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生產管理規章制度(精選14篇)

安全生產管理規章制度(精選14篇)

  隨著社會不斷地進步,制度的使用頻率呈上升趨勢,制度是國家法律、法令、政策的具體化,是人們行動的準則和依據。擬定製度的注意事項有許多,你確定會寫嗎?下面是小編收集整理的安全生產管理規章制度,僅供參考,歡迎大家閱讀。

  安全生產管理規章制度 篇1

  一、總則

  第一條為加強公司生產工作的勞動保護、改善勞動條件,保護勞動者在生產過程中的安全和健康,促進公司事業的發展,根據有關勞動保護的法令、法規等有關規定,結合公司的實際情況制訂本規定。

  第二條公司的安全生產工作必須貫徹“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方針,貫徹執行總經理(法定代表人)負責制,各級領導要堅持“管生產必須管安全”的原則,生產要服從安全的需要,實現安全生產和文明生產。

  第三條對在安全生產方面有突出貢獻的團體和個人要給予獎勵,對違反安全生產製度和操作規程造成事故的責任者,要給予嚴肅處理,觸及刑律的,交由司法機關論處。

  二、機構與職責

  第四條公司安全生產委員會(以下簡稱安委會)是公司安全生產的組織領導機構,由公司領導和有關部門的主要負責人組成。其主要職責是:全面負責公司安全生產管理工作,研究制訂安全生產技術措施和勞動保護計劃,實施安全生產檢查和監督,調查處理事故等工作。安委會的日常事務由安全生產委員會辦公室(以下簡稱安委辦)負責處理。

  第五條公司下屬生產單位必須成立安全生產領導小組,負責對本單位的職工進行安全生產教育,制訂安全生產實施細則和操作規程。實施安全生產監督檢查,貫徹執行安委會的各項安全指令,確保生產安全。安全生產小組組長由各單位的領導提任,並按規定配備專(兼)職安全生產管理人員。各機樓(房)、生產班組要選配一名不脫產的安全員。

  第六條安全生產主要責任人的劃分:單位行政第一把手是本單位安全生產的第一責任人,分管生產的領導和專(兼)職安全生產管理員是本單位安全生產的主要責任人。

  第七條各級工程師和技術人員在稽核、批准技術計劃、方案、圖紙及其他各種技術檔案時,必須保證安全技術和勞動衛生技術運用的準確性。

  第八條各職能部門必須在本職業務範圍內做好安全生產的各項工作。

  第九條公司安全生產專職管理幹部職責:

  1、協助領導貫徹執行勞動保護法令、制度,綜合管理日常安全生產工作。

  2、彙總和審查安全生產措施計劃,並督促有關部門切實按期執行。

  3、制定、修訂安全生產管理制度,並對這些制度的貫徹執行情況進行監督檢查。

  4、組織開展安全生產大檢查。經常深入現場指導生產中的勞動保護工作。遇有特別緊急的不安全情況時,有權指令停止生產,並立即報告領導研究處理。

  5、總結和推廣安全生產的先進經驗,協助有關部門搞好安全生產的宣傳教育和專業培訓。

  6、參加審查新建、改建、擴建、大修工程的設計檔案和工程驗收及試運轉工作。

  7、參加傷亡事故的調查和處理,負責傷亡事故的統計、分析和報告,協助有關部門提出防止事故的措施,並督促其按時實現。

  8、根據有關規定,制定本單位的勞動防護用品、保健食品發放標準,並監督執行。

  9、組織有關部門研究制定防止職業危害的措施,並監督執行。

  10、對上級的指示和基層的情況上傳下達,做好資訊反饋工作。

  第十條各生產單位專(兼)職安全生產管理員要協助本單位領導貫徹執行勞動保護法規和安全生產管理制度,處理本單位安全生產日常事務和安全生產檢查監督工作。

  第十一條各機樓(房),生產班組安全員要經常檢查、督促本機樓(房)、班組人員遵守安全生產製度和操作規程。做好裝置、工具等安全檢查、保養工作。及時向上級報告本機樓(房)、班組的安全生產情況。做好原始資料的登記和保管工作。

  第十二條職工在生產、工作中要認真學習和執行安全技術操作規程,遵守各項規章制度。愛護生產裝置和安全防護裝置、設施及勞動保護用品。發現不安全情況,及時報告領導,迅速予以排除。

  三、教育與培訓

  第十三條對新職工、臨時工、民工、實習人員,必須先進行安全生產的三級教育(即生產單位、機樓(房)或班組、生產崗位)才能準其進入操作崗位。對改變工種的工人,必需重新進行安全教育才能上崗。

  第十四條對從事鍋爐、壓力容器、電梯、電氣、起重、焊接、車輛駕駛、杆線作業、易燃易爆等特殊工種人員,必須進行專業安全技術培訓,經有關部門嚴格考核並取得合格操作證(執照)後,才能準其獨立操作。對特殊工種的在崗人員,必須進行經常性的安全教育。

  四、裝置、工程建設、勞動場所

  第十五條各種裝置和儀器不得超負荷和帶病執行,並要做到正確使用,經常維護,定期檢修,不符合安全要求的陳舊裝置,應有計劃地更新和改造。

  第十六條電氣裝置和線路應符合國家有關安全規定。電氣裝置應有可熔保險和漏電保護,絕緣必須良好,並有可靠的接地或接零保護措施;產生大量蒸氣、腐蝕性氣體或粉塵的工作場所,應使用密閉型電氣裝置;有易燃易爆危險的工作場所,應配備防爆型電氣裝置;潮溼場所和移動式的電氣裝置,應採用安全電壓。電氣裝置必須符合相應防護等級的安全技術要求。

  第十七條引進國外裝置時,對國內不能配套的安全附件,必需同時引進,引進的安全附件應符合我國的安全要求。

  第十八條凡新建、改建、擴建、遷建生產場地以及技術改造工程,都必需安排勞動保護設施的建設,並要與主體工程同時設計、同時施工、同時投產(簡稱三同時)。

  第十九條工程建設主管部門在組織工程設計和竣工驗收時,應提出勞動保護設施的設計方案,完成情況和質量評價報告,經同級勞資、衛生、保衛等部門和工會組織審查驗收,並簽名蓋章後,方可施工、投產。未經以上部門同意而強行施工、投產的,要追究有關人員的責任。

  第二十條勞動場所佈局要合理,保持清潔、整齊。有毒有害的作業,必須有防護設施。

  第二十一條生產用房、建築物必須堅固、安全;通道平坦、暢順,要有足夠的光線;為生產所設的坑、壕、池、走臺、升降口等有危險的處所,必需有安全設施和明顯的安全標誌。

  第二十二條有高溫、低溫、潮溼、雷電、靜電等危險的勞動場所,必須採取相應的有效防護措施。

  第二十三條僱請外單位人員在公司的場地進行施工作業時,主管單位應加強管理,必要時實行工作票制度。對違反作業規定並造成公司財產損失者,須索賠並嚴加處理。

  第二十四條、被僱請的施工人員需進入機樓、機房施工作業時,須到保衛部辦理《出入許可證》;需明火作業者還須填寫《公司臨時動火作業申請表》,辦理相關手續。

  五、電信線路

  第二十五條電信線路的設計、施工和維護,應符合郵電部安全技術規定。凡從事電信線路施工和維護等工作人員,均要嚴格執行《電信線路安全技術操作規程》。

  第二十六條電信線路施工單位必須按照安全施工程式組織施工。對架空線路、天線、地下及平底電纜、地下管道等電信施工工程及施工環境都必須相應採取安全防護措施。施工工具和儀表要合格、靈敏、安全、可靠。高空作業工具和防護用品,必須由專業生產廠家和管理部門提供,並經常檢查,定期鑑定。

  第二十七條電信線路維護要嚴防觸電、高空墜落和倒杆事故,線路維護前一定要先檢查線杆根基牢固狀況,對電路驗電確認安全後,方準操作。操作中要嚴密注意電力線對通訊線和操作安全的影響,嚴格按照操作規程作業。不準聘用或留用退休職工擔任線路架設工作。

  六、易燃、易爆物品

  第二十八條易燃、易爆物品的運輸、貯存、使用、廢品處理等,必須設有防火、防爆設施,嚴格執行安全操作守則和定員定量定品種的安全規定。

  第二十九條易燃、易爆物品的使用地和貯存點,要嚴禁煙火,要嚴格消除可能發生火種的一切隱患。檢查裝置需要動用明火時,必須採取妥善的防護措施,並經有關領導批准,在專人監護下進行。

  七、電梯

  第三十條簽訂電梯訂貨、安裝、維修保養合同時,須遵市勞動部門規定的有關安全要求。

  第三十一條新購的電梯必須是取得國家有關許可證並在勞動部門備案的單位設計、生產的產品。電梯銷售商須設立有(經勞動局備案認可的)維修保養點或正式委託保養點。

  第三十二條電梯的使用必須取得勞動部門頒發的《電梯使用合格證》。

  第三十三條工程部門辦理新安裝電梯移交時,除應移交有關檔案、說明書等資料以外,還須告訴接受單位有關電梯的維修、檢測和年審等事宜。

  第三十四條負責管理電梯的單位,要切實加強電梯的管理、使用和維修、保養、年審等工作。發現隱患要立即消除,嚴禁電梯帶隱患執行。

  第三十五條確需聘請外單位人員安裝、維修、檢測電梯時,被僱請的單位必須是勞動部門安全認可的單位。

  第三十六條電梯管理單位須將電梯的維修、檢測、年審和執行情況等資料影印副本報公司安委辦備案。

  八、個人防護用品和職業危害的預防與治療

  第三十七條根據工作性質和勞動條例,為職工配備或發放個人防護用品,各單位必須教育職工正確使用防護用品,不懂得防護用品用途和效能的,不準上崗操作。

  第三十八條努力做好防塵、防毒、防輻射、防暑降溫工作和防噪音工程,進行經常性的衛生監測,對超過國家衛生標準的有毒有害作業點,應進行技術改造或採取衛生防護措施,不斷改善勞動條件,按規定發放保健食品

  補貼,提高有毒有害作業人員的健康水平。

  第三十九條對從事有毒有害作業人員,要實行每年一次定期職業體檢制度。對確診為職業病的患者,應立即上報公司人事部,由人事部或公司安委會視情況調整工作崗位,並及時作出治療或療養的決定。

  第四十條禁止中小學生和年齡不滿18歲的青少年從事有毒有害生產勞動。禁止安排女職工在懷孕期、哺乳期從事影響胎兒、嬰兒健康的有毒有害作業。

  九、檢查和整改

  第四十一條堅持定期或不定期的安全生產檢查制度。公司安委會組織全公司的檢查,每年不少於二次;各生產單位每季檢查不少於一次;各機樓(房)和生產班組應實行班前班後檢查制度;特殊工種和裝置的操作者應進行每天檢查。

  第四十一條發現不安全隱患,必須及時整改,如本單位不能進行整改的要立即報告安委辦統一安排整改。

  第四十三條凡安全生產整改所需費用,應經安委辦審批後,在勞保技措經費專案列支。

  十、獎勵與處罰

  第四十四條公司的安全生產工作應每年總結一次,在總結的基礎上,由公司安全生產委員會辦公室組織評選安全生產先進集體和先進個人。

  第四十五條安全生產先進集體的基本條件:

  1、認真貫徹“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方針,執行上級有關安全生產的法令法規,落實總經理負責制,加強安全生產管理;

  2、安全生產機構健全,人員措施落實,能有效地開展工作;

  3、嚴格執行各項安全生產規章制度,開展經常性的安全生產教育活動,不斷增強職工的安全意識和提高職工的自我保護能力;

  4、加強安全生產檢查,及時整改事故隱患和塵毒危害,積極改善勞動條件;

  5、連續三年以上無責任性職工死亡和重傷事故,交通事故也逐年減少,安全生產工作成績顯著。

  第四十六條安全生產先進個人條件:

  1、遵守安全生產各項規章制度,遵守各項操作規程,遵守勞動紀律保障生產安全;

  2、積極學習安全生產知識,不斷提高安全意識和自我保護能力;

  3、堅決反對違反安全生產規定的行為,糾正和制止違章作業、違章指揮。

  第四十七條對安全生產有特殊貢獻的,給予特別獎勵。

  第四十八條發生重大事故或死亡事故(含交通事故),對事故單位(室)給予扣發工資總額的處罰,並追究單位領導人的責任。

  第四十九條凡發生事故,要按有關規定報告。如有瞞報、虛報、漏報或故意延遲不報的,除責成補報外,對事故單位(室)給予扣發工資總額的處罰,並追究責任者的責任,對觸及刑律的,追究其法律責任。

  第五十條對事故責任者視情給予批評教育、經濟處罰、行政處分,觸及刑律者依法論處。

  第五十一條對單位扣發工資總額的處罰。最高不超過3%;對職工個人的處罰,最高不超過一年的生產性獎金總額(不含應賠償款項),可並處行政處分。

  第五十二條由於各種意外(含人為的)因素造成人員傷亡或廠房裝置損毀或正常生產、生活受到破壞的情況均為本企業事故,可劃分為工傷事故、裝置(建築)損毀事故、交通事故三種(車輛、駕駛員、交通事故等制度由行政部參照本規定另行制訂,並組織實施)。

  第五十三條工傷事故,是指職工在生產勞動過程中,發生的人身傷害、急性中毒的事故。包括以下幾種情況:

  1、從事本崗位工作或執行領導臨時指定或同意的工作任務而造成的負傷或死亡。

  2、在緊急情況下(如搶險救災救人等),從事對企業或社會有益工作造成的疾病、負傷或死亡。

  3、在工作崗位上或經領導批准在其他場所工作時而造成的負傷或死亡。

  4、職業性疾病,以及由此而造成死亡。

  5、乘坐本單位的機動車輛去開會、聽報告、參加行政指派的各種勞動和乘坐本單位指定上下班接送的車輛上下班,所乘坐的車發生非本人所應負責的意外事故,造成職工負傷或死亡。

  6、職工雖不在生產或工作崗位上,但由於企業裝置、設施或勞動的條件不良而引起的負傷或死亡。

  第五十四條職工因發生事故所受的傷害分為:

  1、輕傷:指負傷後需要歇工1個工作日以上,低於國標105日,但未達到重傷程度的失能傷害。

  2、重傷:指符合勞動部門《關於重傷事故範圍的意見》中所列情形之一的傷害;損失工作日總和超過國際105日的失能傷害。

  3、死亡。

  第五十五條發生無人員傷亡的生產事故(不含交通事故),按經濟損失程度分級:

  1、一般事故:經濟損失不足1萬元的事故;

  2、大事故:經濟損失滿1萬元,不滿10萬元的事故;

  3、重大事故:經濟損失滿10萬元,不滿100萬元的事故;

  4、特大事故:經濟損失滿100萬元的事故。

  安全生產管理規章制度 篇2

  1、在安全生產、安全防火工作中,貫徹“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工作原則,各級責任人應嚴格遵守執行責任制,對違章操作和不安全因素及時治理整頓,防止各類事故的發生。

  2、企業法人代表,總經理、副總經理為第一安全責任人,各部門經理、生產車間主任為第二責任人,直接從事技術專業、機械操作和有關人員為第三責任人。

  3、公司定期舉行安全會議,佈置和檢查安全衛生工作。有效的利用班前會議進行安全教育,增強安全意識。

  4、定期發放勞動保護用品和工作服,要求穿工作服上崗,繫好袖口、領口、褲口,避免出危險。

  5、對劇毒、易燃等危險品,檢驗科應由專人保管,並做好記錄,註明用途、領取數量、日期等。

  6、特殊工種不經過培訓不得獨立操作。

  7、要求公司所有人員必須參保意外傷害險,一旦出險有所保障。

  8、切實作好衛生工作,根據工作崗位的不同劃分衛生責任區,定期檢查,並作為員工考核的指標。

  9、在生產車間內不允許有汙染飼料物質,如菸蒂、繩頭、廢塑膠紙等;同時要保持生產區的衛生整潔。每天生產前和生產後要打掃作業區的衛生。

  10、生產區要求光線充足,無有害動物,無蟲害,通風良好,地面清潔,無垃圾積存、無積水、門窗玻璃清潔完好。

  11、生產區內嚴禁吸菸和帶入生活及其他與生產無關的用品等。

  12、職工宿舍、食堂和綠化帶的衛生由專人負責清理。

  13、每月或每季度,定期進行一次大掃除,確保員工有一個乾淨整潔的工作環境。

  安全生產管理規章制度 篇3

  為進一步加強生產管理,適應公司銷售需要,在降低消耗減少成本的前提下,生產保質保量的飼料產品,根據生產需要特制定以下制度。

  一、 原輔料進廠制度

  1、原料的採購,要以國家《飼料衛生標準》及相關規定為依據,制定本公司的原輔料採購標準,按標準有計劃地購入。

  2、原料進廠後,及時通知化驗室,進行抽樣化驗,根據不同原料化驗相應的營養指標。化驗結果一式三份送總經理、品管部、生產部,由品管部負責人決定是否入庫。

  3、入庫時要求質檢員逐包抽樣進行感官檢查,如色澤、氣味、雜質、水分等。

  4、入庫後,倉庫保管員要進行科學庫存保管。

  (1)防潮防溼。堆放原料時,應放在木架製成的防潮貨架上,垛堆不能太高太大。每垛之間要有一定間距。

  (2)要經常通風,以降低溫度與溼度,防止發生黴變。如有異常一定要仔細檢視,然後採取措施。

  (3)出入庫記錄時應仔細認真,每月由財務、採購共同稽核、立檔。

  二、生產加工制度

  1、生產科有關領導要全程指導和監督,保證生產的正常進行。

  (1)與其他部門密切配合,組織好本部門的職工,確保生產系統的正常運轉;努力提高產量,為公司增加效益;保質保量的完成各項生產任務。

  (2)搞好各方面的團結,關心職工生活,帶領職工積極參加各級組織的有益活動。

  (3)監督實施各種記錄,並做到清楚、準確、無誤;如發現異常情況要及時報告主管領導,並提出分析意見。

  (4)督促實施各種裝置的檢修,保證生產裝置完好、正常運轉。定期派人對生產裝置進行保養。

  2、員工必須遵守廠裡的各項規章制度。

  (1)配電室、化驗室、鍋爐房、倉庫均為生產重要崗位,必須持有國家頒佈的行業證書才能上崗。

  (2)嚴格遵守上崗考勤制度,認真記錄上崗考勤表,員工遲到、早退按公司有關規定處理,無故不上崗超過半個工作日的按曠工處理。

  (3)一律不準在工作崗位上會客或將無關人員、親友帶入崗位。車間人員離崗時必須先向班長請假,得到允許後才可離開。

  (4)公司一切生產場合包括生產車間、倉庫等和院內嚴禁吸菸。關於喝水、吸菸、吃飯時間廠內必須作明確規定。

  (5)如遇產品旺季,產品需求量增大,公司裝置生產能力白班生產無法滿足需求。生產部根據實際情況報請總經理批准,開設夜班生產,有關人員應服從安排。

  3、在生產過程中,應嚴格按操作規程進行。

  (1)嚴格抓好生產質量管理,嚴格按照生產工藝流程組織生產,認真落實崗位責任制,對配方絕對保密,對內必須核對好方能生產。

  (2)加工車間所用原料要質檢員稽核是否正確,並要嚴格按配方要求的比例進行投料,投料量不可擅自改動。

  (3)稱料時,要透過保管員準確領料,然後進行批次逐一精確稱量、分桶盛裝,一批稱好後,送往混合機料臺,準備混合。

  (4)加工過程要嚴格按工藝要求進行。

  (5)包裝時要求稱量準確,不可缺斤少兩,計量誤差不超過50克,封口要規範整齊,要實行專人專管。

  (6)生產過程中,每天要定點取樣化驗產品,不合格產品不得出庫,並認真作好記錄。

  (7)作好投料單、成品入庫單,並由生產科進行稽核。

  三、成品入庫與出庫制度

  1、要按產品類別分別存放到貨架上,界限分明。

  2、入庫後保管員要定時檢視,經常檢查通風防潮情況,以防變質。

  3、產品出廠要嚴格把關,發現異常的產品禁止出廠。

  4、成品包裝袋進廠時,要檢查印刷、尺寸、重量、裡襯、縫合口等是否符合標準,使用時要再次檢查。

  5、有出口入庫記錄時應仔細認真,每月由財務、採購共同稽核,並存入檔案。

  四、重大質量事故處理制度

  1、如發生質量事故,認真填寫質量事故報告,對質量事故的原因進行分析,對有關責任人進行處理。產品質量意識不可鬆懈。

  2、品管、技術部門嚴格監控,發現問題立即上報,要追究原因,及時處理分析。

  3、使用者使用本公司產品如發生意外事故,要查其原因,如屬使用不當責任自負;如屬質量原因,透過權威技術監督部門嚴格簽定,如屬我方責任,造成的損失由我方負責。

  4、所有質檢記錄、處理報告應由專人管理,並立檔備案。

  安全生產管理規章制度 篇4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了加強公司安全管理,規範公司各單位生產秩序,防止事故發生,保護職工人身安全。結合公司的實際,制定本制度。

  第二條凡是本公司職員工,必須遵守。

  第三條本制度堅持“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綜合治理”的方針,按公司領導和安全處分級管理的原則,實行安全生產目標責任制。

  第四條安全處對本公司各單位安全工作實施綜合協調,對本公司各部門安全生產實施相應監督管理,對相關職能部門,履行職責的情況實施監督。

  第二章安全管理職責

  第五條安全生產委員會職責:

  1、認真貫徹執行《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國家有關勞動保護的方針、政策和法律、法規。

  2、建立或審定安全生產,文明生產的規章制度,並監督檢查各生產單位安全生產工作的執行情況。

  3、組織開展安全生產競賽,審定安全生產,文明生產先進事蹟與獎勵辦法。

  4、組織安全大檢查,並對不安全生產問題進行研究,制定改進方案,督促按計劃實施。

  5、參加對重大事故的調查、分析、處理。

  6、主持召開安全生產例會,定期向職工代表大會(或職工大會)報告安全生產工作,認真聽取意見和建議,接受群眾監督

  7、採取有效措施,不斷改善職工勞動條件和安全生產環境。

  8、定期組織和領導全面安全生產檢查。

  9、每月主持召開一次安全生產工作會議,及時分析企業安全生產狀況,彙總不安全隱患,提出相應的對策措施,並組織實施。

  10、檢查和指導副職及下屬單位領導分管範圍的安全生產工作和履行安全生產職責。

  第六條負責宣傳“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綜合治理”的安全生產方針。對企業員工進行安全培訓,對新員工及時組織入廠安全教育培訓,考核合格後方可分配到班組。

  第三章安全檢查

  第七條對安全生產進行監督、檢查與檢測,並實施考核,保證安全生產方針和目標的實現,保證安全標準化的有效實施

  第八條檢查程式

  1、安全檢查的內容:安全檢查物件的確定應本著突出重點的原則,對於危險性大、易發事故、事故危害大的生產系統、部位、裝置、裝置等應加強檢查。安全檢查的內容包括軟體系統和硬體系統,具體主要是查思想、查管理、查隱患、查整改、查事故處理。

  2、安全檢查的實施要求:公司每月開展一次綜合性安全大檢查。安全處組織,參加人員為各部門負責人及安全員,檢查結果由安全處彙總形成安全通報,隱患整改情況記入《安全檢查隱患整改臺賬》。

  3、檢查結果的處理:檢查結果應及時上報公司分管副總及總經理,對檢查中發現的潛在不安全因素,安全處應立即令其對不安全隱患進行整改,整改後對其複查。

  第四章安全生產獎懲

  為了強化安全管理,充分調動職工安全生產的能動性、主動性和積極性,杜絕違章違紀現象,減少工傷事故的發生,公司根據企業的具體情況,制定《安全生產獎懲制度》,做到獎懲分明、重獎重罰。

  第五章安全例會管理

  公司安全生產委員會(領導小組),每月召開一次全體成員會議,分析安全生產形勢,佈置下一步安全環保重點工作及應採取的措施,提出公司下一步安全生產工作目標。

  第六章安全事故管理

  1、人身事故:企業在冊職工在生產區域內發生的生產操作有關的傷亡事故(包括隱性中毒事故)。

  2、裝置事故:由於各種原因構成採礦機械、動力、電器、儀表、運輸裝置及管理、建築物等損失的事故。

  3、生產事故:生產事故:因違反工藝流程、崗位操作規程和指揮失誤造成裝置損壞以及停電、停水、停風等原因造成停產等事故。

  第七章安全生產檔案管理

  安全生產檔案要編寫詳細的目錄分檔存放,以便於查閱。要逐步實現安全檔案的標準化、規範化、現代化管理。

  第八章勞動保護用品管理

  1、職工領取到防護用品後,上崗工作時必須按規定穿戴使用。

  2、工作服必須保持整潔無破損,嚴禁在腰間、袖口扎繩子、鐵絲等物品。

  3、特殊工作必須按規定穿戴勞保用品。

  4、對生產噪音、粉塵、有毒氣體的部門要配置防護罩,防護眼鏡、防護口罩和防毒口罩。

  5、各(車間)的安全員每日要對現場職工勞保用品佩戴情況進行監督檢查,發現未按規定佩戴的,對當事人進行一定的處罰。

  6、防護用品的管理實行主管和組長的逐級領導,安全處要定期不定期的檢查其使用情況,發現違規的要進行嚴格考核。

  第九章特種作業人員安全管理

  特種作業人員必須在特殊工種操作證或臨時操作證規定的本工種作業專案範圍內進行作業,嚴格執行其各項規章制度。

  第十章安全警示管理

  為了進一步強化安全生產監督管理,促進企業,加強現場安全生產順利進行,及時削除現場安全隱患,有效遏制重大安全事故的發生,認真貫徹執行“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綜合治理”的方針,特制定本制度。

  附則:為了全面落實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進一步提高工程安全監督管理水平,加強安全警示標誌的管理,達到標準化、規範化、制度化,確保、生產順利開展。

  安全生產管理規章制度 篇5

  一、為加強企業安全生產的監督檢查管理,堅持“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方針,樹立“管生產必須管安全”的原則,嚴格執行(企業安全管理標準),防止傷亡和其他安全生產事故的發生,切實保證生產安全的順利進行,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築法)、(國營建築企業安全生產工作條例)、(施工現場安全防護用具及機械裝置使用監督管理規定)、(省建築安全生產監督管理辦法)、(建築施工安全檢查標準)jgj59—99的有關規定,特制定本安全監督檢查管理制度。

  二、本制度僅限於總承包工程及其所屬企業單位及人員遵照執行。

  三、公司生產部是所屬企業安全生產監督檢查歸口管理部門。其工作職責是:

  1、貫徹執行國家和自治區有關安全生產的法律、法規及方針、政策,貫徹落實上級主管部門和企業的安全生產目標、制度、標準。

  2、做好日常安全生產的監督檢查和管理工作,總結、改進、交流、推廣先進經驗。

  3、堅持深入施工企業監督檢查,落實安全生產責任制,督促安全生產各項措施的落實及方案的執行。監督控制各生產單位的安全生產指標,並負責進行考核。

  4、指導工程管理人員進行安全生產管理工作,瞭解掌握安全生產動態,監督解決生產過程中的不安全隱患和不能保證進行安全生產活動的行為,監督檢查施工現場的安全達標和文明施工。

  5、配合各級安全值班領導組織安全活動和定期安全檢查。參加總承包工程審定施工組織設計(施工方案)中的安全技術措施,並對貫徹執行過程進行監督檢查。

  6、協助有關部門共同做好新工人和特殊工種工人的安全技術培訓、考核、發證工作。

  7、進行工傷事故統計、分析和報告,配合主持並組織實施工傷事故的調查處理。

  8、制止違章指揮和違章作業,對嚴重險情有權暫停施工,並及時報告主管領導。

  9、對違反相關安全制度、標準和有關安全技術、勞動法規等不安全行為規定的,經說服勸阻無效時,有權按規定進行相應的經濟處罰或報請有關領導進行處理。

  10、安全員由生產部負責歸口管理。負責實施對所屬單位及專案工程進行幫助指導、檢查監督。其主要工作職責是:

  (1)根據國家相關法律、法規、規定,貫徹執行安全生產製度、標準要求,監督落實各項安全生產目標、措施的完成。

  (2)參與審查所負責監督單位和工程專案施工方案中的安全技術措施,並檢查實際執行情況。

  (3)堅持深入施工現場監督檢查施工過程中的不安全行為,檢查落實安全防護、腳手架搭設、機械裝置使用、電氣線路佈置和使用等是否符合標準規定,發現隱患及時進行幫助解決。

  (4)協助基層單位做好對施工現場人員的安全生產宣傳教育、建立文明施工現場的安全生產達標等工作。

  (5)指導所屬各單位的安全生產管理工作、參與組織安全生產活動和定期安全檢查,監督,指導各項安全達標工作資料的完成和做好相關活動的記錄。

  (6)會同企業技術負責人,對腳手架搭設、模板安裝拆除、基坑支護按專項標準進行驗收評定;對臨時用電、機械操作、起重吊裝等特殊作業人員的安全行為進行監督檢查。

  (7)有權對違章指揮、違章作業、違反勞動紀律及嚴重的不安全行為有權制止,並及時報告主管部門下達停工指令。

  (8)參與配合或接受所在單位的安全事故調查,進行傷亡事故登記、統計、分析、報告,要求事故單位提出預防事故發生的措施,並督促檢查其落實情況。

  (9)總結推廣安全生產、勞動保護工作的先進經驗。

  (10)服從業務主管部門的領導,對所擔負監督的生產安全狀況和安全行為規定檢查負責。

  四、安全生產的監督檢查是保證企業安全生產責任制度、標準的執行落實,除了要抓好嚴格的管理外,還要堅持不懈的加強巡迴監督檢查,隨時瞭解掌握安全生產動態,不斷改進和提高安全生產管理要求。

  1、職能部門按照國家相關的法律、法規、標準、條例的要求除了做好正常的安全生產檢查工作外,還要做好組織定期的安全生產大檢查,其檢查結果作為對所屬生產單位進行評比考核的主要依據之一。按每季度必須組織一次安全生產大檢查。要有黨政工團等相關部門和有關領導參加;共同檢查、同時整改、及時消除隱患。按管理制度要求對每次的檢查情況做好記錄。

  2、職能部門要對總承包工程階段安全達標情況進行全面控制、檢查。其主要是工程開工前的安全生產條件、地下部分(含基礎)施工完安全生產條件,主體工程質量中檢前的施工現場安全達標申請和機械裝置、機具安全檢驗、裝修階段過程檢查及工程竣工施工安全等級評價申報等階段的安全檢查達標。對每一階段的達標檢查通過後,方可蓋章同意申請上報政府監督部門。否則,專案經理應承擔所造成的全部責任,將對專案經理及公司相關領導按有關規定給予經濟處罰。

  3、所屬各企業單位對安全檢查人員所提出的安全隱患問題,必須及時解決處理,按限期認真整改及時反饋回執。安全員對檢查發現的安全問題隱患,要書面通知專案經理或公司主管部門及相關領導,幫助專案經理出主意想辦法、定措施、定時間、定人員、進行處理,並監督落實。專案經理不得無理由拒絕整改。

  五、獎勵與懲罰是企業安全生產監督檢查管理中的一項必不可少的管理控制手段之一。實行強化管理對減少事故及隱患的發生、降低事故頻率有著極其重要的意義。

  1、經濟獎勵與懲罰除了按各企業(內部經濟責任承包管理制度)等相關(企業管理標準)要求執行外,還應對安全生產過程中出現的有突出貢獻成績或違反企業制度和相關法律、法規、標準的行為,分別給予獎勵和懲罰。

  2、在安全生產工作中成績突出,具有下列條件之一的單位和個人,應給予榮譽和獎勵。

  3、凡能認真執行企業的各項安全生產製度、標準,對本單位的安全生產和文明施工做出顯著成績的。

  4、凡在企業的安全生產管理過程中,有重大發明、安全技術防範措施改進成效顯著或提出重大合理化建議的。

  5、防止和避免丁重大傷亡事故發生或在事故搶救中有功者。

  6、對有違反安全生產規定有下列行為之一的單位或個人,經教育勸阻不改、行為惡劣的給予處罰或處分。

  7、違章指揮或違章作業造成安全事故的。

  8、翫忽職守、違反安全生產責任制造成安全事故的。

  9、發現事故險情,即不採取措施又不及時報告的而發生事故的`。

  10、發生事故不能保護現場,隱瞞不報、虛報、故意拖延報告或嫁禍他人的。

  11、對批評或制止違章指揮、違章作業、違反勞動紀律 的人員進行打擊報復的。

  12、不執行或執行不力又不及時對提出的限期消除安全隱患問題和違反重點治理安全達標要求的。

  13、對各級管理部門下發各種形勢安全隱患問題通知單或停工單後,不能認真組織、按期整改及時反饋回執單,又給企業或單位帶來不良影響的。

  14、下達的各項安全考核指標和確立安全生產達標專案及建立文明施工現場要求,不能實現或給企業帶來不良影響或直接妨礙正常的生產經營活動要求的。

  15、在施工過程中,不注重安全生產,直接違反安全技術操作規程和安全紀律行為之一的,對當事人及當事人所在區段、工種的管理直接負責人分別進行同等處理,對違反紀律的行為根據情節輕重分別給予經濟處罰。

  安全生產管理規章制度 篇6

  一、市場所有從事石材生產、經營和儲存的商家必須配備專職安全生產管理人員,本廠法人或與市場簽訂租賃合同的乙方代表擔任本區域的第一安全責任人。

  二、生產經營單位的主要負責人和安全生產管理人員必須具備與本單位所從事的生產經營活動相應的安全生產知識和管理能力。

  三、生產經營單位應當對從業人員進行安全生產教育和培訓,保證從業人員具備必要的安全生產知識,熟悉有關的安全生產規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規程,掌握本崗位的安全操作技能。未經安全生產教育和培訓不合格的從業人員,不得上崗作業。

  四、生產經營單位的特種作業人員必須按照國家有關規定,經專門的安全作業培訓,取得特種作業操作資格證書,方可上崗作業。

  五、生產經營單位應當在有較大危險因素的生產經營場所和有關設施、裝置上,設定明顯的安全警示標誌。

  六、生產經營單位使用的涉及生命安全、危險性較大的特種裝置,以及危險物品的容器、運輸工具,必須按照國家有關規定,由專業生產單位生產,取得專業資質檢測、檢驗機構檢測、檢驗合格,並取得安全使用證或者安全標誌,方可投入使用。檢測、檢驗機構對檢測、檢驗結果負責。

  七、生產、經營、儲存、使用危險物品的車間、商店、倉庫,不得與員工宿舍在同一座建築物內,應當與員工宿舍保持安全距離。生產經營場所和員工宿舍應當設有符合緊急疏散要求、標誌明顯、保持暢通的出口。禁止封閉、堵塞生產經營場所或者員工宿舍的出口。

  八、生產經營單位進行爆破、吊裝等危險作業,應當安排專門人員進行現場安全管理,確保操作規程的遵守和安全措施的落實。

  九、生產經營單位應當教育和督促從業人員嚴格執行本單位的安全生產規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規程;並向從業人員如實告知作業場所和工作崗位存在的危險因素、防範措施以及事故應急措施。

  十、生產經營單位必須為從業人員提供符合國家標準或者行業標準的勞動防護用品,並監督、教育從業人員按照使用規則佩戴、使用。

  十一、生產經營單位的安全生產管理人員應當根據本單位的生產經營特點,對安全生產狀況進行經常性檢查;對檢查中發現的安全問題,應當立即處理;不能處理的,應當及時報告本單位有關負責人。檢查及處理情況應當記錄在案。

  十二、生產區域嚴禁非工作人員入內(特別是未成年人)。來訪客人應由本單位專職人員陪同,在確保安全的情況下進場參觀、考察等;工作場地一律不允許穿拖鞋;商家負有監管本單位員工小孩的責任。

  以上管理制度,由重慶履泰實業有限公司監督執行,市場經營者應無條件服從市場管理人員的監督檢查,對存在安全隱患不認真整改或拒絕接受檢查整改的,市場管理方將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上報相關職能部門,給予行政處罰。

  安全生產管理規章制度 篇7

  第一章 總則

  安全生產是公司生產發展的一項重要方針,因此必須貫徹“安全生產、預防為主、全民動員”的方針,不斷提高全體員工的安全意識,落實各項安全管理措施,保證生產經營秩序的正常進行。根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結合公司的實際情況制訂本制度。

  第二章 安全生產組織架構

  設立安全生產領導小組,作為安全生產的組織領導機構。公司總經理為安全生產第一責任人,任安全生產小組組長,負責本公司的安全事務的全面工作。各部門負責人任安全生產領導小組成員,負責落實執行本部門安全生產事項。

  第三章 安全生產崗位職責

  一、安全生產領導小組負責人職責

  1、貫徹執行國家有關安全生產的法律、法規和規章制度,對本公司的安全生產、勞動保護工作負全面領導責任。

  2、建立健全安全生產管理機構和安全生產管理人員。

  3、把安全管理納入日常工作計劃。

  4、積極改善勞動條件,消除事故隱患,使生產經營符合安全技術標準和行業要求。

  5、組織安全管理人員制訂安全生產管理制度及實施細則。

  二、安全生產領導小組的職責

  1、制訂本部門的安全生產管理實施細則並負責組織落實。

  2、組織本部門開展安全生產宣傳教育活動。

  3、負責本部門的安全責任制、安全教育、安全檢查、安全獎懲等制度以及各工種的安全操作規程,並督促實施。

  4、協助和參與公司職工傷亡事故的調查、分析和處理工作。

  5、定期向安全生產負責人反映和彙報本部門的安全生產情況。

  三、員工的安全生產職責

  1、積極參加公司組織的安全生產知識的學習活動,增強安全法制觀念和意識。

  2、嚴格按照操作規程作業,遵守勞動紀律和公司的規章制度。

  3、正確使用勞動保護用品。

  4、及時向公司有關負責人反映安全生產中存在的問題。

  第四章 安全會議

  公司建立健全安全生產會議召開制度,每月的工作總結各部門要求有安全生產方面的內容,定期分析安全生產狀況,對重大安全生產問題制訂對策,並組織實施。

  第五章 安全培訓

  1、公司全體員工必須接受相關的安全培訓教育。

  2、本公司新招員工上崗前必須進行安全知識教育。

  3、公司對全體員工必須進行安全培訓教育,應將按安全生產法規、安全操作規程、勞動紀律作為安全教育的重要內容。

  第六章 安全生產檢查

  一、公司必須建立和健全安全生產檢查制度。部門安全生產檢查每月一次,科室安全生產檢查每週一次。

  二、公司應組織生產崗位檢查、日常安全檢查、專業性安全生產檢查。具體要求是:

  (一)生產崗位安全檢查,主要由員工每天操作前,對自己的崗位或者將要進行的工作進行自檢,確認安全可靠後才進行操作。內容包括:

  1、裝置的安全狀態是否完好,安全防護裝置是否有效;

  2、規定的安全措施是否落實;

  3、所用的裝置、工具是否符合安全規定;

  4、作業場地以及物品的堆放是否符合安全規範;

  5、個人防護用品、用具是否準備齊全,是否可靠;

  6、操作要領、操作規程是否明確。

  (二)日常安全生產檢查,主要由各部門負責人負責,其必須深入生產現場巡視和檢查安全生產情況,主要內容是:

  1、是否有職工反映安全生產存在的問題。

  2、職工是否遵守勞動紀律,是否遵守安全生產操作規程。

  3、生產場所是否符合安全要求。

  (三)專業性安全生產檢查,主要由公司每年組織對電氣裝置、機械裝置、危險物品、消防設施、運輸車輛、防塵防毒、防暑降溫、廚房、集體宿舍等,分別進行檢查。

  第七章 生產場所及裝置安全措施

  一、公司必須嚴格執行國家有關勞動安全和勞動衛生規定、標準,為員工提供符合要求的勞動條件和生產場所。生產經營場所必須符合如下要求:

  1、生產經營場所應整齊、清潔、光線充足、通風良好,車道應平坦暢通,通道應有足夠的照明。

  2、在生產經營場所內應設定安全警示標誌。

  3、生產、使用、儲存化學危險品應根據化學危險品的種類,設定相應的通風、防火、防爆、防毒、防靜電、隔離操作等安全設施。

  4、生產作業場所、倉庫嚴禁住人。

  二、公司的生產裝置及其安全設施,必須符合如下要求:

  1、生產裝置必須進行正常維護保養,定期檢修,保持安全防護效能良好。

  2、各類電氣裝置和線路安裝必須符合國家標準和規範,電氣裝置要絕緣良好,其金屬外殼必須具有保護性接地或接零措施;在有爆炸危險的氣體或粉塵的工作場所,要使用防爆型電氣裝置。

  3、公司對可能發生職業中毒、人身傷害或其它事故的,應視實際需要,配備必要的搶救藥品、器材,並定期檢查更換。

  第八章 職工安全衛生保護措施

  1、公司必須建立符合國家規定的工作時間和休假制度。職工加班加點應在不損害職工健康和職工自願的原則下進行。

  2、公司應根據生產的特點和實際需要,發給職工發需的防護用品,並督促其按規定正確使用。

  3、公司禁止招用未滿16週歲的童工,禁止安排未滿18週歲的未成年工從事有毒、有害、過重的體力勞動或危險作業。

  4、公司應透過衛生部門防疫站對生產工人進行入職體檢和入職後定期體檢,採取措施,預防職業病。

  第九章 傷亡事故管理

  1、勞動過程中發生的員工傷亡事故,公司必須嚴格按規定做好報告、調查、分析、處理等管理工作。

  2、發生職工傷亡事故後,公司負責人應立即組織搶救傷員,採取有效措施,防止事故擴大和保護事故現場,做好善後工作,並報告集團公司。

  第十章 本制度自公佈之日起施行

  安全生產管理規章制度 篇8

  一、生產部長安全生產責任制

  1、對本部門的安全生產負全面責任,做好本部門的消防和安全工作,減少疾病和工傷事故,有責任使本部門人員充分理解環境、職業健康方針並使之貫徹執行。

  2、結合本公司安全生產情況,制訂保證安全生產的具體方案,並組織實施不斷改善勞動條件和工作環境,防止職業中毒和職業病的發生。

  3、負責相應業務範圍內的外部資訊和本部門的資訊交流,並配合其他部門做好安全的資訊的交流、傳遞和處理工作,督促有關部門合理發放勞動保護用品和合理使用勞動保護用品,並及時做好防暑、防寒工作。

  4、對所屬職工負責經常性的安全教育,做好新上崗的工人安全技術把關,未經考核合格者,不得上崗。

  5、對特種裝置、特殊工種、特殊作業場所嚴加管理,定崗定責,做好防範措施,以免發生重大事故。

  6、對事故發生後,及時組織調查分析,上報,不得隱瞞,並做好處理工作。

  二、班組長安全生產責任制

  1、認真執行上級安全生產的各項規章制度,對本班組的安全生產負責。

  2、並負責對新員工或換崗員工人及時進行安全教育。

  3、對本班組使用的危險品,必須指定專人管理,嚴格控制,正確使用。

  4、隨時檢查、督促本班組職工嚴格遵守安全操作規程,對有危險的臨時任務,必須有可靠的安全措施,並制定專人進行監護。

  三、生產工人安全職責

  1、自覺執行安全生產的方針,政策和各項規章制度,對他人違章作業有責任勸阻,對違章指揮有權拒絕執行,並及時報告。

  2、自覺遵守安全操作規程,正確使用和維護保養好機械裝置、安全附件等,不亂開亂動非本人操作的裝置和電器裝置。

  3、積極參加各種安全教育活動,服從車間和班組領導的指揮。

  4、正確穿戴,愛護和合理使用勞保用品。

  5、及時清除廢料,經常保持工作場所的清潔衛生,做到在製品堆放整齊,保持通道暢通。

  6、班前後認真進行安全檢查。

  7、發生事故或重大未遂事故,或事故隱患時,必須及時性向領導彙報,並保護現場,積極參加並開好分析會。

  四、裝置安全管理制度

  1、裝置驗收移交工作:製作安裝後的裝置,經試機,基本符合設計要求,符合接地、排煙、除塵要求。

  2、裝置使用:為了確保裝置的安全執行,由技術部門編制裝置安全執行操作規程,操作員工必須按安全操作規程辦事,同時操作員工必須按裝置要求管理好裝置。

  五、安全教育制度

  1、經常對職工進行安全思想和安全知識的教育,提高職工安全意識和自覺性。

  2、經常對職工進行安全規章制度的教育,掌握本崗位安全操作規程,養成執行制度的自覺性。

  3、新員工或換崗員工考核合格後方能上崗操作。

  4、新工藝、新裝置、新技術、新產品投入生產前,由技術人員負責對操作人員進行安全培訓和學習。

  安全生產管理規章制度 篇9

  一、安全生產責任制的管理依據:

  安全生產責任制,是部門實現“安全第一、預防為主”方針的具體體現。是部門實行安全工作綜合治理、齊抓共管的依據。

  1、管生產必須管安全。

  2、安全生產、人人有責。

  二、管理物件和範圍:

  1、部門所有人員,

  2、代表公司工作的相關人員,包括:監理工程師、承建商的有關人員等。

  三、安全生產控制標準:

  1、建立了安全工作層層有人負責,事事有人管理,實現“橫向到邊、縱向到底”的責任規定。做到職責、許可權合法明確,覆蓋全員、全方位。

  2、各類人員明確自己的職責許可權,有效履行職責,行使許可權。真正實現專管成線,群管成網,責任明確,協調配合。

  3、取得卓有成效的安全管理績效。

  四、安全生產管理要求

  1、制定和實施安全責任制,應貫徹執行“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安全方針和適用的法律法規等,堅持“各級領導人員在管理生產的同時,必須負責管理安全”、“在計劃、佈置、檢查、總結評比生產的同時,計劃、檢查、總結評比安全”、“安全生產、人人有責”等原則。

  2、安全生產責任制應符合“各級主管對本部門勞動保護和安全生產負全面責任,分管生產的領導對本部門勞動保護和安全生產負具體領導責任。具體組織生產施工的領導對本部門勞動保護和安全生產負直接管理責任。

  3、專案經理對承包工程專案的安全生產負全面管理責任。

  安全生產管理規章制度 篇10

  為了認真執行安全生產法律、法規,公司的各項安全生產管理規章制度的實施情況,及時發現和解決生產中存在的各種事故隱患,防患於未然,確保安全生產和安全生產達標工作的落實,特制定安全生產檢查制度,要求公司下屬各部門、單位、專案部遵照實施。

  一、安全檢查的型別:

  1、日常性檢查。即是經常的、普遍的檢查。可以是企業、職能部門、專案經理部、班組、專職安全技術人員、安全員等不同層次。可在適當時機進行。

  2、專業性檢查。是針對特種作業、特種裝置、特殊場所進行的檢查。

  3、節日前後的檢查。是針對節假日期間容易產生麻痺思想的特點而進行的安全檢查,包括節日前進行安全生產綜合檢查,節日後要進行遵章守紀的檢查等。

  4、不定期檢查。

  二、檢查方法與形式

  1、安全檢查要有組織、有計劃的進行,根據本部門的具體情況,由專職安全管理人員,每月對各施工現場進行一次定期安全檢查。

  2、各工程管理人員及各專案負責人,對自己所管轄的施工現場進行安全檢查,查現場的機械、安全用電、防護設施、文明施工、遵章守紀等,發現問題及時整改,並做好記錄。

  3、班組負責人,每天必須跟班作業,每天巡視安全生產情況,施工人員有無違章等,同時做好記錄。

  4、加強特殊時期、節假日、冬雨季等不定期的安全檢查,部門將會同各專案負責人,根據情況隨時進行抽查,以防特定時期及季節變化、職工紀律鬆懈、思想麻痺等,給安全生產帶來危害。

  三、安全檢查的主要內容:

  1、查思想。主要檢查對安全工作的認識。即檢查領導、工程管理人員及員工對安全生產的認識,對安全生產法規、方針政策及各項規章制度的落實情況。

  2、查管理。主要檢查安全管理的措施方法是否科學合理,是否有效果。

  3、查隱患。主要是檢查、識別不安全隱患。

  4、查整改。主要檢查對過去提出問題的整改情況。

  5、查施工條件、安全設施、生產裝置、各種安全防護設施,如現場臨時用電、安全帽、安全帶、現場文明施工等是否達到"安規"要求。

  安全生產管理規章制度 篇11

  目的

  為了加強對公司安全生產規章制度及操作規程的管理,確保安全生產規章制度和操作規程編制、釋出、使用、評審、修訂等效力,特制定本制度。

  適用範圍

  本制度適用於本公司安全生產規章制度和操作規程的制定、釋出、使用、評審、修訂等。

  職責範圍

  3.1 公司安委會負責組織有關部門專業人員制訂公司安全生產各項規章制度及操作規程,並送達相關部門進行會籤,徵求修改意見。

  3.2安委會根據會籤提出的修改意見,對初稿進行修改,形成審批稿。

  3.3審批稿最終必須經總經理稽核批准後,才能釋出實施。

  3.4安全生產各項規章制度釋出後嚴格按照其中要求執行。

  3.5安委會負責定期對安全生產各項規章制度和操作規程的評審和修訂工作。

  評審與修訂

  4.1安全生產標準化管理檔案的評審

  1.評審的頻次:正常情況下,每年組織評審一次;當出現以下情況時,可隨時組織評審。

  (1)安全生產的法律、法規發生變化;

  (2)生產裝置和工藝技術發生重大變化;

  (3)安全生產相關的組織機構發生重大變化;

  (4)管理機構的管理職責發生重大變化時;

  2.評審組織:

  由安委會負責組織相關部門實施評審。

  3.評審內容

  (1)與法律、法規符合性;

  (2)與企業發展總體水平的相適應性;

  (3)與工藝流程和裝置變化的相適應性;

  (4)安全管理制度之間的相容性和匹配性;

  4.評審輸出

  (1)評審結果作為安全生產管理檔案修訂的主要依據之一。

  (2)評審結果要形成書面材料,反饋給參加評審的人員和審批人。

  4.2安全生產標準化管理檔案的修訂

  1)修訂頻次:正常情況下,每年組織修訂一次。當出現以下情況,可隨時組織修訂。

  2)修訂組織:本著制訂部門組織修訂的原則,當制訂部門發生職能變化時,由該職能的後續承接部門組織。必要時,需瞭解該制度的制訂的原始背景。

  3)修訂依據:

  (1)國家行業的安全生產法律、法規、條例。

  (2)安全生產製度評審結果。

  (3)制度執行過程中,員工提出其它合理建議。

  修訂後的安全生產管理檔案,由總經理審批後,才能釋出實施。

  4.3管理檔案中某制度的終止執行因特殊原因,對本標準化管理檔案中的某制度需要終止執行時,必須按原審批程式申請批准後方可終止執行。

  安全生產管理規章制度 篇12

  一、技術交底的管理依據:

  施工技術交底,是指工程施工前由主持該工程技術檔案的人員向實施工程的人員說明工程在技術上、作業上要注意和明確的問題,是施工企業一項重要的技術管理制度。

  二、技術交底的管理物件和範圍:

  所有工程專案、不同的施工階段,對相關的實施工程管理人員和操作人員。

  三、技術交底的控制標準:

  1、實施工程管理人員和操作人員始終都瞭解交底者的意圖。

  2、使實施工程管理人員和操作人員瞭解工程的概況、特點、設計意圖、採用的施工方法和技術措施、安全措施。

  3、透過技術交底,使操作人員在施工中做到,不傷害自己、不傷害別人、也不被別人傷害。

  四、技術交底的管理要求:

  應明確工程技術檔案的主要編制人、施工員、管理人員、操作人員的責任。

  1、技術人員、專案管理人員應接受設計人員的設計技術交底。

  2、工程技術檔案的主要編制人向實施工程的人員進行施工技術交底,說明工程在技術上、作業上要注意和明確的問題。

  3、施工員、管理人員在施工的適宜階段進行有針對性的技術交底。

  4、操作人員接受技術交底,真正達到技術交底的目的和效果。

  五、技術交底的內容:

  應針對工程的特點、不同的施工階段、不同的工程特性,有針對性的進行。

  1、接受工程任務時,通常,結合圖紙會審進行。由設計人員向施工企業的有關人員做設計技術交底。公司應組織專案經理、工程技術負責人等參加,瞭解工程的設計意圖、設計要求和業主對工程建設的要求。

  2、工程開工前,施工組織設計的編制人員應向施工人員作施工組織設計交底。其內容包括;工程特點、難點、主要施工工藝及施工方法、進度安排、組織結構設定與分工、質量安全技術措施、應注意的安全事項、相應的安全操作規程和標準、發生事故後應及時採取的避難和急救措施等。

  3、專項工程施工前,施工方案的編制人員應向施工作業人員作施工方案的技術交底。交底內容為該專業工程、過程、工序的施工工藝、操作方法、要領、質量控制、專項安全技術措施、應注意的安全事項、相應的安全操作規程和標準、發生事故後應及時採取的避難和急救措施等。

  4、兩個以上施工隊配合施工時,施工員要按工程進度向班組長進行交叉作業的安全技術交底。

  5、班組長要認真落實安全技術交底,每天要對工人進行施工要求、作業環境的安全交底。

  6、交底人及安全員應對安全技術交底的落實情況進行檢查,發現違章作業應立即採取整改措施。

  六、技術交底的記錄:

  1、作為履行交底制度的憑據,技術交底記錄的表格應有統一的標準格式,交底人員應認真填寫表格並在表格上簽字,接受交底人員也應在交底記錄上簽字。

  2、施工員進行書面交底後,應儲存安全技術交底記錄和所有參加交底人員的簽字。

  安全生產管理規章制度 篇13

  為做好xx公司的安全生產管理工作,進一步把安全工作落到實處,保障企業的財產和員工的安全,確保完成各項工作任務,為企業的穩定和發展創造良好的安全環境。xx公司對安全生產管理工作提出嚴格要求,並制定公司突發事故的通報機制。

  第一條安全生產管理要求

  1、公司全體幹部及員工要充分認識安全生產工作的重要性,各公司領導一定要把安全生產工作作為一項重要任務來抓。堅持“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原則。

  2、各公司在原有基礎上進一步制定和完善各項安全生產管理制度,明確機械工作人員的崗位操作規程,並定期組織有關人員學習,採取多種形式,加強對安全生產法律、法規和安全知識的宣傳教育,提高員工的安全意識。

  3、各公司健全本單位安全生產責任制度和組織管理網路,設定落實安全生產管理領導小組,明確安全生產責任人,安全生產工作實行層級管理,各級責任人要對所管轄的安全生產工作進行定期的監督檢查,杜絕事故隱患。

  4、各公司應把本單位關於安全生產管理的檔案資料如:安全生產管理規定、機械工崗位操作規程、事故防範及應急措施、生產安全責任人名單等報送公司總經理室備案。

  第二條突發事故通報機制

  為了及時掌握各分支機構的安全生產工作情況,做到及時反映問題,在發生突發事故時能迅速採取有力措施進行控制和處理,把事故的影響和損失減至最低。我司透過對有關情況的通報使各單位及全體員工吸取事故教訓,對事故的發生做到防患於未燃。制定突發事故通報制度如下:

  1、一般事故(指無人員受傷,經濟損失在3000元以下)。各分公司負責人可根據實際情況作出處理,並在處理完成後第一個工作天內向總經理辦公室彙報有關情況。

  2、機械及傷人事故(指有人員輕傷或經濟損失5000元以上~10000元以下)。事故發生後各單位在做好緊急處理工作後應第一時間向總經理辦公室彙報。

  3、較嚴重的事故(指有人員傷亡或經濟損失10000元以上)。事故發生後各公司在做好人員拯救和報案工作後應第一時間向總經理辦公室和負責安全生產的副總經理報告。

  4、報告突發事故時應先以電話向各分公司經理及部門經理報告情況,由公司經理致電總經理室報告。此後在事故發生後的第一個工作日,事故單位應以書面形式把事故的原因、發生經過、處理情況、責任劃分等彙報總經理室。事故處理工作結束後,事故單位應填報《突發事故報告表》交總經理辦公室存檔。

  5、任何單位或個人對突發事故不得瞞報、遲報、謊報,不得阻礙他人報告,如發現有隱瞞事故不報的情況,將根據事故的大小,嚴肅追究領導責任,並要對事故造成的經濟損失負全部責任。

  上述有關安全生產管理工作要求及突發事故通報制度,希各單位嚴格認真執行。

  安全生產管理規章制度 篇14

  為認真貫徹“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方針,加強施工單位的安全生產管理力度,提高安全生產管理水平,及時消除事故隱患,有效防止傷亡事故的發生,進一步規範施工現場檢查制度。結合本專案部實際情況,特制訂以下安全生產管理制度:

  1、進入施工現場不戴安全帽、高空作業未系安全帶的罰500元/次,不扣好帽戴的罰200元/次。

  2、凡發現違章指揮、違章操作、違反勞動紀律現象的罰責任人500元以上。

  3、穿背心、短褲、拖鞋及赤膊、酒後上班的罰200元。

  4、不走施工安全通道、斜道、樓梯,而攀登外腳手架的罰500元。

  5、各工種在施工期間向空中亂仍或隨意向下墜落物件的罰1000元以上。

  6、晚上或午休睡在腳手架上的罰300元。

  7、未經施工負責人批准,隨意拆除腳手架拉結、模板支撐的罰500元。

  8、未經施工負責人批准,隨意拆除臨邊、洞口防護欄或蓋板的罰500元。

  9、未經施工負責人批准,隨意拆除安全網的罰500元。

  10、在腳手架上堆物超過200公斤/m2的,罰責任人100元。

  11、各工種職工隨意拆除機械、電氣、電焊裝置安全防護裝置的罰50元。

  12、在木工間、危險品倉庫吸菸或亂扔菸蒂的罰50元。

  13、未用插頭,隨意掛鉤電線配電及私拉亂接電源罰50元/次。

  14、在宿舍內使用煤油爐、電砂鍋、液化氣灶或電暖取暖的發現一次罰50元。

  15、偷竊工地建築材料裝置、生活用品,情節嚴重者送公安機關處理,並罰2000元以上。

  16、在工地打架,根據雙方情節輕重罰500元,被打者不還手,罰款補償被打者。先出手打人者除罰款外開除出工地。各承包班組長未能管好自己的職工,未能在現場制止打架事件的處1000元以上罰款。

  17、故意損壞或破壞施工現場安全設施、消防器材,造成安全隱患和事故的,除從重處罰外,送公安機關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以上條列自2020年5月20日起執行

  在日後工作中大家相互監督與督促,讓安全伴隨著我們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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