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學學校宿舍安全管理制度(通用15篇)

小學學校宿舍安全管理制度(通用15篇)

  在學習、工作、生活中,需要使用制度的場合越來越多,制度泛指以規則或運作模式,規範個體行動的一種社會結構。想學習擬定製度卻不知道該請教誰?以下是小編精心整理的小學學校宿舍安全管理制度,希望能夠幫助到大家。

  小學學校宿舍安全管理制度 篇1

  1、嚴禁在宿舍內抽菸、點蠟,以免引發火災。

  2、宿舍內不準存放貴重物品,現金要加密存入銀行。

  3、嚴禁亂摸、亂動滅火器、供水閥門等消防設施。

  4、嚴禁亂接電源、插充電器、損壞插座及電源開關。

  5、嚴禁在陰陽臺上探身喊話、觀景、亂扔雜物、潑倒汙水,嚴禁在陰陽臺外曬晾衣物。

  6、不上網咖、不逃夜。

  7、隔斷玻璃門要輕推輕拉,當心玻璃。

  8、雙休日及節假日回家必須向班主任請假並在宿舍管理人員處登記。

  9、嚴禁亂竄宿舍、亂竄樓層、結夥滋事、在宿舍內打打鬧鬧、玩危險遊戲。

  10、值日生全面負責宿舍安全,離開宿舍時,必須鎖好門窗,出現安全事故要追究值日生的責任。

  11、嚴禁住校生在校外租房住宿。

  12、發現安全隱患,要及時向管理人員或學校報告。

  小學學校宿舍安全管理制度 篇2

  一、生活指導老師和各班班主任是學生宿舍消防安全管理的直接責任人,要對學生宿舍的消防安全負好則。應對所管理的住宿生進行住宿守則教育和消防安全的指導教育。

  二、生活指導老師、各班班主任每天應到住宿生宿舍進行消防安全檢查,嚴格禁止住宿生在宿舍內抽菸、點蠟燭、用電爐等用電器。如發現有違反消防安全制度,應及時嚴肅教育處理,並向值周行政彙報。

  三、值周行政、老師,生活指導老師、班主任在熄燈後,應對男、女生宿舍區進行消防安全檢查和巡邏,發現問題及時處理並彙報。要認真履行職責,確保師生安全。

  四、各班班主任要認真開展住宿生生活自理教育、安全常識教育,讓住宿生儘快適應在校集體生活,認真貫徹落實學校制定的《寢室公約》。

  五、注重發揮班隊幹部、寢室長的作用,管理好學生在宿舍就寢情況,維持就寢紀律,確保就寢安全。發現問題要及時給班主任、值周行政、老師彙報,以便在第一時間作出處理。宿舍內的照明開關要有專人負責,並在學校規定的時間內開關好室內的燈。

  小學學校宿舍安全管理制度 篇3

  1、建立學生宿舍管理組織,聘用道德素質好、責任心強、身心健康的舍務管理人員。

  2、有專門的舍務管理值班室,制度上牆。明確專門部門負責學生宿舍安全管理,落實治安目標管理責任制。舍務管理值班人員要經常巡視學生宿舍,發現不安全因素要及時處理或報告,謹防各類事故的發生。

  3、制定宿舍安全文明衛生公約,建立考核、評比、公佈、獎懲制度。

  4、住宿人員相對固定。如需變動,由管理部門調整,個人不得擅自變動。

  5、不準將閒雜人員帶入宿舍,學生宿舍會客須經舍務人員同意並登記;女生宿舍男性不得入內,特殊情況須經學校保衛部門批准。

  6、學生宿舍禁止外來人員留宿。嚴禁男女混宿。

  7、加強消防管理,學生宿舍配置一定的滅火機械,不得使用易燃材料裝修,確保消防通道暢通,不準私自接電源,不得使用蠟燭照明。

  8、加強消防安全教育,教育學生防火、救火、逃生的常識,進行安全疏散演練。

  9、加強學生宿舍防盜教育管理。合理安裝防盜設施,教育學生妥善保管好自己的錢物,建立現金儲蓄制度。

  10、宿舍內嚴禁存放易燃、劇毒、易爆、放射、易腐蝕等危險物品。

  小學學校宿舍安全管理制度 篇4

  1、嚴格把好入門關。非本校人員進入宿舍,門衛一律要問明情況,詳細登記。

  2、堅持24小時值班制,認真做好安全保衛工作,嚴禁擅離職守。

  3、不準客人(含學生家長)在學生宿舍留宿。

  4、做好防盜、防火、防電、防燙傷、防自傷等工作,做到12個不準:

  (1)不準學生在上課和夜自修時間進入宿舍(特殊情況須有班主任批條、醫生證明)。

  (2)不準攜帶刀、剪刀、鉗、錘、鋸等工具到宿舍。

  (3)不準帶貴重物品、不健康的書籍到宿舍。

  (4)不準帶打火機、火柴到宿舍。

  (5)不準玩弄消防器材。

  (6)不準私接電源,使用各種電器、吹筒、充電器。

  (7)不準站在水槽上晾掛衣服。

  (8)不準爬樓梯扶手。

  (9)不準跳躍樓梯臺階。

  (10)不準用力碰撞玻璃。

  (11)不準打鬧或開不正當的玩笑。

  (12)不準損壞公物。

  5、發現問題及時處理,無法處理的應採取應急措施,及時彙報

  小學學校宿舍安全管理制度 篇5

  為加強宿舍管理,強化學生法制、安全教育意識,避免重大惡性事故發生,給全體學生創造一個健康、整潔、優美、舒適、安全的生活環境,特規定如下:

  1、防火。嚴禁任何人夜間在宿舍點蠟看書學習,嚴禁在宿舍吸菸,嚴禁攜帶易燃、易爆、引火物品進入宿舍,消滅火源,堅決遏制火災發生。

  2、防觸電。嚴禁任何人在宿舍亂拉、私拉電源、使用各種電器、損壞各配電設施。自然損壞,及時找電工修理,嚴禁觸控帶電破損開關,擦燈管等。

  3、宿舍內嚴禁存放各種棍棒、大小刀具、鐵器及運動器材(如臂力器拉簧,啞鈴等),宿管會隨時清理沒收運動器材,學生放假帶回家中。

  4、嚴禁從宿舍二樓沿一樓護攔、雨遮下樓,嚴禁擦二樓以上外面玻璃,嚴禁將半身伸出樓外探望、晾曬衣物。

  5、禁止在樓內、宿舍、樓道、樓梯追逐打鬧,擁擠玩球,嚴禁從樓上扔東西,風天遠離樓玻璃窗下。

  6、不持證明,上課期間不得回宿舍或滯留宿舍,不準帶外人、生人進入宿舍或留宿,不得擅自夜不歸宿。女生樓,男生莫入,男生樓,女生禁入。夜間找人,概不會晤,特殊情況必須有書面假條,證人,並登記註冊。

  7、放假、上課,離開宿舍必須關窗鎖門,宿舍內嚴禁放錢及貴重物品,避免丟失。

  8、帶到宿舍的食物必須乾淨、新鮮,嚴防食物中毒,講究衛生,食用後餐具剩物必須及時刷淨、清理。

  9、嚴禁在宿舍傳看淫穢書報刊、聽不健康歌曲,嚴禁酗酒、賭博。

  10、嚴禁在宿舍打架鬥毆、動用武力、器械。發現安全隱患及時報告,自覺遵紀守法。

  以上規定,公佈之日起執行,違反規定,視其情節輕重,依據學校紀律,嚴肅處理。

  小學學校宿舍安全管理制度 篇6

  學生宿舍是學生學習、生活和休息的主要場所,也是學生相互交流思想,影響學生思想形成的重要場所。為了完善宿舍管理的制度和措施,進一步提高學生宿舍管理的質量和水平,為同學提供一個秩序良好、整潔衛生、舒適安全,具有健康氛圍的生活環境,特制定本條例。

  1、學生住宿制度

  (1)凡外地(家不在縣城)學生必須住宿,特殊情況除外。

  (2)住宿學生必須遵守學校及宿舍的各項規章制度。

  (3)入住學生必須及時繳納當學期的宿費。

  (4)按照指定的宿舍、寢室、床號入住,不得擅自變動。

  (5)退宿時如果本人使用的共有備品有損壞,須按價賠償。

  2、宿舍樓作息時間

  早5:20起床,5:30離寢。

  中午11:50—12:50午休。

  下午14:20—18:50為休息時間。

  晚上21:00封樓,21:30熄燈。

  3、學生宿舍管理制度

  (1)禁止走讀生進入宿舍。

  (2)異性學生不得進入。

  (3)學生親屬及同學來校,禁止進入宿舍。

  (4)寒、暑假期間學生原則上不準留校住宿。

  (5)放假期間寢室封門。最後離開的同學同時負責關好門窗、切斷電源並貼好封條。

  4、日常管理制度

  (1)每個寢室推選一名寢室長,負責寢室事務。

  (2)寢室要排出值日表,離寢之前將寢室衛生打掃好,並且要求全天保持好宿舍衛生。

  (3)寢室鑰匙每人一把,管理老師處保留一把。如更換新鎖,須立即上交新鑰匙。

  (4)愛護公物。自然損壞,及時報修;人為損壞,照價賠償;有意損壞,加倍賠償。查不出當事人,本寢室人員均攤。

  (5)學生未經允許不準在校外住宿。

  (6)嚴禁留宿外人在學生宿舍住宿。

  (7)學生上課、課間、自習和學校組織的其他活動期間,不準回宿舍,寢室沒人時要鎖好門。

  (8)注意保管好自己的財物、嚴防丟失,節約用水用電,做到人走燈熄,水龍頭關好。

  (9)嚴禁在宿舍私接電源,禁止使用各種電器及煤油爐、酒精爐、蠟燭或燃燒雜物等。

  (10)嚴格遵守作息時間,按時熄燈、就寢、起床。熄燈後不許做影響他人休息的活動。如:大聲講話、聽收音機、串床嘮嗑、洗漱、打電話等。

  (11)保持宿舍內的肅靜,嚴禁在宿舍和走廊喧譁、打鬧、摔東西、打球等影響他人休息的行為。

  (12)水必須倒在水池內。嚴禁向走廊、樓梯、水房、廁所內及窗外亂扔雜物、倒剩飯、剩菜、扔塑膠袋等。禁止隨地吐痰、潑髒水。

  (13)宿舍內禁止賭博、打麻將,不得進行不健康的娛樂活動。

  (14)宿舍內不得吸菸、喝酒及就餐。

  (15)不得私自將腳踏車、棍棒、管制刀具等物品帶入宿舍,床鋪上下,禁止存放火柴、打火機等易燃易爆物品。

  (16)宿舍內不準飼養寵物。

  5、宿舍內務規範要求

  (1)被褥、物品擺放整齊。

  (2)嚴禁在室內張貼字畫、照片、釘釘子、洗晾衣物等。

  (3)熱水瓶放在窗臺上,擺放整齊。

  (4)洗漱用具放在臉盆內,臉盆應放在床下兩側,毛巾可掛在床頭。

  (5)鞋子頭外跟內放在床下,擺成一線。靠近床梯的為上鋪學生的放鞋處,遠離床梯的為下鋪學生放鞋處。

  小學學校宿舍安全管理制度 篇7

  為加強我校精神文明建設,強化教師宿舍區域的文明管理,為廣大教師創設良好的學習、工作、生活環境,根據學校實際情況,特制定本規定。

  一、 入住條件:

  學校招聘的外省市教師;本市或本區路途較遠有特殊困難的教職工,經向學校申請獲准後,均可入住我校教師宿舍。

  教職工一旦獲准入住教師宿舍,應本著“自我管理、自我服務、自我教育”的精神,在學校總務處的統一管理下,自覺服從學校安排。

  二、 日常管理:

  1、凡入住教師均應在學校總務部門統一安排下佔好床位,原則上不得私自調換。宿舍樓內其他空房間、空床位由學校總務處統一計劃管理,不準擅自佔用。經學校批准其他教師需要入住或教師宿舍需要調整時,入住者必須予以配合。

  2、入住者每人配鑰匙一個,不得隨意轉借。教師丟失宿舍鑰匙經向學校總務處彙報後再由學校總務部門進行登記並付款修配。

  3、入住教師因職務調動、辭職、結婚或其他原因需要搬離教師宿舍,應提前一週告知學校總務處,在一週內做好搬離和騰空原入住宿舍的床位,並退還宿舍鑰匙等其他學校物品。

  4、入住者有正常使用宿舍內公共設施、裝置的權利,同時,也要有妥善保護、保管教師宿舍樓內各項設施、裝置的責任和義務。

  (1) 嚴禁在教師宿舍走廊、牆壁上亂塗亂刻亂畫,不張貼不健康。

  (2) 嚴禁在牆壁上私自刻、鑿、釘釘子等,不得自行拆裝宿舍樓內的電器裝置及使用功能。

  (3) 教師宿舍樓內的電視機、固定電話機、淋浴等設施、裝置不得私自拿出宿舍樓外,違者後果自負。

  (4) 有故意毀壞教師宿舍公共設施、裝置的行為,根據學校有關條例,除進行批評教育以外,還應進行相應的賠償。

  5、積極倡匯入住者養成講文明、講衛生、愛勞動的良好個人習慣和道德品質。入住教師要團結互助、互相關心,不排擠、不詆譭、不辱罵他人,努力把學校教師宿舍形成學校精神文明建設的主陣地。

  6、自覺維護公共場所衛生環境,養成良好的衛生習慣。禁止往樓梯走廊內潑水或向窗外門外倒水、堆放垃圾;宿舍樓內做飯要聽從學校統一安排,禁止將剩飯菜倒入盥洗池內,禁止在宿舍走廊內堆放廢棄物和懸掛有礙觀瞻的物品。

  7、加強安全防範和自我保護意識,注意防火、防盜。在宿舍樓內禁止存放各種有毒、易燃、易爆物品,禁止焚燒廢棄物,禁止酗酒、賭博、打架鬥毆,禁止大聲喧譁以及其他各種有礙他人學習休息的活動。教師宿舍內除正常使用電視機、收錄機、電風扇外,禁止使用電爐、熱得快、電熱杯等電加熱和電製冷、電炊器具。不準私接電線。違反規定對他人和公共財產造成損失的必須照價賠償。

  8、教師宿舍應著厲行節約的原則,按時熄燈就寢。不無休止地使用學校電器設施。

  9、健全教師宿舍“室長”管理制度,制訂室長管理職責。室長從入住教師中推薦產生。並實行“總務處宿舍管理負責人——室長——入住教師”管理體系。

  10、總務處是教師宿舍的管理服務部門,負責教師宿舍管理、設施維護、日常服務工作。

  11、學校教師宿舍納入學校衛生環境檢查範圍,由政教處、總務處、室長組成檢查小組每週進行一次檢查打分。

  小學學校宿舍安全管理制度 篇8

  1、不準在熄燈後吃零食,點蠟燭。

  2、住校生到校後,應將貴重物品和零花錢交主管老師代管,衣櫥及時上鎖。

  3、不準在寢室內追逐喧譁或進行劇烈的活動。

  4、不準攜帶刀具、打火機、玩具槍等有危險性的物品。

  5、不準亂貼圖片,不準傳閱內容不健康的書籍。

  6、不準私換鋪位,不得拼鋪,不準留外人住宿。

  7、不準隨意到校外住宿。

  8、不準到校外用膳。

  9、上課期間(含課間)不準隨意到寢室,寄宿生中途不準擅自回家。

  10、不準在寢室內進行任何形式的賭博活動。

  11、堅決杜絕男生亂串樓層和女生亂串寢室的現象。

  12、外來人員沒有徵得生活管理教師的同意不得擅自進入女生宿舍。

  13、女生樓層有異常情況要及時彙報採取相應的處理措施。

  14、特別關注特殊情況的女生並建立相關的管理檔案。

  15、嚴格按照學校住宿管理的要求對女生宿舍進行管理。

  16、制定宿舍安全文明衛生公約,建立考核、評比、公佈、獎懲制度。

  17、住宿人員相對固定。如需變動,由管理部門調整,個人不得擅自變動。

  18、加強消防管理,學生宿舍配置一定的滅火機械,不得使用易燃材料裝修,確保消防通道暢通,不準私自接電源,不準使用電爐,不得動用明火做飯,不得使用蠟燭照明。宿舍內嚴禁存放易燃、劇毒、易爆、放射、易腐蝕等危險物品。

  19、加強消防安全教育,教育學生防火、救火、逃生的常識,進行安全疏散演練。

  20、加強學生宿舍防盜教育管理。合理安裝防盜設施,教育學生妥善保管好自己的錢物,建立現金儲蓄制度。

  小學學校宿舍安全管理制度 篇9

  學生宿舍是學生生活、學習、休息的重要場所,要創造一個安全、整潔、舒適的生活環境,對保障學生身心健康,促進學生德、智、體、美、勞全面發展;對加強校風、學習建設、維持校園安定團結具有重要意義。為了使學生宿舍安全、文明、有序,培養住校生良好的行為習慣,根據本校實際情況,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一、宿舍日常行為規範:

  1、學校實行半封閉式管理,學生住宿實行男、女生分割槽定位住宿。凡住宿的學生應嚴格按管理員安排的宿舍鋪位入住,不得擅自調換床位、宿舍,不得擅自動用、搬弄他人物品,妥善保管好自己的財物和宿舍鑰匙,學期結束前將鑰匙轉交舍長,由舍長統一上交管理員處。

  2、尊重管理人員,服從管理人員的管理。服從宿舍長安排,自覺維護宿舍成員的利益。

  3、按時就寢,就寢後嚴禁吹、拉、彈、唱,高聲談笑,吵鬧喧譁等有礙於他人休息睡眠的活動。晚上上完課後1小時內應洗漱完畢,嚴格作息時間。不得到其它宿舍串門、留宿。

  4、學員不得隨意寄宿它處,如有特殊情況必須向宿舍管理員請假。宿舍內不得留宿外人,特殊情況應報生管處批准。因病休息於宿舍,應有專業老師的簽字,並在生管處登記。

  5、搞好宿舍衛生,每天起床後要整理內務,並保持宿舍整潔。學生宿舍衛生由宿舍長每天安排宿舍成員輪流值日,做到一天一小掃,每週六一大掃。保持好室內外整潔,室內物品擺放有序,床下無髒物,牆上無汙垢,門窗明亮,嚴禁往走廊、窗外倒水,拋扔雜物。有換洗衣服的學生,課外應儘快清洗完畢,並擰乾晾好,堅持開窗通氣,保持空氣新鮮。

  6、不得在牆上亂塗抹刻畫,嚴禁貼掛黃色庸俗圖片。宿舍區內不準高聲叫嚷,不準打球,不準說髒話,打鬧等。

  7、注意安全,離開宿舍時關好門窗。嚴防事故,不準在宿舍點蠟燭,不準私接電源,不準在床上蹦跳打鬧。並做好防火、防盜工作。

  8、男女學生一律不允許進入異性宿舍,否則將給予嚴厲處分。

  二、學生住宿違紀處理:

  下列情況之一,給予通報批評的處分:

  (1)未經允許在外留宿一次者;

  (2)打架鬥毆;

  (3)有偷竊行為;

  (4)吸菸喝酒;

  (5)看黃色等不健康書刊;

  (6)賭博行為;

  (7)私自接納他人留宿;

  (8)向室外、樓下扔物品、倒汙水:

  (9)損壞公物、私接電器情節嚴重者;

  (10)不尊重管理人員或不服從宿舍長安排,影響宿舍成員的利益。(11)其它違紀行為。

  三、公物管理:

  1、室內公物管理責任到人,入住時登記造冊,宿舍長簽字確認,負責人保管使用,結業時驗收。

  2、愛護宿舍公物,發現破壞行為,必須立即制止,並及時報告宿舍長,宿舍公物的自然損壞,應到生管處登記,學校派人維修。

  3、宿舍公物損壞或丟失,由責任人賠償。查不出責任人,由室內全體人員分攤。

  4、損壞公物的賠償辦法:

  (1)不慎損壞,主動承認者,照價賠償;

  (2)不慎損壞,學校查獲者,按原價的二倍賠償:

  (3)故意損壞,事後又主動認錯者,按原價的二倍賠償;

  (4)故意損壞,學校查獲者,按原價的三倍賠償,並給予相應的紀律處分。

  四、獎勵措施:

  開展建立“文明宿舍”活動。每月對男女生宿舍在衛生、紀律各方面表現突出的各評出一個示範宿舍,給予表彰、獎勵。表彰將以錦旗形式體現,獎勵將以現金形式體現,金額為100元,由生管處負責表彰及獎勵發放。

  小學學校宿舍安全管理制度 篇10

  教師宿舍衛生管理在學校整體衛生管理中佔有及其重要的位置,也是直接體現教師文明素養的一個方面,作為教師為人師表,首先就要自己做到,為此,我校特要求以下幾點。

  1、各教師必須按照學校對宿舍的分配,不得私自隨意調動。

  2、教師不得隨意讓自己的朋友等校外人員在校住宿,也不得帶學生在校住宿。

  3、教師宿舍必須經常保持衛生乾淨、擺放整齊,門窗乾淨,宿舍周圍(走廊衛生乾淨).

  4、教師宿舍必須注意節約水電,愛護好公共財物,堅決杜絕“長流水”,“長明燈”現象。

  5、教師將自己的衣服晾在走廊時,請及時將地板上的滴水託幹,防止摔跤。

  6、教師住在學校要統一維護校舍的衛生以及舍校的財產安全。

  7、教師之間要和睦相處、互相幫助、互相學習,不得發生吵架。

  8、不得在走廊、陽臺等處高空亂拋物,一經發現將取消本週評比資格。

  9、宿舍走廊、樓梯、其它空地,不準堆放雜物,必須保持通道暢通,有垃圾及時提放於一樓垃圾桶內。

  10、各樓層走廊衛生,由各層宿舍人員負責,保證門前無積水無垃圾。

  以上10點希望住宿在學校的教師能夠嚴格遵守,共同創造一個和諧、乾淨衛生的生活環境!

  小學學校宿舍安全管理制度 篇11

  為了給學生創造一個整齊美觀、秩序優良、清潔衛生、安全舒適的生活環境,使宿舍成為體現學校精神文明建設的重要視窗,特制定如下宿舍管理制度:

  1、各宿舍選一名舍長,負責檢查宿舍日常衛生和內務秩序。

  2、宿舍管理實行規範化、住宿由學校統一安排,未經允許不準私自調換宿舍及床位。宿舍作適當調整時,應服從安排,不得無故拖延或拒搬。

  3、住宿學生要嚴格遵守作息進間,早上6點30分準時起床、晚上8點30分準時就寢。

  4、注意安全,學生離開宿舍內必須收藏好自己的錢和貴重物品,最後離開宿舍的學生必須及時關鎖好門窗、電燈等,如發現失竊或可疑跡象應保護好現場並及時向學校報告。

  5、住校學生晚上不得隨便出校門。

  6、嚴禁將易燃易爆及違禁物品帶回宿舍。違反上述規定的,視情節輕重給予處罰。

  7、宿舍公共財產不得損壞、丟失,舍長負責監督,如損壞或丟失無責任人,由本宿舍全體人員賠償。

  8、應服從老師和舍長的管理,對不服從管理、不聽勸告、不講衛生、不按規定執行、無理取鬧者,嚴肅處理,留記檔案,重者取消住校資格。

  小學學校宿舍安全管理制度 篇12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進一步加強學生宿舍規範化、制度化、人文化、科學化管理,創造和諧文明、環境優雅舒適的學習生活環境,推動學院文明校風、優良學風和工匠精神建設,特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宿管中心負責全院宿舍的統籌管理。系部根據該部門已住宿學生數量以及新生預計招生數量,按男、女分類統計上報宿管中心。宿管中心協調系部依據實際安排宿舍。

  第三條學生宿舍實行宿管中心與系部聯合管理機制,系部學生科、宿管中心共同負責學生宿舍的安全、衛生、紀律、設施等日常管理。宿管中心具體負責各項檢查、考核及問題發現饋,配合協助總務處、安保處、系部學生科、班主任及值班老師開展宿舍管理工作;總務處、系部學生科、班主任及值班老師負責問題的解決和處理。

  第四條住宿學生系已按有關規定繳納住宿費的學生。

  第二章住宿管理

  第五條宿管中心按各系部所需床位如數分配給系部。系部根據各自實際,安排所屬樓層宿舍、床位等。入學新生按新生報道入學相關流程,辦理住宿。

  第六條學生宿舍的使用、調整,由宿管中心本著相對集中、便於管理、周到服務的原則合理調配。

  第七條住宿學生不得自行調換宿舍或床位,確有特殊情況需要調換,需經系部學生科同意並通知宿管員安排調換。

  第八條非本宿舍樓學生或外來人員(包括親屬)未經宿管中心同意,不準進入宿舍樓,嚴禁在宿舍內留宿。

  第九條各系部根據實際情況安排學生住宿,在新學期開學兩週後,將學生住宿情況報宿管中心備案。

  第十條週末或節假日,留宿學生以班級、系部為單位認真、清楚填寫週末、節假日回家、留宿名單報與宿管員。名單中若有塗改需班主任在塗改處簽字。因字跡潦草、模糊造成宿管員無法準確核對學生人數,一切後果由系部自行承擔。週末留宿學生名單經班主任簽字後於週五13:00前報送宿管員。小長假留宿名單由系部學生科彙總,學生科長簽字後於放假前一天報送宿舍管理員。

  第十一條寒、暑假原則上不允許學生留校住宿,因學院統一組織的補課、培訓和其他活動等特殊原因需留校住宿,需由系部請示分管院領導同意、批准後報與宿管中心,由宿管中心協調安排學生住宿。寒、暑假因車票等原因學生不能及時離校的,只允許留宿1至2天,按照週末留宿流躊理。

  第十二條學生宿舍實行舍長負責制,每間宿舍設舍長一人,負責本宿舍的管理和服務。主要職責是安排宿舍值日,組織宿舍內務衛生清理,開展宿舍文化和宿舍文明建設,負責督導檢查內務、衛生、紀律等。

  第十三條宿舍內按規定在床挺設定床卡,登記住宿學生有關資訊,便於宿舍管理。

  第十四條住宿學生要自覺遵守作息時間,按時起床、就寢、熄燈,遵守宿舍紀律,不得以任何形式影響他人休息。

  第十五條學生進入宿舍一律佩戴胸卡,未配帶胸卡者需由班主任或學生科開據證明。否則不得進入。非正常時段需進入宿舍的學生,需由學生科或者班主任開具請假條,憑條進入,宿管中心嚴格登記出入資訊。

  第十六條宿舍內應保持安靜,不得聲喧譁、吵鬧、嬉戲、亂串宿舍等;禁止男女生進入對方宿舍,違者給予相應紀律處分。

  第十七條宿舍內要風清氣正,和諧溫馨,不允許釘釘子,張貼海報,亂寫亂塗亂畫,共同保持宿舍文明整潔。

  第十八條建立學生住宿檔案。學生住宿檔案由系部建立並負責管理,新生入學後2個月內需將電子版檔案報送宿管中心備案。學生住宿檔案資訊包括宿舍樓號、系別、班級、班主任(輔導員)及聯絡方式,學生姓名、性別、房間號、床位等資訊。畢業班級(工學交替)宿舍數量、人數等資訊由系部於學生離校前三個月報與宿管中心。

  第三章退宿管理

  第十九條住宿學生退學、轉走讀、開除等需退宿,由系部出具退宿證明,會同宿舍管理員查驗宿舍內公物、設施、回收床位卡。公物、設施等若有損壞,待按價賠償後,方能辦理退宿手續離校。

  第二十條學生因畢業和實習離校,需在學院規定的時間內辦理退宿手續,由系部學生科或班主任(輔導員)會同宿舍管理員清點、檢查、驗收宿舍內公物、設施、回收床卡等。公物和設施等如有損壞,當事人按價賠償,統一到財務處繳費,憑財務處繳費收據,到宿舍管理員處簽字辦理退宿離校手續;因故不能按時退宿,需系部學生科出具證明,宿管中心給予延遲辦理退宿相關手續。

  第二十一條走讀、退學、畢業、開除的學生不得進入學生宿舍,特殊情況需本人申請,經系部學生科批准出具證明方能進入,不得在宿舍內長時間逗留。

  第二十二條學生工學交替期間需要在宿舍住宿,需由班主任(輔導員)或系部學生科出具證明,方能安排住宿。

  第四章衛生管理

  第二十三條學生宿舍衛生由宿管中心和系部共同負責管理。公共區域衛生由宿舍管理員組織協同值周學生打掃清理;宿舍內衛生由本室學生負責打掃清理;宿舍樓內公共區域由宿舍管理員負責進行定期消毒。宿管員負責對宿舍內務和衛生進行檢查考核,建立衛生檢查考核記錄臺賬,作為系部年終績效考核內容,考核結果在宿舍公告欄公示。宿管中心協助系部定期對學生宿舍進行危險違禁品檢查,檢查結果在學院OA進行通報,並作為系部年終績效考核依據。

  第二十四條宿舍內務衛生標準

  1.宿舍走廊地面、樓梯乾淨無汙跡、痰跡和雜物;樓梯扶手無灰塵;牆面無腳印、汙跡;門窗玻璃潔淨無破損;樓道燈具無灰塵;天棚無蛛網積塵;廁所潔淨無異味;暖氣片、水管及下方無灰塵、雜物。

  2.床鋪平整無雜物,被子疊放標準規範;枕頭整理擺放平整規範,枕下無雜物;床下鞋子擺放整齊,成一條直線,臉盆按上下床順序一線擺放床頭一側;臉盆內潔淨無雜物,盆內毛巾疊成方型緊貼臉盆外沿;牙缸放置臉盆內右側,把手在外,牙刷垂放在牙缸內,毛刷向上;皂盒純淨,放置於牙缸左側。

  3.暖瓶潔淨無汙漬,根據房間具體方位統一放置在指定位置,把手在外成一線擺放。

  4.行李箱按規定位置整齊擺放,無灰塵,美觀整齊。

  5.拖把、笤帚、撮子等衛生工具,按拖把在裡、笤帚在外、笤帚垂於撮子次序位置擺放。

  6.空床整潔無雜物,無亂堆、亂放、亂掛現象。

  7.宿舍內照明燈、開關、床、櫃門、窗等公物用品無破損。

  第二十五條宿舍衛生檢查考核由宿管中心和系部共同負責。宿管員發現問題、映問題,並協助系部及班主任、值班老師解決處理問題。

  宿舍衛生內務百分制考核細則

  1.地面(20分):地面、門口有汙跡、菸頭、垃圾雜物等,扣110分,鞋、臉盆不安規範擺放,扣1-10分。

  2.床鋪(25分):床單、被褥、枕巾不整潔,床上堆放雜物,扣1-10分;被子疊放不規範(成方成塊),扣1-10分:被子、枕頭擺放不在床鋪中軸線,扣1-5分。

  3.物品擺放(15分):行李箱不按規範擺放,扣1-3分;空床上放置雜物,扣1-3分;暖瓶等不淨、擺放不規範,扣1-3分;衛生工具擺放不規範及陽臺雜亂等,扣1-5分。

  4.門窗傢俱(10分):門不潔淨有汙漬,扣1-3分;窗不明淨,窗簾不整潔,扣1-4分;傢俱不乾淨,擺放不整齊,扣1-3分。

  5.衛生間(10分):面盆、便池、水池、地面不整潔,扣1-3分;牆壁有蜘蛛網、汙漬,扣1-3分;有異味,扣1-3分。

  6.垃圾(5分):宿舍內有垃圾,扣1-3分;門口堆存垃圾,扣1-2分。

  7.陽臺(5分):地面牆壁不乾淨有汙跡,扣1-3分;衣服晾曬不整齊,扣1-2分。

  8.宿舍文明(10分):牆壁亂寫、亂塗、亂畫、亂釘釘子,張貼不健康貼畫,無積極向上文化氛圍等,扣1-6分;有吸菸、喝酒、賭博、違章使用電器、不節約水電等現象,扣1-4分。

  第五章財產管理

  第二十六條學生宿舍床、桌、櫃等傢俱及公物用品由總務處統一配置,由宿管中心負責分類編號、設卡登記建賬管理使用。

  第二十七條愛護公物,嚴禁人為損壞門窗、玻璃、床、桌、櫃等公用物品和水、電、暖、消防等設施。如有損壞遺失由責任人按價賠償,責任無法落實的交由系部學生科處理,落實賠償。

  第二十八條未經宿管中心許可,任何人不得私自將宿舍內公物用氣出或搬出宿舍,不允許私自增加或安裝其他用具裝置,一經發現,交由系部學生科嚴肅處理,造成一切後果由當事人負責。

  第二十九條宿舍內傢俱等公物用品及設施損壞或出現故障由宿管員負責向總務處報修。

  第六章水電管理

  第三十條學生要養成勤儉節約意識和文明生活習慣,自覺節約資源、能源;樹立節約光榮,浪費可恥的節約風尚,厲行節約對浪費,做到人走燈滅,人走水關,杜絕長明燈、長流水現象。

  第三十一條光線充足時不得開燈。宿舍管理員負責管理和監督學生在宿舍內節水節電行為,對違、不聽勸阻和屢教不改者,除開展批評和教育外,向系部學生科或班主任映,視情節嚴重程度,根據有關規定上報有關部門作相應處理。

  第三十二條宿舍內禁止使用電爐子、電熱杯、電熱器、電熱毯、電飯鍋、電飯煲等功率電器,一經發現立即沒收違禁品;並通知系部學生科對使用者給予警告處分,造成嚴重後果的交由司法機關依法處理。

  第三十三條宿舍內禁止增加照明裝置、私接電線等,不得私自換用燈泡、燈管等功率照明裝置,違者宿管員通知系部學生科,給予警告處分。

  第七章安全治安管理

  第三十四條住宿學生應嚴格服從宿舍管理員、值班老師和執勤學生幹部的管理,積極支援配合宿舍管理工作,共同創造安全和諧的住宿環境。

  第三十五條嚴禁在宿舍內喝酒,抽菸;嚴禁在宿舍或陽臺打鬧、攀爬;嚴禁在樓道打籃球、羽毛球、踢足球、滑輪滑等行為;嚴禁音量播放各種音訊、影片或做影響他人學習、休息的事情。違者交由系部學生科或按有關規定給予相應紀律處分。

  第三十六條嚴禁在宿舍內聚眾鬧事、打架鬥毆,嚴禁私藏管制刀具,一經發現一律沒收,違者交由系部學生科或學院安全保衛科處理,視情節給予相應紀律處分。

  第三十七條文明上網,自覺抵禦穢、色情、低俗朽等網上資訊,養成科學、文明、健康上網習慣。嚴禁各種形式的賭博行為,嚴禁觀看傳播動、穢書刊、影片、軟體等,違者視情節給予相應紀律處分。

  第三十八條未經宿管中心批准,不得在宿舍內留宿他人,違者按有關規定給予相應紀律處分。

  第三十九條熄燈前宿舍管理員及宿管部執勤學生幹部,聯合對各宿舍進行人數清查和紀律檢查,主要檢查住宿學生的到位情況,有無外來人員及串住宿舍現象,對不按規定住宿和對夜不歸宿者及時饋給值班老師或系部學生科,系部負責聯絡、查詢。按有關規定給予相應紀律處分。

  第四十條嚴禁在宿舍樓內燃放鞭炮、焚燒物品、生火做飯,嚴禁使用酒精爐、蠟燭等易燃易爆物品,對違者從重、從嚴處罰,違國家治安管理條例者送國家司法機關依法處理。

  第四十一條未經相關部門批准,嚴禁任何人員進入學生宿舍進行商品買賣或交易活動;違者沒收物品,並饋給系部學生科或送學院安全保衛科按有關規定處理。

  第四十二條辱罵、侮辱或故意刁難宿舍管理人員,妨礙宿舍管理人員及學生會宿管幹部正常工作的,從重、從嚴給予處理。

  第四十三條住宿學生夜間晚歸、夜間外出管理規定。

  1.學生應嚴格遵守門衛管理制度。在宿舍關門之前返回宿舍,早晨開門之前不得外出。

  2.晚歸學生返回宿舍時,必須持有效證件填寫好晚歸記錄,宿舍管理員認真核實確認其身份後,方能進入宿舍。

  3.私自爬窗進入宿舍或為他人晚歸進入宿舍提供方便者,學校按有關規定從嚴處理。

  4.因公外派等原因晚歸的學生,由系部出具相關證明進入宿舍。

  5.夜間因生病等緊急情況需外出的學生,由宿管員與夜間值班老師聯絡,由值班老師負責處理。

  6.為本宿舍同學夜不歸宿作假證者,給予警告處分。

  7.無正當理由(若不能提交有關證明)夜間晚歸,視情節輕重按相關規定處理。

  第四十四條對條例中未列舉的其它違背社會公德,破壞宿舍管理規定的行為,依照本規定相近條款處理。

  第八章住宿教工管理

  第四十五條需要在學生宿舍住宿的員工,以部門為單位提出申請,分管院領導簽字同意後,由宿管中心統一安排。

  第四十六條住宿教工要服從宿管中心管理,不允許使用功率電器,私接電線,自覺遵守宿舍各項規章制度。

  第四十七條已搬離學校宿舍的教職工,應及時告知宿管中心並將宿舍鑰匙親自交還給宿管員,不得擅自交給他人,更不能擅自轉給他人居住。

  第四十八條搬離宿舍的教職工,搬離前和宿管員共同檢視該宿舍內的各項設施、公物。如有損壞、遺失按價賠償。

  第四十九條對不遵守宿舍管理規定的教職工,視情節嚴重程度,宿管中心將勒令其搬出宿舍或移交司法機關處理。

  第五十條在宿舍住宿的餐廳工作人員,因工作需要可到宿管中心領取消防門鑰匙一把,嚴格進出鎖門,如不遵守,勒令其搬出學生宿舍。

  第九章寒、暑假住宿師生管理

  第五十一條為便於學院統一管理,原則上不允許師生假期留校住宿,對確需因公留校住宿的師生實行審批備案制度,按照集中住宿的原則安排住宿。

  第五十二條符合下列條件之一的師生可申請寒、暑假期間留校住宿:

  1.參加學院有關部門、系部組織的社會實踐的師生。

  2.參加教學計劃內學習、工學交替和實習的學生。

  3.集中培訓、備戰賽的師生。

  4.協助學院相關職能部門或系部進行校園管理工作的學生。

  第五十三條寒、暑假留校住宿申請、審批程式:

  1.申請寒、暑假期間留校住宿的師生,在學生放假前3天,以系部為單位提供住宿時間、師生名單、聯絡方式、住宿期間值班老師姓名、聯絡方式,簽署意見,逾期不予辦理。

  2.所有假期留校住宿的師生以系部為單位進行彙總,宿管中心按照學院假期總體住宿計劃進行統籌安排並安排宿管員值班管理。

  3.系部因開設專業培訓班需安排外校人員住宿的,以系部名義向學院提出申請,院領導簽署意見後,方可安排住宿。

  第五十四條寒、暑假留校住宿學生的收費管理

  1.寒、暑假留校住宿的本校學生原則上只收取實際使用的水電費,不另行收取住宿費和管理費。

  2.非本校學生借住的,需按學院有關規定繳納住宿費。

  第五十五條假期住宿學生的安全管理

  1.假期住宿師生的管理以“誰申請,誰負責”為基本原則。相關部門要指派值班老師負責對假期住宿學生的教育和管理。

  2.非本校學生住宿的,所屬部門必須派值班老師負責安全管理,並和宿管員保持聯絡。

  3.假期留校住宿學生必須嚴格遵守國家法律、法規和學院的各項規章制度,注意自身的人身和財產安全,防止各種事故發生。

  4.假期留校住宿學生必須嚴格遵守學院的請銷假制度,與部門值班老師保持聯絡。如需延長或縮短住宿時間,或中途離校的,應提前向值班老師提出申請,申請需註明外出地點、時間及事由,並通知到宿管員方可離開學校。

  5.假期留校住宿師生必須嚴格遵守宿舍的作息制度。暑假期間須在22:00前返回宿舍,寒假期間在20:30前返回宿舍。

  6.假期留校住宿師生必須嚴格遵守宿舍管理制度,嚴禁私自留宿外來人員,嚴禁私自調換宿舍,嚴禁違章用電,嚴禁賭博酗酒等,並妥善保管好自己的貴重物品。

  7.師生在住宿期間,一旦發現有違紀現象,立即取消其在校住宿資格,並按照學院相關規定嚴肅處理。

  8.假期借宿我院的外校學生必須嚴格遵守以上安全管理規定,借宿人員安全責任一律由申請住宿部門負責。

  第十章實行巡查和責任追究制

  第五十六條建立巡查考核制度。宿管中心、各系部定期對學生宿舍進行紀律秩序、消防安全、內務衛生、違禁物品、公物設施、記錄臺賬等巡查,發現問題及時饋上報。系部需將在宿舍內違紀學生處理結果及時饋給宿管中心。宿管中心負責檢查、落實整改情況並建立巡查考核臺賬,將巡查考核結果記錄詳實,作為年終績效考核重要依據。

  第五十七條建立事故責任追究制度。對宿舍管理工作中出現的問題和責任事故,根據責任小依章依規分別追究系部、宿管中心和宿舍管理員的`責任,對責任人視問題性質和情節輕重按學院有關規章制度給予相應處理,構成刑事責任的交由司法機關依法處理。

  第十一章附則

  第五十八條本辦法由學生處宿管中心負責解釋。

  以上內容由煙臺工貿技師學院友情提供,謹致感謝。

  小學學校宿舍安全管理制度 篇13

  為切實做好疫情防控,確保學校春季開學工作平穩有序,根據上級有關新冠病毒肺炎疫情防控的要求和《2020年**市春季開學學生公寓管理與疫情防控實施細則》,結合學校實際,特制定本實施細則,請各處室、年級組、教研組結合自身實際認真組織實施。

  一、學生管理

  1.嚴格執行學校制定的學生公寓各項管理制度。

  2.疫情管控期間,外來人員(含家長)不得進入學校。

  3.所有寄宿生必須佩戴好口罩方可進入寢室。

  4.毛巾實行一人一巾一用一消毒,被褥一人一套,並定期進行清洗,勤曬衣被,自備紙巾上學。

  5.使用過的口罩用密封袋或保鮮袋密封后,投入寢室配置的口罩回收專用垃圾桶。

  6.進入寢室前先洗手,保持寢室環境清潔、衛生。

  7.不串寢室,不邀請非寄宿生或其他寢室同學進寢室。

  8.禁止校外就餐,禁止叫外賣,禁止將盒飯、小吃帶入寢室。

  9.如有不適,第一時間報告生活老師。

  二、宿舍門衛、生活老師管理

  1.宿舍門衛、生活老師須經流行病學檢查合格後,方可上崗。

  2.綜合學校疫情排查情況,進一步核實確認寄宿學生名單,掌握學生身體健康狀況,建立學生健康臺賬。

  3.在落實晨午檢制度、因病追蹤制度的基礎上,每天對寄宿學生進行回寢晚檢,瞭解學生健康狀況。

  4.按規定做好疫情收集,落實“日報告”和“零報告”制度。發現異常情況,第一時間報告值班校醫。發現發熱、咳嗽等可疑症狀學生,立即安排隔離,並啟動應急預案。

  5.利用廣播、宣傳欄、電子屏等做好健康教育,安排部署工作,減少不必要的學生會議和集體活動。

  6.按規定做好學生公寓和公共區域清洗、消毒、通風等工作。消毒操作前穿戴工作服,一次性帽子,醫用防護口罩,護目鏡,乳膠手套,長筒膠鞋等。消毒工作完畢,一次性口罩帽子噴灑消毒劑,充分溼潤後放入垃圾筒,其它可重複使用的防護用品用500mg/L的含氯消毒劑(84消毒液和水比例為1:100)浸泡30分鐘後再清洗,乾燥後備用。

  7.保持手的衛生。每次工作完畢,立即用洗手液(或肥皂)在流動的水下洗手或用75%醫用酒精擦拭雙手1-3分鐘。

  8.服從學校安排,自覺做好體溫檢測和個人防護。

  9.堅守工作崗位,不隨意離崗、脫崗。

  三、公寓管理

  在開學前對學生寢室、公共區域清掃消毒的基礎上,以日常清潔為主,預防性消毒為輔,對學生公寓隨時進行清潔消毒。

  1.公共衛生區域應配備洗手龍頭、洗手液、學生自備紙巾。

  2.保持室內空氣流通。實行小寢室長負責制,每天早晨、下午、傍晚離開寢室時要做好室內的開窗通風,保證室內長時間的通風換氣,改善室內空氣質量,有效降低室內空氣中微生物的數量和密度,減少與病原體接觸的機會。

  3.樓道的窗戶保持開啟狀態。樓梯、公共衛生間的地面、洗手檯面、走道、室內地面及物體表面採用1000mg/L的含氯消毒劑(84消毒液和水比例是1:50)或75%的酒精擦拭消毒,作用時間不少於30分鐘,人員出入低峰時,消毒頻次為每天兩次。

  4.樓梯扶手、各類開關、門窗把手、水龍頭等物體表面採用500mg/L的含氯消毒劑(84消毒液和水比例為1:100)或75%的醫用酒精擦拭消毒,作用時間不少於30分鐘,人員出入低峰時,消毒頻次為每天兩次。

  5.垃圾及時清理下樓。生活垃圾採用含有效氯500mg/L-1000mg/L的含氯消毒液(1:100)噴灑或澆灑垃圾至完全溼潤,然後紮緊塑膠袋口,按照不可回收垃圾處理。每天定時收集,集中消毒後清運,日產日清。垃圾收集桶、清運點、運輸車輛、垃圾站必須隨時消毒和每天終末消毒。

  6.在學生公寓樓附近垃圾投放點設定專用廢棄口罩收集桶,並在桶上貼上明確標識,引導師生定點投放,規範廢棄口罩分類處置,防止二次感染。

  ⑴廢棄口罩要日產日清,每日收集運輸不少於兩次。建立完整的廢棄口罩清運、消毒臺賬備查。

  ⑵普通師生的口罩可做普通幹垃圾處置,將口罩密封后投入專用口罩垃圾桶。在轉運前用84消毒液消毒處理後轉運。

  ⑶感染者、疑似感染者、發熱者佩戴的口罩密封后投放醫療垃圾桶,存醫務室處置間,由醫療廢物處置公司上門收集,統一進行無害化處理。

  7.學生公寓室內用紫外線燈照射進行空氣消毒。

  8.消毒注意事項:

  ⑴84消毒液(標識有效氯含量5%):按消毒液和水的比例為1:100稀釋。

  ⑵每天進行一次消毒,早晨出寢室前,由寢室長負責組織,用配置好的84消毒液對本寢室及所負責的公共區進行消毒,生活老師巡視並指導。

  ⑶消毒工作應在無學生在場的條件下進行,防止刺激呼吸道和皮膚黏膜,造成不必要的損傷,學生入內前應開啟門窗通風至少20分鐘。

  9.每棟公寓樓一樓設定隔離室,配備感應龍頭,手消毒劑、手套、體溫計、紙巾或幹手機等。隔離室內,空氣,地面,傢俱等均應嚴格消毒並通風換氣。隨手關門,避免各個房間之間的空氣對流,門窗關閉,張掛明顯標誌。

  小學學校宿舍安全管理制度 篇14

  為校園文明建設,不斷培養學生良好的衛生習慣,提高文明水準,最佳化育人環境,努力使宿舍環境達到“清潔、整齊、文明、有序”的總體要求,特制定本制度:

  一、五不準:

  1、不準隨地吐痰,亂扔廢紙、白色垃圾、果皮等;

  2、不準向窗外倒水和亂扔雜物;(汙水倒到學校規定地點)

  3、不準在宿舍內亂拉繩子、鐵絲和隨意攀掛;

  4、不準在牆壁門窗上張貼字畫,嚴禁在牆上塗寫踢腳;

  5、不準在宿舍內打撲克、下棋、瘋鬧及其他劇烈體育活動。

  二、四做到:

  1、養成良好的個人衛生習慣,做到勤洗腳、勤理髮、勤換衣服、勤曬被褥;

  2、學生宿舍及宿舍外區域和樹坑要做到每天三清掃(早中晚各一次);

  3、做到五個“整齊統一”:床上被服用品疊放整齊統一;洗漱飲食用具擺放整齊統一;書籍物奇放整齊統一;衣帽用品掛放整齊統一;床下鞋子用品排放整齊統一。

  4、做到地面、牆壁、門窗整潔乾淨,保證無灰塵、痰跡、蛛網等。

  三、值日製:

  學生宿舍衛生由各宿舍舍長全面負責,輪流值日;

  四、檢查制:

  1、平時學校組織有關人員隨時檢查“五不準”執行情況,凡違者,一經發現立即令其改正,情節嚴重者要嚴肅處理。

  2、學生宿舍由學校政教處、團學生會負責檢查,檢查結果要記入學校,作為評比學生宿舍的標準和依據。

  4、學校宿舍衛生制度的管理制度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保護住宿學生人身安全和財產安全,建立秩序良好、安全衛生、文明健康的學生住宿環境,根據《普通高等學校學生管理規定》(教育部令第41號)、《高等學校學生行為準則》(教學〔20xx〕5號)及《山東學章程》等檔案精神,特制定本規定。

  第二條學校成立學生公寓管理員會,對學生住宿教育、管理、服務工作進行指導,由學校分管領導任主任,黨學生工作部、黨研究生工作部、處、興隆山校區管理辦公室、齊魯醫學院學生處等部門主要負責人任副主任,各學院(研究生培養單位)主要負責人為成員。學生公寓管理員會辦公室設在學生公寓管理服務中心。

  第三條學校建立學生公寓管理服務中心各學院(研究生培養單位)分管學生工作的負責同志輔導員班長、團支書宿舍長組成的五級教育管理責任體系,負責住宿學生的教育和安全管理工作,定期對所轄住宿學生的行為進行檢查和整改,逐級落實崗位責任制。

  第四條學校向住宿學生統一提供學習和生活的基本設施,並配備管理服務人員,做好公寓門衛值班、公共區域的日常保潔、設施維護等工作。按照以學生為本的原則,為學生提供必要的、合理的個性化服務。

  第五條學生公寓是學生日常生活與學習的重要場所,相關部門、各學院(研究生培養單位)要高度重視學生公寓工作,切實加強對住宿學生的思想教育、素質教育、安全教育工作。學生公寓管理服務中心負責學生校內住宿的安排調整、日常管理及部分後勤服務保障等工作。學院(研究生培養單位)負責做好本單位校內住宿學生在宿舍內的教育管理、衛生保持及安全管理等工作。

  第六條學校成立學生自律組織學生社群自我管理員會,協助學生公寓管理服務中心完成公寓內住宿學生自我管理、自我服務、自我教育工作。各學院(研究生培養單位)相應成立本單位的學生公寓自律組織協助開展本單位公寓內住宿學生的自我管理、自我服務和自我教育工作。

  第七條開展公寓文化建設,提升公寓文化品位,形成積極、健康、文明的公寓文化對學生成長、成才有著重要作用。相關單位要高度重視學生公寓文化建設,以學生公寓為平臺開展相關係列校園文化活動,深入開展全員育人、全方位育人、全過程育人活動,不斷提升學生公寓的育人功能。

  第八條在山東學接受普通高等學歷教育並在學生公寓住宿的本科生、研究生須瞭解並遵守本管理規定,同時有權利對學校的管理和服務進行監督,並提出批評及改進意見。

  第二章學生的權利與義務

  第九條學生在學生公寓住宿期間依法享有下列權利:

  (一)住宿學生以適當方式參與學生公寓的管理與服務工作,對公寓工作與學生權益相關事務享有知情權、參與權、表達權和監督權。

  (二)對學校給予的與宿舍有關的處理或者處分有異議的,或因學生公寓管理部門有侵犯其人身權、財產權等合法權益行為的,學生有向山東學學生工作員會提出申訴或依法提起訴訟的權利。

  (三)法律、法規及學校章程規定的其他權利。

  第十條學生在學生公寓住宿期間依法履行下列義務:

  (一)自覺遵守學校制定的規章制度。

  (二)遵守公民道德規範,尊敬師長,尊重他人勞動成果,創造和維護文明、整潔、優美、安全的學習和生活環境,樹立安全風險防範和自我保護意識,保障自身合法權益,養成良好的思想品德和行為習慣。

  (三)國家法律、法規及學校章程規定的其他義務。

  第三章安全管理

  第十一條學生公寓安全管理事關學生人身安全和財產安全,學生公寓安全狀況關係到學校正常的教學、生活秩序,關係到學校和社會的穩定。住宿學生須嚴格遵守《山東學消防安全管理規定》的有關條款,學習消防知識,增強防火意識,主動舉報違消防法規的行為。各學院(研究生培養單位)作為學生在宿舍內的教育管理主體,其相關負責人是本單位學生在宿舍內教育管理、安全管理的主要責任人,須定期組織檢查本單位學生宿舍安全,查處違學生住宿管理規定的情況。

  第十二條公寓內嚴禁違規用電和使用明火。嚴禁使用或存有破壞學生公寓智慧控電裝置的插座、熱得快、電飯煲等功率電器及公寓管理部門認為其他有可能影響學生宿舍安全的電器;在公寓樓生活服務室(或公寓樓指定區域)嚴禁不按操作規程使用電吹風、洗衣機、微波爐、熨燙機等設施;不得在公寓記憶體放電動(瓶)車等容量電池,更不能在宿舍內為電動(瓶)車等容量電池充電;嚴禁使用或存放酒精爐、卡式爐、蠟燭等能產生明火的物品;嚴禁在公寓內自炊、吸菸、燃燒紙張雜物。

  第十三條嚴禁個人物品影響消防通道暢通。未出現火情火警時,嚴禁動用和損壞一切消防設施和消防器材。發生火情時,學生應及時報警,並同時報告本樓值班室工作人員。

  第十四條嚴禁將易燃、易爆、劇毒、械、管制刀具等危險氣入公寓,嚴禁在公寓樓內從事非法活動。

  第十五條為保證財產安全,學生須妥善保管貴重物品和現金,不得轉借、私配房間和消防窗鑰匙,不得私換門鎖。

  第四章秩序管理

  第十六條學生交費後入住學生公寓,由各學院(研究生培養單位)組織學生簽訂住宿公約或住宿承諾書。住宿房間和床位確定後,學生不得擅自調換,不得以任何藉口出租、出借床位。住宿學生須服從公寓管理服務中心和學院(研究生培養單位)的統一管理,接受相關工作人員的巡視檢查。學生因專業調整、學籍變化、交流學等原因需進行住宿調整的,須持學校相關部門、轉出或轉入學院(研究生培養單位)開具的證明(或透過線上申請)由學生公寓管理服務中心進行統一調整(跨校區住宿調整的',原住宿校區床位必須要辦理退宿手續)。學院(研究生培養單位)如根據本單位實際情況對本單位的住宿學生進行房間內部調整的,須向學公寓管理服務中心提出申請後才能進行調整;同時將調整後的學生住宿情況報學生公寓管理服務中心備案。

  第十七條住宿學生必須嚴格遵守學生公寓出入刷卡或“刷臉”制度、宗物品出入登記制度,有接受公寓管理人員檢查詢問的義務。外來人員不得進入公寓樓,如遇特殊情況,來者須持有效證件登記,由被者當面確認後方可進入公寓,且須在當日21:00前離開。

  第十八條住宿學生要保持良好的衛生習慣,維護公共衛生,預防傳染病發生。房間空氣應暢通,物品擺放有序,地面乾淨,個人床鋪潔淨,桌面整潔。各學院(研究生培養單位)學生自律組織配合學校學生社群自我管理員會定期檢查學生宿舍衛生,公佈檢查結果。

  第十九條學生在公寓樓內不得有酗酒、打架鬥毆、賭博、吸毒及傳播、複製、販賣非法書刊和音像製品等違治安管理規定的行為;不得進行活動;不得參與進行、封建迷信活動;不得從事經營性活動;不得留宿異性;不得從事或者參與有損學生形象、有損社會公德的活動。

  第二十條住宿學生要嚴格遵守公寓作息時間制度。因特殊原因晚歸者須出示學生有效證件並登記後方可進入公寓;不歸者須向所在學院(研究生培養單位)請假。

  第二十一條住宿學生離開房間時應關閉、切斷室內所有燈光和電源,關好門窗,鎖好房門。

  第二十二條畢業生應按照學校相關規定按時離校、文明離校。

  第五章公共設施管理

  第二十三條住宿學生須愛護公共設施,節約水電,杜絕長明燈、長流水現象。

  第二十四條住宿學生不得丟失、破壞學校統一配備的公共裝置。損壞公共裝置要及時報修,丟失或破壞的由當事人賠償。

  第二十五條學生公寓內的電路、燈具、插座、風扇、洗衣機、淋浴器、開水器、空調等裝置的維修及故障處理均由專業人員負責,學生個人不得擅自處理。

  第六章退宿及校外住宿管理

  第二十六條住宿學生因疾病、結婚、實習等原因需要辦理退宿或在校外住宿的,本人提出申請,本科生須家長知情同意,研究生須家長或配偶知情同意,經指導教師、學院(研究生培養單位)稽核同意後方可辦理。

  第二十七條學生在校外住宿期間,應自覺遵守國家法律法規及校規校紀,加強個人人身和財產安全的自我保護。因校外住宿而發生的一切人身財產安全問題以及相關責任由學生本人承擔。

  第七章獎懲

  第二十八條學校將學生在公寓內的表現納入綜合評價並將之作為學生參與各類評獎評優的重要依據;學校對在學生公寓教育、管理工作中成績突出的單位和個人給予表彰。

  第二十九條對於違以下有關規定的個人,視情節輕重給予相應處分:

  (一)未經同意夜不歸宿或經常晚歸屢教不改者,給予警告或嚴重警告處分;

  (二)擾亂公寓管理秩序,對他人正常的學習和生活造成影響,經批評教育不改者,視其情節給予警告以上處分;

  (三)影響學校住宿安排,擅自調換宿舍或在宿舍留宿他人的,給予警告或者嚴重警告處分;留宿異性者,視其情節和後果,給予箭以上處分;出租、出借宿舍床位的,給予箭處分;

  (四)違公寓消防、用電等相關規定,沒收違規物品;宿舍內私拉亂接電線、使用明火、存放或使用違章電器,未釀成火情或者火災者,給予警告處分;已釀成火情或者火災者,視情節嚴重給予嚴重警告及以上處分;

  (五)在宿舍記憶體放易燃、易爆、有毒、有蝕性及管制刀具、器械等危險品的,視情節輕重,給予警告或嚴重警告處分;

  (六)在宿舍窗外違規放置物品或者向宿舍樓外拋擲物品,經批評教育不改的,給予警告處分;情節嚴重,造成損失的,給予嚴重警告、箭或者留校察看處分;

  (七)在宿舍樓內違規飼養動物,經批評教育不改的,給予警告或者嚴重警告處分;

  (八)在宿舍樓內吸菸,經批評教育不改的,給予警告處分;

  (九)其他違學校學生住宿管理規定的行為,視其情節給予警告以上處分。

  第三十條學校將學生公寓內的衛生、安全、學生行為文明狀況、學院(研究生培養單位)輔導員進宿舍走次數、學院(研究生培養單位)參與公寓管理及公寓文化建設活動等方面的工作情況納入學院(研究生培養單位)學生工作評價和輔導員年終考評之中;對因疏於學生教育、管理而造成不良後果的單位和個人,按照國家和學校相關規定追究責任。

  第八章附則

  第三十一條山東學非全日制學生、來學生及其他需要在學生公寓住宿者,按照本規定執行。

  第三十二條青島校區和威海校區學生公寓管理可根據本校區實際情況參照本規定執行。

  第三十三條本規定由山東學學生工作員會負責解釋,自公佈之日起施行。原《山東學學生住宿管理規定》(山學字〔20xx〕16號)同時廢止。

  5、學校宿舍衛生管理制度

  學生宿舍是學生學習和生活的重要場所,為給廣同學創造一個整潔、舒適、文明、健康的學習生活環境,特制定如下內務衛生管理規定:

  1、學生宿舍以宿舍為單位實行衛生輪值制度,宿舍舍長負責安排衛生輪值,各宿舍必須堅持輪值制度。

  值日生每天須將宿舍打掃整理,做到每天打掃兩次,並及時用垃圾袋將垃圾裝好放到指定地點。宿舍全體成員每週進行一次室內清潔掃除。

  2、內務衛生的基本要求:

  ①“五統一”:被褥疊放統一;洗漱用具擺放統一;桌上、書架上物品擺放統一;鞋子、行李擺放統一;

  ②“四不準”:不準亂拉電線繩子鐵絲;不準亂張貼;不準隨地吐痰、亂丟垃圾及向窗外、陽臺外吐痰、倒水、拋棄廢物;不準把雜物、菜渣、剩飯等倒入廁所和沖涼房、走廊等地的管道;

  ③門窗玻璃潔淨,牆壁無灰塵、無蜘蛛網,地面清潔無痰跡,桌面無灰塵、無汙垢;

  ④保持宿舍內務統一、整齊、清潔、美觀。

  3、內務衛生檢查說明

  ①每單週(雙週)宿舍組織專人對學生宿舍內務衛生進行定期檢查一次,每天由宿舍管理老師對內務衛生進行不定期檢查,並及時公佈檢查結果。

  ②每次衛生檢查均進行打分,每次分數均作為評選“文明宿舍”、“星級宿舍”和“宿舍管理先進系”等評比的依據。③對衛生檢查不合格的宿舍,將按照學院有關宿舍管理及衛生管理條例進行處理。

  4、學生宿舍佈置規範

  宿舍佈置規範化是為了保證宿舍的文明、整潔、美觀、有序。根據各宿舍樓的住宿條件,制定相應的宿舍佈置規範,要求如下:

  ⑴整體佈置:室內傢俱和生活用具按要求定點擺放。宿舍佈置力求美觀方,格調健康高雅。

  ①書桌、行李架等傢俱,熱水瓶及臉盆、桶、衛生潔具等須根據實際情況,本著美觀、有序、方便生活的原則統一定點擺放(主要針對普通宿舍)。

  ②室內要經常通風,保持空氣清新。

  ⑵牆面:牆面佈置要統一、美觀、健康。所有張貼物均用透明膠固定,不得使用漿糊和膠水、圖釘。

  ⑶床面:

  ①夏秋天,床上蚊帳及帳杆須齊高,起床後應將帳簾等掛起。冬春天,須將蚊帳統一摘下;

  ②起床後須按要求疊好被子,枕頭置於被子上面,衣物等要疊好,可放在被子內側;

  ③床面不堆放雜物;

  ④鞋子、行李箱等放置整齊;

  ⑷桌面:除學習時間外,桌上只能放置茶杯、裝飾用品、計算機和少量常用書籍,且應整齊擺放;人離寢室須將凳子

  (椅子)置於桌下,桌面不能堆放紙箱等物品。

  ⑸地面:保持地面清潔,果殼廢紙等應放在垃圾簍裡,不得隨手亂扔。地面上不亂堆放臉盆、桶及其它雜物。

  ⑹書架:書架內書本、物品必須放置整齊。

  ⑺行李架(僅在普通宿舍配置):個人物品裝箱入包,在行李架或空閒床鋪上整齊擺放;行李架上不亂堆雜物。

  ⑻其它:

  ①臉盆內平時只放置洗漱用具,髒衣服不得長時間堆放。

  ②毛巾等生活用品要統一掛放。

  ③室內不得拉繩晾曬衣服,衣服也不能掛在蚊帳杆及鐵絲上,更不得在宿舍亂拉電線。

  ④請勿將待洗衣物長時間堆放在盥洗室內。

  ⑤地拖、掃把等清潔用具要擺放整齊;花盆擺放安全、美觀。

  一、學生必須在所分配的寢室、床位住宿,不準擅自調換或佔用其它房間或床位,不準以任何藉口拒絕物業管理部門的調整。床鋪、桌椅等按統一規定擺放,不得任意搬動。

  二、宿舍內按規定配備的傢俱(床、桌、橙),由個人保管、使用,不得多佔。因故損壞或丟失者照價賠償。畢業生離校前,應將所用傢俱還清,並經物業管理中心驗收。

  三、嚴格遵守學校《關於加強水、電管理的六項規定》,節加盟用電,不得私自亂接電源,嚴禁使用電爐和其他電熱器具?/p>

  四、嚴禁在宿舍區燃放鞭炮、起鬨、打架、鬥毆、酗酒滋事、賭博。嚴禁從樓上往下甩酒瓶、潑水和丟廢紙雜物。

  五、嚴禁在宿舍區進行任何買賣活動。

  六、遵守作息時間。自習時間不準打撲克、下象棋、放音響或進行其他娛樂活動;晚上熄燈後,必須停止一切影響他人休息的活動。

  七、自覺維護宿舍衛生。不隨地吐痰、亂丟果皮、紙屑、雜物,剩飯菜倒入潲水桶內。

  八、室內用具按規定擺放,保持清潔。每間寢室要建立寢室長負責制、衛生輪流值班制,堅持每天一次清掃,每週一次掃除。每天上午8點、下午2:30以前,將宿舍內垃圾清掃在門口的走廊上,把內務整理好,內務衛生達到《湖南中醫學院教育學院學生宿舍內務衛生要求》的規定。

  九、男女生不得相互串門,有事可在值班室會客。住校學生平時不得外宿,雙休日外出活動,應在星期天晚上自習前返校。非走讀生不準在外租房住宿,不準私留客人住宿。

  十、防火防盜,注意安全。寢室鎖匙不準交給非本寢室的任何人。外來人員必須在值班室登記後,在值班室會面,不得進入宿舍房間。宿舍人員攜帶行李、包裹離開宿舍時,必須經值班人員登記後方可。

  6、學校宿舍衛生管理制度

  宿舍是學生在校生活的主要場所之一,搞好學生宿舍的內務、衛生,對確保學生的身心健康具有十分重要的意義。為了給同學們創設一個整潔、有序、安全的宿舍環境,特制定如下規定。

  一、宿舍要保持整潔。住宿生午、晚睡起床後,應整理各自內務(要求:蚊帳靠牆垂掛收起,被子疊成方塊,左右床兩面相對。桌面和櫃頂要保持乾淨,物品要擺放整齊,鞋子排列於床底下且成行,其它生活用品擺放要整齊)。

  二、值日生每天至少打掃室內、後陽臺及門前走道衛生兩次。並及時清倒垃圾於室外衛生桶內。宿舍門窗每週至少要擦洗兩次,保持明亮乾淨。衛生間每週至少用潔廁精洗擦兩次。

  三、檢查評分標準:每個宿舍一週內的衛生分滿分20分。

  四、獎勵

  四周內衛生分達到“星級宿舍”標準的,將在宿舍門上掛星,以示榮譽。並於期末按有關標準給該班加分。綜合宿舍被評為“星級宿舍”,該宿舍得分按人均分加入相應班級期末總分。

  五、學生宿舍內務衛生檢查評分標準:

  1、床上不潔,每人次扣1分;

  2、地板、後陽臺不拖洗扣2分;地板、後陽臺、門前走廊有紙屑、果皮或雜物各扣1分;

  3、天花板上有蜘蛛網的扣1分;

  4、門窗不淨或亂寫、亂畫、亂貼,各扣2分;

  5、衣服、毛巾、襪子亂掛於室內,每件扣1分;

  6、鞋、桶等生活用品亂放,每人次扣1分;

  7、室內、陽臺上有菸頭扣2分;

  8、室內垃圾不及時倒掉或桌椅亂擺各扣2分;

  9、宿舍不按時關燈的,每次扣1分,並記1次違紀;

  10、內外牆壁上亂寫、亂貼、亂畫各扣2分;

  11、水桶、潔廁精、廁所刷、掃把、拖把、垃圾鏟(筐)等,每缺一件扣1分。

  12、綜合宿舍被扣分的,按居住人數平均扣除相應班的衛生分。

  六、本規定自公佈之日起執行。

  小學學校宿舍安全管理制度 篇15

  為了有力地保護全校師生身體健康和生命安全,促進學校發展,維護學校穩定,結合當前疫情,將新冠肺炎預防控制工作依法納入科學、規範、有序的軌道,形成工作常規,根據省、市、縣有關加強學校新冠肺炎預防與控制工作的檔案精神,結合我校實際,特制定本制度。

  一、人員安全管理

  1.宿舍主管每天早操前30分鐘和晚自習下課前30分鐘測量宿管人員的體溫,確認沒有異常後准許上崗,並做好記錄,所有參與宿舍管理的人員必須佩戴口罩上崗。

  2.學生宿舍實行封閉管理。進入人員實行體溫監測和健康管理、實名登記驗證並須佩戴口罩。疫情防控期間謝絕外人來訪。

  3.發現發熱(37.3度以上)、感冒、咳嗽症狀、呼吸道感染的人員,應立即報告學校疫情防控人員進行隔離治療和醫學觀察,對與其接觸人員測試體溫並進行醫學觀察。

  4.到過疫情防控重點地區、接觸過疫情防控重點地區高危人員的人員,要按有關規定經14天隔離觀察無後方可上崗。

  5.宿管人員夜間全部入住學生宿舍樓,實行統一封閉管理,不得脫崗或隨意找人頂崗,嚴禁在宿舍樓內飲酒。

  二、場所清潔消毒

  1.每天對學生宿舍內外環境衛生進行全方位的清潔消毒,特別是樓梯扶手,門窗,樓梯等使用頻率高的區域,並定期對學生宿舍室內進行消毒..2.宿舍內部定期開窗通風,每天至少3次,每次半小時以上,保持空氣流通。

  3.設立“廢棄口罩專用垃圾桶“,按要求分類投放廢棄口罩、日常垃圾等,及時對垃圾投放點進行消殺。

  三、防護物資配備

  1.給宿管人員配備數量充足的紅外、水銀測溫計。

  2.有條件的學校在宿舍配備移動紫外消毒燈,每天消毒1次。

  3.宿舍儲備一定數量供學生應急的口罩。

最近訪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