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見危不救社會現象的深刻反思論文

對見危不救社會現象的深刻反思論文

  摘要:近年來,隨著社會的不斷髮展,媒體資訊的爆發式增長,“見危不救”社會現象在我們的生活中和視野中不斷出現。造成“見危不救”的原因有很多,需要我們深刻的反思,並對這種現象的管理和規制提出合理的建議。

  關鍵詞:“見危不救”;社會現象;反思

  前言:

  中國是一個非常重視倫理道德的禮儀之邦,但是近年來,我們發現“見危不救”的社會現象卻頻頻發生。這種現象的背後蘊含著深刻的問題。雖然道德在引導和規範人們的行為上有一定的積極作用,能夠促進社會的安定和諧,但是道德對人們的規制能力是有限的,在加強道德建設的同時還需要建立一定的保護機制。

  一、見危不救現象產生的原因

  近年來,隨著新聞媒體資訊的發達,見危不救的現象在我們的視野中出現的頻次越來越多,並且逐漸成為一種普遍現象。在一個注重道德的禮儀之邦,為什麼國人大多數會在見危的情況下現在不救呢。文中主要分析出了三個原因:

  (一)事不關己的看客思維

  看客文化是我國著名文學家魯迅先生在他的著作中提出的民族劣根性。對看客最簡單直白的翻譯就是一種事不關己高高掛起的狀態,一種“各人自掃門前雪,莫管他人瓦上霜”的冷漠。魯迅在其作品中對這種看客進行了徹底的批判,但是很遺憾的是這種文化還在我們的社會中滋生蔓延。在追逐利益的市場經濟條件下,人們的價值觀較之過去更傾向於利己。在面對別人處於危險的狀況下,人們不願意伸出援助之手,一方面是這種行為不會給帶來實質上的利益,一方面是怕這種行為給自己惹上麻煩。尤其是很多人在見危的情況下是沒有能力進行援救的,並且我國的公共安全制度並不夠完善,對見義勇為並沒有相關的保護制度等,使人們甘願做一名冷漠的看客,也不願意逞英雄給自己惹麻煩。

  (二)冷漠僵化的角色扮演

  每個人因為社會身份的不同在社會中都扮演著不同的角色。從各自的角色出發來看待見危不救的社會現象得出了一種怪異的“順理成章”。因為社會角色的細緻劃分,導致每個人都對自身的社會角色有了一種嚴苛的`把控,對角色之外的事物不願意去承擔。通常人們將救死扶傷、見義勇為的行為歸為警察以及醫生等角色的職責,認為這是他們的職責,而自己就不需要參與其中了。甚至當有人對自己的冷漠行為進行指責時也會用角色當自己的擋箭牌,說明自己沒有那樣的義務和責任。社會角色的細緻劃分對社會工作效率的提升作用是毋庸置疑的,但是在角色扮演的背後也讓人們有了冷漠的理由。

  (三)道德教育與誠信風氣的缺失

  在我國的國民素質教育中,道德教育還不夠深入和普及。尤其是對人的人格品德的培養以及對人的責任心和社會責任感的培養都留有很大的空間。由於整個社會的道德水平不高,有責任心有愛心的人太少,對於處於危難之中的人,很多人都選擇了袖手旁觀。另外,加上社會風氣不好,有很多不法分子利用人們的善良幫助對好心人進行訛詐和行騙等,使人們無法辨別是否是真的處於危難需要幫助,為了減少麻煩,很多人就選擇了明哲保身。

  二、改善見危不救現象的建議

  (一)對見危不救的人進行道德規範

  道德對人們的行為有良好的引導和規範作用,當“見危不救”的狀況沒有達到法律規範和懲治的條件下,就需要我們用道德對“見危不救”的人進行規範和譴責。我們常說公道自在人心,有些人的行為即使沒有受到法律的懲治,但是卻逃不開良心的譴責。道德規範是一種向善的驅動力,牽引和規範我們做一個善良的人。

  (二)增強國民的責任感

  在國民教育中要加強社會責任感的培養。社會上見危不救的現象頻發就是因為人們對發生在別人身上的苦難缺乏一種同理心,更缺乏對社會的一份擔當和責任。要培養和強化國民的社會責任感就是要讓大家將自己作為社會的一份子,將社會的安寧和太平作為自己的分內之事,要懂得為社會和諧出一份力。

  (三)完善公共安全制度建設

  見危不救的現象頻發還有一個客觀原因就是我國的公共安全制度不夠完善,在一些地方存在報警困難,警察出警不及時,警力的覆蓋範圍不全面的尷尬局面,當有危機情況發生時,很多人即使有心幫助但是自身力量不足,沒有完善的公共安全制度做保障,人們也就失去了見義勇為的後盾和保障。因此,要不斷完善我國的公共安全制度,讓每個人的英勇之舉都有一份堅實的力量。

  (四)完善相關的法律制度

  見危不救在一般情況下是道德層面的問題,但是在一些特殊的條件下見危不救就成為了法律問題。人們一定要對相關的法律法規有一個充分的認識和了解,明白在什麼情況下自己是有義務有責任必須進行搭救的。法律是比道德更有力量的一種規範手段,它能對人們的行為進行良好的激勵和控制。法律不僅可以規定人們在特定條件下必須履行救助的行為,還可以對沒有義務和責任卻進行見義勇為的人予以充分的獎勵以示鼓勵;並對有義務卻沒有履行自身職責的人予以相應的懲罰。

  結束語

  “見危不救”現象頻發背後我們能夠看見人性中的自私和冷漠,也能看見我國公共安全制度的缺失以及相關法律機制的不足,要想改變這種冷漠的社會現象,需要培養和強化人們的責任心和社會意識,進行道德規範和法律規範,透過相關制度的完善進行規制。

  參考文獻

  [1]張鵬富,宋潔.“見危不救”社會現象的法理分析[J].山西省政法管理幹部學院學報,2016,29(04):20-22.

  [2]楊玲.“見危不救”犯罪化分析[J].海峽法學,2016,18(04):92-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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