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店保安管理規章制度範本(通用6篇)

酒店保安管理規章制度範本(通用6篇)

  在學習、工作、生活中,我們可以接觸到制度的地方越來越多,制度對社會經濟、科學技術、文化教育事業的發展,對社會公共秩序的維護,有著十分重要的作用。擬起制度來就毫無頭緒?下面是小編為大家整理的酒店保安管理規章制度範本(通用6篇),歡迎閱讀與收藏。

  酒店保安管理規章制度 篇1

  1、上崗前進行自我檢查,做到按規定著裝,個人儀表儀容端莊整潔。

  2、有高度的政治責任性和敬業愛崗的精神,嚴格遵守酒店的勞動紀律,維護酒店的正常經營秩序。

  3、按規定區域立崗,對進出酒店的旅客應主動拉門迎送,協助運送行李,扶老攜幼。注意大堂內特別是總檯周圍可疑情況。

  4、嚴格遵守工作規範和要求,安全、正確地指揮住宿旅客的自備車輛有序停放,提醒車主保管好車內的物品,保證酒店大門前的暢通,阻止衣冠不整者、醉酒者和精神病患者進入酒店。

  5、嚴格按工作流程和制定的巡邏路線,按時進行安全巡邏和檢查,一般每小時必須巡查一次,按酒店巡更點佈局依點巡視檢查並做好打更記錄,每日巡邏為21時至次日6時止,發現不安全的問題及可疑的人和事,應加強盤問,及時報告,做好現場監護和控制工作並做好情況記錄。

  6、對超過規定時間的訪客(按公安規定的訪客時間為7:00—23:00)要及時彙報夜班經理,做好記錄,妥善做好勸導工作。

  7、熟悉酒店各類應急預案,在發生突發性情況時,按預案和領導的指令,進行及時的處置。

  8、為住店旅客寄存行李,嚴格按照行李房寄存制度,提醒旅客貴重物品應寄存在總檯。認真做好存取記錄和交接班手續,防止錯失事故。

  9、按規定使用各類配備的保安器材(對講機,手電筒等)不準人為損壞。

  10、在工作時間內違反公司員工手冊及店紀店規,依據有關規定進行處理,造成酒店損失的應承擔必要的經濟損失,違法者追究法律責任。

  11、工作中不得擅離職守,巡邏檢查時應精神飽滿,攜帶對講機,保持資訊暢通,按規定路線和間隔時間執行巡邏打更任務。

  12、嚴格執行以防為主的工作原則,發現可疑的人和事要妥善處置並及時報告領導。

  13、巡邏中一旦接到案情指令應按工作預案立即採取措施,控制事態擴大,不得無故拖延時間,處置情況應及時報告值班經理。

  14、保安人員必須全面瞭解和掌握酒店的各類應急預案,熟悉安全疏散的通道,消防裝置和各類滅火器材的使用方法。

  15、檢查中應及時關閉應關閉的門窗。

  16、日常巡檢中注意觀察安全設施的運轉情況,發現故障及時報修。

  17、做好交接班工作記錄。

  酒店保安管理規章制度 篇2

  一、工作職責:

  1、執勤時間統一著裝,姿態端正,樹立威武、文明的執勤形象。不準穿奇裝異服;夏天不準穿拖鞋、背心、短褲;

  2、公司保安白天實行坐班制,白班期間保安不可隨意上樓,如果有事或問題需上樓時,經行政中心同意後方可上樓,並及時找人替崗。當班期間作好當班值勤記錄,力求詳細、準確、客觀,並分別簽名確認。

  3、上層領導到來應主動站起問好,董事長、總經理及客戶到門口時應主動開門迎接。

  4、對來公司人員應做到熱情有禮,不卑不亢,外來人員進辦公樓應問詢清楚,如是客戶應主動與相關部門聯絡,經確認後方可放行,由保安填寫客戶登記表;

  5、有推銷人員要求進公司,應先電話確認是否和相關部門聯絡,確認後進行會客登記(填寫“會客登記表”),在得到確認並進行登記後方可放行,在人員離樓時應檢查核對“會客登記表”的簽字回執。如身份不明或形跡可疑人員進公司,保安應視情況進行靈活處理;

  6、嚴格檢查員工徽章或證件(員工必須佩帶徽章),有權拒絕沒有佩帶徽章的員工進入公司,有權拒絕不符合公司著裝要求的員工進入公司,對於員工有損公司形象的行為應立即制止,如果員工不聽勸阻,報辦公室後有權對此員工處罰;

  7、對本公司員工應加強監督管理,上班時間員工因為業務外出必須進行出入登記。如果員工不登記者有權拒絕其出入;

  8、維護打卡秩序,監督打卡紀律,防止員工代打卡。如遇打卡失敗等特殊情況,應監督員工填寫手工簽到表;

  9、負責公司消防中心的管理工作,熟練掌握各種消防設施的使用方法,和上級消防機關保持緊密聯絡,遇到緊急情況及時反饋並作應急處理。定期檢查公共區域的消防設施,對電源集中區、火源區不定期進行巡查,及時發現事故隱患,防患於未然;

  10、晚上隨時對各樓層進行巡視,若有亮燈、門窗開啟等情況,務必關閉。如發現可疑情況,提高警惕,靈活處理。若事態嚴重,立即上報或報警;

  11、配合行政中心,對員工執行公司規章制度的情況進行監督,對發現的問題應及時進行制止,情節嚴重的交行政部處理;

  12、保安必須嚴格遵守公司紀律,並嚴格按照公司紀律的要求對違反規定的員工在授權範圍內執行處罰。

  13、下班期間,留意公司員工攜帶的物品,防止公司財物丟失。

  二、懲罰制度

  有下列情況之一者,視情節給予警告至大過處理,造成嚴重後果者,可給予開除處理

  1、上班時著裝不整潔,不注意儀容,有損保安形象的,每次罰款20元;

  2、上班時,做與值班無關的事(如看書、閒聊),影響工作者,處以罰款20元,上班睡覺者,第一次罰款50元,第二次予以辭退,非工作需要,外人嚴禁在值班室逗留,違者雙方各罰款50元。

  3、上班時發現違法亂紀、不遵守公司規章制度的人和事,不制止、不處理、不上報或縱容者,對當班保安罰款50元;

  4、上班期間,由於瀆職行為造成公司財產、物品丟失的,由保安按物品價格的兩倍進行賠償;視情節輕重處100元罰款至辭退。

  5、不認真履行保安職責,不服從領導,翫忽職守、故意刁難、打擊報復同事者,視情節給予處罰,特別嚴重者,給予開除處理,違反國家法律法規的,送公安機立案處理;

  6、有其它違紀行為的,視情節輕重進行處罰。

  三、獎勵制度

  有下列情況之一者,給予嘉獎至記大功表彰

  1、在執勤過程中,嚴格、公正、文明,無任何責任事故,可做表率;

  2、在處置突發事件、維護公司利益的活動中,表現突出,貢獻突出者;

  3、有其它重大突出表現者。

  酒店保安管理規章制度 篇3

  為創造一個舒適、優美、整潔的工作環境,樹立酒店的良好形象,制定本制度。

  一、衛生制度

  1.保安室是保安工作處所,非保安人員無正當理由不得入內,禁止在警衛室內吸菸、電話閒談、大聲喧譁、看書、看報等現象發生,違者均按相關規定進行處罰。

  2.保持保持室內的'環境衛生,物品放置有序,未經同意,禁止他人物品存放在保安室。

  3.所有保安人員對室內的物品及辦公用品有義務進行保管、交接,並按正常程式對其負責。

  4.無正當理由,保安室應24小時有保安員值守。

  5.保安人員要保持個人衛生整潔,身上無異味,經常洗澡。

  6.當值保安要求每天打掃保安室及酒店院內衛生。保持室內及院內衛生潔淨。

  二、崗位職責

  1、當值保安要求在規定時間進行酒店巡邏。

  2、確保院內車輛的安全。

  3、維持酒店辦公場所內外區域的正常工作秩序、治安秩序,消除隱患於萌芽狀態,防患於未然。

  4、保安人員必須為人正直,作風正派,以身作則,處事公正,對工作有高度的責任感,不翫忽職守。

  5、對來訪客人熱情、有禮、耐心文明問詢和主動引導,維護酒店良好形象。尤其是對夜間來訪酒店客戶或司機更要熱情問候,以禮相待並負責通知相關人員前來接待。

  6、保安人員站崗和執勤時,須穿酒店規定的制服,佩戴員工識別證。

  7、保安值班要高度戒備,加強對重點部位的治安防範,加強防盜活動,及時發現可疑人和事,並進行妥善處理。

  8、加強防火活動,及進發現火災隱患苗頭,並消除之。應熟記酒店各處之水、電、燃料、開關、門鎖及消防器材的地點,以免臨急慌亂,定期對消防水管進行檢查登記,如有發現有失效的應立即通知店長。對重要的電燈、門窗等有缺損時,應及時上報主管部門處理。

  9、保安必須提前十分鐘到崗,要有飽滿的精神執勤。做好工作交接,正確記錄當班值班筆錄,及時提出相關工作報告。

  三、門禁管理

  1、所有員工出廠不得攜帶酒店產品、檔案資料、物料、工作器具等一切酒店所屬財產。

  2、人員與車輛出酒店時按規定進行檢查,拒絕檢查不得出酒店。

  四、訪客人員的管理規則對於外來人員及車輛有下列情形之一者,未經領導同意,拒絕進入酒店。

  1、攜帶易燃易爆及危險物品的人員和車輛。

  2、不明身份,衣冠不整及明顯帶有惡意的人員。

  3、推銷產品、商品及收購廢品的人員及車輛。

  3、非洽公人員和車輛且拒絕登記和檢查者。

  4、來訪人員報不清受訪部門及受訪人者。

  5、來訪人員不能出示有效證件者。

  五、保安器械的保管

  (一)、由安全主管負責安排專人保管保安器械,嚴格遵照保安器械的領用和交接制度並做詳盡記錄。

  (二)、保安器械的領用及交接

  1.保安器械實行專人保管制度,誰領用誰負責,如有人為毀損現象,照價賠償。如屬故意毀損,除照價賠償外,從重嚴肅處理。

  2.保安器械的使用規定:

  2.1製備保安器械的使用說明書和使用方法。

  2.2任何不當值人員須將器械交回保管人員登記入庫,不得私自保留器械。

  2.3依法使用器械,任何人員不得利用保安器械擅自動用私刑。

  六、工作態度

  1.對工作所具有的責任心、熱情、敬業精神和職業道德

  2.對自身的責任心:鑽研業務、工作認真、上進心

  3.同事之間的協作力、包容、配合、團結

  4.對本職工作負責:不拖沓、不積壓、不抱怨、不挑揀

  5.對待業主或來訪人員的態度:謙和、禮貌、誠懇、友善、不卑不亢

  七、日常行為規範

  1.愛護酒店公共財產、不隨意破壞、挪為私用;

  2.及時清理、整理個人工作用具,保持工作環境的乾淨整潔;

  3.辦公桌上不放與工作無關的用品;

  4.未經同意不得翻看他人檔案、資料或他人個人物品。

  酒店保安管理規章制度 篇4

  保安員日常管理制度:

  1、上下班走員工通道。

  2、上下班及用餐時需要打卡,不得漏打或替人代打,如出現漏打要及時告之部門主管。

  3、確因某種原因不能上班的保安員,應事先請假,如有特殊情況,應設法於當日通知部門主管,並得到許可,否則視為曠工。

  4、工作時間不能穿著制服外出購物,不準吃東西、喝酒,不準聽收錄機,不準看電視,不準唱歌、大聲喧譁或閒聊。

  5、除指定人員外,不準使用客用設施。

  6、未經允許不可在酒店內攝影及攝像。

  7、每位員工進入酒店範圍內應佩戴胸牌、員工證。

  8、部門主管及保安人員有權隨時抽查有關證件。

  保安員守則

  一、工作態度:

  1、按酒店操作規程,準確及時地完成各項工作。

  2、工作認真,待客熱情,說話和氣,謙虛謹慎,舉止穩重。

  3、對待顧客的投訴和批評時應冷靜傾聽,耐心解釋,任何情況下都不得與客人爭論,解決不了的問題應及時告直屬上司。

  4、員工應在規定上班時間的基礎上適當提前到達崗位作好準備工作。工作時間不得擅離職守或早退。在下一班員工尚未接班前當班員工不得離崗。員工下班後,無公事,應在30分鐘內離開酒店。

  5、保安員不得在任何場所接待親友來訪。未經部門負責人同意,保安員不得使用客用電話。外線打入私人電話不予接通,緊急事情可向直屬上司申請。

  6、上班時嚴禁串崗、閒聊、吃零食。禁止在餐廳、廚房、更衣室等公共場所吸菸,不做與本職工作無關的事。

  7、熱情待客,站立服務,使用禮貌語言。

  8、未經部門經理批准,保安員一律不準在餐廳做客,各級管理人員不準利用職權給親友以各種特殊優惠。

  二、制服及工作牌:

  1、保安員制服由酒店發放。員工有責任保管好自己的制服。

  2、所有員工應佩戴作為工作服一部分的工作牌。

  三、儀表、儀容、儀態及個人衛生

  1、保安員的精神面貌應表情自然,面帶微笑,端莊穩重。

  2、保安員的工作衣應隨時保持乾淨、整潔。

  3、男員工應修面,頭髮不能過耳和衣領。

  4、女員工應梳理好頭髮,使用髮夾網罩。

  5、男員工應穿皮鞋,禁穿拖鞋或涼鞋。女員工應穿黒鞋,肉色統補襪其端不得露於裙外。

  6、手指應無煙燻色,女員工只能使用無色指甲油。

  7、只允許戴手錶、婚戒以及無墜耳環。廚房員工上班時不得戴戒指。

  8、工作時間內,不剪指甲、摳鼻、剔牙,打哈欠、噴嚏應用手遮掩。

  9、工作時間內保持安靜,禁止大聲喧譁。做到說話輕、走路輕、操作輕。

  四、拾遺:

  1、在酒店任何場所拾到錢或遺留物品應立即上繳主管作好詳細的記錄。

  2、如物品保管三個月無人認領,則由酒店最高管理當局決定處理方法。

  3、拾遺不報將被視為從偷竊處理。

  五、酒店財產:

  酒店物品(包括髮給員工使用的物品)均為酒店財產,無論疏忽或有意損壞,當事人都必須酌情賠償。員工如犯有盜竊行為,酒店將立即予以開除,並視情節輕重交由公安部門處理。

  六、出勤。

  1、保安員必須依照部門主管安排的班次上班,需要變更班次,須先徵得部門主管允許。

  2、保安全在工作時間未經批准不得離店。

  七、員工通道:

  1、員工上下班從指定的員工通道入店。

  2、後臺員工非工作關係不得任意進入店內客用公共場所、餐廳,使用酒店內客用設施。

  3、員工在工作時間要離開酒店時,應向主管部門申請,經部門主管同意後方能離店。

  九、酒店安全:

  1、員工進出酒店,主管人員保留隨時檢查隨帶物品的權利。

  2、員工不得攜帶行李、包裹離店,特殊情況必須部門主管同意方可離店。

  十、電路故障:當電路出故障時,應採取下列措施:

  (1)通知維修人員,立即採取應急措施,不要擅自處理。

  (2)和正在用餐客人談話,表示歉意。

  十一、消防安全

  酒店配有標準的消防裝置。每一位員工都必須熟悉並瞭解正確使用火器和消防裝置,熟記酒店消防樓梯和疏散通道。

  酒店保安管理規章制度 篇5

  為加強保安隊伍的管理工作,保障酒店正常經營秩序和顧客車輛管理。保安人員執勤執行有所依據,當好企業衛士,確保酒店財產、治安、消防安全,特定本制度。

  一、保安人員工作準則:

  1、值班期間必須著裝整齊、儀表大方、站姿、坐姿符合要求,不許抱胸插手,手插褲兜,打鬧。

  2、嚴格遵守上下班時間,佩戴工牌,同時遵守打卡制度。

  3、嚴格遵守交接班制度(下一班未接班時,當班人員不準離崗)交班時值班室內的衛生必須是乾淨的。

  4、熟練掌握保安部崗位工作特點、職責與要求。

  5、接觸客人要有禮貌,並注意語氣態度。

  6、處理問題時,力求做到容忍寬大,以理服人。

  7、值班時只能與客人保持一種工作上的關係,不得在崗上與客人拉扯、閒聊。

  8、值班時不準睡覺、不得帶有醉意。

  9、嚴禁值班時隨意離崗,如吃飯、喝水、去衛生間,外圍停有特殊的車輛時需告知領班,方可進行。

  10、熟悉本酒店各種報警裝置及消防器材的位置,熟練掌握其使用方法並熟悉本酒店各部門安全出口通道。

  11、一旦發現火警,都必須按規定的程式操作實施,並立即採用有效措施,發生火災時,迅速按滅火應急預案緊急處理。

  12、不得或者做任何有損酒店名譽的事情。

  13、值班期間不得采用任何手段包庇、掩護違法犯罪

  二、保安人員請假制度:

  1、本部門員工無論因何種原因需請假時(三天內),必須由經理批准方可並書寫請假條,方能有效。

  4、嚴禁越級請假。

  5、無請假者,一律按曠工處理。

  6、原則上不準調休、調班,如遇特殊情況經經理批准方可。

  7、對於請假者如有超假的,一律按曠工處理。

  8、如果休假遇到特殊情況不能按時歸隊,應有電話和證明經經理批准方可補辦事假。

  三、保安部器材使用管理:

  1、日常使用的消防巡檢器、對講機、鑰匙、手電、雨傘臨時用品雨鞋等在交接班時雙方領班共同檢查清點並記錄有無損壞交收。如丟失或人為損壞則按酒店規定賠償。

  四、停車場安全管理制度

  1、凡在本停車場進出或停放的機動車輛,其駕駛人員均應遵守本規定,服從本停車場管理人員的管理和指揮,按指定位置停放車輛,自覺維護場內秩序。

  2、入場停放的機動車輛,應按泊車位指定的區域停放,不得在車道內、異位停放。

  3、停車卡請隨身攜帶,認真保管,作為出場憑證,若有遺失,要立即向保安部申明補辦,否則後果自負。

  4、駕駛員離開前須檢查車門、車窗是否關好,不得在車記憶體放現金、檔案及貴重物品,或停車卡等,有效證件必須隨身攜帶否則造成後果自行承擔。

  5、嚴禁攜帶易燃、易爆、劇毒等危險物品進入本車場。否則,由此引起的一切責任將由攜帶人承。

  6、車輛離場或任何人員駕駛及移動場內任何車輛時,車場管理人員有權對其進行管理,駕駛員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絕,否則須承擔由此引致的一切責任。

  7、若由於使用本停車場的機動車輛及其駕駛員自身的原因,而引起本停車場內建築物/裝置/設施的損壞或損失,則由其承擔所有賠償責任,並在指定的時間內繳付被損物件的維修、安裝等相關賠償費用。

  8、本停車場只作車輛停放用途,並按《城市車輛停放市場價》收取車輛場地使用費,所有進入本車場的駕駛員均被視為車主或合法代表人,並視為已接受本管理及有關規定。

  9、使用本停車場的機動車輛及其駕駛員,必須遵守和執行本停車場以書面或口頭規定的一切法規條例。如速度限制、高度限制、嚴禁吸菸、使用明火等。

  10、所有車輛不得堵塞消防通道或泊於該通道的緊急出口,

  違者將按《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追究責任。

  11、車場管理人員職責:

  (1)、值班時有來車要將車輛指揮到位停放整齊,檢查車輛有無損壞(如有刮痕、損壞告知車主),車內有無易燃、易爆危險物品。(如有易燃、易爆危險物品必須要求顧客搬離另行保管)車門有無上鎖,並做詳細記錄。

  (2)有疑問的(包括卡車不對。人不對)要檢查車主證件、《停車卡》記錄與車輛是否相符,不相符的要提高警惕,按車場管理規定處理後,並通知領導,均可放行。

  (3)、車主繳費要給予停車場正規發票。

  (4)、停車場當值管理員每小時至少詳細檢查車輛的車況1次,發現漏油、未關窗。未上鎖等現象及時通知車主,並做好記錄。

  (5)、跟客人溝通時要注意禮節禮貌及文明用語,避免與客人發生爭執或衝突。

  (6)車鑰匙的必須提醒車主車內貴重物品帶走另行保管並按髮卡制度詳細記錄。

  (9)、有車輛擦傷事件發生時要及時找到被撞車主,當班領班協助配合處理。並作詳細記錄。

  (10)、停車場若有重大刑事及治安案件如傷亡、搶劫、鬥毆、丟車等事件發生,安管員應保持鎮定,採取有效措施處理及保護現場,並及時通知上級主管及公安機關,處理情況應做好詳細記錄。

  12、停車卡管理:

  (1)停車場施行一車一卡,進發出收。本卡只作停車憑證(複製卡無效)。

  (2)值班人員發出並記錄有效。

  (3)遺失卡需賠償製作卡費(150元)並附上(身份證、駕駛證、行車證)影印件交與保安部做登出處理。

  13、大堂前門崗位職責:

  (1)大堂前門,遇車輛停泊時,應馬上勸其離開。如是住店或酒店內辦事引導其停於停車場內。

  (2)注意進出人員情況,不允許外來人員損壞酒店內設施、物品及花草,不允許外來人員滯留在大堂內或住店客人躺在大堂沙發上,注意大堂安全情況。

  (3),如遇接待任務需預留車位的,應按要求預留車位。有團隊入住時必須在場加強安全防範。

  (4)夜間大堂崗位必須堅守在大堂內負責總檯的安全。

  五、保安部各崗交接班制度:

  1、交班制度

  (1)由在崗領班提前20分鐘交班。

  (2)交班人員要仔細檢查所使用的器材和其他物品,保持完好齊全,交於接班人員。(監控室要仔細檢查各裝置執行情況並記錄)

  (3)交班班組要認真將本班值勤情況和遺留問題交代清楚。

  (4)交班領班和監控值班人員要認真填寫值班記錄。

  2、接班制度

  (1)接班人員必須提前20分鐘到崗接班。

  (2)接班領班要集合本班人員,召開班前會,分配值勤任務,並提出要求。

  (3)接班必須到值勤崗位與上一班交接班,瞭解上一班情況後,接班值勤。

  六、控制室規章制度:

  1、值班人員必須嚴格按照規定時間上下班,不準隨意離崗離位,個人需處理事務時,經得值班領班的同意並在有人頂崗時方可離開。

  2、對監控到的盜竊作案嫌疑人實施跟蹤檢視,叫外圍隊員進行跟蹤,及時抓獲盜竊分子,移交公安機關確保酒店安全經營穩定。

  3、每天對監控的情況進行登記,並對值班登記本保留存檔。

  4、監控人員服從領導的安排,並認真完成保安部及酒店領導交辦的各項工作任務。

  5、監控人員愛護和管理好監控室的各項設施,嚴格操作規程,確保監控系統的正常運作。

  6、無關人員未經許可不準進入監控室。酒店員工和外來人員需到監控室查詢情況必須經經理同意方可進入監控室。

  7、不準用監控室內裝置聊天、玩耍,不準隨意擺弄機器裝置,保持室內的清潔衛生。

  8、必須保守秘密,不得複製、洩露、議論有關錄影的內容。

  9、監控裝置系統發生故障時,做好登記,應及時報當班領班。

  10、對一般的裝置故障,能自己解決就自己解決,不能解決的報部門領導及時維修。

  11、保持裝置的清潔衛生,堅持每月的系統的維護,確保機器裝置的正常運作。

  12、定時清掃灰塵,保持室內和裝置清潔衛生。

  七、巡查制度:

  1、部門經理每日對部門的安全、防火巡查記錄進行檢查。

  2、各崗位每2小時對本崗位責任範圍安全、防火巡查1次,對發現的違章情況、火災隱患進行糾正和處理。無法糾正時應立即向部門經理報告遇火警火災時,應立即報告消防控制中心,並積極組織人員撲救。

  3、巡查的要求:

  (1)用火、用電、用(煤)氣、用油有無違章情況。

  (2)安全出口、疏散通道是否暢通,安全疏散指示標誌、應急照明是否完好。

  (3)消防設施、器材和消防安全標誌是否在位、完整。

  (4)常閉防火是否處於關閉狀態,防火捲簾門下是否堆放物品影響使用。

  (5)消防安全重點部位的人員在崗情況。

  (6)易燃易爆化學危險物品的管理,倉庫、施工現場、物資分類存放是否符合安全規章。

  (7)其它消防安全情況。如對飲酒過量並吸菸客人的控制管理工作等等。

  八、保安部獎懲制度:

  1、獎勵(50元——1000元)有下列表現之一者本部門將給予獎勵或晉升參考。

  (1)、對酒店的安全管理有大的貢獻者。

  (2)、拾到客人錢財繳公者。

  (3)、舉報本部門員工違章亂紀者。

  (4)、對工作盡忠盡職,受客人或外部門表揚者。

  (5)、為酒店聲譽和財產,勇於同違法犯罪行為作鬥爭者。

  2、懲罰(20元——500元)警告處分,有下列表現之一者如累計三次的予以辭退。

  (1)值班時不注意儀表、不佩戴工牌,經多次指出而無明顯改觀者。

  (2)不服從工作分配,不服從上級指揮者。

  (3)遲到早退或不打卡者,或遲到卡已打,代打雙方同罰。

  (4)擅自離開工作崗位者,如造成重大事故的另行處理。

  (5)值班時睡覺者。

  (6)值班時濫用權力,者。

  (7)不遵守宿舍管理制度者。

  (8)該管的事不管,怕事而造成工作失誤者。

  (9)工作中欺騙上司者。

  (8)無特殊情況(公務需要)私入客房、倉庫、服務員工作間、辦公室、廚房者。

  3、懲罰——辭退,有下列表現之一者,立即辭退。

  (1)不請假,曠工兩天以上者。

  (2)盜竊酒店物品、客人錢財,以及主使或參加員工盜竊酒店員工財物者。

  (3)嚴重工作失誤,造成酒店損失者。

  (4)不愛護保安裝備、消防設施、辦公室設施,造成嚴重損失者,除照價賠償外,立即辭退。

  (5)不服從上級管理者。

  (6)利用職權與客人進行非法交易者。

  酒店保安管理規章制度 篇6

  第一條為了規範保安的著裝和秩序,樹立良好公司形象,特制定本規定。

  第二條適用範圍

  適用於公司保安隊伍的服裝管理。

  第三條職責

  一、綜管部負責服裝管理工作。

  二、物業管理處負責著裝日常管理工作。

  三、各管理處保安隊伍負責落實。

  第四條保安執勤時的著裝標準:

  1、佩帶帽徽、領帶、肩章、胸章、綬帶(手套)等物品。

  2、服裝應整潔無汙漬、整齊不缺扣、平整無皺褶。

  3、參加會議、訓練、培訓等活動時,應按要求統一著裝。

  第五條保安執勤時不準有下列行為:

  1、挽袖、卷褲腿、敞懷、圍圍巾、戴耳套、帶墨鏡;

  2、歪戴帽子、穿淺色鞋子或拖鞋;

  3、衣衫不整、脖頸上的掛件外露;

  4、反季節著裝等。

  5、將制服借給非公司人員穿著。

  第六條服裝的發放、使用及期限:

  1、保安入司後,配發春秋裝、夏裝各二套及必備的標誌物。

  2、著裝、帽子、領帶、綬帶、肩章、臂章等標誌物的使用期為24個月。

  3、冬季防寒大衣使用期為36個月。

  4、配發使用舊服裝的,應減去原相應的使用期限;按規定使用到期的,由各管理處向綜管部申請以舊換新。

  第七條保安辭、離職時,由綜合部收回服裝和肩章、帽子、臂章、腰帶、領帶等標誌物,並退還原暫收的服裝費;如不交回或人為損壞的,應照價賠償。

  第八條著裝及換裝時間規定:

  1、冬季入司的保安,暫不發放夏裝;夏季入司的保安,暫不發秋裝。

  2、保安季節性的換裝,應由公司視情況而定,原則上每年的5月1日更換為夏裝,每年的10月1日更換為秋冬裝。

  第九條離職時服裝摺舊費核算規定:

  1、凡不履行承諾勞動期限離職的,凡被公司辭退的,凡不滿12個月離職的,均扣除折舊費。

  2、夏裝摺算:一個月內離職的,每套按70元扣除;以後每增加一個月折舊費遞增10元。上限為5個月。七個月內離職的,每套按120元扣除,以後每增加一個月折舊費遞減

  10元。上限為5個月。

  3、冬裝折算:襯衫每件按20元扣除;一個月內離職的,每套按60元扣除;以後每增加一個月折舊費遞增10元。上限為5個月。七個月內離職的,每套按110元扣除,以後每增加一個月折舊費遞減10元。上限為5個月。

  4、折舊費時間從領用那天開始計算。

  5、工作滿一年免服裝摺舊費。

  第十條本規定經總經理批准後,自下發之日起實施。

最近訪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