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心幼兒園老師小班語言教學計劃

中心幼兒園老師小班語言教學計劃

  幼兒語言教育的內容和要求是根據語言教育的任務和幼兒的年齡特點及語言發展的規律提出的,在《幼兒園教育綱要》中對小班的語言教學提出了明確的要求和內容:

  一、聽懂和學說普通話,學習正確的發音,培養他們逐步正確發出感到困難和容易發錯的音。

  二、豐富語彙,學習運用能理解的常用詞,主要是名詞、動詞、人稱代詞和形容詞等。

  三、學會同成人或同伴講話,願意和別人交談,能用簡短的語言表達自己的請求和願望。

  四、逐步學會用單句講出圖片的主要內容。

  五、喜歡聽老師講述故事和朗誦兒歌,初步懂得作品的主要內容,記住八至十首兒歌。在教師的幫助下,學習複述一、二個簡短的.故事。

  由於幼兒語言發展是能聽懂語言意義嚮應用語言講行交際發展,但在理解語言時往往受直接經驗的影響,更重要的是幼兒期是掌握語言的關鍵時期。所以,在教學時要採用多種教學手段。

  1、透過語音示範教幼兒學習掌握正確的發音,採用直接示範和示範講解相結合。

  2、要引導幼兒多次重複某一言語的發音使這一發音得以鞏固。

  3、正音

  4、透過發音兒歌的教學使幼兒練習一些較困難的發音或相似字音

  5、透過擬聲故事,帶領幼兒進行發音練習。

  由於幼兒的思維具有形象性特點,所以,在教學過程中要採用大量的教具,動作、表情、來幫助幼兒理解詞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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