員工績效考核方案

員工績效考核方案

  為了確保事情或工作有序有力開展,時常需要預先開展方案准備工作,方案屬於計劃類文書的一種。那麼什麼樣的方案才是好的呢?下面是小編幫大家整理的員工績效考核方案,歡迎閱讀與收藏。

  員工績效考核方案1

  第一條總則

  一、考核目的

  為構建公司的現代人力資源管理體系,健全和完善績效管理工作,促使公司持續、快速、穩定發展,特制訂本管理制度

  (一)為公司員工薪酬調整提供依據

  (二)為公司員工晉升提供資料

  (二)為公司員工培訓工作提供方向

  (三)促進公司與員工之間的溝通、交流

  二、考核原則

  (一)公開性原則

  應最大限度減少考核者和被考核者雙方對考核工作的神秘感,業績標準和水平透過協商制定,考核結果公開,考核工作制度化。

  (二)客觀性原則

  用事實說話,切忌主觀和武斷,按個體的絕對標準進行考核,引導員工不斷改進工作,避免人與人之間的攀比,破環團結精神。

  (三)與目標管理相結合的原則

  目標考核是績效考核的基礎,員工的績效考核要充分利用目標考核的結果。

  三、考核範圍

  本方案適用於公司所有員工,包括:各職能部門、下屬子(分)

  公司的一般管理人員和一般工作人員。

  第二條考核方式

  對一般管理人員的考核由兩部分組成,一部分為部門、下屬子(分)公司評分,是對整體業績的評價,體現了員工對部門、下屬子(分)公司業績的貢獻;另一部分為崗位評分,體現了對員工個人崗位業績的評價。對於一般工作人員,以崗位評分為主。

  一、部門、下屬子(分)公司評分

  按照粵豐集團子(分)公司人力資本績效考核方案中規定的方式,由人事管理部門對部門關鍵業績以及子(分)公司業績進行考核評分。

  二、崗位評分

  (一)崗位目標考核

  一、確定崗位目標

  根據集團公司確定的部門、下屬子(分)公司目標,由個人直接主管進行目標分解,透過和個人的協商,制定個人的崗位目標。一般管理人員和工作人員的崗位目標在上年度12月20日之前確定。

  二、擬定工作計劃

  根據確定的崗位目標,由個人擬定年度及月度工作計劃。年度工作計劃在上年度12月31日前擬定,月度工作計劃在上月25日前擬定。一個具體的工作計劃要包括工作的對策和措施、工作預計進度、對工作重要性的說明以及工作需要配合的事項。

  三、目標執行情況檢查

  個人直接主管按月檢查個人崗位目標的執行情況,檢查結果填入工作計劃檢查表,由考核負責部門備案,作為年底綜合考評的依據。

  四、困難處理

  目標執行進度落後或執行發生困難時,應根據該項問題的嚴重程度與影響大小,進行處理。

  1、該問題僅屬個別問題,由目標執行人與直接主管上級研究改善方案解決,並將處理意見及處理情況填入工作計劃檢查表。

  2、確實由於外部因素或內部暫時不可解決的因素公司做出的'目標執行進度落後或執行發生困難時,允許調整年度目標值。但應由直接主管批准,且每年只允許調整一次。調整時間為每年第二季度末。

  (二)崗位業績評價

  根據個人工作計劃的完成情況,由考核小組及個人直接主管按照考核表對個人崗位業績進行評分。

  三、評分方式

  (一)一般管理人員評分方式

  1、由考核小組根據被考核人的工作計劃完成情況對其進行評分,佔個人考核總分的30%。

  2、由個人直接主管組織被考核人進行考核面談,根據被考核人的彙報總結進行評分,佔個人考核總分的30%。

  3、由被考核人員之間互評,佔個人考核總分的10%。

  4、人力資源管理部門對部門關鍵業績、下屬子(分)公司業績的評分佔個人考核總分的30%。

  (二)一般工作人員評分方式

  1、由考核小組根據被考核人的工作計劃完成情況對其進行評分,佔個人考核總分的30%。

  2、由個人直接主管組織被考核人進行考核面談,根據被考核人的彙報總結進行評分,佔個人考核總分的50%。

  3、由被考核人員之間互評,佔個人考核總分的20%。

  第三條考核安排

  一、考核小組

  在公司職能部門,由部門負責人組織;在下屬子(分)公司,由公司負責人組織。

  二、考核時間

  對工作計劃的檢查每月一次,每月5日前對上一個月的工作計劃執行情況進行檢查。對員工的綜合考核每年兩次,年中、年末各進行一次。

  三、考核注意事項

  在每一級人員考核打分過程中要堅持原則,適當拉開差距,每個單位在考核中要基本按照A級的佔8%(95——100分)、B級的佔12%(90—94分)、C級的佔60%(80—89分),D級的佔15%(75—75)分,E級的佔5%的比例進行,允許有適當調整。如果部門業績較為突出,那麼A、B級的比例可以適當增加;相反如果部門業績較差,那麼D、E級的比例可以適當增加。

  四、考核面談

  個人直接主管就考核要項、考核成績評定交換意見,相互溝通,達成一致。主管於面談後,將評定結果書寫於面談記錄之上。

  五、考核結果反饋

  考核核定後,應將考核結果及評語通知員工本人。在一定時間內,不服者准予按照規定程式提出申訴,由考核小組複議,複議決定後的成績即為最後核定的成績。

  六、考核結果運用

  根據考核結果,由公司人力資源部門確定教育培訓人員,同時作為制訂員工薪酬的依據。

  員工績效考核方案2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目的

  為建立和完善事業部人力資源績效考核體系和激勵與約束機制,對員工進行客觀、公正地評價,並透過此評價合理地進行價值分配,特制訂本辦法。

  第二條原則

  嚴格遵循“客觀、公正、公開、科學”的原則,真實地反映被考核人員的實際情況,避免因個人和其他主觀因素影響績效考核的結果。

  第三條指導思想

  建立客觀、公正、公開、科學的績效評價制度,完善員工的激勵機制與約束機制,為科學的人事決策提供可靠的依據。

  第四條適用範圍

  本辦法適用於事業部職能部除管理幹部以外的全體員工,二級子公司可參照本辦法建立各單位內部的績效考核制度(二級子公司財務人員統一由事業部財務管理部進行考核)。

  第二章考核體系

  第五條考核物件

  Ⅰ類員工:工作內容的計劃性和目標性較強的員工Ⅱ類員工:每月工作性質屬重複性、日常性工作的員工

  第六條:考核內容

  1、業績考核:Ⅰ類員工主要參照各部門月度工作計劃並依據工作目標進行考核;Ⅱ類員工依據職位說明書進行考核。

  2、能力考核:透過員工的工作行為,觀察、分析、評價其具備的工作能力。

  3、態度考核:透過員工日常工作表現和行為,考察其工作責任感和

  第七條:考核方式

  考核實行直接主管評分和部門主管簽名確認的兩級考核方式。

  第三章考核實施

  第八條考核機構

  人力資源部:作為事業部人力資源工作的歸口管理部門,負責績效考核制度的制定,並組織事業部各職能部員工的績效考核,指導和監督二級子公司績效考核工作。

  二級子公司人事部門:作為事業部下屬二級子公司人事系統的歸口管理部門,按照事業部《員工績效考核管理辦法》和其他有關制度的規定,負責本單位績效考核制度的制訂和實施工作。

  第九條考核週期

  以半年為考核週期,年終進行綜合評定;新聘員工以試用期為考核週期。上半年:1月1日—6月30日;下半年:7月1日~12月31日。具體時間以通知為準。

  第十條考核流程

  根據職位說明書和部門月度工作計劃,每年1月和7月份由人力資源部協助各部門對該部門員工工作績效進行綜合評定,各部門應於1月15日和7月15日前將考核結果報事業部人力資源部。

  第四章考核結果的應用

  第十二條培訓

  在進行人力資源開發工作時,應把員工績效考核結果作為參考資料,瞭解員工的培訓需求,從而有效地開展培訓工作。第十三條崗位輪換和晉升

  在進行崗位輪換和晉升時,應參考員工績效考核的評定結果,把握員工的工作和環境適應能力。注:工資序列升(降)每半年進行一次,在每年2、8月份根據考核結果進行調整。

  員工具有以下條件之一者,工資職級調整可不受事業部規定的調薪時間限制:

  (1)職務晉升;

  (2)在市場業務發展、技術創新、新事業開拓及內部管理等方面作出特殊貢獻,必須填寫《特殊調薪申報表》,報人力資源部稽核,總經理審批。

  第十五條績效收益

  某普通員工年中(終)績效收益=該職能部普通員工年中(終)績效收益發放總額×計提係數

  計提係數=Ei×Pi/∑Ei×Pi

  Ei=某管理人員管理工資月標準額×在考核單位工作時間(按月計算)Pi=該員工個人績效評價得分

  i=表示某普通員工

  注:個人考核結果(P)為D等者,取消獎金的發放;試用期員工不享受獎金;在考核單位工作時間按轉正後計算。

  第十六條審批流程

  考核結果處理表按被考核者——直接主管——部門主管——人力資源部的流程進行審批,但彙總報表要報事業部總經理審批。

  第五章考核面談與績效改進

  第十七條考核面談

  員工考核的核心是結合工作計劃和目標,目的在於幹部對下屬的工作進行監督和指導,在工作思路和績效改進上提供幫助,因此每次考核結束後,考核者應當與被考核者進行考核面談,加強雙向溝通。

  考核面談為考核者與被考核者就績效改進與能力提升所進行的溝通應做到:

  (1)讓被考核者瞭解自身工作的優、缺點;

  (2)對下一階段工作的期望達成一致意見;

  (3)討論制定雙方都能接受的書面績效改進和培訓計劃。

  第十八條績效改進

  每個考核期結束後,考核者與被考核者應經過協商共同制訂《員工績效改進計劃書》,報人力資源部備案。

  第六章考核結果的管理

  第十九條考核指標和結果的修正

  由於客觀環境的變化,員工需要調整工作計劃、績效考核標準時,經考核負責人同意後,可以進行調整和修正。考核結束後人力資源部還應對受客觀環境變化等因素影響較大的考核結果重新進行評定。

  第二十條考核結果反饋

  被考核者有權瞭解自己的考核結果,人力資源部應在考核結束後五個工作日內,向被考核者通知考核結果。

  第二十一條考核結果歸檔

  考核結束後考核結果作為保密資料,由人力資源部歸入被考核者個人檔案並負責儲存。

  第二十二條考核結果申訴

  被考核者如對考核結果有異議,首先應透過雙方的溝通來解決;如不能妥善解決,被考核者可向事業部人力資源部提出申訴,人力資源部需在接到申訴之日起十日內,對申訴者的申訴請求予以答覆。

  第七章附則

  第二十三條本辦法由事業部人力資源部負責制訂、解釋及修訂;

  第二十四條本辦法自發布之日起開始實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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