倉庫領用物品的規章制度(通用5篇)

倉庫領用物品的規章制度(通用5篇)

  在當下社會,我們都跟制度有著直接或間接的聯絡,制度就是在人類社會當中人們行為的準則。那麼你真正懂得怎麼制定制度嗎?以下是小編精心整理的倉庫領用物品的規章制度,供大家參考借鑑,希望可以幫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倉庫領用物品的規章制度 篇1

  第一條:為更好的控制辦公消耗成本,規範集團總部辦公用品的發放、領用和管理工作,特制定本規定。

  第二條:耐用辦公用品的領用:

  1、耐用辦公用品包括:電話、計算器、訂書機、檔案欄、資料夾、筆筒、打孔機、剪刀、戒紙刀、直尺、起釘器。

  2、耐用辦公用品已於員工入職時按標準發放,原則上不再增補,若破損、殘舊需更換的必須以舊換新。

  第三條:易耗辦公用品的領用:

  1、易耗辦公用品分為兩部分:部門所需用品和個人所需用品。

  2、部門所需用品包括:傳真紙、復(寫)印紙、列印紙、墨盒、碳粉、硒鼓、光碟、墨水、裝訂夾、白板筆。

  3、個人所需用品包括:簽字筆(芯)、圓珠筆(芯)、鉛筆、筆記本、雙面膠、透明膠、膠水、釘書針、回形針、橡皮擦、塗改液、信箋紙。

  4、部門常用易耗辦公用品月用量標準見附表。此標準為暫定數,可依據每月平均用量進行合理調整。

  5、每月22日前,由各部門將次月《易耗辦公用品需求計劃表》填好(常用易耗辦公用品不得超過每月用量標準),經部門經理初核,中心總監或副總複核,人力資源中心總監批准後交採購部統一採購。

  6、發放時間:每月1-2號(如遇假期,順延)。其餘時間一般不予辦理辦公用品的領用手續。

  7、領用方法:由各部門文員按發放日期統一到辦公用品倉申領,填寫《領料單》,經部門經理簽字後交倉管員按《易耗辦公用品需求計劃表》發放,若部門領用超出需求計劃的,須經人力資源中心總監批准後方可發放。

  8、部分辦公用品(油性筆、水彩筆、簽字筆、白板筆、圓珠筆芯、圓珠筆、塗改液、各種電腦墨盒)實行以舊換新原則,傳真紙領用時須以中間紙交換。

  9、電腦耗材品(滑鼠、墨盒、列印墨水碳粉、硒鼓等)由總經辦電腦部經理稽核,人力資源中心總監批准後方可領用,申領時須依舊換新。

  10、本著節約與自願的原則,可不領用或少領用的應儘量不領用或少領用。對於節儉成效突出的員工,公司將予以表揚。

  第四條:未列入耐用及易耗辦公用品的其它物品的申領,按集團相關制度執行。

  第五條:本規定自簽發之日起執行,以往如有與此制度相牴觸者,以此為準。

  倉庫領用物品的規章制度 篇2

  (一)凡列入公務用品採購範圍內的物品,均執行《縣機關事務管理局公務用品採購管理實施細則》,採購後的公務用品,分別由各歸口科(室)驗收入庫,指定專人負責保管。

  (二)嚴格公務用品的核對,驗收做到驗質、驗價、驗量。凡不符合要求的要當場查明原因或予以退回。

  (三)公務用品必須分門別類在固定位置擺放,做到美觀、整齊,便於發放、檢驗、盤點、清倉。

  (四)建立公務用品登記制度,採購入庫及時登記,領用時必須填寫領用登記單,及時銷賬,做到往來清楚,賬實相符,同時,把好領用關。

  (五)公務用品做到先進後出,用零存整,經常驗收、整理,掌握領用、結存情況,並根據需要,及時向領導提出採購計劃。

  (六)回收的各類物資,均由相關科(室)註明成新,登記入庫,納入年報表,並予說明。

  (七)年終進行一次盤點,編制物品進出年報表,及時送領導審閱。

  (八)加強公務用品衛生和安全工作。採取切實的措施,確保用品完好無損,杜絕意外事故的發生。

  倉庫領用物品的規章制度 篇3

  按照公司領導的要求和指示,加強公司辦公用品管理,倡導勤儉節約的現代辦公方式,特制定本制度。

  一、辦公用品發放管理責任部門

  辦公用品發放管理統一歸由公司綜合辦公室負責。做到辦公用品發放統一管理,統一配發。嚴控指標,厲行節約。

  二、辦公用品

  本制度所稱辦公用品為:辦公耗材、易損配件、辦公傢俱等。辦公耗材包含:筆、刀、紙、墨水、筆記本、複寫紙、膠水、釘書機(針)等;易損配件包含:墨盒、硒鼓、隨身碟、滑鼠等;辦公傢俱包含:辦公桌、椅、沙發、檔案櫃等。

  三、辦公用品領用標準

  辦公用品分為兩部分:個人所需用品和部門所需用品。

  (一)個人所需用品

  1、個人所需用品包括:簽字筆(芯)、圓珠筆(芯)、鉛筆、橡皮、文具刀、尺子、墨水、筆記本、雙面膠、透明膠、膠水(膠棒)、釘書釘、回形針、大頭針、燕尾夾、雙面夾、橡膠手套等。

  2、個人所需用品的領用標準

  各部室工作人員每人每月按規定標準領用,如有所需,另行申報。

  各部室工作人員物品領用時要求做到交舊領新;對於因個人原因造成的物品損壞,由個人負責。

  (二)部室所需用品

  1、部室所需用品包括:影印紙、列印紙、墨盒、硒鼓、滑鼠、辦公桌、椅、沙發、檔案櫃等。

  2、部室領用標準

  部室負責人每月按需要和規定標準領用向經理申報。

  四、其它規定

  1、部室使用的辦公傢俱桌、椅、檔案櫃等應由個人負責保管,公用檔案櫃由使用部門指定專人管理,單位監督。綜合辦公室對在用辦公傢俱負責統一檢查管理,統一登記、存檔。每年核對1次。

  2、職工如有調動,所領辦公用品不可隨身攜帶,由接替人使用或由綜合辦公室收回;新安排或新調入的管理人員,提交申請方可辦理領用手續。

  倉庫領用物品的規章制度 篇4

  一、採購

  1、學校物品(教育教學生活辦公物品及教學用品等)採購,分學期採購計劃和臨時採購計劃。執行先請購、後採購,先入學校財產帳、後財務報銷的制度

  2、物品採購採用預報申領制度,每學期開學初由各處、室、辦、年級組、教研組負責人填寫學校物品採購請購單,預報學期採購計劃。要如實填寫採購物品的名稱、數量、用途、金額等,由部門負責人或主管領導簽字後,報校長辦公室。臨時採購計劃作為學期採購計劃的補充。

  3、物品請購流程:⑴各處、室、辦、年級組、教研組制定學期採購計劃或臨時採購計劃,填寫物品請購單。⑵物品請購單統一送交校長辦公室彙總。⑶校辦送校長室審批。⑷校長室同意後,交總務處採購經辦。⑸採購物品驗收入庫。⑹物品請購人到保管室填寫物品領用單或借用單,領取採購的物品。

  4、總務處主任收到預報的物品請購單後,會同總務人員和財產保管員,清點庫存物品,確定需要採購的物品清單。

  5、總務處物品採購原則

  ⑴一般性的、急需的且金額較小的教學用品、辦公用品等物品的採購,採取就近採購。

  ⑵凡數量較多、金額在1000元以上50000元以下的一般性教學用品、辦公用品、學生生活用品、學習用品,採取定點購買統一結帳的方式,由總務處主任、保管員、財會人員共同選擇2-3家交通便利、信譽良好、質量可靠、價格公道、商品齊全的較大型的商店作為對口固定性採購單位。

  6、專業性較強或選擇性較活的物品採購時,請使用部門派出專業管理人員協同採購,以保證採購物品的質量。

  7、採購人員必須具備高度責任感,認真負責地做好採購工作,嚴格遵守財務制度。做到以下幾點:

  ⑴充分了解產品質量、技術性能、規格、廠商信譽、價格等情況,擇優擇廉選購。

  ⑵實際價格超過預算價格20%以上的,應先請示後購置。

  ⑶沒有嚴格的經濟合同手續及負責產品質量的不購。

  ⑷有回扣金不折算衝減價格的不購。

  ⑸未經批准或批准手續不全的不購。

  ⑹計劃外專案,經費不落實的不購。

  8、在特殊情況下,經校長同意,可委託有關人員進行專項採購。

  9、非常規性物品,特殊需要的物品,確需購置時需事先申請經費,待校長批准落實經費後,專款採購。

  l0、所有采購物品,都必須經過總務處財產保管人員清點驗收入庫登記入冊簽名後,報校長簽字同意,才能進行財務報銷手續。

  二、入庫

  1、所有學校採購的物品,都必須辦理驗收、入庫手續,由總務處財產保管人員登記入冊後方能領用。

  2、所有入庫物品,總務處財產保管人員必須建立完整的`財產帳冊。按物品的價格分別入固定資產賬、易耗用品賬等。

  3、總務處保管人員要定期清點,做到帳帳相符,帳物相符,學校財產去向清楚,領用、借用手續完備。

  三、領取

  1、學校各部門所需物品,一律由總務處保管員負責發放。

  2、一般性常規性物品,由申領人填報“物品領用單”,經總務處主任簽名後到校務財產保管人員處領取。申領時,一律簽名登記,寫明領取時間、用途,必須歸還品還需寫明計劃歸還日期。

  3、貴重物品、儀器、電器等裝置的領用,必須由總務處主任簽字,報校長批准,方可領取,使用管理人員簽名登記負全責保管。

  4、總務處財產保管人員必須嚴格執行有關制度,不徇私情,及時按標準發放物品,認真做好各類物品的入庫、領用登記,所有“物品領用單”統一儲存,以備查驗。固定財產帳目必須永久儲存,易耗物品每學期總清點一次,列帳備查。

  5、凡領取必須歸還的物品,至計劃歸還日期時(一般為一學期),應按時送還倉庫,保管人員要嚴格檢查是否有損壞、殘缺情況,分情況上報總務處主任再報校長處理,發現情況不報,或未按時收還,則由保管人員負責。

  6、如果遇領取必須歸還物品的人員離職調崗或離校,則必須到總務處辦理妥歸還手續或移交手續,方可辦理離校手續。如遺失、損壞則應查明原因,照章處理。如因保管人員瀆職未予追還,則由保管人員承擔賠償責任。

  7、學校財產原則上不外借,如遇特殊情況,應由借用人(校外單位借用本校財產必須持有單位證明)填寫借用單一式二份,經校長、總務處批准後,方能出借,一份交借用人,另一份作財產借用憑單。借用人對借入財產應負經濟責任,如有損壞由借用人照價賠償。所借財產用畢及時歸還。

  8、對違反財務制度甚至違反國家法律法規的行為,將依法追究當事人責任。

  倉庫領用物品的規章制度 篇5

  根據酒店總經理辦公會的指示精神。進一步加強物品材料管理,嚴格領用制度,厲行節約,降低成本費用的要求,特制定以下規定:

  一、物品領用

  1、各部門要認真貫徹節能降耗的要求。做好本部室物品的領用計劃及所需開支預算,嚴格按照辦公所需領用物品。努力降低成本費用,減少一切不必要的開支。

  2、由計劃財務部將倉庫內日常必備用品專案下發,並額定金額,各部門按庫存專案領用。

  3、各部門要認真按照領用物品制度的規定,應由專人填寫好物品領用清單,寫明物品名稱、規格、數量。由部門經理簽字或蓋章後到計劃財務部報批。

  4、計劃財務部接到領用單後,由負責人認可簽字後,到倉庫領用。計劃財務部應根據使用情況,批准領用專案和數量。

  5、倉庫管理員要認真按照領用物品清單,填寫出庫單並由領用人簽字,一式三聯,一聯庫房存根、二聯財務、三聯記帳。

  二、物品購置

  1、各部室在經營中所需正常消耗用品,應事先做好計劃預算,報計財部。非酒店正常經營所需物品和超範圍規定的辦公用品物品,原則上不給予採購。

  2、因倉庫內未備所需物品,應由部門填寫採購申請單或書寫專項採購請示。

  3、採購申請是指日常維修裝置材料,以及部門專用物品。採購申請單

  應填寫清楚,物品名稱、規格、單價、數量、總金額以及用途,由部門經理簽字後,報分管副總和總經理審批。各部室在報送採購單時,應預留有領導審批時間,領導審批後方可進行採購。

  4、專項物品申請是指數量、金額較大或屬於固定資產類以及酒店內需要專項申請的物品,必須由部室書寫請示報告,報分管副總和總經理審批,審批同意後方可進行採購。

  5、所有物品採購完成後,應及時到計劃財務部辦理入庫登記手續。

  6、各部室在經營中如遇緊急需要特殊物品時,應事先由酒店分管副總或部門經理向總經理彙報,在得到領導明確同意後,方可進行採購,事後要及時補填採購申請單。

  三、獎勵與處罰

  1、每月25日,由計劃財務部統計各部門所領物品費用,上報酒店。各部室應本著節約降耗,降低經營成本的原則,制定本部門具體的管理辦法,努力為酒店的經營做貢獻。

  2、酒店將根據各部室物品消耗總費用和節約情況進行核算,年終時對節約突出的部門予以獎勵,對超支或造成浪費的部門進行一定的處罰。

  以上規定自20xx年2月1日起執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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