運維人員管理規章制度範本(通用3篇)

運維人員管理規章制度範本(通用3篇)

  在不斷進步的時代,大家逐漸認識到制度的重要性,制度是一種要求大家共同遵守的規章或準則。想必許多人都在為如何制定制度而煩惱吧,以下是小編為大家整理的運維人員管理規章制度範本(通用3篇),歡迎閱讀,希望大家能夠喜歡。

  運維人員管理規章制度1

  1.管理目的

  專案實施完成後,完善外包人員的規範化作業.保證系統正常生產.

  2.運維人員要求

  乙方在完成專案終驗後,直接轉到專案維護, 乙方指定的工程師由甲方直接管理.乙方運維人員必須遵守甲方的考勤制度、外形象制度,該崗位工作人員無論是本公司職員或外包商職員,一律以我公司員工對外。

  2.1 運維人員資源要求.

  乙方必須給運維人員配備電腦及上網環境及居住環境(要求到達現場,不超過5分鐘路程). 必需配備可移動熱線電話,24小時保持開機,處於能接通狀態.

  2.2 人員技術要求.

  按附件五中人員的要求,該名運維人員必須參與過該專案的'實施,有從業經驗一年以上.

  2.3 運維人員考勤要求

  要求早8:30到現場,晚5:30離開.得到終端使用者同意,可以享受國家法定假日.

  2.4 運維人員的考核

  每一個季度,甲方會針對運維人員的巡檢情況,故障解決能力,專案的穩定性等綜合情況打分,納入到考核,按考核分值付款.

  3.專案運維雙方介面

  甲方管理介面人:

  許勝凱 (甲方一卡通小組組長), 電話: 13574871203,郵箱:

  甲方客服專員 :

  4. 客戶關係處理要求

  1. 直接客戶關係維護 保持良好的工作形象和積極的工作態度,配合直接客戶的業務推廣,讓直接客戶零投訴。

  2. 終端客戶關係維護 保持良好的工作形象和積極的工作態度,做好維護巡檢及故障及時處理,讓終端客戶零投訴。

  3. 潛在客戶關係維護 保持良好的工作形象和積極的工作態度,合理詳細的解說一卡通相關業務,讓潛在客戶有良好的印象。

  5.工作內容

  主動巡檢要求:

  1. 乙方運維工程師每天20:00前提交專案日報到甲方管理介面人郵箱,抄送給甲方客戶專員.

  2. 乙方運維工程師每週五20:00前提交專案週報到甲方管理介面人郵箱,抄送給甲方客戶專員.

  3.乙方運維工程師每季度最後一天20:00前提交專案季度總結報告到甲方管理介面人郵箱,抄送給甲方客戶專員.

  4. 主動巡檢內容及表格,詳見本規範附件。

  6.故障處理:

  維護工程師接到故障任務,要求在10分鐘內響應,並處理故障(電話或現場),按終端使用者的要求時間內解決故障,並提交case報告。

  7. 客戶回訪

  1. 甲方客戶專員,每月電話回訪移動及終端使用者,並統計回訪結果,作為考核的一部分。

  2. 甲方每季度的回訪結果,傳送到乙方運維工程師及乙方高層管理人員。

  運維人員管理規章制度2

  一目的

  1.1 為規範和完善運維部安全工作管理,保證員工人身安全和裝置的穩定執行,建立健全安全生產長效機制,全面瞭解及評估員工工作績效,發現優秀人才和提高部門工作效率,特制訂本管理辦法。

  二原則

  2.1 公開原則:考核過程公開化、制度化。

  2.2 客觀性原則:用事實標準說話,避免帶入個人主觀因素。

  2.3 反饋原則:在考核結束後,考核結果必須反饋給被考核人,同時聽取被考核人對考核結果的意見,並將考核結果於當月月底前提交於綜合管理部。

  三績效考核物件

  3.1 績效考核的方式分為公司級和部門級兩類,績效考核物件為部門、班組及個人。

  四適用範圍

  4.1 本考核適用於公司運維部全體員工。

  五考核小組

  5.1 組長:運維部經理

  5.2 組員:值長、裝置員(兼職安全員)

  六考核依據

  6.1 國家電網電力安全工作規程,各級排程規程規範及變電站標準化管理條例。

  6.2 依據中節能(內蒙古)風力發電有限公司年度安全生產考核目標責任書

  七績效考核的週期

  7.1 月度考核:指月度部門目標指標、定期工作、月度基本任務、督辦的事

  項和協作配合等部門職責的履行或常規工作完成情況。

  7.2 年度考核:部門月度考核的彙總和部門年度目標責任書的完成情況。

  7.3 不定期抽查考核:考核小組對部門的分管變電站安全、技術培訓和生產執行不定期的抽查。

  八考核標準

  8.1考核標準以以運維部月末績效考核指標情況為基準。

  運維人員管理規章制度3

  第一條、本管理規定適用於資訊中心外包系統的全部維護人員;

  第二條、長期駐場維護人員必須按照資訊中心規定的工作時間按時上下班,每日須到服務檯簽寫《到崗記錄》;

  第三條、維護人員不得在未經資訊中心工作人員允許的情況下,使用資訊中心裝置;

  第四條、維護人員必須遵守資訊中心相關的運維、安保制度,對於違反者,須按照資訊中心制度進行處罰;

  第五條、維護人員在完成運維工作後需認真填寫《運維事件記錄單》,每天下班前將《運維事件記錄單》交給資訊中心運維主管;

  第六條、維護人員如需在正常工作時間外使用資訊中心場地處理事務,須事先向資訊中心運維主管提出申請,批准後方可執行;

  第七條、公司維護人員辦公場地,由資訊中心研發組負責日常管理,管理內容包括:每日開關辦公室,日常防火安全檢查;

  第八條、維護人員如違反資訊中心相關規定,資訊中心將向所屬公司進行通報,超過三次者,將向所屬公司提出人員更換;

  第九條、本管理規定自發布之日起實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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