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設工程合同管理論文參考範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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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建設工程合同管理的重 要性及其意義

  建設工程合同管理,是市場經濟和工程建設管理中一項十分重要的內容。在工程專案的建築過程中,其主體的行為必定會形成各個方面的社會關係,諸如政府建築管理機關、專案法人單位(業主)、設計單位、施工單位、監理單位、材料裝置供應商等。其中除了政府管理機關是依據法律、法規對工程建設主體行使行政監督管理外,其他各方面社會關係卻是透過“合同”這一契約關係來完成的。工程建設活動的質量、投資和進度都是在合同管理的調整、保護和制約下進行的。建設工程合同管理的特點是涉及面廣、綜合性強,其重要性和意義表現在:

  1)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的要求。市場經濟的一個重要特徵是依法辦事和鼓勵自由競爭,合同管理就是法制(合同法、建築法等等)管理。

  2)現代企業自身發展要求。現代企業產權明晰,權責明確,政企分開,科學管理,建築工程合同中的施工合同是業主與建築施工企業進行工程發包和承包的重要法律形式,是工程施工、監理和驗收的重要法律依據,是建築施工企業走向市場的橋樑和紐帶,合同的內容也直接關係雙方的根本利益。

  3)強化合同管理,提高履約率。

  4)合同管理對開拓國際市場,儘快與國際接軌,也有十分重要意義。我國已加入世界貿易組織

  二、建設工程合同的種類一個工程專案從立項到投入使用,特別是大中型專案,需要經歷一個十分複雜的過程。在這個過程中,鑑訂的合同可能有很多,但主要有以下幾種:

  1)建築工程勘察設計合同:專案法人(業主,發包人)與勘察人、設計人(承包人)為完成一定的勘察、設計任務,明確雙方權利、義務的協議。主要內容包括提交有關基礎資料和勘察設計檔案(包括概預算)的日期和質量要求、費用及其他協作條件等條款。《建設工程勘察設計管理條例》、《建設工程勘察和設計單位資質管理規定》、《建設工程勘察質量管理辦法》、《建設工程勘察設計市場管理規定》等是此合同的簽訂依據。

  2)建設工程委託監理合同:業主聘請監理單位代其對建設工程專案進行監督管理,明確雙方權利、義務、責任的協議,該協議稱為建設工程委託監理合同簡稱監理合同。其主要內容包括監理物件,雙方權利、義務、責任、酬金、違約責任和爭議解決方式,其主要特徵是高智慧的技術性服務。《工程建設監理規定》、《工程建設監理單位資質管理試行辦法》、《關於釋出工程建設監理費有關規定的通知》等為監理合同的主要法律依據。

  3)建設工程施工合同:建設工程施工合同是承包人進行工程建設施工,發包人支付價款的合同。合同的主要內容包括工程範圍、建設工期、開工與竣工時間、工程質量標準、工程造價、技術資料交付時間、材料裝置供應、質量保修範圍和保證期、雙方互相協作條款等。其主要法律依據是《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築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招標投標法》、《建設工程質量管理條例》、《建築工程施工許可管理辦法》、《建築業企業資質管理規定》)、《房屋建築工程和市政基礎設施工程竣工驗收暫行規定》、《房屋建築工程質量維修辦法》等。結合我國具體情況和FIDIC(國際諮詢工程師聯合會)土木工程施工合同條件,國家建設部、國家工商行政管理局(2000年)釋出的《建設工程施工合同文字》是各類工業與民用建築施工管理和裝置安裝的合同樣本。

  4)建設工程物資採購合同:建設工程物資採購合同是具有平等主體的自然人、法人、其他組織之間為實現建設工程物資買賣,設立、變更、終止相互權利、義務關係的協議,一般分為材料採購合同和裝置採購合同。其主要內容包括雙方當事人的詳情、合同價款、技術標準和質量標準、採購數量和計量方法、包裝方式、付款方式和辦法、交貨期限、違約責任及其他條款等。其法律依據有《建築法》、《招標投標法》、《工程建設專案招標範圍和規模標準規定》和地方法規等。

  5)其他合同:加工承攬合同、技術合同、租賃合同等在《合同法》中均有所涉及,他們在建築工程中應用較少,這裡就不在贅述。

  三、建設工程合同管理的內容

  1)建立合同管理體系及管理制度,建立、健全合同管理檔案。

  2)合同訂立前的管理。採取認真、嚴格的態度,做好市場預測、資信調查和訂立應具備的相應條件調查等合同訂立前的準備工作。

  3)合同訂立中的管理。訂立合同是一種法律行為,雙方應當認真憑實據嚴肅擬定合同條款,做到合同合法、公平、全面、明確、有效。

  4)合同履行中的管理。認真分析和跟蹤管理合同執行情況,及時處理有關工程索賠事宜和合同糾紛事宜。

  四、建設工程合同管理目的

  為規範合同的管理,防範與控制合同風險,有效維護公司的合法權益,制定本制度。

  4.1合同的主體

  訂立合同的主體必須是公司及所屬各公司中具有法人資格,能獨立承擔民事責任的組織,其他部門、機構、分公司等不得擅自簽訂合同。

  訂立合同前,應當對對方當事人的主體資格、資信能力、履約能力進行調查,不得與不能獨立承擔民事責任的組織簽訂合同,也不得與法人單位簽訂與該單位履約能力明顯不相符的經濟合同。

  公司一般不與自然人簽訂經濟合同,確有必要簽訂經濟合同,應經公司總經理同意。

  4.2合同的形式

  訂立合同,除即時交割(銀貨兩訖)的簡單小額經濟事務外,應當採用書面形式。 “書面形式”是指合同書、補充協議、公文信件、資料電文(包括電報、傳真、電子郵件等),除情況緊急或條件限制外,公司一般要求採用正式的合同書形式。

  4.3合同的內容

  4.3.1當事人的名稱、住所:合同抬頭、落款、公章以及對方當事人提供的資信情況載明的當事人的名稱、住所應保持一致。

  4.3.2合同標的:合同標的應具有唯一性、準確性,買賣合同應詳細約定規格、型號、商標、產地、等級等內容;服務合同應約定詳細的服務內容及要求;對合同標的無法以文字描述的應將圖紙作為合同的附件。

  4.3.3數量:合同應採用國家標準的計量單位,一般應約定標的物數量,常年經銷合同無法約定確切數量的應約定數量的確定方式(如電報、傳真、送貨單、發票等)。

  4.3.4質量:有國家標準,部門行業標準或企業標準的,應約定所採用標準的代號;化工產品等可以用指標描述的產品應約定主要指標要求(標準已涵蓋的除外);憑樣品支付的.應約定樣品的產生方式及樣品存放地點。

  4.3.5價款或報酬:價款或者報酬應在合同中明確,採用折扣形式的應約定合同的實際價款;價款的支付方式如轉帳支票、匯票(電匯、票匯、信匯)、託收、信用證、現金等應予以明確;價款或報酬的支付期限應約定確切日期或約定在一定條件成就後多少日內支付。

  4.3.6履行期限、地點和方式

  履行期限應具體明確定,無法約定具體時間的,應在合同中約定履行期間的方式; 合同履行地點應力爭作對本方有利的約定,如買賣合同一般約定交貨地點為本公司倉庫或本公司的住所地;約定具體地名的應明確至市轄區或縣一級;買賣合同在合同中一般應約定交付的手續,即合同履行的標誌,如託運單、倉庫保管員簽單等。

  4.3.7合同的擔保

  合同中對方事人要求提供擔保或本方要求對方當事人提供擔保的,應結合具體情況根據《擔保法》的要求辦理相關手續。

  4.3.8合同的解釋

  合同文字中所有文字應具有排它性的解釋,對可能引起歧義的文字和某些非法定專用詞語應在合同中進行解釋。

  4.3.9保密條款

  對技術類合同和其他涉及經營資訊、技術資訊的合同應約定保密承諾與違反保密承諾時的違約責任。

  4.3.10合同聯絡制度

  履行期限長的重大經濟合同應當約定合同雙方聯絡制度。

  五、加強合同管理的措施

  1)普及建築法規及合同法教育,培訓合同管理人才。透過學習有關的法律法規,使合同當事人能知法、用法,能公正、公平、公開、獨立地工作,做好建設工程合同管理工作。

  2)設立專門合同管理機構和配備合同管理人員。地方政府應設立專門合同管理機構和配備合同管理人員,對建設工程合同實施登記、審查等監督管理;專案業主、建築企業內部設立專門合同管理機構和配備合同管理人員,建立和健全有關規章制度。建立合同臺帳,並進行統計、檢查。

  3)積極推行合同示範文字制度。積極推行合同示範文字制度,一方面有助於當事人瞭解、掌握有關法律法規,有助於合同簽定的合法、公平、全面、明確、有效;另一方面,便於政府合同管理機關的監督管理,也有利於仲裁機構或人民法院對合同糾紛的裁決。

  4)實現建設合同的計算機管理。建立以微機資料庫系統為基礎的合同管理,便於對資訊資料的收集、整理、儲存、處理、分析和使用。

  5)推行“重信譽、守合同”評比活動,使大家關心合同管理,增強大家自覺履行合同意識。

  6)借鑑和運用國外先進經驗和通用規範。借鑑國外執行的合同管理經驗,如國際諮詢工程師聯合會編制的《FIDIC土木工程施工合同條件》或其他國家一些成功經驗。對完善我國建設專案的合同管理制度和市場開發,都有十分重要的作用。總之,透過良好的合同管理,才能保證合同當事人、合同訂立形式和程式的合法性,才能保證合同內容的全面、合法、明確,進而維護合同雙方的合法權益,維護社會正常的經濟秩序,創造較好的社會和經濟效益,使有限的投資發揮最大的經濟效果。

  六、建設工程合同管理概念與目的:

  建設工程施工合同作為一種典型合同,具有它自身的特殊性和複雜性,它是甲乙雙方在實施合同中的一切活動的主要依據;是甲乙雙方為實現建設工程目標,明確相互責任、權利、義務關係的協議;是甲方進行工程建設,支付價款,控制工程專案質量、進度、投資,進而保證工程建設活動順利進行的重要檔案。一份全面、周密的合同,可以為降低工程造價、提高經濟效益、預防經濟風險、保證工程質量提供有效的途徑。合同管理的方向應該是儘量使之成為調節甲乙雙方經濟活動關係的主要甚至是唯一依據。做到這一點,對規範工程管理、提高管理效率、提升工程質量、嚴格成本控制將會起到有效的促進作用。

  七、建設工程合同管理的任務

  1.提供具備施工條件的施工現場和施工用地;

  2.提供其他施工條件,包括將施工所需水、電、電訊線路從施工場地外部接至專用條款約定地點,並保證施工期間的需要,開通施工場地與城鄉公共道路的通道,以及專用條款約定的施工場地內的主要道路,滿足施工運輸的需要,保證施工期間的暢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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