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校校舍安全維修制度範本(通用10篇)

學校校舍安全維修制度範本(通用10篇)

  在不斷進步的社會中,制度的使用頻率呈上升趨勢,好的制度可使各項工作按計劃按要求達到預計目標。到底應如何擬定製度呢?以下是小編為大家整理的學校校舍安全維修制度範本,希望對大家有所幫助。

  學校校舍安全維修制度 篇1

  一、為進一步加強學校安全管理,保障學校、學生及教職工的人身、財產安全,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二、本制度所指的校舍是:學校的建築物(如教學樓、辦公樓、學生宿舍樓、圖書館、室外廁所、、學生食堂、亭、廊、教師宿舍等);構築物(如田徑場、景石、假山、雕塑等)。

  三、學校校舍安全是學校安全工作的重要組成部分,要把校舍安全工作落到實處,責任到人。

  四、管理常規

  1、總務處主任、事務員、校產管理員要堅持每日巡查學校校舍。發現問題,及時報告,安排維修,並作好記錄。

  2、總務處接到報告,必須到現場,查明情況。涉及安全的專案立即作出處理,一般問題及時安排維修。

  3、全校教職工,特別是處(室)班主任、教研組長、班主任發現所轄範圍校舍安全隱患,應及時報告。發現重大安全隱患,應報告後勤主管校長,再報錦江區教育局,同時採取保護措施。

  五、學校應根據校舍的特點,每學期組織對全校校舍進行全面檢查。雨季前檢查全校排水,檢查辦公樓屋面,檢查圍牆。同時嚴格按上級的安排,組織對校舍進行檢查。校舍安全檢查,應做好記載,發現問題,及時處理和報告。

  六、學校對校舍建築物中的幕牆、門窗、網架、屋架、避雷設施等重點校舍,擬定定期檢測計劃,委託國家認定資質的機構檢測。

  七、學校定期(三至五年)更換室外的體育設施、塑膠場地、室外欄杆、屋面防水,避免產生安全隱患。

  八、總務處每年要根據校舍安全情況,制定維修計劃,重點安排涉及校舍安全的維修專案。校舍重大維修按照成都市教育局的規定,公開招標選擇信譽好、質量優的公司施工。一般維修,要注意使用合格的材料,保證質量。

  九、總務處應建立全校校舍檔案,詳盡記載校舍以下基本情況;

  1、安全檢查(或檢測)的情況;

  2、重大安全隱患發現和處理;

  3、涉及安全的重大維修改造事項;

  4、發生校舍安全事故和處理情況。

  十、校舍如果發生安全事故,應按“學校突發事件應急預案”的要求組織實施。

  十一、使用校舍舉行各種集體活動(超過300人以上),應遵循“誰主辦誰負責”的原則,事先必須制定並熟悉相應的安全預案,正確使用校舍。活動時,主辦活動的負責人應當在場,(必要時應通知總務處、辦公室的有關人員到場監護)。如果發生問題,要負責按“學校突發事件應急預案”的要求組織實施。

  十二、校舍發生安全事故後,一般事故由學校安全事故調查小組調查提出處理意見,重大事故由上級主管部門組織調查處理。

  學校校舍安全維修制度 篇2

  1、校舍安全管理主要由學校總務處統管,並實行使用班級及各處室分管責任制,科組由科組長負責,班級教室由班主任負責,各處室由各處室主任負責。分配給教職工居住的宿舍,屬學校固定資產,居住期間由入住教職工負責,調離時無條件完好歸還學校。內宿生宿舍樓,由分管各幢的負責內宿管理老師負責。未具體分配使用的校舍,由總務處統籌負責。對於校舍的使用,任何個人未經同意,不得擅自調換和佔用,不準私自改動內部裝修和結構等。

  2、建立健全校舍檔案資料管理工作,施工後的各幢樓房圖紙,要按各幢進行整理歸檔、裝妥,以便日後查閱。如校舍產權變動、大修、拆遷、改建,需由學校校長室研究決定,並按有關程式,呈報上級教育主管部門審批。

  3、校舍的修繕維護:

  (1)要經常進行檢查,發現隱患及時維修、改造,杜絕安全事故的發生。門窗地板注意保養維護,牆壁地面要乾淨無汙潰,保持完好狀態。

  (2)經常檢查各處室內網路、水、電、窗簾等設施裝置,建立健全報修制度,確保正常運轉,使用。

  (3)對各幢建築物大面層,保持經常清理,排水管道要暢通不被堵塞,無積水:要及時發現大面層有無裂紋滲漏滴水情況,並及時組織修補。

  (4)設立定期檢查制度,特別是在每年臺風雨季來臨之前,應及時組織檢查,做好準備應對。

  (5)每學期末,都要進行全面徹底總檢,利用假期時間,徹底維修,保持校舍完好。

  4、按上級指示要求,在一定時段對每幢建築物定期請市防雷檢測所進行防雷檢測,檢查避雷線路情況,及時發現問題排除隱患,確保師生人身及裝置安全。

  學校校舍安全維修制度 篇3

  為保證師生健康安全,避免學校校舍發生不應有的險情,特制定如下管理制度:

  1、建立校舍安全管理領導小組,校長王金華任組長,周舵任副組長,總務人員任組員。房屋安全管理領導小組全面負責對學校內建築的管理和安全檢查。各老師如發現房屋出現異常情況,應及時向管理小組彙報,管理小組應在較短的時間內製定應變措施。

  2、房屋管理領導小組要經常檢查校舍的安全使用情況,重點察看校舍內是否有白蟻,橫樑是否存在開裂現象,地基是否下陷等。如發現上述情況,應及時採取防範措施,及時向上級有關部門反映和彙報。

  3、如校舍需要裝潢或改建,要事先徵得上級有關部門的批准。裝潢和改建要符合國家的安全標準。

  4、如發現學校校舍記憶體在違反師生安全的設施,應及時想方設法予以改建或拆除。

  5、加強師生安全防火意識,提高大家在緊急情況下的求生本領。

  學校校舍安全維修制度 篇4

  為了規範學校校舍安全管理工作,減少因校舍問題發生的不安全事故。經研究特制定以下制度:

  一、學校要成立校舍安全檢查領導小組,明確目標,責任到人。嚴格執行《安全責任追究制》。

  二、學校要定期組織師生學習校舍安全防範常識和安全防範技能。教育師生防火、防電、防震、防擁擠、防意外事故的發生。對校舍安全隱患和事故的發現和發生及時作好逐級上報,積極排除隱患,妥善處理事故。

  三、學校安全領導小組要堅持對校舍作到"八查八看",即查牆基看下陷風化,查牆體看傾斜裂縫,查屋架看斷裂蟲蛀,查圍牆看雨淋風颳程度,查流水看排水暢通,查校址座落看滑坡水衝,查校外四周看危及師生安全因素,查死角看隱患。強化各級第一責任人目標責任。

  四、學校管電人員要經常對學校用電進行檢查和修繕,在組織各類活動用電時,要考慮不利於安全的隱患,以免意外事故的發生。

  五、學校要經常作好校舍安全防範工作。學校和班主任、班主任和教師、教師和家長學生要定期簽定安全責任書和安全保證書。並認真組織學習實施。

  六、對學校的安全責任劃分實行上牆警示,重點地段要有警示標語和明顯標誌。校舍安全領導小組要作好有關校舍安全工作的會議、檢查、安全責任等記錄整檔工作,一併納入學校安全檔案。

  學校校舍安全維修制度 篇5

  根據上級相關檔案精神,及學校校行政會議統一決定,我校對學校校舍有維護維修權,校舍是學校財產的一部分,是全校師生學習、生活、工作的主要場所,學校必須執行相關政策法規,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1、學校應對校舍經常進行檢查維修養護,保證隨時發現問題及時維修。對校舍定期查勘鑑定,發現危房立即向學校及上級主管部門彙報,立即封閉停用,按有關規定加固或拆除。大、中修專案由學校提前上報主管部門審批實施。

  2、校舍各部按以下要求維修門、窗保持完整無損,開啟靈活,玻璃五金齊全,油漆完好,鋁合金窗要保證推拉靈活,玻璃、皮條、完好無損。

  屋面應保持不滲漏,無破損,無雜物,平整完好,排水暢通。每年雨季前檢查維修一遍,確保使用。

  牆體應保持完好,平整、牢固、無裂縫。內牆瓷磚不空鼓,無脫落,外牆不剝落,瓷磚不空鼓,不脫落。內牆、頂棚可三年粉刷一次。

  地面應保持平整完好,無空鼓,無裂縫。地面磚無空鼓,無破損。落水管應保持完好無缺。房屋周圍應保持排水暢通。

  屋面防雷設施,每年雷雨季節前要檢查維修一次,並檢測導電功能是否達到要求。

  水、電、暖設施應定期檢測維修,嚴防跑、冒、滴、漏、確保暢通安全。

  3、新建校舍功能必須符合標準要求:做到有證勘探,有證設計,按投招標手續,有證施工。由質檢站、監理公司、施工單位、學校共同嚴把質量關、驗收關,確保工程合格後交付使用。

  4、校舍檔案是維護學校權益,查勘維修房屋,合理使用校舍,反映學校建設的重要資料。因此,學校必須建立校舍檔案,校舍檔案分為確權、基建、管理三大職責。

  校舍檔案的歸集整理由總務主任、檔案管理員,共同負責。

  修建工程竣工及房屋,土地權屬的變更,必須在兩個月之內將一切檔案資料整理歸檔。

  校舍檔案由專職檔案人員保管,專櫃存入,並切實做好檔案的防火,防盜,防蟲,防鼠,防黴,防光,防高溫工作。

  檔案一般不得外借,如工作需要,借用人需寫借條,用後及時歸還。不準拆頁,確保安全完整。

  5、加強裝置維護管理

  裝置包括教學、辦公、生活、校辦產業範圍的一切裝置,儀器器械、電教裝置,圖書等。

  學校的一切裝置都應登記建檔,定期清查,做到帳、表、卡、物相符,確保各類裝置的完整。

  學校裝置應當分類保管,加強養護,定期檢測,及時維修。

  教學儀器裝置應按有關專業技術要求進行管理,保持良好可用狀態。露天體育器械由學校每年全面整修油漆一次,保持完好,牢固。課桌凳,要利用學生休息時間及時維修或更換,確保學生使用。辦公桌椅,要做到隨壞隨修,保證使用。要堅持一期年一查制度,確保各項裝置的正常使用。

  6、加強領導

  校舍設施維護管理是學校管理的重要組成部分。所以學校要切實下大力氣抓好這項工作,為此要做好以下具體工作。

  學校成立以校長任組長的校舍設施維護管理領導小組,配齊有關管理人員,明確責任,統一管理好這項工作。

  及時傾聽師生的意見,定期研究,部署管理工作。期末學年末各檢查總結評比一次。做到管理嚴格,使用方便,有獎有懲。

  確保維護經費。維護經費是校舍裝置延長壽命,確保安全,保持常用常新的根本保障。所以學校領導要廣闢資金渠道,多方籌措校舍設施維護經費,用於校舍設施的維護和保養,延長使用壽命。

  接受上級部門特別是教育局的檢查監督,促進校產校舍設施的維護管理工作,保證教育教學事業的發展。

  學校校舍安全維修制度 篇6

  第一條 學校應對校舍經常進行檢查維修維護,保證隨壞隨修;發現危房必須立即封閉停用,按有關規定加固或拆除。

  第二條 校舍各部件按以下要求維修:

  1、門窗應保持完整無缺,開啟靈活,玻璃五金齊全,油漆完好。

  2、牆體應保持完好、平直、牢固、無裂縫、不弓突,不傾斜;外牆面應保持粉刷、勾縫完好,不起殼,不剝落;內牆面、頂棚應保持平整光潔,可三年粉刷一次。

  3、樓地面應保持平整完好,無空鼓,無裂縫,無破損。

  4、落水管應保持完好無鏽,可每年刷漆一次。

  5、水、電、暖設施應定期檢測維修,嚴防跑、冒、滴、漏,確保暢通安全。

  第三條 學校的一切裝置都應登記建帳(簿、表),指定專人管理,每年清查一次,做到帳、表、卡、物相符,確保各類裝置的完整。

  第四條 教學儀器裝置要按有關專業技術要求進行管理,保持良好可用狀態。露天體育器械應每年全面整修油漆一次,保持完好、牢固。

  課桌凳2-4年油漆一次,並應當及時維修或更換,保持完好、牢固、平整光潔。

  第五條 根據各類裝置的不同特點及要求,採取相應措施,做好防火、防盜、防腐、防潮、防蛀等方面的安全工作。

  第六條 重視校園環境的建設維護,充分發揮環境的育人作用。

  1、校園綠化美化應喬灌結合,花草並融,三季有花,四季常青,錯落有致,景點相宜。校園綠化覆蓋率不得小於20%,可綠化用地應全部綠化,佔地面極小的學校可發展立體綠化。

  2、室內環境應整潔、文明,無汙染,無衛生死角,無亂貼、亂寫、亂畫和亂堆放的現象。

  第七條 學校的運動場應保持平整完好,建築物及一切輔助設施應保持堅固、整齊、美觀。

  學校校舍安全維修制度 篇7

  學校的裝置包括校舍和教學裝置。各類裝置是保證學校教學工作順利開展的基本物質條件。裝置的管理和使用應貫徹“統一領導、歸口管理、分級負責、責任到人”的原則,做到合理配置、物盡其用,提高完好率和利用率。

  一、維修、保養工作的主要任務是:

  (1)根據各類裝置的特性、價格、壽命及使用年限,分別進行切實可行的裝置維修保養;

  (2)結合校舍、校園使用情況,定期組織人員開展巡視、檢測和維修保養工作;

  (3)定期檢查校舍內、外抹灰牆面有無壞處,發現空鼓、裂縫、脫落、爆灰等現象應及時修補,以防擴大損壞。

  (4)對屋頂應每季度進行一次全面檢查。並做好防水工作。

  (5)堅持巡察制度,對校內危房,老化校舍,陳舊設施及時制定報告,提出合理化建議,隱患整改及時。

  (6)定期對門窗玻璃進行檢查,並及時更換。保證門窗正常的工作狀態。

  (7)堅持每週對學院圍牆進行一次檢查,發現有傾斜、倒塌現象及時修理。

  (8)定期對辦公傢俱、桌椅板凳進行維修,以保證教學、科研的正常執行。

  (9)對校內各道路進行經常性的檢查,並對損壞部位及時整修。

  二、維修、保養工作的主要內容是:

  (1)裝置管理人員應加強裝置維修與保養工作,對裝置進行經常性的檢查、檢測、保養工作。做到精心維護,嚴格檢查,清除事故隱患。

  (2)裝置維護保養要按規程進行,維護的主要內容是進行清潔、潤滑、緊固、通電檢查調整,更換易損零件等。

  (3)裝置出現異常情況或發生故障,使用人員應及時向管理人員彙報,由裝置管理或專業技術人員確定維修方案及實施意見。

  (4)堅持將裝置維修工作納入裝置管理渠道。努力提高自行維修能力。如不能自行維修,請裝置售後服務單位上門服務,如無售後服務單位或超過保修期又確需送外維修的,應報告並得到有關領導同意後,方可實施。

  (5)裝置出現的任何故障和維修結果,裝置管理人員都應如實地做好詳細記錄。

  (6)維修結束,裝置管理人員應及時做好對裝置日常維修記錄,主管領導驗收簽字後,認真填寫隱患整改銷號臺帳,做好存檔工作。

  學校校舍安全維修制度 篇8

  1、學校大型的基建專案需報主管局立項,透過規範的招投標程式確定,按照有關政策法規辦理。

  2、常規維修期初由學校統一規劃,總務處具體實施。零星維修由總務處提出方案,經總支委員辦公會研究同意後組織實施。所有維修專案都必須向縣財政局採購辦申報,批准後方可實施。

  3、強化基建維修的管理與監督,學校大型基建成立基建領導小組,負責對基建專案的招投標,籤合同及施工過程中質量管理與監督。常規及零星維修由總務處負責質量管理與監督。

  4、加強工程質量驗收與工程預算工作,專項工程完工,必須進行嚴格的質量驗收,對工程質量問題嚴格把關。嚴格按招標檔案、合同分期付工程預付款,校基建領導小組應組織力量進行工程預算及對施工方的預算審定,然後報審計部門審定。

  5、常規及零星維修結算由總務處組織人員進行驗收結算,憑正規勞務發票或工程維修發票結帳。

  學校校舍安全維修制度 篇9

  一、常規維修及保養

  1.各類校產校舍設施常規性維修維護,由總務處負責定期檢查,及時安排維修,進行適時保養,保證完好率達95%以上。

  2.各類專用裝置,如醫療裝置、實驗儀器、教學裝置、電教裝置等,由各使用部門自行安排維修及保養。

  3.總務處要經常對校舍設施進行查勘,併為校產校舍的`維修維護提供優質服務,一旦發現校產損壞或接到使用者報修,要及時進行維修,小修一般由使用者填寫報修單,總務處在24小時內組織維修,維修結束後,由使用人驗收簽字,管理員複驗。

  4.凡屬使用者管理責任或人為損壞的校產,總務處應按規定追究管理部門或使用經辦人的責任。在辦理賠償手續後,及時安排維修。

  二、房屋及附屬設施的維修及保養

  1.總務處應對全校校舍及附屬設施經常進行巡查,發現危險隱患及時報告,並採取必要措施以保證師生安全。

  2.新建校舍在使用過程中發現質量問題,如滲漏、管道破損、牆磚剝落等,在質保期內應及時與建築單位聯絡,及時修繕。如超過質保期,應視情況及時組織維修。

  3.按規定定期組織門窗油漆、牆面粉刷。

  (1)鐵門、鐵窗及公共部位的扶手、拉手、鑄鐵管每三年油漆一次。

  (2)木門、木窗每五年油漆一次。

  (3)教室、實驗室、辦公室內牆3至5年粉刷一次。

  (4)綜合樓、教學樓、實驗樓等大樓外牆的清洗工作每三年進行一次。

  (5)鋁合金門窗、插銷、門鎖等如有損壞,影響使用,應及時修復。

  (6)大型維修一般安排在假期中進行。

  三、教室設施的維修及保養

  1.教室的門窗、玻璃、風扣、插銷、門鎖、燈具、講臺、電視機、課桌椅等,由總務處完好地交班級管理。並與各班主任搞好交接。

  2.班級接受使用中,發現損壞必須及時報總務處安排修理,總務處也應主動派人巡查,以保證教室設施隨壞隨修。

  3.凡因管理不善造成的教室設施的丟失、損壞,應按規定追究班級管理責任。總務處在巡查中發現教室設施明顯損壞而班級未及時報修,總務處應及時強制修理,並可作出賠償原修理價的50%-300%的處理。

  四、水電設施的維修維護

  1.校內供水、供電設施由水電工每週負責檢修。

  2.一般電器、管道維修報總務處安排修理,緊急情況可直接報水電工修理。

  3.水電工對校內水電設施,定期定責巡檢,發現問題及時組織安排修理。

  4.提高供電、供水質量,確保無常明燈、不亮燈、失控燈及長流水、死籠頭、死閘閥,使學校用水、用電正常化、規範化。

  5.對校內供電、供水設施及線路、管道的完好安全狀態每月檢查一次,並建立檢修臺賬。

  五、其它維修

  對全校辦公設施(如桌、椅、櫥),生活設施及其它各類設施的維修維護,參照上述規定執行。

  學校校舍安全維修制度 篇10

  第一條為加強農村中小學校舍維修改造專項資金管理,提高資金使用效益,保證校舍安全完整,根據《財政部、教育部關於印發〈農村中小學校舍維修改造專項資金管理暫行辦法〉的通知》(財教[XX]X號)和省、市有關規定,特制定本細則。

  第二條農村中小學校舍維修改造專項資金(以下簡稱“專項資金),主要用於農村義務教育學校(含縣城學校)的校園、教學及教學輔助用房、行政辦公用房、生活服務用房等校舍的維修改造,不得用於償還債務和挪作他用。

  第三條農村中小學校舍維修改造專項資金來源:一是中央財政根據農村中小學在校人數以及校舍生均面積(小學生均XX㎡,初中XX㎡)、使用年限(30年)、單位造價等因素,測定所需資金並補助XX%;二是省級財政安排的校舍維修資金;三是縣級財政按農村稅費改革固定性轉移支付資金的XX%安排的校舍維修資金。

  第四條專項資金實行專戶管理,封閉執行,集中支付。中央和地方安排的專項資金,由縣財政實行專戶管理,分專案進行結算和支付。縣財政局根據縣教育局專案核查後下達的專案計劃、竣工驗收證明等資料實行國庫直接支付給供應商和勞務提供者。

  第五條中小學校每年月編制下一年度校舍維修改造計劃,報縣教育局稽核彙總,按程式報縣政府審批後納入學校部門預算。省級農村中小學校舍維修專案,由縣財政局、縣教育局負責組織專案申報,縣教育局、縣財政局根據年度計劃和批覆的專案資金預算,具體負責校舍維修改造專案的實施及管理。

  第六條嚴格執行《政府採購法》等有關規定,各學校根據批覆的中小學校舍維修改造年度計劃,按照規定的工作程式申報立項,透過政府採購確定工程造價和施工單位。

  第七條嚴格加強施工過程管理,學校新建校舍和大型基建維修專案必須聘請地質部門勘察,請有資質的設計部門設計施工圖,請有資質的監理部門到現場監理,並派專人進行現場施工管理。對於設計的變更和工程量的增加,必須將變動方案報縣教育局、縣財政局等部門同意後方可組織施工。

  第八條學校校園校舍維修改造工程竣工後,要及時組織工程決算審計。審計報告應報縣教育局備案,據以調整工程專案預算資金。專項資金以審計報告確認的工程造價金額為結算依據,不得截留、挪用。各中小學要根據資金撥付程式的相關規定,及時辦理結算手續。對工作不負責任,造成經濟損失和安全、質量問題的,縣財政局、縣教育局將根據相關法律、法規追究單位負責人和直接責任人的責任,構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機關處理。

  第九條校舍維修工程嚴格實行“五制”。即行政領導責任制,專案法人負責制,施工單位責任制,過程管理監理制,工程質量終身制。

  第十條建立校舍安全預警體系。學校要結合安全檢查,定期聘請縣房屋建築物鑑定部門對學校校舍進行危房鑑定評估,以便及早爭取專項資金,有計劃地安排維修改造,儘早排除安全隱患。

  第十一條定期對各學校校舍維修改造專案及資金使用情況進行公示,自覺接受社會監督。

  第十二條要加強校舍維修工程檔案資料的管理,每一項工程竣工後,必須按規定及時收集整理檔案資料,按期歸檔。

  第十三條本辦法自XX年XX月XX日起實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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