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中小企業科技創新論文

市中小企業科技創新論文

  導語:關於市中小企業科技創新論文,科技創新的激勵機制不健全。科技創新激勵機制不健全主要體現在政府對中小企業科技創新的激勵措施較少;下面由小編為您整理出的相關內容,一起來看看吧。

  1貴陽市中小企業科技創新面臨的主要問題及原因

  1.1主要問題

  1.1.1人才短缺矛盾十分突出。筆者於2014年對貴陽市高新技術產業園區和貴陽國家級經濟技術開發區的27家企業進行了調研,調研資料顯示,貴陽市中小企業科技創新人才短缺矛盾十分突出,主要體現在:第一,高層次人才依然十分緊缺。27家企業共有員工2375人中,享受政府津貼的專家3人,省、市科技創新人才7人,博士23人,高階職稱114人。第二,中級專業技術員、掌握技術的熟練工以及懂市場的營銷專員嚴重不足。第三,人才流失現象較為嚴重。僅2013-2014年,27家企業人才外流79人,其中研發人員外流共49人。

  1.1.2科技創新資金嚴重不足。調研結果顯示,貴陽市中小企業科技創新資金嚴重不足,主要體現在企業自身科技研發經費投入少;政府對中小企業科技創新基金資助面窄、經費少;企業科技創新基金來源渠道單一;金融、投資機構對中小企業科技創新信心不足。

  1.1.3科技創新資訊渠道不暢。工信委、科技局、商務局、財政局、人社局以及各開發區管委會等都是中小企業科技創新的直接管理、服務部門。中小企業要從眾多的部門中瞭解和掌握政府支援中小企業從事科技創新活動的相關政策較為困難。調研資料顯示,貴陽市中小企業對國家、省市出臺科技創新政策瞭解程度,“非常瞭解”的僅7.7%,“比較瞭解”的佔30.8%,“基本瞭解”的佔53.8%,有7.7%的“不瞭解”。

  1.1.4科技創新的激勵機制不健全。貴陽市科技創新激勵機制不健全主要體現在政府對中小企業科技創新的激勵措施較少;企業對員工從事科技創新的激勵不重視。調查的27家企業中,獲得“科技成果獎”的佔了50%,獲得“收益分紅”和“崗位技能工資”的佔45%,獲得“科技專案承包獎勵”的佔20%,採用“技術入股獎勵”不到10%,沒有任何激勵措施的企業佔11%。

  1.1.5智慧財產權保護難度大。貴陽市中小企業對自身智慧財產權保護難主要體現在企業自身沒有申請商標、專利或版權等;核心人員流動,導致核心技術流失;維權週期長,成本高。

  1.1.6扶持科技創新的政策執行不到位。第一,政策受益面相對較小。調研資料顯示,在技術創新政策支援上,27家企業中僅11家享受過政府的政策支援;在促進科技成果轉化的措施上,27家企業僅15家獲“專項資金支援或財政補貼”支援,6家獲“減免部分稅款”支援,2家獲“人才引進與培養”支援;第二,科技人才後續服務力度小。27家企業僅7家獲“技術經紀人培訓、諮詢服務”,有4家獲“引進外地高層次人才的服務”,有1家獲“科技人才評估服務”,有11家企業沒有得到任何服務;第三,由於政策制定與執行部門較多,在具體執行時存在職能部門推諉,不落實現象。

  1.1.7科技創新評價體系尚未建立。目前貴陽市僅有《貴陽市科技創新促進條例》,對中小企業科技創新能力與科技創新績效的量化評價體系尚未建立。

  1.2主要原因

  1.2.1政府層面的原因。①政府行政干預手段依然存在。由於政府行政干預手段依然存在,如存在定指標,下任務的現象,在人才引進政策上“重引進、輕服務”、“重外地人才、輕本地人才”,在技術創新專案資助上的不平等性,均不同程度地制約了中小企業技術創新的發展。②政府的服務意識不強,協調功能弱。政府的一些部門服務意識不強,很多工作流於形式。部門間各自為政、政府的多頭管理現象較為嚴重,企業發展中遇到的很多問題得不到及時處理。③政府制定政策的缺位。政府在人才引進政策的制定上與企業實際需求存在較大差異,政府比較注重高階人才引進,而中小企業不僅需要高階人才,更需要大量中、初級人才。企業急需的中級專業技術人才以及熟練工卻得不到人才引進政策的支援。

  1.2.2企業層面的原因。①企業科技創新動力不足。中小企業對引進各類專業技術人才的優惠政策達不到其期望的待遇,同時,企業給員工個人的發展空間不足,福利待遇沒有跟上,員工穩定性較差,使企業科技研發缺乏核心領軍人物,團隊研發能力較弱。加上企業負責人對企業發展缺乏長遠規劃,對科技創新是企業發展的源動力以及激勵機制對調動員工工作效率的作用認識不足,最終導致企業科技創新的動力不足。②中小企業科技創新手段單一。中小企業技術研發平臺相對較少;政府、高校、研究所的研發機構相互獨立,資源共享少;產學研合作不到位,即使實施了產學研專案,很多企業在實施產學研合作時捨近求遠,缺乏與本地高校的合作,產學研的成本較高,所產生的實際效果有限。③中小企業融資渠道窄。第一,現行政策使得中小企業的生存環境不像大型企業那樣具備發行債券、股票上市等融資手段。第二,政府對中小企業科技創新資金的支援力度遠不及對大型企業科技創新的支援力度。第三,銀行對中小企業科技創新缺乏信心以及長期以來銀行對中小企業的歧視,銀行貸款給中小企業比貸款給大型企業要承擔更大的風險。第四,政府雖有科技創新基金,但是,有限的創新基金難以滿足眾多中小企業科技創新的資金需求。④中小企業維權意識弱。中小企業對科技成果、智慧財產權的保護意識較弱。企業的科技創新往往依賴某幾個核心技術人員,一旦核心人員離開企業,技術就會流失,企業的研發就沒有保障;多數中小企業因對專利、商標的`申報時間、費用和申報流程不熟悉而選擇放棄;在中國的法律框架下,不少企業也因為高額的維權成本放棄維權。

  2推進貴陽市中小企業科技創新的對策

  2.1最佳化人才培養與引進措施,完善人才社會保障體系

  2.1.1制定特別人才引進計劃。①制定企業年度緊缺人才特別引進政策,完善人才引進配套措施。第一,建立人才引進專項基金,制定企業年度緊缺人才引進計劃。由市(區)財政、科技創新專項基金、中小企業三方共同出資,建立人才引進專項基金。鼓勵院士、長江學者等作為兼職人員來企工作,對企業緊缺人才實施特別引進政策。第二,完善人才引進的配套政策,穩定引進人才。制定貴陽市緊缺人才特別引進計劃配套實施方案,該方案包括住房、配偶工作、子女入學以及個人職稱等問題的實施細則,同時在住房、職稱評定、子女入學等方面給予政策上的優惠。②透過間接的人才引進戰略,建立貴陽市中小企業科技創新人才庫。制定間接人才引進考核方案,考核入圍的考生,一律進入貴陽市中小企業人才庫,檔案由貴陽市人才市場免費保管,先進入指定中小企業工作1-2年,工作期滿,考核優秀的,可享受當年貴陽市的特別人才引進計劃的優惠政策。如參加當年的公務員或事業單位招考,給予加分的政策照顧。如考核不合格,簽訂合同失效,考生須重新擇業。

  2.1.2發揮本土人才優勢,服務中小企業。①鼓勵本土人才供職於中小企業。制定優惠政策,鼓勵和支援政府部門、高等院校、科研機構以及大型企業的技術與管理人才到中小企業去工作或兼職,特別是到民營中小企業去工作或自主創業。②制定貴陽市人才綠卡服務計劃。在保障貴陽市人才綠卡持有人獲得相應待遇的同時,制定貴陽市人才綠卡持有人工作績效評價指標,要求取得貴陽市人才綠卡的高階人才必須到中小企業從事科技研發或管理指導工作,並將其工作績效作為其評職和晉級的主要指標,考核結果與工資掛鉤。③實施科技特派員計劃。配合貴州省實施的科技特派員計劃,建立貴陽市中小企業科技創新專家諮詢組,制定中小企業科技諮詢以及科技創新指導的工作計劃,定期開展企業科技創新指導與諮詢工作,為中小企業科技創新進行診斷,以提高科技創新成功率。

  2.1.3藉助優勢平臺,培養儲備人才。藉助市屬高校良好的辦學條件,建立示範性職業技能培訓基地,為中小企業員工提供崗位、管理等方面的技能培訓;申報貴陽市SIYB創業培訓基地,既可將市屬高校學生納入GYB、SYB培訓範圍,鼓勵大學生自主創業,為中小企業科技創新提供人才儲備,也可為全市有創業意願的人員提供SYB培訓。

  2.2加快多元化投融資體系建設,拓寬中小企業科技創新融資渠道

  2.2.1強化政策支援。制定貴陽市中小企業地方債券發行及管理條例,支援條件成熟的企業發行地方債券。設立貴陽市中小企業創新基金,制定貴陽市中小企業創新基金管理辦法,對中小企業科技創新提供資金資助。借鑑貴陽銀行科技金融服務中心的成功經驗,制定優惠政策,支援其他銀行,進駐產業園區,建立以金融與科技兩要素高度融合的一體化、專業化的渠道和平臺。

  2.2.2完善科技創新信用擔保體系。①建立各類信用擔保機構,提供融資擔保服務。透過政策扶持和資金注入,鼓勵建立中小企業信用擔保中心和風險投資有限公司,為中小企業創新基金提供貸款擔保;透過建立政策性擔保機構,引導社會擔保機構、小額貸款公司等為中小企業提供融資擔保服務。②建立貸款擔保補償機制。建立中小企業貸款擔保補償機制,對擔保機構當年形成的中小企業貸款擔保損失,在追索程式終結後,給予適當補償。

  2.2.3選點試行“創新券”計劃。在貴陽市選點,發行“創新券”。具體由市科技創新專項資金、市新興產業引導資金、新型工業化專項資金以及縣區財政配套資金等轉化為“有價證券”即“創新券”,以無償資助形式向企業發放,其中創新券的發放要求企業按不低於四分之一的比例進行資金配套,且創新券使用的有效期不超過2年,逾期不可兌現。

  2.3加快多層次的科技創新聯盟,提高科技成果轉化率

  2.3.1深化產學研合作。鼓勵和支援中小企業與高校建立產學研協同創新合作平臺,藉助高校的科研優勢,建成一批企業技術創新服務平臺,共同研製創新產品,實現技術創新,促進科技成果轉化和產業化。藉助企業平臺,建立實踐教學基地,探索“人才培養前置化”模式,實現校企深度合作。建立產學研合作專案考評辦法,對產學研合作專案進行考核,將科技創新與人才培養納入考核範圍。

  2.3.2進一步加快和完善孵化器建設。進一步完善已建成的國家級綜合孵化器貴陽高新技術創業服務中心、國家級行業孵化器貴陽火炬軟體園、省級綜合孵化器貴陽科技大廈、留學歸國人員創業園、大學生創業園等配套設施建設。充分發揮現有孵化器的作用,不斷強化孵化服務能力,建立和完善以公共技術服務平臺、投融資平臺等為重點的創新創業服務體系,降低企業研發成本,提高創新效率,打造創新叢集。

  2.3.3建立企業間的技術創新聯盟。藉助首都科技條件平臺貴陽合作站,011、061、083三大軍轉民基地優勢,以優勢產業為龍頭,發揮產業叢集的優勢,積極構建基於產業叢集發展的共性技術平臺,形成中小企業間、中小企業與大型企業間的技術創新聯盟;為叢集內的各中小企業提供公共技術發展、產品檢測服務、加強叢集內企業之間的協作與互動。鼓勵中小企業主動出擊,積極尋找優勢平臺,與之建立合作研發機構,實施科技創新策略。

  2.4建立科技創新評價機制,實施科技創新獎勵

  2.4.1建立科技創新能力和績效評價的指標體系。定期對中小企業科技創新經費使用情況及效率進行評價,制定獎勵、補償以及處罰措施,對於人為因素造成中小企業科技創新失誤的,除追回已投資經費外,還應對該企業進行相應的處罰,取消今後創新專案申報資格。制定中小企業科技創新能力和績效評價的指標體系,建立以創新能力、可持續發展能力、財務效益為定量評價指標。

  2.4.2建立科技創新激勵機制。建立科技創新的物資與精神激勵措施。鼓勵個人、高校、科研所和企業設立科技型公司、科技創新服務機構,對申報成功的,經認定,給予獎勵和運營經費補貼,允許將智慧財產權作為無形資產參與投資;鼓勵建立新型研發機構和研發基地,對新開辦的研發機構和研發基地給予一定的開辦經費補貼,對於技術創新聯盟,給予研發經費補貼;對企業研發的新產品,經鑑定後給予免稅減免優惠政策;對於智慧財產權“零”突破企業首件發明專利給予個人獎勵;透過股權方式,獎勵科技型領軍人才和團隊。

  2.5最佳化服務環境,為科技創新提供更好的服務

  2.5.1強化政府的執行力,服務科技創新。轉變工作方式,提高工作效率。政府主管部門及時在部門網站上公佈國家、地方政府有關扶持中小企業科技創新法律、法規以及政策,並做好相應的宣傳和培訓工作,不要等企業來索要政策,而是政府送政策到企業。發揮政府的管理職能。中小企業科技創新主管部門多,發文部門多,各部門之間缺乏有效溝通,各部門科技創新經費分散,有些政策企業不知道找哪個部門落實。政府應充分發揮其管理職能,明確部門職責,協調部門關係,構建和諧的中小企業科技創新服務平臺。

  2.5.2充分發揮科技協會、民間商會的作用。定期舉辦科技服務活動。透過法律諮詢、科技成果展、科技產品促銷會,為企業提供交流和宣傳產品的平臺;組織專家顧問團,舉行諮詢或座談會,為中小企業提供全方位的諮詢和技術指導服務;同時,透過科技特派員計劃,服務中小企業。透過大力發展會展經濟,舉辦商品交易會,推廣科技創新產品。藉助貴陽會展城優勢,聯合商會,定期舉辦各種型別的商品交易會,以此擴大企業知名度,加速企業科技創新的發展。

最近訪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