傳染病管理制度(通用11篇)

傳染病管理制度(通用11篇)

  在現在的社會生活中,制度在生活中的使用越來越廣泛,制度是在一定歷史條件下形成的法令、禮俗等規範。想學習擬定製度卻不知道該請教誰?以下是小編精心整理的傳染病管理制度,僅供參考,希望能夠幫助到大家。

  傳染病管理制度 篇1

  傳染病管理制度

  衛生法規

  為認真貫徹實施《傳染病防治法》,保證疫情報告的及時性、準確性、完整性和傳染病的科學管理,特制定傳染病管理制度。

  第一條

  執行職務的醫療保健人員、衛生防疫人員為傳染病責任報告人。

  第二條

  門診醫生診治病人,必須登記門診日誌,要求登記專案準確、完整、字型清楚。

  第三條

  責任報告人發現甲類傳染病以及乙類傳染病中的傳染性非典肺炎、肺炭疽、高致病性禽流感的病人、原攜帶者和疑似病人時,2小時內填寫傳染病報告卡透過疫情網路直報,並以最快的通訊方式向縣級疾病預防控制中心報告。發現乙類傳染病人、病原攜帶者和疑似病人和丙類傳染病24小時內透過疫情網路報出傳染病報告卡。

  第四條

  責任報告人發觀麻疹、白喉、百日咳、脊灰、流腦、乙腦、傷寒及副傷寒、鉤體、瘧疾、出血熱等我市重點管理的傳染病及疑似病人,以最快方式報告縣級疾病預防控制中心並配合檢診。

  第五條

  責任報告人填寫傳染病報告卡片應準確、完整、字型清楚,在規定時間內及時交醫院指定的疫情管理人員。

  第六條

  診治傳染病病人時,要按規定作好消毒、隔離措施。

  第七條

  疫情管理人員要按規定作好疫情的收集報告工作,每月一次傳染病漏報自查,做好門診日誌、疫情旬報、傳染病花名冊、自查統計、獎懲情況等資料並存檔。

  第八條

  責任報告人、疫情管理人、醫院負責人不履行職責,違反以上規定,按《傳染病防治法》有關規定予以處理。

  傳染病分類

  甲類傳染病

  鼠疫、霍亂。

  乙類傳染病

  傳染性非典型肺炎、艾滋病、病毒性肝炎、脊髓灰質炎、人感染高致病性禽流感、甲型H1N1流感、麻疹、流行性出血熱、狂犬病、流行性乙型腦炎、登革熱、炭疽、細菌性和阿米巴性痢疾、肺結核、傷寒和副傷寒、流行性腦脊髓膜炎、百日咳、白喉、新生兒破傷風、猩紅熱、布魯氏菌病、淋病、梅毒、鉤端螺旋體病、血吸蟲病、瘧疾。

  丙類傳染病

  流行性感冒、流行性腮腺炎、風疹、急性出血性結膜炎、麻風病、流行性和地方性斑疹傷寒、黑熱病、包蟲病、絲蟲病,除霍亂、細菌性和阿米巴性痢疾、傷寒和副傷寒以外的感染性腹瀉病、手足口病。

  其他

  上述規定以外的其他傳染病,根據其暴發、流行情況和危害程度,需要列入乙類、丙類傳染病的,由國務院衛生行政部門決定並予以公佈。

  傳染病管理制度是依據《傳染病防治法》,確保傳染性疫情報告的及時性、準確性、完整性和加強傳染病的科學管理制定的專業性部門規章制度。

  傳染病制度

  第一條

  設立傳染病預檢分診點,具備消毒隔離條件和必要的防護用品,嚴格按照規範進行消毒和處理醫療廢物。

  第二條

  從事預檢、分診的醫務人員應當嚴格遵守衛生管理法律、法規和有關規定,認真執行臨床技術操作規範、常規以及有關工作制度。

  第三條

  各科室的醫護人員在接診過程中,應當按要求對病人進行傳染病的預檢。預檢為傳染病病人或者疑似傳染病病人的,應當將病人分診至感染性疾病科或分診點就診,同時對接診處採取必要的消毒措施。

  第四條

  根據傳染病的流行季節、週期、流行趨勢和上級部門的要求,做好特定傳染病的預檢、分診工作。初步排除特定傳染病後,再到相應的普通科室就診。

  第五條

  對呼吸道等特殊傳染病病人或者疑似病人,應當依法採取隔離或者控制傳播措施,並按照規定對病人的陪同人員和其他密切接觸人員採取醫學觀察及其他必要的預防措施。

  診斷及轉診制度

  醫院實行傳染病預檢、分診制度;

  對疑似傳染病病人,應當引導至相對隔離的分診點進行初診;

  按照國務院衛生行政部門規定的傳染病診斷標準和治療要求,採取相應措施;對不能確診的疑似傳染病病人應組織醫院專家組會診確認,同時上報縣疾控中心,按照規定報告傳染病疫情。

  按照規定對傳染病病人、疑似傳染病病人提供醫療救護、現場救援、接診,對不具備傳染病診療條件的科室,在發現傳染病病人或疑似病例時,要認真、詳細地做好登記,按照傳染病管理相關規定進行報告,非危重病人轉到傳染科(內科)歸口治療,危重病人先就地搶救,待病情穩定後再轉診到傳染科進一步治療。

  對傳染病病人或者疑似傳染病病人書寫病歷記錄以及其他有關資料,並妥善保管。

  不外洩傳染病病人、病原攜帶者、疑似傳染病病人、密切接觸者涉及個人隱私的有關資訊、資料。

  對肺結核病人應按相關規定進行歸口治療,同時填寫傳染病報告卡和結核病人轉診三聯卡。

  傳染病病人、疑似傳染病病人:指根據國務院衛生行政部門釋出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傳染病防治法規定管理的傳染病診斷標準》,符合傳染病病人和疑似傳染病病人診斷標準的人。

  登記報告管理制度

  疫情管理、直報人員必須認真學習《傳染病防治法》和其他相關法律法規以及規範性技術指導檔案,嚴格按要求進行本院的疫情報告管理工作。

  報告的方式:本單位的傳染病疫情資訊實行網路直報,並按要求進行電話報告。

  報告的程式為:傳染病病例的報告由首診醫生或其它執行職務的人員負責填寫報告卡(按要求電話報告)—>疫情管理人員收卡、登記—>網路直報(需電話報告縣CDC的按要求報告)。

  報告病種和報告時限

  責任報告人發現甲類傳染病、和乙類傳染病中的肺炭疽、傳染性非典型肺炎、脊髓灰質炎的病人、高致病性禽流感的病人、疑似病人或病原攜帶者時,應於2小時內以最快方式向屬地疾控中心報告。發現其他傳染病和不明原因疾病

  暴發時也應及時報告。同時,透過傳染病疫情監測資訊系統進行報告;

  對其它乙、丙類傳染病病人、疑似病人和傷寒副傷寒、痢疾、梅毒、淋病、白喉、瘧疾等的病原攜帶者在診斷後24小時內透過傳染病疫情監測資訊系統進行報告;

  對其它符合突發公共衛生事件報告標準的傳染病暴發疫情,按規定要求進行報告。

  個別病種的確認須由相關單位認可後方能上報:

  1.脊髓灰質炎,要由國家確認實驗室進行稽核確認;

  2.甲類傳染病及按甲類管理的傳染病(如傳染性非典型肺炎、肺炭疽、人感染高致病性禽流感等),須由省級有確認許可權的單位或實驗室進行稽核確認;

  3. 艾滋病,應由省級有確認許可權的單位或實驗室進行稽核確認。

  4.每月29日前檢查追蹤上月和本月已報告病例卡片的診斷變化和轉歸情況,如疑似病例改為確診病例或排除、未分型改為已分型、死亡等,要對原報告卡進行訂正報告。

  5.在傳染病漏報自查、檢查和暴發調查中發現的未報告病例,要及時補充錄入。

  計算機網路管理維護及人員配置

  1.配備專用計算機1臺進行疫情網路直報工作;

  2.配備2名工作人員負責傳染病疫情報告卡的收集、錄入、初審及相關傳染病管理工作(1名為專職);

  3.有人負責本單位網路直報系統硬體與網路維護,以保障其正常執行;

  責任報告人填卡要求

  責任報告人在首次診斷傳染病病人後,應立即填寫完整的合格的傳染病紙質報告卡。包括初次報告、訂正報告(含死亡訂正)。醫生填卡時,盡力詢問病人的詳細現住地址,得到病人的準確可靠地址,具體到鄉鎮、街名和門牌號。

  直報人員職責及網路填報要求

  直報人員之一必須為疫情管理人員。負責傳染病疫情、突發公共衛生事件、以及性病、慢病、居民病死亡原因、症狀監測等項工作的網路直報及電話報告工作

  直報人員負責每日的收卡、錄入、初審工作。常規收卡上、下午各一次;常規錄卡應在17點30分前完成;特殊情況立即錄入,不得延誤;

  將“現住址國標”下拉框逐級選至鄉鎮級,以避免紅卡的出現;如遇到現住地址不詳的卡片,即作為市內、省內和省際流動人口處理:錄卡操作時,在“現住址國標”欄逐級選中“不詳”,並在“現住詳細地址”欄填寫“不詳”或已獲得的內容。系統會自動將此類卡片統計在本地流動人口發病數內;

  若病人為學生,必須在患者單位欄內填寫學校正式全稱及班級名稱,勿用簡稱;

  艾滋病、HIV要填寫傳染病報告卡副卡;

  妥善保管好使用者編碼及密碼,確保直報系統處於正常、安全的執行狀態;

  紙質卡片是電子疫情資料形成的重要原始依據,要保留三年備查。

  門診住院登記管理制度

  1.門診日誌

  1.門診日誌包括就診日期、姓名、性別、年齡、住址、初診和複診、處理、報卡九項基本內容,必須逐項填寫完整,不能用症狀代替診斷;

  2.門診日誌由臨床醫生填寫,於次月5號前彙總交院辦公室;

  (3)掛號與日誌登記符合率不低於90%。

  2.住院病人登記:住院登記包括姓名、性別、年齡、住址、入院日期、入院診斷、出院日期、出院診斷、轉歸情況,須逐項填寫,由各病區妥善儲存。

  第一條

  檢驗科登記及反饋:登記專案包括送檢科室或醫生、送檢日期、姓名、性別、送檢樣品、化驗專案、化驗結果、檢驗人員和報告日期,異常結果必須反饋送檢醫生處,並有記錄。

  第二條

  放射科登記及反饋:登記專案包括開單科室、檢查日期、病人姓名、性別、檢查結果、初步診斷和報告日期,異常結果必須反饋送檢醫生處並有記錄。

  報告培訓制度

  培訓物件

  為所有醫務人員、總值班人員。

  培訓計劃

  每年對所有醫務人員至少培訓一次,新來人員在崗前培訓時必須進行《傳染病防治法》及傳染病報告相關內容培訓。

  培訓時間

  每年上半年、下半年各培訓一次,新進人員8月培訓。

  培訓內容

  根據需要選擇性的培訓《傳染病防治法》、《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條例》、《醫療機構預檢分診管理辦法》、《突發公共衛生事件與傳染病監測資訊報告管理辦法》、《食物中毒事故處理辦法》、《傳染病資訊報告與管理(修訂版)》、部分《傳染病診斷標準》等。

  考核

  根據培訓內容對參訓人員進行考核(答卷),不合格者需補考至合格為止。

  疫情報告管理工作職責

  搞好組織建設和制度建設:有分管領導、科室、人員。每月召開疫情例會一次,研究疫情管理工作。

  建立健全各種疫情管理制度,並認真實施。

  加強培訓工作,提高醫務人員的疫情報告意識。

  健全門診日誌、住院登記本、傳染病登記本、檢驗、檢查傳染病登記本等,備足報告卡,以保證疫情報告工作的正常開展。

  每月對全院進行一次疫情漏報檢查。檢查門診日誌、傳染病登記本、住院病人登記本及傳染病登記本、檢驗科的傳染病檢驗登記本、放射科的傳染病檢查登記本。把疫情檢查情況納入醫院全年目標考核體系中,並將每月疫情檢查結果進行公佈,按制度進行獎懲。

  負責對全院傳染病報告卡的收集、核對、網路直報、登記、卡片儲存等工作。

  負責對全院醫務人員的傳染病知識及相關法律法規的培訓,對新入人員傳染病知識的崗前培訓。

  配合疾病控制中心的流調及取樣工作。

  傳染病管理制度 篇2

  1、嚴格執行《消毒隔離管理總則》的有關規定。

  2、在院感科的指導下配合做好各項監測,按要求報告醫院感染髮病情況,對監測發現的問題及時分析原因,採取有效措施。

  3、患者安置原則應為:感染病人與非感染病人分開,同類感染病人相對集中,特殊感染病人單獨安置。

  4、病室內應定時通風換氣,每週空氣消毒一次,地面應溼式清掃,遇汙染時即刻消毒,每月大掃除一次。

  6、病床應溼式清掃,一床一套(巾),床頭櫃應一桌一抹布,用後均需消毒。病人出院,轉科或死亡後,床單位須進行終末消毒處理。

  7、彎盤、體溫計等用後立即消毒處理。

  8、加強各類監護儀器裝置,衛生材料等清潔與消毒管理。

  9、一次性餐具、便器固定使用,保持清潔。

  10、對傳染病患者及其用物按傳染病管理的有關規定,採取相應的消毒隔離和處理措施。

  11、傳染性引流液、體液等標本需消毒後排入下水道。

  12、治療室、配餐室、病室、廁所等應分別設定專用拖把,標記明確,分開清洗,懸掛晾乾,定期消毒。

  13、垃圾置塑膠袋內,送定點站處理。

  傳染病管理制度 篇3

  1、從事內鏡診療和內鏡清洗消毒工作的醫務人員,應接受相關醫院感染管理知識培訓。

  2、設診療區和清潔消毒區,保持室內清潔。

  3、不同部位內鏡的診療應當分室進行。

  4、工作人員清洗消毒內鏡時,應當穿戴必要的防護用品。

  5、內鏡及附件的清洗、消毒或滅菌程式必須遵照國家2004版《內鏡清洗消毒技術規範》進行操作。

  6、進行內窺鏡診療前需對病人做乙肝表面抗原(HBsAg)過篩檢查,必要時進行抗-HBV、HCV、HIV過篩檢查。對HBsAg陽性者或特殊感染和非特異結腸炎患者等應使用專用內鏡或安排在每日診療工作的最後。

  7、每日診療工作結束,用75%乙醇對消毒後的內鏡各管道進行沖洗、乾燥,儲存於專用潔淨櫃內。對吸引瓶、吸引管、清洗槽、酶洗槽、沖洗槽進行清潔消毒。

  8、每日診療工作前,必須對當日擬使用的`消毒類內鏡進行再次消毒。採用2%戊二醛浸泡,消毒時間不少於20分鐘。

  9、做好內鏡診療、清洗、消毒登記工作。

  10、儲存櫃每週清潔消毒一次。

  11、每日監測使用消毒液的有效濃度並記錄,低於有效濃度立即更換。每日室內紫外線消毒。

  12、每月一次對空氣、物表、工作人員手、戊二醛培養。

  傳染病管理制度 篇4

  一、為認真貫徹執行《中華人民共和國傳染病和防治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傳染病和防治法實施細則》及《消毒管理辦法》的有關規定,醫院成立院內感染控制委員會,全面領導院內感染管理工作。

  二、建立健全院內感染監控網,以醫院住院患者和工作人員為監測物件,統計住院患者感染率。

  三、感染管理辦公室醫護人員定期或不定期深入各科病房及重點科室工作,做空氣、物體表面、工作人員手的微生物學監測,督促檢查預防院內感染工作。

  四、定期或不定期進行院內感染漏報率的調查,督促病房如實登記院內感染病例,杜絕漏報。

  五、分析評價監測資料,並及時向有關科室和人員反饋資訊,採取有效措施,減少各種感染的危險因素,降低感染率,將院內感染率控制在10%以內。

  六、經常與檢驗科細菌室保持聯絡,瞭解微生物學的檢驗結果及抗生素耐藥等情況,為採取相應措施提供科學依據。

  七、加強院內感染管理的宣傳教育,宣傳院內感染監測工作的意義和監測知識,提高醫護人員的監控水平。

  八、擬定全院各科室計劃並組織具體實施。

  九、協調全院各科室的院內感染監控工作,提供業務技術指導和諮詢,推廣新的消毒方法和製劑。

  十、對廣大醫務人員進行預防院內感染知識的培訓和繼續教育,做好有關消毒、隔離專業知識的技術指導工作。

  傳染病管理制度 篇5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傳染病防治法》要求,結合我校具體情況,特制定我校疫情報告管理制度。

  一、加強疫情管理工作

  1、成立了以學校一把手為組長的傳染病防治領導小組;

  2、指定德育處為我校傳染病報告人;

  3、各班班主任(老師)發現有傳染病及疑似傳染病要及時上報學校;

  4、建立疫情管理工作檔案,配備傳染病登記本,疫情電話記錄本,詳細記錄傳染病發生、處理情況和疫情報告情況;

  二、傳染病疫情報告

  1、教導處負責收集、整理、分析各班因病缺課學生情況;

  2、在學校中發現《傳染病防治法》規定的甲類傳染病1例及以上,乙類及丙類傳染病1例及以上,有相同症狀病例1例以上,應按衛生部規定時限和要求及時報所在地的縣級疾控中心;

  3、報告內容包括:學校名稱、班級、學生姓名、病名、發病時間、隔離治療情況、就診醫院及報告時間;

  4、及時做好病人周邊同學的預防保健及消毒隔離工作。

  傳染病管理制度 篇6

  為了切實保障學校師生的身體健康、維護正常的教學秩序,保證傳染病疫情報告的及時性、準確性、完整性和對傳染病的科學管理,特制定學校傳染病管理制度。

  一、疫情報告制度:發現傳染病疫情,特別是學生群體性發病等情況,學校應指派校醫對疫情進行初步核實,確認後由專人按要求及時上報鄞州區疾病預防控制中心。落實“四早”( 早發現、早隔離、早報告、早治療)措施,防止疫情擴散和蔓延。

  二、晨檢制度:在傳染病流行季節,加強晨檢工作。對患傳染病的學生,班主任老師應及時與家長聯絡,做到及時發現、及時隔離治療,並對已發生傳染病班級的其它學生要在衛生部門指導下進行預防性服藥,如板蘭根、維生素C等。

  三、消毒制度:認真做好教室、專用教室消毒工作,對發生傳染病的班級和宿舍要重點消毒,勤洗曬衣被並用紫外線消毒車和含氯消毒液噴灑、揩擦消毒。

  四、病癒後復課要求:根據不同的傳染病隔離時間來決定隔離期限,隔離時間未到的必須要有醫院傳染病科證明,並由校醫務室複檢後學生才能進教室上課,反之仍作為病未愈不能來校上課。

  五、傳染病流行季節,加強這一內容的健康教育,教育學生勤洗手,及時做好學生的計劃免疫,防止交叉感染。學生離校一個月以上或外出離本市返回時,應向家長詢問有無傳染病接觸史,並要經過醫務人員重新檢查。有傳染病接觸史的待檢疫期滿後方可回班。

  六、對患傳染病的學生所在班和與傳染病患者接觸過的學生進行檢疫,隔離、觀察、不串班。檢疫期滿後無症狀者方可解除隔離。

  七、工作人員家中及學生家長髮現傳染病人應報告學校領導,採取必要措施。

  傳染病管理制度 篇7

  1、幼兒園成立創安領導小組,未保領導小組及消防工作領導小組及護校隊。安全工作層層負責、落實到人。

  2、及時傳達、宣傳和學習上級領導有關安全檔案,提高老師的安全教育及管理意識。

  3、定期對全園教職工進行消防講座等培訓。

  4、建立和執行房屋、裝置、消防、防盜交通等各項安全防護和檢查制度,建立執行食品、藥物的管理制度。並落實安全工作每日巡查制度。

  5、嚴格執行幼兒接送卡制度,加強門衛管理,平時要關好門,對來訪者進行詢問登記,嚴防幼兒走失。

  6、食堂定點採購,並實行查證制度,四十八小時留樣制度。食堂對食物的操作與儲存應注意衛生,以免食物中毒。

  7、加強衛生防疫工作,嚴格執行消毒制度及幼兒園衛生保健制度,做好春、秋傳染病高發期的消毒工作。醫務室按時做好預防接種工作,並把好晨檢關,以免傳染病蔓延。

  8、定期組織教職工進行體檢。

  9、利用活動、遊戲對幼兒進行安全教育和自我防範的教育,防止發生觸電、走失、摔傷、燙傷、食物中毒、吞食異物等事故。

  10、定期檢查更換重點部門(財務室、電教室、檔案室、廣播室等)的消防器材。

  11、發生重大事故應及時啟動預案。

  傳染病管理制度 篇8

  一、加強入園前健康檢查。

  二、培養幼兒良好的衛生習慣。如飯前便後用肥皂流動水洗手,定期洗澡、理髮剪指(趾)甲,定期換洗衣褲被褥等。

  三、定期檢查炊事人員,廚房炊具食品衛生情況,確保飲食衛生。

  四、兒童活動室及臥室經常通風換氣,地面桌椅乾淨整齊,消滅四害,為兒童提供一個良好的衛生環境。

  五、定期為兒童進行健康檢查。

  六、認真落實托幼機構的有關各項制度。園所內一旦發生傳染病應做到早發現、早報告、早診斷、早隔離、早治療,防止傳染病的蔓延。

  七、利用多種形式廣泛開展健康教育活動,提高工作人員、兒童及家長的自我保健意識。

  傳染病管理制度 篇9

  一、保健員負責園內傳染病報告,登記、統計、分析和傳染病管理工作。採取早預防、早發現、早隔離、早治療等綜合措施。

  二、發生傳染病後立即隔離傳染病患者,做好切斷傳播途徑和保護易感兒童工

  作。

  三、對患兒所在班級進行醫學觀察,在觀察期間不得並班、不升班、不收新幼兒、不轉託幼園。

  四、對環境和各種物品做好傳染病終末消毒和醫學觀察期間的消毒工作。

  五、配合防疫部門和兒保部門進行流行病學調查和疫點處理。

  六、患兒臨床痊癒後需持有區或醫院痊癒證明才能返園。

  七、離開園三個月以上或離開本市到外省的幼兒需經兒保所重新體檢,合格後才可返園。

  八、保護易感兒童在傳染病理性季節加強晨檢及全日觀察採取必要預防措施。如:被動免疫或藥物預防。

  九、托幼機構工作人員發生傳染病後應按要求作好傳染病管理。患者患病期間不得在托幼機構工作。痊癒後返園工作時,須持有醫療機構出具的允許返園工作的證明。

  傳染病管理制度 篇10

  為認真貫徹實施《傳染病防治法》,保證疫情報告的及時性、準確性、完整性和傳染病的科學管理,特制定傳染病管理制度。

  一、執行職務的醫療保健人員、衛生防疫人員為傳染病責任報告人。

  二、門診醫生診治病人,必須登記門診日誌,要求登記專案準確、完整、字型清楚。

  三、責任報告人發現甲類傳染病種染性非典肺炎以及乙類傳染病中的艾滋病、肺炭疽的病人、原攜帶者和疑似病人時,城鎮6小時內、農村於12小時內以最快的通訊方式向防疫站報告,並同時報出傳染病報告卡。發現乙類傳染病人、病原攜帶者和疑似病人,城鎮12小時內農村於24小時內、丙類傳染病24小時內報出傳染病報告卡。

  四、責任報告人發觀麻疹、白喉、百日咳、脊灰、流腦、乙腦、傷寒及副傷寒、鉤體、瘧疾、出血熱等我市重點管理的傳染病及疑似病人,以最快方式報告防疫站並配合檢診。

  五、責任報告人填寫傳染病報告卡片應準確、完整、字型清楚,在規定時間內及時交醫院指定的疫情管理人員。

  六、診治傳染病病人時,要按規定作好消毒、隔離措施。

  七、疫情管理人員要按規定作好疫情的收集報告工作,每月一次傳染病漏報自查,做好門診日誌、疫情旬報、傳染病花名冊、自查統計、獎懲情況等資料並存檔。

  八、責任報告人、疫情管理人、醫院負責人不履行職責,違反以上規定,按《染病防治法》有關規定予以處理。

  傳染病管理制度 篇11

  為了進一步貫徹執行《中華人民共和國傳染病防治法》,使院的傳染病疫情報告工作真正科學化、制度化、規範化,提高醫院傳染病報告質量,制定本制度。

  1、院傳染病防治管理實施醫院、科室、責任人三級管理制度,院部有一名主管院長負責傳染病疫情管理工作。

  2、根據傳染病報告程式落實疫情報告責任,各科室必須明確職責,落實責任。根據規定認真做好傳染病疫情報告工作,不得漏報、遲報、謊報、瞞報。

  3、醫務科、感染性疾病科負責監督檢查傳染病疫情上報工作,實施每週小結,每月有總結。

  4、對檢查中發現的問題必須責令及時更正並根據情況實施處罰。

  5、凡漏報、遲報,未造成傳染病疫情播散、暴發、流行者給予50元處罰,情節嚴重者,根據傳染病防治法有關規定處理,科室主任負連帶責任。

  6、對工作督導不力,檢查不及時造成漏報不能及時發現者,對責任科室(醫務科、感染性疾病科)及責任人給予100元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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