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學校園交通安全管理制度範本(精選7篇)

大學校園交通安全管理制度範本(精選7篇)

  在現在的社會生活中,制度使用的頻率越來越高,制度對社會經濟、科學技術、文化教育事業的發展,對社會公共秩序的維護,有著十分重要的作用。什麼樣的制度才是有效的呢?下面是小編整理的大學校園交通安全管理制度範本(精選7篇),供大家參考借鑑,希望可以幫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大學校園交通安全管理制度1

  一、學校成立交通安全領導小組,由專人負責交通安全工作。

  二、積極配合交警部門開展交通安全宣傳教育活動,及時溝通交通管理資訊。

  三、負責聘請校外交通安全輔導員,每學年新生入學要進行一次交通安全知識講座。

  四、每學年進行兩次有關交通安全教育活動,每學期要有班主任組織有關交通安全主題班隊會。

  五、開闢有關交通安全知識櫥窗和永久性宣傳標語,利用廣播、黑板宣傳交通安全的重要性。使每一個學生都知道《交通安全須知》的內容。

  六、加強對學生腳踏車行駛管理和學生上下學的交通安全意識,掌握道路交通指示標的作用和含義。

  七、學生集體外出時實行佇列化,乘車遠行時必須上報有關部門批准方可。

  八、組織安排校園交通安全執勤崗,維持校門口及附近丁字路口的交通秩序。

  大學校園交通安全管理制度2

  交通安全是學校的重要安全隱患之一。為了加強交通安全管理,增強師生交通安全意識,遵守交通規則,杜絕不安全事故的發生。特訂以下制度:

  1、不得乘坐農用車、貨車、拖拉機、無牌無照車超載車,不扒車、追車,不擊打車。

  2、公路行走靠右行,不在公路上打鬧玩耍,橫過公路,注意來往車輛。

  3、騎車要注意車速,不騎飛車、不丟把、不搶道、不帶人,靠右行走,學生不準騎摩托車。

  4、星期五下午放學回家時,要在學校規定的地點集合、整隊出校,乘坐符合安全要求的車輛。

  5、放學要排隊靠右行。及時回家,不得在路上追逐、打鬧,不得並排行走。

  6、嚴禁在火車道上玩耍;嚴禁在火車軌上放物、打火車;嚴禁沿火車道行走;嚴禁在火車大橋上扶欄下望。

  7、冬季嚴禁在公路和危險場地、交通要道、繁華地帶滑冰和打雪仗。

  8、下大雨或暴雨時,不能上學或回家,不能強渡洪水,不能走陡峭的山路或有滑坡體的路段,要有家長接送。

  9、上學、放學要結伴而行,互相關心,互相幫助,走讀生早上不能過早到校,晚上放學要及時回家,遇到壞人,要勇敢、沉著,不能強鬥,要智鬥,並及時報告大人保護和報警。

  大學校園交通安全管理制度3

  為了進一步加強校園道路交通安全管理,維護校園良好的`教學、生活秩序,預防交通事故的發生,保護師生員工的人身安全和國家財產安全,根據有關交通法規,結合學校實際,制定本制度。

  (一)本校所有車輛一律憑“柳州師範高等專科學校車輛通行證”進入校園。

  (二)外來機動車輛必須按《柳州師範高等專科學校門衛管理制度》,憑有效證件,經登記後進入校園。

  (三)嚴禁無牌無證車輛進入校園。嚴禁計程車進入校園,特殊情況(接送病人、運送重物等)需主動說明,經門衛執勤人員同意後方可進入校區。

  (四)在校內舉辦較大規模的會議、活動等,涉及外來車輛較多的',由主辦單位提前與保衛處聯絡,以便共同商討車輛行駛路線和停車地點,必要時保衛處可組織人員協助指揮交通、管理車輛。

  (五)執行公務的公安、消防、救護、搶險等特種車輛進出校門時,門衛應主動疏導,確保安全通行。

  (六)機動車(含電動車)在校園內行駛時,須減速慢行,時速不得超過5公里/小時,主動避讓行人,禁止鳴笛。

  (七)嚴禁在校園內無證駕車(包括汽車、摩托車、助力車)、練習開車和試剎車;嚴禁酒後駕車;嚴禁逆向行駛;嚴禁超載或病車上道。

  (八)機動車輛出校門,必須配合門衛檢查,凡攜帶物品出校門,必須憑部門或主人出示證明,經門衛查驗、登記後放行。

  (九)根據維護校園教學秩序和方便車輛“就近”停放的原則,由保衛部門負責在校園內適當區域劃定停車位並負責檢查。

  (十)機動車進入校園後須服從值勤人員的指揮、檢查和管理,按照校內交通標誌、標線行駛和停放,嚴禁在行車道、消防通道上亂停亂放,阻礙交通。車輛停放時,須拉緊手剎、關閉電路、鎖好門窗,以確保安全。

  (十一)確需在校園內過夜的機動車輛,應徵得保衛部門同意,按指定區域停放,車輛安全由車主負責;車內不得放置現金及其它貴重物品,遺失概不負責。

  (十二)駕駛人員應嚴格遵守規定,對不遵守學校規定、無理取鬧、打罵管理人員者,學校將根據有關規定嚴肅處理,情節嚴重者,報送公安機關依法追究處理。

  大學校園交通安全管理制度4

  根據有關交通法規,為切實保障師生生命安全,特制定以下制度:

  (一)、加強安全教育,建立交通安全工作機制

  1、加強交通安全教育。結合每一次大型集體活動,對學校師生員工進行交通安全教育,牢固樹立“安全第一”的思想;加強安全防範,提高師生員工安全自救自護能力。

  2、建立健全學校交通安全工作機制:

  (1)成立學校交通安全工作領導小組。安全領導小組由學校校長親自掛帥,分管領導是學校安全的主要負責人,負責制訂學校的安全預案;班主任是交通安全的真接責任人,具體負責落實交通安全的具體措施。

  (2)建立學校交通安全事故申報制度。當師生髮現交通安全事故或意外傷亡事故時,應按學校《交通安全事故應急方案》採取應急措施。

  (3)建立和落實交通安全責任制度。實行校領導、中層幹部、班主任三級交通安全責任制,層層落實,層層把關。

  (二)、加強安全管理,確保師生安全

  1、車輛、行人進出校園必須各行其道。不得在校內騎車,腳踏車進出校園須推車慢行,禮讓行人,車輛、行人必須在確保安全的原則下通行。

  2、未滿十二歲的兒童,不準在道路上騎單車、三輪車和推、拉人力車;乘坐二輪和三輪摩托車必須戴安全頭盔;二輪、側三輪摩托車後座不準附載不滿十二歲的兒童,輕便摩托車不準載人。

  3、上街要走人行道,在沒有人行道的地方要儘量靠邊走,不在馬路上打鬧或者做其它有害交通和安全的事情,走路時注意力要集中,還要注意腳下的沙井蓋。

  4、橫過車道,須走人行橫道。透過有交通訊號控制的人行橫道,須遵守訊號的規定;透過沒有交通訊號控制的人行橫道,須注意車輛,不準追逐、猛跑。沒有人行橫道的須直透過,不準在車輛臨近時突然橫穿。有人過街天橋或地道的,須走人行過街天橋或地道。

  5、不準穿越、倚坐人行道、車道和鐵路道口的護欄,不準在道路上扒車、追車、強行攔車或拋物擊車。

  大學校園交通安全管理制度5

  一、進一步強化學生交通安全知識教育。透過多種形式,定期對學生進行交通安全知識教育,增強師生安全意識,每週至少1次,讓學生詳細瞭解交通規則。

  二、嚴格落實學校路口安全值勤制度。嚴格執行學校門口及主要交通路口值班制度,明確職責,實行無縫隙管理,在學生上學和放學的集中時間,有師生值勤,疏導交通,並做好值班記錄。

  三、建立並落實學生上學、放學門口巡查制度。由學校值班領導帶隊,在學校門口附近疏導車輛,安排學生會執勤學生在上學、放學路上,對交通規則遵守情況進行巡查,對違紀學生及時制止,盡心批評教育,做好相應記錄。

  四、各班級、各處室建立有效的學生遵守交通安全規則監督、反饋機制,發現問題及時上報,加強家校聯絡。

  五、在學校門口和學生比較集中的交通路口設定醒目的警示牌,提醒機動車輛注意減速慢行,嚴禁機動車輛隨意出入校園。

  六、教職工,學生騎腳踏車要做到八不準:不準“飆車”、“飛車”;不準多車並行;不準勾肩搭背;不準撒把騎車;不準倒騎車;不準在公路上賽車;不準騎車帶人;不準在公路上停車玩耍。

  七、加大對教職工、學生專用車輛的監督管理力度。督促車主對待學生專用車定期保養。監督學生不乘坐不合格車輛和無合格手續車輛。校園內嚴禁打鬧、追跑,嚴禁攀爬、圍追車輛。

  八、學生髮生交通安全事故的,要立即送醫院搶救,並及時上報。

  大學校園交通安全管理制度6

  為加強校內交通安全管理,保障全體師生的人身安全,確保校園環境的整潔和秩序的井然,特制定以下規定:

  1、加強對師生的交通安全法規教育,增強交通安全意識。

  2、摩托汽車、腳踏車、助動車、電瓶車停靠在學校指定位置內,不得隨意停放。

  3、校園內禁止騎腳踏車。未滿12週歲的學生不得騎腳踏車。滿12週歲的學生要騎腳踏車必須申請考核透過,在規定位置停放。

  4、外來車輛若無正當理由,未經門衛允許,一律不準擅自駛入校內。

  5、學生進出校門在指定區域內行走,不準奔跑打鬧。

  6、門衛、值日教師要管理好校門口的交通秩序。

  7、機動車在校園內行駛要注意慢行觀察,並減速慢行。(車速控制在時速5公里內)。

  8、開家長會等各類活動時,門衛應在場指揮車輛定點有序停放。

  9、機動車輛未經許可不準在校內停放過夜,確需在校內停放的車輛和腳踏車,應在指定地點停放,並接受管理人員管理。

  10、教職工駕駛機動車進入校園的,在學生上學、放學時要高度警惕,避免發生碰撞事故。

  以上管理制度嚴格執行,如有違犯,學校安全領導組按相應的條例追究責任。

  大學校園交通安全管理制度7

  1、切實抓好防範交通事故的工作,要貫徹“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思想。

  2、學校校長是第一責任人,班主任老師、科任老師是具體責任人,把防範交通事故的工作落到實處。

  3、學校要建立上下學導護制度,並將其落實到日常的安全管理中去。

  4、學校要反覆宣傳交通安全知識,宣傳交通規則,養成學生自覺遵守交通規則的良好習慣。定期邀請交警到學校進行交通安全知識宣講。

  5、學校要對使用不同交通工具上學、放學的學生,分別進行交通安全教育。對步行的學生,要教育和提示他們特別注意經過十字路口和橫穿道路時的交通情況。

  6、加強校園內的交通管理。規範校內機動車的停放地點,車輛在校內的最大行駛速度15公里/小時,加強對學生校園內騎腳踏車的督導和管理,校外車輛不徵得學校管理部門的同意,不能在校園內行駛,並定期開展交通安全檢查,填寫好安全臺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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