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經營權轉包出租合同5篇

土地經營權轉包出租合同5篇

  隨著法律觀念的日漸普及,合同出現的次數越來越多,它可以保護民事法律關係。那麼大家知道合法的合同書怎麼寫嗎?下面是小編整理的土地經營權轉包出租合同,歡迎大家分享。

土地經營權轉包出租合同1

  (縣簡稱)土包(租)字第(年份)號

  轉包(出租)方(以下簡稱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接包(承租)方(以下簡稱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乙雙方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農村土地承包法)等有關法律、法規和國家政策的規定,本著平等協商、自願、有償的原則,就土地承包經營權轉包(出租)事宜協商一致,訂立本合同。

  一、轉包(出租)面積

  甲方將其承包經營的__________鄉(鎮)__________村__________組__________畝土地(地名、面積、等級、四至、土地用途附後)轉包(出租)給乙方從事(主營專案)__________ 生產經營。

  二、轉包(出租)期限

  轉包(出租)期限為__________年,即自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 日起至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日止。

  三、轉包(出租)價款

  轉包(出租)土地的轉包金(租金)為每年__________ 元人民幣(其中包括、不包括依法向國家和集體繳納的農業稅費等)。

  四、支付方式和時間

  乙方可以採取下列第__________種方式和時間支付轉包金(租金)。

  1.現金(一次或分次)支付轉包金(租金)的方式,支付時間為__________。

  2.實物(一次或分次)支付轉包金(租金)的方式,實物為:__________,支付時間為__________。

  五、交付時間和方式

  甲方應於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前將轉包(出租)土地__________或一次性全部交付乙方。

  六、權利和義務的特別約定

  1.甲方與發包方的承包合同仍然有效。甲方作為承包方應履行的義務仍應由甲方承擔。但如因乙方不向甲方履行轉包(出租)合同義務而造成甲方不能履約時,乙方應與甲方一起承擔連帶違約責任。

  2.甲方有權監督乙方經營土地的情況,並要求乙方按約履行合同義務。

  3.甲方有權在轉包(出租)期滿後收回土地承包經營權。

  4.轉包(出租)期限內遇自然災害,上級給予甲方核減或免除相關土地上的稅費義務和核發的救災款,甲方應及時如數轉給乙方。如需甲方辦理手續的,甲方應負責及時辦理。雙方另有約定的除外。

  5.乙方有權要求甲方按合同的約定交付轉包(出租)土地承包經營權並要求甲方全面履行合同義務。

  6.乙方獲得土地承包經營權後,依法享有該土地的使用權、收益權、自主組織生產經營和產品處置權。

  7.乙方不得改變轉包(租用)土地的農業用途,不得用於非農建設。

  8.乙方依法保護和合理利用土地,增加投入以保持土地肥力,不得從事掠奪性經營,不得給土地造成永久性損害。

  七、合同的變更或解除

  在本合同有效期內,遇下列情況之一者,可以變更或解除合同:

  1.國家、集體建設需要依法徵用、使用轉包(出租)土地的,應服從國家或集體需要。

  2.乙方在轉包(出租)期限內將轉包(出租)合同約定其享有的部分或全部權利轉讓給第三者,需經甲方和發包方同意,並簽訂書面補充協議。

  3.甲乙雙方中任何一方要求變更或解除合同,須提前______個月通知另一方,並徵得另一方的同意。

  4.乙方在轉包(出租)期間,若遇不可抗拒的自然災害造成土地被毀而無法復耕的可解除或變更合同。

  八、違約責任

  1.任何一方當事人違約,應向守約方支付違約金。違約金的數額為_______________________ 。

  2.因一方違約造成對方遭受經濟損失的,違約方應賠償對方相應的經濟損失。具體賠償數額依具體損失情況由雙方協商或由農村土地承包仲裁機構裁定或法院判決。

  九、爭議條款

  因本合同的訂立、生效、履行、變更或解除等發生爭議時,甲乙雙方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按下列第__________種方式解決:

  1.提請村民委員會、鄉(鎮)人民政府、農村土地承包管理機關調解;

  2.提請__________仲裁委員會仲裁;

  3.向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十、生效條件

  甲乙雙方約定,本合同須經雙方簽字並經__________鄉(鎮)政府農村經營管理機構備案(或鑑證)後生效。

  十一、其他條款

  1.本合同中未盡事宜,可經甲乙雙方共同協商一致後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2.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發包方和鑑證、備案單位各執一份。

  甲方代表人: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

  簽約日期:_________________

  乙方代表人: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

  簽約日期:_________________

  鑑證單位:(簽章)_________

  鑑證人:___________________

  簽證日期:_________________

土地經營權轉包出租合同2

  甲方(轉包方或出租方):

  法定代表人身份證號:

  住所: 聯絡方式:

  乙方(接包方或承租方):

  法定代表人身份證號(或營業執照號):

  住所: 聯絡方式: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農村土地承包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農村土地承包經營糾紛調解仲裁法》、《四川省<中華人民共和國農村土地承包法>實施辦法》、《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流轉管理辦法》等法律、法規、規章和有關政策的規定,在原承包關係不變的前提下,甲乙雙方本著平等、自願、有償的原則,經協商一致,就土地承包經營權轉包/出租事宜,訂立本合同。

  一、轉包/出租土地基本情況及用途

  甲方自願將位於 鄉(鎮) 村或社群 村民小組或居民小組的 畝承包地《流轉土地登記表》的承包經營權轉包/出租給乙方,轉包/出租土地為農業用途,主營專案是 生產經營。

  二、轉包/出租期限

  土地承包經營權轉包/出租期限不得超過二輪土地承包期限剩餘年限。轉包/出租期限為 年,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三、轉包/出租價格與支付方式

  (一)轉包/出租按下列第 種形式計價:

  1.實物。乙方每畝每年支付甲方 公斤(大寫: ) (稻穀、玉米、小麥等),共計每年支付 公斤(大寫: ) (稻穀、玉米、小麥等),按該品種當年當地大宗上市時均價折算現金。

  2.現金。乙方每畝每年支付甲方人民幣 元(大寫: ),共計每年支付人民幣 元(大寫: )。

  3.其他。 。

  (二)轉包費/租金按下列第 種方式支付:

  1.逐年支付。於每年 月 日前支付 (當年度/下年度)轉包費/租金,且每年遞增 %(約定不遞增的填寫零),或每隔 年增加 元。

  2.其他方式。 。

  四、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1. 有權獲得土地流轉收益,有權按照合同約定的期限到期收回流轉的土地。

  2.有權監督乙方合理利用、保護流轉土地,有權制止乙方損壞流轉土地和其他農業資源的行為,並有權要求乙方賠償由此造成的損失。

  3.乙方不按合同約定使用土地,改變土地用途、違反城鄉環境規劃、破壞水利等基礎設施或給土地造成永久性損害的,甲方有權終止合同。

  4.流轉土地被依法徵收、佔用時,除按投資權屬明確為乙方或第三方的青苗補償和地上附著物補償外的其他補償由甲方享受。

  5.甲方於 年 月 日之前將土地交付乙方。

  6.不得干涉乙方依法進行正常的生產經營活動和生產條件的改善。

  7.法律、法規、規章和政策規定的其他權利和義務。

  五、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1.依法享有該流轉土地的使用權、收益權、經營權和產品處臵權。

  2.符合有關法律、法規、規章和政策的規定,並報經有關部門批准,可以在流轉的土地上修建直接用於農業生產和管理的非永久性生產設施。

  3.依法享受國家和當地政府提供的規模性產業發展的獎勵、扶持、補助。

  4.流轉的土地被依法徵收、佔用、收回時,有權獲得接包/承租土地後的青苗補償、投資權屬明確歸己的地上附著物補償及相關損失補償。

  5.依法保護和合理利用流轉的土地。不得改變土地的農業用途,不得隨意棄耕拋荒,不得損壞農田水利設施,不得從事違反國家法律、法規、規章和政策規定的生產經營活動。

  6.合同期滿或中途終止合同,應及時交還接包/承租的土地。需繼續接包/承租的,在同等條件下享有優先權,並於接包/承租期滿前 個月與甲方平等協商,重新訂立合同。

  7.法律、法規、規章和政策所規定的其他權利和義務。

  六、違約責任

  1.因一方擅自變更或解除本合同,無過錯方依法可免除責任,有權要求過錯方按照當年轉包費/租金的 %承擔違約責任;給對方造成損失的,過錯方還應當依法承擔賠償責任。

  2.乙方逾期支付轉包費/租金,每日按當年應支付金額的 ‰承擔違約金;甲方逾期交付土地,每日按當年轉包費/租金的 ‰承擔違約金。

  3.甲方干預乙方正常的生產經營活動,給乙方造成的損失由甲方負責賠償。

  4.乙方不按本合同約定,改變土地用途、破壞水利等基礎設施的,負責修復;不能修復或不能如期修復的,負責賠償。

  5.乙方接包/承租甲方的土地從事違反相關規定的生產經營活動受到國家有關機關的處罰,全部責任由乙方承擔;由此給甲方造成的損害由乙方負責賠償。

  七、其他

  1.簽訂合同時,對甲方留在轉包/出租土地上的樹木、竹林、地上附著物等的處理約定: ;合同到期後,乙方因生產經營需要而投入新建的相關設施及地上附著物進行補償的約定: 。

  2.合同期滿或中途終止合同,除渠系、道路等生產設施外,對改變了土地使用用途的設施,若甲方接受則乙方不負責修復;甲方不接受的部分則遵循本合同第六條第4款約定。

  3.乙方因生產需要招聘員工,在同等條件下,優先考慮甲方。

  4.乙方對土地進行再流轉,需徵得甲方書面同意,再流轉期限不得超過本合同約定的流轉期限。

  5.本合同自甲乙雙方簽字之日起生效。經協商,決定申請 (是或否)鑑證。未盡事宜,雙方協商一致後訂立補充協議,其補充協議作為本合同附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6.其他需說明的事項: 。

  7.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爭議,雙方可以透過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或協商後又反悔的,可以請求 村民(居民)委員會、 鄉(鎮)人民政府或街道辦事處調解;不願協商、調解或協商、調解不成的,以及達成調解協議後又反悔的,可以向平昌縣農村土地承包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也可以直接向 平昌縣人民法院起訴。

  8.本合同一式 份,甲乙雙方或鑑證機構各執一份,發包方、鄉(鎮)人民政府或街道辦事處土地承包管理機構各備案一份。

  甲方(簽字): 乙方(簽字、蓋章):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土地經營權轉包出租合同3

  甲方(轉包方、出租方):____________身份證號:___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___聯絡電話:____________

  乙方(接包方、承租方):____________身份證號:___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___聯絡電話:____________

  為合理利用土地,提高土地效益,甲方同意將其承包村組的土地轉包(出租)給乙方經營,經雙方協商一致,訂立本合同。

  一、土地情況及轉包(出租)期限

  轉包(出租)土地名稱為:____________,總面積:____________畝,四至界限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土地轉包(出租)期限為____________年(注:不得超過甲方承包期剩餘期限),自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_日起至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_日止。甲方應於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_日前將土地交付乙方。

  二、轉包(出租)價款與支付方式

  轉包(出租)報酬按下列第____________種方式計算,乙方應於當年_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_日前以貨幣方式向甲方付清。

  (1)按實物折值計算,每畝地年報酬相當於____________斤小麥(或玉米、稻穀等)的價值,年總報酬相當於____________斤小麥(玉米、稻穀等)。單位價格按交款年中級質量國家收購價格計算。

  (2)採取浮動方式,第一年每畝地報酬____________元,當年共計____________元。從第二年起,以第一年為基數,每年上浮遞增____________%。

  三、土地用途

  轉包(出租)土地限於從事種植業、林果業、畜牧業等農業用途。對土地進行改造和建長期建築物,應徵得甲方書面同意。

  四、甲方的權利義務

  1、監督乙方依照約定用途合理利用和保護土地;

  2、有權制止乙方損害承包地和農業資源的行為;

  3、按照約定收取土地流轉報酬;

  4、維護合同約定乙方享有的土地經營權,不得非法變更或解除承包合同;

  5、尊重乙方的生產經營自主權,不得干涉乙方依法進行正常的生產經營活動;

  6、負責與所在村(組)銜接,為乙方提供必要的服務。

  五、乙方的權利義務

  1、依照合同約定享有土地使用和收益的權利,有權依法自主組織生產經營和處置產品;

  2、享有代替甲方按村集體制度使用公用道路和農田水利等設施的權利;

  3、維持土地的農業用途,不得用於非農建設,不得給土地造成永久性損害;

  4、按約定向甲方支付土地流轉報酬;

  5、對土地進行再流轉,應保障本合同約定的權利義務,不得超過本合同剩餘期限,由甲方在再流轉合同上籤注同意意見並留存一份;

  6、服從甲方所在村對村內公共事務的管理和協調。

  六、違約責任

  1、甲方違約干預乙方的生產經營活動,使乙方遭受損失的,應承擔賠償責任;

  2、乙方不按約定支付流轉報酬,按月承擔應繳資金‰的滯納金;逾期個月未支付的,甲方催繳無效可解除合同收回土地;

  3、乙方改變土地農業用途,或者對土地造成損害和擅自再流轉,甲方制止無效可解除合同,並由乙方賠償造成的損失和承擔土地恢復費用;

  4、任何一方如有其他違約行為,應向對方支付違約金元,給對方造成損失的,由違約方賠償損失;

  5、國家法律、法規和政策對違約行為處理有規定的,同時從其規定。

  七、其他約定

  1、國家和集體有關土地的補貼以及國家政策調整帶來的`土地直接收益歸甲方享有。經依法批准的徵收、佔用土地和規劃調整佔用土地不屬於違約,徵地安置補償歸甲方享有,但給乙方造成損失的,甲方應在相關資金中給乙方相應補償。

  2、變更或解除本合同須雙方協商一致。如遇不可抗力等正當理由,徵得對方同意可提前終止合同,相關補償雙方協商解決。承包期滿地面附著物移交的相關事項雙方到時協商解決。

  3、本合同如發生糾紛由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時,可申請鄉村相關機構調解解決;不願調解或調解不成的,按下列第項處理:(1)向農村土地承包糾紛仲裁機構申請仲裁;(2)向人民法院起訴。

  4、本合同自雙方簽字之日起生效。未盡事宜雙方協商一致可訂立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5、本合同一式份,雙方各執一份,報發包方和鄉鎮土地承包管理機構備案各一份。

  甲方(簽字):____________乙方(簽字):____________

  簽約日期: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_日

  簽約地點:____________

土地經營權轉包出租合同4

  轉包(出租)方(以下簡稱甲方):

  接包(承租)方(以下簡稱乙方):

  甲乙雙方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農村土地承包法》等有關法律、法規和國家政策的規定,本著平等協商、自願、有償的原則,就土地承包經營權轉包(出租)事宜協商一致,訂立本合同。

  一、轉包(出租)面積

  甲方將其承包經營的 鄉(鎮) 村 組 畝土地(地名、面積、等級、四至、土地用途附後)轉包(出租)給乙方從事(主營專案) 生產經營。

  二、轉包(出租)期限

  轉包(出租)期限為 年,即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三、轉包(出租)價款

  轉包(出租)土地的轉包金(租金)為每年 元人民幣(其中包括、不包括依法向國家和集體繳納的農業稅費等)。

  四、支付方式和時間

  乙方可以採取下列第 種方式和時間支付轉包金(租金)。

  1、現金(一次或分次)支付轉包金(租金)的方式,支付時間為 。

  2、實物(一次或分次)支付轉包金(租金)的方式,實物為: ,支付時間為 。

  五、交付時間和方式

  甲方應於 年 月 日前將轉包(出租)土地 或一次性全部交付乙方。

  六、權利和義務的特別約定

  1、甲方與發包方的承包合同仍然有效。甲方作為承包方應履行的義務仍應由甲方承擔。但如因乙方不向甲方履行轉包(出租)合同義務而造成甲方不能履約時,乙方應與甲方一起承擔連帶違約責任。

  2、甲方有權監督乙方經營土地的情況,並要求乙方按約履行合同義務。

  3、甲方有權在轉包(出租)期滿後收回土地承包經營權。

  4、轉包(出租)期限內遇自然災害,上級給予甲方核減或免除相關土地上的稅費義務和核發的救災款,甲方應及時如數轉給乙方。如需甲方辦理手續的,甲方應負責及時辦理。雙方另有約定的除外。

  5、乙方有權要求甲方按合同的約定交付轉包(出租)土地承包經營權並要求甲方全面履行合同義務。

  6、乙方獲得土地承包經營權後,依法享有該土地的使用權、收益權、自主組織生產經營和產品處置權。

  7、乙方不得改變轉包(租用)土地的農業用途,不得用於非農建設。

  8、乙方依法保護和合理利用土地,增加投入以保持土地肥力,不得從事掠奪性經營,不得給土地造成永久性損害。

  七、合同的變更或解除

  在本合同有效期內,遇下列情況之一者,可以變更或解除合同:

  1、國家、集體建設需要依法徵用、使用轉包(出租)土地的,應服從國家或集體需要。

  2、乙方在轉包(出租)期限內將轉包(出租)合同約定其享有的部分或全部權利轉讓給第三者,需經甲方和發包方同意,並簽訂書面補充協議。

  3、甲乙雙方中任何一方要求變更或解除合同,須提前______個月通知另一方,並徵得另一方的同意。

  4、乙方在轉包(出租)期間,若遇不可抗拒的自然災害造成土地被毀而無法復耕的可解除或變更合同。

土地經營權轉包出租合同5

  合同編號:

  甲方(轉包方或出租方): 法定代表人身份證號: 住所: 聯絡方式: 乙方(接包方或承租方): 法定代表人身份證號(或營業執照號): 住所: 聯絡方式: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農村土地承包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農村土地承包經營糾紛調解仲裁法》、《四川省<中華人民共和國農村土地承包法>實施辦法》、《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流轉管理辦法》等法律、法規、規章和有關政策的規定,在原承包關係不變的前提下,甲乙雙方本著平等、自願、有償的原則,經協商一致,就土地承包經營權轉包/出租事宜,訂立本合同。

  一、轉包/出租土地基本情況及用途

  甲方自願將位於 鄉(鎮)或街道 村或社群 村民小組或居民小組的 畝承包地(詳見附表)的承包經營權生產經營。

  二、轉包/出租期限

  土地承包經營權轉包/出租期限不得超過二輪土地承包期限剩餘年限。轉包/出租期限為 年,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三、轉包/出租價格與支付方式

  (一)轉包/出租按下列第 種形式計價:

  1.實物。乙方每畝每年支付甲方 公斤(大寫: )轉包/出租給乙方,轉包/出租土地為農業用途,主營專案是__(稻穀、玉米、小麥等),共計每年支付 公斤(大寫: ) (稻穀、玉米、小麥等),按該品種當年當地大宗上市時均價折算現金。

  2.現金。乙方每畝每年支付甲方人民幣 元(大寫: ),共計每年支付人民幣 元(大寫: )。

  3.其它。___________________。 (二)轉包費/租金按下列第 種方式支付:

  1.逐年支付。於每年 月 日前支付 (當年度/下年度)轉包費/租金,且每年遞增 %(約定不遞增的填寫零),或每隔 年增加 元。

  2.其它方式。_________________。

  四、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1. 有權獲得土地流轉收益,有權按照合同約定的期限到期收回流轉的土地。

  2.有權監督乙方合理利用、保護流轉土地,有權制止乙方損壞流轉土地和其他農業資源的行為,並有權要求乙方賠償由此造成的損失。

  3.乙方不按合同約定使用土地,改變土地用途、違反城鄉環境規劃、破壞水利等基礎設施或給土地造成永久性損害的,甲方有權終止合同。

  4.流轉土地被依法徵收、佔用時,除按投資權屬明確為乙方或第三方的青苗補償和地上附著物補償外的其他補償由甲方享受。

  5.甲方於 __ 年 月 日之前將土地交付乙方。 6.不得干涉乙方依法進行正常的生產經營活動和生產條件的改善。

  7.法律、法規、規章和政策規定的其他權利和義務。

  五、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1.依法享有該流轉土地的使用權、收益權、經營權和產品處置權。

  2.符合有關法律、法規、規章和政策的規定,並報經有關部門批准,可以在流轉的土地上修建直接用於農業生產和管理的非永久性生產設施。

  3.依法享受國家和當地政府提供的規模性產業發展的獎勵、扶持、補助。

  4.流轉的土地被依法徵收、佔用、收回時,有權獲得接包/承租土地後的青苗補償、投資權屬明確歸己的地上附著物補償及相關損失補償。

  5.依法保護和合理利用流轉的土地。不得改變土地的農業用途,不得隨意棄耕拋荒,不得損壞農田水利設施,不得從事違反國家法律、法規、規章和政策規定的生產經營活動。

  6.合同期滿或中途終止合同,應及時交還接包/承租的土地。需繼續接包/承租的,在同等條件下享有優先權,並於接包/承租期滿前 個月與甲方平等協商,重新訂立合同。

  7.法律、法規、規章和政策所規定的其他權利和義務。

  六、違約責任

  1.因一方擅自變更或解除本合同,無過錯方依法可免除責任,有權要求過錯方按照當年轉包費/租金的 %承擔違約責任;給對方造成損失的,過錯方還應當依法承擔賠償責任。

  2.乙方逾期支付轉包費/租金,每日按當年應支付金額的 0承擔違約金;甲方逾期交付土地,每日按當年轉包費/租金的 承擔違約金。

  3.甲方干預乙方正常的生產經營活動,給乙方造成的損失由甲方負責賠償。

  4.乙方不按本合同約定,改變土地用途、破壞水利等基礎設施的,負責修復;不能修復或不能如期修復的,負責賠償。

  5.乙方接包/承租甲方的土地從事違反相關規定的生產經營活動受到國家有關機關的處罰,全部責任由乙方承擔;由此給甲方造成的損害由乙方負責賠償。

  七、其他

  1.簽訂合同時,對甲方留在轉包/出租土地上的樹木、竹林、地上附著物等的處理約定: ;合同到期後,乙方因生產經營需要而投入新建的相關設施及地上附著物進行補償的約定: 。

  2.合同期滿或中途終止合同,除渠系、道路等生產設施外,對改變了土地使用用途的設施,若甲方接受則乙方不負責修復;甲方不接受的部分則遵循本合同第六條第4款約定。

  3.乙方因生產需要招聘員工,在同等條件下,優先考慮甲方。

  4.乙方對土地進行再流轉,需徵得甲方書面同意,再流轉期限不得超過本合同約定的流轉期限。

  5.本合同自甲乙雙方簽字之日起生效。經協商,決定申請 (是或否)鑑證。未盡事宜,雙方協商一致後訂立補充協議,其補充協議作為本合同附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6.其他需說明的事項

  7.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爭議,雙方可以透過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或協商後又反悔的,可以請求 村民(居民)委員會、 鄉(鎮)人民政府或街道辦事處調解;不願協商、調解或協商、調解不成的,以及達成調解協議後又反悔的,可以向 ___縣(市、區)農村土地承包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也可以直接向 縣(市、區)人民法院起訴。

  8.本合同一式 份,甲乙雙方或鑑證機構各執一份,發包方、鄉(鎮)人民政府或街道辦事處土地承包管理機構各備案一份。

  甲方(簽字): 乙方(簽字、蓋章):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最近訪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