廉租住房保障的工作計劃

廉租住房保障的工作計劃

  根據住房和城鄉建設部、國家發改委、財政部《 年廉租住房保障規劃》(建保[]42號)、《省-年廉租住房保障規劃》、《市年-年廉租住房保障規劃》,特制訂本計劃。

  一、總則

  本計劃是解決全市城鎮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難的重要依據,在規劃期限和範圍內,解決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難的各項措施符合國家和省政策規定,並與市城市總體規劃、市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規劃綱要協調一致。

  (一)適用範圍:市京山縣、沙洋縣、鍾祥市、東寶區、掇刀區、屈家嶺管理區、經濟開發區的城鎮居民。

  (二)保障物件:符合市廉租住房保障條件的低收入住房困難家庭。

  (三)保障方式:以實物配租為主,租賃補貼為輔。

  (四)保障標準:廉租住房保障標準控制在人均住房建築面積12平方米以下,套型建築面積50平方米以內,保證基本的居住功能。租賃補貼根據當地平均市場租金、家庭住房支付能力合理確定。

  二、主要目標和年度工作任務

  區新增廉租住房250套,發放租賃補貼4669戶,其中新增1208戶;

  管理區新增廉租住房200套,發放租賃補貼1300戶,其中新增300戶;

  經濟開發區新增廉租住房128套;

  市新增廉租住房520套,發放租賃補貼5488戶,其中新增1697戶;

  縣新增廉租住房492套,發放租賃補貼2493戶,其中新增900戶;

  縣新增廉租住房488套,發放租賃補貼2824戶,其中新增1261戶;

  三、保障措施

  (一)加大投入力度,多渠道籌集住房保障資金。各地財政要將廉租住房保障資金納入年度預算安排;住房公積金增值收益扣除風險準備金和管理費用後的餘額要全部用於廉租住房建設;保證土地出讓淨收益用於廉租住房保障的資金不低於10%;管好、用好新建廉租住房新增中央預算內投資補助資金。中央廉租住房保障專項補助資金,要嚴格按照國家規定要求、範圍使用。省級廉租住房保障專項補助資金以及專項用於廉租住房建設的地方債券資金,主要用於中央專項補助資金的配套,務必落實到位,發揮效益。市本級住房保障建設專案的中央、省和市級財政籌措資金由市財政統一管理,對東寶區、掇刀區、經濟開發區廉租住房建設保障資金按800元/?補助(含中央、省補助資金)包乾使用。中央和省補助給屈家嶺管理區的廉租住房建設保障資金全額撥付,市級財政不再配套。廉租住房保障資金實行專戶管理,專款專用。

  (二)多方籌措廉租住房房源。各地要加大廉租住房籌集力度,透過新建(包括統建和配建)、購買、改建、實施城市棚戶區(危舊房)改造、回收剩餘公房等方式,多渠道增加廉租住房房源。

  (三)嚴格工程質量監管。對廉租住房建設專案,要嚴格執行工程招投標、施工圖審查、施工許可、質量監督、工程監理、竣工驗收備案等建設程式,嚴格執行國家有關住房建設的強制性標準,確保工程質量。同時,要完善專案前期工作,建立行政審批快捷通道,縮短審批時限。廉租住房專案要合理佈局,優先安排在交通便利、公共設施較為齊全的區域,同步做好小區內外市政配套設施建設。推廣省地節能環保的新技術、新材料和新工藝。

  (四)加強組織實施與監督檢查。加快實施城市低收入家庭廉租住房建設,已初步納入年市委、市政府為民辦實事專案,是促進經濟持續較快增長的.重要舉措。按照分級負責、屬地管理的原則,各縣(市、區)政府是落實廉租住房制度建設的責任主體,務必要從保增長、保民生、保穩定的大局出發,認真履行職責,自行組織,自己解難,自我擔責,不折不扣地完成年度計劃。市政府將定期對各地城市低收入家庭廉租住房建設情況進行目標責任考核。對履行目標責任且成效突出的給予表揚;對考核認定不合格給予通報批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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