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校實驗室管理制度集合7篇

學校實驗室管理制度集合7篇

  在不斷進步的時代,接觸到制度的地方越來越多,制度是國家機關、社會團體、企事業單位,為了維護正常的工作、勞動、學習、生活的秩序,保證國家各項政策的順利執行和各項工作的正常開展,依照法律、法令、政策而制訂的具有法規性或指導性與約束力的應用文。一般制度是怎麼制定的呢?下面是小編為大家收集的學校實驗室管理制度,僅供參考,歡迎大家閱讀。

學校實驗室管理制度1

  一、實驗室是實驗教學專用教室,謝絕作辦公和搞其它活動的場所。

  二、實驗室的設施佈局不得隨意變動。

  三、電器儀表和排風系統控制檯的啟動須由教師操作。

  四、實驗室要保持安靜,不得高聲喧譁,嚴禁在室內嬉戲打鬧。嚴禁帶食物進入實驗室。

  五、學生實驗須固定座次,實行分組管理、組長負責制。實驗前後均要仔細檢查本組實驗臺電器儀表和清點本組實驗器材,並如實填寫“器材使用報告單”,若有損壞、丟失,須及時宣告並進行登記,任課教師要查明原因,及時做出處理。

  六、實驗前,學生要靜聽教師講解,明確實驗目的、要求和有關注意事宜。實驗時,要嚴格遵守操作規程,愛護儀器儀表,節約藥品,防止試劑交叉汙染。嚴禁相互爭奪和盜用其它組器材,防止事故發生和確保實驗的順利進行。

  七、要保持室內清潔,固形廢物要收集於廢物桶,廢液要倒入廢液缸,嚴禁隨地亂扔雜物或將廢液倒入水槽中。嚴禁在實驗臺上隨便塗畫。

  八、實驗完畢須將儀器、桌面擦洗乾淨,藥品蓋嚴,器材排列整齊,經允許後方可離室。

  九、實驗室的一切物品,未經教師允許,不得擅自取用或帶出室外。

  十、實驗完畢,任課教師負責檢查各組實驗臺的電器儀表、實驗檯面等設施是否完好無損,並填寫“實驗室使用報告單”。教師要安排實驗班清理實驗室並及時協助管理員做好器材回收整理工作。

學校實驗室管理制度2

  1.實驗室屬專用教室,謝絕作辦公或搞其它活動。實驗室的設施佈局不得隨意變動。實驗室的管理工作由科學專任老師負責。

  2.學生要在老師的帶領下排隊進入實驗室,按編號就座。在室內要保持肅靜,注意室內衛生,嚴禁帶食物進入實驗室。

  3.實驗實行分組管理、組長負責制。實驗前後均要仔細檢查本組實驗臺電器儀表和清點本組實驗器材,並如實填寫“器材使用報告單”,若有損壞、丟失,須及時宣告並進行登記,任課教師要查明原因,及時做出處理。

  4.嚴格按照操作規程輔導學生進行實驗,採取必要措施保證學生的人身安全和身體健康。因未按操作規程或不負責造成師生人身傷害的,要追究有關人員的法律責任。

  5.教育學生要愛護學校的公共財物,要愛護所有的實驗設施和儀器。對違反操作規程、不遵守安全守則造成裝置損壞的,要照價賠償。

  6.建立實驗室日誌、記錄每次實驗名稱、日期、班級、人數、授課教師等基本情況。實驗完畢,任課老師應組織學生做好器材的整理和放置工作,固形廢物要收集於廢物桶,廢液要倒入廢液缸,嚴禁隨地亂扔雜物或將廢液倒入水槽中。嚴禁在實驗臺上隨便塗畫。實驗室的一切物品,未經教師允許,不得擅自取用或帶出室外。

  7.實驗室教學人員要安排學生每天搞好實驗室的清潔衛生,保持實驗室的整齊清潔。

學校實驗室管理制度3

  一、實驗教學管理制度

  (一)實驗教學計劃制度

  (1)各年級備課組對實驗教學須制訂教學計劃。計劃應於本學期初交實驗室一份。計劃應分年級列出實驗課題、實驗型別、實驗時間等。

  (2)實驗室應根據教學大綱、教材和備課組的實驗教學計劃,制訂本學期實驗室工作計劃。計劃應包括實驗室使用安排,儀器和實驗材料的購進、置備,儀器的檢查和維護等。

  (二)實驗教學的組織與實施管理制度

  (1)教師要按照實驗要求填寫《實驗通知單》,在規定的時間交實驗室並檢查所用儀器和器材的準備情況,試作實驗,做到“胸中有數”。

  (2)教師要指導學生做好課前預習,明確實驗目的,掌握實驗原理,並劃分實驗小組,強調實驗紀律,重視安全操作教育。

  (3)實驗室按照《實驗通知單》積極準備實驗,使需要的儀器處於完好狀態,備足儀器和易耗材料,檢查電源、水源及其它設施。

  (4)任課教師和實驗教師應巡迴檢查、耐心指導學生進行實驗,發現問題應及時給予啟發引導,並及時進行解決。

  二、儀器室管理制度

  (1)儀器要分類存放,定室、定櫥、定位。經常檢查防盜、防火、防毒等安全設施。做好通風、防塵和保潔工作。

  (2)做好儀器明細賬、清冊和報表,定期核對,做到帳、冊、物相符,人事調動要辦好交接手續。

  (3)儀器外借、報損要及時辦理登記和審批手續。外借儀器要按時收回,並做好交接驗收。

  (4)教師演示實驗、學生分組實驗,應提前填寫《實驗通知單》以便準備。實驗後記錄實驗情況,以便及時總結經驗教訓。實驗完畢及時將儀器完好的歸還儀器室。如有損壞或失少應及時登記、查詢並報告,做好善後處理工作。

  (5)儀器用後應進行保養歸位,並根據儀器特點定期進行保養和維修工作。

  (6)每學年清點一次儀器,核對帳物。統計演示實驗、學生分組實驗等教學活動的開出情況。

  三、實驗室儀器出借制度

  (1)非教學用途的儀器借用,個人因私借用應嚴格限制。不允許個人佔用教學用的儀器。

  (2)實驗室原則上不外借,如有考試、競賽輔導等特殊需要,須經教務處批准才可使用。借用者負責開關水電、門窗,打掃衛生等工作。

  (3)實驗室所有儀器裝置,原則上不外借。如課外興趣小組活動,研究性學習等確有需要,須經教務處批准,並及時歸還。

  (4)實驗室、儀器室、準備室的鑰匙一律不準對外借用。

  (5)學期結束,應清理借條,收回借出的儀器。

  四、實驗室開放制度

  為便於開展實驗教學,全面完成課程標準規定的教學任務,培養學生實驗能力,開展豐富多彩的課外活動,全面提高教學質量,使實驗室發揮其應有的作用,特制定本制度。

  (1)實驗室工作必須為實驗教學服務,要充分發揮儀器裝置在實驗教學中的積極作用。

  (2)實驗室的開放時間:每週研究性學習活動時間、興趣小組活動時間及師生預約時間對師生開放。

  (3)學生進入實驗室實驗時,要嚴格遵守學生實驗守則和實驗室規則,聽從老師的指揮。發生儀器故障,應及時報告實驗教師,妥善處理,不得擅自處理。儀器裝置丟失、損壞,按實驗室的賠償制度進行賠償。

  (4)進入實驗室活動時,要有專人(組長)負責,不得在室內搞與本活動無關的任何事。活動結束要整理和清潔儀器裝置,經老師允許後才能離開實驗室。

  五、實驗室儀器賠償報損制度

  (1)本校學生在實驗過程中,因違反操作規程而致儀器、公物損失的,按實物的價格照價賠償並予以批評。

  (2)在學生實驗中,對於不遵守實驗室規則,不聽從教師指導,擅自動手損壞或有意動手損壞的',按損壞情況照價賠償,並予以點名批評或通報。

  (3)在實驗中,確因實驗儀器質量較差或裝置老化,在正確操作中,造成損壞的,可不予賠償。

  (4)在分組實驗中,因教師疏忽或其它原因致學生在實驗操作過程中損壞的,酌情賠償或免予賠償。

  (5)在演示實驗中,教師對儀器效能及使用方法缺乏瞭解,而造成損壞的,應由教師負責自檢,總結經驗教訓,以利改進實驗教學工作。

  (6)本校教師借用儀器造成損壞或遺失的,要照價賠償。

  (7)儀器裝置損壞應做好登記、查明原因、分清責任,及時處理,並努力修復。

  (8)對於廢舊、老化的儀器,經維修後不能使用的要進行報損。

  (9)報損儀器應填寫“學校儀器減少憑證”做好銷帳工作。

  (10)低值易損儀器由總務主任審批,其它儀器報損由學校領導審批。

  六、學生實驗規則

  (1)學生在上實驗課前須按教師要求進行預習。

  (2)進入實驗室後保持安靜,按排定座位就座,未得教師許可不得動用實驗用品

  (3)認真聽教師講解實驗目的、儀器效能、實驗步驟、操作方法和注意事項。實驗時嚴格按操作規範進行實驗,注意安全,防止發生意外事故。如不按規定操作而損壞儀器,則應酌情賠償。

  (4)實驗時細心觀察實驗現象,認真記錄,實事求是地完成實驗報告。操作中如發現異常,應立即報告教師。

  (5)實驗完畢,應整理儀器並清點實驗用品,按要求排列整齊,做好儀器與環境的清潔工作,經同意後方可離開實驗室。實驗室物品不得攜帶出室外,丟失和損壞儀器應如實報告教師。

學校實驗室管理制度4

  1、實驗室是師生進行實驗教學的場所,實驗室內一切裝置,必須經常保持良狀態。儀器裝置不得挪作他用,更不得據為已有。

  2、實驗室儀器室由專人管理,實行管理人員負責制。管理人員有權對違反規章制度的人和事進行批評和提出處理意見。

  3、儀器裝備應及時補充,及時驗收、登記。任何時候都要做到儀器室、學校上級主管部門帳冊相符和帳冊實物相符。

  4、儀器裝置按分類編號,定位存放、佈局規範、陳列美觀、整齊清潔。做好防塵、防潮、防壓、防擠、防變形、防熱、防曬、防磁、防震等工作。

  5、一切儀器裝置的領用、外借、歸還必須透過管理人員,必須辦理登記手續並檢查儀器完好情況。教師領用必須提前填寫“實驗通知單”便於準備,使用完畢,及時歸還、登出。外單位借用必須經學校主管領導批准。

  6、經常維護,及時保養,做好防鏽、防腐、防蟲、防毒等工作,儘量減少儀器損耗。

  7、愛護儀器裝置,出現故障要及時修理,損壞儀器要及時查明,並根據情節及時處理。嚴格報廢審批手續。開展自制教具、學具和課外科技活動。

  8、建立和健全儀器裝置和實驗教學檔案制度,妥善儲存好儀器帳冊、產品說明書、使用登記冊、實驗情況記載表等有關資料。

  9、嚴格按有關安全規則操作實驗,做好安全用電、防火、防盜、防毒、防爆、防汙染等安全防範工作,危毒藥品必須專櫃放置,嚴格取用制度,要保證人員和儀器裝置安全。

  lo、一般藥品與腐蝕性、易燃、易爆、有毒等危險品要定廚、定位存放,做到“物清、帳清、資料清、標誌清”。並囑咐學生未經許可不得擅自動手,做好防患工作。

  11、在實驗中違反操作規則而造成儀器裝置損壞的,應照價賠償,遵守實驗操作規則發生損壞的,酌情處理。每次實驗課結束後,實驗教師要認真核對儀器裝置數量與完好情況,並做好相關記錄。

  12、學期初,實驗教師要根據課程標準擬定學期實驗計劃,完成大綱規定的全部演示實驗和學生實驗。實驗室要對全體師生開放,充分發揮儀器裝置的使用效益。

  13、定期對在教學過程中損壞的儀器裝置進行維修,無修復價值的應辦理報損登記登出手續,並註明損耗程度及原因。學期末,實驗教師要對實驗儀器裝置進行整理清點,擬報填補計劃。

學校實驗室管理制度5

  1、認真貫徹"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方針,以防為主,杜絕事故隱患。

  2. 實驗室管理員是實驗室安全責任人。對進入實驗室的人員,要進行安全教育,講明本室的安全規定、實驗中的注意事項及儀器裝置的操作規程。無關人員不得進入實驗室、保管室。

  3. 實驗室全體人員應您正確使用滅火機,發現火險隱患及時報告處置,發生火災主動撲救,及時報警。

  4. 實驗樓禁止使用一切電爐取暖、燒水做飯。

  5. 實驗樓禁止存放易燃、易爆物品以及腳踏車和其他生活用品。

  6. 每天上班應檢查門、窗、鎖有無異常,如有異常,保護現場,立即報告系辦並通知保衛部門。離開實驗室應關好門、窗,註明去向;下班應斷開電源、鎖好門窗;關閉水龍頭。

  7. 實驗室如發生火災、盜竊等責任事故,將根據情節輕重對責任人和分管領導給予相應的處分。情節嚴重者,將追究法律責任。

學校實驗室管理制度6

  一、化學藥品保管室要陰涼、通風、乾燥,有防火、防盜設施。禁止吸菸和使用明火,有火源(如電爐通電)時必須有人看守。

  二、化學藥品要有工作責任心強、有化學專業知識的人負責管理。

  三、化學藥品應按性質分類存放,並採用科學的保管方法。如受光易變質的應裝在避光容器內;易揮發、潮解的,要密封;長期不用的,應蠟封;裝鹼的玻璃瓶不能用玻璃塞等。

  四、化學藥品應在容器外貼上標籤,並塗蠟保護。短時間裝藥的容器可不塗蠟。

  五、對危險藥品要嚴加管理:

  1.危險藥品必須存入專用倉庫或專櫃,加雙鎖防範。

  2.互相發生化學作用的藥品應隔開存放。

  3.危險藥品都要嚴加密封,並定期檢查密封情況,高溫、潮溼季節尤應注意。

  4.對劇毒、強腐蝕性、易爆易燃藥品,學校要根據使用情況和庫存量制定具體領用辦法,並定期清點。

  5.危險藥品倉庫(或櫃)周圍和內部嚴禁有火源。

  6.教學用不上的危險藥品,應及時調出,變質失效的要及時銷燬,銷燬時要注意安全並不得汙染環境。

  7.二氯化鋇、汞、苯胺、草酸、黃磷、鉀、鈉、碳化鈣、二硫化碳、苯、乙醚、發煙硫酸、乙酸、乙酯、甲苯、二甲苯正丁醇、過氧化鈉、硝酸鋇、硝酸鍶等非經常使用的危險藥品,同一年級,各教學班在做完同一實驗後,剩餘部分應及時存入危險藥品庫(或櫃);在各教學班做同一實驗的間歇時間,可暫存在化學藥品室。

  8.劇毒藥品,用後剩餘部分應隨時存入危險藥品庫(或櫃)。

  9.下列經常使用的危險藥品,化學藥品室可儲存一瓶,重量不能超過規定限額,多餘的應存放在危險藥品庫(或櫃)內:無水乙醇100g,氯酸鉀、高錳酸鉀、硝酸鉀、硝酸鈉等各500g,溴100g,濃硫酸和濃硝酸各1000g,工業乙醇10kg。

  10.鎂粉、鎂帶、鋁粉、三氯化鋁、甲酸、鹽酸、氫氧化鉀、氫氧化鈉、重鉻酸鉀、五氯化二磷、亞硝酸鈉、硝酸汞、硝酸鋁、硝酸銅、硝酸鎘、酚、甲醛、丙三醇等危險藥品可存放在化學藥品室。

  11.以上未列出的其它危險藥品,學校根據危險程度,採用相應的管理措施。

  12.學校應主動爭取當地公安部門對危險藥品管理的指導與監督。

學校實驗室管理制度7

  1、做好防火工作。除實驗需要外,嚴禁火種。配置相應的滅火器材。

  2、各種危險品必須嚴格登記造冊,建立購買、使用、領取、清退等臺帳。對劇毒、放射性等危險物品出入庫必須有精確計量和記載。

  3、對危險物品的管理必須貫徹“控制使用、重點管理、嚴格出(入)庫”的方針,堅持“分類存放,特殊保管”的原則。嚴加保管,應專庫存放,雙人雙鎖。對所有物品應定期檢查核對,並採取必要的安全措施。

  4、危險物品的管理人員應熟悉並掌握所存放的危險物品的性質,防護和使用等各方面基本知識。

  5、易燃、易爆、劇毒、放射性物品,存放與保管危險物品時,必須嚴格執行“四個不準”的規定:性質相牴觸,不準存放在一起;互相能引起燃、爆的,不準存放在一起;非危險物品倉庫,不準存放危險物品;露天不準存放。

  6、嚴禁設定一切明火,嚴禁試驗、分裝、打包與其他任何可能引起燃、爆的不安全操作,裝卸危險物品時,必須輕拿輕放,不得震動、撞擊或磨擦;不得隨意重壓和傾倒,不得隨意碰撞或滾動搬動。存放區域的附近,應樹立明顯的警示標誌。

  7、做好防盜工作、安裝防盜設施,貴重器材及危險品的存放點必須有防盜報警器。管理人員離室應關鎖好門窗、切斷電源,關閉自來水。無關人員不得擅自入內。

  8、管理人員要認真做好安全自查,對性質不穩定或容易分解變質的危險物品,應定期測量化驗,並作詳細記錄。

  9、進、出庫或使用後,必須對操作現場與周圍環境作認真檢查,對遺存或散落的危險品及時清掃、處理。

  10、實驗器材、藥品一律不外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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