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顧問聘用合同

法律顧問聘用合同

  隨著廣大人民群眾法律意識的普遍提高,合同的用途越來越廣泛,在達成意見一致時,制定合同可以享有一定的自由。那麼合同要怎麼擬定?想必這讓大家都很苦惱吧,下面是小編幫大家整理的法律顧問聘用合同,希望對大家有所幫助。

法律顧問聘用合同1

  甲方:

  乙方:

  甲、乙雙方就聘請常年法律顧問事宜,經友好協商達成協議如下:

  第一條:乙方接受甲方的聘請,指派律師擔任甲方常年法律顧問,甲方表示同意。

  第二條:常年法律顧問的服務範圍:

  1,就生產、經營、管理等方面的事項進行法律諮詢;

  2,提出書面的法律諮詢意見或建議;

  3,稽核、修改法律檔案,如合同、章程、商務信函等;

  4,就專項事務出具法律意見書或律師函等法律文書;

  5,就專項事務出具律師見證書;

  6,對重大客戶、合作伙伴進行資信調查;

  7,當好法律參謀,防範、化解法律風險建立合同管理制度;

  8,完善內部規章制度及運作機制;

  9,對企業員工進行法制教育;

  10,代理訴訟、仲裁、參與調解、談判等法律服務。

  第三條:法律顧問為甲方提供法律服務的地點一般在乙方辦公地,可以利用電話、傳真、電子郵件等現代化手段進行工作,另根據實際情況,可以按需到甲方辦公地工作。

  第四條:乙方指派擔任法律顧問的律師,應恪守律師職業道德,保守甲方的商業秘密,妥善保管甲方提交的資料,非經甲方同意,不得將甲方提交的資料用於訴訟或非訴訟活動。

  第五條:甲方在要求法律顧問提供法律服務時,不得要求擔任法律顧問的律師違法執業,並應向法律顧問提供真實的資訊和材料。

  第六條:甲方在本合同簽訂之日起即可要求乙方提供法律服務,甲方有義務按照下列標準向乙方支付費用:

  1、就生產、經營、管理等方面的事項進行法律諮詢;對重大客戶、合作伙伴進行資信調查;參與調解、談判、對企業員工進行法制教育等法律事務按小時收費,每小時服務費為人民幣500元;

  2,就專項事務出具法律意見書、律師見證書或律師函等法律文書、法律文書翻譯等的服務費為每一張A4紙(4號字單倍行距)人民幣500元

  3,稽核、修改法律檔案,如合同、章程、商務信函等;當好法律參謀,防範、化解法律風險建立合同管理制度、完善內部規章制度及運作機制等涉及法律文書修改的服務費為每三張A4紙(4號字單倍行距)人民幣500元;

  4,代理訴訟、仲裁按照江蘇省XX收費標準收費;

  5,乙方為甲方提供法律服務過程中發生的差旅費、通訊費、郵寄費等據實結算

  6,在法律服務過程中發生的工商查詢費、專業鑑定費等其他費用由甲方承擔。

  第七條:法律服務費用的支付方式:

  1、一般情況下,按月支付,在每月的月初由乙方提供上個月進行服務的清單,先用電子郵件的方式傳送到甲方指定的信箱,甲方稽核後,在每月10日前向乙方的賬戶上匯款,乙方收到款項後開出發票,並且連同蓋了章的清單交給甲方。

  2、遇到代理訴訟、仲裁則應先簽訂代理合同和委託書,然後用轉賬支票的方式支付代理費,乙方收賬後開出發票交給甲方。

  第八條:本合同有效期暫定年,自年月日至年月日止,在本合同期滿前,如甲方提出變更合同,或者用其他形式支付法律服務費用,本合同即提前終止,甲乙雙方可另行簽訂常年法律顧問合同。

  第九條:任何一方不認真履行義務導致違約或因要求解除合同產生糾紛,雙方首先應協商解決。如協商解決不成,則應向蘇州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解決。

  第十條:本合同一式叄份,雙方各執壹份,顧問律師備案壹份,自雙方蓋章或法定代表人簽字行為完成之日起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法律顧問聘用合同2

  聘請方(甲方)

  地址:

  電話:郵編:

  應聘方(乙方)

  地址:

  電話:郵編:

  甲方為維護本單位的合法權益,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律師法》之規定,聘請乙方擔任法律顧問。經雙方協商,訂立本協議,共同遵守執行。

  一、乙方接受甲方的聘請,指定律師擔任甲方的法律顧問。

  二、乙方指派律師將堅持“以事實為根據,以法律為準繩”的原則,為甲方依法進行生產、經營、管理或其他活動提供法律服務,切實維護其合法權益。

  三、擔任法律顧問律師的工作範圍是:

  1.就甲方的經營、生產、管理、重大決策提供法律意見,或者應甲方的要求,從法律上進行論證,提供依據;

  2.參與處理甲方尚未形成的業務方面的重大糾紛;

  3.代理甲方參加業務中的訴訟或仲裁活動,依法維護甲方的合法權益;

  4.參加專案談判、稽核或準備談判所需的各類法律檔案;

  5.代為釋出有關宣告、致函等文書;

  6.為甲方的改制、轉制、兼併、收購設計運作方案;

  7.為甲方提供法律資訊;

  8.協助甲方對工作人員進行法制教育和法律培訓。

  四、甲方就上述2、3、4、6項委託乙方需另行簽訂委託合同,律師代理費由雙方協商,可按小時收費或按標的額收費。

  五、擔任法律顧問的律師的日常工作方式和工作時間可根據甲方實際需要具體約定。

  六、甲方應為應聘律師提供以下工作條件:

  1.查閱與承辦法律事務有關的甲方檔案和資料;

  2.瞭解甲方的生產、經營、管理和對外聯絡活動中有關事項的論證或決策會議;

  3.參加甲方召集的生產、經營、管理和對外聯絡活動中有關事項的論證或決策會議;

  4.獲得履行法律顧問職責所必需的辦公、交通及其他工作條件。

  七、乙方指派的律師在擔任法律顧問期間所瞭解、掌握甲方的商業秘密應當嚴格遵守律師職業道德和執業紀律,不得洩露。

  八、法律顧問費用每年為元(人民幣、港幣、美元),該費用應在合同簽訂之日起三個工作日內支付。

  甲方如不按合同規定的期限支付法律顧問費用的,需支付法律顧問費總額百分之十的違約金,經乙方催告仍不支付的,乙方有權終止本協議,由此可能導致的各種損失的責任由甲方承擔。

  九、乙方指派的律師如甲方認為其不能勝任、或認為服務態度欠佳、或出現其他使甲方對乙方指派的律師不滿意,甲方可以向乙方書面提出更換律師的要求,乙方在接到甲方的上述申請後應在五個工作日內給甲方以書面答覆。

  如甲方要求更換律師,不能同乙方就另行指定的律師達成一致,乙方有權立即停止代理工作,並有權視甲方之舉為單方面解除合同行為,所收的法律顧問費不予退回。

  十、乙方指派的律師在擔任法律顧問期間,將依照法律規定正當履行職責,拒絕甲方可能提出的有關與律師職業道德和執業紀律相違背的一切要求。

  十一、本協議書自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有效期為年(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一方要變更或解除協議,應提前三個月通知對方以便共同協商。

  十二、本協議書如有未盡事宜,由雙方協商修訂、補充。

  本協議書一式二份,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乙方: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

  年月日

法律顧問聘用合同3

  甲方: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

  甲方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律師法》的規定,聘請乙方為房產陪購法律顧問。雙方在平等自願的基礎上,經友好協商,達成如下協議以資共同遵照執行。

  第一條 乙方接受甲方的委託,指派本所_________律師為甲方的陪購律師,負責處理甲方相關房產法律事務。

  第二條 乙方工作內容

  乙方提供三種律師卡服務:鑽石卡、金卡、銀卡。

  具體服務是:銀卡,享受律師陪購基本服務,主要服務內容有:

  (1)審查房屋交易的合法性,查驗、核實交易房屋的法定證明檔案;

  (2)審查、修改房屋交易合同文字;

  (3)協助委託人進行交易談判,並協助簽訂房屋買賣合同,或中介合同,或房屋認購書;

  (4)提供簽約後的免費法律諮詢。

  金卡,享受律師陪購全程服務,主要服務內容有:

  (1)審查房屋交易的合法性,查驗、核實交易房屋的法定證明檔案;

  (2)審查、修改房屋交易合同文字;

  (3)協助(或代理)委託人進行交易談判,並協助(或代理)簽訂房屋買賣合同,或中介合同,或房屋認購書;

  (4)協助(或代理)委託人申請辦理公積金貸款、商業貸款;

  (5)協助委託人正當行使合同權利,督促交易相對人履行合同義務;

  (6)審查房屋交付驗收的法定檔案,協助(或代理)房屋交付驗收;

  (7)協助(或代理)委託人辦理房屋入住手續;

  (8)協助(或代理)申請辦理房屋所有權、土地使用權登記和交易過戶手續;

  (9)協助(或代理)合同公證、委託公證、繼承或贈與公證;

  (10)協助(或代理)委託人向房屋交易相對人提出法律交涉。

  鑽石卡,享受律師陪購“風險承諾”法律服務:該項服務是針對房屋買賣合同履行中可能產生的交易風險,以及“投資型”當事人對風險的主動防範意識而設定。律師在提供銀卡,基本服務、金卡,全程服務的基礎上,對可能存在的交易風險在一定期限內進行律師風險承諾服務。一旦發生爭議,由律師免費提供包括訴訟、仲裁事務的全程代理服務。

  第三條 乙方的義務

  (1)嚴格依據甲方的授權履行法律顧問職責,不得超越甲方的授權範圍而損害甲方的利益;

  (2)嚴守甲方及甲方相關單位的商業秘密及其他不便公諸於社會之秘密。

  第四條 甲方應對乙方的工作給予配合。因甲方的不當行為造成乙方不能履行職責的,其後果由甲方自負。

  第五條 律師陪購卡的收費標準

  鑽石卡,律師陪購風險承諾法律服務:_________元/宗;

  金卡,律師陪購全程服務:_________元/宗;

  銀卡,律師陪購基本服務:_________元/宗。

  自合同簽署後_________日內一次性支付。(乙方開戶行:_________帳號:_________)。

  第六條 甲方應當為陪購律師履行職責提供必要的工作條件。因承辦甲方法律事務而發生的其他費用及在_________市外的差旅費、通訊費,由甲方予以支付。

  第七條 甲方無故終止合同,律師費不退還。

  第八條 本合同的修改或補充,需經雙方以書面形式確定。

  第九條 本合同自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

  第十條 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持一份。

  甲方(簽章):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乙方(簽章):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法律顧問聘用合同4

  甲方根據經營管理的需要,希望聘請律師為其提供法律服務,乙方願意接受甲方聘請,經過友好協商,雙方訂立本合同,具體條款如下:

  一、主辦律師

  1、乙方接受甲方的聘請,指派 張選輝 律師作為主辦律師擔任甲方的法律顧問。

  2、乙方指派的主辦律師出差或有其他業務暫時無法提供服務時,乙方應另行安排其他合格的律師及時處理甲方交辦的法律事務。

  二、服務專案

  1、在擔任甲方法律顧問期間,針對甲方的經營活動,根據甲方的委託,乙方向甲方提供如下法律服務:

  1)、提供法律諮詢。律師以口頭或書面形式就甲方經營活動中遇到的法律問題給予解答,提出處理意見。

  2)、提供與甲方經營活動有關的法律資訊。

  3)、為甲方起草、修改、審查協議、合同、章程、規章及解決法律問題所需的其它法律檔案。

  4)、參加業務談判,協助甲方做好有關談判的準備工作。

  5)、代理甲方參與調解、仲裁、訴訟活動。

  6)、甲方委託的其它法律事務。

  三、時間安排

  1、根據業務需要,甲方可隨時與主辦律師取得聯絡,委託乙方辦理具體的法律業務;根據辦理業務需要,主辦律師可到甲方單位、出差外地為甲方提供服務。

  四、保密

  1、乙方為甲方辦理法律服務時,應保守甲方的`商業秘密,未經甲方許可,不得向任何第三人洩露。

  五、業務酬金

  1、甲方每年向乙方支付基本法律顧問酬金人民幣 **萬元(¥ )。

  甲方應當每個合同年度的 平均分 次將本年度的基本法律顧問酬金支付給乙方,甲方付款時,乙方應當提供稅務發票。

  2、甲方委託乙方辦理的法律業務,出現下列情形的之一的,雙方將按照《山東省律師服務收費管理實施辦法》、《山東省律師服務收費標準》協商增加支付法律顧問酬金,屆時,雙方將單獨簽訂委託代理合同予以確認:

  六、費用支出

  1、乙方為甲方提供法律服務所發生的費用,由甲方承擔,但法律顧問酬金包含了乙方主辦律師往返甲方與乙方之間的交通費。

  七、合同期間

  1、本合同有效期為三年,自xx年1月1日起至XX年12月31日止。本合同期滿前十五日內,如果雙方都未提出終止本合同,則本合同將以三年為週期不斷地予以順延。

  八、生效

  本合同經雙方簽字及/或蓋章後生效。

  本合同一式二份,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 乙方:

  簽字蓋章: 簽字蓋章:

  年月 日 年月日

  根據《法律服務所管理辦法》、《湖南省基層法律服務所條例》及專項法律服務活動的要求,為更好地服務地方、服務企業、服務重點工程,經甲、乙雙方共同協商,訂立如下協議:

  一、應甲方聘請,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乙方指派法律工作者 同志擔任甲方的常年法律顧問。

  二、合同期間,甲方的職責為:

  (一)、甲方應安排一名工作人員專職或兼職負責本單位法律方面的事務,收集本單位有關資料提供給法律顧問參考研究,及時處理。

  (二)、甲方有關會議、業務洽談、簽訂合同等經濟活動,應請法律顧問參加並聽取有關法律方面的意見和建議,以避免經濟糾紛和損失的發生。

  (三)、甲方發生經濟糾紛應及時和法律顧問聯絡,並請法律顧問代理參加訴訟、非訴訟調解或仲裁活動,並按規定承擔差旅費。

  三、合同期間,乙方的職責:

  (一)、乙方法律顧問經常主動到甲方瞭解情況,解答法律諮詢,研究和提出法律事務意見和建議,協助甲方擬定和完善有關管理規章制度。

  (二)乙方法律顧問參加甲方有關會議、業務洽談、簽訂經濟合同等活動,並提供法律依據、意見和建議。

  (三)、乙方優先接受甲方的委託,代理參與有關糾紛的訴訟或調解、仲裁活動,並按收費標準減半收費,以維護甲方的合法權益。

  四、甲方向乙方支付年顧問酬金 元。

  五、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一份,雙方簽字後生效。合同期滿,甲方如需續聘,雙方另行協商。

  甲方: 乙方: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年 月 日

法律顧問聘用合同5

  甲方:_________地址:_________郵編:_________電話:_________傳真: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地址:_________郵編:_________電話:_________傳真:_________

  甲方因工作需要,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律師法》等有關規定,聘請乙方為甲方常年法律顧問,經雙方協商訂立下列條款共同遵照執行:

  第一條 乙方為甲方的常年法律顧問,依法維護甲方的合法權益,甲方指定一人負責與法律顧問的聯絡工作。

  第二條 乙方的工作範圍:

  1、為甲方解答法律問題,必要時提供書面法律意見;

  2、協助甲方草擬、修改、審查合同和有關法律檔案;

  3、接受甲方委託,有償參與相關業務談判;

  4、接受甲方委託,擔任代理人,有償參與訴訟、非訴訟、調解、仲裁活動;

  5、向甲方相關人員進行法制宣傳教育,每年不少於兩次,每次不少於_________分鐘;

  6、應甲方委託,有償以甲方法律顧問的名義作授權宣告或有關代理行為;

  7、接受甲方委託,有償代為辦理相關資信調查法律事務。

  8、接受甲方委託,有償依法辦理其他法律事務。

  第三條 甲方應履行以下義務:

  1、及時、真實、詳盡地向乙方提供與委託服務事項有關的全部檔案及背景材料,承擔因違反本條款的責任和材料不真實、弄虛作假的責任;

  2、積極、主動地配合委託乙方(律師)所從事的各項工作;

  3、甲方在乙方從事本合同

  第二條內有償服務專案的工作時,按相關服務專案的收費標準或雙方協商支付乙方有償服務費用。

  第四條 乙方應履行以下義務:

  1、積極、負責地為甲方(按本合同

  第二條工作範圍的內容)服務,依法切實地維護甲方的利益;

  2、及時辦理

  第二條法律顧問工作範圍內的法律事務;

  3、乙方的工作時間、地點應根據甲方的實際法律服務內容的不同,具體協商或隨時聯絡約定;

  4、為甲方保守商業秘密。

  第五條 有償服務費用的支付:

  1、甲方每年向乙方支付費用_________元,作為乙方無償服務費用開支,並由乙方負責收取;

  2、乙方辦理受甲方(委託)的有關案件的訴訟、非訴訟、調解、仲裁以及差旅費,案件的有關法院收費、鑑定費、檔案費、資料費等有關部門的收費應按有關標準或由雙方協商確定額度,由甲方支付;

  3、如因甲方不按期支付委託代理合同約定的費用和有關有償服務費用,乙方有權選擇中止或者解除委託代理合同或法律顧問合同,由此造成的責任由甲方自行全權負責。

  第六條 如甲方無故終止合同,乙方不退還已收的相關費用;如乙方終止本合同,乙方退還從合同簽訂之日起所收取的費用。

  第七條 本合同自甲、乙雙方蓋章簽字後生效,期限________年。

  第八條 本合同一式叄份,甲方執一份,乙方執兩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九條 本合同於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在_________簽署。

  甲方(蓋章):_________

  乙方(蓋章):_________

  負責人(簽字):_________

  負責人(簽字):__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法律顧問聘用合同6

  聘請單位(簡稱甲方):

  受聘單位(簡稱乙方):律師事務所

  甲方因業務發展和維護自身利益的需要,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律師法》的有關規定,聘請乙方的律師擔任甲方的常年法律顧問。經甲乙雙方平等、充分、友好協商,就聘請法律顧問事宜達成如下協議,以資共同遵守。

  第一條乙方律師的委派

  乙方委派律師擔任甲方的法律顧問(或:組成法律顧問服務小組)並提供約定範圍內的法律服務。法律顧問因故不能履行職務時,經甲方同意,乙方可另派其他律師代行職務。

  甲方同意上述律師指派其他律師助理協助完成法律事務工作。

  第二條法律顧問的具體工作範圍

  1、解答甲方提出的與甲方業務相關的法律諮詢。必要時,乙方可以出具書面的法律意見書。

  2、根據甲方要求,協助修改、審查合同以及其他法律文書,並提供相應專業法律意見;

  3、根據甲方要求,對企業勞動合同管理提出法律意見,協助企業理順勞動合同關係,維護企業合法權益;

  4、根據甲方要求,協助企業加強經營管理中重大決策、商務談判等法律風險控制;

  5、根據甲方要求和委託,涉及公司兼併與收購、股權轉讓、資產出售、公司股權重組等事項提供法律意見;

  6、根據甲方要求和委託,在企業進行債務清收以及對有關侵權行為進行權利維護時簽發律師函,以非訴訟方式協助企業維護其合法權益(雙方視具體情況另行協商有關費用);

  7、根據甲方要求和委託,有償代理企業參加訴訟、仲裁、調解等事宜(包括民事、經濟、行政等訴訟、行政複議、仲裁,以及其他索賠、追收債款等)。

  第三條乙方的工作方式

  1、乙方委派的律師應與甲方保持經常性工作聯絡,甲方需要乙方律師處理具體法律事務時,甲方應提前通知乙方委派律師辦理,以便乙方做出工作安排。

  2、對甲方臨時性或突發性的緊急法律事務,乙方律師在工作安排上應積極作好調整,儘量滿足甲方的工作需要。

  3、雙方可以採用電話、傳真、電子郵件等方式保持工作聯絡和進行溝通,及時解決問題。對一般法律事務,乙方律師可採取口頭解答、簽署律師意見等形式予以解決。對重大或疑難的法律事務,乙方可出具書面的法律意見供甲方參考。

  第四條法律顧問費和其他工作費用

  1、經雙方協商,甲方每年向乙方支付法律顧問費人民幣萬元(大寫:萬元)。

  具體付款期限為:。

  2、甲方按以下第種方式向乙方支付法律顧問費以外的其他工作費用:

  (1)乙方律師在市市區範圍內提供法律服務的各項費用自理,但在提供法律服務過程中,相關行政、司法、鑑定、評估、公證等部門收取的費用、乙方到之外的差旅費、食宿費和通訊費以及事先徵得甲方同意後支出的其他工作費用,由甲方另行承擔。

  (2)乙方律師在提供法律服務過程中發生的其他工作費用採取按次(/件)包乾方式進行支付,具體金額另行協商確定。

  (3)其他方式:

  3、甲方需要委託乙方律師代理參加訴訟、仲裁、調解等事宜時,須與乙方另行辦理相關手續,代理費由雙方另行協商確定。

  第五條甲方權利與義務

  1、甲方應當全面、客觀和及時地向乙方提供與委託事務有關的各種情況、檔案、資料。甲方向乙方提供資料有延誤、虛假、誤導、隱瞞、重大遺漏及其他違規行為造成的損失由甲方承擔;

  2、甲方需要乙方律師提供本合同第二條所列服務範圍的法律服務時,甲方應當向乙方律師提出明確、合理、合法的要求;

  3、甲方應當依照本合同約定,按時、足額向乙方支付法律顧問費和其他工作費用;

  4、甲方應給予乙方律師開展工作提供合理的必要的提前通知和相應的工作條件;

  5、甲方指定為常年法律顧問的聯絡人,負責轉達甲方的指示和要求,提供檔案和資料;接收乙方向甲方送達的通知、檔案和資料等,甲方更換聯絡人應當及時書面通知常年法律顧問;

  6、甲方有權利對委託事項做出獨立的判斷、決策。甲方基於商業秘密考慮或者未接受乙方律師提供的法律意見、建議、方案自行所做出的決定而導致的損失,由甲方自行承擔;

  7、如甲方認為乙方委派的律師在服務期間不稱職,經雙方負責人溝通並充分聽取乙方律師的陳述意見後,甲方有權要求乙方更換顧問律師。

  第六條乙方的權利與義務

  1、乙方律師應當勤勉、盡責地完成約定的法律事務工作,維護甲方的合法權益;

  2、乙方律師應當在取得甲方提供的檔案資料後,及時完成委託事項,並應甲方要求通報工作程序;

  3、乙方律師在本合同履行過程中或雙方約定的期間內,在涉及甲方的對抗性案件或者交易活動中,未經甲方同意,不得為與甲方具有法律上利益衝突的另一方就本案件或本次交易提供法律意見或代理;

  4、乙方律師對其獲知的甲方商業秘密負有保密責任,非由法律規定或者甲方書面同意,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披露;

  5、乙方律師不干涉甲方的內部事務;

  6、乙方委派的律師出差或有其他事務急待辦理或待辦理事務非該律師能力足夠應付時,乙方應根據甲方要求另派律師完成或協助完成該事務。

  第七條合同的變更與解除

  1、甲乙雙方經協商同意可以變更或者解除本合同。

  2、在一方違約的情況下,守約方有權依法解除本合同。

  第八條違約責任

  1、乙方的違約責任

  1)乙方律師因工作失職造成甲方損失的,應依據《律師法》的規定,由乙方負責賠償。對乙方提出的法律意見甲方不予採納或予以改變所產生的後果,乙方不承擔責任。

  2)乙方律師應嚴守甲方的相關秘密,對因洩密造成甲方損失的,乙方應負責賠償。

  3)乙方無正當理由不提供第二條規定的法律服務或者違反第六條規定的義務,甲方有權視乙方已實際提供服務的工作量要求乙方退還部分或者全部已付的法律顧問費。

  2、甲方的違約責任

  甲方無正當理由不支付法律顧問費或者工作費用,或者無故終止合同,乙方有權要求甲方支付應付而未付的法律顧問費、未報銷的工作費用以及延期支付利息。

  第九條爭議的解決

  甲乙雙方如果發生爭議,應當友好協商解決;如協商不成,任何一方均有權將爭議訴至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

  第十條合同的生效

  本合同正本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由甲乙雙方代表簽字並加蓋公章之日起生效。

  第十一條合同期限

  乙方向甲方提供法律顧問服務的合同期限自年月日至年月日止。

  合同期限屆滿前30日,經雙方協商,可以續簽合同。服務期滿未續簽合同,甲方交辦的法律顧問工作須延續進行的,視同續簽合同。

  第十二條其他約定

  甲方(蓋章):律師事務所乙方(蓋章):

  代表(簽字):代表(簽字):

  簽訂日期:

  簽訂地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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