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校教職工管理制度(通用5篇)

學校教職工管理制度(通用5篇)

  在充滿活力,日益開放的今天,很多場合都離不了制度,制度是要求大家共同遵守的辦事規程或行動準則。擬起制度來就毫無頭緒?以下是小編精心整理的學校教職工管理制度(通用5篇),歡迎閱讀,希望大家能夠喜歡。

  學校教職工管理制度1

  為實現學校規範化管理,保證學校一切工作正常執行,根據上級檔案的有關規定,制定教職工考勤制度如下。

  考勤辦法

  1、學校實行全員坐班制。

  2、教職工每天按時到崗,必須本人用企業微信簽到打卡。

  3、上班用手機打卡,下班用指紋機打卡,每日共打卡4次。上班前60分鐘內打卡和下班後60分鐘內打卡,為正常工作出勤。對於當天打卡記錄不全的,必須填寫補卡審批單或者在企業微信申請補卡,否則按曠工處理。

  4、考勤統計按照學部、行政後勤分別統計,每週分別公示、月底彙總,公示無異議後,列印紙質檔分管校長簽字並加蓋學部教導處公章,於次月2號前交校辦存檔,同時報電子檔。學校辦公室彙總後全校公示,經校長批准後按規定辦理。

  請假手續和審批

  請假在1天以內(含1天)報分管校長審批,前勤人員抄送到學部教導主任、考勤管理員,也可以寫請假單。校辦、後勤人員抄送到學校辦公室主任及後勤主任,也可以寫請假單。請假單須寫明外出時間與回校時間,40分鐘為一節,8節為1天,一月一累計,任課人員同時告知級部主任;超過1天少於7天必須向校長請假,且告知分管校長和主任;7天以上經校長同意後到教育局請假。中層以上領導幹部一律報校長審批,並抄送到辦公室主任及考勤管理員。請假結束,要及時銷假。各學部每月公示考勤統計表,無誤後交學校辦公室,學校辦公室彙總後全校公示,經校長批准後按規定辦理。

  請假類別

  1、事假:本人有重要事情,確需離崗者,須請事假。

  2、病假:本人因病不能堅持工作,須請病假。請病假3天以上(含3天)需市(縣)以上醫院的醫療證明,請長期病假者,需出具醫院住院治療證明,且經核實屬實的,方能准假。

  3、婚假、喪假、產假、函授學習等按上級規定給予假期,不得超假,因故不能到校者,須續請事假。

  (1)婚假:本人結婚給予3天以內婚假,節假日含在假期內,不補休。

  結婚雙方不在一地工作的,可視路程遠近另給於路程假。

  (2)喪假:本人直系親屬去世時,給予3天以內喪假,節假日含在內,不補休。(公婆、岳丈母去世也給予3天以內喪假)

  在外地的直系親屬死亡時需要職工本人去料理喪事的,可根據路程遠近適當另給與路程假。

  (3)產假:女職工生育,除享受國家規定的98天產假外,增加產假60天。給予男方護理假7天。懷孕四個月以內小產的給予15天產假,滿四個月流產的給予42天產假。

  (4)女職工有不滿一週歲嬰兒的,每天上午、下午分別給予一次哺乳時間,可在上午、下午各提前一節下班,但必須提前約定。

  (5)因寒暑假時間較長,學校正常工作時間不再安排探親假,教職工一律在寒暑假探親。

  4、哺乳期:哺乳期為1年,每天哺乳時間不超過1.5小時,需延長者作事假處理。

  5、因公事外出,由校長審批,並報分管校長備案,經學校統一安排後,均視為出勤。外出逾期需經學校同意,否則,不報銷逾期差旅費並按事假處理。

  請假期間的有關處理規定

  1、請病、事假的規定

  (1)學年內曠工一天扣2分;病、事假每天均扣0.3分;遲到、早退一次扣0.1分。請假每天以8小時計,以全年所有請假時數累計為準。接送孩子每天兩次的全年扣2分,接送一次的全年扣1分。因大病治療的,學校研究後,給予適當照顧。加班(學校及上級部門組織的集體活動、外出學習、值班等不算加班)可以與病事假相抵消,多出的加班每天計0.1分,最多不超過1分。(每學期為一個單位)。

  (2)長期請病、事假,按昌邑市教育系統工作人員請假管理制度辦理。

  (3)校會、閱卷、監考、業務學習及上級部門舉行的大型集會請假,加倍扣扣。

  2、上班開始前20分鐘、下班結束前20分鐘,不允許請短暫事假。特殊情況除外。

  3、短暫事假以分鐘計,累計3.5小時為半天,結餘帶入下一個月。短暫事假結束後,需及時當面銷假。銷假時與請假時長不符的,當面修改請假時長。短暫事假弄虛作假的,當次記為請假半天。

  4、半天請假需至少提前4小時提出申請。上班前4小時內提出請假申請的,加記遲到一次。特殊情況除外。

  5、半天以上請假需至少提前24小時提出申請。上班前24小時內提出請假申請的,加記遲到1次。特殊情況除外。

  6、教師請事假、病假需根據學部要求將請假手續填寫清楚。中途因事因病離校外出,需持有學部、處室請假條,交給門崗,門崗收條放行。

  7、關於遲到、早退、曠工的有關規定

  (1)未請假擅自不到單位的、未經批准上班期間離開單位的,記為曠工半天。曠工為嚴重違背教育初心、有違師德的行為。曠工一天,除按照昌邑市教體局的相關檔案進行處罰外,在績效考核、年度考核、師德考核時分別扣2分。連續曠工超過3天的,學校不再聘用,學校可以隨時單方面解除聘用合同。

  (2)遲到5(不含)分鐘以內,記短暫事假1小時。遲到5(含)-10(不含)分鐘,記短暫事假2小時。遲到10(含)-20分鐘(不含),記短暫事假3小時。遲到20(含)分鐘以上,記事假半天。

  (3)早退5(不含)分鐘以內,記短暫事假1小時。早退5(含)-10(不含)分鐘,記短暫事假2小時。早退10(含)-20分鐘(不含),記短暫事假3小時。早退20(含)分鐘以上,記事假半天。

  (4)串崗一次扣0.3分。辦公時間到其他辦公室或一些活動場所等做一些與本職工作無關的事情,視為串崗。

  (5)無故誤課一節,按曠工1節處理。

  (6)嚴格遵守上下課時間,上課鈴落,任課教師必須進入教室,中途不得隨意離開課堂,一旦查實做空堂處理。

  學校教職工管理制度2

  為了加強學校管理,增強教職工主人翁責任感,充分調動教職工的工作積極性和創造性,進一步提高教育教學質量,推動學校全面工作,特制定本制度。

  一、教職工的工作時間

  1、在規定的學期時間內,除法定節假日外均為教職工工作時間。

  2、根據有關規定,在節假日、寒暑假進行的政治業務學習、進修培訓及正常的社會活動也作為教職工的工作時間。

  二、批假規定

  1、婚假、產假、喪假等按國家相關規定批假。

  2、公差(指因公外出辦事、開會、學習培訓及參加其它公務活動):憑檔案或有關單位負責人的通知批假。

  3、住院病假須持縣級以上醫院證明等,按實際情況批假。

  4、事假、門診病假按實際情況批假。

  三、批假許可權

  1、校長請假由督導辦主任審批,並報副校長知曉。

  2、副校長和中層幹部請假由校長審批。

  3、教職工請假由校長審批,校長不在校時由副校長審批。

  4、請假三天以上(含三天)的須另報督導辦審批,一月以上的還須報教科局審批。

  四、批假程式:

  1、公差、短時請假(四小時以內)採用口頭方式,其他請假採用書面方式,書面假條由辦公室統一印製。所有請假經審批後報值周領導登記。

  2、住院病假由分管領導安排人員代理工作,其他假項由請假人自行聯絡人員代理工作並報分管領導備案,否則不予准假。

  3、請假須提前進行。確因特殊原因無法及時書寫假條,假後歸校應及時補上;續假的按請假程式提前辦理。

  4、請假手續辦理完畢後,請假人應口頭向沒有參與批假的領導說明請假情況,以便於工作安排。

  五、相關說明:

  1、上班考勤分為出勤、曠工、請假(公差、病假、事假)、遲到、早退等專案;會議活動及崗位工作分為出勤、曠課、遲到、早退等專案。

  2、崗位工作考勤時,教學人員出勤以節為單位,由值周領導和教導處負責登記;行政後勤人員出勤以天為單位,由值周領導和副校長登記;各種會議、學習培訓、活動以次為單位,由辦公室和組織者負責登記。所有教職工出勤情況由辦公室統計彙總。

  3、相關領導必須嚴格、準確考勤,以便於落實學期獎勵性績效工資(另行制定《教職工出勤考核辦法》)。

  4、無正當理由拒絕接受學校分配的工作,按曠工論。經常曠工者,學校上報有關部門處理。

  5、本制度從XX年2月25日起執行。

  學校教職工管理制度3

  一、指導思想:

  探索新形勢下行之有效的德育方法與途徑,同時加強對德育工作的管理和考核,建立過程(平時)考核與終結(期中或期末)評議相結合,重在平時考核的考核評估機制,努力使德育工作科學化、規範化、正常化。

  二、考核領導組

  組長:陳曉波

  副組長:萬德良、倪濤

  成員:楊宗勝、繆國梅、陳智明、劉禮奎、郭平、黃建。

  領導組下設工作組,工作組由學校行政人員、後勤人員、值周組、值周班級、值周學生組成,主要職責是:負責情況收集整理、考核評估等具體工作。

  三、考核物件:

  班主任、下班教師(補充職責及其考核辦法附後)

  四、考核內容及辦法

  1、學月考核

  考核內容:班隊紀律、環境衛生、安全工作、黑板報、表冊資料、學生活動。(具體操作附後)

  2、學期考核

  考核內容:常規工作(15分)班級建設(15分)、體育衛生(30分)紀律(20分)、學生活動(25分)。(考核細則附後)

  五、考核結果及使用

  1、學月考核結果作為當月班級工作考核質量獎。

  2、根據學期考核結果設班級評估一等獎6名;其餘均為二等獎。

  3、學期考核得分在85分以上的班級才能被評為校文明班;各級先進班隊集體的推薦只能在學期考核前6名的班級中推薦;各級優秀班主任、輔導員只能在學期考核前6名的教師中推薦。

  4、各班主任負責該班的班級考核結果,直接與當年的年度考核、增資、晉級掛鉤。

  六、班級常規管理考核未盡事宜由考核領導組負責解釋。

  學校教職工管理制度4

  為強化職業意識,嚴肅工作紀律,保證正常的教學秩序,特制定如下考勤制度。

  一、教職工必在崗時間規定

  學校實行每週五天工作制,根據工作分工和崗位要求,對各崗位人員必在崗時間做如下規定:

  1、任課教師嚴格按照作息時間表的要求到崗,其中上、下午第四節課有課上課,沒課的按照學校的要求可在規定時間離校。

  2、職員上、下午按學校規定時間到校上班,上午1-4節、下午1—4節必須到崗。

  3、節假日和週末值班教師和領導必須嚴格按照值班要求做好相關工作。

  二、請銷假制度

  教職工因事、因病請假要按程式事前請假,事後銷假。

  1、教師請假:請假半天以內由所屬級部主任批准,請假半天以上由副校長批准。請假批准後,所在級部必須保留請假條存根,教師出校門時,將假條交給門衛。有關級部要負責安排好課。

  2、職員請假:請假半天以內由處室主任批准,請假半天以上由副校長批准。請假批准後,所在處室必須保留請假條存根,職員出校門時,將假條交給門衛,有關處室要負責安排好工作。

  3、處室兼職幹事請假:請假半天以內由處室主任和級部主任一同批准,請假半天以上由副校長批准。請假批准後,所在處室或級部必須保留請假條存根,教師出校門時,將假條交給門衛,同時級部和處室要負責安排好相關工作。

  4、領導幹部請假:中層幹部請假由校長批准,並將假條主動送辦公室記錄。離校前要妥善安排好有關工作,出校門時將假條交給門衛。

  5、處室主任為處室職員考勤人員,級部主任為該級部考勤人員,各處室、級部每週五將本週考勤記錄交辦公室統計,其中辦公室對考勤實行不定時抽查。

  三、積分辦法(20分,千分制)

  1、遲到或早退每次扣1分(遲到、早退超過15分鐘為曠工)。

  2、事假每天扣2分(按節請假的,每8節課折算為一天)。

  3、病假(以醫院假條為憑)每天扣1分。確因大病住院治療的不扣分。

  4、曠工每節扣5分;曠課每節扣10分;曠會每次扣2分。

  5、國家規定的婚假、喪假、產假,考核不扣分。

  6、出現曠工或曠課三次以上或事假超過15天者,不能參加本年度評先選優。

  7、對於每月出滿勤的教職工,每月考勤獎2分,一學期全部滿勤者,期末總獎勵5分。

  8、教職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扣發本學期獎勵性績效工資10%。

  (1)學期內無故曠工1天的;

  (2)月內事假累計超過3天的;累計病假達到10天不足15天的;

  (3)工作時間打撲克或從事網上聊天、玩遊戲等與工作無關的事情的。

  9、教職工出現下列情形之一的,扣發本學期獎勵性績效工資20%。

  (1)學期內無故曠工達到1天的,月內無故遲到、早退超過3次的;

  (2)學期內事假累計超過5天不足11天的;

  (3)學期內病假累計達到15天;

  (4)無故不參加家長會、其他集會和理論學習等集體活動超過2次的;

  10、教職工出現下列情形之一的,扣發本學期獎勵性績效工資30%。

  (1)學期內無故曠工達到2天的;

  (2)學期內事假累計超過10天不足16天的;

  (3)學期內病假累計達到16天不超過30天的。

  11、教職工出現下列情行之一的,扣發本學期獎勵性績效工資50%。

  (1)學期內無故曠工達到3天的;

  (2)學期內事假累計超過15天不足21天的;

  (3)學期內病假累計達到31天不超過60天的;

  (4)因個人原因導致單位年終考核扣分的。

  12、教職工出現下列情行之一的,扣發本學期獎勵性績效工資80%。

  (1)學期內無故曠工達到4天的;

  (2)學期內事假累計超過20天不足26天的;

  (3)學期內病假累計達到61天不超過90天的;

  (4)經查實,因體罰或變相體罰學生在社會產生惡劣影響的。

  13、教職工出現下列情行之一的,本學期不發獎勵性績效工資。

  (1)學期內無故曠工達到或超過5天的;

  (2)學期內事假累計超過25天的;

  (3)學期內病假累計達到91天及以上的;

  (4)受到行政處罰的。

  四、考勤結果使用

  將考勤結果累計後,按實際分值計入教職工學年考核中,考核結果作為對教職工物質獎勵和榮譽獎勵的依據。

  學校教職工管理制度5

  一、公假

  1、婚假:教職工符合法定年齡,婚假為7天。

  2、產假:女教師產前產後給假98天,凡符合晚婚晚育生育第一胎,並領取了《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增加30天,如系難產或多產者,產假增加十五天。男教師妻子在政策內生育,可給護理假10天。

  3、喪假:凡教職工父母、公婆、岳父母病故者,給喪假7天,主要親屬的給喪假3天。

  4、住院假:教師因病住院,憑醫保結賬單據,可按住院時間給予批假,屬於手術治療的,花費在一萬元以上,可增加15天修養假。

  5、考試假:教職工參加教學業務方面的各類培訓、進修,考試期間一律為公假(提供相關證明)。

  說明:(1)以上五種情況在固定期限內屬於公假,超出標準的按病事假對待,記扣標準按固定標準執行。(2)住院超過10個工作日,進修、培訓超過30個工作日的,不享受學期考勤獎。

  二、其他假

  1、病事假:教師在家休病或有特殊情況,不能正常上班,按以下標準給予扣除:1---5天內為公休假,學校將給滿勤教師每天獎勵40元;6天以上每天扣除60元,不超半個月者,可去休息日記扣;超過半個月者連同節假日連續記假。

  2、哺乳假:教師產假滿後,由於身體原因可給一學期的`哺乳假,哺乳假期間不享受30%的校管績效工資。

  3、親情假:教師父母、子女在城內醫院住院期間,教師向教導處提出申請,學校只考勤教師的上課和會議情況,不考勤其在崗情況。如外出治療者,按事假對待;子女當年高考,教師每天可提前離校一節,但不能影響正常工作。

  三、其他考勤

  1、守職管理:

  (1)學校在隨機查崗時,教師不在學校,且未向教導處請假,進行不同標準的經濟懲處。凡在晨讀或數輔時間返校的,每次扣除10元,在綜合評價中扣除一分;其他時間查崗不在單位的,每次扣除50元,扣除綜合評價分5分。

  (2)凡一學期內,在學校臨時查崗中有四次不在學校的教師,停發一個月的校管績效工資;超過10次的,停發半年校管績效工資。

  (3)教師曠工一天者扣除200元,超過三個工作日或累計5個工作日的停發一個月的績效工資,並按上級相關規定進行處理。

  (4)教師經常性遲到早退,經教育仍不改正者,可進行一定程度的經濟或組織處分。

  2、課堂管理:

  教師隨意脫離課堂,按曠工半天對待,扣除100元,一學期超過三次停發一個月績效工資。

  3、會議管理:

  (1)教師因事不能參加學校的各類會議,請假一次扣除40元,曠會一次扣除100元,如當日請假者不累加扣除。

  (2)會議尚未結束,提前請假離會的扣除30元,擅自離會的按曠會對待。

  (3)教師因為頂課誤會的需向組織會議的領導提前請假,方不予扣除。

  4、公開課管理:

  (1)學校安排的公開課活動,本教研組的人員必須全員參與。因請假不到者,除不累加扣除外,每節扣除20元;擅自不到者,按曠課對待;因為頂課或領導成員外出工作,不能聽課的需向教研組長提前請假,方不予扣除。

  (2)校長按每學期聽課40節標準考核,少一節課扣除20元;專職總務人員不考核聽課情況。

  四、審批許可權:

  教職工請假5天內由教導處審批登記,並負責安排教學任務;6——30天由校長審批;一個月以上由本人寫申請,學校提出意見,報教育局審批。校委會成員請假在一個月內由校長審批,一個月以上由本人寫申請,校長提出意見,報教育局審批。

  五、相關補充

  1、學校每學期給滿勤教師獎勵200元,作為考勤的基礎性津貼。其他缺勤按考勤管理辦法在學期績效工資中扣除。

  2、臨時代課教師請假的記扣標準為其他教師的一半,曠工曠職同其他教師一樣。

  3、教職工一學期內請假在一個月以上者取消當年年度考核及職稱評優資格。

  4、男55週歲,女50週歲以上的教師,如因病需請假,由本人提出申請,透過縣級四部門審批,方可請假或提前離崗,財政工資全發,學校待遇不給。

  5、班主任請假在10天以上者,每天另扣除班主任津貼10元,滿一個月者,班主任本月津貼全部取消。

  6、臨時替代班主任工作者,每天補助10元,連續兼任一個月,領取本月班主任所有津貼。

  7、由學校安排教師臨時接替他人上課者,每節課補助20元(含作業批改;輔導課不另外計課時),如透過多人相互調課的,按照課時差距給予補貼。如不進行新課教學,照班者每節課補助5元。

  8、學期中途因人事變動,學校進行的工作調整,教師新增加的課時不按上條對待,如工作量較重的可給予一定工作補貼。

  9、學校集體安排的加班、開會等,教師出現缺勤、曠工情況,一律按上班時間缺勤、曠工對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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