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傳統文化手抄報的資料:價格的溯源

中國傳統文化手抄報的資料:價格的溯源

  唐長安城有“東市”和“西市”兩個地方,東市以商品交易為主,西市以生產作坊為主,當時,東市和西市兩個市場商賈雲集,歌笙十里,夜不罷市,日進萬金,引領世界生產和消費潮流,共同打造了古長安城的空前繁榮與歷史輝煌,從而成為聲名遠播、蜚聲中外的商埠佳地,現代人們所說“買東西”或“賣東西”,泛指一般商品的“東西“二字皆由此而來。

  在遠古時代,人類生產力低下,改造自然的能力有限,特別是向江河湖海獲取能量的技藝薄弱,貝殼成為當時人們追求的時尚物品,所以,人類的祖先便選擇稀少、堅硬且漂亮的貝殼作為商品價值的表示物——“貨幣”。

  繁寫“價”(價),右上邊“西”,即東西,表示商品,右下邊“貝”,即貝殼、寶貝也,表示貨幣,左側偏傍“亻”,寓意在商品交易時,應該有人在維護市場商品交易秩序。我國在2000多年前的漢代《周禮·地官·序官》一書中曾有“價師二十肆則一人”的記載,這就有了最早的價格監督檢查制度及價格監督管理人員。如果說,在母系社會或氏族社會,人們選擇德高望重的年邁老嫗來分配勞動果實,那麼人類進入勞動產品(商品)交易社會後,就要由代表統治階級意志的`人員按照其階級意志來維護市場價格秩序。

  “格”,“木”與“各”結合而成,用木材隔成方形空格或製作的框子,即規格、規矩、格式、結構、標準、格子也,表示人們各自一定要按照規格、規矩、格式、標準來辦事情,不逾越格子,不破壞框子,要循規蹈矩,遵守辦事標準。

  “價格”二字在價格監督檢查人的字典裡,意味著價格監督檢查工作人員要認真履行職責,依法保護生產者和消費者的合法權益,要經過艱辛努力,把價格水平與價格行為規範在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的“格子”中,為經濟社會發展創造良好的價格環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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