財務規章制度範本(通用8篇)

財務規章制度範本(通用8篇)

  在生活中,制度在生活中的使用越來越廣泛,制度一經制定頒佈,就對某一崗位上的或從事某一項工作的人員有約束作用,是他們行動的準則和依據。制度到底怎麼擬定才合適呢?以下是小編精心整理的財務規章制度範本(通用8篇),僅供參考,希望能夠幫助到大家。

  財務規章制度 篇1

  1、負責公司財務管理工作。編制公司各項財務收支計劃;稽核各項資金使用和費用開支;清理催收應收款項;辦理日常現金收付、費用報銷、稅費交納、銀行票據結算,保管庫存現金及銀行空白票據,按日編報資金日報表;做好公司籌融資工作;處理、協調與工商、稅務、金融等部門間的關係,依法納稅。

  2、負責公司會計核算工作。遵守國家頒佈的會計準則、財經法規,按照會計制度,進行會計核算;編制年度、季度、月份會計報表;按照會計制度規定設定會計核算科目、設定明細帳、分類帳、輔助帳,及時記帳、結帳、對帳,做到日清月結,帳帳相符、帳實相符、帳表相符、帳證相符;管理好會計檔案。

  3、負責公司成本核算和成本管理。設定成本歸集程式和成本核算帳表,做好成本核算,控制成本支出,收集登記彙總各項成本資料資料,及時、正確地為成本預測、控制、分析提供資料;按合同、預算、稽核支付工程、裝置、材料款項,配合工程部等部門做好工程、材料裝置款的結算及竣工工程決算;完善各項成本輔助帳的設定,健全各項統計資料。

  4、建立經濟核算制度,利用會計核算資料、統計資料及其他有關的資料,定期進行經濟活動分析,判斷和評價企業的生產經營成果和財務狀況,為公司領導決策提供依據。

  5、配合公司內部審計。根據上述工作範圍和職責,為加強財務管理,特制定本制度。

  財務規章制度 篇2

  一、依據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加強會計基礎工作,嚴格執行會計法規制度,會計、出納必須持證上崗,保證會計工作依法有序地進行。財務負責人、財務會計、出納都必須自覺執行《會計法》和各項財務規定。

  二、妥善保管會計憑證、帳冊、報表與財務檔案資料,並及時立卷歸檔。

  三、認真執行現金管理制度,仔細稽核每張收據,力爭每筆業務均符合財務收支標準。

  四、支票及財務專用章由專人分別保管,即安全又牽制。

  五、按規定做好記帳、算帳、報帳、編制各類會計報表及預算工作,做到手續完備,數字有根據,報表及時準確,情況真實可靠。

  六、參與並嚴格執行學校財務預算計劃,合理使用資金,節約使用資金,檢查資金使用效果,檢查報銷票據是否符合財務要求。

  七、對各項收入,及時定額入賬,合理安排和管理各項資金,分清資金渠道,費用開支範圍及開支標準。

  八、物品的採購須統一編制採購計劃並報主管領導批准後再行採購,財務會計對審批的採購計劃和採購實物清單及購物發票進行稽核。屬於控購審批的物品須事先辦理報批手續。

  九、急用物品的採購須由使用人申報,經分管領導批准辦理。經批准購買的物品由總務處管理人員和財務人員共同派人採購並予核定其價格。

  十、轉賬支票和現金支票均由財務會計購買並保管。出納存放未使用的轉賬支票不得超過五張,存放未使用的現金支票不得超過一張。財務會計負責隨時檢查支票使用情況。因公使用支票和現金憑用款申請單報經領導批准,方可在財務部門辦理規定的借用支票和借款手續。個人一律不得借用公款。

  十一、因公需借支的現金數額較大時,借款人應提前一天向財務部門打招呼,財務部門到銀行支取現金須經財務主管簽字批准。

  十二、查閱、借閱會計檔案資料,必須由查閱、借閱人寫出查閱、借閱的理由和事項,經主管領導批准後由會計檔案管理人員幫助查閱,不得隨意帶出室外。

  十三、上級財務檢查呼叫會計檔案,財務賬目及相關資料須經財務主管批准,由財務人員經手辦理,並做好登記。未經批准任何人不得擅自動用財務資料。

  十四、財務主管、財務會計和出納應相互監督,共同把關,嚴格執行財經紀律和各項財務規定。

  十五、自覺接受和配合物價、審計、稅收部門的監督、檢查、主動報告財務工作情況。

  財務規章制度 篇3

  全體財務人員應認真貫徹執行國家有關財政法規及會計制度,敬業愛崗,不做有損於公司的事。嚴格按照公司財務制度做好自己的本職工作。對待工作認真踏實,樹立為客戶服務意識。

  一、財務部職責範圍

  1、認真貫徹執行國家有關財務管理的法律法規,確保財務工作的合法性。

  2、建立健全公司各種財務管理制度,嚴格按照財務工作程式執行。

  3、採取切實有效的措施保證公司資金和財產的安全,維護公司的合法權益。

  4、編制和執行財務收支計劃,督促有關部門加強資金迴流,確保資金的有效供應。

  5、進行成本、費用核算、考核和控制,督促有關部門降低消耗、節約費用,提高經濟效益。

  6、建立健全各種財務帳目,編制財務報表。

  7、參與公司工程承包合同和採購合同的評審工作。

  8、及時核算和上繳各種稅金。

  9、參與業務專案結算,參與採供部與材料供應商結算。

  10、會計檔案資料的收集、整理,確保檔案資料的完整、安全、有效。

  11、完成公司工作程式規定的其他工作,完成領導佈置的其他任務。

  12、加強本部門人員的培訓,提高本部門工作人員素質。

  二、借款和各種費用開支標準及審批制度

  借款審批及標準:

  1、出差借款: 出差人員應先到財務部領取 “借款單”,詳細填寫借款日期、資金性質、部門、出差地、出差事由、預計出差天數及金額,經本部門主管簽字後報總經理籤批;持已批“借款單”至財務處領款。前次借支出差返回時間超過5天無故未報銷者,不得再借款。

  2、出差在外人員借款:已出差在外或者從一出差地轉另一出差地人員借款,先請一代理人到財務部部領取 “借款單”,詳細填寫借款日期、資金性質、部門、出差地、出差事由、預計出差天數及金額,經本部門主管簽字後報總經理籤批;持已批“借款單”至財務處領款。

  3、日常費用借款:各部門因辦理業務需要借款,到財務部領取借款單,填寫好資金性質(支票或現金)、部門、借款事由,所借金額,審批程式同第1條。

  4、其他臨時借款:如業務費、招待費、週轉金等,審批程式同第1條。

  5、借款出差人員回公司後五天內應按規定到財務部報帳,報帳後所欠金額三天內補齊,對於不辦理報銷手續且三天內不能補齊所欠款項的,財務部有權從當月工資中扣回。

  6、所有借款均遵循前帳不清後帳不借的原則。

  7、嚴格禁止個人借款,特殊情況需由公司部門經理以上級別人員批准後方可借支。

  三、日常費用報銷:

  1、公司員工在日常費用支出時,需堅持勤儉節約的原則。

  2、日常支出時應儘量取得原始發票,對於不能取得原始發票的情況,需由對方出具收款證明。

  3、報銷時須由經手人在發票上面簽字並簡述事由,並經相應領導簽字後到財務部報銷;

  4、所有日常購用物品均須到庫房辦理入庫手續,報銷時發票後面附有經庫房管理員簽字的入庫單,並經各相應領導簽字後到財務部報銷;

  5、補充說明

  如報銷審批人出差在外,則應由審批人簽署指定代理人,交財務部備案,指定代理人可在此期間行使相應的審批權力;或者由財務人員與審批人進行電話聯絡,先行借款或報銷,待審批人回公司後再進行補籤。

  財務部崗位職責

  1、辦理現金收支和銀行結算業務,嚴格按照我國有關現金管理和銀行結算制度的規定,管好貨幣資金,不坐支現金,不以白條抵庫;

  2、順序、及時地登記現金和銀行存款日記帳,保證數字清楚、內容準確,做到日清月結,要及時核對庫存現金,每週一填寫貨幣資金週報表;

  3、保管好庫存現金,確保其安全無缺,如有短缺要賠償損失;

  4、保管好印章,嚴格按規定用途使用印章;

  5、嚴格管理空白收據和空白髮票,認真辦理領用手續,按規定簽發支票;

  6、負責登記各項經管的明細帳、分類帳、總帳;

  7、全面瞭解、掌握國家有關財務工作制度、政策、公司的會計核算和財務管理的各項規定,並正確執行;

  8、負責總帳、明細帳、分類帳的核對工作,銀行存款的調節工作,彙總會計憑證,登記總帳;

  9、對其他應收、應收帳款及時催收清理;按公司規定安排固定資產及庫存材料等資產的盤點;

  10、每月編制會計報表,確保報表數字真實,計算正確,鉤稽關係清楚;

  11、負責裝訂、管理會計檔案;

  12、清楚工程整體概況,包括規模、合同額、所需主要材料、開竣工時間及專案部人員構成等;

  13、理解並清晰工程承包合同、明確回款條款、總包方代扣費用專案及稅金繳納方式、保函期限等,並結合合同督促專案部回款;

  14、按照各工程預算進行工程成本的控制;

  15、每月末及時督促各專案部報帳;

  16、及時、準確核算各種原始票據,並制單入帳;

  17、準確把握各項材料採購、分包勞務合同,按合同執行付款;

  18、工程付款依據合同、財務帳、工程預算進行稽核;

  19、編制和執行財務收支計劃,擬訂資金籌措和使用方案;

  20、進行成本費用控制、核算、考核,督促本公司有關部門降低消耗、節約費用,提高經濟效益;

  21、參與業務專案、採購部與材料供應商的結算;

  22、認真貫徹國家的財經方針政策,執行會計制度和財務管理方法,監督執行會議;

  23、完成領導佈置的其他工作。

  財務規章制度 篇4

  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 為加強財務管理,規範財務工作,促進公司經營業務的發展,提高公司經濟效益,根據國家有關財務管理法規制度和公司章程有關規定,結合公司實際情況,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條 公司會計核算遵循權責發生制原則。

  第三條 財務管理的基本任務和方法:

  (一)籌集資金和有效使用資金,監督資金正常執行,維護資金安全,努力提高公司經濟效益。

  (二)做好財務管理基礎工作,建立健全財務管理制度,認真做好財務收支的計劃、控制、核算、分析和考核工作。

  (三)加強財務核算的管理,以提高會計資訊的及時性和準確性。

  (四)監督公司財產的購建、保管和使用,配合綜合管理部定期進行財產清查。

  (五)按期編制各類會計報表和財務說明書,做好分析、考核工作。

  第四條 財務管理是公司經營管理的一個重要方面,公司財務管理中心對財務管理工作負有組織、實施、檢查的責任,財會人員要認真執行《會計法》,堅決按財務制度辦事,並嚴守公司秘密。

  第二章 財務管理的基礎工作

  第五條 加強原始憑證管理,做到制度化、規範化。原始憑證是公司發生的每項經營活動不可缺少的書面證明,是會計記錄的主要依據。

  第六條 公司應根據稽核無誤的原始憑證編制記帳憑證。記帳憑證的內容必須具備:填制憑證的日期、憑證編號、經濟業務摘要、會計科目、金額、所附原始憑證張數、填制憑證人員,複核人員、會計主管人員簽名或蓋章。收款和付款記帳憑證還應當由出納人員簽名或蓋章。

  第七條 健全會計核算,按照國家統一會計制度的規定和會計業務的需要設定會計帳簿。會計核算應以實際發生的經濟業務為依據,按照規定的會計處理方法進行,保證會計指標的口徑一致,相互可比和會計處理方法前後相一致。

  第八條 做好會計稽核工作,經辦財會人員應認真稽核每項業務的合法性、真實性、手續完整性和資料的準確性。編制會計憑證、報表時應經專人複核,重大事項應由財務負責人複核。

  第九條 會計人員根據不同的帳務內容採用定期對會計帳簿記錄的有關數位與庫存實物、貨幣資金、有價證券、往來單位或個人等進行相互核對,保證帳證相符、帳實相符、帳表相符。

  第十條 建立會計檔案,包括對會計憑證、會計帳簿、會計報表和其他會計資料都應建立檔案,妥善保管。按《會計檔案管理辦法》的規定進行保管和銷燬。

  第十一條 會計人員因工作變動或離職,必須將本人所經管的會計工作全部移交給接替人員。會計人員辦理交接手續,必須有監交人負責監交,交接人員及監交人員應分別在交接清單上簽字後,移交人員方可調離或離職。

  第三章 資本金和負債管理

  第十二條 資本金是公司經營的核心資本,必須加強資本金管理。公司籌集的資本金必須聘請中國註冊會計師驗資,根據驗資報告向投資者開具出資證明,並據此入帳。

  第十三條 經公司董事會提議,股東會批准,可以按章程規定增加資本。財務部門應及時調整實收資本。

  第十四條 公司股東之間可相互轉讓其全部或部分出資,股東應按公司章程規定,向股東以外的人轉讓出資和購買其他股東轉讓的出資。財務部門應據實調整。

  第十五條 公司以負債形式籌集資金,須努力降低籌資成本,同時應按月計提利息支出,並計入成本。

  第十六條 加強應付帳款和其他應付款的管理,及時核對餘額,保證負債的真實性和準確性。凡一年以上應付而未付的款項應查詢原因,對確實無法付出的應付款項報公司總經理批准後處理。

  第十七條 公司對外擔保業務,按公司規定的審批程式報批後,由財務管理中心登記後才能正式對外簽發,財務管理中心據此納入公司或有負債管理,在擔保期滿後及時督促有關業務部門撤銷擔保。

  第四章 流動資產管理

  第十八條 現金的管理:嚴格執行人民銀行頒佈的《現金管理暫行條例》,根據本公司實際需要,合理核實現金的庫存限額,超出限額部分要及時送存銀行。

  第十九條 嚴禁白條抵庫和任意挪用現金,出納人員必須每日結出現金日記帳的帳面餘額,並與庫存現金相核對,發現不符要及時查明原因。財務管理中心經理對庫存現金進行定期或不定期檢查,以保證現金的安全和完整。公司的一切現金收付都必須有合法的原始憑證。

  第二十條 銀行存款的管理:加強對銀行帳戶及其他帳戶的保密工作,非因業務需要不準外洩,銀行帳戶印籤實行分管、並用制,不得一人統一保管使用。嚴禁在任何空白合同上加蓋銀行帳戶印籤。

  第二十一條 出納人員要隨時掌握銀行存款餘額,不準簽發空頭支票,不準將銀行帳戶出借給任何單位和個人辦理結算或套取現金。在每月末要做好與銀行的對帳工作,並編制銀行存款餘額調節表,對未達帳項進行分析,查詢原因,並報財務部門負責人。

  第二十二條 應收帳款的管理:對應收帳款,每季末做一次帳齡和清收情況的分析,並報有關領導和分管業務部門,督促業務部門積極催收,避免形成壞帳。

  第二十三條 其他應收款的管理:應按戶分頁記帳,要嚴格個人借款審批程式,借款的審批程式是:借款人→部門負責人→財務負責人→總經理。借用現金,必須用於現金結算範圍內的各種費用專案的支付。

  第二十四條 短期投資的管理:短期投資是指一年內能夠並準備變現的投資,短期投資必須在公司授權範圍內進行,按現行財務制度規定記帳、核算收入成本和損益。

  第五章 長期資產管理

  第二十五條 長期投資的管理,長期投資是指不準備在一年內變現的投資,分為股權投資和債權投資。公司進行長期投資應認真做好可行性分析和認證,按公司審批許可權的規定批准後,由財務管理中心辦理入帳手續。公司對被投資單位元沒有實際控制權的長期投資採用成本法核算;擁有實際控制權的,長期投資採用權益法核算。

  第二十六條 固定資產的管理:有下列情況之一的資產應納入固定資產進行核算:①使用期限在一年以上的房屋、建築物、機器、機械、運輸工具和其他與經營有關的裝置器具、工具等;②不屬於經營主要裝置的物品,單位價值在2000元以上,並且使用期限超過2年的。

  第二十七條 固定資產要做到有帳、有卡,帳實相符。財務部負責固定資產的價值核算與管理,綜合管理部負責實物的記錄、保管和卡片登記工作,財務部應建立固定資產明細帳。

  第二十八條 固定資產的購置和調入均按實際成本入帳,固定資產折舊採用直線法分類計提,分類折舊年限為:

  (一)房屋、營業用房 30年

  (二)通訊裝置、交通運輸裝置 3年

  (三)電子電腦、辦公及文字處理裝置 3年

  (四)電器裝置、安全保衛裝置 3年

  第二十九條 已經提足折舊、繼續使用的固定資產不再提取折舊,提前報廢的固定資產,不再補提折舊。當月增加的固定資產,當月不提折舊,當月減少的固定資產,當月照提折舊。

  第三十條 對固定資產和其他資產要進行定期盤點,每年末由綜合管理部負責盤點一次,盤點中發現短缺或盈餘,應及時查明原因,並編制盤盈盤虧表,報財務部稽核後,經總經理批准後進行帳務處理。

  第三十一條 無形資產指被公司長期使用而沒有實物形態的資產,包括:專利權、土地使用權、商譽等。無形資產按實際成本入帳,在受益期內或有效期內按不短於10年的期限攤銷。

  第三十二條 遞延資產是不能全部計入當期損益,需要在以後年度內分期攤銷的各項費用,包括開辦費,租入固定資產的改良支出和攤銷期限超過一年,金額較大的修理費支出。開辦費自營業之日起,分期攤入成本。分攤期不短於5年,以經營租入的固定資產改良支出,在有效租賃期內分期攤銷。

  第六章 收入管理

  第三十三條 公司的營業收入包括手續費收入、其他營業收入等。營業收入要嚴格按照權責發生制原則確認,並認真核實、正確反映,以保證公司損益的真實性。

  第三十四條 營業收入要按照規定列入相關的收入專案,不得截留到帳外或作其他處理。

  第七章 成本費用管理

  第三十五條 公司在業務經營活動中發生的與業務有關的支出,按規定計入成本費用。成本費用是管理公司經濟效益的重要內容。控制好成本費用,對堵塞管理漏洞、提高公司經濟效益具有重要作用。

  第三十六條 成本費用開支範圍包括:利息支出、營業費用、其他營業支出等。

  (一)利息支出:指支付以負債形式籌集的資金成本支出。

  (二)營業費用包括:職工工資、職工福利費、醫藥費、職工教育經費、工會經費、住房公積金、保險費、固定資產折舊費、攤銷費、修理費、管理費、通訊費、交通費、招待費、差旅費、車輛使用費、報刊費、會議費、辦公費、勞務費、董事會費、獎勵費、各種準備金等其他費用。

  (三)固定資產折舊費:指公司根據固定資產原值和國家規定的固定資產分類折舊率計算攤銷的費用。

  (四)攤銷費:指遞延資產的攤銷費用,分攤期不短於5年。

  (五)各種準備金:各種準備金包括投資風險準備金和壞帳準備金。投資風險準備金按年末長期投資餘額的1%實行差額提取,壞帳準備金按年末應收帳款餘額的1%提取。

  (六)管理費用包括:物業管理費、水電費、職工工作餐費、取暖降溫費、全勤獎勵費等其他費用。

  第三十七條 職工福利費按工資總額14%計提,工會經費按工資總額2%計提,教育經費按工資總額3%計提。住房公積金經批准後,由公司按職工工資總額的一定比例逐月交納。

  第三十八條 加強對費用的總額控制,嚴格制定各項費用的開支標準和審批許可權,財務人員應認真稽核有關支出憑證,未經領導簽字或審批手續不全的,不予報銷,對違反有關制度規定的行為應及時向領導反映。

  第三十九條 公司各項成本費用由財務管理中心負責管理和核算,費用支出的管理實行預算控制,財務管理中心要定期進行成本費用檢查、分析、制定降低成本的措施。

  第八章 利潤及利潤分配管理

  第四十條 公司營業利潤=營業收入 營業稅金及附加 營業支出

  利潤總額=營業利潤+投資收益+營業外收入 營業外支出

  (一)投資收益包括對外投資分得的利潤、股利等。

  (二)營業外收入是指與公司業務經營無直接關係的各項收入,具體包括:固定資產盤盈、處理固定資產淨收益、教育費附加返還款、罰沒收入、罰款收入,確實無法支付而按規定程式經批准的應付款項等。

  (三)營業外支出是指與公司業務經營無直接關係的各項支出,具體包括:固定資產盤虧和毀損報廢淨損失、非常損失、公益救濟性捐贈、賠償金、違約金等。

  第四十一條 公司利潤總額按國家有關規定作相應調整後,依照繳納所得稅,繳納所得稅後的利潤,按以下順序分配:

  (一)被沒收的財物損失,支付各項稅收的滯納金和罰款;

  (二)弭補公司以前年度虧損;

  (三)提取法定盈餘公積金,法定盈餘公積金按照稅後利潤扣除前兩項後的10%提取,盈餘公積金已達註冊資本的50%時不再提取。

  (四)提取公積金、公益金按稅後利潤的5%計提,主要用於公司的職工集體福利支出。

  (五)向投資者分配利潤,根據股東會決議,向投資者分配利潤。

  第九章 財務報告與財務分析

  第四十二條 財務報表分月報和年報,月報財務報表包括資產負債表、損益表。年度財務報表包括資產負債表、損益表、現金流量表、營業費用明細表、利潤分配表。公司財務月報表應於次月15日內完成,年度財務會計報告應於次年90日內製作,必要時聘請會計師事務所進行審計。

  第四十三條 年末還應報送財務情況說明書。財務情況說明書主要內容包括:

  (一)業務、經營情況,利潤實現情況,資金增減及週轉情況,財務收支情況等。

  (二)財務會計方法變動情況及原因,對本期或下期財務狀況變動有重大影響的事項;資產負債表製表日至報出期之間發生的對公司財務狀況有重大影響的事項;以及為正確理解財務報表需要說明的其他事項。

  第四十四條 財務分析是公司財務管理的重要組成部分,財務管理中心應對公司經營狀況和經營成果進行總結、評價和考核,透過財務分析促進增收節支,充分發揮資金效能,透過對財務活動不同方案和經濟效益的比較,為領導或有關部門的決策提供依據。

  第四十五條 總結和評價本公司財務狀況及經營成果的財務報告指標包括:①經營狀況指標:流動比率、負債比率、所有者權益比率;②經營成果指標:利潤率、資本利潤率、成本費用利潤率。

  第十章 會計電算化

  第四十六條 會計電算化硬體裝置是指專用於會計電算化的微機及其配套裝置,包括伺服器、工作站、網線、印表機、UPS電源等。會計電算化硬體裝置由財務管理中心統一管理和使用,非會計電算化工作人員一般情況下不得使用,特殊情況確需使用時,應經財務管理中心經理批准,在不影響會計電算化正常工作情況下進行。

  第四十七條 財務軟體是用於完成會計核算、處理會計業務的軟體。操作人員在實際工作中發現軟體的設計功能未能正常實現時,應立即與軟體發展商聯絡,進行修改、除錯,完成除錯後,應及時檢查、核對,以確保相應帳務資料和功能模組的正確性。

  第四十八條 每月10日前對上個月的會計資料進行備份。操作人員運用財務軟體必須是透過系統功能表選項進入系統操作,應根據工作需要設定操作許可權和密碼。操作人員對使用的硬體裝置的安全負責。下班時,應關閉裝置的電源。裝置的開啟和關閉應嚴格按規範程式進行。

  第四十九條 公司會計電算化未透過財政部門評審之前,採用微機和手工帳並行的辦法。每月末,會計核算人員必須將手工帳與微機帳進行核對。保持手工帳與微機帳一致。

  第五十條 企業銀行電子支付系統的管理,嚴格按照企業銀行電子支付程式和許可權規定執行。電子支付密碼器、智慧IC卡、帳戶密碼和操作人員密碼是使用企業銀行系統的關鍵要素,應妥善保管,主管卡和操作員卡應按照分管並用的原則,由財務管理中心負責人和操作員分別設制密碼,不得一人統管使用。

  第十一章 附 則

  第五十一條 本辦法由公司財務管理中心負責解釋。

  第五十二條 本辦法自董事會透過之日起開始施行。

  財務規章制度 篇5

  一、總 則

  第一條 為加強公司的財務管理工作,發揮財務管理在公司經營管理和提高經濟效益中的作用,並做到準確、及時地核算公司的資金運作和效益情況,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會計法》、《企業財務會計報告條例》、《企業會計制度》等有關法規和公司章程的有關規定,結合本公司的實際情況,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條 公司財務管理部門的職能:

  1、認真貫徹執行國家有關的財務會計管理法規的規定。

  2、在公司經理層的領導下,建立健全財務管理的各項規章制度,編制財務預算,加強經營核算管理,反映、分析財務預算的執行情況,監督各部門對各項財務管理制度和財務預算的執行情況。

  3、積極為經營管理服務,促進公司取得較好的經濟效益。

  4、協助並參與公司經理層的各項經營管理決策,對高效地排程、使用公司資產提出合理的意見。

  5、按照國家頒佈的會計制度要求,準確核算公司的收入和成本,及時繳納應繳的各項稅費。

  第三條 公司財務部的人事組成:財務經理、會計、出納。

  財務經理由公司的一名董事或副總經理以上(包括副總經理)的人員兼任,財務經理是公司的會計主管。

  擔任會計、出納崗位的人員的基本要求必須符合國家的相關法規規定的基本條件和公司的人事管理制度規定的要求;會計、出納崗位人數的具體設定視公司的經營發展狀況而定。

  第四條 為了便於公司的管理,公司的下屬分公司在現階段不單獨設定會計、出納崗位,其相關職能由公司財務部門統一進行管理。

  第五條 公司各部門和所有工作人員辦理財會事務,必須遵守本制度。

  二、財務管理基本要求

  第六條 會計憑證、會計賬簿、會計報表和其他會計資料必須真實、準確、完整,符合會計制度的規定。

  第七條 公司工作人員辦理經濟業務事項必須填制或取得原始憑證,財務會計人員根據經稽核的原始憑證編制記賬憑證。財務會計人員記賬,必須在記賬憑證上簽字。

  第八條 財務會計人員應當會同相關部門的工作人員定期進行財務清查和資產盤點,保證賬簿記錄與實物、款項相符。在清查盤點中發現賬簿記錄與實物、款項不符時,應及時向總經理或主管副總經理書面報告,並請求查明原因,作出處理。

  財務會計人員對上述事項無權自行作出處理。

  第九條 財務會計人員應根據賬簿記錄編制會計報表,並按公司制度的規定報送相關資訊需求方。公司內部使用的管理分析性報表,須經編制工作人員和主管負責人簽字後方可發出;公司對外報送的會計報表,須經編制人、財務經理(會計主管)、單位負責人簽字並加蓋公章後方可發出。

  第十條 財務會計人員對公司內部各部門及所有工作人員的會計行為進行監督。

  財務會計人員對不真實、不合法的原始憑證,不予受理;對記載不準確、不完整的原始憑證,予以退回,要求更正、補充。

  第十一條 財務部門必須建立內部牽制稽核制度。

  出納人員不得兼任會計,不得兼管稽核、會計檔案保管等工作。

  會計人員不得將原始憑證的稽核、會計事項的處理、登記帳簿等會計工作事項交予出納人員完成。

  第十二條 財務會計人員調動工作或者離職,必須與接管人員辦清交接手續。

  一般財務人員辦理交接手續,由財務經理監交。

  財務經理辦理交接手續,由單位負責人或其授權人員監交。

  三、主要會計政策

  第十三條 執行《企業會計制度》。

  第十四條 以每年公曆1月1日至12月31日為一個會計年度。

  第十五條 以人民幣為記賬本位幣。

  第十六條 會計核算採用權責發生制原則和借貸記賬法進行核算;資產計價以歷史成本為計價基礎。

  第十七條 現金等價物是指公司持有的期限短(一般是指從購買日起三個月內到期)、流動性強、易於轉換為已知金額現金、價值變動風險很小的投資。

  第十八條 壞賬核算方法:直接轉銷法。

  第十九條 存貨

  存貨主要包括原材料、在產品、產成品和低值易耗品。以實際成本入帳。 原材料的成本由買價加運費、裝卸費、保險費等構成。在產品和產成品以生產過程中發生的各項實際支出作為實際成本,包括直接材料、直接人工和製造費用。

  產成品(包括半成品)的發出以品種法[即:個別計價法]計價。 原材料以加權平均法計價。

  低值易耗品採用一次攤銷法核算成本。

  第二十條 長期投資包括股權投資和一年以上的有價證券投資(即債券、股票等)。

  股權投資佔被投資企業資本總額或股本總額20%以下(含20%)或對被投資企業的經營管理無重大影響的,採用成本法核算。

  股權投資佔被投資企業資本總額或股本總額20%以上且對被投資企業的經營管理有重大影響的,採用權益法核算。

  股權投資佔被投資企業資本總額或股本總額50%以上的按權益法核算,並編制合併會計報表。

  第二十一條 固定資產及折舊

  固定資產的標準:使用年限在1年以上,單位價值在2000元以上的物品。 固定資產按實際取得的成本計價。

  固定資產折舊採用年限法,從其投入使用之次月起按固定資產類別、預計使用年限和殘值率確定折舊率;各類固定資產的折舊年限和殘值率如下: 類 別

  房屋及建築物 機器裝置 電子裝置 運輸工具 辦公裝置

  殘值率 5% 5% 3% 5% 3%

  使用年限 20年 5—10年 3—5年 5—8年 3年

  第二十二條 在建工程是指興建中的廠房、待安裝或正安裝機器裝置及其他固定資產,按實際成本入帳。在建工程成本包括直接建造成本以及用於新建、安裝及試生產期間所發生的實際成本和財務費用。在建工程在實質上已經完成、並實際投入使用時轉入固定資產,並停止相關費用及利息的資本化。

  第二十三條 無形資產

  公司外購的土地使用權以實際成本入帳,按土地使用期限平均攤銷。

  投資方投入的土地使用權以評估值入帳,按“土地使用期限與公司存續期孰短”的原則確定攤銷年限並在期限內平均攤銷。

  其他無形資產,以實際成本入帳,按受益期分期平均攤銷。

  第二十四條 收入的實現

  銷售產品的收入以企業已將產品所有權上的主要風險和報酬轉移給購貨方,企業既沒有保留通常與所有權相聯絡的繼續管理權也沒有對已售出的商品實施控制,與企業相關的經濟利益能夠流入企業,相關的收入和成本能夠可靠地計量,即作為收入的實現。

  在同一會計年度內開始並完成的勞務,應在完成勞務時確認收入。提供勞務的開始和完成分屬不同的會計年度,按完工百分比法確認為營業收入。

  利息和使用費收入在與交易相關的經濟利益能夠流入企業,收入的金額能夠可靠地計量時確認為營業收入。

  第二十五條 其他會計政策參照《企業會計制度》的相關規定執行。

  四、工作崗位職責

  第二十六條 財務經理的主要工作職責是:

  1、具體領導公司的財務會計工作。

  對各項財務會計工作要定期研究、佈置、檢查、總結。要積極宣傳、嚴格遵守國家的有關法律法規和公司的各項規章制度,不斷地提高財務會計工作的質量和效率,為公司的長遠發展提供堅實的財務保障。

  2、組織制訂公司的各項財務會計制度,並督促各部門和相關人員貫徹執行。 在公司經理層的領導下,擬訂各項財務會計制度,並提交公司經理層或董事會研討制定。制度正式公佈實施後,要積極向公司內部各部門和人員宣傳、講解,並隨時檢查各項制度的執行情況,發現違反法律法規和公司財務管理制度的,要及時制止和糾正,重大問題應向單位負責人或公司董事會報告。對制度執行中出現問題要及時總結,不斷地提出修訂意見和措施,以完善各項財務會計制度。

  3、組織編制公司的財務預算等,經公司經理層或董事會通過後,組織實施。

  4、會同公司內部各部門,定期組織實物資產的清點核實工作,加強對實物資產的管理,提高資金使用效益。

  5、開展財務預算完成情況的分析,提高經濟效益。

  根據月、半年、年的預算情況和實際完成情況分析差異原因,找出管理中的漏洞,提出改善經營管理的建議或措施,進一步挖掘增收節支的潛力。

  6、參加公司經營管理會議,參與經營決策。

  充分運用會計資料,分析經濟效果,提供可靠資訊,預測經濟前景,為領導決策當好參謀助手。

  7、審查或參與擬定經濟合同、協議及其他經濟檔案。對於違反國家法律法規和公司規章制度、損害國家和公司利益的,以及沒有資金來源等的經濟合同和協議,應拒絕執行,並向公司負責人報告。對重要的經濟合同和協議,要積極參與擬訂,加強事前監督。

  8、負責向公司領導層和股東會報告財務狀況和經營成果,審查對外提供的會計資料。

  要定期或不定期地向公司領導層和股東會報告各項財務收支和盈虧情況,以便領導層進行決策,加強經營管理。要按照公司財務管理制度的規定,及時報送財務會計報告。報出的財務會計報告和其他會計資料,都要經過認真審查,保證真實可靠。

  9、承辦公司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

  第二十七條 會計的主要工作職責是:

  1、按照國家會計制度和公司財務制度的規定記賬、復賬、報賬,做到手續完備,數字準確,賬目清楚,按期報賬,編制財務會計報告。

  2、根據國家稅收政策和公司的收入成本,正確核算應繳稅金並按時繳納;若因核算原因造成稅收少繳、漏繳,相關會計人員應承擔由此而造成的公司損失。

  3、協助財務經理和主管領導編制有關財務計劃或預算,並監督其執行情況。

  4、按照經濟核算原則,定期檢查、分析公司財務狀況、成本和利潤的執行情況,挖掘增收節支潛力,考核資金使用效果,及時向財務經理和公司管理層提出合理化建議,當好公司參謀。

  5、協助財務經理,在其他部門和人員的配合下,搞好定期和非定期財務清查和資產清點核實,並及時對清查和清點核實情況進行彙總並編制有關說明;協助財務經理對清查和清點核實結果提出處理意見和建議。

  6、協助財務經理和主管領導完成各項成本定額、費用標準的制訂,並將制訂的方案提交公司領導層討論定案。

  7、妥善保管會計憑證、會計賬簿、會計報表和其他會計資料。

  8、完成總經理或主管副總經理交付的其他工作。

  第二十八條 出納的主要工作職責是:

  1、辦理現金支付和銀行結算業務。

  嚴格按照國家有關現金管理和銀行結算制度的規定,根據公司財務制度的程式要求辦理款項支付事項。收付款後,要在收付款憑證上籤章,並加蓋“收訖”、“付訖”戳記。

  庫存現金不得超過公司財務制度中核定的限額,超過部分要及時存入銀行。不得以“白條”抵充庫存現金,更不得任意挪用現金。

  嚴格控制簽發空白支票。如因特殊情況確須簽發不填寫金額的轉賬支票時,必須經單位負責人書面同意,必須在支票上寫明收款單位名稱、款項用途、簽發日期,規定限額和報銷期限,並由領用支票人在專設登記簿上籤章。逾期未用的空白轉賬支票,要及時收回登出。不得將空白支票交給其他單位或個人簽發。對於填寫錯誤的支票,必須加蓋“作廢”戳記,與存根一併儲存。支票遺失時,要立即向銀行辦理掛失手續。

  2、登記現金和銀行存款日記賬。

  根據已經辦理完畢的收付款憑證,逐筆順序登記現金和銀行存款日記賬,並結出餘額。現金的賬面餘額要同實際庫存現金核對相符。銀行存款的賬面餘額要及時與銀行對賬單核對。月末要編制“銀行存款餘額調節表”,使賬面餘額與對賬單上餘額調節相符。對於未達賬款,要及時查詢。

  要隨時掌握銀行存款餘額,不準簽發空頭支票。不準將銀行賬戶出租、出借給任何單位或個人辦理結算。

  出納人員不得兼管收入、費用、債權、債務賬簿的登記工作以及稽核、會計檔案保管工作。

  3、保管庫存現金和各種有價證券。

  對於現金和各種有價證券,要確保其安全和完整無缺。如有短缺,要負賠償責任。要保守保險櫃密碼的秘密,保管好鑰匙,不得任意轉交他人。

  4、保管有關印章、空白票據和空白支票。

  出納人員所管的印章必須妥善保管,嚴格按照規定用途使用。但簽發支票所使用的各種印章,不得全部交由出納一人保管。

  對於空白票據和空白支票必須嚴格管理,專設登記簿登記,認真辦理領用登出手續。

  5、完成總經理或主管經理交付的其他工作。

  五、支票管理

  第二十九條 支票由出納或由總經理指定專人保管。支票使用時須有“支票領用單”,經總經理批准簽字,然後將支票按批准金額封頭,加蓋印章、填寫日期、用途、登記號碼,領用人在支票領用簿上簽字備查。

  第三十條 支票付款後憑支票存根和發票由經手人簽字、會計核對(購置物品由保管員簽字)、總經理審批。填寫金額要無誤,完成後交出納人員。出納員統一編制憑證,按規定登記銀行存款日記賬,原支票領用人在“支票領用單”及登記簿上登出。

  第三十一條 已領用而未登出的支票,財務人員月底清賬時憑“支票領用單”轉應收款,發工資時從領用工資內扣還,當月工資扣還不足,逐月延扣以後的工資,領用人完善報賬手續後再作補發工資處理。

  第三十二條 公司財務人員支付(包括公私借用)每一筆款項,不論金額大小均須總經理簽字(本制度另有規定除外)。總經理外出時,應授權財務經理負責審籤一般性、金額不大的款項支付;對於特殊性或金額較大的款項,財務經理應請示總經理,經其同意後可先付款後補籤。

  六、現金管理

  第三十三條 公司可以在下列範圍內使用現金:

  1、職員工資、津貼、獎金。

  2、個人勞務報酬。

  3、出差人員必須攜帶的差旅費。

  4、結算起點以下零星支出。

  5、法律法規規定可用現金支付的其他開支。

  前款結算起點定為1000元,結算起點標準的調整由總經理確定。

  第三十四條 出納人員應當建立健全現金賬目,逐筆記載現金支付。賬目應當日清月結,每日結算,賬款相符。

  第三十五條 除本規定第二十五條外,財務人員支付個人款項,超過使用現金限額的部分,應當以支票支付;確需全額支付現金的,經財務經理稽核,總經理批准後支付現金。

  第三十六條 公司因購買固定資產等而發生的資本性支出必須採取轉賬結算方式,不得使用現金。

  第三十七條 日常零星開支所需庫存現金限額為10000元。超額部分應存入銀行。

  第三十八條 財務人員支付現金,可以從公司庫存現金限額中支付或從銀行存款中提取,不得從現金收入中直接支付(即坐支)。

  因特殊情況確須坐支的,應事先報經總經理批准。

  第三十九條 公司職員因工作需要借用現金,需填寫《借款審批單》,經財務經理稽核;交總經理批准簽字後方可借用借款。

  第四十條 差旅費及各種補助單(包括領款單),由部門主管簽字確認,會計稽核費用、天數無誤並報財務經理複核後,送總經理簽字後,出納員方可辦理付款或清帳手續。

  第四十一條 每月發生的固定性費用支出,如電話費、房租、水電費等,由具體經辦人填制自制憑證和取得原始憑證(經辦人員應在相關憑證上簽字和註明經辦時間),經財務經理稽核簽字後報銷。

  第四十二條 工資由財務人員依據人事部及各部門每月提供的核發工資資料代理編制職員工資表,交財務經理稽核、總經理簽字,財務人員按時提款發放。

  第四十三條 符合現金支付條件的、除上述“第二十八條、第二十九條、第三十條、第三十條”所規定費用外,其他費用報銷應由具體經辦人取得原始憑證並填制費用報銷單,說明費用發生事由,經部門主管簽字確認,財務經理稽核,總經理批准後由出納支付現金。

  第四十四條 使用非現金(銀行轉賬或抵債等)支付費用,應參照上述程式辦理。

  七、會計檔案管理

  第四十五條 公司的會計檔案包括:會計憑證、會計賬簿、會計報告、審計報告、驗資報告、財務會計制度、會計檔案清冊以及與經營管理和投資者權益有關的其他重要檔案,如合同、章程、董事會議記錄等各種會計資料。

  第四十六條 會計檔案的儲存

  財務部門應有專人負責儲存會計檔案,定期將財務部歸檔的會計資料,按順序立卷登記造冊。

  會計檔案的保管期限最低要符合法律規定,具體保管年限詳見下表:

  會計檔案保管期限表

  檔案名稱 保管期限

  1、會計憑證類:

  (1)原始憑證、記賬憑證、彙總憑證 15年

  (2)銀行存款餘額調節表 5年

  (3)銀行對賬單 5年

  2、會計賬簿類:

  (1)日記賬 15年

  其中:現金和銀行存款日記賬 25年

  (2)明細賬、總賬、輔助賬 15年

  (3)固定資產卡片 15年

  固定資產報廢清理後儲存 5年

  3、會計報表類:

  (1)主要財務指標報表 3年

  (2)月、季度會計報表(包括文字分析) 3年

  (3)年度會計報表(決算) 永久

  4、其他類:

  (1)財務成本計劃 3年

  (2)會計移交清冊 15年

  (3)會計檔案保管清冊及銷燬清冊 永久

  (4)主要財務會計檔案、合同、協議 永久

  會計檔案保管期滿需要銷燬時,由會計檔案管理人員提出銷燬意見,經財務經理審查,總經理批准,報公司董事會批准後執行。保管期滿但未結清的債權債務原始憑證和涉及其他未了事項的原始憑證,不得銷燬。

  第四十七條 會計檔案的借用

  財務人員因工作需要查閱會計檔案時,必須按規定順序及時歸還原處,若要查閱入庫檔案,必須辦理有關借用手續。

  各部門工作人員若因公需要查閱會計檔案時,必須經部門主管批准,經財務經理同意,方能由檔案管理人員接待查閱或者複製。

  外單位人員因公需要查閱會計檔案時,應持有單位介紹信,經財務經理同意後,方能由檔案管理人員查閱,並由檔案管理人員詳細登記查閱會計檔案人的工作單位、查閱日期、會計檔案名稱及查閱理由。

  會計檔案一般不得帶出室外,如有特殊情況,需帶出室外影印時,必須經財務部經理批准,並限期歸還。

  查閱或者複製會計檔案的人員,應在檔案查閱登記簿上簽字,並嚴禁在會計檔案上塗畫、拆封和抽換。

  第四十八條 由於會計人員的變動或會計機構的改變等,會計檔案需要轉交時,須辦理交接手續,並由監交人、移交人、接收人簽字或蓋章。

  八、附 則

  第四十九條 本制度由公司董事會負責解釋。

  第五十條 本制度自發布之日起生效實施。

  財務規章制度 篇6

  第一條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會計法》(以下簡稱會計法)、《會計基礎工作規範》(以下簡稱規範)要求,制定財務處內部會計監督制度。

  第二條 學校財務機構(處、科)會計人員對本單位的經濟活動進行會計監督。

  第三條 學校財務機構、會計人員進行會計監督的依據是:

  1. 國家財經法律、法規、規章;

  2. 會計法律、法規;國家統一會計制度;國務院有關業 務主管部門制定的具體實施辦法或補充規定。

  3. 學校單位內部會計管理制度;

  4. 校單位內部的預算、財務計劃、經濟計劃、業務計劃等。

  第四條 財務人員應對每年制定的財務預算的合理有效性進行監,全國公務員共同天地督,並按規定程式上報獲得批准;在預算執行中嚴格稽核各項收支情況,對超預算的專案要按規定經主管校長批准方可列支;對大型物資採購要參與招投標過程並嚴格稽核起費用開支情況。

  第五條 財務人員應對原始憑證進行稽核和監督。對不真實、不合法的原始憑證不予受理,並予以扣留,及時向財務負責人報告,並追究當事人的責任。對不記載不準確、不完整的原始憑證要予以退回, 要求經辦人員予以補充、更正。

  第六條 財務機構應依法設定帳簿,帳簿記錄應遵照《高等學校會計制度》的規定。會計人員對帳簿記錄不真實、不完整、不全面、不準確的事項要及時予以糾正,並定期進行帳目核對,保證帳證相符、帳帳相符、帳實相符、帳表相符。對偽造、變造、故意毀滅會計帳簿或者帳外設帳的行為,應當予以制止和糾正;制止和糾正無效的,應向學校主管領導報告,請求作出處理。

  第七條 財務機構應定期編報財務報告,,全國公務員共同天地依法保證報表的真實、準確、完整。對提供虛假會計報告、強令篡改、編造財務報告的行為,應當制止和糾正;制止和糾正無效的,應向學校主管領導報告,請求處理。

  第八條 財務機構應監督財產物資的`採購計劃的審批制度;物資的驗收、領用保管與使用制度;物資的維護、報廢和轉讓等制度。並定期進行實物清查,對帳實帳款不符的情況,應查明原因,按照國家有關規定進行處理;超出財務處職權範圍的,應立即向學校主管領導報告,請求處理,以確保公共財產的安全與完整。

  第九條 財務機構應按照《規範》中的規定對財務收支嚴把監督關。按照《中央財經大學各項收入管理辦法》、《中央財經大學各項支出稽核及報銷程式》的規定,嚴格稽核各項財務收支的發生情況,確保學校各項收支的合理合法。

  第十條 財務機構應按照《中央財經大學校內部資金管理暫行辦法》的有關規定,嚴格稽核和監督校內各單位的財務收支情況,各單位的各項收入來源要合理合法,各項支出手續要齊全,並符合財務制度規定,要求各單位兼職財會人員對本單位的財務收支活動及時入帳,並按期向財務處報送會計報表,財務處定期舉辦財會培訓班,對兼職財會人員進行崗位培訓。

  本辦法自頒佈之日起執行,財務處有解釋權。

  財務規章制度 篇7

  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 為了進一步規範我校的財務行為,加強財務管理和監督,提高資金使用效益,促進教育事業健康發展,根據《事業單位財務規則》和國家有關法律制度,結合我校實際制定本制度。

  第二條 我校財務管理的基本原則是:貫徹執行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和財務規章制度;堅持量入為出,勤儉辦學;正確處理事業發展需要和資金供給的關係,社會效益和經濟效益的關係,國家、學校和個人三者利益的關係。

  第三條 我校財務管理的主要任務是:合理編制部門預算,實行國庫集中收付、政府採購和預算外資金收支兩條線管理;建立健全的規章制度;加強資產管理,保證資產安全完整;核算、監督學校經濟活動,防範財務風險。

  第二章 財務管理

  第四條 學校財務管理實行校長負責制。學校的財務活動在校長的領導下,由學校財務部門統一管理。

  第五條 學校財會人員的任職條件、工作職責、工作許可權、專業技術職務、任免獎罰,應當嚴格按照國家會計法律制度執行。財務人員應具備會計從業資格證,人員要保持相當的穩定,不得隨意撤換和調動。

  第六條 學校食堂應當堅持公益性和非營利性原則,在學校財務部門統一管理下,實行單獨核算,定期公開賬務。

  第三章 預算管理

  第七條 學校預算根據財政部門要求編制收入和支出預算。

  第八條 預算編制原則

  預算編制應正確體現和貫徹國家有關法律、政策、方針和規章制度,嚴格執行《預演算法》、《教育法》和《義務教育法》,堅持“量入為出,收支平衡,保證重點,公開透明”的原則,不得赤字預算。

  第九條 學校收入除財政部門支付給教職工的工資、離退休經費和基建撥款外,財政部門還按工資總額的2.5%撥入福利費,按學校學生人數核撥上級補助收入,另外學校按物價部門核定的標準收取預算外收入,其它收入按上一年度的實際收入積極穩妥地逐項測算編制。

  支出預算,應當根據學校開展教育教學等活動需要和財力可能,分輕重緩急,按照政府支出分類科目分項測算編制。

  第十條 學校將編制的預算報財政部門稽核批覆後,按財政部門下達的預算通知嚴格執行。

  第十一條 學校決算根據學校預算執行結果編制真實、準確的年度報告。

  第四章 收入管理

  第十二條 學校收入包括:

  (一)財政補助收入,即學校從同級財政部門取得的各類財政撥款。包括工資、福利、離退休經費、基建撥款等。

  (二)事業收入,即學校開展教育教學及其輔助活動依法取得的收入。包括學費、住宿費。

  (三)上級補助收入,即學校從主管部門和上級單位取得的非財政補助收入。包括財政部門按學生人數撥給學校的補助收入。

  (四)其他收入,即本條上述規定範圍以外的各項收入,包括捐贈收入等。

  第十三條 學校應當將各項收入全部納入學校預算,統一核算,統一管理。嚴禁設立“小金庫”,嚴禁賬外設賬,嚴禁公款私存。

  第十四條 學校組織收入應當合法合規;各項收費應當嚴格執行國家規定的收費範圍、收費專案和收費標準,使用符合國家規定的合法票據。對按照規定上繳國庫或者財政專戶的資金,財務部門應當按照國庫集中收繳的有關規定及時足額上繳,不得隱瞞、滯留、截留、挪用和坐支。

  第五章 支出管理

  第十五條 學校的各項支出,必須按國家和當地的統一開支範圍和定額標準執行。嚴格區分人員經費、公用經費、專案經費,保證專款專用。

  第十六條 學校支出包括:工資福利支出、商品和服務支出、對個人和家庭補助支出、其它資本性支出、結轉自籌基建支出等。

  工資福利支出主要包括基本工資、津貼、獎金、社會保障繳費和其他工資福利支出等。

  商品和服務支出是指維持學校正常運轉和滿足基本辦學需要而形成的支出主要有:辦公費、印刷費、水電費、郵電費、交通費、差旅費、會議費、培訓費、福利費、勞務費、租賃費、零星維修費、專用材料費、工會經費等。

  對個人和家庭的補助支出主要包括離退休費、退職費、撫卹和生活補助費、醫療費、住房公積金、助學金和其他補助支出等。

  其他資本性支出主要包括辦公裝置購置費、專用裝置購置費、交通工具購置費、圖書資料購置費、大型修繕支出等。

  第十七條 學校應當將各項支出全部納入學校預算,建立健全支出管理制度。

  第十八條 學校的支出應當嚴格執行國家有關財務規章制度規定的開支範圍及開支標準。學校應當加強支出管理,基本支出、專案支出不得混用。公用支出不得用於教職工福利等人員支出。專案支出應當按照規定專款專用,不得擠佔和挪用。

  第十九條 學校新建工程專案和校舍維修改造專案應當按照有關部門的規定辦理各項手續。嚴格執行工程預算和竣工決算審計制度。組織教職工外出參觀考察等活動,必須報經教育局批准,否則不予辦理支出。

  第二十條 學校嚴格遵守稅收法律、法規,所有應稅專案的稅金都應足額申報、繳納,不得少繳或者不繳。認真履行個人所得稅的代扣代繳義務。各項支出應按實際發生數列支,不得虛列虛報。在運用會計科目進行財務核算時,應嚴格按規定的會計科目進行分類核算,不得增、刪會計科目,不得自擬會計科目或串科目核算支出目。

  第二十一條 學校應當嚴格執行國庫集中支付制度和政府採購制度等有關規定。

  第二十二條 學校應當加強支出的績效管理,提高資金使用的有效性。

  第二十三條 學校應當依法加強各類票據管理,確保票據來源合法、內容真實、使用正確,不得使用虛假票據。

  第六章 結算管理

  第二十四條 學校結餘應按規定結轉下一會計年度使用。

  第七章 資產管理

  第二十五條 資產是學校佔有或者使用的能以貨幣計量的經濟資源,包括各種財產、債權和其他權利。各類資產應按《中小學財務制度》規定進行管理,包括流動資產、固定資產、在建工程、無形資產和對外投資等。

  第二十六條 固定資產是指一般裝置單位價值在1000元以上,專用裝置單位價值在1500元以上,使用期限在一年以上,並在使用過程中基本保持原有物質形態的資產。流動資產是指可以在一年以內變現或者耗用的資產,包括現金、各種存款、零餘額賬戶用款額度、應收及預付款項、存貨等。學校必須設立固定資產明細賬和臺賬,建立健全實物資產收發登記制度,及時清理債權,定期組織清查盤點各類資產。

  第二十七條 學校固定資產的報廢和轉讓按規定程式辦理。

  第八章 負債管理

  第二十八條 學校應當對不同性質的負債分別管理,及時清理,並按規定辦理結算。有計劃的償還,學校不得擅自舉新債執行。

  第九章 核算程式

  第二十九條 學校按《事業單位會計準則》、《中小學校會計制度》的相關規定設立賬薄,核算學校發生的經濟事項。

  第三十條 報賬規定

  (一)報賬程式 報銷單據應由經辦人、部門負責人簽字,證實該業務的發生,分管財務校長審批,單位價值2000元以上由校長審批。

  (二)報賬手續 加強對學校財務支出管理,規範財務支出行為,提高資金使用效益。財務稽核側重於支出的合理性和必要性,支出發票的合法性以及支出手續的完備性。每月支出控制在當月計劃範圍之類,否則不予稽核入賬。各項支出經核算中心稽核並加蓋“稽核”印章後方可正式入賬。做到日清月結。定期提供財務報表。每月終了應及時對賬,定期不定期對備用金進行實地盤點,做到賬實相符。

  (三)票據要求

  1、票據正規:外來憑證必須是正規發票或正規收據。

  2、內容清楚:應寫明商品和服務的品名、數量、單價、金額,不能只寫大類。

  3、要素齊全:包括日期、發票單位名稱、數量、單價、金額,填制人簽名,填制單位公章。

  4、審批手續齊全:按規定程式籤批。

  5、無塗改現象:隨意塗改原始憑證視為無效憑證。

  6、按規定用途使用:每種票據必須按規定用途使用,未按規定使用的票據視為無效票據,不得入賬。

  (四)其他 各種報銷憑證反應的事項必須具有真實性、合法性、合規性。符合各項法規制度,並接受相關職能部門的監督檢查。

  1、對超過500元以上的支出應提供附件加以說明。外出學習考察參觀等應提供領導批准的檔案或通知作為報賬附件。招待費支出要附就餐通知單、選單。交通費支出附用車通知單。

  2、經濟業務發生後應於30日內取得會計憑證,辦理報賬手續。無故拖延不報的不予報銷,由經辦人自行負責。

  第十章 財務監督

  第三十一條 學校財務管理實行“校長負責制”,校長對所有的財務活動承擔直接管理人員責任。

  第三十二條 財務監督是貫徹國家財經法規以及財務規章制度,維護財經紀律的保證。學校財務接受同級及上級財政、審計部門的監督。如實提供會計資料和有關情況,建立健全各項財務管理制度,完善內部監督制約機制,嚴格遵守財政規章制度和財經紀律。

  第三十三條 財務人員有權按《會計法》及本辦法的相關規定行使財務監督權,對違反國家財經法規的行為及時提出意見,並向上級主管部門和其他有關部門反應。

  第十一章 會計檔案和會計交接

  第三十四條 會計檔案包括會計憑證、會計賬簿、會計報表、年度預決算和重要的經濟合同等會計資料。

  第三十五條 學校財務部門按照會計檔案管理辦法的規定,進行定期歸集,審查,核定,整理立卷,編制目錄,裝訂成冊,確定專人妥善保管,以防止丟失損壞。

  第三十六條 財務人員因工作調動或其他原因離職時,必須辦理交接手續,未辦清交接手續不得調動或離職。財務人員交接應由單位領導和主管部門派人監交。

  第三十七條 賬卡物經核對無誤後由移交人員負責編制移交清冊,一式三份,分別由移交人、接交人、監交人簽字,交接雙方部門負責人存檔一份。更換財產管理人員一般不需要更換固定資產賬簿,由移交人在固定資產賬薄上加蓋個人印章,以分清責任,接管人可以繼續使用。

  年終收入執行數不含上年結轉和結餘收入數。

  1.支出預算完成率=年終支出執行數÷(年初支出預算數±年中支出預算調整數)×100%

  年終支出執行數不含上年結轉和結餘支出數。

  2.人員支出、公用支出佔事業支出的比率,衡量中小學校事業支出結構。計算公式為:

  人員支出比率=人員支出÷事業支出×100%

  公用支出比率=公用支出÷事業支出×100%

  3.生均事業支出、生均公用支出,衡量中小學校按照實際在校生人數平均的事業支出、公用支出水平。計算公式為:

  生均事業支出=事業支出÷實際在校生人數

  生均公用支出=公用支出÷實際在校生人數

  4.資產負債率,衡量中小學校利用債權人提供資金開展業務活動的能力,以及反映債權人提供資金的安全保障程度。計算公式為:

  資產負債率=負債總額÷資產總額×100%

  財務規章制度 篇8

  一、現金管理制度

  1、現金借款需由經手人填寫“借款申請單”,經專案經理、部門經理、總經理審批後到財務支取。

  2、凡借現金1000元以上的必須提前與出納約定,以便提前準備。

  3、勞務費發放時間定為每週五下午。各專案勞務費自發放之日起限三個月內取走,超過三個月不取者視為自動放棄,數額歸公司所有。

  4、各部門所收現金要嚴格執行現金管理制度,於當天下班之前交財務出納統一管理,不準挪用。

  二、支票管理制度

  1、支票必須符合以下要求方能收取

  ①不能撕毀,破損或塗改。

  ②簽發的支票是以墨汁或炭素墨水筆填寫;簽發單位印簽完整清楚;支票右上部應有交換行號;加密的支票應提供密碼。

  ③支票有效期為十天,對於已填好的支票,必須檢查大小寫金額是否相符,收款單位、日期、用途填寫是否正確。

  2、使用支票需由經手人填寫“支票借款申請單”,經專案經理、部門經理、總經理審批後到財務辦理支票領用手續。支票領出後十天內持發票到財務報銷,如不及時報銷,出納有權拒發新的支票。

  3、100元以上的費用支出,原則上以支票結算為主,領用支票後應妥善保管,不得丟失,如由於責任心不強丟失支票,損失由個人負責。

  三、專案費用(帶專案號的)申請及報銷

  1、凡專案費用需在專案經理、部門經理、總經理審批的“立項通知書”“專案預算表”送達財務後方可申請專案費用。

  2、購買專案用品、支付專案費用需由部門指定人員根據專案預算計劃,填好現金或支票借款單,經專案經理、部門經理簽字,報財務稽核並由財務負責報總經理審批後予以領取現金或支票。

  3、專案費用的報銷:必須在原始發票背面註明專案號、由經手人、專案經理、部門經理簽字,經手人要填寫“支出憑單”將單據貼上在支出憑單後,根據所支出款項的用途分類填寫,報財務稽核並由財務負責報總經理審批後予以報銷。

  4、給外地協作單位辦理電匯、匯票等匯款的,應先取得協作單位開據的正式發票,然後填寫“匯款通知”並付與協作單位簽訂的付款協議一併由專案經理、部門經理、在發票背後及“匯款通知”上簽字,報財務稽核並由財務負責報總經理審批後出納於一個月內辦理匯款。

  5、支付專案勞務費,由相關督導填寫“勞務費發放表”經專案經理、部門經理簽字,需要由銀行代發的於每月10日之前報財務由財務負責報總經理審批後統一辦理、需要本人領取現金的於每週週三前報財務由財務負責報總經理審批後於每週五下午1:00—5:00發放。

  6、差旅費報銷由報銷人按公司差旅費報銷規定填寫“差旅費報銷單”,經出納稽核後報專案經理、部門經理簽字,由財務負責報總經理審批後予以報銷。未能在規定時間內報銷的,不預支付下一次差旅借款;如特殊原因導致發生的費用超出差旅費報銷規定的,需寫明原因,由部門經理、總經理審批後予以報銷。

  附件:差旅費報銷規定

  1、公司員工出差一般選擇乘坐火車,如遇特殊情況,需填寫購買機票申請單,經部門負責人,總經理批准後,方可乘坐飛機。

  2、差旅費借款,應在立項通知書送達財務後方可支取,出差回來後五日內報銷。

  3、住宿標準及差旅補助標準:

  單位:元

  人員住宿標準食雜補助

  正式員工20xx0

  臨時人員20xx0

  出差當日12:00前離京,補助按一天計算;12:00後離京,補助按半天計算。出差返京之日8:00前到京,無差旅補助;8:00----12:00到京,補助按半天計算;12:00後到京,補助按一天計算。

  4、往返機場一律乘坐民航大巴。如果班機過早(過晚)或攜帶物品較多可申請公司派車接送。

  5、賓館住宿費中一律不得包含餐費(包括早餐)。

  6、返程車票或機票在22:00之前的,應在12:00之前退房。返程車票或機票在22:00之後的應在18:00前退房。

  7、出差人員的住宿費超支自理,交通費、電話費實報實銷,差旅補助按實際出差天數計算。

  8、兩人(同性)同時在同一地點出差,住宿費標準按一人報銷。

  9、出差乘坐火車的可領取乘車補助(短途除外),按每小時8元計算。(乘車時間以鐵路列車時刻表為準。

  四、加班交通費及誤餐費

  如員工加班,員工乘由公交公司開出的空調大巴士、小公共、專線車、地鐵、公共汽車回家,公司可根據有效報銷憑證報銷交通費,加班至晚上9:00以後或因特殊原因由主管經理批准後,可以乘計程車回家,公司可根據有效報銷憑證報銷交通費;加班至晚上7:30以後的可由前臺預定10元/人標準以下盒飯,並登記專案號。

  五、銷售費用申請及報銷

  1、各研究、支援部門所需發生的費用(除與專案有關的費用),根據部門預算計劃由經手人填好現金或支票借款單,經部門經理簽字、報財務稽核並由財務負責報總經理審批後予以領取現金或支票。

  3、銷售費用的報銷,必須在原始發票背面由經手人、部門經理簽字。經手人要填寫“支出憑單”將單據貼上在支出憑單後,根據所支出款項的用途分類填寫,報財務稽核並由財務負責報總經理審批後予以報銷。

  六、管理費用申請及報銷

  1、購置辦公用品及支付辦公費用,需有行政

  部門指定人員根據購置、審批計劃,由經手人填好現金或支票借款單,經部門經理簽字、報財務稽核並由財務負責報總經理審批後領取現金或支票。

  2、辦公費用的報銷,必須在原始發票背面由經手人、部門經理簽字,經手人要填寫“支出憑單”將單據貼上在支出憑單後,根據所支出款項的用途分類填寫,報財務稽核並由財務負責報總經理審批後予以報銷。

  七、發票的開具及管理

  1、專案負責人應根據專案要求,按時從專案管理系統中打印出開具正式發票的申請單(地稅發票、形式發票),經部門經理簽字後,報財務開具正式發票。

  2、為了確保公司開出的每一張發票都能迅速、安全地到達客戶手中,減少因發票丟失給公司帶來的損失,請專案負責人按以下規定執行。

  ①發票的送達

  正式發票同城:速遞或在方便的情況下親自送達

  異地:郵政快遞

  形式發票:根據實際情況選擇電子郵件、傳真、平信、掛號、航空及快遞等方式。

  為避免發票遺失,請將發票用信封裝好或訂在一同寄出的合同上。

  ②發票的確認

  在發票送出前要通知收件人送達時間,並要求收件人收到後及時反饋,作好確認工作。如使用同城速遞,請要求速遞員在送達郵件時,請收件人當場開啟郵件,回電寄件人確認發票已經收到(請在發出前與收件人打好招呼,並通知公司前臺,由前臺向速遞公司提出要求)。

  ③處罰措施

  由於未按照規定送達發票,造成發票遺失,公司將根據造成的損失給予一定的經濟處罰。

  八、報銷時間及報銷憑證的規定

  1、所有當月發生的費用應於當月報銷,最遲不能超過10日,否則需由經手人直接報部門經理、總經理審批後,財務予以報銷。

  2、所有填制的報銷單據,應字跡清楚、不能塗改,否則財務不予受理。

  3、所有由外部取得的報銷憑證,必須是稅務部門或財政局統一規定使用的正式單據,(印稅務局章、財政局章並蓋有收款單位財務章)一切非正式單據不能作為報銷憑證;報銷憑證抬頭一定要寫上單位名稱。

  4、凡購置金額在500元以上的專案費用、銷售費用及辦公費用需在發票背後註明收款方單位名稱、聯絡人姓名及聯絡電話。

最近訪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