簽訂仲裁協議書注意的問題

簽訂仲裁協議書注意的問題

  仲裁裁決同法院判決一樣具有法律效力。申請仲裁委員會仲裁的案件,必須有仲裁協議。有了仲裁協議的案件法院不受理。因此,對於不願意到法院打官司的當事人,學會簽訂仲裁協議是非常重要的。

  青島仲裁委員會具有受案範圍廣,不受區域和標的.額大小的限制;不公開審理,保護商業秘密;一裁終局,案件處理便捷,根據結案方式不同按比例退費,實收仲裁費較低等特點,其中標的額420萬元以上的案件,仲裁收費標準明顯低於法院訴訟收費。青島仲裁委員會黃島仲裁中心試點辦理的“兩化案件”,最高退費可達收費標準的80%。為此,越來越多的國內外當事人重視選擇仲裁方式處理糾紛。

  當事人在簽訂合同時,或者簽訂合同後,如何選擇選擇青島仲裁委員會仲裁處理民商事糾紛?下面介紹四種簡便方法:

  一、簽訂合同時就明確約定:

  “因本合同發生爭議,提交青島仲裁委員會仲裁”,或者“X方有權向青島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二、 簽訂合同後另行簽訂補充協議:

  對雙方於 年 月 日在 簽訂的XXX合同中解決爭議的方式,明確或變更為:

  凡因本合同發生的一切爭議,雙方一致同意提請青島仲裁委員會仲裁。

  甲方: 乙方

  三、簽訂專門仲裁協議,對沒有合同的其他類財產權益類糾紛,可以簽訂專門仲裁協議約定仲裁:

  “對雙方於 年 月 日,在 發生的 糾紛,雙方一致同意提請青島仲裁委員會仲裁。”

  四、達成調解協議或者和解協協議時,雙方願意申請仲裁裁決確認的“調裁聯動”案件,可在主合同中直接增加一項條款,也可以在主合同簽訂後,另行簽訂仲裁和解協議:

  1、主合同中直接增加一項條款:

  “各方一致同意將本協議涉案糾紛提交青島仲裁委員會依照其仲裁規則進行仲裁。被申請人自願放棄仲裁答辯,各方自願放棄組庭期限。各方當事人共同約定,本案仲裁庭由一名仲裁員組成,並共同選定 ( )為仲裁員。各方一致請求仲裁庭不開庭審理,根據本協議製作裁決書,裁決書中不載明事實和理由,只載明仲裁請求、協議書內容和裁決結果。”“仲裁費由X方承擔。

  2、主合同簽訂後另行簽訂仲裁和解協議:

  年 月 日,雙方在 簽訂 協議。

  (以下簡稱該協議)

  為約束各方自覺履行該協議及本協議,避免今後發生糾紛,各方一致同意將該協議及本協議涉案糾紛提交青島仲裁委員會依照其仲裁規則進行仲裁。被申請人自願放棄仲裁答辯,各方自願放棄組庭期限。各方當事人共同約定本案仲裁庭由一名仲裁員組成,並共同選定 XXX為仲裁員。各方一致請求仲裁庭不開庭審理,根據該協議及本協議製作裁決書,裁決書中不載明事實和理由,只載明仲裁請求、協議內容和裁決結果。仲裁費用由 XXX 人承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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