少年劣跡不褪色散文

少年劣跡不褪色散文

  我是一個讓老媽絕望到抓狂的孩子。

  幼兒園上到中班,我還不會擤鼻涕。每次媽媽都大喝一聲:“擤!”我就吸溜一下,使出吃奶力氣往裡吸。但就是這麼一個簡單的呼吸吐納,我就是學不會。

  有一回,媽媽給了五塊錢,讓我出門買一袋鹽。我聽成買冰棒,狂喜之中狂奔上街。我抱著一堆冰棒,一顛一顛進門時,身上衣服黏成一片――冰棒幾乎全化了。不記得那時多大了,只記得老媽揍了我一身汗,然後又把我扔進盆裡洗澡。洗著洗著媽媽還生氣,於是在木盆裡又揍了我一頓。五塊錢在那個年代,是一筆很大的開支。

  碰到這樣不吃打又沒記性的破孩子,老媽很快就成了精細記錄我劣跡的歷史學家。

  老媽揚著手,學著我小時笨拙的騙人模樣,每一回都讓我深刻地認識到,我是個撒謊成性的傢伙。也奇怪,老媽家族裡的人似乎都有表演天賦,說話表情誇張,嘴裡象聲詞也多,所以,我的劣跡就這樣在時間之河裡生動地漂著,怎麼泡也不褪色。

  我從來都認為,大人與孩子之間有兩套迥然不同的表達系統,但有一點是相同的,就是都要講尊嚴。而且,孩子的自尊可能比大人更敏感。

  不知道為什麼,我老爸老媽那一代人幾乎都是打擊孩子自尊心的高手。老媽似乎更有創意,算是打冷槍的神射手。

  一個冬天,快上一年級的我跟一幫小朋友在院子裡竄來竄去,玩得正瘋。老媽洗著床單,忽然勃然大怒:“還玩!看看,你又尿床了!大冬天的,洗著容易啊!”

  全體小朋友都愣住了。那一刻的安靜,無比漫長。

  洗好的雪白床單很快晾在院子裡。其實,私下裡小夥伴們都知道彼此尿床的事蹟。問題是,有一面標誌著我尿床的巨大白旗在院子裡飄著呢。相當長一段時間裡,在小朋友中,我就像被批判的壞分子,顏面掃地。

  大概小學二年級時,我偷了媽媽包裡的錢,用途基本上是買了小人書。東窗事發後,媽媽想出一個妙招兒,兼具懲罰與防範的雙重功用:我所有衣服的口袋一律用針線嚴嚴實實地縫上。

  一個小偷怎麼能有口袋呢?也就是說,我從此不配使用口袋。這個無口袋階段足有一年。大概媽媽也隱約覺得,縫口袋的創意有點兒出格,所以,這個恥辱的秘密我小心維護了一年。

  老媽是一個很固執的'人,也是一個嚴格執行計劃的人。甚至一切禮尚往來都被她納入不可更改的家庭計劃中。

  一天,她讓我給隔壁劉叔叔送幾個包子。我又一次犯了極端粗心的錯誤,把包子錯送到了輝叔叔家。路上我還在想,是啊,上回輝叔叔送了我們家一個大南瓜,所以媽媽這次就還他包子。

  以至於多年後的現在,小學同學的名字我一個也想不起來,卻能清楚地記得“鄧爾輝”這個名字。原因就是我陷入了一場可怕的“外交危機”。

  本來,幾個包子送錯了就錯了,將錯就錯吧。可我媽偏不,她讓我去把包子再討回來。老媽聲色俱厲:“自己犯的錯必須自己挽救!”天哪!這怎麼可能?

  我至今認為,這是自己這輩子遇上的最大難題。兩家的關係不能搞壞,東西又必須索回。可是,小孩子家對自己的面子總有一種本能的保護意識。我在門口磨蹭了一會兒,但很快就想到,時間緊迫,萬一包子被吃掉我就完蛋啦!

  我硬著頭皮進了輝叔叔家。當然,包子最後是拿回來了。按照心理學“遮蔽性記憶”的原理,我已基本忘了這場交涉的細節。我只記得,自己像一條小狗似的轉來轉去,直到輝叔叔自己開口問我。所以,上初中時,學到“斡旋”這個生詞,我立刻想到,不管怎麼斡旋,其中一方肯定像一條轉來轉去的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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