語言文字規範化規章制度(通用23篇)

語言文字規範化規章制度(通用23篇)

  現如今,制度在生活中的使用越來越廣泛,制度具有使我們知道,應該做什麼,不應該做什麼,懲惡揚善、維護公平的作用。什麼樣的制度才是有效的呢?下面是小編為大家整理的語言文字規範化規章制度,歡迎大家分享。

  語言文字規範化規章制度 篇1

  一、為貫徹落實《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通用語言文字法》,規範學校語言文字,總結並提高我校語言文字工作水平和語言文字應用的規範水平,進一步推動語言文字工作制度化、規範化建設,特制定本制度。

  二、學校是教育教學的單位,使用規範的語言文字是學校以及每一個教師的法定義務和職業要求,是全面推進素質教育,樹立學校整體文明形象的重要標誌。要明確校內應該書寫規範字、使用普通話,明確倡導每個學生家庭以及我們能影響到的社會環境。書寫規範字、使用普通話交流也是我們學校和每一個教師的責任。

  三、使用普通話,把普通話作為學校的教學語言和校園語言,指的是除了外語教學以外,工作、教學語言為普通話,不得使用方言或者其它不規範的語言進行。使用規範字,指的是學校、教師在板書和批改用字及其它教學活動中,一律使用國家規定的規範字,不得出現繁體字、異體字、二簡字和錯別字。

  四、學校將“普及普通話和語言文字規範化工作”納入學校培養目標,納入學校管理範疇,納入師生基本功訓練,反映在學校工作計劃和遠期規劃中,滲透到德智體美和社會實踐等各項教育教學活動中,並切實地組織活動,不斷推進這項工作沿著科學、規範、有序的軌道發展。

  五、學校設立語言文字規範化工作領導小組,由校長親自擔任組長,教學副校長具體組織落實,建立和明確“學校——教務處(德育處)——年級——教師——學生監督”五級管理網路機制,層層把關落實,確保責任到人。

  六、學校校內設立永久性宣傳標語牌。語言文字規範化工作領導小組組織力量,透過紅領巾廣播臺、標語牌、宣傳櫥窗、黑板報等宣傳手段不斷推動良好的語言文字規範化工作氛圍的形成。學校充分認識和重視語言文字規範化工作必須“長此以往、迴圈往復”的特點,重視和策劃落實語言文字規範化工作的週期宣傳。國旗下講話中,每學期安排語言文字規範化工作的內容。

  七、學校要求並積極支援教職工參加普通話培訓測試工作,教師要人人達到必達標準,並做到板書、批改作業、書寫評語等用字符合要求。堅持將普通話水平達標與教育教學中使用普通話和規範漢字情況列入業務考核、職務評聘、評優評先的條件,實現教師及各類管理人員持普通話等級證書上崗的制度。

  語言文字規範化規章制度 篇2

  一、閱讀和寫作課、聽話說話課、寫字課上落實語言文字教學。學校開設的所有課程課堂教學必須使用普通話。

  二、在各學科教學過程中滲透語言文字規範化教育。

  三、對學生進行必要的文字規範化、標準化知識教育和用字規範基本功訓練。

  四、校園內有規範語言文字的標語或提示語。

  五、學校網站開闢語言文字規範化宣傳欄,釋出有關法規檔案,介紹有關研究動態,宣傳語言文字規範化。

  六、各班級設有語言文字監督員。

  七、每個班級的文化建設中設有普通話及規範字的陣地。

  八、透過學校網站、廣播、板報、班會、升旗儀式等渠道大力宣傳語言文字規範化的意義及有關語言文字規範化法律法規。

  語言文字規範化規章制度 篇3

  為做好師生語言文字教育培訓工作,進一步提高師生語言文字素養,特制定本制度。

  一、教師要積極參與普通話培訓和測試,不斷提高自身規範用語水平,使我校全體在崗教師普通話達標率100%,並把語言文字規範的要求納入到教師業務考核和教學基本功能力考核中,考核結果作為聘用、晉級和評優的條件之一。

  二、學校每學年開展推普周活動,對師生進行語言文字法規及常識的宣傳、培訓,活動要求全員參與,積極投入,出勤率和表現與評優選先掛鉤。

  三、學校每年組織一次全體教職工參與的語言文字常識的測試,測試結果全校公佈,評先、評優時優先考慮。

  四、學校領導幹部要高度重視語言文字教育培訓工作,在各項工作和活動中以身作則,嚴格管理。

  五、語文教師要立足課堂教學和班級活動,對學生進行語言文字知識的教育,要面向全體學生,使全體學生接受普通話和規範漢字的聽說讀寫能力教育培訓,90%以上的學生掌握應知應會的漢語拼音和規範漢字,90%以上的學生能說比較標準的普通話,60%以上的學生能說標準的普通話。學校將寫字與口語成績作為評價教學業績的重要依據。

  六、其他學科教師也要立足課堂教學和學科活動,對學生進行用語用字規範化的指導和管理。

  語言文字規範化規章制度 篇4

  1.學校用語用字規範化監督檢查,採取平時監督檢查和集中檢查相結合的辦法。

  2.語言文字辦公室、教務處負責教師的語言文字監督檢查,教務處、德育處、大隊部負責學生規範用語用字情況的監督檢查。

  3.各科室主要負責人、各年級主任、各教研組長和各班主任對其所負責處室、年級、教研組和班級用語用字情況負有監督檢查責任。

  4.學校語言文字工作領導小組除平時加強對各部門用語用字情況的監督檢查外,每學期組織一至兩次對校園用語用字情況的集中檢查,也可根據需要,組織專項檢查或抽查。

  5.在監督檢查中發現的問題要及時提出改進意見和措施。

  6.語言文字規範化工作檢查的結果與先進年級組、文明科室、文明班級的評選掛鉤,與教師評聘、升級、評優和業績考核掛鉤。

  7.學校每年對語言文字規範化工作做出突出貢獻的教師和取得優異成績的學生進行表彰和獎勵。

  語言文字規範化規章制度 篇5

  第一章 指導思想

  一、為貫徹落實《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通用語言文字法》,根據教育部、國家語言文字工作委員會《關於進一步加強學校普通話和用字規範化工作的通知》和省市區語委的有關檔案精神,結合我校具體情況,進一步抓好普通話的推廣活動,切實提高全校師生的語言文字規範意識和語言文字應用能力,提升學校文化品位,爭創市級語言文字規範化示範校,特制定本規定。

  第二章 組織與網路

  三、學校語言文字工作網路。學校語言文字工作在校長領導下,由語言文字工作專管人員安排協調。建立學校推普三級網路,由分管領導、推普員、教師推普員、學生推普員(兼監督員)組成。

  第三章 管理及職責

  四、語言文字工作領導小組職責

  1、貫徹落實《國家語言文字法》,執行國家語言文字工作方針及各種規範標準,管理學校語言文字的應用。

  2、制定學校語言文字工作規劃、推普周活動計劃。

  3、制定各級目標,實行分級目標責任制,建立學校推廣普通話,規範用字檢查制度,督導、檢查各處室、各年級組語言文字的應用情況,做好學校用字規範化工作。

  4、指導推廣普通話工作以及組織教師參加普通話培訓、測試工作。

  5、指導學校文字規範化建設,對學生進行必要的文字規範化、標準化知識教育和用字規範基本功訓練。

  6、佈置校園“推普”宣傳環境,創設推普宣傳氛圍,開展推普周宣傳活動。

  7、強化校園用語,把普通話作為教學、工作、交流和交際用語。

  8、做好學校年度語言文字工作總結、推普周活動總結、表彰工作。

  9、做好學校網站語言文字的欄目。

  第四章 基本內容

  五、常規管理

  1、將語言文字工作列入學校常規管理工作中,分管領導每學期至少召開2次會議。

  2、將語言文字工作納入學校精神文明建立活動內容,營造語言文字規範化氛圍,主管領導認真檢查落實。

  3、校園設警示標語牌、永久性標語牌;在學校走廊等張貼有關講普通話的宣傳標語,時時提醒學生養成說普通話的習慣;在教學樓、圖書室等場所設“請說普通話,請用規範字”的提示牌;使校園內形成人人都說普通話,使用規範字的氛圍。

  4、對校內所有公示牌、上牆的制度、辦法及所發文件、所寫文字材料負責監督審查,對不規範用字現象要立即糾正、整改。

  5、校名牌、樓名牌、室名牌及校徽,學校的公文、檔案文頭和校刊校報的刊頭報頭,學校的公章、印鑑、圖章,自編自印的各類印刷品等,用字必須規範化、標準化。

  六、教學管理

  1、教師在課堂教學和日常教育中應使用普通話,在板書、批改作業、成績報告冊、科研論文、案例等中寫規範漢字;每學期對教師教案、板書、論文、科研材料等進行一次抽樣檢查。

  2、在聽課、評課等教研活動中將用語用字規範作為考核指標之一。

  3、加強對各類教材、教輔讀物、講義、試卷、教案等用語用詞的規範稽核把關。

  七、教師管理

  1、將普通話合格作為錄用教師條件,新教師上崗條件,教師繼續教育內容。

  2、把語言文字應用能力作為對教師業務考核的一項重要內容。

  3、將普通話和規範漢字使用能力納入教師業務學習、職後培訓、教學基本功訓練的基本內容。

  八、學生管理

  1、各科教學都應加強對學生語言文字規範意識和能力進行培養:課堂中與教師交流必須使用普通話,語言力求清晰明瞭。作業書寫工整,不寫繁體字、異體字、錯別字。

  2、學生在校園內講普通話,寫規範字是學生行為規範的基本要求。

  3、將語言文字規範意識、語文綜合能力等納入學生評優評先的基本條件。

  九、宣傳教育

  1、開展多層次的普通話演講、朗誦、書法及規範字知識競賽等活動,提高學生的語言文字水平;每年9月第三週開展“推普宣傳週”活動,力求形式多樣,內容豐富。

  2、校廣播站每學期播出宣傳語言文字規範化的節目,積極宣傳《國家通用語言文字法》和有關檔案精神。

  3、開展形式多樣的推普活動;開展普及普通話專題宣傳活動,提高師生語言文字水平;開展綜合性社會實踐活動,參與社會語言文字工作,促進語言文字規範化。

  十、教師應積極開展語言文字規範的課題研究工作,積極探索學校語言文字的工作途徑和方法。

  第五章 獎懲制度

  十一、教師要積極參與普通話培訓和測試,不斷提高自身規範用語水平,語言文字規範的要求納入到教師業務考核和教學基本功能力考核中,考核結果作為聘用,晉級和評優的條件之一。

  十二、學校撥出一定的活動經費,用於對本校師生開展各類常規活動、競賽的獎勵。

  十三、在語言文字規範化活動中,對於做得好的個人和班級作為評選優秀個人和優秀集體的依據之一。

  十四、本規定由校語言文字工作領導小組解釋。

  語言文字規範化規章制度 篇6

  為推動國家通用語言文字的規範化、標準化及其健康發展,使國家通用語言文字在校園建設中更好地發揮作用,學校規定下列獎懲制度:

  一、教師普通話水平測試合格後,憑證書由學校報銷考試報名費。

  二、普通話合格應作為教師業務考核內容之一,若達不到有關檔案規定的普通話等級標準不得上崗,並按有關規定執行。

  三、將講普通話、寫規範字納入教師教育教學水平和行為規範評估體系,並跟教師晉級、晉職、評優掛鉤。

  四、將講普通話、寫規範字作為學生評選“三好學生”、優秀幹部及文明班級的條件之一,並與學生操行評定掛鉤。

  五、在推普周活動或其他提高師生語言文字應用能力的各項活動中評出的先進班級和個人,學校予以表彰鼓勵。

  語言文字規範化規章制度 篇7

  為全面推進我校使用語言文字的標準化、規範化,依據《國家通用語言文字法》、《教師法》、《教育法》,結合我校語言文字工作的實際情況,特制定如下制度:

  一、學校全面推廣國家通用的普通話(以《漢語拼音方案》為準),推行規範漢字(以《漢字簡化方案》為準)。

  二、建立語言文字工作領導小組,由校長負總責,主抓教學的副校長擔任副組長,各處室負責人和語文教研組長為組員,明確職責分工。

  三、學校所有專任教師必須持普通話等級證書上崗,在職教師普通話水平必須達到二級乙等及以上水平,從事語文學科教學的教師必須達到二級甲等及以上水平。

  四、學校櫥窗、牆報、校訓、班訓、標語牌匾,以及校園網頁、校內通知、佈告欄等必須使用規範漢字。

  五、學校公文、教師教案、講義、課件、板書、試卷、批語、評語等必須用規範漢字,學生作業必須用規範漢字。

  六、普通話是校園語言、教學語言。教師的課堂教學、學生在課上回答問題必須用普通話;校園廣播站必須用普通話播報。

  七、積極開展語言文字規範化競賽,如普通話朗讀比賽、演講、辯論賽、徵文、主題班會等,提高師生對語言文字的重視程度。

  八、積極配合語委部門精心組織每年的“推普周”活動,開展豐富多彩、形式多樣的宣傳推普教育活動。

  九、建立教師使用規範語言文字評比制度,將普通話合格作為教師錄用、業務考核、評優、評職、晉級的重要依據。

  十、建立不規範語言文字監督制度,定期公佈監督意見,促進和提高廣大師生使用規範化語言文字的自覺性。

  語言文字規範化規章制度 篇8

  學校規範語言文字制度

  一、校園用語要求

  1、師生在校園內自覺使用普通話,會在同學之間、師生之間、與來賓之間使用文明禮用語,禁止說粗話、高聲喧譁,使普通話成為校園用語。

  2、堅持普通話教學,課堂上教師講課、學生回答問題必須使用普通話,對外電話聯絡必須使用普通話。

  3、學校領導、教師、學生在集會上必須使用普通話。

  4、教研活動加強基本功訓練,堅持使用普通話。

  5、教師必須達到《教師資格條例實施辦法》規定的普通話等級標準,教導處定期進行教師普通話培訓及檢測、達標驗收工作。

  6、學生能說比較標準的普通話。

  二、校園用字要求

  1、校名、標語、名稱牌、標誌牌、頒發的獎狀等各種標牌用字符合要求。

  2、宣傳欄、宣傳材料、指示牌不能使用繁體字、異體字、二簡字、錯別字,用字規範。

  3、學校舉辦的各種會議和文體活動的會標、標語、請柬等用字,必須達到規範要求。

  4、公文、校刊、教案、試卷、用字規範。

  5、板書用字符合要求。

  6、批改作業、書寫評語用字的符合要求。

  7、學生能認識並正確書寫規範字。

  語言文字工作教師管理制度

  為貫徹落實《國家通用語言文字法》,進一步推動學校語言文字工作制度化、規範化建設,特制定本制度。

  一、除外語教學外,教師工作、教學語言為普通話。全體教師在上班時間必須使用普通話,對外電話聯絡、接待家長必須使用普通話。

  二、教師在板書、作業批改和其它教育教學活動中,一律使用國家規定的規範字,不得出現繁體字、異體字、二簡字和錯別字。

  三、教師要主動對學生進行規範用語、用字的教育,對於學生中出現的問題要及時提出並幫助改正。

  四、班主任教師每學期至少組織一次以語言文字為主題的行規訓導或班隊會活動,積極配合、組織學生參加學校、年級或班級的語言文字宣傳活動。

  五、積極參加社群、共建單位和語言文字工作,發揮示範小學教師的輻射作用。

  六、積極參加語言類、書法類競賽,爭取優異成績。

  七、積極開展語言文字的課題研究,提高研究水平和實踐能力。

  學生語言文字行為規範制度

  一、普通話規範制度

  1、熱愛祖國語言文字。

  2、說標準普通話,不夾帶方言,不轉變語音、語調。

  3、學生在校園內說普通話,課堂發言,課下交流時使用普通話。

  4、提倡學生在家庭和社會上也要說普通話。

  二、規範字使用制度

  1、作業書寫規範,減少錯別字。(不使用簡化字、繁體字)

  2、學習筆記中使用規範字。

  3、小報及宣傳刊物中使用規範字。(不使用簡化字、繁體字)

  4、自主檢查家長在回條或簽字中的用字,督促家長使用規範字。(不使用簡化字、繁體字)

  語言文字規範化規章制度 篇9

  一、指導思想

  為貫徹落實《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通用語言文字法》和《湖南省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通用語言文字法》辦法》以及加強學校的語言文字工作,規範我校師生使用語言文字行為,根據龍山縣二00七年語言文字工作計劃,從我校實際情況出發,特制定三元學校校園用語用字監督制度。

  二、領導小組

  組長:鍾發然

  副組長:李萬國、易吉富

  成員:各班主任及各村小負責人

  三、監督內容

  1、教師教學用語、校園用語以及板書、批語、備課書寫。

  2、學生課堂用語、校園用語以及作業書寫。

  3、校園內標誌牌、警示牌、宣傳欄、黑板報、課表、作息時間表等。

  4、教師普通話學習、達標、等級情況。

  四、具體制度措施

  1、領導小組對全校所有的校牌、標誌牌、警示牌的用字進行一次全面徹底的檢查,禁止使用繁體字、異體字、簡體字和錯別字。

  2、領導小組定期對學校的宣傳欄、公示欄進行檢查,對不規範的用字要及時指出並予以糾正;對各辦公室印發的各種材料用字進行稽核,通過後方能傳發、閱讀。

  3、班主任及各任課教師對教室裡的黑板報、標語、課表、作息時間表進行監督,發現不規範用字應馬上糾正。

  4、學校召開會議均要使用普通話,並要求規範用語。

  5、領導小組成員不定時聽課督促教師使用普通話,規範課堂用語和板書。

  6、教務處定期對教師的教案、作業批改進行檢查,指出其中不規範的地方並要求改正。

  7、班主任及各任課教師嚴格要求學生上課要用普通話交流,在校園內要使用普通話對話;書寫時要用規範字;做到“學說普通話,學寫規範字。”

  8、領導小組加強對學校教師普通話學習、達標、過級情況的監督,對於數學學科普通話達不到二乙的教師或語文學科普通話達不到二甲的教師要求積極參加縣級組織的普通話培訓,加強練習,力爭過級,提高教師普通話水平。

  語言文字規範化規章制度 篇10

  1.語言室是進行語言學習的專用場所,只供外語、語文、音樂等學科教學使用,凡與語言教學無關的一切活動不得在室內進行。

  2.語言裝置是學校重要的專用裝置,必須專(定)人管理。

  3.語言室管理人員在勞技實驗電教處領導下工作,語言室使用前,要根據教學計劃,教學內容的安排,及時做好各項準備工作;使用期間要協助教師做好指導工作,督促學生填寫使用記錄;使用完畢及時檢查裝置的完好情況。

  4.語言室的所有儀器、裝置、教學軟體均應按統一要求編號、入帳、妥善保管,定期檢查、維護。

  5.語言室的一切裝置及軟體,均應在室內使用。特殊情況,需經教導處批准方可借出,且用後立即歸還。

  6.語言室內必須保持清潔,要做到防火、防潮、防盜。語言室應配有電源總開關及觸電保安器,使用完畢後必須切斷總電源。

  語言文字規範化規章制度 篇11

  為了實現國家提出的新世紀“普通話初步普及”的目標,用心有效地開展我校普通話推廣工作,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法》《國家通用語言文字法》和上級語委的規定,特制定以下推廣普通話和規範用字工作制度:

  一、認真組織全校師生學習、貫徹、落實《國家通用語言文字法》,增強師生語言文字工作的法律意識。

  二、學校領導每學期要召開1-2次推廣普通話和規範用字工作會議,聽取工作彙報,研究普通話推廣和規範用字工作,將推廣普通話和規範用字的工作資料納入學校工作計劃和總結中。

  三、認真策劃、組織一年一度“推普周”系列活動,並使這項活動常規化。年度“推普周”常規活動資料如下:

  1、學校主管行政領導和推普領導小組對校園推廣普通話和語言文字規範化的工作進行一次大檢查,並擬成檢查報告提交校長辦公室。

  2、不斷豐富和完善校園推普專題學習的資料。

  3、教導處組織學生開展年度“推普周”的問卷調查。

  4、語文科組織學生開展校園推廣普通話和語言文字的專題調研活動,並構成調研報告。

  5、大隊部和各年級組認真動員和組織學生開展各種形式的推廣普通話和語言文字規範化活動,用心為我市精神禮貌建設服務。

  6、學校將大力表彰在“推普周”活動中做出成績的教師和學生。透過“推普周”活動的開展,進一步推動我校推廣普通話和語言文字的工作。

  四、學校聘用新教師要稽核普通話測試水平,語文教師普通話務必到達二級甲等,其他學科教師務必到達二級乙等,如未達標,不予聘用。

  五、專兼職教師及外聘教師上崗前,務必向教導處提交普通話水平測試證,未達標者,一律不能上崗,未達標的教師員工要分期參加市語委組織的普通話培訓、測試。

  六、加強普通話達標後的測後管理,引導和鼓勵教師自覺地把普通話作為自己的職業語言,加強教師的常規培訓,不斷提高普通話和規範用字水平。

  七、在教育教學、宣傳、會議及其他群眾活動中務必使用普通話和規範用字,對標牌、公文、印章、內部檔案、教案、板書、作業批改記錄、學習筆記、批文等不能使用不規範用字和錯別字以及二簡字(教學需要除外),違反規定要限期整改。

  八、學生務必按照學校制定的《中學生日常行為規範》,在教育教學、宣傳、會議及其他群眾活動中使用普通話。

  九、用心開展校園演講、朗誦和書法等各種競賽、講座活動,營造濃郁的推普校園氛圍。

  十、學校廣播站播音員普通話水平務必相當於一級乙等,否則不予播音。廣播站每年務必配合推普工作的開展播出推普宣傳的專題節目。

  十一、校園網上的語言文字工作網站,要及時報道學校推普工作動態和先進事蹟。

  十二、辦公室、教室、圖書室等公共場所務必設定“請說普通話,請用規範字”的提示牌。

  推廣普通話和規範用字是樹立學校良好形象,提高師生素質的一項重要工作,全體師生要認真貫徹執行以上制度。

  語言文字規範化規章制度 篇12

  為貫徹落實《國家通用語言文字法》,進一步推動學校語言文字工作制度化、規範化建設,特制定本制度:

  一、全體教師教學時務必使用普通話。上班時間務必使用普通話,對外電話聯絡、接待家長使用普通話。

  二、教師在板書、作業批改和其它教育教學活動中,一律使用國家規定的規範字,不得出現繁體字、異體字、二簡字和錯別字。

  三、教師要主動對學生進行規範用語、用字的教育,對於學生中出現的問題要及時提出並幫忙改正。

  四、班主任教師每學期至少組織一次以語言文字為主題的班會活動,用心配合、組織學生參加學校、年級或班級的語言文字宣傳活動。

  五、用心參加社群、共建單位的語言文字工作,發揮教師的示範作用。

  六、用心參加語言類、書法類競賽,爭取優異成績。

  七、用心開展語言文字的課題研究,提高研究水平和實踐潛力。

  語言文字規範化規章制度 篇13

  一、普通話制度

  1、熱愛祖國語言文字。

  2、說普通話,不夾帶方言,不轉變語音、語調。

  3、學生在校園內說普通話,課堂發言、課下交流時使用普通話。

  4、提倡學生在家庭和社會上也要說普通話。

  二、規範字使用制度

  1、作業書寫規範,無錯別字(不使用二簡字、繁體字)

  2、學生筆記中使用規範字。

  3、校報及宣傳刊物中使用規範字(不使用二簡化、繁體字)。

  4、自主檢查家長在回條或簽字中的用字,督促家長使用規範字。(不使用二簡字、繁體字)

  5、常年堅持開展社會實踐調查活動,檢查城市大街小巷宣傳牌、門牌、廣告語用字不規範狀況。

  語言文字規範化規章制度 篇14

  為了進一步提高全體師生的語言文字規範意識和推廣普通話的參與意識,促進語言文字規範化,我校特制定制度如下:

  1、 全體教師要認真學習《國家通用語言文字法》,嚴格遵守語言文字法規定。

  2、 全體幹部、教師在校內必須使用普通話,寫規範字,做“說普通話,寫規範字”的.表率。

  3、 學生在校內要講普通話,在老師指導下寫規範漢字。

  4、 號召全體學生在校內、外做好宣傳工作,帶動家庭成員、親戚朋友也講普通話,寫規範字,並積極做“小教員”。

  5、 教師在批改作業時要認真、細緻,對學生作業中的錯別字要圈出,並指導學生改正。作業批語特別是作文批改時教師必須寫規範漢字,語言要通順、流利,不出現錯字、別字。

  6、學校對宣傳欄、教室黑板報、張貼的各種通知、標語等要認真檢查,保證不出現錯別字。

  7、 鼓勵教師積極參加普通話培訓及測評工作。

  關於作業佈置批改的有關要求:

  做作業是學生鞏固知識,熟練技能的實踐活動,所以教師要切實保證作業佈置、批改的質量。

  一、作業設計要目的明確,符合《課程標準》和教科書的要求要有助於學生掌握雙基,發展智力。

  二、對學生的每次作業教師都要提出明確、嚴格的規範化要求,必要時教師要做示範性指導。要培養學生按時獨立完成作業的習慣,作業的字跡要規範、工整,卷面要整潔。

  三、不同學生要有不同層次的作業,作業難度以中等水平的學生為準,照顧好“兩頭”的學生,對學困生要加強具體指導。

  四、嚴格執行上級主管部門規定的課外作業總時間,禁止將作業作為懲罰學生的手段。

  五、教師在批改作業時要認真、細緻,對學生作業中的錯別字要圈出,並指導學生改正。作業批語特別是作文批改時教師必須寫規範漢字,語言要通順、流利,不出現錯字、別字。

  六、教師批改作業時要做好摘記,對解題有獨創性和錯誤有代表性的作業要詳細記錄,以做講評和輔導的依據。

  七、學校對教師作業批改情況進行不定期抽查,抽查結果記入教師年終考核檔案。

  語言文字規範化規章制度 篇15

  1.教師要積極參與普通話培訓和測試,不斷提高自身規範用語水平,使我校全體任課教師普通話達標率100%。

  2.學校每學年開展推普周活動,對師生進行語言文字法規及常識的宣傳、培訓,活動要求全員參與,積極投入,出勤率和表現與評選語言文字先進個人掛鉤。

  3.學校每年組織一次全體教職工參與的語言文字常識的普及,結果全校公佈,評先、評優時優先考慮。

  4.學校領導幹部要高度重視語言文字教育培訓工作,在各項工作和活動中以身作則,嚴格管理。

  5.語文教師要立足課堂教學和班級活動,對學生進行語言文字知識的教育,要面向全體學生,使全體學生接受普通話和規範漢字的聽說讀寫能力教育培訓,90%以上的學生掌握應知應會的漢語拼音和規範漢字,90%以上的學生能說比較標準的普通話,60%以上的學生能說標準的普通話。學校將寫字與口語成績作為評價教學業績的重要依據。

  6.其他學科教師也要立足課堂教學和學科活動,對學生進行用語用字規範化的指導和管理。

  語言文字規範化規章制度 篇16

  為全面推進我校使用語言文字的標準化、規範化,依據《國家通用語言文字法》,《教師法》和《教育法》,結合我校語言文字工作的實際狀況,特制定如下制度:

  一、學校全面推廣國家通用的普通話(以《漢語拼音方案》為準),推行規範漢字(以《漢字簡化方案》為準)。

  二、語言文字工作領導小組是學校的常設機構,負責對學校語言文字工作進行規劃指導和管理監督。

  三、學校所有專任教師務必持普通話等級證書上崗,在職教師普通話水平務必到達二級乙等及以上水平,從事語文學科教學的教師務必到達二級甲等及以上水平。

  四、學校刊物,櫥窗、牆報、校訓、班訓、標語牌匾、以及校園網、校內通知、公佈欄等務必使用規範漢字。

  五、學校公文、教師教案、講義、課件、板書、試卷、批語、評語等務必用規範漢字,學生作業務必用規範漢字。

  六、普通話是校園語言、教學語言。教師在課堂教學、學生在課上回答問題都務必用普通話進行;播音室的廣播務必用普通話播報。

  七、為加強語言文字規範化、標準化教育和語言文字基本功訓練,學校開設閱讀課、寫字課,對學生進行普通話和規範字訓練。

  八、學校所有會議發言一律用普通話,領導應帶頭堅持說普通話,凡與學生交談無論何時何地一律用普通話;用心開展語言文字規範化競賽,如普通話朗讀比賽、演講、辯論賽、徵文、主題班會等,提高師生對語言文字的重視程度。

  九、加強語言文字規範化、標準化教育和語言文字基本功訓練。建立教師使用規範語言文字評比制度,將普通話合格作為教師錄用、業務考核、評優、評職、晉級的重要依據。

  十、加強語言文字工作檔案管理,做到標準化、制度化、規範化。

  十一、精心組織每年的“推普周”活動,搞好語言文字規範化的宣傳。

  十二、不定期舉辦若干語言文字規範化師生知識競賽、專題講座,增強廣大師生員工的語言文字規範化意識。

  語言文字規範化規章制度 篇17

  一、組織領導:

  我校一貫重視語言文字的規範化工作。長期以來,我校以貫徹實施生態教育理念的重要思想為指導,與時俱進,開拓創新,制定並實施了一系列措施貫徹實行《國家通用語言文字法》,在集思廣益、科學論證的基礎上,全校就語言文字工作規範化的工作定位和發展目標逐漸構成以下共識:學校由一名校級領導分管語言文字工作,定期主持召開語言文字工作會議,解決語言文字工作中的問題,創新工作機制,營造規範、和諧、禮貌、健康的語言文字校園環境。

  二、工作機構:

  學校設有語言文字工作領導小組,構成語言文字工作網路。建立了語言文字工作規範化職責制度,創造了一系列富有成效的推進工作的好措施和好方法。各部門的正職負責人和主持工作的負責人是本部門語言文字工作的第一職責人,要求對本部門的文書、材料進行一次嚴格檢查,包括簽名、批註和手寫體,均應使用規範漢字。

  三、法規建設:

  1、普及普通話、推行《漢語拼音方案》,使用規範漢字作為素質教育資料納入培養目標、常規管理、教學訓練。

  2、學校要把語言文字工作同素質教育、社群文化、師生形象工程、教育科研、校園文化建設等結合起來。

  3、要把開展語言文字工作同教師的業務考核、晉級、評優、上優質課等工作結合起來。

  4、建立健全的工作制度、學習制度、會議制度等,明確工作職責制。

  四、資料管理:

  有各級語言文字工作檔案及各項標準,有具體的實施方案,有推普宣傳活動的資料,如:語言文字書籍、期刊、音像資料,每學期有語言文字工作計劃和總結。

  五、學習宣傳工作

  (1)學校環境:學校定期組織學習語言文字工作方針、政策、法規,近期主要學習《國家通用語言文字法》。定期組織學習《普通話異讀詞審音表》、《現代漢語通用字表》、《漢語拼音正詞法基本規則》等。

  (2)社會宣傳:開展社會宣傳或諮詢服務活動,參與推普周宣傳活動。用心參加省市區語言文字競賽活動。

  (3)規範用字狀況。學校設有永久性標語牌,班級有相關的學習園地、板報、推普角等。校園內不得出現繁體字、異體字和已廢止的簡化字(書法、篆刻等藝術作品除外)。學校校牌、標牌、印章、宣傳欄、張貼物、佈告、課堂板書以及各種活動的會標等均能100%使用規範文字,校內的公文,學校出版的各種書報、刊物、電子出版物、招生廣告、獎狀和證書、以及各種宣傳資料等均能使用規範用字

  六、教學活動:

  (1)課堂教學:課堂教學中師生務必使用規範的普通話。教師備課、批改作業用語用字要規範。領導評課要有規範意識,做到正字正音。

  (2)課外活動:語言文字工作納入校園文化活動。用心鼓勵各班級舉辦各類主持人賽、辯論賽、演講比賽、書法比賽等多項與規範語言文字有關的活動。課外訓練有計劃有要求有資料,學生覆蓋面80%以上。

  (3)教改和科研:學校有語言文字的教改專案或科研課題,並投入人力物力和經費。

  (4)學校領導、教職員在教學、群眾活動中使用規範的普通話。教師務必參加普通話水平測試併到達相應的等級要求,即語文教師、英語教師到達二級甲等以上水平,其他教師到達二級乙等以上水平。

  (5)學生正確熟練認讀拼音,正確認識並書寫所學的規範漢字。學生能說比較標準的普通話;教師應參加普通話水平測試併到達相應的等級。

  語言文字規範化規章制度 篇18

  1.要求教師普通話水平達到國家標準。未達標教師,不聘用。

  2.把對語言文字規範要求的執行情況納入到教師業務考核和教學基本功能力考核中,考核結果作為聘用,晉級和評優的條件之一。

  3.充分發揮語文課在普及普通話,用字規範化中的主渠道作用。語文教學要重視提高學生語言文字規範意識和語言文字應用能力。切實改變重知識,輕能力,培養良好的聽說習慣和語言習慣,對做得好的教師給予適當獎勵。

  4.加大語言文字規範化宣傳力度,做好科學研究工作,要在教師中開展形式多樣,富有實效的語言文字規範化宣傳教育活動,並面向社會做好宣傳,特別要精心組織並開展好每年一度的推普宣傳週活動,對於做得好的個人和班級作為評選優秀個人和優秀集體的依據之一。

  5.加強學校普及普通話,用字規範化工作的檢查,並將這項工作納入教育質量評價體系中。

  6.對關心班級語言文字工作並及時上交材料的老師給予一定的獎勵。

  語言文字規範化規章制度 篇19

  語言文字工作關係到國家的統一、民族的團結、社會的進步和國際的交往。為貫徹落實《國家通用語言文字法》,實現我校語言文字的規範化、標準化、制度化,更好的普及文化教育,發展科學技術、提高工作效率,以此加強社會主義物質文明和精神文明建設,依法治校、依法執教。結合學校實際情況,特制定本制度。

  一、學校以普通話為校園語言,教師以普通話為教學語言,學生以普通話為交流語言,公共活動以普通話為交際語言。

  二、說普通話,寫規範字,用文明語,做文明人是學校語言文字工作的宗旨。

  三、成立學校語言文字領導機構,各部門配合學校整體工作,形成推普工作網路。實行責任分工,職責明確。辦公室負責教職工語言文字工作,教研組負責教師和學生日常用語使用普通話,寫規範字,學校少先大隊輔導員負責語言文字工作的活動和宣傳,後勤負責校園環境、室內外各種標牌規範使用漢字和語言文字工作宣傳牌的設定。

  四、普及普通話和用字規範化是素質教育的重要方面,是學校教育教學工作的重要內容。學校語言文字工作組與教研組、各班級實行目標管理,根據上級有關規定和學校具體情況,把教師普通話水平和推普工作納入教師考核、獎懲、聘任、競爭上崗等各環節,把對學生普通話的訓練、測試等納入班級管理考核之中。

  五、教師要積極參與普通話培訓和測試,不斷提高自身規範用語水平,使我校全體在崗教師普通話達標率100%,並把語言文字規範的要求納入到教師業務考核和教學基本功能力考核中,考核結果作為聘用,晉級和評優、外出考察的條件之一。學校不得錄用沒有取得普通話資格證書的教師。在職教師,必須全員參加普通話培訓與考核,逐步提高普通話水平。

  六、學校名稱牌、標誌牌、指示牌一律使用規範漢字,手書繁體標牌必須配放規範字副牌。

  七、教師書寫漢字必須使用規範漢字,除書法作品外,一律不得使用繁體字、生造簡化字、異體字。教師寫宣傳欄,在黑板上寫字等,必須用規範字,不得草率、連筆。

  八、充分發揮語言教學活動在普及普通話,用字規範化中的主渠道作用。語言教學要重視提高學生語言文字規範意識和語言文字應用能力。切實改變重知識,輕能力,培養良好的聽說習慣和語言習慣,巧妙引導學生對語言文字的興趣,開展豐富多彩的活動,如講故事、閱讀、朗誦、硬筆書法、毛筆字等活動,不定期的檢查學生的語言文字水平。對做的好的教師及學生給予適當獎勵。

  九、加大語言文字規範化宣傳力度,做好科學研究工作,要在教師中開展形式多樣,富有實效的語言文字規範化宣傳教育活動,並面向社會做好宣傳,對於做的好的個人和班級作為評選優秀個人和優秀集體的依據之一。

  語言文字規範化規章制度 篇20

  一、教職工普通話的要求

  1、凡是本校的教職工,在教學和集體活動中必須堅持使用普通話,否則不得參加教學評估,不得晉升專業技術職務,不得評為先進個人。

  2、將普通話達到相應等級作為錄用教師和對教師進行業務考核的一項條件。

  3、規定語文教師不低於二級甲等,其他學科的教師不低於二級乙等。

  二、學生普通話的要求

  1、學生在校園內說普通話。

  2、如果發現某班有不說普通話的現象,要在班級評比中酌情扣分。三、學校印刷的檔案,宣傳材料,出版的圖書館報刊(有特殊需要的專案,文章除外),開發的中文資訊處理用字型檔,頒發的獎狀,獎品,證書,製作的各種標牌,課堂板書,各種教具,板報,宣傳欄,不能使用繁體字,異體字,二簡字,錯別字。學校舉辦的各種會議和文體活動會標,標語,請柬等用字,必須達到文字規範的要求。

  四、對學生進行必要的文字規範化,標準化知識教育和用字規範基本功訓練。在校本課程中開設有關文字規範化知識的系列講座。

  五、每學年學校開展一次以上普通話演講比賽,對優秀者給予獎勵。

  小學推普五字歌

  小學推普五字歌:小學推普五字歌 泱泱大中華,好大一個家。 五十六民族,五十六枝花。 縱橫數萬裡,地域廣而寬。 上下幾千年,歷史久且遠。 何止百家姓,人口多又繁。 語言幾十種,方言雜也難。 隔山不。

  語言文字規範化規章制度 篇21

  為全面推進我校語言文字工作制度化、標準化、規範化建設,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通用語言文字法》、《教師法》、《教育法》和國家語委、國家教委頒佈的《關於開展普通話水平測試工作的決定》以及《安徽省實施〈國家通用語言文字法〉規定》,結合我校語言文字工作的實際情況,特制定本制度:

  第一條 學校成立語言文字工作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工作網路覆蓋教育教學、管理的各個層面,實行分管領導負責制、逐級管理。制定學校語言文字工作規劃、制度,切實加強對國家通用語言文字工作(以下簡稱語言文字工作)的領導與指導,將推廣普通話和推行規範漢字工作納入學校工作計劃,作為素質教育和精神文明建立活動的一項重要內容。

  第二條 學校張貼各種宣傳標語,製作固定宣傳欄,加大宣傳力度,營造良好的語言文字環境。

  第三條 學校開設普通話訓練課(晨讀)、書法(寫字課)等課程,開展各種語言文字類活動,將普及普通話和漢字規範化工作納入教育教學基本內容和常規管理。

  第四條 普通話、規範字是校園基本用語用字。下列情形應當以國家通用語言文字為基本用語用字:

  (一)校內交談用語;

  (二)公務接待用語;

  (三)各種會議用語;

  (四)校園廣播用語;

  (五)課堂用語(外語教學除外);

  (六)說課、演講、詩詞朗誦、講故事等各種師生評比競賽用語;

  (七)檔案、規章制度、決定、辦法、通知、公告、信函等一切公文用字;

  (八)公用印章、標牌、標誌牌、指示牌、名稱牌、標語牌、會標、獎狀、證書以及公務用字;

  (九)學校組織的師生徵文、教師論文、資訊簡報等用字;

  (十)校園網及辦公平臺、課件、電子教案等漢語資訊科技產品用語用字;

  (十一)教案、板書、作業批改、試題試卷、黑板報、牆報等教育教學用字;

  (十二)教室、辦公室、會議室、多功能室、廁所等各種環境文化設計用字;

  (十三)票據、報表、選單等用字;

  (十四)法律、法規和規章規定的其他情形。

  第五條 除法律、法規和規章另有規定外,校園內不得使用下列漢字:

  (一)已簡化的繁體字;

  (二)已淘汰的異體字和舊字形;

  (三)已廢止的《第二次漢字簡化方案(草案)》中的簡化字;

  (四)已更改的生僻地名和舊譯計量單位名稱用字;

  (五)有損社會文化環境,帶有不良文化傾向的用字。

  第六條 使用漢字、標點符號、漢語拼音等,應當執行國家現行有效的《現代漢語通用字表》、《簡化字總表》、《標點符號用法》、《漢語拼音方案》和《漢語拼音正詞法基本規則》等標準。

  學校語言文字辦公室負責組織專人檢查測試。

  第七條 學校教師實行普通話等級制度,不定期組織普通話水平培訓與測試。

  1954年1月1日以後出生的教職工,應當參加普通話水平測試,達到國家規定的等級標準。具體要求如下:

  語文教師不得低於二級甲等。達到一級水平人數不得低於所有語文教師的20%。

  非語文教師不得低於二級乙等。達到一級水平人數不得低於所有非語文教師的10%。

  非教學人員不得低於三級甲等。達到二級水平人數不得低於所有非教學人員的40%。

  第八條 學校教師實行普通話證書上崗制度。未達標的教職工,一律不能上崗;未達標的教師應分期分批參加長豐縣教體局語委辦組織的普通話培訓、測試。

  加強普通話達標後的測後管理,杜絕證書一到手,方言又出口現象,引導與鼓勵教師自覺地把普通話作為自己的職業語言,並不斷提高普通話水平。

  第九條 學校新增教師時應進行普通話水平測試,達到相應等級標準的方可錄用。

  第十條 學生必須按照《學生日常行為規範》的規定,說普通話和規範使用漢字。

  第十一條 學校將《語言文字工作制度》落實情況,納入各年級學科、教師業務考核管理,並作為各級各類評先選優的硬性指標。

  第十二條 精心組織每年的推普周宣傳活動,促進學校語言文字工作的制度化、規範化建設。

  第十三條 加強語言文字工作檔案管理,及時規範整理、及時歸檔,做好檢查工作。

  第十四條 本制度自公佈之日起施行。最終解釋權屬學校語言文字工作領導小組。

  語言文字規範化規章制度 篇22

  學校按照國家語言文字工作方針、政策、規範、標準,結合本校實際開展工作。精心組織每年的“推普周”活動,搞好語言文字規範化的宣傳。

  工作要點:

  一、校長是語言文字工作第一負責人,制定出學校的語言文字工作規劃、制度、措施,及時上交工作計劃和總結,保證語言文字工作經費投入。

  二、學校領導按照國家有關方針、政策指導開展語言文字工作,妥善處理語言文字工作中遇到的實際問題。

  三、學校對語言文字應用狀況定期進行調查研究,對調查研究的情況進行統計、分析,及時上報。

  四、學校對有關檔案、資料分門別類妥善保管,建立健全各種檔案。

  五、每年提前討論制定“推普宣傳週”活動方案,開展豐富多彩具有特色的活動。

  實施措施:

  普通話方面

  學校將普及普通話納入教育教學要求,作為素質教育、學校管理檢查評價的內容,措施到位,制度健全,認真落實檢查。將普通話作為教學語言和校園語言。在職教師必須進行普通話培訓,達到規定的等級,將普通話合格作為教師進行業務考核和錄用的一項條件。教育學生能說比較標準的普通話。

  一、按教體局下發檔案的要求,把推廣普通話作為教育教學內容,作為素質教育的重要組成部分,平時推廣普通話的管理,定期進行自檢。

  二、校長提出普及普通話的要求,保證推普工作經費,提供必要裝置,領導幹部帶頭說普通話,發揮表率作用。

  三、學校將用普通話教學列為合格教師的必要條件,列為評選優質課和教學能手的必備條件,定期對教師進行考核,成績記入業務檔案。新錄用的教師,必須達到國家規定的普通話水平等級,持證上崗。

  四、將在校內說普通話列為學生的行為規範,把普通話達標作為評選文明班級、三好學生、優秀學生幹部的條件之一。

  五、普通話成為學校的教學語言,教學中不使用方言,教師學生樹立使用普通話的意識,形成自覺使用普通話的習慣。

  六、利用黑板報、宣傳欄大力宣傳推普的意義和要求,校園裡、走廊上、教室裡均掛貼“請講普通話”等永久性標語。在校內設立1—2處永久性宣傳標語牌。

  文字方面

  學校將用字規範化納入教育教學要求,作為素質教育、學校管理檢查評價的內容,措施到位,制度健全,認真落實檢查。名稱牌、標誌牌、標語、公文、校刊、講義、試卷、其他自辦印刷物、指示牌等用字要規範,加註的漢語拼音要正確、規範。教師板書及批改作業、書寫評語用字元和要求。學生能認識並正確書寫所學規範字。

  一、建立一支熟悉漢字規範標準、有較高書寫水平的教師隊伍,透過語文教學提高學生的用字規範意識及能力。

  二、加強寫字課教學,加大用字規範化力度,字型、筆順規範,糾正不規範用字。

  三、學校有領導分管,有部門、人員負責,將用字規範化列入學校教育教學計劃之中。

  四、把用字規範化與素質教育和培養學生的實踐能力緊密結合起來,將用字規範化作為量化檢查的一項重要內容,每月自檢,每年重點檢查一次。

  語言文字規範化規章制度 篇23

  一、校長是語言文字工作第一負責人,帶頭說好普通話,寫好規範字。要認真按照國家有關方針、政策展語言文字工作。

  二、將普及普通話為素質教育、學校管理的內容,要求明確,有檢查有落實,使普通話成為主要工作語言。

  三、組織教師積極參加普通話培訓和普通話水平測試工作,使每一位教師都能夠拿到普通話等級證書,合格率達100%,少數民族教授漢語課的教師HSK和普通話測試達標率100%,少數民族語言正字正音測試達標率100%,將普通話水平測試達標、少數民族語言正字正音測試達標作為對教師進行業務考核、職務晉升和評優評先的一項條件,並且納入量化管理當中。

  四、公文、校刊、講義、試其他自辦印刷物、指標牌、宣傳標語等用字要規範。五、教師板書及批改作業、書寫評語用字元和要求。

  六、學生能說比較標準的普通話,認識並正確書寫所學規範字。使普通話成為校園語言,將在校內說變通話列為學生的行為規範,把普通話達標作為評選文明班組、三好學生、優秀學生幹部的條件之一。

  七、搞好社會用字調查活動,做到有計劃、以調查問卷的形式開展,並要做出詳細的分析結果。

  八、精心組織每年的“推普周”活動,搞好語言文字規範化的宣傳工作。

  九、學校對有關語言文字工作的檔案、資料分門別類妥善保管,建立健全各種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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