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校教職工管理制度(精選13篇)

學校教職工管理制度(精選13篇)

  在學習、工作、生活中,接觸到制度的地方越來越多,制度對社會經濟、科學技術、文化教育事業的發展,對社會公共秩序的維護,有著十分重要的作用。我們該怎麼擬定製度呢?下面是小編為大家整理的學校教職工管理制度,歡迎閱讀,希望大家能夠喜歡。

  學校教職工管理制度 篇1

  一、公假

  1、婚假:教職工符合法定年齡,婚假為7天。

  2、產假:女教師產前產後給假98天,凡符合晚婚晚育生育第一胎,並領取了《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增加30天,如系難產或多產者,產假增加十五天。男教師妻子在政策內生育,可給護理假10天。

  3、喪假:凡教職工父母、公婆、岳父母病故者,給喪假7天,主要親屬的給喪假3天。

  4、住院假:教師因病住院,憑醫保結賬單據,可按住院時間給予批假,屬於手術治療的,花費在一萬元以上,可增加15天修養假。

  5、考試假:教職工參加教學業務方面的各類培訓、進修,考試期間一律為公假(提供相關證明)。

  說明:

  (1)以上五種情況在固定期限內屬於公假,超出標準的按病事假對待,記扣標準按固定標準執行。

  (2)住院超過10個工作日,進修、培訓超過30個工作日的,不享受學期考勤獎。

  二、其他假

  1、病事假:教師在家休病或有特殊情況,不能正常上班,按以下標準給予扣除:1---5天內為公休假,學校將給滿勤教師每天獎勵40元;6天以上每天扣除60元,不超半個月者,可去休息日記扣;超過半個月者連同節假日連續記假。

  2、哺乳假:教師產假滿後,由於身體原因可給一學期的哺乳假,哺乳假期間不享受30%的校管績效工資。

  3、親情假:教師父母、子女在城內醫院住院期間,教師向教導處提出申請,學校只考勤教師的上課和會議情況,不考勤其在崗情況。如外出治療者,按事假對待;子女當年高考,教師每天可提前離校一節,但不能影響正常工作。

  三、其他考勤

  1、守職管理:

  (1)學校在隨機查崗時,教師不在學校,且未向教導處請假,進行不同標準的經濟懲處。凡在晨讀或數輔時間返校的,每次扣除10元,在綜合評價中扣除一分;其他時間查崗不在單位的,每次扣除50元,扣除綜合評價分5分。

  (2)凡一學期內,在學校臨時查崗中有四次不在學校的教師,停發一個月的校管績效工資;超過10次的,停發半年校管績效工資。

  (3)教師曠工一天者扣除200元,超過三個工作日或累計5個工作日的停發一個月的績效工資,並按上級相關規定進行處理。

  (4)教師經常性遲到早退,經教育仍不改正者,可進行一定程度的經濟或組織處分。

  2、課堂管理:

  教師隨意脫離課堂,按曠工半天對待,扣除100元,一學期超過三次停發一個月績效工資。

  3、會議管理:

  (1)教師因事不能參加學校的各類會議,請假一次扣除40元,曠會一次扣除100元,如當日請假者不累加扣除。

  (2)會議尚未結束,提前請假離會的扣除30元,擅自離會的按曠會對待。

  (3)教師因為頂課誤會的需向組織會議的領導提前請假,方不予扣除。

  4、公開課管理:

  (1)學校安排的公開課活動,本教研組的人員必須全員參與。因請假不到者,除不累加扣除外,每節扣除20元;擅自不到者,按曠課對待;因為頂課或領導成員外出工作,不能聽課的需向教研組長提前請假,方不予扣除。

  (2)校長按每學期聽課40節標準考核,少一節課扣除20元;專職總務人員不考核聽課情況。

  四、審批許可權:

  教職工請假5天內由教導處審批登記,並負責安排教學任務;6——30天由校長審批;一個月以上由本人寫申請,學校提出意見,報教育局審批。校委會成員請假在一個月內由校長審批,一個月以上由本人寫申請,校長提出意見,報教育局審批。

  五、相關補充

  1、學校每學期給滿勤教師獎勵200元,作為考勤的基礎性津貼。其他缺勤按考勤管理辦法在學期績效工資中扣除。

  2、臨時代課教師請假的記扣標準為其他教師的一半,曠工曠職同其他教師一樣。

  3、教職工一學期內請假在一個月以上者取消當年年度考核及職稱評優資格。

  4、男55週歲,女50週歲以上的教師,如因病需請假,由本人提出申請,透過縣級四部門審批,方可請假或提前離崗,財政工資全發,學校待遇不給。

  5、班主任請假在10天以上者,每天另扣除班主任津貼10元,滿一個月者,班主任本月津貼全部取消。

  6、臨時替代班主任工作者,每天補助10元,連續兼任一個月,領取本月班主任所有津貼。

  7、由學校安排教師臨時接替他人上課者,每節課補助20元(含作業批改;輔導課不另外計課時),如透過多人相互調課的,按照課時差距給予補貼。如不進行新課教學,照班者每節課補助5元。

  8、學期中途因人事變動,學校進行的工作調整,教師新增加的課時不按上條對待,如工作量較重的可給予一定工作補貼。

  9、學校集體安排的加班、開會等,教師出現缺勤、曠工情況,一律按上班時間缺勤、曠工對待。

  學校教職工管理制度 篇2

  為強化職業意識,嚴肅工作紀律,保證正常的教學秩序,特制定如下考勤制度。

  一、教職工必在崗時間規定

  學校實行每週五天工作制,根據工作分工和崗位要求,對各崗位人員必在崗時間做如下規定:

  1、任課教師嚴格按照作息時間表的要求到崗,其中上、下午第四節課有課上課,沒課的按照學校的要求可在規定時間離校。

  2、職員上、下午按學校規定時間到校上班,上午1-4節、下午1—4節必須到崗。

  3、節假日和週末值班教師和領導必須嚴格按照值班要求做好相關工作。

  二、請銷假制度

  教職工因事、因病請假要按程式事前請假,事後銷假。

  1、教師請假:請假半天以內由所屬級部主任批准,請假半天以上由副校長批准。請假批准後,所在級部必須保留請假條存根,教師出校門時,將假條交給門衛。有關級部要負責安排好課。

  2、職員請假:請假半天以內由處室主任批准,請假半天以上由副校長批准。請假批准後,所在處室必須保留請假條存根,職員出校門時,將假條交給門衛,有關處室要負責安排好工作。

  3、處室兼職幹事請假:請假半天以內由處室主任和級部主任一同批准,請假半天以上由副校長批准。請假批准後,所在處室或級部必須保留請假條存根,教師出校門時,將假條交給門衛,同時級部和處室要負責安排好相關工作。

  4、領導幹部請假:中層幹部請假由校長批准,並將假條主動送辦公室記錄。離校前要妥善安排好有關工作,出校門時將假條交給門衛。

  5、處室主任為處室職員考勤人員,級部主任為該級部考勤人員,各處室、級部每週五將本週考勤記錄交辦公室統計,其中辦公室對考勤實行不定時抽查。

  三、積分辦法(20分,千分制)

  1、遲到或早退每次扣1分(遲到、早退超過15分鐘為曠工)。

  2、事假每天扣2分(按節請假的,每8節課折算為一天)。

  3、病假(以醫院假條為憑)每天扣1分。確因大病住院治療的不扣分。

  4、曠工每節扣5分;曠課每節扣10分;曠會每次扣2分。

  5、國家規定的婚假、喪假、產假,考核不扣分。

  6、出現曠工或曠課三次以上或事假超過15天者,不能參加本年度評先選優。

  7、對於每月出滿勤的教職工,每月考勤獎2分,一學期全部滿勤者,期末總獎勵5分。

  8、教職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扣發本學期獎勵性績效工資10%。

  (1)學期內無故曠工1天的;

  (2)月內事假累計超過3天的;累計病假達到10天不足15天的;

  (3)工作時間打撲克或從事網上聊天、玩遊戲等與工作無關的事情的。

  9、教職工出現下列情形之一的,扣發本學期獎勵性績效工資20%。

  (1)學期內無故曠工達到1天的,月內無故遲到、早退超過3次的;

  (2)學期內事假累計超過5天不足11天的;

  (3)學期內病假累計達到15天;

  (4)無故不參加家長會、其他集會和理論學習等集體活動超過2次的;

  10、教職工出現下列情形之一的,扣發本學期獎勵性績效工資30%。

  (1)學期內無故曠工達到2天的;

  (2)學期內事假累計超過10天不足16天的;

  (3)學期內病假累計達到16天不超過30天的。

  11、教職工出現下列情行之一的,扣發本學期獎勵性績效工資50%。

  (1)學期內無故曠工達到3天的;

  (2)學期內事假累計超過15天不足21天的;

  (3)學期內病假累計達到31天不超過60天的;

  (4)因個人原因導致單位年終考核扣分的。

  12、教職工出現下列情行之一的,扣發本學期獎勵性績效工資80%。

  (1)學期內無故曠工達到4天的;

  (2)學期內事假累計超過20天不足26天的;

  (3)學期內病假累計達到61天不超過90天的;

  (4)經查實,因體罰或變相體罰學生在社會產生惡劣影響的。

  13、教職工出現下列情行之一的,本學期不發獎勵性績效工資。

  (1)學期內無故曠工達到或超過5天的;

  (2)學期內事假累計超過25天的;

  (3)學期內病假累計達到91天及以上的;

  (4)受到行政處罰的。

  四、考勤結果使用

  將考勤結果累計後,按實際分值計入教職工學年考核中,考核結果作為對教職工物質獎勵和榮譽獎勵的依據。

  學校教職工管理制度 篇3

  一、全體教職工必須自覺履行崗位職責,堅守工作崗位。

  二、上班、下班時間規定

  上班:上午和下午上班,必須在第一節預備鈴打響前到崗。

  下班:按作息時間表第四節課、第八節課畢時間為下班時間,第四節、第八節無課的教師或教輔人員可提前15分鐘下班。

  早晚輔導:凡有輔導任務的教師必須提前5分鐘到崗。

  三、嚴格請假制度,堅持做到有事先請假,請假後再離崗。

  四、嚴格加強出勤管理,加大查崗力度。學校辦公室全面負責教職工的出勤管理,教務處分管教師和教輔人員的出勤,政教處分管生活教師、清潔工、校醫、門衛的出勤、總務處分管食堂職工和後勤服務人員的出勤。門衛將對教職工上下班不按時進出校門的情況以及白天工作時間私自走出校門的情況進行詳細記載,以作為在崗考核的重要依據。教職工在白天工作時間內非因公出校門,一律以離崗論處。

  五、堅持出勤與工資掛鉤:上班遲到、早退一次或上課、輔導遲到、早退一次扣工資20元,曠課一節扣工資50元;曠工1天扣工資100元,曠工2天扣除總工資的50%,曠工3天扣除當月全部工資,曠工4天作辭退處理。

  學校教職工管理制度 篇4

  一、考勤細則

  (1)工作時間

  1、教職工每天工作八小時。(不含突發性活動如開例會等)

  2、依幼兒園工作需要,各部門人員進行輪流值班。

  (2)病事假審批:

  教職工請假一日內(含),由副園長審批,請假三日內(含),由園長審批。超過規定時間報董事長辦公室批准。出勤統計由會計負責。

  (3)考勤執行:

  每日上、下班教職工由本人打卡進行考勤,考勤期間未打卡或在崗者,視為曠工。

  (4)臨時性任務:

  經園務會透過的臨時加班任務,按正常上班記錄考勤。

  (5)公假:

  1、公假不影響考勤。

  2、以下情況為公假:

  ①因工作需要領導批准參加的學習及開會。

  ②在本園工作滿三年,符合晚婚育的婚假、產假。

  ③國家法定的公假以國家規定為準,本單位適用。

  (6)、遲到、早退

  1、教職工遲到、早退1-10分鐘每次扣月基本工資10%,遲到、早退11-20分鐘每次扣基本工資20%,遲到、早退21-30分鐘每次扣月基本工資30%;每月遲到、早退超過三次者,取消當月評優資格,取消當期調薪資格。

  2、遲到早退31-60分鐘每次按曠工半天處理,扣除1天工資;教職工遲到、早退1小時以上,每次作曠工1天處理,扣除3天工資。曠工一次,取消當期評優資格,取消當期調薪資格。不能在當天遲到後補請假,否則酌情視為曠工。

  (7)、病假

  1、一天以上病假須出具鎮級以上醫院有效證明,經過園領導同意,按園辦發文執行。

  2、病假時間從假條之日起,公休日、節假日在內。

  3、除急診外,上班時間看病不予准假。

  (8)、事假:

  1、必須由本人親自處理之事可請事假,事假必須提早一日向園長遞交事假單,經批准後,方可離園,否則不予准假。

  (9)、曠工:

  1、凡無故不上班或未經批准自行離崗者均為曠工。

  2、曠工三天以上者,視為自動脫崗,按自行離職處理。

  3、曠工一天,扣三天工資,併發警告單。

  4、連續曠工三天或三天以上者,作自動離職處理,行政辦將提議園長給予辭退或除名,解除與幼兒園簽訂的勞動合同,不再結算工資。

  (10)、調班

  教職工因病、因事倒班或調休須經園長批准。

  (11)、考勤兌現

  1、事假期間內不發工資、不享受當月全勤獎。

  2、參照出勤情況,結算薪金。

  二、打卡考勤制度

  1、幼兒園園長以下教職工上下班必須打卡,由幼兒園規定專職人員負責監督。

  2、規定穿園服的.時候(每週一—週四及集體活動時)教職工一律穿園服打卡。

  3、任何教職工不得代人或委託他人打卡,違者將紀律處分。

  行政辦定期與不定期抽查、核實教職工打卡情況,抽查結果必須由在場部門負責人或教職工籤認。

  三、考勤管理的處罰規定

  1、教職工漏打上下班考勤卡(當日確有按規定出勤),一次扣月基本工資10%,二次則扣月基本工資20%,以此類推。

  2、教職工漏打上下班考勤卡,由部門主管書面確認證明,須在月底前呈交報告解釋原因,否則不予受理。

  3、如因外出公差等特殊原因未打卡者,可寫出書面報告由部門主管簽名認可;但特殊情況每月不得超過五次,超過五次者,報園長審批。

  四、教職工考勤表

  (一)教職工考勤表作為每月結算教職工工資的一項重要依據。

  (二)行政辦每月必須按規定時間填報教職工每月的出勤情況,包括每月補休、法定假期、無薪假、年假或其它,將上月之《教職工考勤表》報送行政辦財務處。

  五、本教職工考勤管理制度如有與現行《教職工手冊》相沖突,以本教職工考勤管理制度為準。

  學校教職工管理制度 篇5

  為規範學校教師集體宿舍的管理,營造一個整潔、舒適、安全、和諧有序的生活環境,特制定本制度。

  1、所有教職工必須服從統一安排、統一管理、嚴格遵守本制度。宿舍入住由學校統一安排、協調。

  2、教職工未經批准不得擅自調換宿舍,如因特殊原因需書面形式報告總務處並說明原因,徵得同意後方可入住或調整。

  3、教職工離職應於離職當天把房間鑰匙交回總務處,並在當天內搬離學校宿舍。

  4、教職工在搬離時,其公有財產必須由總務處派人員點收接管、驗收合格,才能辦理其它手續。否則以移交未清論處。如發現有損壞公物的,必須按損壞情況賠償。

  5、宿舍公有財產由總務處進行登記管理,任何人不得據為已有,不得隨意移動。

  6、宿舍內的裝置、設施正常使用損壞需維修時由學校承擔費用,非正常損壞由責任人承擔全部維修費。

  7、節約使用水、電,使用完要及時關閉,離開及休息前應仔細檢查。不準在宿舍內亂接線路,以免發生火災,後果自負。

  8、所有教職工不得使用電爐、電磁爐、電飯煲、液化氣、酒精爐等灶具在宿舍內做飯,如果發現將代管灶具,發生重大安全事故將依法追究責任。

  9、保持宿舍內外整潔、衛生,不得在宿舍牆廊內外亂貼、亂劃,更不能將垃圾放在宿舍走廊內。

  10、宿舍內不準進行劇烈活動、喧譁或使用器具造成噪音等擾亂他人安寧行為,同事之間要相互尊重、包容、友好、和諧。

  11、任何教職員工不得在宿舍內進行違法活動,一經發現立即辭退並搬離學校。

  12、任何教職工均不得留宿外人,若有特殊情況需經校長同意,報總務處備案。

  13、教職工親屬或朋友到校探訪必須在門衛處登記,晚上十點前離開學校。

  14、本制度歸總務處負責解釋,自今日起執行。

  學校教職工管理制度 篇6

  為了加強學校管理,增強教職工主人翁責任感,充分調動教職工的工作積極性和創造性,進一步提高教育教學質量,推動學校全面工作,特制定本制度。

  一、教職工的工作時間

  1、在規定的學期時間內,除法定節假日外均為教職工工作時間。

  2、根據有關規定,在節假日、寒暑假進行的政治業務學習、進修培訓及正常的社會活動也作為教職工的工作時間。

  二、批假規定

  1、婚假、產假、喪假等按國家相關規定批假。

  2、公差(指因公外出辦事、開會、學習培訓及參加其它公務活動):憑檔案或有關單位負責人的通知批假。

  3、住院病假須持縣級以上醫院證明等,按實際情況批假。

  4、事假、門診病假按實際情況批假。

  三、批假許可權

  1、校長請假由督導辦主任審批,並報副校長知曉。

  2、副校長和中層幹部請假由校長審批。

  3、教職工請假由校長審批,校長不在校時由副校長審批。

  4、請假三天以上(含三天)的須另報督導辦審批,一月以上的還須報教科局審批。

  四、批假程式:

  1、公差、短時請假(四小時以內)採用口頭方式,其他請假採用書面方式,書面假條由辦公室統一印製。所有請假經審批後報值周領導登記。

  2、住院病假由分管領導安排人員代理工作,其他假項由請假人自行聯絡人員代理工作並報分管領導備案,否則不予准假。

  3、請假須提前進行。確因特殊原因無法及時書寫假條,假後歸校應及時補上;續假的按請假程式提前辦理。

  4、請假手續辦理完畢後,請假人應口頭向沒有參與批假的領導說明請假情況,以便於工作安排。

  五、相關說明:

  1、上班考勤分為出勤、曠工、請假(公差、病假、事假)、遲到、早退等專案;會議活動及崗位工作分為出勤、曠課、遲到、早退等專案。

  2、崗位工作考勤時,教學人員出勤以節為單位,由值周領導和教導處負責登記;行政後勤人員出勤以天為單位,由值周領導和副校長登記;各種會議、學習培訓、活動以次為單位,由辦公室和組織者負責登記。所有教職工出勤情況由辦公室統計彙總。

  3、相關領導必須嚴格、準確考勤,以便於落實學期獎勵性績效工資(另行制定《教職工出勤考核辦法》)。

  4、無正當理由拒絕接受學校分配的工作,按曠工論。經常曠工者,學校上報有關部門處理。

  5、本制度從XX年2月25日起執行。

  學校教職工管理制度 篇7

  根據鄉人民政府加強教師考勤管理的通知,以《鄉學校管理規定》作為依據,為了保證學校教學秩序更加正常,特制定以下教職工考勤制度。

  1、教師要嚴格按照總課表上課,嚴格按照作息時間開展工作,按時上下班,不遲到,不早退,不曠課,不私自調課。私自調課者,一經查出,以曠課記勤。

  2、教師有事有病要請假,請病假或請事假應先寫好假條經行政值日審批,經批准後自己請好教師代課,並在請假條上註明代課人,方可離開。沒有請假條的以曠課記勤。如果代課人缺勤,請假人與代課人雙方都按缺勤記錄。如果請假人因特殊情況需要教務處安排教師代課的,請假人必須以每節課10.00元的代課費先交錢到學校。其中事假每次不能超過兩天(含兩天),請病、事假三天以上者,請假條由中心校審批。

  3、對於因請事假太多而無法完成教學任務的教師,學校將拒絕批假,重病假經上級主管部門批准,有縣級醫院以上證明的,由教務處安排教師代課。

  4、婚假、喪假、產假護理等按有關規定請假,請假期間由教務處安排教師代課;產假按有關規定請假,請假期間課程由學校安排。

  5、因公事由學校安排外出開會、辦事等公假,出差人應在行政執日教師處登記,註明做什麼公事,並由教務處安排教師代課。

  6、由教務處安排教師代課的課時,代課教師每節課可從學校領取代課費10.00元。

  7、為儘量避考勤記錄出現漏洞,避免教師在上報考勤時鑽空子。教職工考勤記錄採取由學校行政班子嚴格公平公正記勤為主,學校教師互相監督為輔,學生參與監督的形式開展考勤記錄。教師相互監督需發現時當場舉報,過時無效。學生監督由班幹部在上課5分鐘以後向學校行政執日教師舉報。

  8、教師出勤記錄情況,學校於每月2日前向全校教職工公佈,並經學校校務會研究決定,簽字蓋章後於每月2日上報到鄉中心校,由鄉中心校統一上報鄉政府。教師的各種缺勤記錄,由鄉政府根據《平山鄉學校管理規定》第55條相關條款執行懲罰。

  學校教職工管理制度 篇8

  1、職工上、下班不得大聲喧譁,影響學生休息。

  2、職工宿舍晚上九點之前熄燈,深夜不得外出或晚歸。

  3、保持樓道、房間清潔,不得隨意扔垃圾、雜物、隨意吐痰等。

  4、宿舍內不得從事賭博、打架、吵架、著裝得體,不得做有礙文明形象的事。

  5、住宿職工不得進入學生宿舍,特別是女生宿舍。(生活老師除外)

  6、職工一律不準亂拉、私接電線、插座、有線電視、電腦等,如需帶電器裝置需向主管申請批准後方可使用。

  7、看電視、手機充電一律插在宿舍大廳的插座上,必須有人看管。

  8、嚴禁使用大功率電器,如電磁爐、電水壺、電爐、熱得快等。

  9、插座前不準堆放易燃易爆物品。

  10、嚴禁任何時間在宿舍內使用明火炊具,嚴禁點蠟燭。

  11、各宿舍嚴格遵守以上規定,對違反規定者,按照規定給予罰款50元,其中違反第8、第10條罰款1000元,造成責任事故的賠償全部損失並承擔相關的法律責任。

  學校教職工管理制度 篇9

  為了加強我校教職工考勤管理,建立規範的考勤管理秩序,根據上級部門教職工管理辦法的有關精神,特制定本制度。

  一、公假

  1.婚假:教職工符合法定年齡,婚假為15天。

  2.產假:女教師產後給一個學期產假。或者憑孩子出生證明,從出生第一天起含寒暑假連續放假168天。男教師妻子在政策內生育,可給護理假15天。

  3.喪假:凡教職工父母公婆、岳父母病故者,給喪假7天,其他親屬的給喪假3天。

  4.住院假:教師因病住院,憑醫保結賬單據,可按住院時間給予批假,屬於手術治療的,報銷後自費在一萬元以上的,可增加15天修養假。

  5.考試培訓假:教職工參加教學業務方面的各類培訓、進修,考試期間一律為公假。

  6.小產假:女職工懷孕2個月以內流產的,根據醫務部門的意見,給予15天的產假;懷孕3個月以內流產的,給予20天產假;懷孕4個月以內流產的,給予30天的產假;懷孕4個月以上流產者,給予42天產假。具體細則補充如下:

  (1)小產假期間,含雙休日,含五天公假。

  (2)流產時間認定以縣級以上醫院診斷證明為準。

  7.關於公假的補充說明:

  (1)以上六種情況在固定期限內屬於公假,超出時間的按病事假對待。

  (2)進修、培訓超過20個工作日的,其他公假超過10個工作日,不享受學期滿勤獎。

  二、人文假

  1.病事假:教師在家休病或有特殊情況,不能正常上班,按以下標準給予扣除:1—5天內為公假,學校將給滿勤教師每天獎勵1000元;6天以上每天扣除50元,不超半個月者,可去休息日記扣;超過半個月者連同節假日連續記假。

  2.親情假:教師父母、子女在縣城內醫院住院期間,教師向教導處提出申請,學校只考勤教師的上課和會議情況,不考勤其在崗情況。如外出治療者,按事假對待;子女當年參加高考的教師,在高考學期可提前離校一節,但不能影響課堂、會議、公開課聽課。

  三、崗位管理

  1.守職管理

  (1)學校在隨機查崗時,教師不在學校,且未向教導處請假,進行不同標準的經濟懲處。凡在工作時間查崗不在單位的,每次扣除100元。

  (2)一學期內,在學校臨時查崗中有3次不在學校的教師,停發一個月的績效工資;超過5次的,停發半年績效工資。

  (3)教師曠工一天者扣除200元,超過連續三個工作日或累計5個工作日的停發一學期的績效工資,並按上級相關規定進行處理。

  (4)教師經常性遲到早退,經教育仍不改正者,可進行一定程度的經濟或組織處分。

  2.課堂管理

  教師隨意脫離課堂,按曠工半天對待,扣除100元,一學期達到3次停發一個月績效工資,3次以上停發一個學期的績效工資。

  3.會議管理

  (1)教師因事不能參加學校的各類會議,請假一次扣除20元,曠會一次扣除100元,當日請假者不累加扣除。

  (2)會議尚未結束,提前請假離會的扣除10元,擅自離會的按曠會對待。

  (3)教師因頂課誤會的需向組織會議的領導提前請假,方不予扣除。

  4.公開課管理

  學校安排的公開課活動,本教研組的人員必須全員參與。請假不到者,每節扣除20元;擅自不到者,按曠課對待;因為頂課或領導成員外出工作,不能聽課的需向教研組長提前請假,方不予扣除。

  四、審批許可權

  教職工請假5天內由教導處審批;6—30天由校長審批;一個月以上本人寫申請,學校提出意見,報教育局審批。

  五、相關補充

  1.學校每學期給滿勤教師獎勵1000元,作為考勤的基礎性獎勵。

  2.校聘教師滿勤獎勵與在編教師相同,請假在六個工作日以上每天按50元計扣,請假超過一個月按天工資平均數計扣,曠工曠職同其他教師一樣。

  3.教職工一學期內請假在一個月以上者取消當年評優晉級資格。

  4.班主任請假在10個工作日以內,班主任津貼正常發放,超過10個工作日每天扣除班主任津貼20元,滿一個月者,班主任本月津貼自然取消。

  5.臨時替代班主任工作者,按具體工作日每天補助20元,連續兼任一個月以上,領取本月班主任所有津貼。

  6.教師臨時頂課標準為:有作業科目(語數英科)每節課為20元;無作業科目及數輔、晨讀每節課為15元;一般性照課每節為10元。

  7.學期中途因人事變動,學校進行的工作調整,教師新增加的課時不按上條對待,如工作量較重的可給予一定工作補貼。

  8.學校集體安排的加班、開會等,教師出現缺勤、曠工情況,一律按上班時間缺勤、曠工對待。

  9.教師有事需要提前向教導處請假,在崗位檢查過程或簽到期間打招呼者,請假無效。

  10.實行四簽到計扣辦法:學校實行四簽到後,教師未簽到20次以下,每次扣除10元,超過20次後,每次扣除20元。

  11.日常考勤由值月領導或其他領導負責;集體會議由教導主任負責;教研會、公開課由教研組長負責。

  12.教職工請假在42天以下,由本人自己選擇臨時代課教師,學校支付代課補助;如本人拒絕安排,由學校安排代課教師,代課補助從本人績效工資中扣除。

  學校教職工管理制度 篇10

  為進一步規範學校管理,加強組織性、紀律性,保證各項工作正常運作,提高教育教學質量,依據《區教體局“三大機制”資料彙編》,結合我校實際,對教職工病、事假及考勤制度修訂如下:

  一、請假程式及批准許可權

  (1)教職工病假、事假、公假、婚假、產假、喪假等所有請假,必須由本人填寫學校統一印製的請假單,履行請假銷假手續。

  (2)教職工請假,所有請假都包含法定節假日。不超過1天由年級主任在請假條上簽字審批,1天以上7天以內由校長在請假條上簽字審批,7天以上由校長在請假條上簽字,報中心學校審批。

  二、病假期間的有關待遇

  (1)對不履行請病假手續,擅自離開工作崗位的教職工,按無故曠工處理。

  (2)病假在一個月以內的,每天扣0.2分,病假在一至兩個月以內的,扣發當月獎勵性績效工資。

  (3)病假超過兩個月不滿六個月的,扣發半年獎勵性績效工資。

  (4)病假超過六個月的,從第七月起按下列標準發給病假期間的工資:

  ①工作年限不滿十年的,發給本人基本工資的70%;

  ②工作年限滿十年和十年以上的,發給本人基本工資的80%;

  ③工作年限二十年及二十年以上的,發給本人基本工資的90%。

  (5)因公負傷或患有重大疾病,生活不能自理的,學校召開班子會研究決定,報中心學校審批後,工資全額計發。

  (6)請病假兩個月以上的的教職工年度考核按合格人員對待。病假期間不參與獎勵性績效工資分配,在崗位聘用中不參加高一層級崗位的競聘,不參加各級各類的評先、表彰和獎勵活動。

  三、請事假有關待遇

  月累計未超過7天,每天扣0.2分。月累計7天及以上,扣發當月獎勵性績效。

  四、曠工、考勤待遇

  (1)曠工6天及以下的,每半天扣0.5分,曠工7天以上的停發本人當月全部工資。

  (2)辦公考勤:

  時間為:

  上午7:30—8:30

  10:40—12:15

  下午14:00—15:00

  16:40—18:15

  月累計未考勤次數,不在同一半天累計12次以內不扣分,同一半天未簽到籤走視為曠工半天,曠一節課視為曠工半天,月累計未考勤從第13次開始,每次扣0.2分。

  (3)開會考勤:凡學校及上級有關部門組織的會議,曠會一次扣0.2分。

  (4)當月全勤獎0.5分。

  五、學校聘用工作人員參照此制度執行。

  六、本辦法自教代會透過之日起執行。

  七、本辦法根據國家政策法規適時調整。

  學校教職工管理制度 篇11

  一、指導思想:

  探索新形勢下行之有效的德育方法與途徑,同時加強對德育工作的管理和考核,建立過程(平時)考核與終結(期中或期末)評議相結合,重在平時考核的考核評估機制,努力使德育工作科學化、規範化、正常化。

  二、考核領導組

  組長:陳曉波

  副組長:萬德良、倪濤

  成員:楊宗勝、繆國梅、陳智明、劉禮奎、郭平、黃建。

  領導組下設工作組,工作組由學校行政人員、後勤人員、值周組、值周班級、值周學生組成,主要職責是:負責情況收集整理、考核評估等具體工作。

  三、考核物件:

  班主任、下班教師(補充職責及其考核辦法附後)

  四、考核內容及辦法

  1、學月考核

  考核內容:班隊紀律、環境衛生、安全工作、黑板報、表冊資料、學生活動。(具體操作附後)

  2、學期考核

  考核內容:常規工作(15分)班級建設(15分)、體育衛生(30分)紀律(20分)、學生活動(25分)。(考核細則附後)

  五、 考核結果及使用

  1、學月考核結果作為當月班級工作考核質量獎。

  2、根據學期考核結果設班級評估一等獎6名;其餘均為二等獎。

  3、學期考核得分在85分以上的班級才能被評為校文明班;各級先進班隊集體的推薦只能在學期考核前6名的班級中推薦;各級優秀班主任、輔導員只能在學期考核前6名的教師中推薦。

  4、各班主任負責該班的班級考核結果,直接與當年的年度考核、增資、晉級掛鉤。

  六、班級常規管理考核未盡事宜由考核領導組負責解釋。

  學校教職工管理制度 篇12

  一、辦公紀律

  1、自覺遵守學校的作息時間。按時上下班,如遇特殊情況需短時間離開崗位,應向組室負責人請假。

  2、文明辦公,保持辦公室內安靜,提高工作效率;忌做有害他人工作的事情;構建和諧的辦公環境。

  3、保持辦公室衛生整潔,辦公用品、各種用具應陳放整齊有序。

  4、按時認真地做好本組室及走廊的衛生值日工作。

  5、準時參加校、組室臨時性會議,升旗儀式等,且嚴格遵守會場紀律。

  6、教師子女原則上不擅進辦公室,以免影響教師辦公。

  7、最後離開辦公室者要關閉門窗、切斷電器電源。

  二、電腦管理使用

  1、辦公電腦為學校所有,電腦使用人為唯一保管責任人,如因使用不當、子女隨意操作等造成電腦損壞,由保管責任人負全部責任。

  2、不準私自拆卸電腦,調換配件;電腦使用中出現非人為的硬體故障需要維修,請與相關電腦教師聯絡。

  3、辦公電腦應正確使用,倍加愛護,做到人走關機,斷電過夜,節約用電,延長電腦使用壽命。

  4、嚴禁在上班時間利用電腦聊天、玩遊戲,看電影,聽音樂等,各組室負責人有權利和義務督管本室人員。

  5、教師應把電腦作為教學的工具,如製作課件、運用多媒體教學、查閱資料等;並透過網路拓寬專業知識提高教學能力。

  4、學校教師管理制度

  1、負責學校除教育教學、總務工作之外的日常行政工作,協調各處室圍繞學校中心開展工作。

  2、負責接待上級領導,處理來。

  3、負責上傳下達,承擔上下級和學校各部門的資訊聯絡工作,並把行政資訊及時傳達到各個處室。

  4、制定整理學校有關管理制度,草擬學校學期、學年工作計劃和總結。

  5、負責有關會議的組織和準備,並作好會議記錄。

  6、掌握學校全體教職員工的相關情況及數字,準確填寫各種表格。

  7、其它臨時交辦的工作。

  5、最新學校教師備課制度

  學校教職工管理制度 篇13

  一、考勤

  (一)加強對教師德、能、勤、績的考核考評,嚴把考核標準和條件。對一年內擅自離崗累計超過15天以上、不滿30天的,除扣發離崗期間工資外,年度考核直接定為不合格(或不稱職),2年內不予晉升工資、不予晉升職稱;對連續擅自離崗15天以上或一年內擅自離崗累計超過30天的,一律作除名處理。

  (二)嚴格請銷假制度。學校教師因故請假,應辦理有關手續並按期銷假。請假3天以內的,由所在學校審批;請假3天以上、一週以內的,由中心學校審批;請假一週以上、15天以內的,由本人帶給有關證明,中心學校同意後,報縣教育局審批。縣直學校教師請假一週以內的,由學校審批;一週以上、15天以內的,由本人帶給有關證明,學校同意後,報縣教育局審批。請假期滿,應及時銷假。對超假人員以曠工處理,組織上應敦促本人及時回到。如本人堅持不回的,從超假之日起扣發工資;連續超假15天或一年內累計超假30天以上的,按自動離職處理。各學校當月考勤結果和工資花名冊在下月1日進行公示(不少於3天),公示後報中心學校稽核。

  (三)禁止中小學教師不經過批准在外兼課。

  二、教師脫產進修

  (一)各中小學要根據教師隊伍建設規劃,結合本學校實際,科學合理地安排在職教師脫產進修。教師脫產進修須經學校同意,報縣教育局批准,並與學校簽訂協議。脫產進修學習期滿應及時回原單位上崗,否則以擅自離崗和協議規定條款處理,並償還進修期間的工資、福利及有關培養、管理費用。

  (二)未經批准擅自脫產進修的,以擅自離崗論處,給予除名處理,其人事檔案等有關材料轉至縣人才交流中心教育分中心,被除名人若外轉檔案材料,須償還培養費及管理費。

  三、教師流動

  嚴禁任何單位和個人隨意抽調、借用教師。因學科課程崗位需求,須調配解決的,在縣政府下達的教育編制內進行調整,並辦理相關手續。

  四、教學管理

  教學工作是學校工作的中心,是檢驗學校工作的重要標準之一,為此特制訂教學工作實施細則如下:

  備課

  (一)備課是搞好教學工作的基礎,是上好課的前提。教師應根據教學綱和本學科的目的要求,首先應認真通讀教材,掌握知識的系統性,明確教學的重點、難點和關鍵,探討教學方法。

  (二)劃分章節、課時,要從教材實際和學生實際出發,博覽教學參考資料,擇取所需,不生搬硬套,照章抄襲。

  (三)個人備課和群眾備課相結合,允許不一樣意見的爭論和不一樣教法的試驗。

  (四)經常儲備一週的課時,不許教一節備一節,不準上無準備的課,每節課都要寫出礁。

  (五)對佈置的作業,教師應先作一遍,以便輔導學生和掌握分量。

  (六)實驗課前要做好充分準備,上實驗課時,要教育學生遵守操作規程,注意人身安全。

  (七)認真選取教法,精心設計教學程式,做到備教法、備實驗、備教具、備板書、備作業。

  (八)礁書寫要工整、乾淨、細緻,要做到六到位:即課時劃分到位、目的要求到位、重點難點處理到位、教學過程到位、體現教法到位、佈置作業到位。

  (九)要統一教材,統一資料,統一進度。

  (十)教務處協助學校領導定期檢查礁,一般狀況下,每學期組織每月檢查。平時不定期隨時抽查礁。

  上課

  (一)上課是提高教學質量的中心環節。課堂教學的總要求培養潛力,發展智力,拓寬思路。

  (二)對每一堂課的安排,要精心構思。做到:加強基礎,復鞏固,重點突出,詳略得當;難點抓準,分步克服;例題精選,講述正確;密度合理,分量適中。

  (三)提倡啟發式,廢止注入式。引導學生透過分析、綜合、比較、推理、決定等思維過程,探索問題的答案,吸收知識營養。提倡學生髮言,搞活課堂氣氛。

  (四)講究教學藝術。教師上課時儀表要端莊,教態要親切,聲音要宏亮,舉止要恰當,幽默不失分寸,嚴肅切忌呆板。教學語言要規範簡練,邏輯性強,生動形象,富有感情。板書要簡明工整,設計科學,佈局得當。教具使用恰到好處,演示實驗操作正確。

  (五)重視課堂練習。各科課堂教學要有講有練,透過練習啟發較好的學生,推動中等生,督促差生,實現教學均衡,避免兩極分化。促進後進變先進的轉化過程。

  批改作業

  (一)批改作業,十固和檢查教學效果的重要方式,是促進學生對所學知識的消化和鞏固的手段。要求學生務必認真作好作業,教師務必認真批改作業。

  (二)佈置作業要精選,分量要適當。要指導學生完成作業的方法,部分試題要作適當提示。要嚴格要求學生正確、整潔、按時、立完成作業。

  (三)教師要認真批改作業,要求是:收發及時,批改量夠,整潔認真,批語具有指導好處,並且要留有批改記錄。

  (四)檢查作業批改狀況。教務處、學校領導要定期不定期檢查學生作業,檢查的資料主要是:作業次數,每班本數,實批本數和次數,作業質量和批改質量。

  輔導

  (一)瞭解學生,分類指導。教師務必瞭解學生的學習狀況,從雙基、潛力、學風、方法諸方面衡量學生的素質,參考考試成績,分類排隊,因材施教,針對不一樣程度的學生,用不一樣的方式及時進行有計劃的.輔導。

  (二)注意培養拔尖學生。對基礎紮實、智商較高、學習成績突出的學生,要發揮其特長。在學好各門課的基礎上,能在某一個方面成為出類拔萃的尖子。

  (三)做好差生的轉化工作。教師應針對學習成績較差的學生的性格特點、弱點進行具體忙和教育。以端正學習態度,加強學習紀律,培養好的學習習慣,克服自卑心理,增強學習信心,忙他們掃除學習上的障礙。加強基礎,剖析難點,疏通思路,指導方法,使他們逐步跟上學習較好的同學共同前進。

  考核

  (一)考核是檢查教學質量,評定學生成績,督促學生認真學習的重要措施。教師應採取多種形式做到經常考核。如:提問、板演、小測驗、單元練習等。期中、期末考試是每學期按規定時光進行的兩次考,要認真組織。

  (二)考前要組織學生複習所學課程,注意知識的系統性,把握教材,歸類綜合,突出重點、難點、疑點,要指導學生複習的方法,提高學生的學習效率和應變潛力。

  (三)認真做好命題工作。每門學科應根據綱要求,有計劃地安排,努力建立學校各級段、各學科的試題庫。試題要求既能考查學生掌握知識的狀況,又能考查學生的智慧狀況。要注意試題的思想性、實踐性、啟發性、廣泛性。覆蓋面要,難易適當,題型多樣,力戒偏題、怪題出現。

  (四)認真做好監考工作,督促學生嚴格遵守考場紀律,以求實、求真的考風,推動勤奮多思的學風。

  (五)認真做好閱卷評分及講評工作。閱卷評分要堅持標準,力求客觀地評定學生成績。要做好學生學習質量分析,肯定成功方面,正視缺漏現象,及時向學生饋考試狀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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