實驗室管理規章制度(精選18篇)

實驗室管理規章制度(精選18篇)

  在不斷進步的時代,制度使用的頻率越來越高,制度是指在特定社會範圍內統一的、調節人與人之間社會關係的一系列習慣、道德、法律(包括憲法和各種具體法規)、戒律、規章(包括政府制定的條例)等的總和它由社會認可的非正式約束、國家規定的正式約束和實施機制三個部分構成。那麼什麼樣的制度才是有效的呢?以下是小編收集整理的實驗室管理規章制度,希望能夠幫助到大家。

  實驗室管理規章制度 篇1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了營造一個良好的實驗室工作環境,達到“科學、規範、安全、高效”的目的,根據國家有關實驗室規範,結合公司實際,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條、實驗室隸屬於公司技術中心,主要用於開展並完成公司產品的生產工藝最佳化、樣品化驗分析、新產品研發、小試及中試等試驗研究任務。

  第三條、本管理制度適用於進入公司技術中心實驗室的所有人員。

  第二章、管理職責

  第四條、技術中心主任對實驗室的管理負有全面領導責任。技術中心副主任協助主任,對分管的實驗室負有直接領導責任。

  第五條、技術中心各部門負責人對分管實驗室有直接管理的責任。

  第六條、各實驗室負責人是實驗室使用和現場管理的第一責任人,其職責包括但不限於:

  (1)負責實驗室日常管理,組織安排研發、測試任務的順利進行。

  (2)負責訪客接待、外聯活動安排。

  (3)負責儀器裝置、試劑、耗材的申購。

  (4)負責組織實施實驗室的改造,儀器裝置安裝、除錯、保養、維修和報廢申請。

  (5)負責管理實驗室業務流程,指導研發人員、分析人員及時、準確地完成各項研發、分析工作。

  (6)負責實驗室質量控制,稽核、監控研發、測試的資料和結果。

  (7)負責指導實驗報告和測試報告的編寫以及實驗室的文件管理。

  (8)負責實驗專案分析測試方法的開發與改進。

  (9)負責實驗室工作人員的職責劃分、業務培訓和學術交流。

  (10)負責實驗室安全檢查以及突發事件處理。

  (11)負責監督檢查實驗室日常衛生,有權安排本實驗室所有相關人員嚴格執行實驗室日常衛生制度。

  第七條、實驗室儀器裝置管理員的職責包括但不限於:

  (1)負責儀器裝置的驗收和臺賬建檔工作。

  (2)負責儀器裝置的使用、維護、期間核查和週期檢定。

  (3)負責儀器裝置在檢定週期內使用和檢驗標識的管理。

  (4)負責辦理儀器裝置的送修和返回。

  (5)負責外出作業時所需儀器裝置的除錯與準備。

  (6)負責對儀器裝置供應商進行信用評價。

  第八條、實驗室藥品、試劑及耗材管理員的職責包括但不限於:

  (1)負責藥品、試劑的驗收、出入庫、儲存和領用及建立賬目檔案。

  (2)負責玻璃儀器及低值耗材的驗收、出入庫、儲存和領用及建立賬目檔案。

  (3)負責藥品、試劑及耗材的庫房管理。

  (4)負責藥品、試劑及耗材的過期報廢。

  (5)負責對藥品、試劑及耗材的供應商信用進行評價。

  第三章、實驗室基礎管理

  第九條、所有進入實驗室的人員都必須嚴格遵守公司技術中心實驗室的規章制度和管理辦法。

  第十條、所有進入實驗室的人員應服從實驗室管理人員的安排,採取必要的安全措施,保證人身及儀器裝置的安全。

  第十一條、實驗室開放時間為正常上班時間的上午8:00-12:00,下午13:00-18:00。在實驗室加班應事先提出申請並經批准,連續工作時應安排人員值守。

  第十二條、實驗人員進入實驗室應穿著實驗工作服,不得將無關人員帶入實驗室。與實驗室工作無關的人員不得擅自進入實驗室;外單位來訪人員如需進入實驗室,必須經批准同意後,佩戴統一標識、穿著實驗工作服並在實驗室管理人員陪同下才能進入實驗室。

  第十三條、未經管理人員許可,任何人不得擅自開關、使用和移動實驗室的所有儀器裝置。實驗室儀器裝置的租借應按程式辦理相關手續。

  第十四條、對於有規定需預熱時間的儀器裝置,使用該儀器裝置的人員必須提前1小時以上預約登記並按儀器裝置操作規定正確操作。

  第十五條、不得在實驗室飲食、娛樂和使用化妝品,不能用實驗室操作用的玻璃容器、器皿盛裝食物和飲料,實驗室的冰箱、冰櫃不可存放與實驗無關的物品。

  第十六條、由於責任事故造成儀器裝置損壞的,責任人應承擔相應的經濟賠償。

  第十七條、要做好實驗室各種管理制度、規定的定製上牆工作。

  第四章、實驗室安全管理

  第十八條、認真貫徹“安全第一,以防為主”的方針,本著“誰管理,誰負責”的原則,做好實驗室防火、防爆、防毒、防潮、防淋等工作。

  第十九條、應根據不同實驗室的特點分別制定相應的實驗室安全管理制度。實驗室內部人員要嚴格執行並督促外來人員遵守。

  第二十條、實驗室安全實行實驗室主任負責制,全面負責所管實驗室的安全宣傳、監督和落實各項安全措施。實驗室安全管理責任必須落實到人。

  第二十一條、實驗人員在實驗前必須熟悉各類儀器的效能並進行安全檢查,嚴格執行操作規程,並作好必要的安全防護。儀器裝置在執行中,實驗人員不得離開現場。

  第二十二條、嚴格按操作規範使用,管理好藥品和試劑。易燃、易爆物品嚴禁煙火,有毒藥品妥善存放。

  第二十三條、實驗完畢後產生的廢液、廢碴應按規定收集、排放或到指定地點進行處理,禁止將廢溶劑、反應廢液向下水道傾倒。

  第二十四條、實驗室內儀器裝置的電源線,必須經常檢查有否損壞。電路或用電裝置出現故障時,必須先切斷電源後,方可進行檢查。

  第二十五條、應根據不同實驗室的特點分別配備一定數量的消防器材,定期檢查以確保有效。

  第二十六條、實驗室及走廊禁止吸菸和吃東西。

  第二十七條、嚴格、規範管理實驗室的鑰匙。鑰匙的配發應由有關負責人統一管理,不得私自借給他人使用或擅自配製鑰匙。

  第二十八條、實驗工作結束後,必須關好電源、儀器開關。下班前,實驗室負責人必須檢查操作的儀器及整個實驗室的門、窗和不用的水、電、氣的開關等,並確保關好。

  第二十九條、如有盜竊事故發生,發現後應立即採取措施,及時處理,同時按規定上報,不準隱瞞不報或拖延上報。發生重大事故要立即啟動應急救援預案,及時組織搶救,保護好事故現場。

  第三十條、因人為原因造成實驗室事故的,按有關規定對當事人進行紀律處分,並根據情節輕重追究有關人員的經濟和法律責任。

  第五章、實驗室儀器裝置管理

  第三十一條、實驗室儀器裝置及其耗材的採購應按公司有關程式辦理申購,臨時購置計劃須提前一週提出並報批。對採購回來的儀器裝置做好入庫檢驗,辦理入庫、領用等手續,並做好儀器裝置的檔案管理工作。

  第三十二條、實驗室所有儀器裝置,由各實驗室安排專人分別負責管理、執行、維護、保養和操作使用。大型儀器裝置應統一管理集中使用。凡因實驗需要領用貴重、精密儀器裝置,須經實驗室負責人簽字批准。

  第三十三條、實驗室所有儀器裝置的操作人員必須經過專門培訓且合格後方能操作、使用儀器裝置。

  第三十四條、認真貫徹執行國家計量法的有關規定,對使用的儀器裝置應定期檢定。

  第三十五條、實驗室儀器裝置,由實驗室以外人員領用、借用時,須按規定辦理相關手續並經批准後到實驗室負責人處領用、借用。

  第三十六條、實驗室儀器裝置發生事故時,操作使用人員應立即報告實驗室負責人,並寫出事故報告。所有儀器裝置的故障、維修、及解決過程均須記錄備案。

  第三十七條、對因技術落後、損壞嚴重、維護費用過高而失去修復和使用價值的儀器裝置,由操作使用人員書面提出報廢申請、經實驗室負責人和技術中心領導稽核後,報分管的副總經理審批,報廢貴重、精密的儀器裝置必須報公司總經理審批。

  第三十八條、凡不按制度辦事、不遵守操作規程,造成儀器裝置損壞、遺失、浪費的人員,應根據損失大小、情節輕重等給予適當的行政處分或經濟處罰。

  第六章、實驗室藥品試劑管理

  第三十九條、試劑藥品管理人員嚴格執行藥品管理制度,建立藥品試劑各類賬冊,藥品試劑購進後,及時驗收、記賬,使用後及時消賬,做到試劑藥品的安全保管和使用領取。

  第四十條、藥品試劑管理人員負責實驗室操作人員對試劑藥品的安全使用。實驗室操作人員準確掌握試劑藥品的使用,防止出現誤操作。

  第四十一條、實驗室所採購的藥品試劑必須要質量合格,要有計劃地進購,不得使用過期、變質和失效的試劑。

  第四十二條、對需要自行配製的藥品試劑,應嚴格按配製作業指導書或操作規程進行配製,應貼上標識,註明試劑名稱、濃度、配製時間、有效期及配製人。

  第四十三條、藥品試劑必須根據物理化學性質分類存放。所有藥品試劑必須有明顯的標識,註明其名稱、規格、濃度。長期不用的藥品試劑,應放到藥品儲藏室,統一管理。藥品試劑的使用、存放應嚴格遵照以下規定:

  (1)一般藥品試劑放置原則:固體與液體分開,氧化劑與還原劑分開,酸與鹼要分開放置,易燃易爆藥品試劑要遠離電源、明火等。

  (2)藥品試劑存放溫度要根據其不同情況,分為常溫、4~8℃和4℃以下存放。

  (3)在存放藥品試劑時,要登記藥品試劑的有效期。

  (4)危險性藥品試劑應有專人負責管理,標籤必須完整清楚,要做好領用、使用等記錄。

  (5)酸和鹼,氧化劑和還原劑以及其它能相互作用的藥品試劑,不應存放在一起,以防變質、失效或燃燒。

  (6)揮發性藥品試劑應於陰涼避光處儲存,嚴禁日光直接照射。

  (7)強氧化劑不宜受熱或與酸類物質接觸,否則會分解放出活潑的氧,導致其它物質燃燒或爆炸。

  (8)易爆炸性的藥品試劑應存放在有緩衝液體的容器內,以防撞擊和劇烈震動而引起爆炸。

  (9)使用有揮發性強酸、鹼以及有毒氣體時,應在通風櫥內開啟瓶塞。如無通風櫥時,應在空氣流通處開瓶,人站在上風向,眼應側視,操作迅速,用畢立即塞緊瓶塞。

  (10)對液體藥品試劑,應觀察試劑名稱、濃度、溶液的顏色、透明度、有無沉澱等,以確定試劑是否變質。

  (11)取用液體藥品試劑時,應將其倒入試管中吸取,原則上不能將吸管直接插入藥品試劑瓶中吸取,完成操作後剩餘的藥品試劑不能倒回藥品試劑瓶內。

  (12)傾倒液體藥品試劑時,左手握住貼有瓶籤的瓶體,右手拔出瓶塞,從瓶籤的對側倒出溶液,避免溶液腐蝕標籤;瓶塞開啟後將塞座放在桌上,塞心朝上且不能與其它任何物品接觸,以免汙染試劑;更應注意不能使瓶塞張冠李戴。

  (13)取用固體藥品試劑時應遵守“只出不回,量用為出”的原則,取出的藥品試劑有餘量者不得倒回原瓶。

  第七章、實驗室衛生管理

  第四十四條、實驗室工作必須保持嚴肅、嚴密、嚴格、嚴謹;室內保持整潔有序,不準發生喧譁、打鬧等與實驗無關的事情。

  第四十五條、實驗室內衛生要定期打掃,保持實驗室窗明臺淨、地面無可見汙漬、儀器擺放整齊、實驗檯面一塵不染。每日實驗結束後應及時清理廢物桶和水池、管道,防止堵塞和腐蝕。

  第四十六條、實驗人員上崗操作時,應按相關規定佩戴標識,穿著實驗服、帽、鞋套等。

  第四十七條、實驗用過的儀器裝置應及時清洗、清潔以確保乾淨,放回指定位置;藥品試劑按指定位置存放,不得滯留實驗現場。

  第四十八條、實驗室內、門口及走廊不準堆放雜物,要求整潔通暢。必要時應保證實驗室內恆溫(20~25℃)、恆溼(相對溼度65%~85%)、無塵、無震動、通風良好。

  第四十九條、實驗過程中產生的“三廢”按相關規定妥善處理,劇毒廢棄物由實驗室統一處理,不得私自傾倒。

  第八章、實驗室一般傷害的處理

  第五十條、皮膚受強酸或其它酸性藥品試劑傷害時,先用大量清水沖洗,再用5%碳酸氫鈉沖洗,最後用鹽水洗淨,並敷以碳酸氫鈉溶液紗布條。嚴重者經上述初步處理後送醫院就診。

  第五十一條、皮膚受強鹼或其它鹼性藥物傷害時,先用大量清水沖洗,再用5%硼酸沖洗,重者可用2%醋酸溼敷。嚴重者經上述初步處理後送醫院就診。

  第五十二條、溴水傷害皮膚則以大量甘油按摩,使甘油滲入毛孔,再塗以硼痠軟膏。嚴重者經上述初步處理後送醫院就診。

  第五十三條、鹼性物質濺出傷到眼睛後,應立即用生理鹽水或大量乾淨水徹底沖洗眼睛至少10分鐘,再用4%硼酸溶液沖洗,後用生理鹽水沖洗,並滴以抗菌素眼藥以防止感染。嚴重者經上述初步處理後送醫院就診。

  第五十四條、強酸溶液濺出傷到眼睛,迅速用清水沖洗,然後送醫院就診。

  第九章、附則

  第五十五條、本管理制度自頒佈之日起試行。

  實驗室管理規章制度 篇2

  一、實驗室要保持安靜,自覺遵守紀律,按班級有秩序地入座,不經教師允許不得擅自擺弄教學儀器,藥品和模型標本等教學裝置。

  二、做實驗前,要認真檢查所有儀器,藥品是否完好,齊全,如有缺損應及時向教師報告,予以調整補齊,未經教師宣佈開始不得擅自進行實驗。

  三、實驗藥品不得入口,取用有毒藥品更要小心,不得接觸傷口,實驗時所產生的有毒或腐蝕性廢物,汙水等要妥善排出或集中深埋,嚴格按環保部門規定處理,嚴禁隨地拋棄。

  四、實驗完畢後,要認真清點整理好教學儀器,藥品及其它裝置,玻璃儀器要刷洗乾淨,擺放整齊,並向教師詢問儀器,藥品禁止使用情況及問題,經教師或實驗教師驗收並得到允許後,再放好桌凳關閉門窗,方可離開實驗室。

  五、要愛護公共財物,小心使用教學儀器和實驗裝置,注意節約藥品和水電。

  六、實驗室內的儀器,藥品,模型標本和其他裝置未經實驗教師許可不準帶出實驗室。

  七、熟悉滅火器材,砂箱以及校醫藥箱等的放置地點和使用方法,安全用具要妥善保管。

  實驗室管理規章制度 篇3

  1、非實驗室工作人員進入實驗室未經許可,謝絕入內。

  2、進出實驗室需要嚴格登記。如有不符合實驗室工作和生物安全要求的,不予進入。

  3、使用人員需參加專門的實驗室使用規範培訓並透過考核後,方可獲准進入進行實驗。嚴禁未經許可擅自進入實驗室或使用相關裝置。

  4、實驗人員應愛護實驗室各類儀器,按照規則使用並保持裝置清潔。實驗中的昂貴裝置,未經許可不得擅自開關。精密儀器需經專門培訓方能操作未經許可不得改變裝置儀器的預設引數。裝置儀器出現故障或發生事故,應及時向實驗室負責人報告,安排專業人員進行檢修。

  5、工作時間不得在實驗室內聊天、會客、吃東西、帶小孩。

  6、嚴格遵守各種儀器的操作規程和等級制度。發現故障者,有義務立即向實驗室管理人員報告,以便及時維修。

  7、不隨便帶外來人員到實驗室,等不得私自用實驗室儀器裝置和藥品為外人做實驗。

  8、實驗室鑰匙持有人對實驗室的安全負責。

  9、各種財產包括儀器、裝置工具等嚴禁帶出實驗室。如有特殊需要(諸如去別的公司作分析),應取得周總同意後方可帶出,並負責帶回。各種設施一律不借給私用。實驗室工作人員必須盡職盡責,保證實驗室的正常運轉。

  10、人存放於冰箱內的培養液要註明姓名、配置日期,不得隨便使用他人的培養液和翻看其他實驗者的細胞,以免交叉汙染。

  實驗室管理規章制度 篇4

  為切實保證實驗教學工作的正常進行,特制訂本規定:

  一、進入實驗室上課的老師及同學必須先學習並遵守此實驗室規章制度。

  二、進入本實驗室的老師和學生在做實驗前,必須熟悉實驗內容、操作步驟及各類儀器的效能,嚴格執行操作規程,並做好必要的安全防護。對易出事故的操作步驟,實驗老師提醒同學注意,以確保人身與裝置安全。

  三、實驗前要全面檢查安全,實驗要有安全措施,如有執行中的儀器裝置,實驗人員不得離開現場。使用電器裝置時,應特別細心,不用時應及時切斷電源。切不可用溼潤的手去接觸啟電閘和電器開關。

  四、在實驗室內不得高聲喧嚷,不得隨便串走,不準搬弄與本實驗無關的儀器裝置。

  五、實驗室內嚴禁吸菸、飲食。如遇火警,應根據起火的原因進行針對性滅火。除採取必要的消防措施滅火外,應馬上報警(火警電話為119)。火警解除後要注意保護現場。

  六、在實驗過程中,儀器裝置如發生故障,應立即報告指導人員及時處理。

  七、學生在實驗室做實驗時,應嚴格遵守操作規程,服從實驗老師的安排和指導。如違犯操作規程或不聽從指導而造成人身傷害者應自負責任,造成實驗儀器裝置損壞需按學校有關儀器裝置損壞賠償規定進行處理。

  八、儀器裝置使用完畢後,將儀器裝置各部分旋鈕恢復到原來位置,拔去電源插頭。

  九、實驗完畢後,清點數量,如有缺失應及時補齊;並對實驗場地進行清理,個人實驗區域的衛生由學生本人負責,公共區域的清潔衛生由值日生負責。經實驗教師同意後,方可離開實驗室。

  十、離開實驗室前,要認真檢查儀器裝置是否斷電,必須將實驗室內的電、門、窗等關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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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實驗室管理規章制度 篇5

  (1)積極主動配合教學工作,瞭解並掌握化學學科在各年級的教學工作和教學進度,並訂出化學實驗室每一學期的管理工作計劃。

  (2)實行坐班制,嚴格執行上下班制度。有計劃並按時開放化學實驗室。

  (3)配合學校完善化學實驗室的實驗設施器材,訂出每學期化學實驗器材的採購和更新計劃,建立各種儀器藥品裝置的帳目,建立健全入帳、借用、賠償、報廢等制度,定期清點,做到帳物相符。

  (4)實行嚴格的化學實驗設施器材的使用、保養和保管制度,經常清潔和檢查實驗器材並及時保養維修,保證實驗器材設施在化學實驗教學中的正常使用。

  (5)搞好化學實驗室、準備室的衛生。保持實驗室的整潔。

  (6)各種儀器、裝置、藥品、掛圖等均要分類編號,定點存放,有條不紊。

  (7)根據安全規則管好有毒易燃化學物品,定期檢查,注意防火、防潮、防毒、防爆、防盜,每日下班前應檢查水閥、門窗,保證實驗室的安全,對危險品及有毒藥品要專櫃存放,嚴格遵守保管和領用制度。用後及時妥善處理殘渣。

  (8)認真準備化學實驗室課的實驗器材,注意實驗器材在實驗課中的使用情況,及時更換不合格或不合用的器具。

  實驗室管理規章制度 篇6

  1.實驗室是進行實驗教學和學生實驗操作的場所,必須保持安靜、整潔。進入實驗室後應按指定位置就坐。不得大聲喧譁及自行擺弄儀器裝置。

  2.學生在實驗課前,應認真預習實驗內容,上課時認真聽教師講解實驗目的、要求、步驟及注意事項。

  3.實驗前應對實驗所需的儀器、藥品、器材進行認真清點,發現問題及時報告教師。各組儀器未經教師許可,不得隨意移動。公用儀器,用後立即放回原處。

  4.實驗時,必須持嚴謹的科學態度,在教師的指導下規範操作,細心觀察實驗現象,如實做好實驗記錄,積極思考,認真分析實驗結果,按要求寫好實驗報告。

  5.嚴格遵循實驗安全操作規程,愛護儀器裝置,愛惜藥品和實驗材料。學生在實驗中出現意外事故或損壞儀器應及時向教師報告。凡因不按操作規程進行實驗而造成儀器損壞和藥品浪費,均應照價賠償。

  6.增強環保意識,廢液、廢紙、火柴梗及玻璃片等雜物不得倒入水槽中或隨地亂拋,應分別倒入指定的廢液缸或垃圾箱中,保持實驗場所的清潔衛生。

  7、實驗完畢,應整理儀器裝置,清洗器皿,搞好衛生,關閉電源、水源,玻璃器皿清洗後放回原位。填寫好《學生分組實驗記錄》,並經教師檢查無誤後方可離開實驗室。

  實驗室管理規章制度 篇7

  1、未經實驗教師允許,不得隨便進入實驗室。

  2、進入實驗室要自覺遵守紀律,保持安靜,不大聲喧譁、嬉笑,不亂動儀器和其它設施,在指定實驗臺進行實驗,愛護儀器,節約用品。

  3、實驗開始前,要認真預習實驗內容並按照實驗要求檢查實驗用品是否齊全,如有缺損及時報告實驗教師;實驗過程中,按照規定的實驗內容進行實驗,遵守操作規程。

  4、保持實驗室的清潔、整齊,不隨地吐痰,實驗室中的廢紙等垃圾必須放在指定容器中。

  5、愛護實驗室的一切公物,注意節約用水用物,若損壞了儀器藥品,必須及時報告教師,說明原因,並按照實驗室規定酌情賠償。

  6、嚴格遵守實驗操作安全規則,腐蝕性藥品、有毒藥品要小心使用。

  7、實驗完畢後按要求把實驗物品分類放到指定位置,把器皿洗刷乾淨後放回原處,關閉電源,經老師檢查驗收後,得到批准方可離開實驗室。

  8、根據實驗記錄,認真填寫實驗報告。

  上述規則必須嚴格遵守,若有違反,視情節嚴重,給予校紀處理

  實驗室管理規章制度 篇8

  一、實驗室工作人員必須牢固樹立安全意識,做好“四防”(防火、防爆、防盜、防事故)工作。

  二、實驗室要建立安全檢查實施細則,設立安全檢查員,責任落實到人,定期進行安全檢查。對不安全的隱患安全檢查員要及時採取有效措施進行處理,同時上報學校。

  三、實驗完畢,工作人員要認真檢查實驗室的環境和實驗用器具,及時斷水斷電,清除不安全因素,注意關窗鎖門。

  四、實驗用儀器裝置要制定“操作規程",實驗人員要嚴格按照“操作規程"操作,以免發生意外。對違反“操作規程"的行為要嚴肅制止。

  五、大型精密貴重儀器裝置要有專人保管。特別是兩用物資應放在安全的地點,建立保管、借用和交接制度。嚴防丟失、被盜和毀壞。

  六、易燃、易爆、劇毒、毒菌、放射性等危險品的領取、保管、使用,及汙物處理,應嚴格執行上級的有關規定。

  七、實驗室與辦公室和值班室必須分開使用,不得混用。實驗室內嚴禁存放雜物及與實驗無關的物品。

  八、實驗室要根據實際情況設定消防器材。工作人員應掌握基本消防知識。一旦發生災情,及時撲救、報警,上報學校。

  九、節、假日,實驗室要做好安全檢查後及時封門。

  實驗室管理規章制度 篇9

  一、教學儀器是國家財產,管理人員要根據各種儀器的特點定期對各類儀器進行保養,並做好防塵、防火、防潮、防鏽、防黴、防凍、防爆、防光防毒防震等工作,要對有關儀器定期採取開機、通電、充電等措施,確保儀器效能完好,並做好記錄。

  二、管理人員要在教師借領儀器前,對儀器進行一次檢修,保證儀器效能完好,教師歸還儀器後,再進行一次檢修,把維修好的儀器放回原處,並認真填寫維修記錄。

  三、對精密貴重儀器要妥善保管,若管理者不精通其效能,不能擅自拆修,對自己不能維修的儀器可送專業部門維修。

  四、學生分組實驗時,管理人員要根據具體認真指導學生正確使用儀器,隨堂及時維修有故障情況儀器,確保實驗順利進行。實驗完成後對每組儀器進行檢修。

  實驗室安全操作守則

  一、實驗前熟悉每個具體操作中的安全注意事項。

  二、用完酒精燈後應立即熄滅,點燃的火柴用後應立即熄滅,不得亂扔。

  三、使用電器時謹防觸電,不用溼的手、物接觸電源。實驗後應立即把連線電源的插銷拔下。

  四、絕對不允許把各種化學藥品任意混合,以免發生意外事故。

  五、不要俯向容器去嗅放出的氣味,應保持一定距離,慢慢地用手把離開容器的氣流扇向自己。

  六、稀釋濃酸(特別是硫酸)時,應將酸注入水內並不斷攪拌,切無將水注入酸內,以免濺出或爆炸。

  七、傾注藥劑或加熱液體時,不要俯視容器,以防濺出。試管加熱時,切記不要將管口向著自己或他人。

  八、嚴禁在實驗室內飲食或把食具帶進實驗室。實驗後必須仔細把手洗淨。

  九、離開實驗室之前,應檢查水、電、門窗是否關閉。

  實驗室管理規章制度 篇10

  一、要嚴格執行學校的安全條例和主要裝置的操作規程,切實抓好安全工作。實驗室主任對本實驗室全體成員經常進行安全教育,明確安全責任,定期進行安全檢查。

  二、各實驗室設一名安全員,協助實驗室主任抓本實驗室的安全教育、安全檢查及排除隱患等工作,並負責指導本實驗室人員掌握消防器材的維護使用。

  三、實驗室主任、安全員必須對在實驗室做實驗的學生、外協人員進行安全教育,要求必須遵守安全制度,確保人身及裝置的安全。對違反規定者,實驗室人員有權停止其實驗。

  四、使用空調、電熱等裝置必須遵守學校有關規定。

  五、實驗室內嚴禁吸菸。危險物品(易爆、易燃、劇毒、強腐蝕)要妥善保管,劇毒物品必須要有專人負責,制定專門管理制度。

  六、消防器材按規定放置,不得挪用。要定期檢查,及時更換失效器材,保證正常工作狀態。

  七、實驗室及計算機房的鑰匙必須妥善保管,對持有者要進行登記,不得私配和轉借,人員調出時必須交回。實驗室工作人員不得將鑰匙借給學生。

  八、一旦發生火情,要及時組織人員撲救,並及時報警。遇到案情事故,要注意保持現場,並迅速報警。要積極配合有關部門查明事故原因。火警119、匪警110、校安全科62782050、清華派出所62783779。

  九、實驗和上機者晚上10:30以前應離開實驗室。除夜班保衛人員外,未經批准,任何人不得在實驗室過夜。節、假日需要加班者應寫加班申請單,請實驗室主任簽字、系辦公室同意後方可加班做實驗,並必須有兩人以上在場,以確保人身安全。

  十、若工作需要對儀器、裝置進行開箱檢查、維修,要經實驗室主任簽字同意才能拆裝,並要有兩人在場。檢修完畢或離開檢修現場前,必須將拆開的儀器裝置妥善安排。

  十一、實驗室值班人員離開實驗室以前,必須進行安全檢查、關好水、斷電、鎖門。

  實驗室管理規章制度 篇11

  為確保人身和財產安全,維護正常教學秩序,實驗室應注意如下安全:

  一、安全用電

  1、用電線路和配置應由變電所維修室安裝檢查,不得私自隨意拉接。

  2、專線專用,杜絕超負荷用電。

  3、使用烘箱、電路等高熱電器要有專人看守。溫箱需經長時間試用檢查,確定確實恆溫後方可過夜使用。

  4、不用電器時必須拉閘斷電或拔下插頭。

  5、保險絲燒壞要查明原因,更換保險絲要符合規格,或找變電所更換。

  6、經常檢查電路、插頭、插座,發現破損立即維修或更換。

  二、防火防爆

  1、嚴格安全用電是防火的關鍵。

  2、易燃、易爆物品要遠離火源。必須加熱處理者,應有專人監護。

  3、超高壓汞燈在通電及斷電後的20分鐘內,不得檢修和撞擊,以防爆炸。

  4、每室要有消防器材,並保證人人會用。

  三、防水防盜

  1、水槽內不許存放任何雜物,隨時關閉水門。需長時間流水沖洗者,必須留人監護。

  2、自來水、暖氣有洩漏,要及時修理。

  3、易燃易爆及有害物品實行雙人、雙鎖專櫃管理,領用時需經實驗室負責人批准。

  4、貴重小型儀器裝置均應加鎖保管,房門安裝雙鎖。

  5、下班離室前,必須檢查水、電、鎖。

  四、防汙染

  1、有害有毒氣體不得任意排放,必要時應到有毒氣櫃的地方處理。

  2、有毒物品的空容器、包裝物和廢棄物,應交裝置科統一處理,不得隨意亂扔亂倒和當廢品出售。

  實驗室管理規章制度 篇12

  1、執行學校的實驗教學計劃,按照教材規定的實驗內容 ,積極配合有關教師完成各項實驗教學任務 。

  2、按照實驗教學計劃或實驗通知單,準備學生分組實驗和演示實驗所需的儀器、試劑、器材,實驗完畢及時整理、清洗、回收各種實驗用品,確保實驗安全。

  3、熟悉精通本職工作和有關業務,加強技能訓練,應通曉學科教學大綱和教材對實驗課的要求,精通各種實驗儀器和器材的原理、使用、保養和維修等知識。

  4、認真做好教學儀器的購置、驗收入庫、分類編號、造冊登記和保管工作。

  5、實驗室裝置的設定和教學儀器存放要規範、整潔;定期進行檢查保養,及時維修,確保儀器完好。延長儀器的使用壽命。

  6、熟悉本科儀器的使用和實驗操作的安全常識及急救措施,避免損失儀器、藥品,確保人身安全。杜絕因責任事故對儀器的損壞。若發生損壞或丟失,應及時查清原因,視其情節賠償損失。

  7、不斷總結經驗,開展實驗教學研究和自制教具的活動。

  8、積極創造條件,組織學生開展課外科技活動。

  9、嚴格執行實驗室的各項規章制度,搞好實驗室的全面管理工作。樹立防火、防竊意識。

  實驗室管理規章制度 篇13

  一、實驗管理人員必向學生介紹各種藥品的特性,對有毒、有害、有腐蝕性的藥品必須著重強調,在開展活動或使用實驗器具前,教師要講清操作要領和可能發生的意外事故及防止意外事故發生的方法,並在教案中做文字記錄。

  二、學生在開展活動過程中要按教師講的要領操作,不許隨意使用或品嚐藥品,有事或對活動有異議的必須向教師報告。

  三、學校實驗室應遵守《化學危險品管理條例》等法規,按有關部門規定,加強對易燃、易爆、放射、劇毒等危險化學品的管理。學校危險化學品使用人員應經過安全培訓,熟知危險化學品的特性及其安全防範、救治措施,並嚴格按照技術規範要求開展實驗。除教學正常使用的少量化學試劑外,各種危險化學品應存放在危險品庫或專用危險品櫥櫃內,實行雙人雙鎖管理。對危險化學品的領用、消耗,學校應隨時登記,建立檔案備查。存放各種危險化學品的倉庫要設在遠離教室、宿舍、食堂以及水源的地方。

  四、學校應按規定在實驗室(專用教室)配齊配足消防器材,保持安全疏散通道暢通,保證滅火器械規格正確、功能有效,有關管理人員必須熟悉使用滅火器等消防設施。

  五、實驗室(專用教室)要有電源箱,內建自動空氣開關,嚴禁使用刀閘開關。

  六、使用易燃物質,一定要遠離火源,使用電源一定要先檢查電路。對有毒藥品要嚴防誤入口內或接觸傷口,用後不能隨便亂倒。

  七、做電學實驗時,所用電工工具,一定要有絕緣良好的手柄,做有毒和惡臭氣體的實驗,應在通風處進行。

  八、濃酸、濃鹼具有強腐蝕性,使用時要注意,切勿使其濺到衣服和皮膚上,加熱或傾倒液體時,切勿近視容器,以防液滴飛濺造成燒傷。

  九、對有毒品及貴重藥品,應加強管理,專櫃加鎖保管,使用時要進行登記、限量發放,如果剩餘如數歸還。

  十、對易燃、易爆及受光易分解、揮發的物品等,應避光置放於陰暗處。

  十一、學校要加強對校園計算機網路的管理,防止反動、色情、暴力等不健康的內容影響學生。

  十二、嚴禁在實驗室內吸菸、用食或把餐具帶進實驗室。

  十三、管理人員組織學生有序出入,對號入座,認真填寫使用登記。

  十四、管理人員關閉電源、鎖閉門窗最後離開。

  實驗室管理規章制度 篇14

  一、實驗前必須預習課文有關內容,明確實驗目的要求、實驗步驟和操作方法及注意事項。

  二、進入實驗室,按指定位置就坐,保持室內良好秩序。

  三、實驗開始時,應先檢查實驗用品是否齊全,弄清本實驗所用儀器使用方法,所用試劑性質。

  四、實驗時,聽從教師和實驗員的指導、認真操作,仔細觀察,積極思考,實事求是地做好實驗記錄。

  五、注意安全,嚴格遵守安全守則,如發現意外事故,及時報告老師。

  六、愛護公共財物,小心使用儀器和實驗裝置,注意節約試劑和水、電。

  七、培養良好實驗習慣,實驗用品要擺放整齊。各種廢物都應放到指定地方,不得隨便亂丟,實驗完畢應洗淨器皿,整理好實驗用品,擦淨桌面。

  八、根據實驗原始記錄,認真做好實驗報告,按時交老師審閱。

  九、實驗室內一切物品未經教師許可,不得帶出實驗室。

  十、實驗時如有儀器損壞,及時報告教師,填寫《儀器破損記錄單》。

  教學儀器領用、借還制度

  一、任課教師每學期初應填寫演示和分組實驗安排表,並交實驗室。

  二、任課教師應將所需要的實驗儀器材料藥品通知單(演示通知單提前三天填寫,分組實驗通知單提前一週填寫)實驗前交儀器管理人員,以便管理人員準備。

  三、管理人員接通知單準備好儀器藥品,應先實驗一次,確保其效能良好,並向教師介紹儀器藥品效能,使用方法,由教師再一次實驗,成功後簽字領走。

  四、任課教師歸還的儀器要根據“通知單”、“借還登記簿”逐一查對,並由管理人員複查,清查結果填寫在實驗記錄和實驗通知單上,若有損壞按規定處理。

  五、學生分組實驗後,由任課教師、學生代表對每組儀器逐一清查,並由管理人員複查,清查結果填寫在實驗記錄和實驗通知單上,若有丟失,按規定處理。

  六、所有儀器的借用不應超過規定時限,以保證儀器正常流通。

  實驗室管理規章制度 篇15

  一、遵守學校作息制度,按時開放儀器室和實驗室。

  二、參與制訂實驗教學計劃,及時準備實驗,指導學生實驗。

  三、科學保管儀器裝置,定期維護保養,保持儀器室實驗室清潔。

  四、根據教學需要,及時做好所需物品的請購、領取工作。

  五、登記教學儀器總分類賬和明細賬,及時做好新儀器驗收登記、破損儀器核銷工作。

  六、嚴格執行實驗室、儀器室各項規章制度。監督實驗教學計劃執行,及時向分管領導彙報。

  七、積極組織、開展實驗教學研究、自制教具,及時向有關人員介紹新增儀器裝置。

  八、保管好實驗室資料檔案,及時準確地完成統計報表等各種表冊登記。

  九、切實做好實驗室的安全工作。

  十、離開實驗員崗位時,做好移交工作。

  實驗室管理規章制度 篇16

  1、化學、生物教師應對本學科實驗內容易產生的安全事故環節、預防措施以及事故處理方法應全面瞭解,制定出實驗規則,根據每次試驗內容重點強調。

  2、安裝照明電路。實驗員應仔細檢查使用導線是否有裸露,插頭是否完好,裸露的導線、損壞的`插頭勿用。

  3、教師應使學生認識到,稀釋酸液只能將酸液注入水液,而不能相反。

  4、比熱測定時,應讓學生把溫度計先插入冷水中,逐漸加溫,而不應直接插入熱水,謹防驟然升溫,導致溫度計爆裂。

  5、酒精燈點火,禁止燈對燈點,謹防酒精外溢引起爆炸。

  6、教師應教育學生,用試管加熱液體時管口忌直對人體,特別是面部;觀察管內變化時,應保持適當距離,只能側視而不參面對管口直視。

  7、解剖生物應指導學生刀具使用方法,忌用刀開玩笑以免劃傷、刺傷。

  8、實驗結束,實驗員、教師應認真清點實驗器材,不使酸鹼液、刀具外帶。

  實驗室管理規章制度 篇17

  1.瞭解實驗室安全用具放置的位置和水、電的閥門,熟悉各種安全用具(如滅火器、沙桶等)的使用方法,不得隨意搬動安全用具。

  2.電器裝置使用前應檢查是否漏電,常用儀器外殼應接地。使用電器時,人體與電器導電部分不能直接接觸,也不能用溼手、溼物接觸電源。水、電、氣等一經使用完畢立即關閉。

  3.實驗進行時,不得擅自離開崗位,也不準將外來人員帶入實驗室。實驗室內所有藥品不得攜出室外。

  4.絕對禁止在實驗室內飲食、吸菸,或把食具帶進實驗室。實驗完畢,必須洗淨雙手。

  5.實驗室中的水、電、煤氣使用完畢,應立即關閉開關。點燃的火柴用後要立即熄滅,不得亂扔。

  6.對實驗室中化學藥品的管理,要嚴格按照《化學學院危險品管理辦法》執行,絕對不允許隨意混和各種化學藥品,以免發生事故。

  7.實驗室中應配備必要的防護眼鏡,防護電弧光等強光的直接照射及配製化學藥品時發生爆炸而傷害眼睛。

  8.不要俯向瓶口去嗅放出的氣體;檢查氣味時面部應遠離容器,用手把離開容器的氣流慢慢煽向自己的鼻孔檢查。

  9.能產生有刺激性或有毒氣體的實驗必須在通風櫥內進行,並對有害氣體進行吸收處理後,再進行排放。

  10.在用金屬汞做實驗時,不要在實驗室內給汞加熱,不得將汞灑落,一旦灑落必須儘可能收集起來,並用硫磺粉覆蓋在灑落的地方,使之變成不揮發的硫化汞。

  11.使用劇毒藥品時,必須有二人同時在場。取用時應登記用量、用途及使用人等,要嚴格按照《劇毒化學品管理辦法》執行。

  12.實驗室中溶液的吸取,只能用吸耳球等抽吸,不得直接用嘴吮吸。

  13.做能產生易燃氣體實驗時,嚴禁用明火加熱。

  14.實驗中產生的廢液,須經處理後方可排放。

  15.做高壓、真空及壓縮氣體實驗時要採用耐壓容器,必須採取防爆措施。

  16.實驗室使用的壓縮氣體鋼瓶應保持在最小數量上,必須固定好,以免碰倒發生危險。決不能在靠近火源、直接日曬及高溫房間使用。

  17.易燃氣體鋼瓶,嚴禁與助燃氣體鋼瓶混放。

  18.實驗人員離開實驗室,應關閉水閥、拉下電閘,注意隨手鎖好門、窗,做好安全與防盜工作。

  實驗室管理規章制度 篇18

  為了加強試驗定的管理,確保試驗精度,為施工質量控制和工程設計提供可靠的試驗資料,為生產科研服務特制定本制度。

  一、試驗人員必須嚴格按照國家和行業有關試驗規程進行試驗檢測,根據規範標準認真稽核,提供可靠的檢驗報告。

  二、試驗人員在開展各項試驗之前,首先要熟悉各項試驗規程,明確試驗專案的要求,按規定備足具有代表性的試樣,方可安排試驗。

  三、試驗人員在試驗之前必須按試驗規程要求調好儀器,待達到規定的精度後,方可進行檢驗工作,每次檢驗後,必須做到關閉電源、儀器擦洗乾淨,方可離開崗位。

  四、嚴禁末經培訓的人員操作儀器避免因操作不當造成儀器損壞,影響試驗精度,甚至發生其他意外事故,違者追究責任。

  五、試驗人員要認真學習執行國家講師法規,講師技術規程和有關講師知識。

  六、按規定週期進行儀器送檢和自檢,同時貼好合標誌,方可投入使用

  七、試驗人員必須嚴格作好並儲存原始記錄。

  八、試驗人員須搞好試驗工作及工程質量控制及檢測。健全試驗技術資料檔案。

  九、試驗人員本著為基層生產服務的精神,想工程之所想,急工程之所急,為工程的進展信其質量控制提供及時,可靠的資料依據。

  試驗人員崗位職責

  試驗室按專業分有力學室、砼配合比室、集料室、水泥室、土工室和辦公室。各室相應配備有關的試驗儀器設施。能承擔水泥、鋼筋、砼、土工等各種試驗專案和工程結構的一般檢測。為提高試驗人員測試動手術水平,確保檢驗成果的準確可靠,特別制定崗位職責

  1、試驗人員應遵守本公司有關規章制度和本試驗室的一切規定。熱愛本職工作,努力學好工程技術規範、技術標準和試驗規程,做到技術熟練,應用自如。

  2、試驗人員在檢驗工作時,應按科學辦事,認真負責集中精力,遵照規範標準,做好每項試驗。

  3、試驗人員要本著為生產服務,為施工負責的工作態度急工程之所急。做到不計較工作時間,積極工作,能當天完成的任務決不過夜。

  4、試驗人員要掌握各種送試材料的取樣、備樣、留樣數量和方法,做到試樣的編號、記錄,妥善保管,不得混淆防止差錯。

  5、試驗人員應熟悉各種儀器裝置的型號、結構,掌握其效能和使用方法搞好儀器裝置的保養維修。要求在測試前必須認真檢查、除錯,確保正常,方可運轉。

  6、實驗人員崗位分工,各負其責,認真搞好各室的儀器保管和試驗工作計劃安排,負責檢驗中的各項試驗記錄。

  7、試驗人員要認真對待每個檢測資料,發現問題及時報告,共同分析、複檢,做到資料可靠,字跡清楚,結論明確。檢驗報告必須有試驗校核,有主管籤認蓋章。

  8、責任分工,工作相負配合。不管哪個室有任務,其他室的試驗人員都得積極主動協助,嚴禁視而不見,閒談不管。

  9、試驗為員對儀器說明書,檢定合格證,試驗檢測報告、檔案,應認真整理,裝訂成冊,統一編號存檔。

  10、本著建立文明試驗室的原則,要求各室保持儀器裝置整潔。每天做完試驗後,都要擦洗打掃乾淨。

  11、嚴格考勤制度,做到有事要請假,經批准後離開,試驗人員在上班期間不得從事與檢驗工作無關的其他工作。

  12、本試驗室儀器的借用,調動,需經主任同意,方可辦理手續。

  13、本崗位職責經每個試驗人員認真討論、修改、透過。請共同遵照執行。

  試驗室安全操作規程

  試驗室的儀器精密貴重,裝置大部份是電力傳動,化學試劑和外加劑的存放和使用等,隨時都有不安全因素。為了安全操作,避免事故的發生,特制定本規程。

  一、試驗人員應熟悉儀器的安全操作規程,方可上崗工作。

  二、試驗人員應熟悉試驗室配電裝置,試驗前對儀器的電路要檢查一遍,並做好空載試運轉,確認正常方可開機工作。

  三、工作完畢應及時關閉電源,擦洗乾淨儀器裝置,方可離開崗位。

  四、儀器裝置發生故障,要及報告,查明原因,待檢修完好,方可重新使用。

  五、試驗室的電熱烘乾箱是供試驗室專用,應嚴格控制使用溫度,避免高溫起火。

  六、對化學試劑和外加劑要貼好標籤,要求定期換藥和掌握使用方法。

  七、試驗室裝置有消防器和消防砂,要求定期換藥和掌握使用方法。

  萬能試驗機操作規程

  本試驗室萬能試驗型號we-600型一臺,為了確保試驗精度、儀器整潔、安全運轉,特制定本規程:

  1、根據試樣選用量程範圍,在擺杆上掛上或取下鉈,並調整轉換手柄

  2、根據試樣形狀及尺寸,把相應的鉗口裝入上下鉗口座內。

  3、在描繪器的轉筒上,卷壓好記錄紙(方格紙),此項只需要時進行。

  4、開動油泵,擰開送油閥使試臺上升約10mm,然後關閉送油閥,如果試臺已在升起位置時,則不必開動油泵送油,僅將送油閥關好即可。

  5、將試樣的一端夾於上鉗口中(如試樣較重時需調整平衡鉈)。

  6、開動油泵調整指標對準盤零點。

  7、電動機,將下鉗口升降到適當高度,將試樣的另一端夾在下鉗口中(須注意使試樣垂直)。

  8、將推杆的描繪筆放下進入描繪準備狀態(需要時才進行,並配好描繪比例)。

  9、按試驗要求的加荷速度,緩慢的擰開送油閥進行加荷試驗。

  10、試樣斷裂後,關閉送油閥,並停止油泵工作。

  11、把記錄數值的描繪筆抬起。

  12、打開回油閥卸荷後,將從動針拔零。

  13、取下斷裂後的試樣。

  14、檢查儀器復位後是否保持整潔,關閉電源。

  壓縮和彎曲等試驗參照上述各項進行操作。

  壓力試驗機操作規程

  本試驗室壓力機型號為nyl-XXd型壹臺,為了確保各種工程材料壓力試驗精度,和保持儀器整潔,安全運轉,特規定本規程:

  1.本儀器屬主要強檢儀器,校驗週期為一年,操作人員應在有效期內嚴格按規程操作。

  2.使用前必須檢查油箱、油管接頭、電源、電路是否安全可靠,以防漏油、漏電。影響測試和安全。

  3.確認儀器正常方可開機,關閉回油閥,使油塞上升約1釐米(本機測力儀0~800及0~XXkg兩個壓力錶組成,並能連續載入至XXkg,力值調整已由計量部門調好定位,操作人員不能隨便調整)。

  4.根據試件的規格、強度等級選擇測力錶盤,注意記錄。

  5.安裝試件要絕對垂直對中,承壓面積保持平整,按規定調整加荷速度,勻速加荷測試。

  6.測試結束應關閉送油閥,停止油泵,卸荷指標回零點,切斷電源。

  7.取下試樣,再次檢查儀器復位後是否正常,清除雜物,保持乾淨,方可離開崗位。

  8.本儀器是由本試驗人員持證操作,其他人不得隨意開機。本室人員不得做與試驗無關的事。

  檢測儀器裝置管理制度

  為確保檢測儀器的精度、保證試驗準確可靠,特規定本制度。

  1.本試驗室現有的儀器必須做到專人保管,使用前詳細檢查,使用過程中做好記錄,使用後保持整潔。

  2.儀器裝置必須按期進行檢驗、自檢。做到符合精度要求,登記歸檔,貼好合格標誌;不合格者申報維修、停用或報廢,並貼好停用標誌。

  3.建立健全儀器臺帳和各儀器的使用記錄,檔案。做好定期檢查,確保帳物相符。

  4.試驗機及主要儀器應做到每季檢查、通電、上油保養一次,發現問題及時報告維修。

  5.試驗人員應熟悉每臺儀器的使用說明,技術性能,除錯保養方法,掌握操作技術方可上機。

  試驗室內業管理制度

  為了加強試驗室內業管理,確保試驗資料的完整性,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一、試驗人員在進行每項試驗時,必須隨時做好試驗記錄。試驗記錄必須完整、資料真實可靠。

  二、試驗人員在每次試驗完成後,及時出試驗報告。

  三、試驗報告必須按照單位工程及分部工程的劃分進行分類歸檔存放,並根據工程的要求,做出每個月的統計報表。

  四、試驗室的技術資料,如儀器說明書,鑑定證書、檔案等,應認真整理,裝訂成冊,統一存檔。

  水泥檢驗儀器操作規程

  本室水泥檢驗儀器主要有負壓篩機、水泥膠砂攪拌機標準養護箱、膠砂振實臺、空調等儀器裝置,為了確保水泥

  一、試驗前必須檢查室內以及被檢材料的溫度、溼度是否符合檢驗結果準確性,規定了本規程。規定要求,檢查電源是否安全可靠,確認條件符合後方可工作。

  二、水泥篩析前必須檢查儀器的負壓力,篩孔是否達到規定的要求,確認符合規定方可篩析,工作完畢應清掃篩子、管道、吸塵器、等部位的水泥,方可離崗。

  三、水泥淨漿攪拌前必須檢查儀器運轉,葉片間隙,控時器是否符合規定,確認正常後,溼潤葉片及拌鍋,方可攪拌。攪拌結束應擦洗各部位的水泥,保持乾淨整潔,方可離崗。

  四、膠砂成型前必須檢查膠砂攪拌貢和震實臺,控時器時間是否準確,確認符合規定要求後,溼潤葉片及拌鍋,方可攪拌和夾緊試模振實。

  五、標準養護箱是常開電源,每天必須檢查控溫、控溼工作是否正常,並檢查箱內溫溼度,養護水每兩週更換一次水

  六、空調專用供水泥室控制溫度用的必須注意環境保溫措施,專人開關。

  七、水泥試驗室的儀器裝置必須保持衛生整潔,不得隨便移至別室使用。

  沸煮箱使用規程

  本試驗室的沸煮箱用於水泥安定性試驗為了確保試驗精度和使用安全,規定本規程:

  1、使用時應先按規定水位加水後,方可按通電源加熱。

  2、沸煮過程中,注意觀察水位加水後,方可接通電源加熱

  3、沸煮過程中,注意觀察箱內沸水,保持高於試件30mm以上。嚴禁水燒乾。

  4、箱體接地,以防漏電。

  5、保持每月刷洗一次,檢查電路和加熱管。

  水泥膠砂抗折儀器操作規程

  kzy-500型電動抗折儀器用於水泥膠砂抗折強度試驗的儀器為了確保試驗結果的精度,規定本規程。

  1、使用前先檢查儀器的電路正常後方可接接通電源

  2、調整遊碼置於零點位置上,調整平行砣,使主槓桿處於水平。

  3、試件放入夾具內,兩頭對齊,夾緊試件使主槓桿成為仰角,(試驗強度低仰角小,強度高仰角大)。

  4、按啟動開關,絲桿轉動,遊碼移動載入至試件折斷,在主杆上直接續取抗折強度數值。

  5、試驗完畢,切斷電源,清潔儀器,蓋好防塵罩。

  6、抗折儀器刀口墊應定期(每週)用無水酒精揩去油汙和灰塵。

  7、本儀器應按週期(一年)檢定,否用不得使用

  工地試驗室負責人職責

  1、全面負責分室或工地試驗室管理工作,貫徹執行國家法令、法規以及中心試驗室各項規章制度、質量方針及質量目標,組織完成承擔的各項試驗任務,確保各項經濟技術指標的完成;

  2、組織落實中心試驗室(或專案經理部)質量體系的正常執行;

  3、努力學習有關的檢驗規程、質量評定標準和各種相關的業務技術理論,不斷提高自身專業技術水平;

  4、加強資訊管理,及時掌握國內外先進檢試驗方法及發展趨勢,根據需要,積極探討、推廣新的試驗方案;

  5、制訂檢測裝置的購置計劃和現有裝置的維修保養、檢定計劃等,並組織實施;

  6、負責分室或工地試驗室技術質量管理及技術培訓和考核工作;

  7、嚴格審查分室或工地試驗室各類原始記錄和實驗報告;

  8、對出現的質量事故要及時上報中心試驗室並組織處理。

  擊實試驗操作規程

  1.將具有代表性試樣風乾、碾散、過篩,按四分法取土。

  2.將擊實筒放在堅硬的地面上,取製備好的土樣分3~5次倒入筒內。

  3.小試筒按三層法時,每次約800~900g,按五層法時,每次約400~500g。

  4.大試筒按三層法時,每次約1700g,按五層法時,每次約900g(細粒土)~1100g(粗粒土)。

  5.整平表面,並稍加壓緊,按規定擊數進行擊實,不高出頂面5~6mm。

  削平試樣,擦淨外壁,稱重

  6.用推土器推出筒內試樣,並從試樣中心處測其含水量

  承載比(cbr)試驗操作規程

  1.將具有代表性的試樣風乾、搗碎、過篩,用四分法備料。

  2.按最佳含水量製備3組試件,每組3個,每組每層擊數分別為30、50、98次。

  3.將試筒放在堅硬的地面上,取備好的試樣分3~5次倒入筒內,按規定的擊數進行試樣擊實。

  4.試件製成後,在試件頂面放一張也濾紙,並在上安裝附有調節杆的多孔板及荷載板。

  5.將試筒與多孔板一起放入槽內,用拉桿將模具拉緊,安裝百分表,並讀取初讀數。

  6.試件泡水4晝夜,讀取百分表終讀數。

  7.將試件放到路面材料強度試驗儀的開降臺上,調整偏球座,使貫入杆與試件頂面全面接觸,在貫入杆周圍放置4塊荷載板。

  8.在貫入杆上施加45n荷載,將百分表指標調整到零。

  9.貫入杆以1~1.25mm/min的速度壓入試件,記錄測力計內百分表讀數的貫入量。

  10.分別讀取2.5mm和5mm讀數壓力值,並注意貫入量為2.5mm時,能有5個以上讀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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