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利施工工程設計變更的研究論文

水利施工工程設計變更的研究論文

  一、水利施工工程設計變更的特點

  工程設計變更主要強調的是在工程最初設計以透過國家有關部門的批准和稽核前提下,根據施工工程設計所面臨的現實問題以及具體細節變化所作出的初步設計更改。這種工程設計變更的改變一般存在於工程招標時期、施工設計圖設計時期以及具體施工階段,既包含基礎的工程規模和工程任務的更改,也強調工程施工等級、工程任務的佈置實施、工程施工的結構尺寸和型式以及在工程中所涉及到的工程施工裝置、數量或是施工細節方案的更改。而從水利施工工程具體分析來講,工程設計變更的'原因多種多樣,例如基礎水文、地質的變化;自然環境的變化;經濟條件的變化等等。由於水利施工工程不同於其他施工工程,往往具有規模大、種類多、涉及範圍廣等特點,這在一定程度上對水利施工工程的設計變更提出了更多的要求和特點。從種類劃分,水利施工工程一般分為引調水施工工程、堤防施工工程、灌溉施工工程、城市供水施工工程、水庫施工工程、水土保持施工工程、河道治理施工工程等。每一類別的施工內容不僅從施工內容有所差別,對施工的質量以及投入的成本也有所差距,這對水利施工工程設計變更提出了更為嚴格的要求。同時,從規模上劃分,水利施工工程一般根據施工規模的大小,分為大型水利施工工程、中型水利施工工程、小型水利施工工程。每一規模的施工方式以及施工管理程度都有很大的區別,一般大型和中型的水利施工工程更強調投入成本的巨大、施工工期的長度、施工設計的複雜和實際施工中的不確定因子過多等問題,更容易產生施工工程設計的變更。

  二、水利施工工程設計變更的管理現狀

  水利施工工程作為我國一項經濟工程、民生工程,對我國整體的建設發展起著不容忽視的關鍵作用。因此,對於水利施工工程建設,國家各方面投入巨大的人力和物力,特別是考慮到我國在建設水利施工工程的自身特點上,各級水利建設的有關部門和具體專案負責人,從細節出發,不斷重視和關注水利施工工程設計變更的現狀,嚴抓各個設計環節的工程設計變更,切實規範和制定有關水利施工工程設計變更的管理程式,做到安全生產、保質保量得完成建設目標。但是,基於我國在水利施工工程設計變更方面處於底子薄、發展弱、要求高、發展迅速、相關法律法規發展不完善等特點,導致我國在實際的水利施工工程設計變更方面存在諸多問題。針對大中型水利施工工程設計變更,我國的相關法律法規和管理辦法中沒有明確的分界標準以及設定機制,致使出現不同程度的水利施工工程設計變更很難界定,混淆設計變更的許可權。一些建設工程更是利用此漏洞,隨意增加或減少建設工程內容,以小報大,縮減建設成本,逃避水利施工工程設計變更的經濟稽核和質量稽核,為整體的水利工程施工帶來了巨大的安全隱患。水利施工工程設計變更的專案管理不到位,設計變更的更改約束制度不嚴格,一些設計變更缺乏行之有效的監管制度,造成一些水利施工部門借因設計變更而不嚴格履行水利施工工程的常規審批制度,打著“先建設,後審批”的旗號,任意建設,造成已定事實,為後期水利施工的設計更改帶來了相當程度的難度。③我國對水利施工工程設計變更缺乏系統性、專業性的認識和重視。依據國家在2000年頒佈的《建設施工工程勘察的設計管理條例》,我國對於水利施工建設施工過程中的設計內容變更以及工程勘察等方面進行了統一規定。但是針對於在設計變更中的重大修改範圍、許可權、內容以及界限沒有明確的規定,更沒有相當的具體實施細則,這對於我國在進一步發展水利工程施工建設帶來了難度。

  三、總結

  基於對水利施工工程設計變更的特點以及管理現狀的分析,我們發現在具體的水利施工工程設計環節方面應加大對設計變更的重視,整合當今工程設計變更的管理現狀,結合設計變更的特點,切實有效地制定出符合我國社會主義現代化建設發展程序的相關法律法規以及管理細則,從細節著手,保質保量地完成任務,從而達到預期的效果,取得良好的經濟社會效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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