智慧城市建設背景下數字出版企業轉型的論文

智慧城市建設背景下數字出版企業轉型的論文

  摘要:新興資訊科技的發展加快了城市資訊化的程序,智慧城市建設已拉開帷幕。智慧城市建設將在發展平臺、消費方式、產品型別和產業鏈資訊流通四個方面對數字出版產業產生影響。這些影響包括:第一,城市物聯網將成為數字出版產業發展的新平臺;第二,人性化的消費方式將受到歡迎;第三,服務應用類數字內容產品的比例增大;第四,數字出版產業鏈各環節資訊流通加快。為了抓住發展機遇,數字出版企業應在經營觀念、資訊科技、內容生產和商業模式四個方面積極謀求轉型。

  關鍵詞:數字出版;企業轉型;智慧城市;物聯網

  移動互聯、物聯網、大資料和雲計算等一系列新型資訊科技的發展極大地加快了全球城市資訊化程序。2008年11月,IBM總裁兼執行長彭明盛在《智慧的地球———下一代領導人議程》中首次提出了“智慧的地球”這一發展願景。次年,IBM公司將“智慧城市”的概念引入中國。①智慧城市的概念甫一面世,便得到各方的廣泛關注,包括北京、上海、無錫、寧波等在內的多個城市先後紛紛宣佈建設智慧城市。我國住房和城鄉建設部也於2012年12月釋出了《國家智慧城市試點暫行管理辦法》和《國家智慧城市(區、鎮)試點指標體系(試行)》。智慧城市建設將對人們的生活方式和國民經濟產業結構轉型升級帶來深遠影響,亦為數字出版產業的發展帶來了機遇和挑戰。

  一、智慧城市的概念與特徵

  釐清智慧城市的概念和特徵是分析智慧城市建設將如何影響數字出版產業發展的前提。

  (一)智慧城市的概念

  對於智慧城市概念的理解,目前各方並未達成共識。IBM公司在《智慧的城市在中國》中把智慧城市定義為這樣的一個城市:“能夠充分運用資訊和通訊技術手段感測、分析、整合城市執行核心系統的各項關鍵資訊,從而對包括民生、環保、公共安全、城市服務、工商業活動在內的各種需求作出智慧的響應,為人類創造更美好的城市生活。”綜觀目前各種對智慧城市概念的理解,其大致可以分為兩類:一類側重於從技術層面理解智慧城市。如辜勝阻認為智慧城市就是資訊科技的創新和應用,其核心是物聯網,具體表現為物聯網和網際網路的深度融合。②另一類側重於從人本理念理解智慧城市。國外學者An-dreaCaragliu認為智慧城市是人人參與的社會,透過對人力資本、社會資本和通訊基礎設施等的投資以促進經濟可持續發展,提高居民生活質量以及對自然資源實現明智的管理。③其實,資訊科技和人本理念都應該是智慧城市內涵的必備要素。資訊科技的不斷髮展是建設智慧城市的前提條件;合理配置城市資源,為廣大市民提供優質的智慧服務是建設智慧城市的最終目的。

  (二)智慧城市的特徵

  IBM公司在《智慧的城市在中國》中提出,智慧城市具有全面物聯、充分整合、激勵創新和協同運作四大特徵。這一觀點已被國內的學者普遍接受。

  1.全面物聯遍佈各處的感測器和各種智慧裝置組成物聯網,對所有涉及城市執行和城市生活的各個方面進行有效的感知和監測。

  2.充分整合物聯網和網際網路無縫連線和完全融合,將透過智慧裝置監測和收集的資料充分整合起來,並使這些資料變成有價值的資訊。

  3.激勵創新鼓勵政府、企業和個人在智慧城市的基礎設施之上進行各類創新以及做出實際應用,以智慧響應城市居民的各類需求,為政府和企業決策提供資訊支援。

  4.協同運作基於智慧化的基礎設施和各類創新應用,整個城市的各個系統能進行和諧而高效的協作,達到城市資源的最優配置。

  二、智慧城市建設對數字出版產業發展的影響

  中國產業調研網釋出的《中國智慧城市建設行業現狀調研及發展前景分析報告(2015—2020年)》④顯示,截至2014年底,我國智慧城市建設數目達到386個,省級和副省級城市智慧城市建設比例達到100%。如此大規模的智慧城市建設將對我國數字出版產業帶來哪些影響呢?

  (一)城市物聯網將成為數字出版產業發展的新平臺

  物聯網是智慧城市建設的資訊科技基礎。隨著智慧城市建設程序的不斷推進,繼網際網路和移動網際網路之後,城市物聯網將成為我國數字出版產業發展的新平臺。根據2005年國際電信聯盟(ITU)的定義,物聯網是指在任何時間、任何地點,互聯任何物品,提供多種形式資訊訪問和資訊管理的網路,其主要解決的問題包括物與物、人與物,以及人與人之間的互聯。它也是在網際網路基礎之上延伸和擴充套件的一種網路。相較於網際網路的全球性,物聯網往往是行業性或區域性的。

  1.城市物聯網將成為新的數字內容生成平臺通常情況下,數字出版企業組織專業的內容生產人員經選題、創作、編輯加工、複製等一系列流程提供數字內容。在城市物聯網這一技術平臺上,這一傳統的數字內容生產做法將會發生一些變化。第一,除了由專業的數字出版企業提供數字內容之外,物聯網上大量的由人與物互聯、物與物互聯而產生的資料將成為新的數字內容。而且,這些資料不僅數量龐大,而且反饋及時,經過資料探勘分析出的價值不小。第二,一些具有較高資訊科技水平的發燒友研發的一些應用專案支援市民在物聯網環境下直接生成內容,並及時上傳到物聯網平臺實現分享。

  2.城市物聯網將成為新的數字內容流通平臺無論是傳統出版企業還是新興的網際網路內容提供商,都可以將自身擁有版權的數字內容資源與物聯網實現無縫連線,透過運用合理的商業模式來獲取利潤。智慧城市中所包含的智慧教育、智慧遊、智慧社群、智慧醫療等部分都需要大量的數字內容來充實。鑑於物聯網的區域性、行業性特徵,有關當地的、專業性的數字內容資源將更受青睞。與此同時,由於智慧城市鼓勵全民參與、協同創新,一部分具有數字內容生產能力的個人或組織也能在物聯網上傳播其生產的數字內容,甚至可透過眾籌的方式來獲得合理的報酬。

  3.城市物聯網將成為新的數字內容營銷平臺物聯網透過利用射頻識別(RFID)⑤、感測器、二維碼等智慧識別技術,將資訊交流達到了一個新的高度,可以實現在任何時間、任何地點連線任何人,繼而擴充套件到連線任何物品。基於這一技術,我們可以透過掌握的各類資料,精確分析內容消費者對閱讀時空的要求、生活習慣特點以及社交偏好等一系列影響數字內容消費的因素。換言之,城市物聯網為數字出版產業精確營銷水平的提升提供了良好的技術平臺,有利於更好地實現數字內容需求的快速預測和精準推送。

  (二)人性化的數字內容消費方式將受到歡迎“以人為本”的智慧城市建設理念將潛移默化地影響數字內容的消費方式。

  1.物聯網技術有利於滿足消費者個性化內容需求生活節奏的日益加快使得現代都市人較難有機會進行系統的學習,為滿足自身日常生活、職業發展和社會交往的現實需要而閱讀成為了人們消費數字內容的主要目的之一。如前所述,物聯網技術有利於對數字內容消費者進行精確營銷。這種精確營銷可以兩種方式來實現。其一,透過對獲取的各種資料進行分析,發現潛在消費者的閱讀內容偏好,主動營銷,實現數字內容的個性化定製;其二,透過物聯網自動監測潛在消費者所處時間和空間的具體資訊,對其進行數字內容的實時推送。對數字出版企業而言,前一種方式重在穩定數字內容的消費數量,後一種方式則意在不斷髮現新的市場擴容機會。

  2.數字內容的消費終端型別更為豐富移動互聯的時代,手機是最主要的數字內容消費終端。而在“萬物互聯”的物聯網時代,任何物品都可以接入物聯網。理論上,任何物品都有可能成為數字內容的消費終端,目前的可穿戴裝置只是其中的一小部分。隨著智慧城市建設的不斷深入和新的`資訊科技的持續發展,未來不僅萬物皆媒介,而且人機互動技術和3D虛擬成像技術將使媒介的外延突破實體物品的限制。可以說在一個高度發達的物聯網環境裡,人們能夠感受到最為豐富的數字內容消費體驗。當然,過於豐富的媒介消費體驗是否會使人類走向異化是一個值得深思的問題。

  3.協同運作的數字內容消費平臺提升內容的易得性目前的數字內容消費平臺是依託於網際網路這一資訊科技平臺的,隨著智慧城市建設的推進,數字內容消費平臺拓展到物聯網平臺只是個時間問題。智慧城市本身所要求的協同運作性必將使基於物聯網平臺的數字內容消費平臺同樣具備這一特徵。從技術後臺來看,圍繞著數字內容消費的各類子系統(如內容提供系統、終端呈現系統、LBS、電子支付系統等)和諧高效地協同運作;從前臺的使用者體驗來說,消費者可以最大限度地、方便快捷地獲得其所需要的數字內容。

  (三)服務應用類數字內容產品比例增大

  網際網路平臺上,網路遊戲、各類影片和網路文學是網民消費數字內容產品的主要型別。在智慧城市的物聯網平臺上,這些型別的數字內容產品依然會存在。但是,由於智慧城市建設的目的主要是為當地居民提供更為優質的城市服務,因此各類與當地居民生活息息相關的服務應用類數字產品的數量會大增。而且,這些服務應用類產品的生產目的也是為了實用。這就啟發我們,在智慧城市建設背景下,數字出版企業研發新產品一定要對市民的生活習慣進行全方位的精確分析。在此基礎上,數字出版企業可以採取兩種做法:第一,數字出版企業可以承接政府委託的具體服務應用專案,並進行開發,這對數字出版企業的資訊科技水平要求較高;第二,數字出版企業可以內容提供商的身份為已有的服務應用提供數字內容。

  (四)數字出版產業鏈各環節資訊流通加快

  物聯網時代,人與物、物與物之間的網路連線是自動生成的。只要隨身攜帶一個身份識別工具(最常見的如手機,或是帶有RFID標籤的物品),一位市民身處一個具體的時空環境,物聯網中的感應裝置會自動將有關資料送回到後臺的中央資訊系統。根據返回的有關資料,數字出版企業可以及時知曉潛在消費者的狀況,並以此形成客戶資料庫。針對潛在消費者消費數字內容的具體特點,數字出版可以實行個性化的實時出版。與此同時,物聯網也可以感知市民消費數字內容後的反饋情況(如是否下載到本地終端、停留的時間長短等)。因此,物聯網就可將實時的數字內容消費的市場調研結果一併返回後臺的資訊系統。整個資訊處理的過程自動而快速,基本上無須人工干預。從以上分析中不難得出結論,數字出版產業鏈各個環節的資訊流通都加快了。數字出版產業鏈各個環節資訊流通加快,勢必對數字出版企業的市場反應速度、組織結構的靈活性提出更高的要求。

  三、智慧城市建設背景下數字出版企業轉型思路

  智慧城市建設背景下,如果數字出版企業想要抓住發展機遇、擴大市場,那麼實施轉型是一種合乎邏輯的戰略選擇。這種轉型絕不是區域性的改良,而是對數字出版企業的經營觀念、資訊科技、內容生產和商業模式的全方位提質。

  (一)經營觀念上主動順應產業融合發展大勢

  任何企業轉型始於經營觀念的轉變。智慧城市建設背景下數字出版企業轉型首先要在經營觀念上主動順應產業融合發展大勢。產業融合指的是在技術革新的推動下發生的不同產業或同一產業間的邊界的模糊化和產業重組的動態過程。⑥資訊科技高度發達的今天,產業與產業之間的融合正在加速,數字出版產業當然也不例外。首先,數字出版企業必須主動融入智慧城市產業鏈才能實現數字內容在智慧城市物聯網平臺上的順利傳播。這是數字內容得以在城市物聯網平臺上實現價值的前提。其次,數字出版產業應與文化創意、設計服務等有利於提高使用者體驗的服務產業緊密結合,為數字內容產品增值。必須指出的是,數字出版產業基於智慧城市物聯網平臺上的產業融合絕不僅僅是技術上或業務上的簡單結合,而是數字出版產品形式、內容生產理念、營銷服務甚至商業模式上的根本改變。

  (二)數字出版企業內部實現資訊科技升級

  既然產業融合是由技術革新推動的,那麼數字出版企業要融入智慧城市產業鏈中則必須首先要實現企業內部的資訊科技升級。首先,數字出版企業應使數字出版產品在資訊科技層面上適合在物聯網上傳播。符合智慧城市的資訊科技標準是實現數字內容在物聯網平臺上順利傳播的必要前提。RFID、二維碼、人機互動、虛擬成像等新的資訊科技要得到足夠的重視。其次,數字出版企業應重視客戶資料價值,成立獨立的資料中心。獲取、分析數字內容產品潛在消費者的相關資料從而進行智慧匹配是依託物聯網平臺開展精確營銷的基礎。因此,一個獨立的、高效的客戶資料中心對數字出版企業能否很好地滿足智慧城市建設所帶來的市場需求非常重要。再次,數字出版企業的數字內容管理系統從技術上要支援數字內容的多媒介、多級傳播,盤活擁有的數字內容資源,構建符合長尾效應的內容管理模式,實現版權價值的最大化。最後,智慧城市建設背景下數字出版產業發展提速之勢將不可逆轉,碎片化閱讀、個性化需求、快速響應和實時出版是這一發展背景下數字出版產業領域內的關鍵詞。因此,數字出版企業必須在內部建立綜合業務平臺,實現企業內部各部門之間資訊的快速流通。同時,這一綜合業務平臺還應實現與外部的戰略合作伙伴和相關政府部門之間的資訊快速傳播。

  (三)數字出版企業內容生產實現轉型

  數字內容生產轉型是數字出版企業整體轉型中重要的一部分。智慧城市建設背景下,數字內容消費者的需求發生了重大變化,那麼數字出版企業內容生產也就隨之發生積極的變化。首先,消費者需求導向應得到進一步重視。數字出版企業應在發掘自身內容資源優勢的基礎上重視利用資料深度分析消費者的內容需求。或許,某些潛在的內容需求是消費者自身也尚未意識到的。換言之,潛在消費者資料分析應成為數字出版企業內容生產的第一步。其次,積極利用智慧城市和知識社會的優勢支援市民(受眾)參與內容生產,在實時出版時注重互動交流,引導受眾加入內容生產者的行列。此時的受眾集內容消費者和內容生產者的身份於一身。再次,與創意設計、資訊科技等方面的協作企業構建合理的利益分配機制與協作機制,加強數字出版企業的戰略聯盟建設,強化數字內容生產協同行為,致力於不斷提高使用者體驗。最後,在智慧城市建設背景下,數字出版企業要重視建設內容整合平臺,利用資訊科技自動生成數字內容應成為數字出版企業積極嘗試的部分。

  (四)數字出版企業商業模式發生變革

  任何企業轉型最終都會使原有的商業模式發生變革,智慧城市建設背景下的數字出版企業轉型同樣如此。總體而言,智慧城市建設背景下的數字出版企業商業模式將在企業定位、資料驅動決策和贏利模式設計上發生重大變化。第一,智慧城市建設背景下,數字出版企業應轉變為數字內容整合運營者。數字出版企業不應拘泥於內容提供者的定位,而應依託自身的內容優勢充分聚合相關內容、資訊科技、終端應用和線上支付等其他資源。只有實現了由數字內容提供者向數字內容整合運營商的轉變,數字出版企業才能真正在智慧城市建設過程中贏得自身的一席之地。第二,資料驅動決策的重要性日益凸顯。在“萬物互聯”的物聯網環境中,各種資料隨時隨地在產生。這些資料的價值很可能轉瞬即逝,只有實時分析和及時應用,才能實現這些資料的價值。因此,在數字出版的過程中,貫穿內容創意、內容設計生產、內容的傳送和消費反饋的一系列環節中,依據資料進行決策將逐漸成為一種常態。第三,基於長尾效應的贏利模式應得到足夠的重視。數字出版企業要盤活擁有的內容資源,根據消費者的消費意願和廣告客戶的要求重新包裝,將其設計成多種不同形式、多樣規格和靈活定價的數字內容產品,在城市物聯網平臺上進行傳播和售賣。積少成多,成千上萬的“微利潤”也能為數字出版企業帶來豐厚的利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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