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校資產管理制度(精選15篇)

學校資產管理制度(精選15篇)

  現如今,我們都跟制度有著直接或間接的聯絡,制度是指要求大家共同遵守的辦事規程或行動準則。相信很多朋友都對擬定製度感到非常苦惱吧,下面是小編幫大家整理的學校資產管理制度,供大家參考借鑑,希望可以幫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學校資產管理制度 篇1

  一、財產的購置

  1、財產的購置必須提出申請計劃,逐級上報由學院批准,統一採購。

  2、申請計劃必須正確處理區域性與整體,需要與可能的關係,全面考慮統籌安排,精打細算,力求節約,提高計劃的準確性和可靠性。

  3、新購買的資產或物品,經驗收清點後,在憑證上簽字。

  二、財產的保管、領借、檢查與賠償

  1、各部門有計劃領取物品,並及時登記。

  2、各部門所有財產,統一編號造冊登記,分部門保管使用,離校時按交接管理方法交接,清查財產。

  3、學院內財產定期檢查,凡人為損壞,視其實際情況折舊或按原價賠償,凡因失盜損失的,視其責任大小情況,由學院商量後作價賠償或報銷處理。

  4、領借物品必須在領物本上簽字,歸還時登出,保管員要認物不認人,借物簽字不漏記。

  5、宿舍、教室的財產,實行包乾管理,如有損壞,由直接損壞者賠償或共同承擔賠償。

  學校資產管理制度 篇2

  近年來,我國不斷加大對中小學校的投入力度,中小學的資產不斷增加,為中小學資產的管理工作提出了更多的挑戰。作為中小學管理重要組成部分的資產管理在提高中小學對資產的使用率及對教育經費的使用效率發揮著至關重要的作用。本文中,筆者主要針對目前我國中小學資產管理存在的問題進行研究,指出資產管理的有效措施,進而不斷完善中小學的管理工作。

  一、提高全員的資產管理意識

  從目前中小學資產管理的現狀來看,中小學的教育經費問題仍然突出,用於改善教學條件的教育經費是十分有限的,而為了提高學校的教學質量,全面推進素質教育改革都需要大量的資金,因而提高中小學資產的管理水平,提高資產使用率是十分重要的。首先,應該提高全員的資產管理意識,上到中小學的管理人員,下至全校的師生都應該認識到學校資產管理的重要意義,拋棄傳統的觀念,樹立科學正確的資產管理意識,結合學校的實際情況做好中小學的資產管理;再次,在中小學中建立起嚴格的責任制,明確中小學校長以及管理人員井陘資產管理的責任,進而保證資產管理工作的推進。

  二、健全中小學資產管理機構

  對於中小學資產管理機構的設定應該結合學校的實際情況,以我國教育部門的實際規定為指導思想進行。中小學的資產管理機構主要有分管校務的校長進行領導,其管理工作通常涉及到全校資產的採購、分配以及處置等。此外,在校長管理制度下還應該建立資產管理小組,在學校的財務室設定資產核算小組,在學校的圖書館設立圖書材料等資產的管理小組,比不過將具體的資產管理工作進行細化,責任到人,進而推動中小學資產管理工作朝向更加規範化、資訊化的方向發展,提高中小學的資產使用效率。

  三、建立健全資產管理規章制度

  中小學建立健全資產管理規章制度主要涉及五個方面:第一,建立健全資產準購制度,根據學校科室、班級以及辦公室的實際需求編訂資產購置的申請表格,申請之後由相關部門進行審批,最後統一購置,在該過程中要注意透明操作;第二,建立健全資產驗收制度。在資產的驗收環節中,應該有采購部門以及保管部門的工作人員一同進行驗收工作,與此同時做好相關的登記和入賬工作;第三,建立健全學校的資產保管制度。資產保管是資產管理工作的重要組成部分,對資產進行保管就是要做好資產變動的記錄,特別是重要的靜謐儀器和裝置,根據實際情況進行建檔;第四,建立健全資產的清查制度,對學校的資產進行定期的護理和清理;第五,建立健全學校資產的維修制度,最大限度的減少資產的磨損,延長其使用壽命,使其保持良好的狀態。

  四、不斷加強對資產管理人員的培訓

  中小學資產管理人員需要適應時代的需求以及教育發展的要求,不斷更新資產管理的知識,加強對財會知識的培訓和學習,進而熟練度的掌握學校資產的管理方法,結合財經方面的制度及法規做好資產管理的工作。

  五、對中小學資產進進行動態管理

  中小學資產管理工作具有複雜性、工作量大的特點。傳統的管理方式費時費力,為了適應時代的發展要求,順應資訊化時代的發展趨勢,使用科學化、資訊化的管理手段對資產實施動態管理至關重要。動態管理對於提高中小學資產管理、提高資產使用效率發揮著至關重要的作用。對資產實施動態管理可以在校內以及校際之間建立區域網,進而實現校內各個部門以及學校與學校之間的資源共享,藉助區域網對本校的資產進行合理的安排和使用,提高學校資產的管理水平,提高其資產的使用率。加強中小學資產管理工作是學校進行教育教學活動的前提和基礎。為了提高中小學校資產的管理水平,提高資產的使用率,必須要求全體師生的全員參與,對學校資產進行全方位、全過程的管理,充分的意識到資產管理的重要性,設定專門的管理機構,建立健全相關的規章制度,實施動態管理,力求提高資產的使用率,推動學校的長久發展。

  學校資產管理制度 篇3

  為了加強學校的資產管理,杜絕浪費,節約開支,培養師生愛護公共財務的良好習慣,特制定下列制度:

  一、固定資產,房屋的固定配備和清潔用具、資料電器、錄音、錄象、磁帶價值不限。均屬本制度管理範圍。

  二、學校資產由總務部門專職人員及各辦公室專人管理,清理查點,登記造冊,安排使用。

  1、記好兩本資產帳:固定資產總帳,固定資產分類帳。

  2、資產使用,根據學校行政領導意見及各科老師所需和條件的可能進行安排。

  3、每年暑假清點一次,漏帳的資產要補記入帳,同時會計一定要把好記帳關及審批制度,報廢報損要辦理登出手續(需經嚴格的行政審批手續,方可登出)

  三、資產的計算,一般按原價記帳,無原價的全部估計記帳,資產在使用過程中,維修等其他費用不記入資產原價。

  四、資產原則上不出借,如需借出,需經領導審批,外單位借用資產,一律憑單位介紹信經同意後,方可借出,同時要適量收取一定的折舊費,如有損壞,照價賠償,貴重物品概不出借。

  五、外單位借用教室、會場等必須收取租金,本系統按實際情況酌情收費。本校教師借用須經領導同意,酌收費用。

  六、本校教職工借閱圖書,根據圖書館管理條例處理。但期末需全部歸還,外單位人員一概不出借圖書。圖書清理和賠償按圖書室規章進行。

  七、固定資產的購置,根據學校財力和教學需要,大件由各部門提出申請,交總務處編排計劃,開列清單,報校長室審批,方可購買。

  八、教室及辦公室財務實行責任保管制,教室保管由班主任負責,辦公室由辦公室主任負責,專用教室及團隊等室與教導處聯合另訂器材管理使用制度,公物除正常損壞,如有人為損壞,按賠償制度照價賠償並教育。

  九、有關校舍校產管理和維修、物品領發和出借,公共財務損壞賠償,應有總務處負責,並訂出相應的管理制度。

  十、學校物資出門,需由總務處同意,否則門衛有權阻止。

  十一、配備教室用品按常規由總務處統一發放,學期結束各班要妥善保管或交總務處統一保管。

  十二、每年暑假,學校對各教室、辦公室進行維修。修理費由學校負責。

  學校資產管理制度 篇4

  根據市教委對國有資產管理的要求,我校領導非常重視,結合我校情況,制定辦法如下:

  一、明確國有資產的限額,即1.單價在500元以上;2.不足500元,耐用期在1年以上大批同類物品。

  二、固定資產按使用部門保管建賬,分為:總務處、電教實驗、音體類、圖書部門建實物明細賬。

  三、每年暑假7月份對固定資產清點一次,由固定資產“三級核算會計”及領導小組成員組成,進行實物清查、清點,由部門實物保管員與明細賬會計對賬,填制《固定資產盤盈(虧)表》按規定審批後,會計進行調帳。

  四、領導小組每年召開二次會議,時間為3月和10月,制定國有資產的需缺,使用效率。

  五、購置固定資產時,部門實物保管員填制“固定資產驗收單”一式兩份,與明細賬會計共同驗收,自留一份,附一份與購物收據報會計室做賬。

  六、調撥的固定資產,實物保管員憑調撥單填制一式兩份“固定資產驗收單”與明細賬會計共同驗收;報廢轉讓的固定資產部門保管員填制盤虧表並說明原因,經領導小組審批,1000元以上需報主管局審批,此表作為會計調賬依據。

  七、對於“固定資產驗收單”,“固定資產盤盈(虧)表”年底要裝訂,保管員自存備查,主辦會計視為會計資料造冊歸檔管理。

  八、對於非正常損壞、丟失的固定資產,要賠償損失。

  九、對於報廢的固定資產,使用部門要交到總務處。

  十、“三級核算”會計根據自身的工作特點制定管理制度。

  以上制度希遵照執行,有不完善的地方有待進一步改正。

  學校資產管理制度 篇5

  一、凡已清查建賬的固定資產,使用單位要愛護和保管好,不經主管部門批准,不得隨意搬遷或借用。

  二、使用固定資產的部門,應有專人負責管理、建卡、登記,物資損壞或丟失,應查明原因,寫出書面報告,經主管部門領導批准後,方可補發。

  三、使用單位凡需增加製做固定資產時,應先寫出書面申請(需圖紙要帶圖紙),說明原因,經主管部門及校領導審批後,方可統一定做或購買。不得私自購入,否則不予報銷。

  四、凡新購入固定資產,要嚴格出入庫手續,應先到後勤倉庫辦理物資驗收入庫單,驗收合格後,入固定資產賬,加蓋固定資產章後,方可到財務科報銷。

  五、全校固定資產,主管部門有權調動,並及時辦理有關手續,開據憑證,各使用單位無權向本科室以外調動。

  六、固定資產的報廢,使用單位填寫報廢單,按固定資產價格管理許可權審批後,方可報廢。無手續者,不得隨意報廢。

  七、各科室固定資產每半年要清查一次,將清查情況及時向主管部門彙報,學校每年清查一次。各科室分管物資的人員要協助主管部門的管理人員認真清查彙總。

  八、為使固定資產管理正規化,主管部門有權隨時抽查各部門物資的使用與管理情況。若有賬物不符現象,按規定扣發科室獎金。

  九、固定資產管理和使用應納入科室工作的重要內容,做到合理使用,管理完善。對因翫忽職守或違反操作規程,造成財產損失者,當事人或科室必須立即寫出書面報告,說明原因,根據情節按有關規定處理,對隱情不報者,應嚴加處罰。

  學校資產管理制度 篇6

  1、學校現有固定資產,按用途分撥,交由各部門使用,專人管理。

  2、所有固定資產,要造冊登記,須做到帳物相符,交由有關部門核對備案。

  3、對固定資產的使用,要定期檢查,因年久損壞,無法修復,經管理人員填寫報廢單,經有關部門有關領導簽署意見和批准進行極廢。

  4、固定資產在使用過程中發生損壞,凡不是因公造成的損失要由使用人員負責賠償,屬因公損壞的要查明原因,按責任的大小進行教育處理。

  5、學校的儀器裝置等固定資產,一律不得隨便借給他人。屬特殊情況必須借用時,須經主管校長批准,屬外借的,外借單位要有正式介紹信,並按時歸還,如有丟失,要照價賠償。

  6、新購置的固定資產的使用管理

  (1)新購置固定資產,必須經使用單位審定申報,經主管校長批准,然後交由採購人員購置,所購置的物品,須由使用部門驗收入庫入帳。

  (2)新購置的固定資產的報帳手續,須經會計和使用單位登記入帳,簽署意見,交由主管負責人簽證,方可報帳。

  (3)新購置的固定資產,必須與現有固定資產的使用和管理一樣登記造冊,定期檢查。

  學校資產管理制度 篇7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加強對學校資產的管理,維護資產的安全和完整,提高使用效益,保障教學的順利進行,促進教育事業的發展,根據國家有關規定,結合我校實際情況,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條:學校的資產是指本校佔有的、使用的,在法律上確認為學校所有,能以貨幣計量的各種經濟資源的總和。包括學校購置的資產,局撥投入的資產,以及接受捐贈和其他經法律確認為學校所有的資產。其表現形式為:流動資產、固定資產、長期投資、無形資產和其他資產。固定資產,是指單位價格在500元以上(含500元),使用期限在一年以上,並在使用過程中基本保持原有物質形態的資產。主要分為房屋及建築物、儀器裝置、圖書資料、傢俱用具和植物等;低值耐用品,是指單位價格在200元以上(含200元)而低於500元的,使用年限在一年以上,並在使用過程中基本保持原有物質形態的物品。

  第三條 :學校資產管理工作在校長領導下,由總務處實行歸口管理。其主要任務是:

  1、建立和健全各項規章制度;

  2、保障資產的安全和完整,推動資產的合理配置和節約、有效的使用;

  其主要職責是:

  1、根據有關規定,履行學校產權完整的職責;

  2、根據職責,組織實施學校資產管理的具體制度和辦法;

  3、負責全校物資採購與報廢等計劃的綜合平衡、計劃變更與實施、對基建專案實行申報竣工後報請有關方驗收;

  4、負責學校資產的清查、登記及日常監督檢查工作;

  5、負責學校資產的帳、卡管理,做到帳卡、帳帳、帳實三相符,防止資產流失;

  第四條 :分級管理機構與管理範圍。學校資產實行統一領導、歸口分級管理和管用結合的原則,實行三級管理制。

  總務處為學校一級管理機構,在總務部門領導下負責規劃、協調、管理學校資產。校產室為二級管理機構,安排兼職校產管理員,按分管許可權做好每年計劃的申報與落實,並進行日常管理。即對實物資產分類編號,設專門帳、卡予以登記,對大型、貴重、精密儀器專用裝置按單件(臺)建立技術檔案。對各類資產的存量,增減變動分佈等情況,及時,準確如實登記。做到家底清楚,帳帳相符,帳卡相符,帳實相符,防止資產流失。加強流動資產的管理,對材料、低值易耗品的帳、物管理。各分管財產的保管員每半年核對一次庫存情況。學校各組室為三級管理部門,分別管理好組內的資產。

  學校各相關人員歸口管理各類專用資產。分別是:財產保管員負責學校土地、房屋及建築物和傢俱用具等方面資產的管理,各類儀器裝置和低值耐用品方面資產的管理;圖書館負責所有圖書資料方面資產的管理;各資產使用部門均為三級管理機構,對所使用的資產進行具體使用保管。各使用部門要加強裝置(設施)的維修保養工作,裝置要定專人管理。操作人員要做到會使用會保養,會排除故障,保證裝置完好。

  第二章採購制度

  第五條 :物資採購堅持計劃採購的原則,杜絕物資採購的隨意性和無序性,儘可能發揮資金與裝置的使用效率;凡無計劃均不得進行物資採購。

  第六條 ;採購計劃制定採用先下後上,上下結合的程式。各部門因工作需要,先提出書面報告,定期集中報總務處,由總務部門進行綜合平衡後,報學校領導稽核。

  第七條 :凡因原計劃遺漏、臨時急需或計劃用途變更,須經有關領導批准後,到總務部門辦理追補計劃或計劃變更手續。具體程式如下:

  1、除局撥外教學儀器裝置的購置計劃由總務部門統一歸口管理,由使用部門和教學管理部門擬出購置計劃草案;由總務部門綜合平衡報校長稽核。

  2、行政裝置、設施,首先由使用部門提出初步計劃,再由總務部門綜合平衡報報校長稽核。

  3、低值易耗品亦採取集中採購的原則。各部門所需要的低值易耗品按計劃額度(或指標)及使用進度,由總務部門在徵求各部門意見的基礎上,定期採購,批次發放,爭取做到零庫存。

  4、大型裝置的購置及重大建設專案須經充分論證,報局稽核。

  第三章資產登記與建帳

  第八條 :各類資產必須堅持“誰經手形成誰負責入庫”的登記制度,即資產在形成之後,其經手形成的部門或個人必須及時到資產的歸口管理部門辦理驗證、登記、建帳(卡)手續。

  第九條 :學校財務部門憑資產歸口管理部門的驗證簽章,給予付款結算。

  第十條;資產管理部門應根據會籤後的有效憑證,進行學校資產登記並建立相應的資料庫。

  第十一條:學校各資產使用部門應認真建立並做好本部門所佔用學校資產的流水帳和分類明細帳。

  第四章資產的使用及處置

  第十二條:資產使用部門對其佔用的資產應做好日常維護、保養等管理工作,使學校資產在規定的使用時限內始終保持良好的工作狀態;若出現難以修復的故障,應及時呈報總務部門安排專人修理,恢復其使用功能。

  第十三條:資產使用部門對其佔用的資產不得自行轉讓,出租、出借。如有多餘閒置不用或不需用資產,應主動報告總務部門進行統一調劑,資產管理部門根據不同情況分別辦理資產的調撥、無償調出,有償轉讓,出租、出借等手續,所得收入全部上繳學校財務室。

  第十四條:學校資產個人不得長期佔用。教職工在校內調換工作崗位,必須向總務部門辦理清交手續;調出學校時,應如數歸還所佔用的學校資產,沒有所在部門財產管理員和總務部門的共同驗證簽字,人事部門不得放行。

  第十五條:學校資產實行最佳化配置原則。為提高資產利用率,充分發揮其使用功能,管理部門根據需要對各類資產統籌安排,合理分配。

  第十六條 :資產處置的形式無償調出、出售、報廢、報損。學校資產在正常情況下,使用壽命已到確已喪失效能的;質量太差或損壞至無法修復或無修理價值或市場缺少主要零配件不能修復的;由於某種原因已喪失使用價值的能源消耗或汙染環境超過國家有關規定又難以改造的可申請報廢。

  第十七條:資產處置程式

  1、由使用部門提出處置申請。

  2、資產管理部門提出具體處理意見:

  3、報校務會稽核;再申報局基建站有關部門稽核。

  4、回收殘值上繳財務,核減固定資產。

  因管理不善而造成學校資產丟失和損壞的,應根據具體情況,追究有關負責人的責任,並按損失額的一定比例由過失人賠償。

  第五章資產清查與報告

  第十八條:各資產使用部門對其所佔有、使用的學校資產每年要自行清查一次,核對帳(卡)物相符情況,並將自查結果歸口上報各二級管理部門。

  第十九條:學校二級資產管理部門對其歸口管理的資產實行報告制度,按規定的報表格式和內容如實填寫資產變動情況表,經與財務部門核對無誤後按時報送資產管理處。

  第二十條:資產管理部門對報表進行逐項核實彙總,最終編制出學校資產統計報表呈報校務會稽核。

  學校資產管理制度 篇8

  為了保證我院教育、教學工作的順利進行,加強本院財產管理,保護國家財產的完整和安全,使財產的購置、保管有章可循,使物盡其用、家底清楚、手續嚴密、帳實相符,促進資產的合理配置和有效使用,延長其使用時間,為學院節約資金,特制定我院固定資產管理制度。

  一、固定資產管理原則

  固定資產管理和使用必須貫徹“統一領導、部門負責、分工管理、管用結合、物盡其用”的原則,做到購置有計劃、有論證、有審批,驗收有標準、使用有責任,購進、領用、報廢、報損手續完備清楚,保證帳卡記錄健全,帳物相符、帳帳相符,同時加強固定資產的定期維修和經常維修,健全各項使用管理制度。

  二、固定資產管理機構及職責

  (一)、成立固定資產管理委員會:主任由院長擔任,副主任由主管院長擔任,辦公室設在總務處,主任由總務處長兼任。固定資產管理委員會的職責是:

  1、審批固定資產建設、購置計劃;

  2、審批固定資產報廢、報損;

  3、處理固定資產盤虧(盤盈);

  4、審批固定資產的調出或劃撥。

  (二)、學院設總保管(總務處管理人員)和分保管(各處室財產管理人員),負責固定資產的驗收、保管、調撥、登記、檢查和維修等工作。財產使用處室負責財產的日常保管和維護,分保管是各處室的財產管理直接負責人。

  (三)、總務處是學院固定資產的管理單位,其職責是:

  1、負責全院固定資產產權界定、資產評估、清產核資等工作;

  2、負責制定固定資產管理的各項規章制度,實施產權管理,保證資產的安全和完整;

  3、負責制定固定資產的配備使用標準、年度計劃、並組織實施;

  4、負責學院固定資產總帳、分戶分類帳的登記管理工作;

  5、負責辦理學院固定資產的調劑、調撥、轉讓等具體工作,負責固定資產的丟失、損壞、報廢的報批及帳務處理工作。

  6、對各部門的固定資產管理進行指導和監督。

  三、固定資產的範圍

  1、單位價值在500元以上,使用期限在一年以上的一般裝置。

  2、單位價值在800元以上,使用期限在一年以上的專用裝置。

  3、單位價值雖然不滿以上2條標準,但耐用時間在一年以上的大批同類物資也作為固定資產管理。

  4、圖書館的圖書及電教器材不論金額大小,一概列入固定資產管理。

  四、固定資產分類:

  固定資產分為七類:

  1、房屋和建築類:其中房屋包括:辦公用房、教學業務用房、住宅、師生食堂、鍋爐房等。建築類包括:地下通道、道路、圍牆等。

  2、交通運輸工具類:包括汽車、電車及各類非機動車輛。

  3、專用裝置:包括教學儀器裝置、微機裝置、語音裝置、電教裝置等。

  4、一般裝置:包括辦公裝置、傢俱類裝置、通訊工具等。

  5、文物和陳列品:如古物、字畫、紀念物品等。

  6、圖書:包括圖書室收藏和使用的圖書和報刊合訂本。

  7、其他:前6類未涉及的固定資產。

  五、固定資產的具體管理辦法:

  (一)、固定資產日常管理

  1、按照現行會計制度設立帳戶,由財務處和總務處分別建帳進行帳務處理。財務處會計建立財產價值總帳和分類明細帳,總務處總保管建立財產價值數量總帳和分類明細帳,各處室分保管設價值數量分類明細帳。清查核對的程式是分保管將自管實物與帳核對,做到帳實相符。然後,分保管與總保管帳帳核對,做到帳帳相符。最後,總保管與會計帳帳核對,做到帳帳相符。

  2、對於職工辦公室、宿舍和學生教室、宿舍使用的財產,均採用財產使用卡予以登記、控制,定期將實物與卡核對,保證財產的完整、完好。

  3、對低值易耗品出、入庫參照固定資產管理辦法核算。並及時填寫登記冊。

  (二)、新增固定資產:

  1、新增固定資產必須有計劃和可行性報告,並且報請學院資產管理委員會審批,然後按照政府採購規定辦理採購事宜。

  2、新增固定資產的.計價標準必須正確、合規。

  ①、購入、調入的固定資產,按實際支付的買價、調撥價以及運雜費、保險費、安裝費、車輛購置附加費等計帳;

  ②、自行建造的固定資產,按建築過程中實際發生的全部支出計帳;

  ③、在原有固定資產基礎上改建、擴建的固定資產,按改建、擴建發生的支出減去改建、擴建過程中發生的變價收入後的淨增加值增記固定資產帳;

  ④、接受捐贈的固定資產,按照同類固定資產的市場價格或者有關憑證記帳,接受捐贈固定資產時發生的相關費用應計入固定資產價值;

  ⑤、無償調入的固定資產,不能查明原價值的,按照估價入帳;

  ⑥、盤盈的固定資產,按照重置完全價值入帳;

  ⑦、已投入使用,但尚未辦理移交手續的固定資產,可先按估價入帳,待確定實際價值後,再進行調整;

  ⑧、用外幣進口的裝置,按當時的匯率摺合成人民幣金額,加上國外部分的運雜費及其它費用(外幣應摺合成人民幣金額),再加上支付的關稅、海關手續費等計價入帳;

  ⑨、購置固定資產過程中發生的差旅費,不計入固定資產價值。

  ⑩固定資產不實行折舊,按原值入帳。

  3、已經入帳的固定資產除發生下列情況外,不得任意變動固定資產帳面原值:

  ①、根據國家規定對固定資產進行重新估價的;

  ②、增加補充裝置或改良裝置的;

  ③、將固定資產一部分拆除的;

  ④、根據實際價值調整原來暫估價值的;

  ⑤、發現原來記錄固定資產價值有誤的。

  4、新增固定資產的資金來源合法,帳務處理必須正確。

  5、總保管負責固定資產的入庫驗收和日常使用管理工作。對於大型專用裝置等固定資產,總保管和分保管要會同有關專業人員,在財產主管的領導下進行驗收,驗收合格後及時填寫“固定資產入庫單”,固定資產入庫單上必須有主管領導、會計、總保管、分保管、交物人填字後,才能記入固定資產帳,沒有固定資產入庫單會計部門不予報銷固定資產支出費用。

  (三)固定資產的減少

  1、清理、報廢固定資產必須論證,審批手續必須完備,作價要合理,殘值變價收入要如實入帳。嚴禁固定資產先報廢,後辦理報廢審批手續的做法。

  2、投資轉出或出售固定資產,必須嚴格審批,經學院資產管理委員會按照市場價格,結合折舊辦法正確作價,報國有資產管理部門批准後才能轉出或出售,防止國有資產流失。

  3、盤虧固定資產,根據實際情況,查明原因,報學院資產管理委員會處理,然後作減少帳務處理。

  4、固定資產的報廢(損)處理:財產管理人員及時向資產管理委員會上報報廢、報損單,資產管理委員會研究決定後,總保管、分保管及會計根據固定資產管理委員會的審批意見,做固定資產減少帳務處理。

  5、對於已報廢的物品要單獨存放,定期集中統一處理。

  (四)固定資產的調撥、借用

  1、確因工作需要,部門之間固定資產及公物需要增減,一律透過學院總保管填寫調撥單,並及時調整公物使用卡,使帳物相符,會計部門、總保管和分保管憑審批後的調撥單調整帳目。任何部門或個人不得私自將本處室的固定資產及公物(包括鑰匙)隨意調撥或轉借,也不可將別處公物隨意取用。

  2、正常開展業務由保管人員合理借出,並及時收回,妥善保管。

  3、院內借用公物,部門主管負責管理,校外借用公物分別由主管業務的處長初批,報主管財產院長批准後方可借給。

  4、離退休及因工作關係調動的教職工必須交清所借用的全部固定資產及公物後,財務部門方能辦理工資手續。

  5、鋼琴、電子琴、放相機、電視機、數碼相機、錄象機等一千元以上的固定資產,一律不予外借。

  6、收回借出公物時,保管人員要檢驗其有無損壞。

  7、凡是保管人員在業務範圍外私自借出的公物,要追究其責任,如有損壞丟失的應加倍賠償,並給予批評教育。

  (五)固定資產的維修:

  固定資產的維修,實行定期保養和日常維修相結合的辦法。日常維修由總保管報財產主管及財務主管審批,視其情況進行維修,大型維修要報有關部門批准,必須有計劃、審批單、填制維修合同。零星用工必需實行派工單制度,派工單必須經財產主管及財務主管批准,才能核報維修費。

  (六)固定資產的清查、盤點:

  1、固定資產每學期全面抽查一次,年度全面清查一次,由學院有關領導、財務人員、總保管和分保管負責進行。

  2、在清查過程中,如有盤盈或盤虧應及時查明原因填寫盈虧表,報學院資產管理委員會進行處理,根據增減分別登記固定資產帳。

  3、因管理人員工作失職丟失固定資產根據《銅川職業技術學院固定資產損壞丟失賠償處理辦法》進行賠償。

  4、固定資產保管員的手續移交由會計部門和總保管負責,總保管移交由會計部門、主管財產院長負責監交。移交清冊經移交、接交、監交人簽字後生效。

  本制度從2007年1月1日起執行,原定製度同時作廢。

  學校資產管理制度 篇9

  第一章固定資產的範圍及分類

  第一條固定資產管理範圍:不論來自何種渠道或使用何種經費(含捐贈),凡產權屬於學校的所有固定資產,都要按規定納入學校固定資產的管理,實行統一領導,統一入賬,集中管理。

  第二條符合下列條件之一的定為固定資產:

  (一)一般裝置單價在500元以上,專用裝置單價在800元以上,且耐用期在一年以上。

  (二)單價雖未達到規定標準,但使用期在一年以上的大批同類物品,也作為固定資產管理,如圖書、辦公桌、檔案櫃、鐵床、課桌、椅、工具用具等。

  (三)房屋及構築物。

  第三條固定資產的分類:

  (一)不動資產:包括房屋、建築物及其附屬物的各種設施等。

  (二)專用裝置:指直接用於教育教學的各種儀器裝置、電子裝置、文體裝置等。

  (三)一般裝置:辦公事務用的傢俱裝置包括:文印裝置、交通運輸、行政辦公裝置等。

  (四)圖書:包括圖書館、資料室藏書和儲存期限在五年以上的各種重要電子資料。

  (五)其它資產:包括傢俱、床上用品、服裝等。

  第二章固定資產的管理體制及機構

  第四條全校固定資產管理實行統一領導、分工管理、層層負責的原則,根據隸屬關係和業務特點,設校(總務處)、處(部)固定資產管理單位,組成專職和兼職相結合的管理隊伍,形成固定資產管理網路。

  (一)在校長領導下,學校一級由主管副校長及總務處行使職能,負責固定資產總體管理(計劃、購置、使用、維護維修報廢),總務處直接管理學校房屋建築、公用設施、各處(部)、服務部等財產。

  (二)處(部)為二級管理單位,並設一名兼職人員管理所屬固定資產。各處部負責人是責任人。

  第五條固定資產管理職能部門的職責

  (一)貫徹執行國家的相關法律、法規,結合我校實際情況,制定固定資產管理的實施細則及有關制度、規定。

  (二)負責學校固定資產的清產核資、及實物賬冊的管理,並監督固定資產的驗收和入庫工作。

  (三)負責全校固定資產歸口管理工作,並對執行情況進行監督。

  (四)負責全校固定資產的統一調配,提高固定資產利用效果。

  (五)負責辦理固定資產的調撥、轉讓、拆除、改裝和報廢等工作。

  (六)對實物進行定期或不定期的核對工作,做好增減登入,做到賬實相符。

  (七)建立健全固定資產賬目體系,併為上級部門做好統計報表工作。

  第三章固定資產的購置、審批、驗收及入賬

  第六條購置。全校固定資產的採購,統一歸後勤處管理,本著經濟適用的原則,各處(部)在購置固定資產前,編制固定資產的購置計劃,填制《固定資產購置申請單》,購物申請單須有申請人、負責人、部門負責人、紀檢、學校財產(管理員)等的簽名,按學校《物品採購制度》規定購置。

  第七條驗收。所有購置的固定資產,嚴格按出入庫登記管理,對招標批次採購直接進入使用部門的財產,事後也必須完美出入庫手續,總務處要監督檢查使用和發放登記情況。

  (三)固定資產管理人員在填寫《學校固定資產入庫單》和《學校固定資產領用單》時,所有專案必須填寫完整、準確,資產名稱、規格型號一定要與產品說明書一致,學校總務處檢查執行情況。

  第八條入賬。凡產權屬於學校的固定資產,都必須到總務處登記,到財務室辦理有關固定資產的入賬、登記手續,不得賬外滯留。

  (一)各單位資產管理人員在報銷時,須提供以下資料:《學校固定資產入庫單》、《學校固定資產領用單》、發票和供貨方提供的購置清單;

  (三)各單位不按以上程式辦事,或提供資料不完整、不規範的,或購置價格明顯過高時,總務處會同財務室有權不予辦理出入庫手續和報銷手續,擅自辦理的,要追究當事人的責任。

  第四章固定資產的管理

  第九條建立固定資產賬目管理體系。後勤處負責建立全校《固定資產總檯賬》《固定資產分處(部)明細賬》,各處(部)要有《固定資產登記簿》,庫管員建立《出入庫登記清冊》。

  第十條建立對賬制度。建立並不斷完善各處(部)的定期或不定期的對賬制度,保證賬物相符,賬賬相符。

  (一)總務處的賬目每年對賬一次,各處(部)每學期對賬一次,也可不定期與各使用單位核對賬本,並督促、檢查各部門資產使用情況,保證資產的完整性,從而保證總分類賬戶核算的正確性和賬目登記的統一性。

  第五章固定資產的內部轉移、調撥及維修

  第十一條固定資產的內部轉移是指人員調動後固定資產隨之在學校各處室之間發生的移動。

  第十二條固定資產校內互相借用,須辦理有關借用手續.借用的固定資產必須按期返還,如有損壞或丟失,按有關規定辦理。

  第十三條凡涉及學校內部兩個使用部門之間的調撥,都要辦理有關調撥手續,並且變動部門和總務處須相應調整賬目。

  第十四條對長期閒置不用的固定資產,後勤處有權進行調撥,回收庫存管理。

  第十五條固定資產未經學校許可不得私自出租或出借,一經發現給予相應處罰。

  第十六條固定資產的維修,能自行修理的都要自行修理,不能自行修理的,由部門填寫《固定資產維修申請單》,主管領導批准後總務處安排人員維修。

  第六章固定資產的報損、報廢、處置

  第十七條固定資產的處理(報廢、報損、丟失、積壓、拆除、調出等),執行國有資產管理部門的有關規定,並嚴格履行有關審批手續。

  各部門固定資產的拆除、報廢和處理應填報《固定資產報廢申請單》,經主管領導批准後,集中統一辦理有關資產處置審批手續,資產處置後,填寫固定資產處置清單,總務處和財務室根據清單和實際交易價格分別調整有關賬目,各使用單位也同時做好有關賬務處理。

  凡擅自處理固定資產者,按違反財經紀律處理。對嚴重侵害國有資產的部門和個人,要進行必要的經濟處分,同時由有關部門追究其行政責任。

  第十八條固定資產增減變動所引起的收入,如外借資產的一切收入所得,資產有償調撥的所得收入,閒置、多餘資產變賣收入、賠償收入(含投保資產的保險賠償金、責任個人賠償費用)等,報廢資產殘體的收入,一律上交學校。

  第十九條固定資產如丟失、損壞或發生事故,各單位必須立即查明情況,及時上報總務處,並在查明原因後提出處理意見。

  第七章固定資產管理人員

  第二十條學校成立固定資產管理小組,各處(部)的固定資產管理工作都要落實到人(兼職)、規定其職責和管理許可權。

  第二十一條未經學校領導和總務處同意,任何人不得擅自將學校的固定資產作為它用或相互轉用。凡固定資產需出校時,須持有總務處開出的出門證,校門衛方可允許出門。

  第二十二條工作變動或退休退職在離開前,應及時交清自己以前使用或管理的各種裝置,完善手續。

  第八章固定資產清查

  第二十三條對所有固定資產,每年進行一次清查、以物對賬、以賬對物,做到賬表相符,賬賬相符,賬實相符。發生盈虧、報廢等及時處理調整賬戶,保持固定資產賬、卡、物相一致。每年固定資產清查都要留有書面資料。

  第二十四條學校在進行財產清查時,要在學校領導的安排下,由總務主任具體負責,組織相關人員參加。

  第二十五條清查方法以核實賬面、實地盤點為主,以抽查、臨時盤倉的方法為輔,以達到摸清家底、保證財產安全的目的。發現差錯應查明原因,經批准後,進行調賬,並指定人員寫出報告,以便核查。

  第九章附則

  第二十六條固定資產毀損處理原則。

  (一)因管理人員不遵守規章制度,工作失職造成損失的,按資產原值賠償。

  (二)因個人責任造成損失的,個人應承擔全部賠償。

  (三)對毀損、丟失的固定資產,所在處(部)須立即上報,迅速查明原因,分清責任。

  (四)對未經學校批准,擅自出售、報廢、報損固定資產的行為,除追究直接責任人和處室負責人的責任外,還要賠償損失。

  第二十七條本辦法自公佈之日起實施,凡與本辦法有牴觸的,按本辦法執行

  學校資產管理制度 篇10

  為了加強我校財產管理,明確經濟責任,保證國有資產的安全完整,賬實相符,防止固定資產流失,根據《會計法》和有關財經法規,結合我校實際,制定本制度

  1、固定資產管理辦法:

  學校固定資產實行統一領導、分級負責、責任到人的管理體制。由固定資產管理工作領導小組負責固定資產管理工作。

  領導小組負責編制固定資產採購計劃,組織學校固定資產清產和統計工作;監督、檢查固定資產管理、維護和使用情況。對固定資產進行定期清查盤點,保證賬賬相符、賬卡相符、賬實相符。

  2、固定資產使用與維護

  各部室管理員應該落實安全防護措施,按照制度對固定資產進行養護、定期檢測或者修繕,確保完好和使用。

  學校固定資產一般不對外出租或出借,確需出租出借的,應由出借單位提出申請,固定資產管理領導小組審批,並且按照管理規定具備手續。收回時進行勘驗。

  學校固定資產實行每期使用情況檢查和考核制度,開學初登記,中途檢查,學期結束考核,考核結果納入個人的獎勵,並且對盤盈盤虧的固定資產及時查明原因,分清責任,按照規定追究責任。

  3、固定資產檢查與清理

  對全校財產進行全面清查和部分清點。由於這項工作量大、面廣,一般在學校年終前面清查一次,也可以每學期進行一次部分清點,年終清理可為年終結算提供依據。

  沒學年末,在主管校長的統一領導下,由總務主任組織有關人員對全校財產進行全面清理,要見物對賬,按賬清物,清理要有計劃地進行,時間、人力要儘可能集中,清理完畢,應做細緻的分類、統計、核實,賬目核對要準確地核對增減,並編制財產清冊,在賬目核實後,要及時調賬,並填報財產增減表。

  學校資產管理制度 篇11

  為加強我校財產管理,明確經濟責任。保證國有資產的安全完整、賬實相符,防止固定資產流失,根據《會計法》、《深圳市中小學校財務制度》和有關財經法規,結合我校實際。制定本制度。

  一、固定資產管理的範圍和標準

  固定資產是指一般裝置單價500元以上、專用裝置單價800元以上、使用期限一年以上的房屋建築物、裝置儀器、交通工具、傢俱用具等。單位價值未達到規定標準,但耐用時間在一年以在的大批同類物資,不屬於固定資產,由學校加強實物管理。

  學校的固定資產一般分為鋼琴、電子琴、辦公裝置、專用裝置、圖書、其他固定資產七類。

  二、固定資產管理的工作職責

  (一)校長的財產管理工作職責:

  1、校長對我校國有資產管理負完全責任。嚴格管理、有效使用、保證財產安全完整是校長任職期內重要的經濟職責,也是審計和考評的重要指標。

  2、固定資產管理是學校重要的經濟崗位,校長當任用德才兼備、認真負責、具有一定專業基礎的管理人員,不得聘臨時工擔任保管員。

  3、組織建立有效的內部財產管理制度和監督檢查制度,明確相關部門和人員的職責許可權、工作程式和紀律要求,並有正常途徑瞭解上述制度的執行情況和相關人員履行職責的情況,以保證其管理意圖的實施。

  4、協調、處理財產管理的重要問題,處罰或處分違規違紀、翫忽職守的有關責任人。

  5、校長可以親自主管財產管理工作,也可以書面授權其他負責人代理行使該管理職責,但應當對其代理人在授權範圍內的行為承擔責任。

  (二)管理教師的財產管理工作職責

  1、管理教師對本單位固定資產的安全、完整負有組織管理責任。

  2、在校長授權的範圍內積極主動做好固定資產的計劃、購建、驗收、分配使用、維護、清查、報廢等工作的組織與協調。

  3、擬訂有關制度、職責許可權、工作程式和紀律要求,執行制度及規程。

  4、建議任用認真負責並具有專業基礎的財產管理人員並指導其工作。

  5、經常檢查單位財產管理各方面的情況,發現問題及時解決或彙報,對單位財產負具體組織和管理的責任。

  6、校長授權的.其他管理職責。

  (三)報賬會計的財產管理工作職責

  1、按規定及時做好固定資產、低值易耗品的報銷工作,對入賬財產的驗收、領用、調撥、盤點等單據的真實性、完整性進行復核,發現問題及時告知財產管理員糾正。

  2、每年十一月份為單位的財產清查月,在財產清查中,報賬會計負責與財產保管人員進行賬賬相符的核對工作,指導財產管理人員編制賬賬、賬實核對單。特別是協助保管員做好與會計核算中心主管會計的對賬工作。

  3、單位負責人授權的其他財產管理和監督職責。

  學校資產管理制度 篇12

  我市目前擁有中小學校200多所,學校固定資產共計11.4億元,佔學校資產總額的80%。針對固定資產投資大、範圍廣、期限長的現實特點,近幾年來,教育局按照國家和省有關固定資產管理的規定,結合諸暨教育實際,積極探索有效的管理模式,切實加強了學校固定資產的管理。同時,在實行政府集中採購、電算化管理等方面,取得了初步成效;在提高資產的使用效率,促進教育事業改革和發展方面起到了重要的作用。但隨著全市教育事業的快速發展和固定資產的大幅度增加,特別是固定資產管理現代化程序的不斷推進。

  一、學校在固定資產管理中也出現了一些不容忽視的問題:

  1、固定資產管理制度還不健全

  據調查,一些學校至今還沒有一套完整的固定資產購置、驗收、清查處置、報損等財產管理制度。如:固定資產採購缺乏採購計劃和必要的審批制度,導致盲目購置、重複購置;採購過程中又缺乏有效的約束機制,導致自由採購、隨意採購;採購後又無驗收、保管等制度,導致有賬無物或賬外資產、賬實不符的現象普遍存在。此外,固定資產的增減變化及結存情況,都應透過固定資產帳卡反映,並由專人管理。但現實中,某項資產的調出或報廢在帳卡中未及時登出的情況屢屢發生,又如固定資產保管人員因工作需要調離時,未進行盤點、清查、交接等,造成學校財產管理松馳的不良現象。

  2、固定資產核算方法與手段有待改進

  (1)固定資產範圍不清

  按規定,行政事業單位一般裝置單位價值在500元以上,專用裝置單位價值在800元以上,或雖未達到規定標準,但耐用時間在一年以上的大批同類物資,也作為固定資產進行核算和管理。實際工作中,有些會計將單位所有實物都列入固定資產清冊,作為固定資產核算,如本應列入“專用材料費”的實驗用儀器儀表、學生用跳繩等體育用品,卻納入固定資產管理。這樣徒增了固定資產管理的工作量。

  (2)固定資產計價方法有待改進

  固定資產在使用過程中能保持原有實物形態,但其自身價值卻會發生減損,對這部分損耗價值,在事業會計中並未核算,不象企業一樣對固定資產計提折舊。如學校購置的20臺電腦,單價5000元,總價10萬,按目前的通用做法:借記“事業支出”10萬、貸記“銀行存款”等相關科目10萬,同時借記“固定資產”10萬、貸記“固定基金”10萬。在不清理報廢的情況下,其價值始終為10萬,而事實上,無需幾年,該批電腦就會被淘汰,導致從表面上看賬實相符,實際卻嚴重失真。

  (3)固定資產核算手段相對滯後

  20xx年9月開始,我市教育系統財務實行集中核算,為此,會計核算中心將各學校單位的固定資產總賬透過新中大財務軟體核算,而明細賬與卡片則由學校單位自行登記,以作備查。但從實際情況看,雖然大部分學校單位設有備查賬,也只是將所增加的固定資產手工記錄於本子上,或用excle表格代替固定資產明細賬,未採用專用軟體進行管理。

  3、固定資產後續管理力度不夠

  當前,學校單位固定資產使用的責任機制和監督機制缺乏,閒置和資源浪費現象嚴重,普遍存在“重錢輕物”、“重購輕管”的現象。按規定,行政事業單位對其佔有和使用的固定資產每年應盤點一次,但在實際工作中很少有單位能做到,甚至於連清產核資都未能達到預期的效果,前清後亂,在用和在庫情況模糊。

  從上述情況可以看出,由於健全管理制度的缺乏,管理人員管理理念與手段的相對落後和陳舊,管理基礎工作的不夠規範,造成了學校固定資產管理控制體系的不完整,一些學校家底不清,帳帳、帳實不符,資產流失的現象依然存在。因此,如何改進現有的固定資產管理方式,進而實現對固定資產的全息、實時與多維監管,已成為學校資產管理的一項重要任務。

  二、改進措施

  1、健全落實固定資產管理制度

  建立健全科學的管理制度,是保證有效、合理使用固定資產的一個重要前提條件,是充分發揮其使用效益的重要保證。學校應根據財政部<行政事業單位的國有資產管理辦法>和有關制度以及自身實際情況制訂相關的固定資產管理制度,並確保制度的有效實施:

  (1)建立固定資產請購制度。資產採購必須以經財政部門批准的綜合預算為依據,未納入綜合預算的固定資產,一般不得隨意採購,如確實是急需使用的,必須經相關部門批准,納入政府採購目錄範圍內的資產採購必須經採購中心進行政府採購,未納入政府採購目錄範圍內的資產採購,學校應組織有關單位採用競標形式採購,以節約採購費用和防止腐敗的產生。

  (2)加強固定資產驗收保管制度。學校取得固定資產的途徑日趨多樣,如自制、外購、接受捐贈等,所有資產都應由資產管理人員、採購人、保管人和使用人共同驗收,明確各自的責任,杜絕以次充好,質量達不到要求的產品,嚴把質量關。

  (3)嚴格固定資產清查、報損制度。固定資產的處理、報損應嚴格按規定程式進行審批;定期做好固定資產的清查、核對工作,明確處罰措施。根據資產管理需要,定期開展財產清查工作,核算中心的總分類賬與學校財務部門的明細賬每月核對一次,學校財務部門的明細賬與財產管理部門的實物至少每年核對一次,做到賬賬、賬實、賬證相符。

  (4)建立適當的獎懲制度、獎優罰劣。對裝置使用、保管人員進行考核和監督,並同崗位責任掛鉤,對固定資產使用、管理好的給予獎勵,對責任心不強,工作失誤,管理不善,造成損失和流失的,給予處罰。

  2、改進核算方法與手段

  (1)嚴格界定固定資產範圍。將財務制度規定的單位價值在500元以上的一般裝置、800元以上的專用裝置列入固定資產,另外考慮到學校單位的特殊性,可將課桌、學生用床等雖未達到上述標準但批次較大的裝置列入固定資產清冊,作為固定資產管理,。對於其他如辦公用電話機等金額較小的物資則作為一項低值易耗品管理;對於實驗、體育用品等本應列入“專用材料費”科目核算而學校會計卻計入固定資產的,應進行糾正。使得固定資產範圍的界定更符合財務制度的要求,也便於各校更具針對性地對本單位的資產實施管理。

  (2)在固定資產的計價方面,引入了工業企業會計的做法,新設“累計折舊”科目,作為“固定資產”的一個抵減專案,將固定資產的損耗價值計入“累計折舊”。計提折舊時,借記“事業支出”,貸記“累計折舊”。這樣便於從賬面上隨時反映固定資產的真實價值,便於會計報表使用者實時、全息、多維瞭解相關動態資訊。

  (3)建立固定資產電子檔案。建立詳細的固定資產電子檔案便於相關人員隨時瞭解本單位固定資產的增減狀況,使管理和監督工作進一步深化。固定資產電子檔案應貫穿固定資產管理的全過程,包括固定資產申購手續、供應商投標書和報價資料、供應商資料、購銷合同、固定資產驗收報告、結轉固定資產手續、成本明細資料、發票號碼、發票影印件、相關憑證、修理維護費用明細、淨殘值、報廢手續、報廢損益等。有關原始資料都要立檔保管,並需編制順序號和目錄,電子檔案上登記順序號,根據電子檔案就能快速查詢到原件。有條件的單位可以將原件掃描進電腦,建立資料庫管理。固定資產管理細則還包括固定資產核算細則、固定資產臺帳登記細則等。企業應對每個重要操作過程有一個詳細的規定或描述,以規範各項作業的操作,切實做到作業流程化、模板化。

  (4)利用專用軟體加強固定資產核算。運用財務軟體建立固定資產卡片、然後自動生成明細賬,有需要時,隨時呼叫、列印並裝訂成冊,既保證核算的質量,又提高工作效率。使固定資產的管理取得事半功倍的效果。

  3、加大固定資產監管力度

  自學校單位財務實行集中核算後,各集中核算單位增加的固定資產便隨該項業務的結報而為核算中心所掌握。因此,即使單位會計未填寫固定資產增加清單,中心工作人員也會及時提醒,要求主辦會計補辦手續。但單位在清理過程中減少的固定資產,由於受條件限制,單位會計若不上報,核算中心根本無法把握,就可能造成有賬無物的現象。對閒置的固定資產,部分單位領導未從成本效益角度進行考慮,不加以利用,以至那些花大錢購入的資產隨著歲月的流逝而不斷貶值。為進一步加大監管力度,我們應將固定資產的管理環節列入到它的內控制度中,這些環節包括固定資產投資審批、購建、完工驗收、成本結轉、固定資產的日常管理,其中固定資產的日常管理主要包括日常維護管理、實物保管、報廢管理等(見固定資產管理過程圖),確保固定資產各個管理環節都在有效控制之中。

  4、提高財務人員的專業素質

  隨著教育現代化的不斷深入,學校固定資產正以前所未有的速度增長,為防止國有資產流失,更好地實現資產的保值增值,我們財務人員除做好日常核算工作外,更應適時、適度協助本單位領導管好、用好固定資產,發揮出固定資產的最佳效益,這對財務人員的整體素質提出了更高的要求。為此,我們首先得讓財務人員從繁重的教學任務中脫離出來,專職從事學校的財務管理工作;其次,加強對學校財務人員的業務培訓,給財務人員提供充電機會,以進一步提高他們專業水平,並將培訓情況納入到他們的年度考核中;再次,教育局還可牽頭組織財務人員大比武之類的活動,對一些業務能力低下,不適宜擔任會計工作的人員,應及時進行崗位調整,促進學校固定資產管理隊伍的專業化、知識化、規範化。

  學校資產管理制度 篇13

  為了加強學校資產的管理,做到合理使用,杜絕流失,減少浪費,特制定如下管理制度:

  一、學校資產管理實行總務處綜合管理,各處室歸口管理,使用單位具體負責的管理體制。總務處設資產管理員1名,負責管理學校財產的帳目,財產登記、清查、報損等工作,凡有資產的處室使用單位,應建立財產分戶帳,設兼職財產管理員1名,負責本處室的財產保管、使用、登記等工作。沒有財產的處室,應有專人負責保管本處室的辦公傢俱和借用手續。

  二、年級組長負責本年級組內辦公傢俱的管理和使用手續,辦公桌由使用自己保管,年級組長在每學期開始的兩個月內,應提供一份年級組任課老師人數及所在辦公室的名單,配合總務處清理本年級組內傢俱,年級組長換位,應辦理公物交換手續。

  三、辦公室傢俱由總務處統一安排使用,任何處室年級和個人不得隨意更換或佔為私有,如發現私有辦公傢俱要限期歸還,並據罰款。

  四、教職工因調動離開學校,要按規定歸還在學校所借全部財產後,方可辦理離校手續。

  五、教職工辦理退休手續前,應退還在學校所借辦公傢俱和生活用品或教學用品,如錄音機、計算機、圖書等。

  六、新添固定資產類物品。由使用單位申請,分管校長和財務負責人審批後方可採購,購回後,學校財務管理員根據領導批條,查收後方可簽字報銷,登記上冊。

  七、自然損壞和損耗須報損的物品,由使用單位管理人員填寫報損申請表,處、組、室領導簽字證明後,由學校財務管理員核實,按規定辦理報損手續,已報損的物品集中在學校倉庫,由學校統一處理,屬人為損壞或因保管不妥而損壞或丟失者,根據情況由負責人賠償損失。

  八、每學年由總務處組織專人對各處、室、組的資產帳、物和辦公傢俱保管情況進行一次清查、核對,如有特殊情況,財產保管員有權抽查各組、辦公室的財產、帳、傢俱等物。

  九、教室公物管理,由各班班主任負責,政教處予以督促。每學年開學前,總務處配齊教室各類裝置,登記立帳,各班班主任清查核實後,教室所有設施留有班級使用管理,如因管理不善或其它人為造成損壞或遺失,均由班級承擔賠償責任。

  十、獎懲辦法

  (1)學校對認真負責地管理好本組財產管理、帳、物相符,積極配合學校搞好清查工作的責任人給予獎勵。

  (2)對分管範圍內的財產不負責任或因管理不善,造成資產浪費、流失和被盜,視情節輕重對負責人給予批評、賠款,並追究責任。

  學校資產管理制度 篇14

  為了加強對學校資產的管理,發揮學校財產的教育功能,保證學校財產的安全和使用,提高資源使用效益,培養廣大師生愛護公物的責任意識,根據國家有關規定,結合我校實際情況,特制定本制度。

  一、資產內容

  (一)固定資產

  固定資產是指單位價值在規定標準以上,使用期限在一年以上,並且在使用過程中基本保持原有物質形態的資產,包括房屋及建築物、一般裝置、專用裝置、文物和陳列品、圖書、其他固定資產。

  根據行政單位財務制度規定:一般裝置單位價值在1000元以上,專用裝置單位價值在1500元以上,為固定資產。單位價值雖未達到規定標準,但是使用時間在一年以上的大批同類物資(課桌椅、圖書、學生用床)等資產,也應按固定資產管理。此外,凡不夠固定資產標準,使用期限在兩年以上的儀器裝置都作低值耐久品進行管理。

  (二)非固定資產

  各類辦公用品、學生實驗用藥品、器皿等消耗品。學校正常維修購置的材料、配件及其它物品。體育教學用各類易損器材。

  二、資產管理流程圖

  1、固定資產的管理流程圖

  2、非固定資產的管理流程圖

  三、資產的購買

  1、納入政府採購範圍的固定資產增加,由使用部門提出,總務處彙總,校長室審批後,列入下一年度預算,以批准後購買。年度預算沒有但使用部門又急需的辦公裝置,按預算變更程式申報,經批准後購買。

  2、採購計劃制定採用先下後上,上下結合的程式。各部門因工作需要,先填寫《物品購置申請表》,經相關主管部門負責人簽字後,報總務部門,總務部門進行綜合平衡後,報學校領導審批後,由總務處和相關負責人購買。

  3、總務處購買的物資要及時入庫。學校財務部門憑資產管理員或物品保管員的入庫簽名,給予付款結算。

  4、購入、調入的固定資產,按實際支付的買價或出售單位的帳面原價、調撥價等記帳。接受捐贈的固定資產,按照同類資產的市場價格或根據捐贈者提供的價值憑據記帳。

  四、資產的登記與建帳

  1、學校固定資產由總務處負責管理,總務處配備國有資產管理員一人,統一管理學校的所有固定資產財產帳,財產帳須設定總帳及按部門分戶帳。

  2、固定資產管理員要根據資產購入、入庫情況,按國有資產管理局的要求做好資產總檯帳工作,真實準確,做到帳帳相符(資產臺帳與財務臺帳相符),帳物相符(資產臺帳與入庫物品相符)。並把各項財產移交給各個使用部門,各個使用部門也建立自己的臺賬,每年與總賬校對一次。

  3、物品管理員要及時做好學校資產的入庫工作,並做好資產領用的登記工作。保證入庫帳目與出庫帳目相符。如臨時使用,要負責及時收回,妥善保管。

  4、各部門、班級、教職工在學校辦公、教育教學所需的用品,按學校規定的標準,到服務部門、物品倉庫辦理登記手續,領取物品。

  5、維修工作人員從物品倉庫領取資產後,做好資產領用維修單的登記工作,服務物件做好籤名,明確實物的去向情況。維修工作人員對簽名後的資產領用維修單要及時上報物品管理員。物品管理員要做好統計彙總工作。

  五、資產的核查管理

  1、學校的資產實行定期核查管理制度。固定資產管理員根據開學初的資產管理登記情況,結合教學工作中資產的增減情況,建立新的臺帳。以一個學年為單位時間,在學期末總務處將組織相關人員對各處室、各部門、教師個人負責的財產進行核查。實驗室、資訊科技管理中心、體育器材室、總務保管室等資產管理部門,在有關人員的監督下,在學年末做好資產的盤點工作。

  2、資產使用者與部門對學校配備的裝置、用品有責任進行日常管理,保證資產的完整,並做到與資產登記冊相符。固定資產管理員定期把資產使用情況公示在校園網上,隨時供責任人檢視核實。

  3、教職工因工作崗位變動,資產使用人變更時,使用人應及時通知固定資產管理員,及時辦理裝置清交手續。教職工調離或退休時,辦公室應通知固定資產管理員(包括圖書管理)為其辦理資產清帳手續。

  4、固定資產管理員每學期初對全校各班的資產進行登記,期末對班級資產進行驗收,根據對資產的使用、保管情況,評出ABC檔,供期末班主任考核量分。

  六、資產的報損、報廢與維修

  1、因達到使用期限報廢的固定資產和損壞不能使用的資產,使用者要及時上報固定資產管理員。固定資產管理員組織相關人員進行核實登記,並及時回收、更換。固定資產管理員每年定期將學校固定資產報廢情況進行彙總,經總務處主管人員檢查核實,報校長批准後,填寫資產報廢報告單,寫好固定資產報廢報告,報市教育局技術裝備部、財政局國有資產管理處批准後再行報廢處理。

  2、未經允許,任何人不得私自處理學校的一切資產。

  3、實驗室、資訊科技管理中心、體育器材室等資產管理部門,對報廢資產要做好登記工作,並妥善保管好報廢資產,在一年一度的資產核查中,由固定資產管理人員收回入庫。同時保證帳物相符。

  4、總務處對各處室、部門財產要執行平時與集中相結合的維修制度。為確保教學工作的正常進行,平時維修人員要及時維修、更換。量大、影響面廣的維修集中在寒、暑假進行,確保辦公、教學工作的正常開展。

  5、使用人在使用過程中發現自然損壞,應及時通知有關部門維修或更換,因失誤或人為造成損壞、丟失的,應酌情賠償。

  七、資產的借用

  1、學校固定資產原則上不外借,如特殊需要,須經校長批准。出借時必須有書面借條,註明借用時間、歸還日期。由財產保管員辦理借用手續,憑總務處開具的出門單方可出校門。

  2、凡借出的公物,到期統一由批准人和經手人負責追回,如有損壞或丟失照價賠償。

  八、資產的賠償

  1、學校資產是國家財產,為教育教學服務,學校教職員工無償使用,但實行誰使用誰負責管理的辦法。對非正常損壞和遺失的公物,照價賠償。

  2、班級資產包括課桌凳、電教、語音裝置、玻璃門窗等,開學時按班級實有人數與教學需要進行配備,並對全校各班的資產進行登記,期末對班級資產進行驗收,有意損壞者照價賠償。

  3、學生宿舍中設施裝置,學生無償使用,有意損壞者照價賠償。

  4、體育器材、實驗器材、電教裝置、圖書、教學設施等,全校師生有責任妥善保管和愛護,人為損壞要酌情賠償;如果丟失要照價賠償。

  5、全校師生應愛護學校花草樹木,嚴禁隨意採摘,有意損壞使花草樹木致殘者按原價的兩倍賠償。

  6、校園內一切建築與設施都為學校資產,每個師生都有責任愛護與保管,如故意損壞者照價賠償。

  學校資產管理制度 篇15

  一、學校固定資產應實行分工管理,做到權責統一。教學裝置、電化教學裝置由教導處確定專人管理,房屋、建築物和管理用具由總務處管理,一般傢俱、器具在統管與分管的基礎上實行定位置、定數量、定管理人員。

  二、學校必須建立固定資產的賬卡制度,做到學校根據每一件固定資產的不同特點設立賬卡,予以登記,使用單位或個人也要按品名登記明細賬卡,以便查對。

  三、學校房屋建築物應合理使用與及時維修保養。

  四、對學校專用裝置

  一)是制定技術管理制度,定期檢查、檢驗與修理,使其經常保持完好可用;

  二)是做到不經批准不準拆改;

  三)是專項裝置管理人員必須嫻熟操作技術,考試不合格者不能上崗;

  四)是主要教學裝置(含電教裝置)、輔助裝置和動力裝置等要始終保持其成龍配套的完整體系;

  五)是對精密機械儀器應制訂操作規程、使用制度、維修保養與交接制度,各學科、各部門對此應組織協作共用,提高其利用率;

  六)是要經常對師生員工進行愛護裝置的教育,提高其愛護裝置的責任感。

  五、對交通工具應妥善維修保養,圍繞教育、教學、科研和經營管理工作需要合理使用,並建立有效管理制度,以杜絕不正之風。

  六、學校圖書應設定管理部門——圖書室,制定嚴格的管理制度,使其為教育、教學和科研服務,防止圖書資料的損壞和丟失。

  七、其他財產也應區別不同情況,制定具體管理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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