淺淡公共關係傳播論文參考

淺淡公共關係傳播論文參考

  公共關係傳播,是資訊交流的過程,也是 社會 組織開展公共關係工作的重要手段。離開了傳播,公眾無從瞭解組織,組織也無從瞭解公眾。如果我們把社會組織看作公共關係工作的主體,把公眾看作公共關係工作的客體,傳播就是二者之間相互聯絡的紐帶和橋樑。組織與公眾的溝通,在很大程度上依靠資訊傳播,組織與公眾之間的誤解,也往往是由於資訊不暢造成的。因此,一個社會組織不但要有明確的目標、符合公眾利益的政策和措施,還要充分利用傳播手段開展公關活動,贏得公眾的好感和輿論的支援,獲得良好的 經濟 效益和社會效益。 也許“公共關係”、“傳播”與“交際”、“拉關係”、“拉拉扯扯”在詞義上容易產生混淆,也許在公共關係實踐中確實出現過偏差,從這門學科引入我國之日起,對它的疑惑和誤解就沒有停止過。有人甚至作出這樣的推斷:“公共關係=美女+交際”,“公共關係=公關小姐”,“公共關係=不正之風”。由於缺乏系統的 理論 研究 與指導,公共關係人員在利用媒介進行傳播的過程中,也往往帶有很大的盲目性,這就在一定程度上 影響 了宣傳效果。

  一、公共關係傳播界說

  為了弄清楚公共關係傳播的基本內涵,有必要將它與含義相近的幾個概念進行比較,找出它們的“同中之異”。

  (一)人際傳播泛指人與人之間的相互接觸與彼此往來。它與公共關係傳播有許多共同點:兩者都屬於社會範疇,都是能動的交流行為,都是以人為主體的活動過程,都具有相互作用的功能。而且,人際傳播可以作為公共關係傳播的輔助手段。 但是,它們也有著明顯的不同之處。 首先,人際傳播和公共關係傳播的主體——人的含義不同。前者指單個的個人,後者指組織化了的個人;前者研究的是人與人之間的交往及資訊交流活動,後者研究的則是代表組織的個人有目的、有計劃地傳遞組織資訊的過程。 第二,從社會關係的總體上看,人際關係是一種較低層次的社會關係,而公共關係則是從社會群體或組織的基礎上建立起來的一種較高層次的社會關係。與此相適應,它們所採用的傳播手段各不相同。人際傳播手段一般比較簡單,而公共關係傳播手段相對複雜一些。 第三,人際傳播的物件可以是一群人,也可以是一個人,而公共關係的傳播物件則是組織有著某種特定聯絡的群體。

  (二)公共關係傳播與大眾傳播的.區別 。 大眾傳播是專業化群體透過各種技術手段向為數眾多的讀者、聽眾、觀眾傳遞資訊的過程。它具有公共關係傳播的一般特性,是公共關係傳播的組成部分。 但是,它們之間又有著明顯的區別。 首先,大眾傳播的主體是以傳播資訊為職業的團體或個人;公共關係傳播的主體則是一般的社會組織,是代表組織行使傳播職能的公共關係機構或公共關係人員。 其次,大眾傳播的 內容 是由職業傳播者根據新聞價值 規律 採編的、需要告知公眾的資訊;公共關係傳播的則是由組織部門行使傳播職能的人根據公共關係計劃編制的對組織有利的資訊。 第三,大眾傳播的渠道一般不大由感官和簡單的表達工具組成,而是包括大規模的、以先進技術為基礎的分發裝置和分發系統。因此,專門的資訊傳播機構既需要充足的資金、裝置,又需要大量的專業化人才。公共關係傳播則不受技術水平和專業化政府的限制,它的製作過程也相對簡單一些。 第四,大眾傳播的流程在很大程度上說是單向的,因為它的主導者始終是傳播者,受傳者既不確知,也不穩定,很難取得直接的反饋。而公共關係的傳播物件是可知的和相對穩定的,它的傳播過程具有明顯的雙向性特點。具體表現在:組織透過資訊傳播將自己的目標、政策和具體措施告訴公眾,公眾則透過被調查或主動回報兩種方式把自己的要求、意見和建議告訴組織。與大眾傳播相比,公共關係傳播能夠更加及時、有效地取得反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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