代辦勞動仲裁判決強制執行申請書(精選6篇)

代辦勞動仲裁判決強制執行申請書(精選6篇)

  在人們物質精神需求不斷增長的今天,申請書在生活中的使用越來越廣泛,請注意不同的物件有不同的申請書。相信許多人會覺得申請書很難寫吧,以下是小編精心整理的代辦勞動仲裁判決強制執行申請書(精選6篇),希望能夠幫助到大家。

  代辦勞動仲裁判決強制執行申請書1

  申請人:

  被申請人:

  仲裁請求:

  1、裁決被申請人向申請人支付解除勞動合同的經濟補償金9100元(2x4550);

  2、裁決被申請人向申請人支付因其20xx年4月至20xx年9月期間未與申請人簽訂書面勞動合同所應支付的雙倍工資差額50050元(11x4550);

  3、裁決被申請人向申請人支付休息日加班工資為45248元,法定節假日加班工資為7740元;合計52988元;

  4、裁決被申請人向申請人支付9月份工資1824元(152元x12天)。

  事實和理由:

  申請人於20xx年3月份正式在被申請人處工作,具體在公司售後服務部從事維修工作。當時公司沒有與我簽訂勞動合同,口頭上約定基本工資為每月2700元,出差另外有補貼和津貼(每天50元)。20xx年2月份基本工資增加為每月3300元。在這一年多的工作過程當中,我得到了公司、客戶的一致好評。但是20xx年9月初,公司領導突然要求我回去先休息一個星期。可是當我休假回公司以後,公司領導卻要我去其他車間工作,工資實行計件,當即被我拒絕了。然而,公司領導卻說要麼去新崗位工作,要麼自己打報告辭職,把我的8月份工資結清就算了。對此,申請人認為,公司在未與我協商一致的情況下,突然強行變更我工作崗位的事情,申請人感到實在是遺憾和無奈。鑑於公司又一直不與我簽訂勞動合同、也未為我足額繳納社保費以及未支付工作期間的加班工資等一系列違法情形,故我只好選擇辭職,並於20xx年9月13日正式向被申請人遞交了解除勞動合同通知書一份,要求被申請人結清工資和經濟補償金給我。然而被申請人直到9月30日才付清了8月份的工資,但是對9月份應該付的12天工資、解除合同經濟補償金、雙倍工資差額以及加班工資至今沒有付給申請人。申請人為了維護作為勞動者的合法權益,根據《勞動合同法》和相關法規的規定,特向你委申請仲裁,請求依法申請人的上述請求。

  申請人:

  被申請人:

  日期:

  代辦勞動仲裁判決強制執行申請書2

  申請人:

  被申請人:

  仲裁請求:

  1、裁令被申請人因未簽訂書面勞動合同而應支付申請人加倍工資16100元;

  2、裁令被申請人支付拖欠申請人20XX年6月的工資1610元;

  3、裁令被申請人出具解除勞動關係的證明;

  4、裁令被申請人支付申請人經濟補償金8855元;

  5、裁令被申請人因違法解除勞動合同而應支付申請人賠償金17710元;

  6、裁令被申請人按社會保險經辦機構規定的繳費比例補辦補繳申請人20XX年2月至20XX年6月養老保險,若補辦補繳不能,則被申請人一次性支付申請人社會基本養老保險補償費22346。7元;補辦補繳醫療保險,若補辦補繳不能,一次性賠償申請人醫療保險損失1442.6元;補辦補繳失業保險,若補辦補繳不能,一次性賠償申請人失業生活補助費損失2887.5元。

  事實與理由:

  申請人於20XX年2月6日進入被申請人處工作。在工作期間,被申請人未與申請人簽訂書面的勞動合同,未依法為其辦理各項社會保險,拖欠申請人20XX年6月份的工資。申請人多次要求被申請人為其辦理各項社會保險,被申請人一直拒絕。20XX年6月期間被申請人要求申請人自己每月支付300元的社保費用為條件才為其辦社保,申請人拒絕了被申請人的違法要求。同月29日被申請人以申請人拒絕其違法要求為由違法解除與申請人的勞動合同。

  現申請人為維護自身合法權益,特向貴委依法提起仲裁。懇請貴委依法裁決。

  申請人:

  被申請人:

  日期:

  代辦勞動仲裁判決強制執行申請書3

  申請人:

  被申請人:

  請求事項:

  1、寫明完整、具體、明確的請求,請求支付加工工資或者經濟補償金等需寫明計算過程(時間段×計算基數);

  2、是否屬於《勞動爭議調解仲裁法》第2條規定的.受案範圍;

  3、請注意以下不屬於勞動仲裁受案範圍:

  1、社會保險經辦機構在依照法律、法規及有關規定經辦社會保險事務過程中,與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之間發生的爭議,如補繳、漏繳、欠繳、延繳社會保險費、辦理退休手續、確認工齡等;

  2、勞動者與用人單位因住房制度改革產生的公有住房轉讓糾紛,以及因住房公積金產生的爭議;

  3、勞動者對勞動能力鑑定委員會的傷殘鑑定結論或者對職業病診斷鑑定委員會的職業病診斷鑑定結論的異議糾紛;

  4、如用人單位已經破產,因主體不存在不予受理;

  5、政府主管部門主持或主導改制企業的糾紛,屬企業制度改革中和勞動用工制度改革中出現的特殊現象,不是履行勞動合同中的問題,由此引發的糾紛,一般應當由政府相關部門按照企業改制的政策規定統籌協調解決,不屬於勞動爭議案件;

  6、與企業主管部門產生糾紛不屬於勞動爭議調解仲裁範圍;

  7、其他不屬於勞動爭議仲裁處理的事項。

  事實和理由:

  寫明勞動者何時入職,從事什麼工作,勞動合同期限等具體事項。

  申請人:

  被申請人:

  日期:

  代辦勞動仲裁判決強制執行申請書4

  申請人:

  被申請人:

  仲裁請求:

  1、依法裁決被申請人辦理移轉申請人的人事檔案、社會保險關係(養老保險、醫療保險、失業保險等)手續至xx市某建築設計院,並賠償申請人經濟損失一萬元。

  2、依法裁決被申請人承擔本案的仲裁費用和律師代理費用。

  事實與理由:

  申請人原系被申請人員工,20xx年大學畢業分配至被申請人處,工作兢兢業業。20xx年4月,申請人因事請假外出,正值非典高發期,被申請人在沒有任何事實依據的情況下,違反法定程式將申請人除名,致使申請人無法上班。至今該除名決定申請人也從未見過。由於申請人無除名決定,導致申請人的權利無法行使。申請人在外漂泊,由於沒有人事檔案、社會保險,無單位接收,工作沒有著落,給申請人造成了巨大的經濟損失。申請人多次要求被申請人辦理人事檔案、社會保險關係的移轉手續,但是被申請人卻提出種。種無理條件,甚至提出數萬的高價作為交換條件,無理扣押申請人的人事檔案。

  現申請人已在xx市某建築設計院找到工作,急需辦理人事檔案及社會保險的移轉手續。根據<勞動法>及最高人民法院的相關司法解釋,被申請人解除與申請人的勞動關係,理應及時辦理人事檔案、社會保險關係的移轉手續,給申請人造成經濟損失,也應當依法予以賠償。為此,特提出勞動仲裁申請,請貴委裁決被申請人辦理移轉申請人的人事檔案、社會保險關係手續至xx市建築設計院,並賠償申請人經濟損失一萬元,以保護勞動者的合法權益。

  申請人:

  被申請人:

  日期:

  代辦勞動仲裁判決強制執行申請書5

  申請人:

  被申請人:

  仲裁請求

  1、依法裁決申請人和被申請人解除勞動合同合法。

  2、裁決被申請人支付未簽訂書面勞動合同雙倍工資28764元。

  3、裁決被申請人支付經濟補償金2997.3元。

  事實和理由

  申請人於20xx年2月7日到被申請人上班,在職期間盡職盡責,但被申請人一直沒有與申請人簽訂書面勞動合同,也沒有依法為申請人繳納社會保險。20xx年11月份,申請人根據勞動合同法等規定,依法與被申請人解除了勞動關係。

  被申請人不與申請人簽訂書面勞動合同,沒有依法為申請人交納社會保險等行為,嚴重侵害了申請人的合法權益。特提請仲裁,請求依法維護勞動者的合法權益。

  申請人:

  被申請人:

  日期:

  代辦勞動仲裁判決強制執行申請書6

  申請人:

  被申請人:

  申請仲裁事項:

  1、請求仲裁委員會依法裁決被申請人支付申請人勞動經濟補償金xx元。

  2、請求仲裁委員會依法裁決被申請人補繳申請人20xx年——20xx年社會保險金。

  3、請求兩被申請人支付加班費元。

  事實及理由:

  申請人於20xx年2月被十堰xxxx勞務公司派遣到xxxxxx車身廠工作,20xx年5月25日用工單位以“效益不好、40歲以上人員全部辭退”為由、將申請人違法辭退。二被申請人的行為嚴重違反了《勞動合同法》的規定,未按法律規定支付經濟補償金。為維護申請人的合法權益,請貴仲裁委員會依法裁決。

  申請人:

  被申請人:

  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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