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理論與實踐的結合性探討論文

教育理論與實踐的結合性探討論文

  【論文關鍵詞】教育理論 教育實踐 結合性 實踐群體 理論研究群體

  【論文摘要】以往探索教育理論與實踐的結合,多是從理論研究者與實踐者的差異角度展開的,這樣的研究思路有助於克服教育理論工作者與教育實踐者之間的矛盾,但難以為教育理論與實踐的具體結合提供富有針對性的啟示。因此,從教育理論的可實踐性入手,探究教育理論與實踐結合的中介,結合的層次對應性,弄清其結合的內外機制,就成了教育理論與實踐結合研究取得突破的關鍵。

  教育理論與實踐的結合,就是教育理論被實踐群體內化並用以指導實踐,研究者根據實踐群體反饋,對教育理論進行修正、完善的相互作用過程。由於教育理論與實踐都具有層次性,這就決定了其結合也有一定的層次對應性。加上不同種類教育理論品格和目的指向的差異,因此不是所有的教育理論都能為實踐群體所選擇和內化。只有那些具備內化條件與結合機制的教育理論,才能成為真正指導教育實踐的可行性理論。

  一、教育理論與實踐結合的條件

  (一)教育理論的可實踐性

  在整個教育理論體系中,指導教育實踐的理論必須保持自身的可實踐性。因為具有實踐性的理論才能回到實踐中去接受檢驗,並隨著時代、實踐和科學的發展而不斷髮展。那些從學科邏輯體系中演繹、從其他學科移植或翻譯引進的教育理論,因其缺乏與教育實踐結合的土壤,缺乏與教育實踐歷史的、情景性的聯絡,很難直接用來指導教育實踐。教育理論要具有可實踐性,就需要經歷從實踐中來到實踐中去的發展過程。因為只有這樣創生的教育理論,才能做到以客觀事實為根據,在創生指向上具有針對當下教育實踐的目的性,具有走進實踐群體內心世界的親和力,形成特定歷史條件下指導實踐的針對性、可操作性等系列實踐特性。

  縱觀歷史上對教育實踐產生廣泛而深刻影響的教育理論,可以發現教育理論的可實踐性主要表現在四個方面:一是具有切合實際的指導性,這是成為指導教育實踐理論的前提。二是切實可行的操作性。實踐者行為的改變是教育理論最終得以實踐的重要標誌,它往往以師生形成新的操作程式加以顯現。三是實事求是的推廣性。教育理論具有切合實際的指導性,表明其對指導特定條件下的某些實踐活動是有效的,但能否在一定層面和範圍內推廣,才是真正表明其指導實踐深度和廣度的關鍵。四是面向生活、面向社會的大眾性,這正是教育理論走向實踐群體的特有品格。指導實踐的教育理論,只有面向生活才具有現實的生命力,做到與時俱進;也只有面向大眾,才能獲得實踐群體的支援,打牢踐行教育理論的`群眾基礎。

  (二)教育理論與實踐結合的中介

  首先,要形成在二者結合中起橋樑作用的中層教育理論。中層理論是美國社會學家羅伯特·K·默頓提出的一種社會科學研究思路,他提倡在整體的社會理論體系和具體的實踐研究之間建構一類與特定領域和實際問題相關的中觀層次的概念體系。中層理論的定義決定了中層教育理論建構者既要有紮實的相關理論基礎,能準確、完整地、富有創造性地解讀抽象的理論文字,又要與實踐群體有著密切聯絡,具有豐富的關於當前教育實踐的經驗,並能深刻把握和理解當前教育實踐的狀態。中央和省市教科所研究人員就具有這種得天獨厚的條件,他們可以利用自身既是理論研究者又是實踐指導者的雙重身份,選擇其中最為當代教育實踐所需要的理論作為切入點,將抽象的教育理論作應用性加工,對外來教育理論作本土化處理,將豐富的教育經驗提升為指導實踐的理論。這樣建構的中層教育理論,既堅持了抽象教育理論的基本精神,又把其理論核心變成了易於為實踐者理解和操作的方法,從而起著聯結教育理論與實踐的中介作用。

  其次,藉助對教育政策的影響走向實踐。教育理論要實現大面積地與教育實踐的結合,最為有效的捷徑就是透過影響教育政策的制訂,藉助教育政策對教育實踐產生廣泛作用。要成為這種影響教育政策研製的教育理論,需具備兩個條件:一是教育理論建構主體具有參與教育政策研製的權力。這類教育理論建構主體可直接以建議或提案等方式表達自己的觀點,透過影響相關研製者的思想,將自己的理論滲透到教育政策之中乃至為教育政策的研製提供理論基礎。二是教育理論本身恰好是教育政策研製者所需要的。就不同層次教育理論對教育政策研製的影響看,只有那些影響較大且反映了時代教育改革脈搏、代表多數人心聲的基礎教育理論,才易引起教育政策研製者的關注。因為以此為基礎制訂的教育政策才能既反映時代特徵,又能得到多數人的支援。[1]就應用教育理論而言,因其能為教育政策研製提供具體建議和技術支援,因此只要研究的問題與政策制訂者所要解決的難題相關,就容易引起關注。至於推廣性教育理論,因其關注的是教育理論具體化、實效化的推廣辦法,與特定情境中教育政策的研製和教育行政直接相關,因此這類理論也為教育政策研製者青睞。

  (三)教育理論與實踐結合的層次對應性

  從教育理論與研究物件的劃分上,可區分為“事實——規律”“評價——規範”“規範——行動”和“事實——解釋”等層次。就教育實踐而言,可分為國家和省區教育行政——市縣校行政——師生群體三個層級。儘管個別層次教育實踐群體可以同時與多個理論層次結合;同一層次教育理論,也可能為不同實踐層次者所用。但不得不承認,由於不同層次實踐群體的需要層級和對理論的解讀能力不同,制約了其在選擇與之結合的教育理論層次上具有較大的偏好和主流特徵。這就要求教育理論與實踐的結合必須滿足“門當戶對”的層次對應條件,才能實現“幸福”的聯姻,產生“耦合”效應。根據二者的層次特徵,筆者擬從三個層面考察其結合方式。首先是宏觀層面的結合。即“事實——規律”“評價——規範”教育理論與國家和省級教育行政實踐的結合,其多以教育政策的制定和實施方式體現出來。為了有效實現宏觀層次的結合,在政策研製過程中需要邀請各類教育專家參與,以便吸納廣大教育研究人員的最新理論成果。其次是中觀層次的結合,即“評價——規範”“規範——行動”層面教育理論與市縣校教育行政實踐的結合。在當前條件下,市縣教育行政部門主要透過學習相關“評價——規範”理論,結合上級政策和法規精神制訂考評方案;根據“規範——行動”理論制訂相應的實施細則,實現該層次教育理論與實踐的具體結合。再者是微觀層次的結合。即“規範——行動”和“事實——解釋”教育理論與教師層面實踐的結合。教師透過學習並運用相關“規範——行動”理論,解讀、內化市縣校的實施細則,結合長期積累的教育經驗,轉化為指導自身教育實踐的操作程式,實現教育理論向實踐的轉化。[2]

  上述結合表明,每一教育實踐層次都是對應兩個層次以上的理論,其中一個理論層次既連線上一層次實踐群體,又指導下一層次實踐群體,以形成兩個實踐群體之間相互溝通的基礎。

  二、教育理論與實踐結合的內在機制

  教育理論與實踐的結合不是外在強求,而是內在的統一。這種內在統一性,一方面透過教育實踐,個體內化教育理論的心理機制得以深化;另一方面,則透過教育理論與實踐群體結合的心理機制實現面上推廣。

  (一)教育理論與實踐結合的個體心理機制

  教育理論與實踐結合的最終落腳點是透過個體應用教育理論解決實際問題來實現的。教育理論影響教育實踐的第一步是實踐者學習、內化教育理論的演繹生成過程,其認識是沿著原理論——概念論——感性論的路徑進行的。實踐者透過這一步形成能切實解決問題的綜合性內化理論,實現教育理論與教育問題解決者內在實踐經驗的結合。第二步,實踐個體應用已經內化了的教育理論指導具體實踐活動,並從中積累經驗,發現實踐中面臨的新問題,在解決新問題的過程中創造新理論。實踐者透過這兩步,完成從內化他人理論到自我理論的生成過程,在個體認知上達到教育理論與實踐的內在統一。僅此還不足以促成實踐者付諸行動,還必須以知的統一為基礎,透過情感的動力作用促使其自覺地實踐教育理論。這就要求教育理論實踐者要注意首戰必勝,讓自己一開始就嚐到甜頭,形成積極實踐教育理論的心態。踐行教育理論的長週期性決定了實踐者必須經歷持之以恆地實踐,才有可能取得顯著成效。因此,踐行教育理論中,實踐者必須有戰勝困難的意志,否則就會半途而廢。為了增強實踐者踐行教育理論的意志力,除了透過思想教育提高實踐者的思想境界和目標追求外,要在每一關鍵環節對實踐者的微小成功予以物質和精神激勵,促使其形成自我效能感,不斷增強內在成就動機,產生堅持下去的決心。[3]同時,實踐者之間也需要一個寬鬆的內部心理環境,要及時給失敗者以鼓勵和關心,促使其產生感激、報答支持者的情感,把關心轉化為再次實踐的動力。只有實踐者把內化了的教育理論轉化成特定環境中的實踐情感和意志力,他(她)才能持續地將教育理論轉化為實踐活動,才能實現二者全程和全面地結合,並最終形成預期的實踐效果。

  (二)教育理論與實踐群體結合的心理機制

  教育實踐群體是以一定社會階層或集團的方式存在並開展活動的,因此教育理論是否符合實踐群體文化心理就非常重要,它直接制約著實踐群體對教育理論的選擇,影響著其對教育理論理解的深度和應用的廣度。為此,我們需要建立起教育理淪與實踐群體傳統文化融合的心理機制。[4]一是根據實踐群體對教育理論解讀的民族性,創造易於為本民族理解的語言表達方式。二是引導實踐群體形成自覺學習、內化教育理論的職業道德。在相關政策和輿論宣傳影響下,促使實踐群體逐步把學習、理解、研究教育理論內化為自己的職業道德,形成違反教育理論將從內心感到有違教師職業的不安感。三是理論研究群體應從心態和情感方面與實踐主體群產生內在融洽。要善於根據教育實踐群體需要,自覺地變革教育理論,形成分解與重構抽象教育理論的習慣。透過分解細化,把實踐群體難於理解的教育理論體系逐級轉化為便於操作的教育理論。

  三、教育理論與實踐結合的外在機制

  教育理論與實踐均有很強的價值性,其中必然暗含利益和情意傾向。教育理論在走向實踐過程中,實踐主體群必將從自身利益立場對其進行選擇。只有那些給實踐群體帶來實際利益的教育理論,他們才積極選擇並樂意踐行之。

  由於理論研究群體與實踐群體生存環境和利益立場的差異,要讓教育理論的建構者更多地理解實踐群體的利益,必要時可建立二者密切結合的利益擁綁機制。一是形成教育理論研究者樂於參與實踐,教育實踐群體積極追求理論學習的制度。就當前我國的情況看,國家已經藉助學歷教育和課題專案等激勵機制,較大程度上調動了實踐群體學習教育理論的熱情;主要問題是如何讓理論研究者深入到教育實踐中去,紮下根來系統解決實際問題的制度還沒形成。二是形成激勵教育理論研究者與實踐群體代表共同制訂教育政策,共同參與重大教育課題攻關的機制。以此創造更多機會讓實踐群體發表對教育理論的意見,促進教育理論研究者積極吸收其改進建議,藉助二者密切合作的方式創新教育理論。三是在建立與應用教育理論中,要注意利益機制的作用。對理論研究者而言,需要站在實踐者的立場思考問題,才能建構出符合實踐群體價值取向的教育理論。就實踐者而言,首先教師要有為學生髮展捨得犧牲的精神。因為教育理論更多是從學生利益的角度設計的,其在走向教育實踐過程中,往往要求教師比過去付出更多精力,同時還要承擔因實踐新理論引發的教育改革所帶來的風險。[5]其次,在新教育理論的推廣中,教育行政部門應該先選點實驗,以調整教育理論在實踐中造成的利益分配偏差。同時,注意將實踐群體的階段獲益與最終獲益結合起來,形成逐級獲益的機制,以確保教育理論與實踐結合的持續發展性。

  總之,只有藉助外在的利益激勵機制,將理論研究群體與實踐群體的內在動力充分激發出來,促使理論群體向實踐深入,反思抽象理論實踐化的思路;引導實踐群體不斷強化理論學習,反思自我經驗普適化、理論化的加工方法,以此促成二者同繞重大教育問題的解決,協作建構“抽象理論——中層理論——實踐機制”縱向貫通的教育理論體系。用這樣的教育理論體系來指導教育實踐,再配之以踐行教育理論的情感和意志,才能實現教育理論與實踐的緊密結合。

  參考文獻

  [1]彭澤平.“教育理論指導實踐”命題的再追問——從命題合理度、作用機制的角度進行分析[J].教育理論與實踐,2002(9).

  [2]丁鋼.教育經驗的理論方式[J].教育研究,2003(2).

  [3]羅凱梅.教育實踐研究的敘事轉向[J].基礎教育研究,2004(1).

  [4]班華,薛曉陽.新時期我國德育模式研究的理論特徵[J].北京大學教育評論,2004(1).

  [5]郭向寧.教育理論與實踐分層結合的途徑[J].陝西師範大學學報,200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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