寄宿學校寢室管理制度(通用7篇)

寄宿學校寢室管理制度(通用7篇)

  在現在社會,我們都跟制度有著直接或間接的聯絡,制度是在一定歷史條件下形成的法令、禮俗等規範。那麼什麼樣的制度才是有效的呢?下面是小編精心整理的寄宿學校寢室管理制度,歡迎閱讀,希望大家能夠喜歡。

  寄宿學校寢室管理制度 篇1

  為進一步加強學生宿舍的管理,給學生營造一個良好、清新、舒適的生活和學習環境,並養成良好的行為習慣,特制定以下制度:

  一、學生宿舍管理體制

  1、學生宿舍的安排和調整由後勤處負責統一進行。

  2、學生宿舍由宿舍管理教師具體管理紀律、衛生和安全方面工作,學生必須聽從、尊重宿舍管理教師的管理。

  3、班主任按學校要求對住校生進行定期、不定期地巡查,配合管理教師管理學生宿舍。

  二、內務、衛生基本要求

  1、被子、臉盆、牙杯、毛巾、掃把、簸箕等生活用品統一擺放整齊,保持整潔、美觀。

  2、宿舍衛生由值日生負責每日打掃三次(早操、中午、課外活動),時刻保持門窗、地面、玻璃和床鋪的清潔。

  3、不得在寢室及走廊、樓梯上亂扔紙屑、瓜果皮(殼)。

  4、不得向窗外、門外傾倒汙水、汙物及吐痰,保持環境衛生乾淨。

  三、紀律要求

  1、必須按學校規定入住宿舍,不得隨意調換寢室和床鋪。

  2、必須按時歸寢和就寢,嚴禁在外過夜,嚴禁留宿外來人員。

  3、嚴禁在宿舍內抽菸、喝酒、賭博、打牌、玩球、張貼、講粗俗的話。

  4、早晨按時起床、洗漱、搞清潔衛生,並整理好床鋪,參加早操。

  5、晚上按時就寢時間,住校學生在熄燈後,必須立刻就寢並保持安靜,不得遲到。

  6、上課期間住校學生不得回寢室,如有特殊情況經宿舍管理教師同意方可進入。

  四、安全要求

  1、住校生所帶錢物由自己妥善保管,也可寄存在班主任老師處,貴重物品不準帶入寢室,如有丟失,責任自負。

  2、嚴禁在宿舍內破壞電路,私安電源,使用電爐、電熱水器。

  3、嚴禁偷盜或擅自動用他人物品。

  4、嚴禁攜帶易燃、易爆、有毒物品及管制刀具進入宿舍。5嚴禁亂倒亂扔廢棄物,嚴禁亂塗亂畫。

  6、嚴禁在宿舍或校園內打架鬥毆。

  7、愛惜公共財物和設施,不得破壞宿舍財產。

  8、住校生放假離校時必須和管理老師交接好宿舍財產移交工作。

  五、進出請假制度

  1、住校生有特殊原因需請假時,必須完成請假手續:即由本人提出申請,寫明請假原因及往返時間,班主任簽字,一式兩份,交宿舍管理教師和班主任備案。

  2、因病確需在宿舍休息者,必須向管理老師遞交—班主任簽字的證明,其他人在上課期間不得滯留在宿舍。除特殊情況外,中途一律不開宿舍大門。

  六、獎罰辦法

  1、每週根據檢查情況進行評比,評出優秀宿舍,進行表彰鼓勵。

  2、對獲得“優秀寢室”,作為評選優秀班級的條件之一。

  3、住校生個人違反紀律、安全、衛生、文明、財產等各項規定之一的,視其情節輕重,給予通報批評、處分,取消評優資格,並進行10元至100元的罰款。

  4、學生違反宿舍管理規則,由宿舍管理老師上報政教處直接處理,處理結果公佈並通報給班主任。

  5、不遵守宿舍管理制度,造成的一切意外事故,責任由學生自負。

  6、學生破壞宿舍財產和公共設施,應及時更換和維修,否則加倍賠償。

  寄宿學校寢室管理制度 篇2

  一、學生確需住校,由家長提出申請,報政教處稽核,經批准後方可住校。

  二、學生住校統一由政教處、總務處安排,按班級編入指定寢室和床位,學生本人不得隨意調換寢室和床位。

  三、每一寢室選舉產生一名工作責任性強、善於管理、樂於奉獻的寢室長。由班主任批准,報政教處備案。學期末學校開展優秀寢室長和文明寢室的評比,並給予獎勵。

  四、住校生應嚴格按作息時間作息,按時起床、按時熄燈。熄燈後不得講話、看書,不得在寢室裡點礦燭,防止火災。

  五、爭創文明寢室活動。被子疊成方塊形,稜角分明,開口向門一方,放在靠近窗戶的一頭,外側與床邊緣平齊。枕頭放在另一頭,被單鋪平,無皺褶,與床同寬,床上無其它衣物及用品。蚊帳頂四邊拉直,帳門成直角。保持室內各床上擺放整齊統一,具有美感,刷牙杯可以放在窗臺,但必須放齊,牙膏在杯子裡向左斜放。毛巾掛於門後,成一字排好。水瓶放在靠窗臺下牆邊,排成一排,瓶把右偏,臉盆放在櫃櫥裡或床下,兩盆扣起來,鞋子放在鋪位左邊的地板上,並且做到擺放整齊,灑掃工具放在門後靠牆處。保持室內同一類物品按統一規格擺放。不按要求擺放取消當年文明寢室的評比資格。

  六、注意保持和打掃寢室衛生。要養成良好的個人衛生習慣。早、中、晚餐一律在食堂用餐,不得把泡沫飯盒、泡麵等食物帶入寢室用餐,凡檢查發現在寢室內用膳,扣除該日寢室衛生分。寢室長安排好值日生輪流表,每人一週,並報政教處備查。每天早上、傍晚各清掃寢室及走廊一次,由宿管老師進行檢查評比,張榜公佈。寢室長要督促值日生按要求進行打掃。

  七、住校生應保管好自己的錢物,提高自我保護意識和能力,防止失竊。一旦失竊,立即將具體情況報告政教處或值周老師,自己切不可擅自追查。

  八、寢室長每晚就寢前要檢查本寢室的就寢人數,發現有同學不在寢室就寢,要及時報告值周老師或管理人員。住校生在住校期間不得住在其他寢室,不得住在校外同學家,發生類似事件,政教處將在查清事實的基礎上給予必要的紀律處分和取消住校資格。如確有特殊原因不住在學校,必須向班主任和寢室長請假。

  九、全體住校生要自覺遵守寢室管理制度,服從管理人員的安排和管理,爭做文明住校生。

  十、班主任每週至少巡視本班寢室1次,混合宿舍輪到本班值周人時,該周至少要巡視該寢室1次。

  學生宿舍檢查評分標準:

  1、床鋪(6分):被子疊成方塊形,稜角分明,開口向門一方,放在靠近窗戶的一頭,外側與床邊緣平齊。枕頭放在另一頭,被單鋪平,無皺褶,與床同寬,床上無其它衣物及用品。蚊帳頂四邊拉直,帳門成直角。保持室內各床上擺放整齊統一,具有美感。

  2、四壁空間(2分):無汙跡,無蛛網,無灰塵,不掛衣服雜物等。

  3、地面(4分):室內、地面乾淨,無汙跡。

  4、門窗(2分):包括門內外兩側牆壁,無汙跡,無損壞,窗臺禁止亂放東西,門窗按時關鎖。

  5、物品擺放(2分):刷牙杯可以放在窗臺,但必須放整齊,牙膏在杯子裡向左斜放。毛巾掛於門後,成一字排好。水瓶放在靠窗臺下牆邊,排成一排,瓶把右偏,臉盆放在櫃櫥裡或床下,兩盆扣起來(有鞋架放在架上)。鞋子放床下鐵條上或鞋架上,灑掃工具放在門後靠牆處。保持室內同一類物品按統一規格擺放。

  6、就寢(3分):晚上熄燈後要按時休息。休息時,要保持宿舍內安靜,不講話,不吃東西,不洗衣服,不聽音響,不隨便走動,不在宿舍區做影響他人的任何事。

  注意:

  (1)每天由學生生活指導老師和宿舍管理員不定時檢查記分,各宿舍每週得分為各天分數之和,各班每週得分為本班各宿舍當週得分之和。

  (2)有嚴重違紀情況的,如點蠟燭、蚊香,私搭亂接電線、亂倒水或從視窗向外倒水、丟拋雜物,故意破壞偷拿他(她)或公共財物,打架鬥毆,不服從管理,帶球進宿舍,在宿舍內打球等,一旦發現,將從所在宿舍的總分中每人次扣1—3分,一學期一宿舍累計兩次以上的將取消該宿舍的評選文明宿舍資格。對違紀學生將視情節輕重給予紀律處分和取消住宿資格。

  (3)混合宿舍每週應在門上寫出值周人和所在班級,當週該宿舍得分記入所在班級宿舍得分,同時該宿舍每週得分將作為評選文明宿舍的依據。

  (4)每天的檢查結果按天通知到年級,如有疑問請與學生生活指導老師聯絡。

  寄宿學校寢室管理制度 篇3

  一、衛生

  1、上課時間被子未按規定疊好,發現一次扣2分。

  2、床鋪不整潔,堆放衣物或其他物品,發現一次扣1分。

  3、床品擺放特立獨行,破壞寢室整體美觀,發現一次扣2分。

  4、值日生不做值日的,發現一次扣3分。

  5、床架四周懸掛衣服、衣架等,發現一次扣1分。

  6、寢室門前走廊有積水,責任人扣3分,如責任人不明確,寢室每人扣2分。

  二、紀律

  1、擅自調換寢室、床鋪,發生拼床、留宿其他人員,發現一次扣5分。

  2、熄燈後大聲喧譁、放歌、在走廊走動的,發現一次扣2分。

  3、就寢點名時,不在寢室者,發現一次扣2分。

  4、在寢室踢打球類、用腳踹門、摔打門窗等,發現一次扣2分。

  5、向窗外倒水、丟棄垃圾,發現一次寢室成員每人扣3分。

  6、未向宿管值班室遞交請假條,私自回家,發現一次扣10分。

  7、夜不歸宿(沒有回家),發現一次直接退宿。

  8、將泡麵或外賣帶回寢室,發現一次扣5分。

  9、使用明火、電吹風、電夾板、熱得快、充電器等,發現一次扣3分。

  10、在寢室內吸菸、打牌、喝酒,發現一次扣10分。如責任人不明確,以寢室全體成員為責任人。

  11、按規定時間離開寢室,遲出或滯留寢室,發現一次扣5分。

  12、藏匿管制刀具等違禁物品或者在寢室有安全隱患的事情的,發現一次直接退宿。

  13、在寢室或者走廊上存在打鬧、推搡等情況,相關人員扣5分。

  14、頂撞管理人員、學管會學生幹部的,不服從管理,發生一次扣5分。

  15、查房時,冒名頂替,追查雙方責任,發現一次各扣5分。

  16、無出入證進宿舍的、通校生進宿舍的扣5分。

  三、出勤

  1、按團委規定要求進行晨練,一週內未到一次扣3分,一週內翻倍扣分。

  2、週日返校生按要求於週日14:00―18:00到校,一學期裡沒請假未到一次,遲到兩次或者累計請假次數達到三次,一律取消週日返校生資格。

  個人每週扣分達到10分,則通學一週,每週達到20分或一學期累計達到30分,則取消個人住校資格。

  住校生個人自願參與學管會管理,每週視參與程度加1―5分,優秀者推薦進入學管會。

  學校以周為單位每週評選“最佳寢室”、“最差寢室”,累計達到兩次“最差寢室”的寢室通學一週,累計達到三次“最差寢室”的寢室取消住校資格,另連續獲得三次“最佳寢室”的寢室,定為星級寢室,學校將予以獎勵。此細則根據具體情況變化進行修改,未盡事宜另行通知!

  寄宿學校寢室管理制度 篇4

  為了使學生宿舍安全、文明、有序,培養住校生良好的行為習慣,根據本校實際情況,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一、宿舍日常行為規範:

  l、學校實行封閉式管理,學生住宿實行男、女生分割槽定位住宿,學生一律不允許進入異性宿舍。

  2、學生應嚴格按學院安排的宿舍鋪位入住,不得擅自調換床位、宿舍,不得擅自動用、搬弄他人物品,妥善保管好宿舍財物,學期結束前將鑰匙、遙控器,由舍長統一上交宿舍管理員處。

  3、就寢後嚴禁高聲談笑,吵鬧喧譁等有礙於他人休息睡眠的活動,熄燈後不得到其它宿舍串宿、留宿。

  4、宿舍內不得留宿外人,個人貴重物品要妥善保管。

  5、保持宿舍衛生,每天按時整理內務,保證宿舍整潔。學生宿舍衛生由宿舍長制定值日表張貼於門後,做到一天一小掃,每週一掃。保持好室內外整潔,室內物品擺放有序,床下無髒物,牆上無汙垢,門窗明亮,嚴禁往走廊、窗外倒水,拋扔雜物,不得向囂間水池和便池倒雜物,以免堵塞下水道。堅持開窗通氣,保持空氣新鮮。

  6、愛護宿舍內的公物,不得在牆上亂塗抹刻畫,不得用腳踢門;宿舍鑰匙專人保管隨身攜帶,不準留存在宿舍門周邊或交給他人,不得砸玻璃,撬門、撬鎖;不準拆卸和損壞公共設施。

  7、注意安全,離開宿舍時關好門窗。嚴防事故,嚴禁在宿舍內燃燒紙屑、雜物,室內禁止存放易燃、易爆、有毒物品及管理刀具。不準擅自接電線,不準燒電熱杯、電爐、煤爐、酒精燈等功率電器。

  8、學生宿舍內嚴禁飼養狗、貓、鳥等寵物。

  9、學生嚴禁在宿舍公共區域私自張貼小廣告、通知、告示。

  10、學生宿舍發生違紀事件突發情況第一時間通知值班輔導員。

  二、公物管理:

  1、室內公物管理責任到人,入住時登記造冊,宿舍長簽字確認,負責人保管使用,畢業搬宿時驗收。

  2、愛護宿舍公物,發現破壞行為,必須立即制止,宿舍長及時報告,宿舍公物的自然損壞,應到宿管處登記,學校後勤處派人維修。

  3、宿舍公物損壞或丟失,由責任人賠償。查不出責任人,由室內全體人員分攤。

  4、損壞公物的賠償辦法:

  (1)不慎損壞,主動承認者,照價賠償;

  (2)不慎損壞,學校查獲者,按原價的二倍賠償:

  (3)故意損壞,事後又主動認錯者,按原價的二倍賠償;

  (4)故意損壞,學校查獲者,按原價的三倍賠償,並給予相應的紀律處分。

  5、宿舍公共區域設施由宿管員負責管理和責任承擔。

  三、學生住宿違紀處理:

  學生在校期間應嚴格遵守宿舍管理制度,違者視情節輕重給予扣除學分:

  1、無正當理由晚歸或未經允許留宿外來人員者,一次扣3分;在一學年內,學生夜不歸宿一次扣5分,三次給予留校察看處分,五次給予開除學籍處分。

  2、不按規定住宿,未經允許擅自調換宿舍,或搶佔宿舍房間、床位,經勸說拒不改正者一次扣3分。

  3、在宿舍內隨手向窗外隨手倒水、倒飯、亂倒垃圾者扣2分,高空拋物者視情節和後果嚴重扣3—5分。

  4、違規定私接電源線、網線者,扣5分。因上述違規行為而引發火災事故者,除賠償全部損失外,視情節給予箭或留校察看處分。

  5、違規定使用功率電器扣5分,並沒收違規電器。

  6、凡在宿舍內參與賭博、提供賭的用具、賭場者,扣5分。經教育後再次參與賭博者,給予留校察看或開除學籍處分。

  6、酗酒滋事,對他人雖未造成不良後果,但未作出深刻省者,扣5分;危及他人人身財務安全,或擾亂公共秩序,影響他人正常學習、生活者扣10分。

  7、在宿舍內飼養寵物扣5分。

  8、男女混宿扣10分。

  四、獎勵措施:

  開展建立“文明宿舍”活動。各系每週對學生宿舍進行定期檢查,學生處對學生宿舍進行定期抽查。每月根據衛生、紀律各方面學生處在各系評選出一個優秀宿舍,給予表彰、獎勵,對長期髒亂差的寢室,取消其全室成員當學期一切榮譽稱號的評比資格。

  寄宿學校寢室管理制度 篇5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了加強學生宿舍管理工作,維護學校正常學習生活秩序,結合學校實際,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學生在宿舍內的日常行為,應嚴格遵守《高等學校學生行為準則》,遵守學校制定的有關宿舍管理規章制度,尊重宿舍管理人員的勞動,服從管理,創造優美、安靜、安全的學習和生活環境。

  第三條學校後勤處是學校學生宿舍的主管部門,代表學校實施對學生宿舍的監督和管理。

  第二章學生宿舍管理

  第四條學生宿舍實行公寓化管理。新生入學後,由學校統一安排住宿。老生新學年報到註冊時須繳清當年住宿費後方可住宿。學生畢業、退學、休學時,經後勤處管理人員驗收室內傢俱裝置完好後,方可辦理有關離校手續。

  第五條學生宿舍的分配、調整和使用,由學生工作處負責統一安排。學生住房一經確定,未經批准不得擅自調換,如違規定,根據校紀校規進行處理。因特殊情況需要進行個別調整時,須有所在班級輔導員簽字,由所在二級學院報學生工作處審批,並報後勤處房產管理科備案後辦理。

  第六條學生宿舍所有房屋、室內傢俱、電器及室外設施,均為學校財產,任何單位或個人不得隨意破壞和處置。後勤處房產管理科對宿舍內公用設施、傢俱逐一登記建卡、編號落實到人,定期檢查。

  第七條學生不得私自將公物搬出宿舍,學生經批准更換宿舍、畢業離校時要如數移交,並辦理好物品交接手續,公物如有丟失或損壞,由當事人或本寢室學生照價賠償。

  第八條學生應愛護公物,不得使用鐵釘、油漆、刀具等在牆壁、天花板上塗寫刻畫或隨意張貼。人為損壞公物,要照價賠償。

  第九條學生要有防火、防盜、防意外事故的“三防”意識,如發現有可疑人或事以及不安全因素、事故等應區別情況予以制止或迅速報告學校保衛處。學生宿舍除值班人員負責門衛值班工作外,學生應當認真做好宿舍安全自我管理工作。

  第十條學生刷門禁卡進入所住樓棟,未經允許,其他樓棟人員不得隨意進入非居住樓棟。外來人員找樓棟內的學生,須經該樓棟的管理員查驗有關證件同意並登記後方可進入樓棟,強行進入的交學校保衛處處理。

  第十一條學生宿舍實行分棟封閉管理。不得任意進出異性宿舍,需聯絡事情時,可請宿舍值班人員通知學生在宿舍樓下處理。特殊情況,須經後勤處房產管理科批准並經該樓棟的管理員查驗有關證件登記後並方可進入樓棟。

  第十二條嚴禁學生到校外租房住宿。未經批准,學生不得夜不歸宿,宿舍內不準留宿非本宿舍人員,更不得以任何理由留宿異性。

  第十三條學生應當嚴格遵守規定的作息時間,按時起床、就寢、熄燈。不得在宿舍內賭博、聲喧譁、酗酒滋事、打架罵人或從事其他影響他人休息和學習的活動。

  第十四條學生宿舍每天6:00開門,23:00點鎖門,未按時回宿舍的學生回宿舍時學生證將被扣留在樓棟值班室處,並經值班人員登記後方可入內,學生次日憑輔導員證明領回學生證。

  第十五條每個學生配發一把房間鑰匙,學生要妥善保管,不得借給他人。學生離校時須退還鑰匙,否則照價賠償。學生不準私換門鎖和私配鑰匙,鑰匙丟失要以書面形式報告後勤處房產管理科後,方可重新領取鑰匙或更換門鎖,並由遺失者按成本付費;如不報告而導致宿舍失竊,由遺失責任人承擔全部損失。

  第十六條學生的貴重物品個人應妥善保管,額現金應存入銀行,各宿舍做到人走關燈、及時關閉水龍頭、關窗、鎖門,發生物品現金被盜情況應立即向學校保衛處報案以便及時調查處理。

  第十七條學生不得攜帶易燃、易爆物品進入宿舍,不得在宿舍內燃放煙花、爆竹。不得攜帶有毒、有害書刊、音像製品進入宿舍,不得在宿舍內經商。

  第十八條禁止在學生宿舍內養寵物。

  第十九條學生宿舍水電計量一律以宿舍為單位計算。需注意節約用水、用電,每人每月定額用電量8度,定額用水量3噸,超過額定用量的,到學校卡務中心自費購買。

  第二十條學生宿舍禁止一切竊電行為。竊電者除補交電費外,還將視情節輕重和數額小,根據《武漢東湖學院學生違紀處分規定(試行》進行紀律處分。

  第二十一條宿舍內照明裝置、電器由寢室長與同室人員共同保管,出現故障及時報修,電器具自然損壞以舊換新,人為損壞照價賠償。

  第二十二條學生要安全用電,宿舍內嚴禁使用電磁爐、電飯鍋、電熱壺、電熱棒(杯)、酒精爐、煤油爐、取暖器、卡式爐等器具。學生宿舍內嚴禁私自亂拉,亂接電源、網線,禁止私自安裝熱水器。

  第二十三條學生宿舍垃圾實行袋裝化管理,樓棟值班人員每天負責打掃室內走廊及室外衛生,寢室內衛生由學生自己打掃,學生應在每天上午8點、下午2點前將室內垃圾裝袋放入垃圾桶。

  第二十四條學生應講究衛生保持室內外乾淨整潔。室內物品應擺放整齊,不得在宿舍內焚燒廢紙、隨地吐痰、亂刻亂畫、在牆壁留腳印、打球,不得從視窗向外潑水、倒垃圾、扔雜物等。

  第二十五條學生不得在宿舍出入口、走廊、樓梯等公用地方停放車輛或堆放物品。

  第二十六條學校後勤處負責學生宿舍日常維修,宿舍公用設施等出現破損,學生應在樓棟值班室進行登記,值班人員要及時向後勤處房產管理科報修,房產管理科應及時維修,不得無故拖延。維修不及時造成水電浪費或發生重事故,要追究當事人責任。

  第二十七條寒暑假期間原則上學生不留宿,確需留校住宿的外地同學,須經所在二級學院同意並報學生處批准,在規定的時間內到本宿舍樓的值班室登記。

  第二十八條留校學生採取相對集中原則住宿。此後,不得隨便出入,遇有特殊情況,由本人書面申請,經學生所在二級學院核實簽字後由本宿舍樓的管理人員陪同入內。

  第二十九條學生假期留校住宿,要遵守學校的各項規章制度。

  第三章學生宿舍管理員管理

  第三十條學生宿舍管理員由學校對外招聘產生,後勤處負責對宿舍管理員進行管理、培訓和考核。

  第三十一條學生宿舍管理員負責所轄樓棟的`管理和衛生保潔工作。

  第三十二條學生宿舍管理員必須遵紀守法,愛崗敬業,服從工作安排,接受後勤處的領導。

  第三十三條學生宿舍管理員要嚴格遵守作息時間,按時到指定位置打卡,不離崗曠工,不遲到早退。特殊情況因事、因病必須提前請假,經後勤處房產管理科科長批准後才能認可。請假經批准後可請人頂班,頂班人報酬由請假人支付。因直系親屬紅白喜事請假的按學校相關規定發放工資,未請假的按曠工處理。

  第三十四條對無視工作紀律,經常遲到早退或擅自離崗曠工者,經教育警告仍不改正,一個月之內曠工3次,或一年曠工累計6次,或一次曠工達兩天以上者學校予以辭退。

  第三十五條學生宿舍管理員要履行崗位職責,認真做好來登記,辦好交接班手續。值班期間不得因私事離開崗位到其他樓棟串崗聊天。

  第三十六條學生宿舍管理員要做好學生宿舍保潔,按要求每天定時打掃衛生。垃圾在每天14:00之前清理完畢。

  第三十七條學生宿舍管理員要保管好樓棟公共財物及水電設施,經常進行巡查,對損壞公共財物現象及時上報,堅決制止。

  第三十八條學生宿舍管理員要做好安全防範及房屋、傢俱、水電設施等登記報修工作。按規定辦理學生入住、退房等有關手續。

  第三十九條學生宿舍管理員禁止在值班室內從事經營活動。

  第四十條學生宿舍管理員嚴禁將學校或學生的財物未經允許擅自變賣給他人,發現一次將以實物金額的10倍進行罰款,情節嚴重的移交司法機關處理。

  第四十一條學生宿舍管理員服務學生要熱情周到,遇事按程式處理,及時化解各種矛盾,嚴禁在工作中和學生髮生爭執,不允許發生罵人和打架現象。

  第四十二條學生宿舍管理員因工作失職或操作不當,造成財產損失或責任事故的,當事人要承擔相應賠償責任,造成較影響的,予以辭退。

  第四章附則

  第四十三條本辦法自公佈之日起施行。

  寄宿學校寢室管理制度 篇6

  1、按時就寢,熄燈鈴響後馬上熄燈,不得拖延並保持安靜,起床鈴響之前不得提前起床。

  2、每天早、中、晚必須打掃寢室,平時也要注意及時打掃,以保持寢室清潔,並保管好衛生用具(如掃帚、畚斗)。

  3、嚴禁在寢室就餐,不得將飯、菜帶到寢室,違者將作嚴肅處理。

  4、嚴禁在寢室裡抽菸、喝酒、賭博等嚴重違反校紀校規的行為,一經發現立即取消其住宿資格。

  5、不得隨意損壞寢室牆壁(不得用水泥釘等釘在牆上),不得在寢室牆上隨意在張貼各種圖片及紙張。

  6、自覺維護寢室內外牆及公共牆壁的清潔,不得隨意亂塗亂畫,不得在牆上留下腳印。

  7、愛護門窗、玻璃及其其他設施,誰損壞誰賠償。

  8、節約水電,及時關好水龍頭、電燈及電風扇。

  9、自覺維護樓層廁所及洗室的清潔,上廁所時請使用粗紙或衛生紙,不得使用報紙、書簿及其它硬性紙張,以防廁所堵塞。

  10、晚上就寢熄燈後不得擅自關門,必須由管理人員清點人數後統一關門。平時要求最後離開的同學及時關門。

  11、日常學習期間(包括早晚自修)寢室大門統一關閉,杜絕在此期間逗留寢室,如遇特殊情況必須到生活指導處登記。

  12、不得向窗外拋灑任何物品;不得向窗外傾倒汙水,以免危及他人身體或影響寢室周遍環境。

  寄宿學校寢室管理制度 篇7

  一、每個同學的洗腳帕、襪子、衣褲統一用晾衣架按指定的位置放於晾衣繩上。

  二、床面鋪墊平整,棕墊、棉墊、涼蓆邊緣與床緣對齊,不得相互超越,整個室內兩側的床緣應成一條線。上鋪棕墊下要求墊一層塑膠布或紙殼。

  三、被子應統一將被裡折外按軍訓時的要求摺疊成有輪廓的方塊或近似方塊,放於房間後窗一側的床頭鋪面外側與床緣對齊,被子口面朝進門方向,枕頭放於內側與被子底緣成一條線。乾淨衣褲可摺疊放於枕頭上面與枕緣對齊。

  四、床下兩頭各放學生的鞋子,上鋪同學的放於左,下鋪同學的放於右,拖鞋球鞋一律對扣,鞋跟與床腳面成一條線,皮鞋水鞋等可接放於拖鞋球鞋處向床底裡部延伸。

  五、臉盆一律放於下鋪床下地板上,上鋪同學的放左,下鋪同學的放右,位置對稱,盆緣與床腳、鞋跟成一條線,盆內放進香皂(盒)。若超員的臉盆可靈活放於內陽臺適當位置。

  六、蚊帳要求帳頂拉平,白天將帳圍部分摺疊到頂上。

  七、若存放勞動工具橫放於床下最裡部隱蔽處,掃帚鐵撮等清潔工具統一放於門後床下最裡部。垃圾箱放於內陽臺窗壁正中處。

  八、箱子提(掛)包統一放於兩側存櫥的一、三、四、五層,按從上鋪到下鋪的順序安放,箱子放左,提(掛)包放右,箱底、包底要與櫥緣一條線,超員的箱子可靈活豎放於床下兩頭。

  九、瀨口盅杯把斜45度朝一個方向成一條線,牙刷與杯把相對放於盅內,毛刷向上朝一個方向,成一條線,牙膏倒放於瀨口盅右旁,牙膏底部與瀨口盅底部對齊成一條線。與瀨口盅相對應的第二路放洗頭膏,洗頭膏右旁放梳子或小鏡,要相互對齊成一條線。與洗頭膏相對應的第三路放開水杯或碗筷,碗緣前面對齊成一條線,筷子、湯勺一頭放入碗中,另一頭露出碗緣朝一個方向,成一條線。

  十、門後掛一個寢室流水記錄簿,門後設一個專欄,貼三表(寢室規則、內務標準細則、床鋪定位表)。室長為內務衛生管理員,負責統一管理內務衛生,做到兩根繩子七條線,清潔工具看不見,垃圾箱桶巧安放,一簿三表上門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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