網戀是個假命題散文

網戀是個假命題散文

  網戀是網路世界的一大永恆主題。曾經有句網路流行語:上網不網戀,等於白費電。雖是戲語,卻道出實情。我敢斷言,90%的網民都有過網戀的經歷!只是,網路對網戀的定義,沒有統一。在理解上網民之間有一定的誤差。

  網戀之所以會成為網路世界的一大永恆主題,那是因為,網路世界即是人的世界。網路雖虛擬,卻是人在操縱著。網路猶如現實中的江湖,不過是多了一個讓人行走的舞臺。無論有多虛擬,終究還是人。有人就有愛!人類是離不開愛的。網戀便應運而生。

  大部分的網民,對於網戀的定義或曰準則:不見面的,僅在網上談情說愛的。甚至網戀的物件公母不明,年齡不詳。時有網戀笑談見諸報端。還有更為廣泛的定義,把打情罵俏的曖昧也歸入網戀。屬於典型的精神出軌者。此類應是女網民居多,只要不是肉體的出軌,她們便覺得對得住自己現實中的老公。而男性卻往往並不介意妻子精神上的出軌。

  還有一種定義就顯得現實些,認為以上的`所謂網戀,純屬遊戲,並無真情真愛。只有身心交融才算是真正的網戀,即有性行為,或可以有性行為。持這種理念的恐不在少數。這便是見網友彷彿成了“性”的潛臺詞的原因之一。這也是網民最為忌諱的原因,好象見網友就一定有性。因此,有些網友把不見網友作為重大的原則。殊不知,以友待之,何來見光死呢?!

  竊以為:網戀是不成立的,是假命題。所謂網戀與現實中的愛戀有什麼區別呢?我說,網戀就是戀!沒有區別。網不過是個平臺,就像電影《廬山戀》,廬山也不過是那對戀人的平臺。也許這兩者沒有可比性,網,畢竟是個特殊的戀的平臺。廬山戀的邂逅是那麼真實;網戀的邂逅是那麼虛擬。然而無論真實還是虛擬,那都是人的邂逅。只要人是真誠的,不虛偽的。

  其實,永不相見的網戀,那叫什麼戀?答曰:精神戀愛。古希臘偉大的哲學家柏拉圖早在2500年前就已經玩過了。精神戀愛最成功佳話莫過於俄國作曲家柴可夫斯基與梅科夫人的愛情,他們真的做到了永世不見面的精神戀愛。書信是他們傳遞愛意的唯一途徑。這與永不相見的網戀沒有本質上的區別。只不過現代的訊息發達,可以即時互訴衷腸。

  見了面的網戀,那就不是什麼網戀了。他們從虛擬的網路中走來,揭開了所有的神秘面紗,來到這個真實的世界,感受著一個真實的人,真真切切地愛戀著。這就不是網戀的概念了。

  從網戀進入婚姻的,已不是什麼新奇的事。N年前的一個同事,在網上認識了一個襄樊的女孩子,他深深地愛上了她。毅然辭職跑到襄樊做了上門女婿。老天眷顧他,生了一對雙胞胎小子,這下好了,一個隨父姓一個隨母性。皆大歡喜。這樣的網戀不知又該如何的定義?

  有意思的是,我還認識兩對從網戀開始的家庭,他們目前都很幸福地生活著。其實成功的網戀同樣是幸福的!無所謂網,因為它不重要,重要的是戀。失敗的網戀同樣傷人!因為有愛。因為愛是真實的。有愛就有一份牽掛,一份承諾。當牽掛成了浮萍;承諾無法兌現時。怎不傷人?一句話:網戀也是能傷人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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