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校教職工宿舍的管理制度(精選12篇)

學校教職工宿舍的管理制度(精選12篇)

  隨著社會不斷地進步,接觸到制度的地方越來越多,制度是在一定歷史條件下形成的法令、禮俗等規範。你所接觸過的制度都是什麼樣子的呢?以下是小編為大家整理的學校教職工宿舍的管理制度,供大家參考借鑑,希望可以幫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學校教職工宿舍的管理制度 篇1

  1、職工上、下班不得大聲喧譁,影響學生休息。

  2、職工宿舍晚上九點之前熄燈,深夜不得外出或晚歸。

  3、保持樓道、房間清潔,不得隨意扔垃圾、雜物、隨意吐痰等。

  4、宿舍內不得從事賭博、打架、吵架、著裝得體,不得做有礙文明形象的事。

  5、住宿職工不得進入學生宿舍,特別是女生宿舍。(生活老師除外)

  6、職工一律不準亂拉、私接電線、插座、有線電視、電腦等,如需帶電器裝置需向主管申請批准後方可使用。

  7、看電視、手機充電一律插在宿舍大廳的插座上,必須有人看管。

  8、嚴禁使用大功率電器,如電磁爐、電水壺、電爐、熱得快等。

  9、插座前不準堆放易燃易爆物品。

  10、嚴禁任何時間在宿舍內使用明火炊具,嚴禁點蠟燭。

  11、各宿舍嚴格遵守以上規定,對違反規定者,按照規定給予罰款50元,其中違反第8、第10條罰款1000元,造成責任事故的賠償全部損失並承擔相關的法律責任。

  學校教職工宿舍的管理制度 篇2

  1、所有教職工必須服從統一安排、統一管理、嚴格遵守本制度。宿舍入住由學校統一安排、協調。

  2、教職工未經批准不得擅自調換宿舍,如因特殊原因需書面形式報告總務處並說明原因,徵得同意後方可入住或調整。

  3、教職工離職應於離職當天把房間鑰匙交回總務處,並在當天內搬離學校宿舍。

  4、教職工在搬離時,其公有財產必須由總務處派人員點收接管、驗收合格,才能辦理其它手續。否則以移交未清論處。如發現有損壞公物的,必須按損壞情況賠償。

  5、宿舍公有財產由總務處進行登記管理,任何人不得據為已有,不得隨意移動。

  6、宿舍內的裝置、設施正常使用損壞需維修時由學校承擔費用,非正常損壞由責任人承擔全部維修費。

  7、節約使用水、電,使用完要及時關閉,離開及休息前應仔細檢查。不準在宿舍內亂接線路,以免發生火災,後果自負。

  8、所有教職工不得使用電爐、電磁爐、電飯煲、液化氣、酒精爐等灶具在宿舍內做飯,如果發現將代管灶具,發生重大安全事故將依法追究責任。

  9、保持宿舍內外整潔、衛生,不得在宿舍牆廊內外亂貼、亂劃,更不能將垃圾放在宿舍走廊內。

  10、宿舍內不準進行劇烈活動、喧譁或使用器具造成噪音等擾亂他人安寧行為,同事之間要相互尊重、包容、友好、和諧。

  11、任何教職員工不得在宿舍內進行違法活動,一經發現立即辭退並搬離學校。

  12、任何教職工均不得留宿外人,若有特殊情況需經校長同意,報總務處備案。

  13、教職工親屬或朋友到校探訪必須在門衛處登記,晚上十點前離開學校。

  14、本制度歸總務處負責解釋,自今日起執行。

  學校教職工宿舍的管理制度 篇3

  一、住校教師一律服從學校統一安排,不得私下調換宿舍,不得私拿學校公物。

  二、住校教師應自覺遵守作息時間。上午班主任在學生起床前起床;晚上回宿舍時間不得遲於23∶00。上班期間不得隨意回宿舍。

  三、宿舍長負責安排好本宿舍的衛生值日工作,其他教師應認真整理好床鋪,並自覺做好值日工作,保持宿舍整潔。

  四、任何教師在任何情況下均不得將異性學生帶到宿舍,禁止利用學生替自己做事。

  五、不得留客住宿。

  六、保持宿舍內外整潔、衛生,不得在宿舍內外亂貼、亂畫。

  七、節約水電,不得在宿舍內使用大功率電器,嚴禁在宿舍內燒、煮飯菜,做好防火、防盜等安全工作。

  八、校外集體宿舍的水電費應由住宿教師承擔,原則上應由所住教師平均分攤。

  九、住校教師應自覺遵守社會公德和學校有關紀律制度,注意樹立良好的自身形象。

  學校教職工宿舍的管理制度 篇4

  1、各教師必須按照學校對宿舍的分配,不得私自隨意調動。

  2、教師不得隨意讓自己的朋友等校外人員在校住宿,也不得帶學生在校住宿。

  3、教師宿舍必須經常保持衛生乾淨、擺放整齊,門窗乾淨,宿舍周圍(走廊衛生乾淨)。

  4、教師宿舍必須注意節約水電,愛護好公共財物,堅決杜絕“長流水”,“長明燈”現象。

  5、教師將自己的衣服晾在走廊時,請及時將地板上的滴水託幹,防止摔跤。

  6、教師住在學校要統一維護校舍的衛生以及舍校的財產安全。

  7、教師之間要和睦相處、互相幫助、互相學習,不得發生吵架。

  8、不得在走廊、陽臺等處高空亂拋物,一經發現將取消本週評比資格。

  9、宿舍走廊、樓梯、其它空地,不準堆放雜物,必須保持通道暢通,有垃圾及時提放於一樓垃圾桶內。

  10、各樓層走廊衛生,由各層宿舍人員負責,保證門前無積水無垃圾。

  學校教職工宿舍的'管理制度 篇5

  一、入住條件:

  學校招聘的外省市教師;本市或本區路途較遠有特殊困難的教職工,經向學校申請獲准後,均可入住我校教師宿舍。

  教職工一旦獲准入住教師宿舍,應本著“自我管理、自我服務、自我教育”的精神,在學校總務處的統一管理下,自覺服從學校安排。

  二、日常管理:

  1、凡入住教師均應在學校總務部門統一安排下佔好床位,原則上不得私自調換。宿舍樓內其他空房間、空床位由學校總務處統一計劃管理,不準擅自佔用。經學校批准其他教師需要入住或教師宿舍需要調整時,入住者必須予以配合。

  2、入住者每人配鑰匙一個,不得隨意轉借。教師丟失宿舍鑰匙經向學校總務處彙報後再由學校總務部門進行登記並付款修配。

  3、入住教師因職務調動、辭職、結婚或其他原因需要搬離教師宿舍,應提前一週告知學校總務處,在一週內做好搬離和騰空原入住宿舍的床位,並退還宿舍鑰匙等其他學校物品。

  4、入住者有正常使用宿舍內公共設施、裝置的權利,同時,也要有妥善保護、保管教師宿舍樓內各項設施、裝置的責任和義務。

  (1)嚴禁在教師宿舍走廊、牆壁上亂塗亂刻亂畫。

  (2)嚴禁在牆壁上私自刻、鑿、釘釘子等,不得自行拆裝宿舍樓內的電器裝置及使用功能。

  (3)教師宿舍樓內的電視機、固定電話機、淋浴等設施、裝置不得私自拿出宿舍樓外,違者後果自負。

  (4)有故意毀壞教師宿舍公共設施、裝置的行為,根據學校有關條例,除進行批評教育以外,還應進行相應的賠償。

  5、積極倡匯入住者養成講文明、講衛生、愛勞動的良好個人習慣和道德品質。入住教師要團結互助、互相關心,不排擠、不詆譭、不辱罵他人,努力把學校教師宿舍形成學校精神文明建設的主陣地。

  6、自覺維護公共場所衛生環境,養成良好的衛生習慣。禁止往樓梯走廊內潑水或向窗外門外倒水、堆放垃圾;宿舍樓內做飯要聽從學校統一安排,禁止將剩飯菜倒入盥洗池內,禁止在宿舍走廊內堆放廢棄物和懸掛有礙觀瞻的物品。

  7、加強安全防範和自我保護意識,注意防火、防盜。在宿舍樓內禁止存放各種有毒、易燃、易爆物品,禁止焚燒廢棄物,禁止酗酒、賭博、打架鬥毆,禁止大聲喧譁以及其他各種有礙他人學習休息的活動。教師宿舍內除正常使用電視機、收錄機、電風扇外,禁止使用電爐、熱得快、電熱杯等電加熱和電製冷、電炊器具。不準私接電線。違反規定對他人和公共財產造成損失的必須照價賠償。

  8、教師宿舍應著厲行節約的原則,按時熄燈就寢。不無休止地使用學校電器設施。

  9、健全教師宿舍“室長”管理制度,制訂室長管理職責。室長從入住教師中推薦產生。並實行“總務處宿舍管理負責人——室長——入住教師”管理體系。

  10、總務處是教師宿舍的管理服務部門,負責教師宿舍管理、設施維護、日常服務工作。

  11、學校教師宿舍納入學校衛生環境檢查範圍,由政教處、總務處、室長組成檢查小組每週進行一次檢查打分。

  學校教職工宿舍的管理制度 篇6

  1、教師及家屬要牢固樹立安全第一的理念,按照屬地管理的原則,認真落實安全責任,共同搞好教師宿舍區的消防安全。

  2、居住在教師宿舍的教職工及家屬,一律禁止在宿舍內擅自牽接電路,使用電爐、電阻絲等大功率的電器,以防教師宿舍電路短路、老化等問題出現。如電路出現了問題,應及時給總務處彙報,安排專人進行維修。

  3、在陽臺使用煤氣灶者,應有消防安全保障措施,無安全保障措施者,一律禁止使用。

  4、嚴禁在上下樓梯間擺放、堆積煤塊、雜物等,要教育好子女不在家中、教師宿舍前後、樓道玩火、放鞭炮等,嚴防事故發生。

  5、教職工必須遵守消防安全制度,發生事故者應直接負責並接受上級有關部門的處理。

  6、值周行政、老師要經常到教師宿舍區檢查消防安全落實情況,發現問題及時進行整改,嚴防消防事故發生。

  學校教職工宿舍的管理制度 篇7

  一、住宿制度

  1、入住教師有管理委員會統一安排房間、床位。未經管理委員會同意,住宿教師不準擅自調換房間。

  2、教師宿舍嚴禁留宿外來人員。晚9:00後值班教師負責鎖上週莊房大門。(如果有特殊情況須事先向管理委員會告知,否則後果自負。)

  3、住宿教師若提供鑰匙給非住宿人員者,除取消其住宿資格外,另罰款處理,若有失竊現象、追究當事人責任。

  4、自覺愛護宿舍的一切設施及房屋結構佈局,不準擅自改動或拆卸,若有損壞照價賠償,並追究責任。

  5、嚴禁將週轉房的物品帶出學校,一經發現將嚴肅處理,追究相應的責任。週轉房會不定期的對周莊房的各項工作進行檢查。

  6、為保證教師正常休息,晚9:00以後到次日5:00以前,嚴禁在宿舍內進行任何形式的影響正常休息的活動,違者罰款50元,情節嚴重者送交公安機關處理。

  7、教師嚴禁在自己寢室以外吸菸,違者罰款處理。違者發現一次罰款50元。

  8、遵守社會公德,不準大聲喧譁。

  9、保持高度的防火意識,不準私自亂接電線和使用高功率電器,宿舍內禁止做飯,不準用電爐、電熱器,並做到人走燈滅、風扇停,注意節約用水,發現火災隱患及其他安全隱患時,要立刻通知管委會。

  10、嚴禁在周莊房內以任何形式或藉口飲酒,發現一次立即搬離週轉房。外來人員進入宿舍,須徵得管委會的同意,不聽勸阻者,宿舍內所有人員有義務設法消除潛在隱患。

  二、衛生管理

  1、住宿教師應該自覺養成良好的衛生習慣,自覺保持搞好室內外衛生,按值日表輪流打掃各層樓衛生。

  2、寢室內教師要做到:被褥等物品統一擺放整齊,地面乾淨,不在牆壁上亂寫亂畫,給人以舒適溫馨的感覺。

  3、嚴禁將垃圾等雜物投入下水道、便桶內和丟擲窗外。

  4、各樓層值日教師要做到每天早7:00之前把走廊清掃一遍。

  5、發現哪一個寢室亂、贓、有異味。令其定期整改,否則搬離週轉房。

  學校教職工宿舍的管理制度 篇8

  1、凡公司職工需要公司安排宿舍的,要交納100元床鋪押金,辦公室根據押金收據安排住宿,收取每人每月5元的房租、水電費。

  2、住集體宿舍的職工,要保管好宿舍內的一切公用設施,並做好防火、防盜工作;人為損壞或丟失,照價賠償。

  3、宿舍內嚴禁亂拉電線、私安插座,嚴禁使用電爐子、熱得快等大功率電器,違者處以100元罰款。

  4、住集體宿舍的職工要搞好室內、室外和個人衛生,宿舍內物品擺放整齊有序。抽查一次不合格罰款30元。

  5、嚴禁從樓上向下拋擲垃圾,傾倒汙水,違者處以20元/次罰款。

  6、嚴禁外來人員在集體宿舍內過夜,因工作需要確需過夜者,須持身份證到辦公室辦理登記手續。違者對安排留宿者所在部門負責人處以50元罰款。

  7、嚴禁在宿舍內大聲喧譁、打鬧、酗酒,違者視情節輕重對責任部門負責人處以50—100元罰款。

  8、集體宿舍晚九點半熄燈,違者對相關責任部門罰款20元/次。

  學校教職工宿舍的管理制度 篇9

  一、住宿安排原則

  1.教職員工需到xx校區上課或辦公的均可提出住宿申請。

  2.臨住宿舍的床位和床上用品實行公用原則,由xx校區綜合辦公室統一配置。

  二、住宿辦理程式

  住宿申請人需於學期初到xx校區綜合辦公室辦理住宿登記手續,經批准後領取房間鑰匙。如住宿時間有變更,須及時辦理變更申請手續。學期結束後應及時到xx校區綜合辦公室辦理退還手續,並歸還房間鑰匙。

  三、住宿守則

  1.教職工要按申請指定的床位入住,未經同意不得隨意調換床位。

  2.住宿期間要保持房內衛生清潔,不得隨地丟果皮、紙巾、菸頭等垃圾。休息時間不得大聲喧譁、吵鬧,影響打擾別人。

  3.不得私自將臨住宿舍內的床上用品帶走或鎖進衣櫃。

  4.臨住教職工宿舍實行“本人申請,本人入住”的原則,不允許將臨住房間的床位轉讓給他人入住,也不得隨意帶其他人入住。

  四、安全守則

  1.離開宿舍須關掉光管、風扇等電器(熱水器可在週末再關掉)。

  2.嚴禁攜帶有毒、易燃、易爆物品進入舍內。禁止在宿舍內使用大功率電器。

  3.離開宿舍須關好門窗,貴重物品請隨身攜帶。

  4.丟失宿舍鑰匙需賠償10元。

  5.丟失或損壞宿舍內公用物品需按價賠償。

  學校教職工宿舍的管理制度 篇10

  宿舍管理機構

  第一條教師宿舍由教師共同選出的宿舍長何淑平管理,教師宿舍長由園領導、後勤辦統一管理。

  第二條宿舍長直接領導各室,負責宿舍安全防範,衛生值日等自律自控活動,室內人員必須接受宿舍長的領導及安排。

  第三條宿舍長職責

  一、安排並監督住宿人員輪值宿舍衛生,確保宿舍整潔;

  二、及時傳達、組織落實園務制訂的各項宿舍管理資訊和指示;

  三、及時蒐集、反饋宿舍員工動態、意見;

  四、及時報修宿舍損壞設施(如電熱水器、洗衣機、電視機、風扇、空調);

  五、遇有下列情形之一者,須及時通知園務處理:

  1、宿舍內有不法行為:如在宿舍賭博(打麻將、撲克牌)、鬥毆及酗酒等;

  2、蓄意破壞公用物品或設施(如電熱水器、洗衣機、電視機、風扇、空調);

  3、擅自在宿舍內接待異性客人或留宿外人者。

  4、經常妨礙宿舍安寧(如超過晚上22:00後大聲喧譁、看電視等影響她人休息者。)

  第三章宿舍衛生管理

  一、共同保持公用部位的衛生整潔:

  1、不向窗外和公用部位吐痰、倒水及亂扔瓜皮果殼、紙屑、飲料瓶等雜物;

  2、不得在牆上塗寫、刻畫和胡亂張貼。

  二、教師宿舍的內務與衛生要求整齊、清潔和安全。廣州市荔灣區海龍生態幼兒園

  1、每月的第一週要進行一次大掃除(上級檢查除外);

  2、每天的值日生工作由宿舍長全面安排及監督。

  三、宿舍內務衛生整體要求標準

  1、門、窗地面整潔;

  (1)保證門、玻璃及窗乾淨,窗框上沒有積灰;

  (2)地面拖掃乾淨,包括沙發、床底地面;

  (3)宿舍門口不得有垃圾、積水,每天必須清倒門口垃圾。

  2、物品擺放整齊

  (1)桌面、櫃內、書架和床上行李等物品要擺放整齊;

  (2)洗漱用具放在統一位置;

  (3)鞋子、衣物的擺放要整齊。

  3、衛生間:整潔無異味,垃圾入袋並及時清倒。

  4、不違章用電和電器。

  (1)不私拉電線,不使用蠟燭;

  (2)不使用電爐、熱得快等電熱器具。

  四、寢室衛生每週五檢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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