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動車消防安全治理工作實施方案 15篇

電動車消防安全治理工作實施方案 15篇

  為了確保工作或事情能有條不紊地開展,常常需要提前進行細緻的方案准備工作,方案指的是為某一次行動所制定的計劃類文書。你知道什麼樣的方案才能切實地幫助到我們嗎?下面是小編整理的電動車消防安全治理工作實施方案 ,希望對大家有所幫助。

電動車消防安全治理工作實施方案 1

  按照縣政府關於加強消防工作的要求,為預防和減少一般火災事故,堅決遏制惡性火災事故的發生,提升消防安全管理水平,根據工作實際,制定本方案如下。

  一、指導思想

  認真貫徹縣消防工作會議和以落實科學發展觀為指導,以學習貫徹新修訂的《消防法》為中心,落實消防安全責任制,構築“政府統一領導、部門依法監管、單位全面負責、公民積極參與”的消防工作格局,增強系統各單位的消防安全意識,提高抗禦火災的能力,為糧食經濟發展創造良好的消防安全環境。

  二、目標任務

  今年主要目標任務是:加強防範、科學施救,減少火災、減少危害,遏制惡性火災事故,確保全域性火災形勢持續穩定。

  (一)落實消防安全責任制

  按照《消防法》有關規定,各單位要將消防工作列入重要議事日程,建立健全消防安全各項責任制,徹底解決影響本單位消防安全環境的各種隱患,全面落實《機關、團體、企業、事業單位消防安全管理規定》,進一步強化各單位消防安全責任主體意識,切實履行消防安全主體的法律責任,落實單位內部逐級消防安全責任制和崗位消防安全責任制,明確消防安全職責。

  (二)開展防火安全大檢查

  各單位要成立檢查組,由主要領導帶隊以科學、嚴謹的態度對本單位進行一次全面徹底的檢查,做到不走過程、不留死角、不留後患,對發現的問題要立即整改,及時消除各類火災隱患,保障消防安全。各單位要按照《機關、團體、企業、事業單位消防安全管理規定》的要求,自覺建立單位內部的消防安全自檢自查機制,對存在的重點整治問題要立即整改,並研究制定火災隱患整改的長效措施,力爭使整改工作取得重大突破。

  (三)加強消防宣傳教育培訓,積極組織應急演練

  各單位要聘請專業人員組織開展知識講座、消防器材使用等方面的學習,特別是要對本單位的消防安全責任人、管理人、防火科、消防控制室操作人員以及重點工種人員進行一次普遍的消防安全培訓,落實特殊工種人員持證上崗制度,廣泛宣傳防範火災的措施,普及防滅火、安全疏散和自救逃生知識,並及時修改和制定火災應急預案,做好應急疏散和防火演練。一旦發生火災要及時處置,並按突發事件的處理程式及時、準確、逐級進行上報。

  檢查的主要內容:

  1、消防安全責任制落實情況。是否逐級落實了消防安全責任制,各個崗位人員是否認真履行崗位防火工作職責。

  2、火災隱患普查整治工作開展情況。是否針對本單位的實際開展消防安全檢查,對排查出的火災隱患是否落實整改責任人、整改時間、整改資金,是否按期整改火災隱患。

  3、消防安全疏散設施及防火預案制定、演練、落實情況。倉庫、宿舍、對外出租場所等在工作或營業期間是否保證疏散通道暢通,安全出口是否鎖閉,消防安全疏散指示標記、應急照明是否被遮擋覆蓋,火災應急疏散預案是否制定並組織了演練。

  4、公共消防設施情況。如火災自動報警系統、自動滅火系統和應急照明等消防設施是否完好有效。

  5、各類火災隱患整改情況。火災隱患是否按要求進行了整改,整改期間是否採取了確保安全的措施。

  三、時間步驟

  按照縣政府的總體要求,今年的消防工作從3月20日起至5月31日結束,分三個階段進行。

  第一階段:從3月20日至3月31日為動員部署、宣傳教育階段。各單位要成立春季消防工作組織機構,明確目標任務,落實工作責任,召開會議進行動員和部署,發動群眾,廣泛宣傳,迅速掀起春防工作高潮。

  第二階段:從4月1日至5月20日為自查檢查、隱患整治階段。各單位的消防安全責任人,要按照《機關、團體、企業、事業單位消防安全管理規定》要求,對本單位消防安全工作組織開展全面的自檢自查,落實方案確定的任務目標,對檢查存在的問題進行整改。在此期間,局辦公室由領導帶隊組成檢查組,對所屬單位逐一進行檢查,對自查工作不落實、不到位的,對檢查出的問題不及時整改的,應依法依紀對相關責任人或管理人予以警告或行政處分,並要求限期整改落實。

  第三階段:從5月21日至5月31日為總結驗收評比階段。局辦公室對系統各單位春季消防工作的開展情況進行檢查和驗收,對翫忽職守、工作拖拉、不進行徹底整改的單位要進行通報批評,對直接責任人要進行批評教育。

  四、組織領導

  成立消防工作領導小組,負責全系統消防工作的組織領導。組長:王建敏,副組長:李玉書,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辦公地點設在局辦公室,具體負責直屬日常消防安全的督促、檢查和指導工作。

  五、工作要求

  (一)提高認識,加強領導。各單位要加強對“春防”工作的領導,主要領導要切實增強責任感和使命感,進一步落實消防安全責任制和單位自我管理的責任,把消防安全工作作為關係經濟發展、社會穩定、人身安危的大事來抓。

  (二)突出重點,落實責任。系統各單位要明確工作重點,部署消防整治工作任務,建立和落實防火領導包保責任制,對存在的火災隱患要有針對性地制定整改計劃,真正做到整改責任落實、任務落實、時間落實,並確保火災隱患得到徹底整改。

  (三)加強宣傳,營造氛圍。各單位要充分利用櫥窗、板報、標語等宣傳媒介,廣泛開展消防宣傳教育活動,宣傳消防法規、防火和逃生自救等消防安全常識。

  (四)各單位要對滅火器材、應急照明等消防設施進行一次全面的檢修,確保火災時能發揮應有的作用。

電動車消防安全治理工作實施方案 2

  無論何時,一旦發現有火災苗頭,如煙、油、味、色等異常狀態,每一位員工都必須立即向消防監控室報警(注意:當現場異味為液化氣等易燃氣體時,嚴禁在現場用手機、對講機、電話報警,應該脫離現場到安全區域後再報警,以防電火花引爆易燃氣體),請其派人查明真相,並做好應急準備。

  1.目擊報警

  1.1小區任何區域一旦著火,發現火情的人員應保持鎮靜,切勿驚慌。

  1.2如火勢初期較小,目擊者應立即就近用滅火器將其撲滅,先滅火後報警。

  1.3如火勢較大,自己難以撲滅,應採取最快方式用對講機、電話或打碎附近的手動報警器向消防監控室報警。

  1.4關閉火情現場附近之門窗以阻止火勢蔓延,並立即關閉附近的電閘及煤氣。

  1.5引導火警現場附近的人員用溼毛巾捂住口鼻,迅速從安全通道撤離,同時告訴疏散人員不要使用電梯逃生,以防停電被困。

  1.6切勿在火警現場附近高喊:“著火了”,以免造成不必要的混亂。

  1.7在撲救人員未到達火警現場前,報警者應採取相應的措施,使用火警現場附近的消防設施進行撲救。

  1.8帶電物品著火時,應立即設法切斷電源,在電源切斷以前,嚴禁用水撲救,以防引發觸電事故。

  2.消防監控室報警

  2.1消防監控室值班人員一旦發現消控裝置報警或接到火警報告後,應立即通知保安人員趕赴現場確認,並通知消防專管員。

  2.2火情確認後立即通報保安部經理或當班領班,由其迅速召集人員前往現場滅火、警戒、維持秩序和組織疏散。

  2.3立即將火情通報物業總經理或值班領導以及工程部負責人。

  2.4值班人員堅守崗位,密切觀察火警附近區域的情況,如有再次報警,應立即再次派人前往檢視確認。如有業主打電話詢問,注意不要慌張,告訴業主:“火情正在調查中,請保持冷靜,如果需要採取其它措施,我們將會用緊急廣播通知您”,同時提請業主關好門窗。

  2.5接到現場滅火指揮部下達的向“119”報警的指令時,立即按要求報警,並派人前往路口接應消防車。

  2.6接到現場滅火工作總指揮傳達的在小區內分割槽域進行廣播的指令時,立即按要求用普通話(或中英文)進行廣播,注意廣播時要沉穩、冷靜,不要驚慌,語速要適當,語音要清晰。特殊情況下,應派保安員或管理員逐單元上門通報,通報順序為:

  起火單元及相鄰單元起火層上面2層起火層下面1層。

  2.7詳細記錄火災撲救工作的全過程。

  3.報警要求

  3.1內部報警應講清或問清:起火地點;起火部位;燃燒物品;燃燒範圍報警人姓名;報警人電話。

  3.2向“119”報警應講清:小區名稱;.火場地址(包括路名、門牌號碼、附近標誌物);

  火災發生部位;.燃燒物品;火勢狀況;接應人員等候地點及接應人;.報警人姓名;

  報警人電話。

  4.成立臨時指揮部

  4.1物業現場負責人或值班經理接到火警報告後,應立即趕赴指定地點或火警現場,並通知相關人員到場,成立臨時滅火指揮部。

  4.2臨時指揮部由物業經理、保安部經理、工程部經理、消防專管員以及其他相關人員組成,由物業總經理任臨時總指揮。物業總經理尚未到場時,由保安部經理或值班經理代任總指揮。

  4.3臨時滅火指揮部職責:

  4.3.1根據火勢情況及時制定相應對策,向各部門下達救災指令。

  4.3.2根據火勢情況確定是否疏散人員。

  4.3.3立即集合義務消防隊,指揮義務消防隊員參加滅火,並保證消防用水的供應。

  4.3.4在火勢難以控制時,應及時下達向“119”報警的指令。

  4.3.5根據火勢情況,成立疏散組、搶救組、警戒組,組織救人,搶救和保管重要物資及檔案,維持現場秩序。

  4.3.6根據火勢情況決定是否啟用緊急廣播進行報警。

  4.3.7下令將消防電梯降至首層,派專人控制,專供滅火工作之用。同時停止起火區域的其它電梯和中央空調執行。

  4.3.8根據火勢情況決定是否採用部分或全部斷電、斷氣、開啟排煙裝置等措施。

  4.3.9消防隊到達後,及時向消防隊領導準確地提供火災情況和水源情況,引導消防隊進入火災現場,協助消防隊滅火,並協助維持現場秩序,安頓疏散人員。

  4.3.10火災撲滅後,組織各部門員工進行善後工作。

  5.人員疏散和救護

  小區內發生火情時,各部門員工的任務是撲救火災、疏散人員、搶救重要物資和維持秩序,危急關頭以疏散、救護人員為主。火災發生後,每一位員工都要牢記自己的首要職責是保護業主、訪客及自己的生命安全。

  5.1火災發生後,由疏散組負責安排人員,為業主和訪客指明疏散方向,並在疏散路線上設立崗位進行引導、護送業主和訪客向安全區域疏散。這時切記要提醒大家不要乘坐電梯,如果煙霧較大,要告知大家用溼毛巾捂住口鼻,儘量降低身體姿勢有序、快速離開。

  5.2人員的疏散以就近安全門、消防通道為主,也可根據火場實際情況,靈活機動地引導人員疏散。

  5.3認真檢查起火區域及附近區域的各個單元,並關閉門窗和空調。發現有人員被困在起火區域,應先營救被困人員,確保每一位業主和訪客均能安全撤離火場。

  5.4接待安置好疏散下來的人員,透過良好的服務穩定人們的情緒,並及時清點人員,檢查是否還有人沒有撤出來。

  5.5疏散順序為:先起火單元及相鄰單元,後起火層上面2層和下面1層。疏散一般以向下疏散為原則(底層向外疏散),若向下通道已被煙火封住,則可考慮向屋頂撤離。

  5.6在火場上救下的受傷業主、訪客以及撲救中受傷的員工,由搶救組護送至安全區,對傷員進行處理,然後送醫院救治。

  6.警戒

  6.1保安部接到火警通知後,應迅速成立警戒組,佈置好小區內部及外圍警戒。

  6.2清除小區外圍和內部的路障,疏散一切無關車輛和人員,疏通車道,為消防隊滅火創造有利條件。

  6.3控制起火大樓底層出入口,嚴禁無關人員進入大樓,指導疏散人員離開,保護從火場上救出的貴重物資。

  6.4保證消防電梯為消防人員專用,引導消防隊員進入起火層,維持滅火行動的秩序。

  6.5加強對火災區域的警戒,保護好火災現場,配合公安消防部門和調查組對起火原因的勘察。

  6.6保證非起火區域和全體業主、訪客的安全,防止犯罪分子趁火打劫。

  7.善後工作

  7.1火災撲滅並經公安消防部門勘察後,工程部,消防監控室應迅速將小區內的報警和滅火系統恢復至正常狀態。

  7.2保安部組織人員清理滅火器材,及時更換、補充滅火器材。

  7.3統計人員傷亡情況和小區財產損失情況,上報滅火指揮部及現場總負責人。

  7.4綜合管理部組織員工對受災業主/使用者進行慰問,並根據實際需要給予切實幫助。

  7.5清潔綠化部組織員工對火災現場進行清理,恢復整潔,對因逃生或救火損壞的花木進行搶救或補種。

  7.6滅火指揮部應召開會議,對火災撲救行動進行回顧和總結。

  7.7區財產辦有保險,則由財務部門聯絡保險公司進行索賠。

電動車消防安全治理工作實施方案 3

  為認真吸取近年來電動腳踏車火災事故教訓,切實加強全鎮火災防控工作,有效遏制電動腳踏車火災多發勢頭,確保人民群眾生命財產安全,按照洪安發〔20xx〕3號檔案要求,決定自即日起至20xx年底,在全鎮範圍內組織開展電動腳踏車消防安全綜合治理工作,特制定工作方案如下:

  一、成立組織

  成立電動腳踏車消防安全綜合治理領導小組,負責全鎮電動腳踏車消防安全綜合治理的組織與督查工作。小組成員名單如下:

  組長:謝紅軍 鎮黨委副書記、鎮長

  副組長:王兆銀 鎮黨委委員、副鎮長

  唐國章 鎮黨委委員、政法委書記、派出所長

  倪立明 鎮黨委委員、副鎮長、人武部長

  成員:劉保 鎮鄉鎮企服站站長、鎮安監站站長

  劉慶 老子山派出所副所長

  趙錦陽 鎮城建城管執法大隊隊長

  以及各村(居)主任

  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辦公室設在鎮安監站,由劉保同志兼辦公室主任。具體負責全鎮電動腳踏車消防安全綜合治理的總體安排,跟蹤督查活動推進情況,收集、彙總、梳理、通報和協調綜合治理中的有關問題和相關情況。

  二、工作目標

  全面排查整治電動腳踏車流通銷售、維修改裝和使用管理等方面存在的問題,嚴厲打擊銷售假冒偽劣、不合格電動腳踏車行為,大力規範維修改裝行為,重點推動電動車日常消防管理,廣泛開展消防宣傳教育,力爭透過綜合治理,實現鎮區電動腳踏車使用管理水平明顯提升,電動腳踏車火災事故得到有效遏制,不發生重特大尤其是群死群傷電動腳踏車火災事故。

  三、工作重點

  (一)電動腳踏車流通銷售。銷售無合格證、偽造、冒用認證證書電動腳踏車及蓄電池、充電器等配件。銷售無廠名、廠址等來源不明和不合格電動腳踏車及蓄電池、充電器等配件。

  (二)電動腳踏車維修改裝。私自改裝和拆卸原廠配件,私自拆除限速器、短路保險裝置等關鍵性元件。私自更換大功率蓄電池。

  (三)電動腳踏車使用管理。電動腳踏車違規停放在建築首層門廳、樓梯間、共用走道以及地下室、半地下室等室內公共區域,佔用、堵塞疏散通道、安全出口。電動腳踏車在人員密集場所、“群租房”、“三合一”場所、居民住宅等有人員經常活動的空間內停放或充電,電動腳踏車充電線路亂拉亂接及使用劣質充電線路、器材充電,電動腳踏車長時間過充等現象。

  四、工作措施

  (一)規範停放充電。定期組織清理住宅建築、生產經營場所內的共用走道、樓梯間、安全出口等公共區域違規停放、充電現象;積極勸導群眾不要在有人員活動的場所室內停放電動腳踏車或充電,不用劣質充電線路、器材充電,及時拔除已充滿電的電動腳踏車充電器材。生產經營單位、居民社群推進電動腳踏車集中規範停放。按照《淮安市電動腳踏車停放、充電場所防火技術要點》(見附件1),向新建住宅小區、勞動密集型企業、消防安全重點單位,機關、團體、事業等單位推廣使用具備過載保護、功率監測、充滿自停、故障報警等功能的電動腳踏車智慧集中充電系統。

  (二)依法嚴格整治。嚴格電動腳踏車銷售監管,整頓維修改裝市場,嚴厲打擊違法銷售、改裝電動腳踏車及配件行為。各村(居)委會、各相關單位要落實安全管理責任,加強日常檢查和宣傳提示,發現違規停放、充電且拒不及時清理的,依法嚴肅處理,嚴防整治過後出現反彈。對電動腳踏車引發火災的,依法追究事故責任單位和人員的責任,並依法倒查銷售、改裝等單位和人員的責任。

  (三)強化宣傳教育。充分運用各種宣傳途徑,及時曝光違法生產企業和銷售、改裝單位,宣傳違規銷售、改裝和使用電動腳踏車的危害,引導群眾購買、使用質量合格的電動腳踏車及電池、充電器等配件。廣泛張貼公安部《關於規範電動車停放充電加強火災防範的通告》和我省《電動車停放、充電場所和民用建築燃氣使用場所消防安全須知》,透過製作橫幅、標語等方式宣傳通告內容,大力普及電動腳踏車消防安全知識。各村(居)委會要深入轄區開展電動腳踏車消防知識宣傳,組織火災案例警示教育,轄區內發生電動腳踏車火災的,及時開展現場警示教育,同時積極發動群眾舉報火災隱患和消防違法違規行為。

  五、治理時間和步驟

  20xx年7月開始至20xx年底,分兩個階段進行。

  (一)動員部署階段(20xx年7月30日前)。鎮政府結合本地實際,制定具體實施方案,召開動員部署會議,將治理任務、工作責任落實到各村(居)委會和有關部門,並發動社會廣泛參與專項治理工作。

  (二)集中整治階段(20xx年7月30日至年底)。按照綜合治理工作要求,組織發動電動腳踏車銷售流通、維修改裝、使用管理等單位和個人自查,排查電動腳踏車產品質量、停放、充電和管理,並積極進行整改。探索建立長效工作機制,健全電動腳踏車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六、職責分工

  (一)鎮安委會是組織實施綜合治理的責任主體,負責統籌協調、組織部署,制定相關檔案,明確相關部門職責,推動落實本地綜合治理各項工作。

  各村(居)委會具體負責電動車使用管理方面綜合治理工作的組織實施,組織對轄區居民住宅小區和小單位小場所進行排查檢查,開展經常性消防警示教育,及時發現和制止電動腳踏車違規停放、充電等現象。

  (二)鎮安監站負責屬地範圍內電動腳踏車銷售流通、維修改裝、使用管理方面的監督檢查,督促落實綜合治理工作。

  (三)鎮企服站負責流通領域電動腳踏車及配件產品質量監管,加大對電動腳踏車銷售點、維修經營者的監督檢查力度。要求各銷售點、維修點按規合法經營,銷售點不得銷售來源不明、不合格、偽造、冒用認證證書電動腳踏車及蓄電池、充電器等配件。維修點不得擅自改裝和拆卸原廠配件,不得擅自拆除限速器、短路保險裝置等關鍵性元件及更換大功率蓄電池。對監管中發現的重大問題,及時向區市場局反映,堅決打擊上述違法行為。

  (四)老子山城管隊負責鎮區各主次幹道兩側違法佔路的電動腳踏車清理管理工作,督促電動腳踏車業主按劃定的停車位置規範停放電動腳踏車。

  (五)老子山派出所、鎮安監站開展常態化安全檢查和經常性宣傳教育;依法查處電動腳踏車違規停放充電佔用、堵塞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或者違反電氣安全管理行為;依法查處電動腳踏車引發的火災事故。對銷售假冒偽劣電動腳踏車及配件涉嫌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六)各村(居)委會在轄區開展自查自糾活動,要求轄區居民、經營者做到不在有人員活動的場所室內停放電動腳踏車或充電;定期開展消防宣傳教育,加強住宅小區、樓院公共區域電動腳踏車停放、充電消防安全檢查,及時勸阻和制止違法違規行為。勸阻和制止無效的,要立即向公安機關等主管部門報告。

  七、工作要求

  (一)加強組織領導。鎮政府成立了由鎮長謝紅軍任組長,派出所、安監站、企服站、城管隊等部門分管領導為成員的電動腳踏車消防安全綜合治理協調小組,負責綜合治理工作的組織協調和統籌排程。

  (二)強化部門協作。這次綜合治理,涉及到公安、安監、企服、城管、消防等部門,每個部門都有具體的分工和任務,要各司其職、各盡其責,相互配合、協調行動,共同為電動腳踏車火災防範聚力發力。

  (三)嚴格督導檢查。鎮安委會要加強綜合治理工作的綜合協調和督促檢查,對工作不力、問題突出的村(居)和部門,要通報批評,督促其加大工作力度,落實整治措施。綜合治理期間,因電動腳踏車引發火災,尤其是發生較大以上火災事故的,將依據相關規定,依法從嚴從重追究發生火災單位和人員的責任。

  (四)建立長效機制。各村(居)及有關單位要做到電動腳踏車消防安全管理資訊共享、情況通報、聯合查處,擰緊銷售、改裝、使用環節監管鏈條,有效提升公共安全和應急管理能力。要結合實際,從流通銷售、維修改裝、停放充電等方面入手,及時發現問題,整改問題,鞏固提升綜合治理成效。

電動車消防安全治理工作實施方案 4

  電動腳踏車以便捷、經濟的特點為群眾出行帶來了便利,我市電動腳踏車保有量逐年快速增長。但由於產品安全質量不過關、違規改裝改造、停放充電不規範等原因,電動腳踏車引發的火災多發頻發,對群眾的生命財產安全造成了嚴重威脅。根據《漳平市消防安全委員會辦公室關於印發電動腳踏車消防安全綜合治理工作方案的通知》檔案精神,為加強電動腳踏車消防安全管理工作,預防電動腳踏車火災事故發生,特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標

  按照《福建省加強電動腳踏車消防安全管理工作意見》檔案精神,強化日常消防管理,廣泛開展消防宣傳教育,全面排查整治電動腳踏車電動腳踏車廢棄蓄電池的運輸環節的監督管理,並及時總結、推廣經驗。

  二、組織領導

  漳平市交通運輸局成立電動腳踏車消防安全綜合治理工作領導小組,漳平市交通運輸局局黨組成員、副局長林繼忠任組長,各相關單位、部門負責人為成員,負責部署、組織、協調漳平市交通運輸局消防安全綜合治理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設在局安監股,承擔日常工作。

  三、整治檢查工作重點

  電動腳踏車廢棄蓄電池的運輸環節的監督管理。

  1、運輸車輛是否懸掛明顯標誌,是否攜帶《危險廢物轉移聯單》。

  2、廢鉛酸蓄電池及含鉛廢物運輸單位是否制定詳細的運輸方案及路線,並制定事故應急方案和配備應急設施、裝置及個人防護 裝置,以保證在收集、運輸過程中發生事 故時能有效地減少以至防止對環境的汙染。

  3、運輸車輛是否配備押運人員,押運人員是否接受過相關專業知識培訓,並能夠及時有效的處理各類突發事件。

  4、運輸過程要防滲漏、防溢位、防揚散措施,不得超載。

  5、運輸途中車輛應嚴格按照交通規則行駛,每行駛二小時押運班長下車檢查車輛情況,保證車輛處於良好狀態。

  6、運輸車輛在可能情況下繞過城市主要街道,居住區、自然保護區、飲用水源保護區等。

  四、整治時間和步驟

  即日起至20xx年底,分三個階段進行。

  (一)全面部署階段(20xx年7月15日前)。各有關單位、部門根據部署,集合本地區本行業實際出臺方案,細化工作措施,全面組織發動,廣泛開展宣傳。

  (二)整治攻堅階段(20xx年7月至11月)。按照綜合治理工作要求,組織發動電動腳踏車廢棄蓄電池的運輸環節等單位和個人自查,排查電動腳踏車廢棄蓄電池的運輸環節管理存在的問題,並進行整改。

  (三)建立長效機制(20xx年12月)。按照《福建省加強電動腳踏車消防安全管理工作意見》,結合漳平本地實際,建立長效工作機制,將電動腳踏車消防安全工作與日常業務工作、網格化管理、火災隱患排查、消防安全整治同部署同落實。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強領導,提高認識。各單位、部門要深入貫徹落實安全生產和消防安全的指示要求,堅持人民利益至上,牢固樹立消防安全紅線意識。要按照“黨政同責、一崗雙責、失職追責”要求,嚴格落實《福建省消防安全責任制實施辦法》和《福建省火災隱患排查整治若干規定》,要建立隱患清單、整改清單、銷號清單、責任清單“四個清 單”(按附件1的要求),做到隱患問題要查清,整改措施要明確,責任到人要落實,切實整治消除火災隱患。

  (二)強化協作,形成合力。各單位、部門要加強協作配合,協同消防安全管理部門開展工作,紮實推動消防安全隱患大排查大整治。

  (三)強化督查,落實責任。各單位、部門要加強對本行業的集中攻 堅專項行動的監督,採取“四不兩直”明查暗訪等方式開展督導檢查,對工作不落實、措施不得力的,要及時發出整改建議函、督辦單,督促落實整改措施。

電動車消防安全治理工作實施方案 5

  一、指導思想:

  按照省、市、區上級部門關於學校消防安全工作的要求,學校充分認識消防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認真貫徹落實消防工作進學校的方針,以對人民群眾負責,對師生負責的高度認識,處理好學校消防安全工作與提高學校教育教學質量的關係。把消防安全納入學校重要議事日程,採取必要措施,保障學校消防工作落到實處,為全體師生營造一個安全祥和的工作和學習環境。

  二、工作措施:

  建立健全消防組織,明確消防工作責任,消防職責規定懸掛上牆。

  1、加強學校消防安全工作的領導。

  組長:

  副組長:

  成員:

  2、制定年度消防工作計劃和滅火應急疏散預案。

  3、學校宣傳板報及班報定期有消防常識內容。

  4、每學期每班組織召開一次消防主題班會,每月進行一次消防常識宣傳。

  5、每月組織一次消防安全檢查,及時消除火災隱患、將消防常識納入教學內容,使學生做到“兩會兩須知”,即會報火警、會使用滅火器;知道火災的危害性,知道自救逃生常識。學生受教育率達到95%以上。

  三、具體做法:

  1、貫徹落實各項消防安全制度制訂有《學校消防工作制度》、《學校消防工作暫行規定》等各項消防制度。為保證各項消防制度的貫徹落實,本年度要落實好以下各項工作。

  (1)認真學習執行各級關於學校消防安全方面的檔案精神,制定相應措施,明確負責,及時檢查總結,把消防工作納入年終工作考核。

  (2)修訂完善《學校消防工作暫行規定》,具體制訂常規教育制度,加強督查。上班時間教師必須在職在崗,嚴格按規定執行,防止學員傷害事故發生,切實做好登記和善後處理,並與教師的考核掛鉤。

  (3)利用多種形式和渠道,對學生進行消防安全知識教育,加強防火教育。

  (4)認真安排好值班,門衛要盡心盡責,每天檢查教室門窗。加強對門衛的管理,外來人員進入學校要嚴格控制,做好登記。杜絕無關人員進入校園。

  (5)定期檢查各類器材、校舍,發現消防安全隱患要及時報告。加強校舍改造、校園綠化過程中的安全防範,認真記載施工日記,發現問題及時整改。

  (6)各班在學生離校前必須切斷電源。

  (7)貴重物品要妥善保留,專人負責,學校財產借用出校門必須要有手續。

  2、貫徹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方針做好學校消防工作,關鍵是要防範於未然。繼續實行定期檢查和日常防範相結合的安全管理制度。每天都要組織老師對校園等地方的巡邏,做好防火等工作。發現重要情況,及時上報,不留盲點,不出漏洞。

  3、全面開展消防大檢查學校每月都要對每個角落進行地毯式的大搜查,發現隱患,及時整改,特別是教室的門窗、學校圍牆、供電等更要定期檢查,對較舊的電氣裝置、電線、滅火設施等進行更換,杜絕隱患,學校安全管理人員要按上級要求參加培訓。在學校消防中發揮主力作用。健全安全工作臺帳資料,即安全工作計劃、安全工作會議記錄、安全工作檢查情況、安全工作整改情況、安全工作教育內容、安全工作有關檔案和要求。

  4、總結經驗每學期都要對學校消防安全工作進行總結,積累經驗,找出差距,不斷完善措施,改進工作方法。對在這方面有突出成績的教職工,要給予表揚或者獎勵,以推動學校安全工作的開展。

  紮實開展學校的消防工作,有效預防和應對我校發生火災、地震等危害學生生命安全事件,更好地保護教職工和學生的人身安全和減少財產損失,提高學校安全應急反應能力,增強學生在突發事件中自護自救的意識和逃生能力,進一步普及小學生安全消防知識,增強消防安全意識,為打造平安和美校園保駕護航。

電動車消防安全治理工作實施方案 6

  近年來,全區雖對電動腳踏車(含蓄電池)加強治理,但火災多發勢頭尚未有效遏制。為認真貫徹落黨中央、國務院,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和區委、區政府領導的批示指示精神,深刻吸取各地電動自車火災事故教訓,切實保障人民群眾生命財產安全,經區政府領導同意,決定自即日起至20xx年12月,在全區範圍內組織開展電動腳踏車領域消防安全綜合治理,特制定本方案。

  一、治理目標

  到20xx年12月底,全區電動腳踏車火災得到基本遏制,數量顯著下降,構建常態化電動行車管控長效機制,實現“三個確保”的目標:

  (一)確保電動腳踏車集中停放充電設施基本實現城鄉全覆蓋,並規範化執行。

  (二)確保電動腳踏車及其充電器、蓄電池、電動機等零部件本質安全水平得到有效提升,違規拆改行為得到有效遏制。

  (三)確保社會消防宣傳全覆蓋,群眾消防安全意識得到明顯提升,電動腳踏車違規停放、違規充電行為得到有效遏制。

  二、治理範圍

  (一)電動腳踏車及其充電器、蓄電池、電動機等零部件生產、銷售、維修改裝等企業和線上平臺。

  (二)外賣、快遞企業平臺及經營站點等電動腳踏車集中使用單位。

  (三)居民樓院、出租屋、城中村、自建房等居住場所。

  (四)大型商業綜合體、批發市場、學校、商住混合體等人員密集場所。

  (五)公共停車場、汽車庫。

  三、治理內容

  (一)電動腳踏車及其充電器、蓄電池、電動機等零部件違 規生產、違規銷售、違規拆改裝。

  (二)電動腳踏車違規停放、充電及拆卸蓄電池違規充電。

  (三)物業服務企業和外賣、快遞企業平臺及經營站點電動腳踏車消防安全管理責任措施不落實。

  (四)群眾電動腳踏車安全使用和安全充電意識不高。

  (五)各街道、部門、社群電動腳踏車消防工作責任落實不到位。

  四、治理任務及分工

  (一)完善基礎資訊。全面掌握全區電動腳踏車及其充電器、蓄電池、電動機等零部件生產、流通、使用、維修基礎情況資訊。

  1.街道負責,以社群為單元,對全區電動腳踏車保有量、集中充電停放場地建設情況和已建充電設施種類、地址、數量、可供充電或停放電動腳踏車數量進行摸排,建立資訊臺賬。市自然資源局端州分局、區住建局、市公安局端州分局依照法定職責分工實施指導配合。

  2.區市場監管局負責對全區電動腳踏車及蓄電池、充電器生 產廠家、經營銷售門店進行摸排,督促企業簽訂產品質量安全責任書,建立資訊臺賬。

  3.廣東電網公司端州供電局應對電動腳踏車蓄電池儲存場所加強檢查,對危害供電、用電安全、擾亂供電、用電秩序的使用者派發用電檢查整改通知書,並報告電力管理部門依法處理。

  4.區工信局負責電動腳踏車廢舊蓄電池梯次利用企業,分別組織摸排底數,督促企業簽訂安全責任書,建立資訊臺賬。

  (二)強化源頭治理。

  1.加強生產管理。區市場監管局要將電動腳踏車及蓄電池、充電器等產品列入重點產品質量監督目錄,加大產品質量抽查力度,結合質量信用計分等手段,督促電動腳踏車生產企業嚴格按照強制性國家標準要求進行生產。對認定屬於缺陷產品的,要指導督促生產者主動履行召回義務,並加強對生產者召回實施情況的監督。

  區市場監管局要督促認證機構加強對電動腳踏車及其生產企業實施分類管理和有效的跟蹤檢查,發現生產企業在電動腳踏車出廠時不按照CCC認證規則配備蓄電池、充電器,依法暫停或者撤銷其認證證書。

  2.強化銷售監管。區市場監管局要加大對流通領域電動腳踏車及配件監管力度,督促指導認證機構持續開展對線上線下銷售電動腳踏車及其蓄電池、充電器等零部件質量和強制性產品認證的監督檢查,對監督檢查中發現銷售不符合強制性國家標準電動腳踏車及其蓄電池、充電器等零部件,或者銷售未獲得強制性產品認證電動腳踏車的違法行為依法進行查處。市場監管部門要督促電子商務平臺經營者加強對入網電動腳踏車銷售者經營主體身份進行核驗、登記。

  (三)實施關鍵治理。

  1.嚴治拆改行為。區市場監管局要加強電動腳踏車及其蓄電池、充電器等零部件質量和強制性產品認證的監督管理力度,對監管中發現生產銷售不符合強制性國家標準的電動腳踏車及其蓄電池、充電器等零部件,或者生產銷售未獲得強制性產品認證電動腳踏車的違法行為依法進行查處。發現生產企業存在不按照CCC認證規則配備蓄電池、充電器,以及為拆改電動腳踏車提供零配件等行為的,要將相關資訊及時通報市公安局端州分局,在生產廠家完成整改前暫停其所生產產品的註冊登記。

  2.最佳化維修服務。區工信局要宣傳貫徹電動腳踏車及其充電器、蓄電池、電動機等零部件生產銷售後維修服務標準,會同區市場監管局,督促指導生產銷售企業規範提供維修服務。

  3.規範換裝和回收報廢。區工信局要會同市公安局端州分局、區城管局、區市場管理局、區應急局等區直部門貫徹執行上級關於促進快速換裝新電池和回收廢舊電動腳踏車及其充電器、蓄電池、電動機等零部件的政策措施,組織有序回收廢舊電動腳踏車、蓄電池,鼓勵企業、電動腳踏車銷售者等採取以舊換新、折價回購等方式回收或者置換。

  區工信局要貫徹執行電動腳踏車蓄電池回收利用管理標準體系,公佈具有廢舊蓄電池處置資質的單位目錄,強化梯次利用電池產品管理力度,嚴禁不合規蓄電池流入市場銷售使用。

  (四)推進綜合治理。

  1.推進設施建設。分場所、分類別、分步驟下達電動腳踏車充電設施建設任務,明確建設完成時限、充電設施數量等任務內容,採用換裝站和“充電樁+充電櫃”方式,合理利用腳踏車存放處或已有設施,執行市場化運營服務,整體推進建設工作。20xx年12月底前,全區各社群應至少建設1處集中充電設施;各城中村和村民自建房集中區域應100%建設集中充電設施;各有集中充電設施需求的既有居住小區在符合行政管理要求、滿足行業技術標準、保障業主共同權益的基礎上,基本實現集中充電設施能建應建;各新建住宅小區、住宅建築應100%同步建設集中充電設施;鼓勵各級政府、部門、大型企業院(園)區內建設1處集中充電設施,提升示範效應。

  區市場監管局要督促外賣企業,配合建築場地產權單位和物業服務企業做好充電設施建設工作,嚴格落實集中充電等安全措施,並對從業人員電動腳踏車蓄電池實施跟蹤管理。

  市自然資源局端州分局要將電動腳踏車集中停放場所納入擬供地塊的規劃條件中,保障設施建設。

  區住建局要督促物業服務企業配合業主和相關單位落實電動腳踏車集中停放場所和充電設施管理職責。

  廣東電網公司端州供電局要大力支援和配合充電設施建設,確保充電設施電氣安全。

  2.強化隱患整治。各街道牽頭,發動居民委員會、物業服務單位等基層力量,加強防火檢查巡查,清理違規投放電 動腳踏車,重點整治電動腳踏車“進樓入戶”“人車同屋”“飛線充電”等突出問題。

  區消防救援大隊要依法查處電動腳踏車違規停放、充電,佔用、堵塞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等違法違規行為,並納入信用監管,可結合本地實際委託街道實施查處。要依法履行消防安全綜合監管職能,對發生電動腳踏車火災事故的,依法追究事故責任單位和人員責任。

  區市場監管局要對外賣企業平臺履職不到位等問題,依法落實通報曝光、責令改正、約談警示、行政處罰等措施。

  其他負有安全生產監管職能的行業部門應將電動腳踏車違規停放充電行為納入本行業領域安全監管重要內容,依法依規強化行業監管力度。

  3.提升科技賦能。區消安辦會同區政數局、市公安局端州分局、區工信局、區市場監管局、區消防救援大隊等部門,依託“粵治慧”“粵政圖”等平臺,整理彙總各街道各部門基礎資訊臺賬,制定統一資料統計標準,建立全區電動腳踏車大資料平臺,實現資料資訊實時掌握、實時共享、動態監管。

  結合我區實際,廣泛推廣運用“電車專家”APP和安裝電動腳踏車進電梯智慧阻止系統,實時跟蹤轄區電動腳踏車安全資料,鼓勵發動群眾開展車輛安全自檢,及時消除事故風險。

  鼓勵電動車商會、協會等自主管理組織推廣應用物聯網技術手段,開發應用電動車監測預警平臺,探索實施產品賦碼管理,推廣電動腳踏車電池全生命週期健康管理技術和衛星定位技術輔助電動腳踏車使用管理。

  4.深化風險宣傳。由區消防救援大隊牽頭,聯合區委宣傳部、市公安局端州分局、區住建局、區工信局、區市場監管局等部門,廣泛發動各類媒體,集中開展“五個全覆蓋”宣傳,即火災案例宣傳全覆蓋、火災風險宣傳全覆蓋、規範使用宣傳全覆蓋、逃生處置宣傳全覆蓋、法律法規宣傳全覆蓋。

  各街道負責開展社會面“五個全覆蓋”宣傳,即社群宣傳欄、LED螢幕警示提示宣傳全覆蓋,公交城市電視警示提示宣傳全覆蓋,商市場、戶外大屏警示提示宣傳全覆蓋,居民住戶、出租屋入戶宣傳提示全覆蓋,學校電動腳踏車消防安全教育全覆蓋,區消防救援大隊予以技術指導配合。

  區消防救援大隊要以消防安全責任制大宣傳為基礎,聯合街道、市公安局端州分局、區住建局、區市場監管局等部門,集中開展以居民小區、城鄉結合部等場所,以及外賣快遞從業人員、出租屋住戶等為重點的消防基本技能實操實訓,提升群眾火場逃生自救能力。

  五、治理步驟

  (一)部署發動(20xx年6月30日前)。各街道、各部門印發實施方案,召開會議進行動員部署。

  (二)組織實施(20xx年7月至11月)。各街道、各部門要根據方案部署,梳理分解工作任務分工,制定任務分工表和進度表, 實施掛錶推進,逐項銷賬。

  (三)總結驗收(20xx年12月1日至12月31日)。各街道、各部門按照市、縣、鎮三級開展自查自驗,認真總結工作,固化經驗做法,並向區消安委辦公室提交自查自驗報告。區消安委統籌組織抽查核實,檢驗各街道、各部門工作成效,抽查結果列入安全生產和消防工作考核內容。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強組織領導。各街道、各部門要從立足“兩個大局”、堅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落實“兩個維護”的政治高度,深刻認識做好電動腳踏車火災防範工作的重要意義,切實擔負起防範化解重大安全風險的政治責任,層層抓好組織實施。

  (二)形成工作合力。各有關部門要按照“管行業必須管安全、管業務必須管安全、管生產經營必須管安全”的要求,各盡其職,各負其責,聯合開展檢查督查,擰緊生產、銷售、改裝、使用等環節監管鏈條,建立健全電動腳踏車消防安全管理資訊共享、情況通報、聯合查處、案件移送等機制,借鑑“鄉鎮吹哨、部門報到”經驗,加強安全執法上下協作、聯動響應,織密聯合執法鏈條。加強督促指導、監管執法,強化管理單位和使用人員主體責任,有效提升公共安全和應急處置能力。

  (三)嚴格督查考核。區安委會、區消安委不定期對各街道、各相關行業部門工作落實情況進行督導檢查,督促指導落實工作。要加大電動腳踏車消防安全綜合治理質態跟蹤力度,凡發生亡人或有重大社會影響的電動腳踏車火災的,將組織開展火災事故延伸調查,依法依規開展全鏈條責任追查,對因綜合治理工作任務不落實,發生較大以上電動腳踏車火災事故的地區和行業,在安全生產和消防工作考核中實施一票否決。各街道、各部門要分別制定本行業、本地區工作督導方案,督促下屬行業部門、街道、社群落實治理責任措施。區市場監管局、區工信局等部門要不定期對各電動腳踏車及電池生產、銷售、回收企業,以及各外賣、快遞企業平臺組織督查,督促落實消防安全綜合治理任務措施,對檢查發現的問題,落實處罰措施。

電動車消防安全治理工作實施方案 7

  近年來,我國電動腳踏車火災頻發且呈逐年增長趨勢,造成大量人員傷亡,為有效遏制電動腳踏車火災多發勢頭,根據省、市、縣消防安全委員會安排決定,即日起至20xx年底在全縣範圍內組織開展電動腳踏車消防安全綜合治理工作,結合平安街道實際制定如下工作方案。

  一、工作目標

  全面排查整治電動腳踏車使用管理等方面存在的問題,重點推動建設一批集中停放場所及充電設施,強化日常消防管理,廣泛開展消防宣傳教育,力爭透過綜合治理,實現電動腳踏車使用管理明顯規範,電動腳踏車引發火災事故明顯減少。

  二、治理重點

  (一)規範電動腳踏車集中停放、充電規劃管理工作。各村、社群要認真抓好《住宅物業消防安全管理(GA1283-20xx)》《電動腳踏車停放充電場所消防安全管理規範(DB13/T2939-20xx)》等標準的落實落地;推進住宅小區電動腳踏車集中停放場所和充電設施建設,鼓勵和引導住宅小區設定具備定時充電、自動斷電、故障報警等功能的智慧安全充電設施。街道應急辦、城建辦、執法隊要督促村(居)委員會、紅街管理辦、建設管理單位、物業服務企業落實安全管理責任,及時發現和制止電動腳踏車在公共區域違規停放、充電等行為。勸導群眾按照規定為電動腳踏車登記上牌、主動報廢過渡期滿的超標電動腳踏車。

  城建辦要在老舊小區改造工作中統籌推進電動腳踏車集中停放場所和充電設施建設,指導督促物業服務企業按照合同約定和有關標準,做好住宅小區共用消防設施的維護管理工作,確保電動自動車停充場所安全達標。

  (二)開展電動腳踏車違規停放、違規充電專項治理。

  1、村、社群、住宅小區管理單位、小區業委會、物業服務單位等基層力量,要加強防火檢查巡查,重點整治電動腳踏車透過電梯入戶、樓道停放、人車同屋、飛線充電等突出問題。

  2、村、社群要督促物業、開發商服務單位,在小區內設定集中充電場所,配置具有短路保護、自動報警等功能的安全充電裝置,加強日常監督管理工作。

  3、村、社群、物業服務單位要開展常態化安全檢查和經常性宣傳教育;嚴禁電動腳踏車違規停放充電佔用、堵塞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或者違反電氣安全管理行為。結合本地實際設定集中充電場所,配置具有短路保護、自動報警等功能的安全充電裝置,加強日常監督管理工作。

  4、村、社群要嚴格落實消防安全網格化管理,開展常態化安全檢查和經常性宣傳教育;應急辦、綜合執法隊、城建辦配合公安派出所依法查處電動腳踏車違規停放充電佔用、堵塞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或者違反電氣安全管理行為;依法查處電動腳踏車引發的火災事故;依法查處大型商業綜合體、圖書館、博物館等人員密集場所地下空間違規設定電動腳踏車停充場所,未按規範進行有效防火分隔、設定消防設施等違法行為。

  各村(居)委會及紅街管理辦督促指導住宅小區在每棟樓每個單元進出口,設立明顯的禁停、禁放、禁止電動腳踏車進樓入戶充電的標識。指導無建設管理單位或物業服務企業管理的住宅小區、樓院,明確安全管理主體單位,確定管理人員,落實管理責任。督促小區業委會、住宅小區建設管理單位和物業服務企業對管理區域的電動腳踏車實行集中存放、集中管理,做好電動腳踏車充電設施及配置的消防器材的管理維護。(消防隊電話:XXXXX)

  5、村、社群督促開發商、物業服務企業要(按照物業服務合同約定)對管理區域的電動腳踏車實行集中存放、集中管理,做好電動腳踏車充電設施及配置的消防器材的管理維護;及時勸阻和制止違法違規行為,勸阻和制止無效的,要立即向縣消防部門報告。(消防隊電話:3890119)

  三、治理時間和步驟

  即日起至20xx年底,分兩個階段進行。

  (一)動員部署階段(8月6日之前)研究制定實施方案,成立綜合治理領導機構,明確工作目標、任務、措施和職責,細化工作標準,全面組織發動,廣泛開展宣傳。

  (二)集中整治階段(20xx年8月7日至年底)。按照綜合治理工作要求進行自查,村、社群、小區組織排查電動腳踏車停放、充電和管理問題,並按要求進行整改。

  四、領導小組

  組長:趙建軍(黨工委書記)

  常務副組長:王偉(辦事處主任)

  副組長:賀建林(黨工委副書記)

  劉棟(辦事處副主任)

  楊志強(二級主任科員)

  成員:李彥亮(主任助理)

  李為榮(應急辦負責人)

  段彥剛(綜合行政執法大隊副隊長)

  各村(居)委會、紅街管委會負責人

  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辦公室主任由劉棟同志兼任,辦公室副主任由李為榮同志擔任。辦公室具體負責方案制定相關資料收集整理上報存檔及總結撰寫等工作。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強組織領導。各村、社群、管委辦要高度重視,要成立電動腳踏車消防安全綜合治理小組,結合本轄區實際,制定相應整治方案,明確任務分工,細化整治措施,確定重點地區和重點環節,有序組織開展綜合治理工作。

  (二)嚴格督導檢查。街道應急辦、城建辦、綜合執法大隊聯合加強綜合協調和督促檢查,對電動腳踏車安全隱患問題集中的各村、社群、管委辦,要加強工作督導,督促其加大工作力度,落實整治措施。綜合整治期間,因電動腳踏車引發火災,尤其是發生較大以上火災事故的,要依法從嚴從重追究有關單位和人員的責任。

  (三)建立長效機制。各村(居)委會、管委辦要建立健全電動腳踏車消防安全管理資訊共享、情況通報、聯合查處、案件移送等機制。要各盡其職,各負其責,最大力度降低電動腳踏車火災事故發生。

  (四)各村(居)委會、管委會於每月10日前報送上月工作總結和《電動腳踏車消防安全綜合治理工作統計表》,12月5日前報送綜合治理工作總結。

電動車消防安全治理工作實施方案 8

  一、指導思想

  加油站應認真貫徹“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安全生產方針,認真遵守各項安全管理規定,及時消除各類事故隱患。堅決杜絕各類事故的發生。

  二、應急小組成員

  組長:

  副組長:

  成員:加油站所有員工

  應急領導小組在組長和副組長的領導下,由消防滅火組、搶險搶修組、物資供應組、交通運輸組、安全警戒疏散組、醫療救護組、通訊聯絡協調組組成。

  三、領導小組成員職責

  1、組長職責:負責宣佈應急狀態的啟動和解除,指揮調動應急組織,調配應急資源,按應急程式組織實施應急搶險。

  2、副組長職責:負責應急狀態下各部門之間的協調及資訊傳遞;保障物資供應、交通運輸、醫療救護、通訊、消防等各項應急措施的落實;執行組長的命令。

  3、消防滅火組職責:遭受襲擊發生重大火災或其它重大突發事件時,立即趕到事故現場進行火災撲救或應急搶險。

  4、搶險搶修組職責:應急狀態下,組織洩漏控制、油品輸轉作業、裝置維修、裝置復位,制定安全措施,監督檢查安全措施的落實情況。

  5、物資供應組職責:負責應急狀態下應急物資的供應保障,如裝置零配件、工具、沙袋、鐵鍬、消防泡沫、防護用品等。

  6、交通運輸組職責:負責交通車輛的保障。

  7、安全警戒疏散組職責:負責佈置安全警戒,保證現場井然有序;實行交通管制,保證現場道路暢通;加強保衛工作,禁止無關人員、車輛通行;緊急情況下的人員疏散。

  8、醫療救護組職責:負責聯絡醫療機構;組織救護車輛及醫務人員、器材進入指定地點;組織現場搶救傷員。

  9、通訊聯絡協調組職責:負責應急搶險過程中的通訊聯絡,保證通訊暢通,負責各小組之間的協調以及與外部機構的聯絡、協調。

  四、應急程式

  (一)報警與接警

  1、發生火災、油品洩漏等重大突發事故時,第一發現人立即透過報警電話向119報警,報完火警後,立即向小組領導成員說明事故地點、事故型別、油品名稱等事故概況。並且組織小組人員到路口迎車,指引事故地點。

  2、應急領導小組組長及副組長接到報警電話後,立即通知應急小組所有成員到達事故現場。應急領導小組成員以及其他員工接到火警後,立即趕往事故現場。

  3、如果事故發生在夜間或節假日,小組成員接到報警,並瞭解清楚事故詳情後,立即嚮應急小組所有成員通知事故情況,要求所有成員趕到事故現場。

  (二)搶險

  1、油罐汽車火災

  A.油罐汽車在加油站發生火災時,應當即關閉閥門,將油罐車駛離作業現場,再進行撲救。

  B.如果在收發油品罐口著火、可首先用石棉被將罐口蓋上悶死,然後使用隨車攜帶的滅火器對準罐口將油火撲滅,亦可使用其它覆蓋物如溼棉衣、滅火毯等堵嚴罐口將油火撲滅。

  2、加油車輛火災

  A.如果是車輛的油箱口著火,可脫下衣服或者使用其它適用物品將油箱口堵嚴,使火窒熄。

  B.如果是摩托車發電機著火,應立即停止加油,先設法將油箱蓋上,然後再用滅火器撲滅。

  3、電器火災

  發生電器火災,首先切斷電源,然後用乾粉或二氧化碳滅火器撲救。嚴禁使用泡沫滅火器或水,包括溼棉被等進行滅火。當無法切斷電源時,滅火者應身著耐火併絕緣的鞋靴、服裝,防止身體直接接觸電源附近金屬、電線、地面、牆柱乖,以免觸電,然後用乾粉或二氧化碳滅口直接向閘刀、開關、電線或電動機上的火源噴射滅火,創造條件,儘快切斷電源,然後全面滅火。

  4、鄰近單位發生火災

  當加油站鄰近單位發生火災時,加油站應停止營業,迅速向消防隊119報警,現場的加油站領導應迅速動員全體員工保持鎮定,根據火災與風向等不同情況,以及站內有人員、滅火裝置配備等,按預定方案進行防衛:

  A.指揮站內車輛撤離加油站,並動員義務滅火人員(司機、附近群眾等)協助鄰近單位滅火。

  B.控制電源,用溼棉被或溼被包裹、密封通氣管口、油罐操作井、加油機等。

  C.清點、集中滅火器材將它們在重點方向部位上佈置、擺放站內人員也應相對集中,做好臨戰準備。

  D清理出迎火方向的隔離帶,清除一切可燃物,包括雜草、樹木等,必要時擴大範圍,支援鄰近單位滅火。

  5、加油站因油蒸汽燃燒或爆炸,威脅整個加油站安全時,應採取以下程式撲救。

  A.立即停止加油,包裹油罐通氣管、操作井口、加油機等,並切斷電源,清理站內外消防通道。

  B.報告消防機關和上級主管部門。

  C.指揮站內加油車輛迅速駛離加油站,並派一個在交叉路口等待和引導消防車。

  D.同加油站領導組織在場人員(包括等侯加油的司機)利用現有器材撲滅油火,同時轉移地面上的油桶等小型儲油容器,最大限度地減少火災損失

  (三)警戒與疏散

  1、火災事故或跑油事故發生後,警戒疏散組根據火焰輻射範圍或油蒸汽擴散範圍在油庫內建立警戒區,在通往事故現場的油庫主要幹道上實行交通管制。在警戒區的邊界設定警示標識。

  2、除消防、應急處理人員、崗位人員、應急救援車輛外,其他人員及車輛禁止進入警戒區。

  3、警戒疏散組迅速將警戒區內與事故應急處理無關的人員撤離,以減少不必要的傷亡。

  4、事故無法控制時,所有人員應撤離事故現場。

  5、應向辦公區方向撤離,或往上風向轉移。

  (四)、現場急救

  1、醫療救護組在事故初起階段就應與120急救中心聯絡,說明事故情況及人員傷亡情況,要求醫療機構做好緊急救護的準備,並派醫務人員及救護車輛到達事故現場。

  2、醫療救護組必須在第一時間對觸電、油氣中毒、燒傷、創傷等人員在現場進行處理急救,待醫院的醫務人員到達後,送醫院救治。

  3、經現場處理後,迅速護送至醫院救治。

  我加油站要認真貫徹落實“預防為主、防消結合”的消防方針,在消防工作的指導思想上要把預防火災始終放在首位,採取有效措施,防患於未然。加強組織領導,建立健全組織和各種規章制度,積極開展消防安全教育,充分發動群眾,嚴格依法管理,科學管理,有效保障加油站的安全。

電動車消防安全治理工作實施方案 9

  進入春季,高溫大風天氣增多,林區內乾枯的草木等可燃物增加,我鎮森林防火和農村消防工作形勢十分嚴峻。各村、各部門要高度重視,正確認識當前森林防火和農村消防工作面臨的嚴峻形勢,進一步增強對“兩防”工作重要性和緊迫性的認識。為切實抓好工作的落實,經研究制定本實施方案。

  一、加強領導,強化措施,落實責任,落實“兩防”嚴管期包保責任制和責任追究制

  一要加強領導。成立以鎮主要領導為組長,其他鎮黨政領導班子成員為成員的“兩防”工作領導小組,嚴格實行主要領導帶班制度,制定有針對性的工作措施,及時組織人員進村入戶排查和消除火災隱患,抓好“兩防”嚴管期間各項工作的落實。

  二要實行包保責任制,明確責任。建立主要領導包總,分管領導包村,鎮幹部(縣直部門幫扶單位幹部)包組,村組幹部包戶的層層負責制。全鎮劃分為8個責任片區,抽調鎮幹部41名組成8個宣傳巡查組,保證每片山頭、每片林地、每個50戶以上的自然村寨、每一名社會成員都落實包保責任制。

  二、大力做好宣傳工作。

  透過懸掛張貼標語、宣傳車流動宣傳、發放宣傳資料、學校教育、廣播宣傳等形式大力宣傳以《森林防火條例》為主的法律法規,特別是加強對老人、兒童、智障人員及其監護人的宣傳教育,教育群眾移風易俗,嚴禁上墳用火,做到家喻戶曉,人人皆知,不斷提高群眾安全用火的意識。

  三、做好設卡檢查和村寨、山林的巡查。

  在進入林區的交通要道口設檢查卡,嚴防火源進山。要進村入戶和上山開展火災隱患安全巡查,及時發現隱患及時排除,對村寨內柴草亂堆亂放要及時制止,對野外用火做到“見煙就查,見火就滅”。

  四、做好應急準備工作。

  一是建立應急搶險隊伍。鎮成立森林防火和農村消防搶險應急分隊,嚴管期間實行24小時待命制度,保障通訊暢通,保證有緊急情況隨叫隨到,同時各村相應成立民兵搶險應急分隊,做到一寨一隊伍,一村一培訓,登記造冊,不走過場,做到人人能使用滅火器,人人能組織滅火求援。二是充分調動各種救火資源,做好應急準備。

  五、切實加大執法力度。

  公安、林業部門要加大執法力度,快速查處森林火災案件,依法嚴懲肇事者。

  六、建立健全森林防火和農村消防安全的有效工作機制。

  一要建立森林防火和農村消防治理長效防範機制,包括鄉規民約、村規民約、鳴鑼喊寨制度等,實行戶戶聯防、組組聯防、寨寨聯防,形成綜合施治、綜合管理、綜合防範的工作格局。

  二要普遍建立村級森林防火和農村消防管理組織,每天對村民的安全用火、安全用電、大人和小孩玩火、“低行為能力人群”用火情況監管等情況,實行早提醒晚檢查和白天有人看護晚上有人巡查的工作制度。

  七、建立火災撲救聯防聯勤機制。

  與周邊鄉鎮建立森林防火聯防機制,實現資訊互通,一旦發生森林火災,要立即向對方通報火情資訊,並協助搞好森林火災撲救工作。

  八、切實加強督促檢查,嚴格責任追究。

  一是組建鎮督查組,加強對鎮內“兩防”工作的督查,對督查工作中發現麻痺鬆懈、工作落實不到位、翫忽職守、有令不行或工作飄涪不實、甚至存在離崗或失職的不論是誰,該停職的停職、該撤職的撤職,該移送司法機關的要堅決移送。

  二是對工作不力,發生森林火災的責任片區,追究相關責任人的責任。

  三是要講政治,講紀律。領導幹部要帶頭到崗到位,對因脫崗缺位造成工作失控,火災頻發的,追究有關領導責任。

  四是要加強資訊報送工作。實行資訊零報告制度,各村工作組明確一名資訊報送員,每天14點前報鎮森防辦,鎮森林防火辦公室每天15點前向縣森林防火辦公室報送資訊。

電動車消防安全治理工作實施方案 10

  一、指導思想

  認真貫徹“預防為主、防消結合”的消防工作方針,充分發揮各處室的作用,大力開展的防火安全檢查,狠抓火災隱患的整改落實,提高我校抵禦火災的能力,切實保護全校師生員工的人身安全和公共財產安全,為我校各項工作再上一個新臺階創造一個良好的消防安全環境。

  二、組織領導

  建立以校長,處室主任、班主任為體系的消防安全工作隊伍,成立學校消防安全工作領導小組:

  組長:

  副組長:

  成員:

  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具體負責組織實施本學期的消防安全工作。洪火豔兼任辦公室主任。

  三、工作任務:

  1、抓好各科室、各班級及校舍食堂消防安全責任制的落實。

  各科室、各班級及食堂宿舍要落實消防安全責任制,明確本責任區域內的消防安全責任人,明確各科室、各班級在消防安全工作上的職責分工,並層層落實消防安全職責。

  2、開展全校性消防安全大檢查,切實消除火災隱患。

  各科室、各班級要組織本單位開展消防安全自查自改活動,建立消防安全自查、火災隱患自改、法律責任自任的消防工作新機制。每學期組織一次消防安全檢查,重點部位要堅持每月檢查、巡查,並建立周查記錄。

  3、加強學校消防建設,提高抵禦火災的能力。

  4、加強執勤備戰,做好滅火和搶險救援的各項準備。

  學校要針對冬春火災的特點,加強對師生員工的消防安全教育,增強教職工的法制觀念和安全意識,使師生員工瞭解本崗位的防火措施,做到會報警,會使用滅火材料撲救初期火災,會自救逃生,會組織人員疏散。

  四、具體措施及時間安排:

  時間工作內容實施地點責任人

  9月組織七年級新生進行了宿舍內防火逃生應急演練並對全校師生進行了教學樓防火逃生應急演練。

  10月利用安全教育課及學生大會進行消防知識教育。

  11月1、各教學班組織消防安全主題班會;2、各單位根據所學知識自查消防隱患。各班教室、各科室辦公室及責任區、各科室主任、各班主任自查。

  12月針對教育局檔案精神要求進行了進一步地落實責任,細分工作崗位。

  1月2月堅持月查、周查制度各責任區

  五、工作要求:

  1、校長為學校消防工作的第一責任人,各科室主任、各班班主任為消防工作的直接責任人,要高度認識秋冬兩季消防工作的嚴峻性和任務的艱鉅性,以強烈的責任感和緊迫感,切實加強領導,全力以赴做好本學期的消防工作,做到精心組織、周密部署、分工協作、責任到人。

  2、學校消防安全工作領導小組負責對各責任區的消防工作進行檢查指導。消防工作情況,要作為各責任區責任人年底考核的重要內容。年底要對的`防火工作站情況進行檢查,總結經驗,找出差距;對不重視、工作不落實導致發生重、特大安全事故的,要追究直接責任人的責任。

  3、學校各科室、班級,要在消防安全工作領導小組的統一指揮和部署下,按照工作部署積極做好本責任區的消防安全檢查工作,與合作單位要做到積極協助,密切配合,凝聚合力,充分發揮各自的作用,確保消防工作落到實處。

  4、各責任區責任人要堅持每週自查制度。在開展防火檢查時,要做到檢查一處、登記一處,各責任人應將消防工作情況,每月底進行一次階段性的總結,並及時將總結情況書面報送領導小組辦公室。領導小組辦公室每月要組織一次全校性的消防安全大檢查。並要將各責任人周查和全校性檢查的情況及時通報和整改。

電動車消防安全治理工作實施方案 11

  為切實加強全區電動腳踏車消防安全隱患綜合整治,進一步預防和減少電動腳踏車火災事故發生,全面提升電動腳踏車安全管理水平,特制定本方案。

  一、整治目標

  按照“限制地下、鼓勵地上、分類治理、綜合施策”的原則,透過源頭建設、綜合治理、數字治理和長效管控等措施,進一步加強和規範電動腳踏車停放充電管理,實現電動腳踏車火災大幅降低、亡人火災有效遏制。

  二、整治物件

  主要針對公共建築、住宅建築、工業建築以及其他供電動腳踏車充停場所消防安全隱患。

  三、整治措施

  (一)規範充停場所建設。電動腳踏車充停場所要採用不燃材料搭建,並採用不燃材料進行防火分隔。鼓勵在地上獨立設定充停場所,或附設在建築一層內。當獨立設定時,充停場所要與建築保持6米以上安全距離,不得佔用防火間距、消防車道、消防車登高操作場地等,當設定在敞開式架空層內,充停場所不得正對安全出口、樓梯間;當附設在建築內部,應採取防火分隔等消防技術措施,且應設定發生火災時能自動關閉並反饋訊號的常開式乙級防火門。

  (二)強化消防設施配備。集中充停場所要按照消防標準,配置乾粉滅火器等消防器材,設定充電專用插座,安裝電氣線路保護裝置;地下充停場所必須設定火災自動報警、自動噴水滅火、防排煙、室內消火栓等系統,並設定發生火災時能自動關閉並反饋訊號的常開式乙級防火門,不具備以上條件之一的,一律不得停放充電;加強智慧充電樁建設,在集中充停場所推廣智慧用電系統和可視監控系統,推廣梯阻系統、小區電動腳踏車管理場景建設,提高技防和智防水平。

  (三)嚴格充停安全管理。各鎮(街道)和村(居)要落實電動腳踏車消防安全管理責任,開展經常性檢查。組織發動基層網格力量、物業服務企業、居民小區管理單位加強對電動腳踏車的停放充電管理,落實防火檢查和夜間巡查,全面清理門廳、樓梯間和樓道內的電動腳踏車違規停放和違規充電問題。

  (四)強化消防宣傳教育。深入居民住宅區和流動人口集中區域,面對面宣傳電動腳踏車違規停放充電的火災危險性和安全常識,協調媒體積極報道電動腳踏車典型火災案例、講解安全常識,集中曝光一些拒不整改的居民小區、違法行為人和物業企業,喚醒群眾對電動腳踏車火災防範的意識。

  四、整治步驟

  本次專項整治行動從即日起至7月底前完成,整治工作分四個階段進行:

  (一)排摸起底階段(5月10日前)。根據區消安委部署,各鎮(街道)、各部門結合工作實際和職責要求,制定具體工作方案,進一步明確目標、細化任務、壓實責任。加強對基層力量開展一輪排查業務的培訓,掌握排查重點、整治標準和工作要求;進行全面宣傳發動,在各小區、單位張貼通告等形式,為專項整治行動營造聲勢;要組織機關幹部、村(居)、網格對各場所基本情況進行全面摸排,做到底數清、情況明,分單位、分割槽域整理花名冊,並按時上報排摸起底資料。

  (二)攻堅清零階段(6月15日前)。各鎮(街道)對照整治方案,組織機關幹部、村(居)、網格清查電動腳踏車停放場所火災隱患,根據檢查出的問題分類處置,掛賬銷號,一抓到底。嚴格落實“三個一律”,即電動腳踏車在不符合規定要求的室內場所充電,一律採取責令搬離、斷電措施,並對管理單位予以處罰;對電動腳踏車違規停放在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樓梯間或私拉電線和插座給電動車充電的,一律予以處罰;對因違規停放、充電電動腳踏車導致發生火災事故的,一律從嚴追究法律責任,倒逼主體責任落實。對重大隱患問題實行掛牌督辦,並確保整改期間的消防安全。對各類違法行為,相關職能部門要跟進執法措施,嚴厲打擊違法行為,並對違法人的違法行為予以曝光。區委政法委、教育、公安、衛健、應急管理、電力等部門要加強聯合執法或推動行業領域社會單位加快電動腳踏車停放充電場所建設。

  (三)深化整治階段(7月10日前)。各鎮(街道)、各部門結合整治工作實際組織開展電動腳踏車消防安全隱患專項整治行動“回頭看”,重點核查前期檢查發現的火災隱患是否整改到位、消防安全防範措施是否落實到位等,嚴防出現隱患“回潮”現象,區消安委將組織明察暗訪督查。

  (四)鞏固提升階段(7月底)。各鎮(街道)、各部門要建立長效工作機制,全面總結推廣專項整治行動的有效經驗,固化整治成果,將電動腳踏車消防安全工作與日常業務工作、網格化管理、火災隱患排查、消防安全整治同部署同開展;下一步,經信、自規、建設、市場監管、行政執法、消防救援、郵政管理等部門要加強源頭治理;消防救援部門會同住建部門出臺電動腳踏車充停場所等領域消防安全技術指南,並在辦理工程建設相關手續時落實指南要求,相關部門要按照職責,各司其職,形成合力,齊抓共管,築牢群防群治防線。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強組織領導。為切實加強此項整治工作,區政府專門成立區委常委、常務副區長龐鑫培為組長的整治行動領導小組,統籌協調、組織指揮此項工作。各鎮(街道)、各部門要統一思想、提高認識,成立整治行動領導小組,將電動腳踏車停放充電場所整治作為防範群死群傷亡人火災的重要抓手之一。並要清醒認識到電動腳踏車消防安全隱患綜合整治是一項系統性、長期性、複雜性的工作,定期分析研判,細化整治措施,確定重點地區和重點環節,有序組織開展專項整治行動。

  (二)落實工作責任。各鎮(街道)、各部門要對照工作內容和要求,進一步細化任務、明確分工,切實將工作任務和職責落實到具體單位和責任人,健全完善工作機制,不斷加強電動腳踏車消防安全隱患整治工作。各鎮(街道)每月12日、27日將《電動腳踏車消防安全專項整治行動報表》報區消安委辦(聯絡人:吳俏英,聯絡電話:XXXXX,郵箱[email protected])。

  (三)嚴格督導問責。區消安委辦將定期“晾曬”各鎮(街道)、各部門整治工作推進情況,並報送區鎮兩級主要領導。對工作滯後、推進乏力、問題突出的地區,將予以通報,追究相關人員責任。專項整治行動期間,因電動腳踏車引發火災尤其是發生亡人火災事故的,依法從嚴從重追究有關單位和人員的責任。

電動車消防安全治理工作實施方案 12

  為有效遏制電動腳踏車火災多發勢頭,按照《國務院安委會辦公室關於開展電動腳踏車消防安全綜合治理工作的通知》(安委辦〔20xx〕13號)、《河南省人民政府安全生產委員會辦公室關於印發<全省電動腳踏車消防安全綜合治理工作方案>的通知》(豫安委辦〔20xx〕42號)、《駐馬店市人民政府安全生產委員會辦公室關於印發<全市電動腳踏車消防安全綜合治理工作方案>的通知》(駐安委辦〔20xx〕40號)和《汝南縣人民政府安全生產委員會辦公室關於印發<全縣電動腳踏車消防安全綜合治理工作方案>的通知》(汝安委辦〔20xx〕6號)檔案要求,古塔辦事處決定從即日起在全街道範圍內組織開展電動腳踏車消防安全綜合治理工作,制訂工作方案如下:

  一、工作目標

  全面排查整治電動腳踏車維修改裝和使用管理等方面存在的問題,嚴厲打擊違法生產、銷售假冒偽劣、不合格電動腳踏車及配件行為,大力規範維修改裝行為,推動建設一批集中停放場所及充電設施,強化日常消防管理,廣泛開展消防宣傳教育,力爭透過綜合治理,實現電動腳踏車使用管理明顯規範,電動腳踏車火災事故明顯減少。

  二、組織領導與職責分工

  成立古塔街道電動腳踏車消防安全綜合治理協調小組,負責活動的安排與協調,成員由派出所、綜治辦、安監辦、村鎮建設中心等相關部門組成,綜治辦擔協調小組日常工作。各社群、各有關部門要明確專人負責。負有監管職責的部門依據相關法律法規和職能分工,負責電動腳踏車生產銷售、維修改裝、使用管理方面的監督檢查,督促落實綜合治理工作。村鎮中心依法負責電動腳踏車集中停放場所規劃管理工作,指導、督促物業服務企業按照《消防法》《河南省消防條例》和《河南省物業管理條例》要求,做好住宅小區共用消防設施的維護管理工作,推動建設電動腳踏車集中停放場所和充電設施。派出所、綜治辦、安監辦等按照職責分工,加大對各類電動腳踏車違法違規行為執法力度,依法嚴格查處電動腳踏車引發的火災事故。落實網格化管理責任,開展常態化安全檢查和經常性宣傳教育,加大對電動腳踏車違規停放充電佔用、堵塞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或者違反電氣安全管理行為的執法力度。居民委員會、住宅小區物業服務企業要定期開展消防宣傳教育,與住戶簽訂電動腳踏車停放充電消防安全承諾書,加強住宅小區電動腳踏車停放、充電消防安全檢查,及時勸阻和制止違法違規行為。勸阻和制止無效的,要立即向公安機關等主管部門報告。

  三、治理重點

  (一)電動腳踏車產品質量。無證生產、超範圍生產、不按標準或者降低標準生產電動腳踏車及蓄電池、充電器等配件;生產假冒偽劣電動腳踏車及蓄電池、充電器等配件。

  (二)電動腳踏車流通銷售。銷售無合格證、偽造、冒用認證證書電動腳踏車及蓄電池、充電器等配件;銷售無廠名、廠址等不合格電動腳踏車及蓄電池、充電器等配件。

  (三)電動腳踏車維修改裝。私自改裝和拆卸原廠配件;私自拆除限速器等關鍵性元件;私自更換大功率蓄電池。

  (四)電動腳踏車使用管理。居民小區未建設電動腳踏車棚和智慧充電設施;電動腳踏車停放在建築首層門廳、樓梯間、共用走道以及地下室、半地下室等室內公共區域,佔用、堵塞疏散通道、安全出口;電動腳踏車蓄電池、充電器老化或破損,充電線路亂拉亂接,充電設施安裝不規範;未落實電動腳踏車停放、充電安全保障措施。

  四、工作措施

  (一)強化宣傳教育。廣泛運用各種形式,宣傳違規生產、銷售、改裝和使用電動腳踏車的危害,曝光違法違規行為;開展電動腳踏車火災警示教育,宣講火災危害,引導群眾選購合格電動腳踏車,自覺遵守電動車停放充電各項安全要求,學習掌握火場逃生和應急避難知識;指導居民委員會和建設管理單位、物業服務企業定期組織開展應急演練,提升居民逃生自救能力;針對物業企業、高層建築“樓長”、“經理人”、社群巡防、保安,以及出租房屋出租人、承租人等目標人群,針對性傳送提示資訊,督促強化電動腳踏車日常巡查檢查。6月底前,要印製一批電動腳踏車火災防範通告,在居民小區、人員密集場所進行廣泛張貼,向全社會公告警示。

  (二)依法嚴格整治。全面排查轄區內電動腳踏車生產、銷售、維修相關企業、店鋪等,嚴厲打擊違法生產、銷售、改裝電動腳踏車及配件行為;督促居民委員會、建設管理單位落實安全管理責任,加強日常檢查,發現違規停放、充電且拒不及時清理的,依據《消防法》、《治安管理處罰法》和《河南省消防條例》有關規定,依法嚴肅處理;對電動腳踏車引發火災的,按照相關法律法規,以及國務院辦公廳《消防安全責任制實施辦法》要求,依法追究事故責任單位和人員,生產、銷售、改裝等單位和人員的責任。

  (三)規範停放充電。組織清理建築內的門廳、共用走道、樓梯間、安全出口等公共區域以及室外“飛線充電”等違規停放、充電現象。按照河南省地方性標準《電動腳踏車充電樁技術條件》(DB41/T1539-20xx),督促新建住宅小區同步設定電動腳踏車棚和智慧充電控制設施,督促已建成小區逐步進行擴建改造;推廣安裝電氣火災監控和可視監測系統,配備必要的滅火設施和消防器材,並加強日常巡查值守。

  (四)建立資訊臺帳。在全面排查的基礎上,收集整理相關資訊,建立電動腳踏車行業相關工作臺賬,規範管理與日常監督。

  五、治理時間和步驟

  20xx年6月開始至20xx年底,分兩個階段進行。

  (一)動員部署階段(20xx年6月8日前)。研究制定實施方案,全面組織發動,廣泛開展宣傳。

  (二)集中整治階段(20xx年6月至年底)。按照綜合治理工作要求,組織發動電動腳踏車生產銷售、維修改裝、使用管理等單位和個人自查,排查電動腳踏車產品質量、停放、充電和管理等方面存在的隱患,並及時整改。

  六、工作要求

  (一)提高認識。開展電動腳踏車消防安全綜合治理,是解決當前消防安全突出問題、維護火災形勢穩定的重要舉措,是一項十分重要的民生工程、民心工程。各社群、各有關部門要高度重視,明確任務分工,細化整治措施,有序組織開展綜合治理工作。

  (二)加強協作。根據我縣安委會明確的有關負有電動腳踏車安全監管職責部門和行業管理部門的具體工作職責,各相關單位要主動作為,加強與其他部門的協作,各社群之間要資訊互通,步調一致,切實形成合力。

  (三)建立機制。各有關部門要按照 “管行業必須管安全、管業務必須管安全、管生產經營必須管安全”的要求,各盡其職,各負其責,強化電動腳踏車生產、銷售、改裝、使用環節監管,有效提升公共安全和應急管理能力。

  從6月份起,各社群、各有關部門每月24日前向街道活動領導小組報送當月工作開展情況。

電動車消防安全治理工作實施方案 13

  一、工作目標

  堅持以消防法律法規為依據,落實預防為主、防消結合的方針,加強消防安全責任制,組織發動廣大群眾自覺做好消防工作。根據本鎮實際,標本兼治,認真落實各項消防安全措施。積極開展消防安全檢查,整改

  火災隱患。進一步加大投入,完善抗禦火災事故的各項基礎設施,堅決遏制重特大火災尤其是群死群傷惡性火災事故發生。確保今年年底前不發生較大火災事故,確保明年3月底前不發生“一票否決”重大火災事故,確保今冬明春消防安全工作任務,確保實現消防“平安建立”目標。

  二、工作步驟

  今冬明春消防安全工作從20xx年11月23日起至20xx年3月31日止,分三個階段進行。

  (一)動員部署階段(20xx年11月23日-11月28日)。做好宣傳發動,制訂實施方案,建立工作機制,召開工作會議,培訓工作人員。

  (二)清查整改階段(20xx年11月29日-20xx年3月20日)。按照單位自查、行業系統複查、政府督查的方式,認真做好本單位、本行業系統、本轄區的消防安全隱患清查整改工作。

  (三)總結驗收階段(20xx年3月21日-3月31日)。各辦事處、各部門對今冬明春消防安全工作進行認真總結,逐級上報工作情況。鎮政府將組織專門檢查組,對各辦事處、各有關部門工作開展情況進行檢查驗收。

  三、工作重點

  (一)認真開展消防專項整治。

  1、抓好重點領域安全隱患排查治理。各辦事處、各有關部門要進一步整合力量,加強巡查,切實做好居住出租房、高層建築、“三合一”場所和公眾聚集等場所隱患的督促整改。要進一步落實企業和出租人的消防安全主體責任,企業必須把為員工提供安全的居住條件納入企業安全生產責任制內容。居住出租房(重點是群租房和套房式出租房)出租人必須為承租人提供符合安全條件得居住環境。公眾聚集場所要對日常消防安全管理進行規範,及時組織巡查,發現、消除火災隱患。

  對存在消防隱患的“三合一”場所、居住出租房、高層建築、公眾聚集場所,各隱患排查牽頭單位要堅決做到發現一起整改一起,該整頓的堅決整頓,該停產的堅決停產,該取締的堅決取締。截至20xx年底確保高層建築自動消防設施完好有效,年內高層建築自動消防設施檢測率和消控室操作人員持證上崗率達到xx0%,“三合一”場所整改合格率要達到100%,違章簡易棚要全部拆除,居住出租房整改合格率要達到95%。各辦事處、各有關部門要按照原整治方案要求,全面開展查漏補缺,認真鞏固整治成效。

  2、組織開展消防控制室專項檢查。進一步深化前期開展的高層(地下)建築和公眾聚集場所消防安全專項整治活動,將消防控制室專項檢查納入重點排查內容,由消防部門牽頭,房管、文化及物業管理部門參與,組織對全鎮範圍內已投入使用建築物的消防控制室開展一次專項普查,做到不留死角和盲區。

  排查的重點是:消防控制室設定是否符合消防技術標準要求,是否有明顯標誌。消防控制室的控制裝置是否齊全,是否完好有效。消防控制室值班操作人員是否經過消防專業考試合格,持證上崗。消防控制室值班操作人員是否熟悉消防控制裝置功能,是否熟悉應急操作程式,是否能熟練操作控制裝置。消防控制室是否實行24小時專人值班,每班的值班人員是否符合不少於兩人的要求。消防控制室日常管理制度是否健全,值班記錄和巡查記錄是否規範。

  3、做好電氣火災預防工作。各辦事處、各有關部門要在去年開展電氣消防安全專項整治的基礎上,結合“十斜場所專項整治,公眾聚集場所、居住出租房、農村家庭作坊集中區域和老舊房屋等場所為重點,突出抓好電氣火災的預防工作。要發動企事業單位、個體工商戶、村(社群)委會進行自查自糾,尤其是對

  居住出租房、學校宿舍,勞動密集型員工宿舍,要督促業主、有關單位嚴格按照有關整治標準,切實消除電氣火災隱患。對拒不整改的,要依照有關法律法規,堅決予以處罰。要發揮廣播、電臺、報刊等媒體的作用,透過檢查與宣傳相結合、典型案例與消防常識宣傳相結合等方法,大力宣傳電氣消防安全隱患的極大危害性,進一步提高人民群眾的消防安全意識。

  (二)深化全鎮消防宣傳教育年活動。

  繼續深化全鎮消防宣傳教育年和新《消防法》宣傳活動,展開全民消防大宣傳大教育活動,組織開展“119消防月”宣傳系列活動。加大對新《消防法》等法律法規的宣傳力度,紮實開展全員性宣傳教育,特別要把老人、兒童、農村居民和外來務工人員等群體作為消防宣傳的主要物件。

  各辦事處、各有關部門要在村(社群)、工業區等場所設立固定消防宣傳欄。各行業、單位要嚴格執行消防安全培訓合格上崗制度,組織從業人員參加全員培訓。各生產經營企業、公眾聚集場所要在醒目位置設定消防知識宣傳圖文。各辦事處、各有關部門要抓住重點宣傳區域,把握重點宣傳物件,強化重點宣傳內容,切實提供群眾預防火災、報警、初起火災撲救以及逃生自救能力。冬防期間,各辦事處、各有關單位要重點做好火災預防和逃生自救知識宣傳。安監、消防部門要發揮自身優勢,為相關部門和行業開展消防安全教育培訓提供指導和支援。同時,要逐步建立消防宣傳志願者隊伍,使其成為社會消防宣傳教育的一支重要力量。

電動車消防安全治理工作實施方案 14

  近年來,隨著電動腳踏車大量投入使用,電動腳踏車的充電、存放等安全管理問題凸顯,國內由此引發的火災傷亡事故頻發。為進一步加強我鄉電動腳踏車火災防控工作,有效預防和遏制電動腳踏車火災事故,決定在全鄉集中開展電動腳踏車消防安全綜合治理工作,具體方案如下:

  一、工作目標

  堅持“抓源頭、治違法、促規範”,以“清樓道、撤飛線”行動為主線,力爭透過綜合治理,實現電動腳踏車產品質量明顯提升,電動腳踏車安全管理制度化規範化,電動腳踏車使用安全意識明顯提升,有效遏制電動腳踏車亡人火災事故發生。

  二、組織領導

  東和鄉人民政府成立綜合治理工作領導組,領導組成員如下:

  組 長:張 鵬 (黨委書記)

  副組長:張旭景 (鄉長)

  成 員:呂婧文 (黨委副書記)

  劉 傑 (人大主席)

  楊小亮 (紀檢書記)

  徐晶晶 (組織委員)

  宋豔軍 (武裝部長)

  陳瑞玲 (副鄉長)

  李 潔 (副鄉長)

  任 偉 (副鄉長)

  耿 楠 (副鄉長)

  李秋忠 (主任科員)

  琚 鵬 (派出所所長)

  柴雲亭 (工商所所長)

  王亞俊 (安監站站長)

  各村主幹

  領導組辦公室設在東和鄉安監站,負責集中治理總體協調,分管領導李潔任辦公室主任,安監站成員王亞俊為辦公室成員,負責具體工作。

  三、總體工作安排

  (一)動員部署。各村、各單位要對專項整治工作進行全面動員部署,制定工作方案,成立專項整治組織機構,明確工作目標、任務、措施和職責,細化工作標準,制定檢查考核標準,廣泛宣傳發動,迅速組織開展綜合治理工作。

  (二)集中整治。東和鄉工商所、派出所要對本轄區內電動腳踏車銷售、維修單位,電動腳踏車回收、改裝單位(場所)進行排查,建立檔案臺賬,強化對電動腳踏車產品質量監督檢查;各村、各單位要對居民社群、住宅小區電動腳踏車違規停放、充電問題進行集中排查整治,針對新舊住宅小區等不同情況,分門別類,逐一採取相應治理措施,切實解決在公共通道違規停放、充電等問題。

  四、治理內容和措施

  (一)開展電動腳踏車生產單位專項治理。由東和鄉人民政府綜合治理領導組組織協調,對本地電動腳踏車及配件生產單位開展摸底排查,登記造冊,加強電動腳踏車產品質量監管。東和鄉工商所要依法重點查處以下問題:生產單位在電動腳踏車及相關產品中摻雜、摻假,以假充真、以次充好,或者以不合格產品冒充合格產品;生產國家明令淘汰的電動腳踏車蓄電池;偽造電動腳踏車產地,偽造或者冒用他人廠名、廠址,偽造或者冒用認證標誌等行為。對構成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機關追究其刑事責任。

  (二)開展電動腳踏車銷售和維修單位專項治理。由東和鄉人民政府綜合治理領導組組織協調,對本地電動腳踏車及配件銷售、維修經營者開展摸底排查,登記造冊,加強銷售維修領域監管。東和鄉工商所要依法重點查處以下違法行為:銷售單位無照經營;產品沒有質量合格證,沒有明確標註廠名廠址的;產品來源不明的;產品質量不合格的;銷售的產品侵犯他人註冊商標專用權的。依法查處維修經營者使用不合格配件、超標準更換蓄電池、拆除減速器等違法行為。對達到刑事立案標準的,要依法移送司法機關,追究刑事責任。

  (三)規範電動腳踏車集中停放場所規劃管理。由相關部門依法負責電動腳踏車集中停放場所規劃建設和管理工作,指導、督促物業服務企業按照合同約定做好住宅小區共用消防設施的維護管理工作,推動建設電動腳踏車集中停放場所和充電設施。東和鄉人民政府綜合治理領導組要牽頭負責研究制定電動腳踏車停放場所規劃建設標準,組織有關部門和社群加強居民住宅區電動腳踏車停放充電場所建設和管理;凡新建的住宅小區,嚴格源頭管控,同步規劃建設停放充電場所和智慧充電控制設施;對受客觀條件限制,難以建成車庫(棚)、充電設施的老舊住宅小區,劃定一個或多個相對獨立的安全區域,設定符合安全條件的小型集中臨時充電點,滿足居民為電動腳踏車充電的需求。

  (四)開展電動腳踏車違規停放充電專項治理。各村、各單位要嚴格落實消防安全網格化管理,以“清樓道、撤飛線”行動為主線,指導居民委員會、住宅小區建設管理單位和物業服務企業制定電動腳踏車存放、充電管理規定;指導無建設管理單位或物業服務企業管理的住宅小區、樓院明確管理主體單位,確定管理人員,落實管理責任。居民委員會、住宅小區建設管理單位和物業服務企業要對管理區域的電動腳踏車實行集中存放、集中管理,做好電動腳踏車充電設施及配置消防器材的管理維護。

  (五)強化電動腳踏車消防知識宣傳教育。各村、各單位要充分利用報紙、廣播、電視、網路、公交、樓宇影片等宣傳載體,大力宣傳違規生產、銷售、改裝和使用電動腳踏車的危害,曝光違法違規行為和典型火災事故;相關行業主管部門要做好《電動腳踏車安全技術規範》宣貫工作;東和鄉人民政府綜合治理領導組深入社群、單位、群租房等場所宣講電動腳踏車火災危險性,普及撲救火災、逃生自救、疏散技能等安全常識,督促指導廣泛張貼《電動車消防安全五條禁令》等宣傳掛圖,在公共走道、樓梯間、門廳內張貼禁止電動腳踏車停放和充電標識;要指導物業服務企業、居民委員會等定期組織群眾開展應急疏散演練,提升居民逃生自救能力。

  五、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視強化領導。各村、各單位要高度重視,明確任務分工,細化整治措施,嚴密責任鏈條,穩步推進綜合治理工作,開展情況將納入年度安全生產工作考核內容。

  (二)認真履責強化配合。各負其責。對職能交叉、多頭管理的領域,要及時溝通協調。要建立健全資訊共享、情況通報等工作機制,及時通報處理違法違規行為,加強全鏈條監管,切實形成執法合力。

  (三)嚴格檢查強化督導。東和鄉人民政府綜合治理領導組將組織相關部門開展聯合督導,對工作不力、問題突出的,進行通報,督促其落實整治措施,確保工作取得實效。

電動車消防安全治理工作實施方案 15

  一、指導思想

  以科學發展觀為指導,嚴格按照“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綜合治理”的方針和構建社會主義和諧社會的要求,深入貫徹實施消防法律法規,大力排查整治火災隱患,進一步提升本系統的消防安全工作水平和防控能力,最大限度地保障國家財產和人民生命安全,遏制重特大火災尤其是群死群傷惡性火災事故發生。

  二、工作目標

  加強消防安全工作領導,落實消防安全責任。抓好本系統的消防安全工作,對檢查發現的火災隱患落實整改責任制,務必做到火災隱患整改有人檢查、有人跟蹤、有人落實、有人督查,做到不走形式、不留死角。強化社會消防宣傳教育,改善單位消防安全環境,增強火災抗禦能力。遏制重特大惡性火災事故,減少一半火災事故,最大限度地保障國家財產和人民生命安全,為明年消防工作奠定堅實的基礎。

  三、組織領導

  為認真貫徹落實黨中央、國務院和省委、政府、市政府領導近年來關於安全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根據省水務廳《貫徹落實省委、政府<關於安全生產“黨政同責、一崗雙責”的決定>實施辦法》的要求,成立消防安全工作領導小組,負責指導協調水務系統的消防安全工作:定期召開會議,安排部署消防安全工作,明確工作責任,修訂和完善系統《消防安全制度》。

  四、工作重點

  (一)加強領導,明確責任。

  一是要將消防安全工作納入本單位年度綜合工作體系,制定年度消防工作計劃,明確目標、任務和措施,與其他業務工作同安排、同部署。

  二是要按照“誰主管、誰負責”的原則,制定本單位消防安全管理規定,依法做好消防工作。

  三是要實行消防安全責任制,明確逐級和崗位消防安全職責,簽訂《消防安全責任書》,每半年對本行業、系統消防安全情況至少開展1次專項督察,落實年度考核工作,嚴格獎懲。四是要按照省、市消防安全委員會工作部署,認真對所屬的消防工作開展督導。

  (二)嚴格檢查,消除火患。要本著為集體和人民生命財產安全高度負責的態度,在週末、重大的節假日有針對性地進行單位內部消防安全大檢查,對發現的問題及時整改落實,消除隱患。

  (三)預防為主,加強教育。

  一是要在內部火災管理上,堅持以防為主、標本兼治的原則,加大宣傳教育力度,透過不斷完善本單位的各項消防安全規章制度,把消防安全防範措施落到實處。

  二是要開展演練,加強安全保障,要編制和完善了水務工程安全事故應急預案、消防滅火預案等水務安全生產預案並開展了演練。

  (四)立足職能,強化保障。要切實抓好本單位、本部門火栓的供水保障和維護保養工作:

  一是要組織當地供水企業會同消防部門開展對單位消火栓的供水水壓、維護保養、經費保障等情況進行調查摸底,並登記造冊、建立檔案。

  二是對單位消火栓供水水壓不達到規範要求的,要及時採取有效措施進行整改。

  三是落實消火栓維護保養經費,全面開展維護保養工作,以確保消火栓完好有效。

  五、工作要求

  (一)提高認識,加強領導。要從講政治、保穩定、促發展的大局出發,充分認識做好消防安全工作的重要性,保障人民生命財產安全。

  (二)周密部署,形成合力。要將消防安全責任層層分解到人,認真抓好落實,真正形成一級抓一級、一級對一級負責的消防安全責任體系。對本單位消防安全工作存在的問題,要逐一制定整改推進措施,明確整改時限,督促整改火災隱患。

  (三)加大宣傳,強化培訓。要進一步加強經常性消防宣傳工作,開展經常性的消防常識普及教育,加大消防安全常識和火場逃生自救技能的宣傳和培訓,提高本單位人員協助救災和逃生自救能力。

  (四)暢通渠道,及時反饋。要及時總結工作經驗,暢通訊息渠道,加強資訊反饋,及時上報重要情況和突出問題。

最近訪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