淺談施工現場用電安全論文

淺談施工現場用電安全論文

  一、施工用電存在的安全隱患

  1.施工組織設計操作不到位。建築施工工地,既是電氣安全技術的特殊場所,又是具有特殊電氣危險的場所。因而,國家建設部為此專門制定了(下簡稱艦範》),規定施工企業在施工前必須嚴格編制臨時用電施工組織設計,內容包括現場用電設施的佈置圖,使用的裝置型號、規格,負荷分配情況,制定安全用電技術措施和電氣防火措施等。但是,許多施工企業卻沒有按照此(覦範》嚴格執行,或者不重視施工用電問題,沒有認真、嚴肅地進行用電技術措施、安全措施、管理措施等施工組織設計工作。這是目前施工企業的一個通病。

  2.電工持證上崗不規範。建築工地上的直接操作電工具備資質的不多,既沒有取得《電工進網作業許可證》,也沒有取得有關部門頒發的特種行為《電工證》。大多數電工沒有進行過嚴格的電工基礎知識、安全用電知識、電力安全知識培訓,因此,在實際操作工作中,就不可避免地出現用電技術、安全管理不到位,操作人員由於用電安全自我防範意識相對薄弱而導致人員觸電傷亡、電氣裝置損壞等安全事故的發生。

  3.用電危險點缺乏監控。施工用電大多是臨時用電,因此,施工現場的安全管理也因臨時性而往往未得到應有的重視,不太到位。譬如,用電安全責任制落實不具體,缺乏對操作者必要的安全用電交底,重要危險作業點缺乏必要的監控。又如,施工現場與鄰近架空和敷設電力線路缺乏在安全距離範圍內的作業監控,操作手動工器具在特別水淋、潮溼環境下工作的絕緣監控,對工程中哪些作業點是用電安全危險點,需要採取什麼樣的監控手段和防護措施沒有交底,等等。所以,直接施工人員經常不講規程規範,憑經驗辦事,我行我素,最終釀成大禍。

  4.漏電保護器裝設存在漏洞。漏電保護開關是在萬一發生漏電、觸電事故的情況下,能迅速切斷電源,起著保護人身和裝置安全的作用。 覦範》嚴格規定:施工現場必須嚴格執行總配電箱、分配電箱、開關箱、總保護器、分保護器的“三級配電二級保護”。

  但是,許多工地沒有安裝總漏電保護器和作業危險點漏電分保護器。即使少數工地已裝設,但大多沒有充分考慮過保護器的剩餘電流、短路、過負荷保護等特定功能,保護器的額定動作(分斷)電流的大小,在水淋、陰雨、特別潮溼等安裝位置的特定環境下,保護器的選型以及保護器相互之間動作電流的級差和動作(分斷)時間的級差的配合等技術性能要求,安裝和使用隨意性大,更沒有做定期檢查、試跳、送檢、試驗和記錄。

  5. “三相五線制”落實不到位。 椒範》明確規定:施工現場必須採用TN-S接零系統(即“三相五線制”系統),把工作零線和保護零線區分,以此來保障人身、裝置安全。現行市區用電基本上均採用“三相四線制”的中性點直接接地系統(TT系統)和工作零線N線與保護地線PE線合一的`單相供電制的接零系統(即TN-C系統)。許多施工隊伍沒有按要求使用“三相五線制”電源,或者因為不懂“三相五線制”接線方式或錯接線而實際上仍為“三相四線制”。並且大多沒有規範的配電房,對開關箱也沒有嚴格執行“一機、一閘、一漏、一箱”的“4個一”規定,即一個開關只能控制一臺用電裝置。但施工現場的配電箱經常出現一個開關下接多條電纜的現象,手持式電動工具“多機”接“一閘”的現象尤為嚴重。不注重開關箱、配電箱的防雨防潮以及保護、接地等措施。

  6.電線電纜敷設不規範。 (覦範》規定:“電纜幹線應採用埋地或架空敷設,嚴禁沿地面明設”。建設施工用電的電纜敷設,可以架空也可以埋地(或穿管),但不允許拖地。而在實際上,施工現場使用的電線隨意拖地的現象經常隨處可見,尤其是工程到了裝修階段,粉刷現場太暗,臨時照明電纜拖地;切割牆面開鑿管溝,切割機電纜拖地;焊接構件、接地件,焊機一次電纜拖地;更有甚者,一些電動工具經常使用塑膠軟線拖地敷設等等,這些電線電纜拖地,不管日曬雨淋,任人踩車壓,漏電、觸電事故時有發生。

  7.缺乏電氣裝置的檢驗。對施工現場的電氣裝置、絕緣工器具和絕緣防護用品等,缺乏定期進行的直流電阻、絕緣電阻、耐壓、洩漏等國家規定的電氣預防性試驗。

  8.帶電作業不規範。隨意進行帶電作業,作業人員帶電操作時缺少防護措施和監護人。

  二、整治措施

  1.抓思想。施工單位要牢固樹立“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思想,遵循沒有安全就沒有一切的安全生產理念,把安全生產擺在一切工作的首位,把原來忽視甚至遺忘的施工用電安全嚴肅地提到議事日程上來,統一認識,明確責任,紮實有效地落實各項措施。要加強用電安全檢查、監督,落實防雨、防澇、防雷措施,責任到人。

  2.建章立制。安全制度的嚴格履行是施工安全的可靠保證。必須建立健全用電安全責任制,制訂和完善安全用電組織措施、臨時用電施工組織設計、安全用電技術措施和電氣防火措施以及用電安全的現場管理措施。

  3.配備施工用電的軟硬體。加大和完善施工用電軟硬體的投入,特別是要加大對用電裝置、安全電器、絕緣材料、絕緣工器具、絕緣防護用品的硬體投入。

  4.強行整改。施工企業要高度重視用電安全生產管理,切實做到嚴防死守。要善於自查自糾,對發現的隱患和問題實行強行整改。

  (1)施工企業要切實加強對職工的用電安全生產教育和安全用電知識培訓,增強職工防觸電及自我安全防範保護意識及能力,特別要嚴格執行電氣作業人員持證上崗的制度。

  (2)要嚴格執行“三級配電二級保護”用電安全規範,總配電箱、分配電箱、開關箱配置齊全,隔離開關和分路隔離開關,熔斷器和分路熔斷器,自動開關和分路自動開關,電壓、電流表、電度表等應配置齊全。動力配電與照明配電也應分別設定。總配電箱、分配電箱必須設定漏電保護裝置,而且在特別潮溼、容易被碾壓、易進水的地方進行工作和操作諸如振動棒(器)、手電鑽、手動砂輪機等手提式電動工具均必須加裝動作(分斷)電流分別不大於6mA、30 mA的末級漏電保護器,並且總配電箱、分配電箱、末級漏電三級保護器在核定動作電流時應調有15 mA及以上的動作電流級差,動作(分斷)時間應有0.05 s的動作時間級差。

  (3)必須嚴格按照建設部妁沲工現場臨時用電安全技術規勘的明確規定:每臺用電裝置應有各自專用的配電箱,必須實行一機、一箱、一漏電保護、一閘的“四個一”規定,嚴禁用同一開關箱控制兩臺及以上用電裝置(含插座),並做好開關箱、配電箱的防雨、防潮以及保護接地等措施。

  (4)對施工現場的電氣裝備和絕緣工器具,應定期送有資質的電氣試驗部門進行直流電阻、接地電阻、絕緣電阻、耐壓、洩漏等相關電氣預防性試驗。

  (5)要教育和引導工地電工學習和掌握《電業安全工作規程》電操作時要採取絕緣防護措施並安排操作監護人。

  (6)嚴格加強施工用電現場管理,使用的電線不能隨意拖、拉,線路儘量採取架空線路,不能架空也要採取保護措施。注意不要讓電線浸泡在水中或被物體碾壓,電線老化、表皮破損、用電器具和零件缺損等要及時更換和維護、維修。嚴禁使用拖線圓盤、多用插座等無防雨措施的電器器具。

  (7)要特別注意施工現場與鄰近架空和敷設電力線路的安全距離,避免鋼筋、水管、工器具等金屬物體觸碰高低壓電線。由此類問題出現的觸電傷亡事故屢見不鮮,因此,要特別注意加以防範和監控。

  (8)加強日常巡視檢查。對漏電保護器是否有效動作、熔體額定值和斷路器整定值是否正確、接地引線和用電裝置的PE線是否連線良好可靠等要形成定期不定期檢查維護管理制度和責任追究制度,有效加強檢查監督。

  5.依法行政。相關職能部門要密切配合,把原來忽視甚至遺忘的建築施工供用電安全問題提到領導議事日程上來,經常開展用電安全生產監督檢查,並嚴格履行職責,嚴肅工作紀律,嚴格執法。依法行政。絕不放任自流。

  綜上所述,從施工現場多年發生的用電事故分析中可以看出,安全裝置和安全管理是做好用電安全執行的兩個輪子。這兩個輪子不能一個大,一個小,一個硬,一個軟。只有兩個輪子同時轉動,既注重定電氣安全裝置、材料和人員的配備,又要抓好安全用電管理制度的實施,才能杜絕電氣裝置和人身傷亡事故的發生,保證工程建設專案的順利完成。

  作者簡介:劉文(1968-),女,湖北武漢人,天津鐵道職業技術學院副教授,研究方向:電氣自動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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