針對風電產業增值稅的研究論文

針對風電產業增值稅的研究論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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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針對風電產業增值稅的研究論文 篇1

  1.風電產業增值稅變革歷程

  建國以來,我國增值稅稅制共有兩次重大變革,一次是1994年稅制改革,一次是2009年實施的增值稅轉型改革政策,1994年前,電力行業徵收的是產品稅,發電環節按0.01元/kw.h計徵,而供電環節則按銷售收入的10%計徵。1994年後,風電行業按17%的稅率徵收增值稅,這大大增加了風電行業的稅收負擔,為此,在2001年原中國計委的檔案中,首次將風電列入資源綜合利用稅收優惠名錄,風電場開發享受增值稅減半的優惠政策。2004年7月1日起,東北三省的裝備製造業等八個行業作為增值稅轉型試點;2007年7月1日,將試點範圍擴大到中部六省26個城市的電力行業、採掘業等八大行業;2008年7月1日,將內蒙古自治區東部五個盟市和四川地震受災較嚴重的地區納入轉型試點範圍;2009年1月1日起,根據國務院頒佈的增值稅新政策,自2009年1月1日起,在維持現行增值稅稅率不變的前提下,允許全國範圍內(不分地區和行業)的所有增值稅一般納稅人抵扣其新購進裝置所含的進項稅額,未抵扣完的進項稅額結轉下期繼續抵扣。現行增值稅徵稅範圍中的固定資產主要是機器、機械、運輸工具以及其他與生產、經營有關的裝置、工具、器具。因此,轉型改革後允許抵扣的固定資產仍然是上述範圍。房屋、建築物等不動產不能納入增值稅的抵扣範圍。

  2.增值稅轉型對風電產業的影響效應

  (一)增值稅轉型對風電產業發展的有利因素

  (1)增值稅轉型能有效降低實際稅負風電產業屬於資金密集型行業,產業的資本有機構成很高,即在風電的建設中投資總量大,固定資產佔總投資額的比例高,其中風電機組裝置一項就能佔到總投資額的70%左右。按照增值稅改制前的生產型增值稅,由於固定資產中的已徵稅款不允許抵扣,可抵扣的進項稅額少,因此風電的增值稅實際稅負要明顯高於一般行業,在實行消費型增值稅後,風電的實際稅負水平開始下降,風電企業的成本將得到有效控制[2]。

  (2)增值稅轉型可有效提高市場競爭力在能源市場上,風電作為新能源與常規化石能源的煤電相比存在著電網接入、技術支撐體系和資源評價等諸多的競爭劣勢,生產成本過高導致的電價水平居高不下無疑是最為主要的因素。根據增值稅改革方案,礦產品增值稅稅率將從13%恢復到17%,但風電專案增值稅按照《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關於部分資源綜合利用及其他產品增值稅政策問題的通知》則實施減半徵收的政策即17%減少到8.5%,同時,在增值稅轉型前,煤電專案已經有進項稅額抵扣,風電專案幾乎無進項可抵扣,因此風電專案稅負遠高於煤電[3];增值稅轉型後,作為資本有機構成更高的風電行業,在固定資產抵扣這一項上獲益更大,兩者之間的稅負差距將大為縮小,風電產業在能源市場的弱競爭性將得到有效改善。

  (二)不利影響

  (1)增值稅轉型後風電產業稅負仍高於其他行業由於行業的生產特點和投資結構的不同,增值稅轉型對各行業的稅負影響並不相同,雖然增值稅轉型對風電產業本身起著降低稅負的作用,但由於風電產業在轉型前稅負已經較高同時轉型後對風電降低稅負的作用力度有限,使得風電產業的整體稅負水平仍然高於大部分其他行業並遠高於各行業的平均增值稅水平[4]。

  (2)政策利好存在著抵消效應按照2001年原中國計委的政策檔案,風電被列入資源綜合利用稅收優惠名錄,風電場開發享受增值稅減半徵收的優惠政策。增值稅轉型後,由於風機等裝置投資在風電總投資中佔據著較高比例,在風電投產運營的初期,增值稅進項抵扣政策使得風電企業增值稅應繳額幾乎為零,企業本該享受的減半徵收的增值稅優惠政策無從體現。

  (3)地方政府利益受到一定影響從宏觀角度而言,增值稅轉型透過降低風電行業的稅賦對促進風電發展起到了積極的推動作用。但是,增值稅轉型也同時帶來了較大的利益調整,在消費型增值稅稅制下,由於允許抵扣新購進機器裝置所含的進項稅額,風電場上繳稅額大幅度降低,地方從風能資源開發中所獲收益大大減少,這很大程度上影響了地方政府對風電場建設的積極性。

  (4)加速了地方保護主義政策的出臺在增值稅轉型後,地方政府為了彌補利益上的流失,在實際的政策執行中出現了眾多的地方保護主義亂象,包括要求風電企業購買當地裝置;要求風電裝置製造企業在當地建廠;借各類名義提高或徵收新的稅費;收取風電建設發展專項基金等。這些都直接導致了風電開發成本的增加。地方保護主義的出臺對於風電產業的健康發展極為不利。

  3.政策建議

  (一)加大風電的增值稅政策優惠力度

  風電產業具有生產運營前建設投資成本高,建成後經營成本較低的特點,因此在投產以後增值稅進項成本抵扣方面較少,即使按照增值稅率17%減半徵收,風電成本仍高於常規的煤電成本,這與國家對風電的鼓勵發展導向相違背。建議對風電企業採取運營的最初幾年不徵增值稅、或是按照更低的百分比如25%比例徵收、或是將風電企業調整至小規模納稅人稅率水平等增值稅減免的稅收優惠措施[5]。

  (二)適時開徵風能資源使用稅

  我國目前開徵的資源稅稅目包括原油、天然氣、煤炭等常規化石能源,但是作為一種能源資源,風能資源特別是陸上風能資源較為有限,為了體現資源的稀缺性特徵,可以對風能資源開徵資源使用稅[6],同時,為了與國家鼓勵開發清潔新能源的能源發展戰略方向相一致,可以對傳統化石能源徵收環境補償稅以提高風能開發的市場競爭力。在風能資源使用稅的徵稅上可以採用原油、天然氣方式相同的從價計徵方式,在稅率制定上應充分考慮增值稅轉型對地方政府稅收的減收影響以及相對於傳統化石能源的比較優勢;在開徵風能資源使用稅的同時,由於風電企業的運營成本隨著稅收的開徵而增加,可以考慮上調風電企業的上網電價以保證產業能夠充分享受增值稅轉型帶來的成本下降的發展機遇。

  (三)增加中央政府的稅收轉移支付

  除沿海地區風能資源外,我國陸上風能資源主要集中在內蒙古、青海、甘肅等經濟欠發達省份,增值稅轉型在短期內造成的稅收收入銳減對於產業發展所在地區的經濟社會發展是一個不能承受之重,因此,在風能資源使用稅短期內不能開徵的前提下,建議政府將徵收的國家財政風電增值稅收入按照地方政府的稅收減收情況部分或全部返還給地方財政[7],用以彌補地方政府在風電專案經營初期的增值稅損失,從而重獲地方政府對風電產業發展的投資支援。

  針對風電產業增值稅的研究論文 篇2

  所為增值稅,就是國家針對企業的生產,流通環節的增值營業額所徵收的一種流轉稅。伴隨著改革開放以來,國家的經濟不斷地發展,國家宏觀調控的力度更是史無前例的加大,企業的生產型增值稅的本身所存在的漏洞也逐漸的浮出水面,但是生產型增值稅的徵收對於增加政府的財政收入有著十分重要的直觀顯示的意義。生產型增值稅不斷地影響著企業生產機構的調整,而且,從某種程度上也加重了企業的負擔,在整個市場經濟的大環境下,使得企業的競爭力被大大的削弱。企業的健康、可持續發展已經收到了嚴重的威脅。

  一、增值稅改革的前提及本文的研究方向

  企業的生產型增值稅隨著企業經濟的發展,已經是漏洞百出了,嚴重製約著企業健康良性的發展,削弱了企業在市場經濟中的競爭力。甚至是在大經濟環境中,制約著整個國家的經濟發展。為此,相關的國家領導部門出臺了相應的政策,將增值稅進行合理的改革,使其適應整個新型的經濟環境,並能對企業的良性發展提供現實可靠的保障。但是,任何事情都是一把雙刃劍,增值稅的改革也不例外,增值稅的改革同樣會給國家的經濟、社會以及企業的發展等諸多方面產生深遠的影響。根據政府新出臺的增值稅的實施方案,在企購買固定資產的時候,企業的固定資產的成本將不再包括增值稅那一部分,購買固定資產所支付的增值稅在新的實施方案中將用來抵扣企業在當期產品銷售過程中所產生的銷項稅額。與企業成本計算和銷售計算相關的業務部門就是企業的財務部門,因此,增值稅的改革無疑會對企業的財務產生影響。

  二、增值稅改革的意義以及必然趨勢

  1.增值稅改革的意義。所謂的增值稅改革,就是針對企業生產過程中新增的增值額進行徵稅。在正常情況下,進出企業的原材料以及成品以及企業所僱傭的生產力進行徵收增值稅的情況下,根據企業從外邊所購買的固定資產的所包含的稅金的扣除方式的不同,增值稅可以有三種不同形式的型別,生產型、收入型以及消費性。當前,在整個全球範圍內,已經有150多個國家實行徵收增值稅的業務,大部分的國家所徵收的都是消費型增值稅。在我國,徵收增值誰的企業也涵蓋了很多的方面,無論是在進出口貿易中,還是在生產加工製造環節中,無論是在廠家進行產品的銷售還是維修中,都可以看到徵收增值稅的身影。在上世紀九十年代我國稅收改革以來,我國一直實行徵收的就是生產型增值稅。

  2.增值稅改革的巨大現實意義。計算機科學技術的不斷髮展,使得當前的大部分企業都走向的資訊產業化的時代,社會中的角色分工也不再是模糊一片了,而是越來越詳細,企業生產產品的技術含量也走向了高科技的時代。實行增值稅改革之後,我國一些資金與技術密集化的生產企業,石油礦產以及大型機械裝置的製造行業,專業化的生產企業等,將直接的從中獲取一定的收益,更能使這樣型別的企業能夠更好更快地發展。在另外一方面,在勞動密集型產業中,由於生產裝置的價值在整個生產成本中的比例較低,所以,這樣的企業並不能從增值稅的改革中得到實惠,換一個角度考慮,這樣的企業為了能更好的適應市場經濟的大趨勢,也會在生產經營模式上進行調整,所以說,在某種程度上來講,增值稅的改革雖然不能給勞動性產業帶來利益,但是也會給勞動性型產業的改革提供可靠的動力。

  三、增值稅對企業財務的影響

  1.增值稅對企業財務報表的影響。企業的固定資產是企業財務資產中的重要的一項,企業的財務報表表示企業在一定的時期內的財務狀況的主要會計報表,企業股東資產的變動對企業總資產的內部結構將產生一定程度的影響,並且能夠引起企業的資產負債表內一些相關專案的變動。增值稅的改革降低了企業固定資產的原值,在企業向外界購買固定資產時,所產生的增值稅已經不再計算入企業的生產成本中,而是用來抵消企業在進行產品銷售時所產生的銷項稅額。增值稅的改革在某種程度上也降低了企業固定資產的折舊費用,因為增值稅改革後,企業購進生產固定成本是所產生的增值稅已經不再計入整個生產成本中了,所以,導致固定資產的原值減少,這也使得固定資產的折舊費用減少。增值稅的改革也是的企業應該交付的稅額減少了,在進行增值稅改革之後,固定資產的增值稅將用於抵消企業生產產品銷售的銷項稅額,這樣不僅減少了企業應該繳納的增值稅,而且,也減少了以增值稅為計稅依據的其他各種稅收。

  2.增值稅的改革對企業財務指標的影響。企業的財務指標企業對企業財務狀況以及經營成果的總結和評價的相對指標。通常情況下,企業的財務指標主要包括有償還債務能力指標,企業的正常運營能力指標,企業的發展能力指標等等。增值稅的改革對企業的償還債務能力的指標的影響主要考慮的還是資產的負債率指標,在進行增值稅改革之後,由於企業向外部購買固定資產的時候的增值稅已經產生了抵消,這種情況導致了企業的固定資產內部價值的構成發生了實質性的變化,使得固定資產的價值量也有所降低。也就是說,企業的固定資產由於不再產生增值稅了,而造成企業的固定資產的成本降低,這種情況使得企業固定資產的'投資產生正效應。增值稅的改革對企業運營能力指標產生的影響,增值稅的減少,使得企業的賦稅減少,最終實現收益增加,在進行貸款經營的時候,企業拖欠債務的情況已經從根本上降低了,從而大大提高了企業資金的利用效率以及企業資金的週轉速度。

  3.增值稅改革對企業利潤報表的影響。企業的利潤報表主要提供的就是企業經營方面的資訊,是反映企業在一定的會計計算週期中的企業經營成果的報表。增值稅的改革使企業的營業利潤有所提高,推行了新的增值稅的繳納方案之後,企業進行成產生產製造所需要的營運成本以及費用都有所降低,針對企業擴大自身的生產規模以及提高生產產品的技術含量都將產生積極的影響。增值稅也降低了企業的營運成本,在企業向外部購進固定生產成本的時候,增值稅不再計入生產成本中,因此新的增值稅徵收辦法施行後,將很大程度的降低企業的運營成本。

  4.增值稅改革對企業稅負的影響。增值稅的改革實行之後,根據稅法的相關政策以及增值稅繳納的相關規定,在企業進行勞務支出是繳納的稅收是不能夠進行相互抵消的,這項稅收應該規劃到增值稅應該繳納的範圍之內。企業的建築施工專案中,所花費的人工費用大約會佔有整個工程專案成本費用的30%。由於隨著時代的發展以及變遷,我國人民在就業方面也發生了翻天覆地的變化,使得在企業僱傭人員的時候所花費的人工費用也是在不斷地增加。

  5.增值稅改革對企業現金流的影響。增值稅這項政策也會對企業的現金流產生影響,在企業進行營業稅改增值稅之前,企業的營業稅一般由單位進行代扣或者代繳,這樣,營業稅就不會影響企業的現金流。不過,在進行營業稅改增值稅之後,企業相關的增值稅則必須由企業自行按照當期施工之後的鹽工計價的收入計提銷項稅,並且扣除當期可抵扣進項稅額後進行繳納。

  四、結語

  本篇文章主要從增值稅改革的現實意義以及背景出發,探討了增值稅改革的內容以及影響範圍。從更深一步的層次上探討了增值稅改革對企業財務的影響,主要是針對企業的財務報表以及財務指標等方面的影響,透過總結研究,進一步說明增值稅改革的重大現實意義,增值稅的改革節約了企業的運營成本,提高了企業的利潤水平等。

  針對風電產業增值稅的研究論文 篇3

  摘要:在能源形勢日趨嚴峻、傳統能源日漸枯竭、環境汙染日益嚴重的情況下,大力發展風電可再生清潔能源具有重要的經濟意義和社會意義。在我國出臺了大量支援風電發展的稅收優惠等政策之後,風力發電取得長足進展,有力地促進了我國能源結構和生產佈局的最佳化。

  關鍵詞:風力發電;企業稅收;籌劃研究;有效對策

  一、引言

  稅務籌劃是企業主動、認真研究稅收法規的基礎上,在遵循稅收法規的前提下,透過充分享受稅收優惠、合理安排涉稅事項,達到有效降低納稅成本的目的、為企業創造價值。風力發電企業有著較大的稅務籌劃空間。風力發電企業合理、合法、超前的稅務籌劃,有利於降低納稅成本,有利於企業的規範化科學化的稅務管理,實現可持續發展,所以本文主要是研究風電企業稅收籌劃的意義及現狀,從而提出相關的改善對策。

  二、稅收籌劃的意義

  納稅籌劃是指納稅人為達到減輕稅收負擔和實現稅收零風險的目的,在稅法所允許的範圍內,對企業的經營、投資、理財、組織、交易等各項活動進行事先安排的過程。對於風電企業來講,稅收籌劃的具體意義:

  一是減輕稅收負擔。透過納稅籌劃使企業達到絕對減少稅額負擔、相對減少稅收比例、延緩納稅時間。從而達到企業經濟利益的最大化。

  二是規避稅務風險。企業納稅籌劃是在稅法所允許的範圍進行,這樣就有效地規避了稅務風險,實現稅收零風險的目的。三是有利提升企業經營管理水平。納稅籌劃過程,需要對經濟活動的各個方面內容進行事先科學安排,有助於企業經營管理水平的提高。

  三、風電企業稅收籌劃的現狀分析

  (一)風電企業中,國企的佔比較大,因此領導及財務人員的重視程度相對較低

  首先,在我國對於風電企業上的稅收規則有很多的優惠政策,但是因為這些風電企業中大部分是國有企業,相關的工作人員並不是特別瞭解稅收籌劃中的優惠政策巧妙利用,所以就無法合理的利用政策來減免稅款。其次是我國的稅收優惠政策具有一定的時間限制,國家會在特定的時間以及特定的行業進行相關政策的出臺,所以需要企業的領導以及管理加強重視。另外,稅收優惠政策具有一定的時間限制,國家會在特定的時間以及特定的行業進行相關政策的出臺,所以需要企業的領導以及財務人員高度的關注稅收政策,合理的使用來幫助企業降低成本,減輕稅收負擔,但是很多風電企業中,稅收工作相關的人員不重視,就會錯過國家出臺優惠政策的時間短,也就無法幫助企業減輕負擔。

  (二)稅收籌劃不僅僅是財務人員的工作內容,與企業的生產經營是密不可分的

  在很多風電企業內部,稅務籌劃工作會被安排給合作的事務所,而且他們本身就認為稅務籌劃僅僅是會計人員的工作而已,與企業整體的生產經營過程不相干,但實際情況卻是相反,事務所的人雖然對於稅務籌劃工作非常專業,但是他們不清楚企業的整個生產經營過程,所以他們的建議是較為片面的,而且存在一定的風險性,尤其是風電企業內部,因為具體的賬務處理意見經營發展目標不同,納稅的情況也會出現很大的差距。

  (三)企業的稅收籌劃與當地財政收入相沖,弊大於利

  當地的很多風電企業在稅收籌劃工作進行的過程中會受到當地政府的財政方面的影響,工作無法順利地進行展開,也就會導致企業無法更好的節約稅收成本。因為風電企業所處的環境地域是較為落後的,稅源非常有限,所以發電企業的稅收籌劃工作是需要稅務局進行指標安排,而前提就是能夠保證稅務局完成任務的情況,這對於企業來說是非常不利的,既增加了發電企業的現金流壓力,另外也導致主營業務的稅金及附加有了一定的提高,增加了發點企業當期的支出。

  四、改善風電企業稅收籌劃工作的有效對策

  在風力發電企業內部,進行稅務籌劃的範圍很廣,涉稅事項籌劃主要包括增值稅、所得稅、土地使用稅、房產稅、印花稅等稅項的籌劃。而飛涉稅事項籌劃主要包括主體法律形式的選擇、投資方式的選擇以及投資地點的選擇

  (一)根據企業自身的特點,因地制宜,選擇最合理的稅務籌劃方式

  風電企業所處的環境不一樣,在企業經營中的稅收籌劃模式和方法也是不一樣的,面對當地的市場以及稅收方面的相關情況,因地制宜,從而來制定出符合企業自身發展的方案。每家企業的管理模式都是不一樣的,所以稅務籌劃工作也需要結合企業的經營目標來給到合理的建議,要對待問題做全面獨特的分析。

  (二)樹立風險意識,規範化日常財務工作的模式及流程

  風險和收益是成正比的,在很多情況下,為了追求企業的最終效益最大化,需要風電企業承擔一定的風險因素,要樹立一定的風險意識,儘可能的去最佳化所選的結果,保證在稅負較小的情況下能夠實現企業的效益最大化。其次就是發電企業內部必須加強管理,保證財務人員都有依法納稅的意識以及觀念,結合當前的三免三減半政策,再根據企業發展的特點,結合自身生產經營過程的各個環節去應對靈活多變的稅收政策,充分的考慮稅收籌劃方案的各個風險因素,綜合各方面過後再定奪。

  (三)為保證風電企業效益最大化,建立稅務部,合理的進行稅務籌劃

  在發電企業內部建立稅務部是相當有必要的,稅收籌劃工作的意義就在於幫助企業減少稅收支出,更好的規避稅務風險,實現企業的長遠發展,所以在內部完善控制機制,建立稅務部,依靠專業的財務人員結合企業整體的生產經營,做最為合理的稅收籌劃方案決策,能夠幫助企業實現可持續發展。

  五、結語

  綜上所述,稅收籌劃是一個相對要求較高的工作,首先需要得到企業內部領導以及管理者的重視,其次是結合企業自身的發展特點來應對不斷變化的稅收政策,幫助企業規避稅務風險,更少的進行稅務方面的支出,促進企業的長期有效發展。

  參考文獻:

  [1]王萍.我國企業稅收籌劃存在的問題及解決措施[J].財經界.2012(224).

  [2]蔣麗斌,彭喜陽.稅收籌劃在我國的發展現狀及對策分析[J].中南林業科技大學學報(社會科學版).2007(09).

  [3]薛洪峰.我國企業稅收籌劃存在的問題及對策研究[J].中國市場.2012(668).

  針對風電產業增值稅的研究論文 篇4

  一、xxx風電產業基本概況

  風能是一種可再生清潔能源,開發技術比較成熟,商業化發展前景良好。xx旗風能資源十分豐富,且具有分佈廣泛、穩定性高、持續性好的風能品位,開發風電的自然條件也是最好的,是xx市優質風能富集區。

  近年來,神x集團、大x集團、xx電力投資、xx能源等大批實力雄厚的央企來我旗投資,開發寶貴的風能資源。截止20xx年x月底,我旗已有x戶風電企業,其中:x戶企業投產運營,x戶企業處於專案審批階段,累計完成固定資產投資x億元,實現產值x億元,總裝機容量x萬千瓦,年發電量x億度。風電行業稅收連續三年快速增長,是xx局的第二大支柱稅源。

  二、制約風電產業發展的不利因素

  1.各級政府對風電企業的政策扶持力度不夠,准入門檻較高。 一是風電企業的電力生產缺乏國家優惠信貸政策支援。二是國家對風電裝置製造企業和生產企業財政補貼力度不大。三是風電行業准入門檻高、審批時間長。目前,在我旗境內投資風電場全部是央企和地方大型國有企業,實力較弱的民營企業和國外投資者則受到政策的限制,難以取得發改委的批文,幾乎不能進入風電產業。四是可再生能源電價補貼不能及時足額撥付。

  2.電網規劃和建設難以滿足風電產業發展。

  近年來我旗風電產業迅速發展,但電網的整體規劃和建設與風電發展速度不匹配,電網系統接納能力有限,不能及時併入電網銷售,造成風電資源的浪費,限電現象嚴重影響風電企業發展。201x,我旗風電場正常年發電等效可利用時間為2600—2800小時,實際發電可利用時間為2000—2500小時,限電影響企業發電量年平均約為20%,風電企業受到嚴重經濟損失。目前電力輸出問題已成為制約風電企業發展的瓶頸,是風電企業自身無力解決的最大問題。

  3.風電企業運營成本高昂。

  風電行業具有固定資產投入較大、資金運轉週期較長、經濟效益較慢等特點。我旗的x家風電普遍存在以下問題:

  一是風電企業的前期建設階段固定資產投入較大,後期固定資產折舊費用大、比例高,火電成本中折舊費用比重為20—22%,而風電成本中折舊費用比重卻高達70%以上,且裝置保養維修費用居高不下。

  二是風電企業發電成本和上網電價偏高。與國外平均水平相比,我國風電企業的發電成本和上網電價是比較高的。風力發電受季節影響較大,風電容量係數低、發電量小。在相同容量條件下,風電年發電量僅相當於火電的二分之一,風電企業的成本也遠遠高於火電成本。我旗的x家風電企業平均上網電價0.51元/千瓦時,其中:xx風電公司上網電價0.53元/千瓦時,xxx風力發電公司上網電價0.488元/千瓦時,風電遠遠高於火電上網電價。

  三是資金運轉週期較長,財務費用較高。風電屬於國家鼓勵發展的新能源產業,但目前大多數風電企業的融資模式仍然以銀行常規商業信貸為主,執行一般競爭性領域固定資產投資貸款利率,貸款週期期較短,一般為6—10年,風電成本回收週期長,屬長線投資產業, 前期建設階段企業所負擔的利息較高,投產後造成風電企業財務費用較高。此外,風電每千瓦的投資為8000元左右,高出火電2-3倍,金融機構要求必須有第三方連帶責任擔保,使風電企業融資更加困難,嚴重影響了風電企業的市場競爭力。

  4.風電裝置製造企業技術創新不足,未掌握風電裝置的核心技術。 我國風電裝置製造企業缺乏自主智慧財產權的核心技術,自主研發和技術創新能力不足,風電機組核心部件研發一直沒有取得突破進展。雖然我國大型風電裝置已擺脫了全部進口,但風電裝置的核心技術仍然受制於人,價位高昂的核心部件依賴進口也是造成風電成本較高的原因之一。此外,我們也缺乏高素質的風電技術人才和管理人才,許多風電場每年需花巨資聘請外籍技術人員對風電裝置進行維護。

  5.風電企業享受稅收優惠政策難度較大。

  一是增值稅優惠政策不明顯。根據財稅【2008】156號檔案規定,目前大多數風電企業享受增值稅即徵即退50%的優惠政策,即通常所說的增值稅兩免三減半或三免三減半,但是風電企業沒有燃料等增值稅進項稅抵扣。風電企業的發電成本80%-90%是由固定資產折舊和財務費用構成,增值稅幾乎沒有可抵扣的內容。據有關部門統計,火電的實際稅負率是8.6%,風電的實際稅負在8.5%,風電與火電稅負不分高下,沒有體現可再生資源利用應有的政策激勵。

  二是所得稅減免政策不適宜風電發展。《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海關總署關於西部大開發稅收優惠政策問題的通知》(財稅【2001】202號檔案)和《國家稅務總局落實西部大開發稅收政策具體實施意見的通知》(國稅發【2002】47號檔案)的規定,2008年1月1日以前開工立項的享受兩免三減半,即自取得第一筆生產經營收入所屬納稅起第一年至第二年免徵企業所得稅,第三至第五年按15%的西部大開發優惠稅率減半徵收。《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所得稅法》第27條及《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所得稅法實施條例》第87條規定,2008年1月1日以後開工立項的享受三免三減半,即自專案取得第一筆生產經營收入所屬納稅起,第一年至第三年免徵企業所得稅,第四年至第六年減半徵收企業所得稅。

  國家對西部地區新建的電力企業在2010年前給予兩免三減半及15%稅率的優惠政策,由於風電企業投資巨大,融資額度高,折舊費和財務費用幾乎佔風電經營成本的85%,導致企業前期負擔過大,基本難以實現利潤。而這段時間企業正處於企業所得稅優惠政策的前期減免階段,減免額度過低,導致部分企業很難真正享受到優惠政策。

  三是風電企業增值稅即徵即退政策執行難度大。目前,我旗的風電企業能夠每月按時全額繳納增值稅,但是現行的即徵即退政策對何時返還風電企業50%的增值稅款沒有明確的時間限制,且企業在辦理即徵即退業務時需要向財政局、國稅局等多個部門遞交申請,退稅週期較長,影響了企業的資金週轉。

  6.稅收管轄權缺失,主管稅務機關管理職能難以實現。目前,我旗成立的風電企業大多屬於國家大型電力企業,這些企業的工商註冊地點大多在外地,而在生產經營地進行稅務登記,其財務核算方式大多采取總部統一核算(即報賬制核算),既不在當地核算,也不在當地開戶。在這種經營模式下,企業可能採取在不同地區和企業間轉移稅收收入。同時由於其異地核算,造成稅務機關難以對其賬務核算情況進行監管,日常管理職能難以實現。如在稅款徵收方面,容易造成稅款不能及時開票入庫,影響徵收及時性和財政收入穩定性。

  三、進一步促進風電產業發展的措施

  根據國家發改委規劃,到2020年,我國風電總裝機容量將達到2000—3000萬千瓦。根據目前開發態勢,這一數字肯定會被突破,預計屆時將達到6000萬千瓦以上。xx旗作為欠發達地區,充分利用豐富的風能資源,大力發展風電產業可以有效地促進我旗的經濟發展,改善農牧民的生活現狀。

  1.政府應進一步完善風電相關政策,並確保政策的完整性與連續性。 風力發電對改善地方環境,最佳化資源配臵,最佳化電力結構卻有著不可估量的作用。在有風源的地區,風力發電是未來能源的發展方向,建議政府有關主管部門進一步完善對企業入駐、融資、環境治理、人才引進、就業等方面出臺相應綜合配套政策。一是對風電裝置製造商補貼。二是對風電投資者和生產者進行直接補貼。三是對使用風電的電價給予補貼。

  2.加快電網建設,保障風電接入和輸出通道暢通。

  風電企業遠離變電站和中心城鎮,且輸變電線路建設和維護費用高昂,需要地方政府和電網公司密切協調配合,對現有電網進行整體規劃、升級改造和擴建,提高電網的等級,增建新的輸電線路,保證風電企業大規模輸出電力,滿足風電發展的需要。

  電網滯後是風電發展的最大瓶頸制約,當前風電場接入電網系統配套設施相對滯後與風電裝機快速增長的矛盾日益凸顯。按照自治區“建設大基地、融入大電網”的風電發展思路,各級政府制定和完善激勵政策,加快電網建設,為風電進一步發展創造巨大空間。因此,要加快電網基礎建設,制定強制性電網配套接納比例,保障輸出。尤其是對於當前限電企業不能全負荷生產,建議政府和電力部門聯絡,放寬電力上網限額,儘可能的使企業滿負荷生產。同時加大招商力度,擴大經濟規模,增加用電負荷。

  3.創新管理模式,最佳化徵管條件,促進風電產業健康發展。 風電對於地方經濟的來動作用不是短期能夠顯現的,因此建議政府在引進風電企業時,著眼於地方經濟的長期發展,將重點放在為風電企業服好務上,吸引更多的風電企業來我旗投資建場。

  一是建議有關部門進一步完善風電企業增值稅和企業所得稅的優惠政策,使風電企業在享受國家優惠政策時減少審批流程,及時返還應退稅額。

  二是督促企業就地經營,就地辦證,就地核算,就地納稅。政府部門在招商引資過程中應該調整經濟發展思路,最佳化經濟發展結構,要多引進具有法人資格的企業。在企業創辦時做到在當地進行法人註冊、當地登記、當地保險、貸款、核算,便於加強稅收徵管。

  三是強化稅收徵管,積極探索風電企業管理新思路。面對風電企業徵管難的問題,只有加強稅收徵管,創新管理模式,才能應對稅收新情況的挑戰。要以提高納稅人依法納稅意識為基礎,以嚴格管理為手段,建立多部門協調互動的綜合治稅網路,不斷強化和完善徵管措施,堵塞徵管漏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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