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固定資產增值稅論文

關於固定資產增值稅論文

  一、增值稅轉型的內涵與意義

  現階段增值稅轉型產生的影響是多方面的,轉型後規範的直接抵扣方法,購進原材料抵扣方法、購進固定資產進項稅額抵扣方法均相同,這一轉變使得稅款的徵收與繳納變得更加簡便。同時,固定資產入賬價值的轉變,消除了舊稅法中存在的重複徵稅弊病,減輕了企業的增值稅負,增進了企業的固定資產投資專案,促進了裝置與技術的更新。儘管在短時間內,增值稅轉型對於國家財政收入與涉稅業務有很大的影響,但站在長足發展的角度,增值稅的轉型會更有利於財政稅收的增加和固定資產涉稅業務會計處理的簡化。

  二、固定資產增值稅轉型的會計處理

  (一)固定資產進項稅額處理

  對於固定資產進項稅額的會計處理,企業所購入的固定資產,根據增值稅專用發票中註明的增值稅額,借記在應交稅費———進項稅額的科目下,並根據增值稅專用發票中所記載的應計入採購成本金額,借記固定資產的科目,應依據實際支付金額貸記應付賬款。如所購入固定資產存在退貨情況,會計處理則相反。對於企業自制固定資產,需要根據增值稅專用發票註明的`增值稅額,借記於進項稅額。根據增值稅專用發票所記載的在建工程成本,借記於在建工程,根據實際付款金額貸記在應付賬款、長期應用款、銀行存款等科目下。對於企業接受捐贈或企業投資人轉入的固定資產,需要根據增值稅發票註明的增值稅額,借記於進項稅額,已確認、扣除增值稅額的固定資產,需要借記於固定資產科目。捐入代為支付的固定置產進項稅額,需要將固定資產價值和增值稅進行稅額合併記錄在代價營業外收入科目下。對於企業根據相關規定已經將增值稅進項稅額記入進項稅額科目下的,如果存在固定資產專門用人與非增值稅的免稅、應稅、個人消費、集體福利、非正常損失及不允許抵扣的專案,不得抵扣的進項稅額應按照“不得抵扣的進項稅額=固定資產淨值×適用稅率”這一公式進行計算。

  (二)固定資產銷項稅額處理

  消費型增值稅下固定資產銷項稅額中應稅銷售類的三種行為等於銷售,即將這部分固定資產應用於免稅專案、非應稅專案、集體福利及無償贈予。同樣對於企業自制或委外加工的固定資產,會計銷售類同樣有三種行為等同於銷售,即作為投資提供給個體經營者或單位、消費者個人消費、分配給股東,這幾種情況下納稅人的交際應酬消費也包含於個人消費之中。

  三、固定資產盤虧、報廢的會計處理

  對於企業固定資產出現損毀、報廢等此類情況時,會計處理也應做出相應的改變,需將原來已經進行抵扣的進項稅額轉出,借記在累積折舊、固定資產清理的科目下,貸記在固定資產、應交稅額—進項稅額轉出科目下,按照“不得抵扣的進項稅額=固定資產淨值×適用稅率”計算不得抵扣增值稅額。當企業固定資產進行盤虧處理時,會計核算方面應該將已經抵扣的進項稅額轉出。在查實明確原因前,借記待處理財產損溢—待處理固定資產損溢這一科目,貸記於固定資產、應交稅費—進項稅額轉出科目。但需要注意的是,一些特殊情況下的固定資產涉稅業務的會計核算不收增值稅轉型的影響。其中,租入固定資產、房屋或建築此類的不動產、在營業稅徵收範圍內的固定資產。租入固定資產又分為融資租入固定資產和經營租入固定資產兩種。在我國稅法制度中,將租賃視作應稅勞務,出租方即為納稅義務者,融資租賃固定資產屬於金融服務的範疇,租賃方則歸屬於服務業的範疇,上述兩種租賃固定資產均適用營業稅。與此同時,納稅人自用應徵消費稅的汽車、遊艇等商品,進項稅額在處理方案遵從不得從銷項稅額中抵扣這一原則。

  作者:董奕 單位:湖州中瑞稅務師事務所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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