旅遊法宣傳標語口號

旅遊法宣傳標語口號

  《中華人民共和國旅遊法》經2013年4月25日十二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2次會議透過,2013年4月25日中華人民共和國主席令第3號公佈。

  《旅遊法》分總則、旅遊者、旅遊規劃和促進、旅遊經營、旅遊服務合同、旅遊安全、旅遊監督管理、旅遊糾紛處理、法律責任、附則共10章112條,自2013年10月1日起施行。

  1、熱烈祝賀《旅遊法》10月1日正式實施

  2、學習旅遊法,宣傳旅遊法,貫徹旅遊法,遵守旅遊法

  3、認真貫徹實施旅遊法,開創旅遊發展新局面

  4、認真貫徹實施旅遊法,促進旅遊業持續健康發展

  5、規範旅遊市場秩序,保障旅遊者和旅遊經營者的合法權益

  6、依法加強旅遊市場監管,不斷提高遊客滿意度

  7、加強執法力度,保障旅遊法順利實施

  8、遠離零負團費,讓旅途更快樂

  9、提高景區管理水平,切實保障旅遊安全

  10、倡導文明旅遊方式,提高文明旅遊素質,建立文明旅遊環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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