裝修施工安全協議書4篇

裝修施工安全協議書4篇

  隨著社會一步步向前發展,越來越多地方需要用到協議,簽訂協議可以解決現實生活中的糾紛。一般協議是怎麼起草的呢?以下是小編精心整理的裝修施工安全協議書,僅供參考,希望能夠幫助到大家。

裝修施工安全協議書1

  甲方單位:

  乙方單位:

  甲方將裝修工程專案委託乙方施工,為了明確雙方的安全生產責任,確保施工安全,雙方在簽訂裝修工程合同的同時,簽訂本協議,雙方必須嚴格執行,裝修安全協議。

  一、工程概述:

  1、工程名稱:

  2、工程地址:

  3、分包形式:

  二、工程專案期限:

  自 年 月 日起開工至 年 月 日止完工。

  三、乙方在甲方裝修工程專案進行施工作業過程中嚴格按甲方要求進行施工。為了方便於雙方的管理,確實保證施工和施工場所的安全,特制定以下安全協議書:

  1.施工單位的施工負責人為第一安全責任人,現場施工負責人為現場安全責任人。

  2.施工單位的第一安全責任人對施工人員及現場安全負全責

  3.施工單位必須有國家認可的相關施工資質,施工人員需有“人生意外傷害保險”,協議書《裝修安全協議》。

  4.施工隊入場施工前,須提供施工單位資質證書及施工人員身份證影印件,辦理《施工許可證》、《出入證》。

  5.施工單位必須教育施工人員,在施工期間嚴格遵守商場各項內部管理規定、服從管理,按照電氣安全操作規程、高空作業安全規程、裝修施工規範、裝修管理流程、裝修規程修安全違規處罰細則》等規範安全文明施工,對教育仍不服從管理者,甲方有權進行處罰,對情節嚴重者家甲方有權將其清理出商場外。

  6.乙方施工人員夜間進場施工,應辦理臨時出入證並填寫樓層裝修申請單,兩項缺一不可,憑出入證進場施工,並按甲方規定的入口進出。

  7.施工現場嚴禁吸菸,禁止飲酒後上崗,發現菸頭每個50元,發現當眾吸菸或酒後上崗一次扣款500元,依次類推。

  8.施工時現場未經許可嚴禁動用明火,確需動用明火時必須到商場辦理動火手續,經批准動火現場必須有專人進行現場監護,配備滅火器材和水後方可施工;否則造成的損失由乙方承擔,情節嚴重者將追究法律責任。

  9.動用工地各類電器、線路和接照明動力電源,必須報甲方部門審批,經批准方可施工,施工現場禁止使用電爐、熱得快、電飯煲、電炒鍋、碘鎢燈等大功率電器,施工中嚴禁樓面積水,防止水下漏,否則造成的後果由乙方負責。

  10.施工時不得損壞施工單位原結構的承重柱和梁及其他公共設施,嚴禁動用和損壞單位各類消防設施,擅自動用者視情節扣款500—10000元,造成消防設施及其他公共設施損壞的,按價給予賠償,造成報警和噴淋功能不能運作而發生事故的,將由消防部門追究刑事責任。

  11.施工人員不得到甲方單位非施工辦公場所地亂竄、閒逛,一經發現甲方有權將其清理出場並停止乙方施工。

  12.根據甲方裝修安全規定,裝修過程中或驗收時發現不用阻燃線一米扣款1000元,一處防火塗料未刷扣款100元,一米電線不穿管保護扣款200元。

  13.乙方瞭解所有規程、規範後雙方簽字生效。

  14.公用工程施工單位的以上違規所扣款項在施工款項中予以兌現,其他單位或個人裝飾施工單位則在保證金中扣除。

  四、本協議書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持一份。

  甲方負責人簽字: 乙方負責人簽字:

  蓋章: 蓋章:

  日期: 日期:

裝修施工安全協議書2

  甲方(業主/租戶):_______

  聯絡方式:______________

  乙方(施工方):_______

  負責人:______________

  聯絡方式:______________

  為確保______________________(業主/租戶)裝修工程區域裝修期間的安全,遵照吉林省政府的有關規定及本商廈的管理規定實行安全管理責任制,現__________________物業管理處(甲方),與______(業主/租戶)及其委託的裝修工程公司__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訂立裝修安全責任協議書如下:

  第一條工程專案

  專案名稱:______________。

  第二條施工地址

  工程地址:______________。

  第三條甲方安全責任:

  1、開工前甲方對乙方進行施工安全技術交底,並就有書面記錄或資料。

  2、甲方應要求乙方制定施工安全措施,在開始施工前報甲方備案。

  3、甲方有協助乙方搞好安全生產、防火管理以及督促檢查的義務,甲方有權檢查督促檢查的義務,甲方有權檢查督促乙方執行有關安全生產方面的工作規定,對乙方不符合安全文明施工的行為進行制止,糾正併發出安全整改通知書,直至清退出場。

  4、甲方指派同志負責與乙方聯絡安全生產方面的工作。

  5、甲方負責簽發工作票,對工作票所填寫的安全措施是否正確完備負責,並履行工作票許可手續。

  6、甲方有權對乙方參與施工的人員進行安全技術知識和安全工程的.抽考。

  7、乙方在施工中發生的甲方電網、備事故,甲方有責任負責調查、統計上級,乙方在施工中如發生國務院《特別重大事故調查程式暫行規定》所規定的特大事故,甲方有權督促乙方立即通知當地政府和公安部門,要求派人保護現場,並有權要求乙方提供事故調查書面結論及處理意見。

  8、甲方不得要求乙方違反安全管理規定進行施工。因甲方原因導致的事故由甲方承擔責任。

  9、發生以下情況停工整頓、因停工造成的違約責任由乙方承擔:

  (1)、人身傷亡事故;

  (2)、發生施工機械、生產主裝置嚴重損壞事故;

  (3)發生廠內火災事故;

  (4)發生違章作業、冒險作業不聽勸告的;

  (5)施工現場髒、亂、差,不能滿足安全和文明施工要求的。

  第四條乙方安全責任

  1、負責裝修區域施工期間的各項安全責任,並保證施工人員不得在本商廈內喧譁、賭博、酗酒、偷盜、鬥毆等行為。

  2、乙方施工人員名單應送到甲方備案。甲方根據乙方提供的名單核發臨時出入證,所有施工人員,裝修、裝飾材料應從指定的電梯及路線進出,乙方施工人員一律禁止到非工作範圍亂走。

  3、在裝修方案獲得有關部門審批後三日內提交甲方有關施工進度表,以便甲方安排乙方進場施工事宜。

  4、設立現場安全負責人,向甲方瞭解與施工相關的消防安全事宜,並對施工安全負責。

  5、用電、用水和動火應得到甲方批准後方可進行:

  (1)電器操作人員應有電工操作證,應出示原件,並將影印件報甲方存檔備案。在用電前應向甲方提出申請,管理處則有償提供配電箱給該業主/租戶。由供電至配電箱範圍之保養則由管理處負責而從配電箱之後至該單位範圍則由裝修公司負責承擔。

  (2)所有的裝修材料須是非燃性材料,所有木器材料必須塗上防火漆如有玻璃門及玻璃隔牆,應選用安全玻璃。

  (3)乙方於施工現場需配備足夠滅火器。施工照明禁止使用碘鎢燈,每具照明燈具不得大於60W,並需安放遠離易燃物品的地方。

  (4)用水應事先向甲方提出申請安排,得到書面許可後方可進行。

  (5)進行動火工作時,應事先到甲方辦理動火證,操作應由有執照的焊工進行,嚴禁違章操作。

  (6)一切超重負荷之裝置必須提交管理處審批之後方可裝置。

  6、乙方應遵守甲方的各項施工管理制度。

  ___________________有限公司裝修流程(附件)。

  7、一切易燃物品必須呈報管理處批准後方可帶入,並定點專櫃負責,物品存放量不易過多,以當日使用量為限,施工完畢後,須將剩餘物品帶離現場。

  8、施工區域禁止吸菸,並保證已開通煙感,溫感探頭不受遮擋。

  9、施工區域應配備消防器材,手提滅火器數量不低於1個/50m2。發生事故應及時處理,迅速通報甲方,並如實報告事故原因,保護現場,配合調查。

  10、現場當日裝修廢料應該及時清理,不得留在單位內過夜,施工廢料或垃圾嚴禁阻塞消防通道,嚴禁遮擋、挪用消防設施,保證現場清潔。以上工作須有專人負責。

  11、乙方施工人員下班前,應認真檢查施工現場,防止留下火險隱患,人員離開前須將電氣裝置電源切斷。

  12、乙方應嚴格按照消防局審定的實際方案,設計修改應重新申報消防局審批,審批後才可施工。

  13、乙方應對施工人員進行安全教育,乙方對甲方進行的監督檢查應積極配合,並制定安全制度。

  14、指定承包商辦理專案請參照指定承包商專案附件。

  第五條甲乙雙方必須嚴格執行本協議,本協議作為《勞務施工承包合同》的附件,與《勞務施工承包合同》同具法律效力。

  第六條本協議有效期限:自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第七條本協議經雙方法定代表人或委託代理人簽字蓋章後生效。

  第八條本協議一式三份,管理處及業主/租戶、裝修公司各執一份。

  甲方(簽字):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乙方(蓋章):_______

  負責人(簽字):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裝修施工安全協議書3

  為了保障二次裝修工程的安全,防止火災危害和發生治安災害事故,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和《吉林省消防條例》及其它相關的法律、法規對建築施工現場安全防火工作的有關規定,經_______物業服務中心(甲方)和_______(乙方)協商,制定如下安全、防火協議書:

  一、施工現場的安全、防火工作,由乙方負責,甲方負責檢查監督安全防火措施的落實和執行情況,甲、乙雙方共同接受政府公安消防部門的指導和監督。乙方應確定一名施工負責人為現場安全、防火工作負責人,全面負責現場的安全、防火工作並將所有施工人員基本情況表交至甲方備案。

  二、乙方應在施工中制定消防應急措施,確保施工安全。

  三、施工現場有明顯防火宣傳標誌,乙方應對施工人員進行安全、防火知識教育,施工作業應佩戴出入證,防止治安、傷害事故的發生。

  四、進行電氣焊、油漆粉刷或從事防水等危險作業時應有防火要求和措施,並對有關人員進行安全教育。

  五、乙方應制定使用電氣裝置,易燃易爆物品的防火安全措施。

  六、使用易燃易爆材料、明火作業,應嚴格按規定進行,並要對有關人員進行防火安全教育。

  七、從事電氣裝置安裝和電、氣焊切割作業要有操作證,由施工隊負責人到物業服務中心辦理用火手續,配備看火人員和滅火器,動火前需清除附近易燃易爆物。

  八、搭建臨時建築或木板房,需符合防火要求,並經消防監督機關批准。

  九、禁止將施工現場建築物作倉庫使用或長期存放超量易燃可燃材料,施工需要的易燃可燃材料,要根據工程計劃限量進入,並有可靠的防火措施。

  十、不準在施工建築物或庫房內調配油漆、稀料。

  十一、施工現場禁止吸菸。

  十二、施工現場及庫區、料場禁止使用俗稱“小太陽”的強熱光源照明。

  十三、不準在施工工地使用液化石油氣鋼瓶、乙炔發生器作業。

  十四、施工保溫材料的存放和使用要有防火安全措施,禁止採用可燃保溫材料。

  十五、施工現場未經物業服務中心批准不得使用電熱器具,批准使用的電熱器具要符合電氣安裝規範。

  十六、施工材料、裝置的存放、保管要符合防火安全要求。

  十七、易燃易爆物品,應設專庫分類單獨存放保管,有良好的通風條件、照明等電氣裝置應符合防火規定。

  十八、氧氣瓶、乙炔瓶(罐)工作間距不小於5米,兩瓶與明火作業距離不小於10米。

  十九、嚴禁在現場喝酒、、打架鬥毆、無理取鬧和進行其他違法犯罪活動。

  二十、乙方應按照國家和市府有關規定製定關於安全、防火的獎勵和懲罰條款,並報甲方備案。

  二十一、施工現場應有專職負責人,檢查督促落實上述規定的執行情況。

  二十二、施工期間在施工工地如發生火災和治安、安全方面的事故,均由乙方負責。

  二十三、搞好文明施工,對施工現場的垃圾要及時清理,尤其對刨花木屑等易燃易爆雜物必須隨時清掃,清除火災隱患。

  二十四、施工人員要按物業服務中心指定出入口進出及公共區域,按指定的路線進入施工區域。

  二十五、禁止在施工現場大小便。

  二十六、乙方應按消防要求在施工現場配備足夠量的滅火器及水桶等,乙方配備的滅火器進場,須經物業服務中心檢驗合格。

  二十七、對違反上述有關的單位及個人甲方視情節輕重及態度好壞,給予批評、書面通知、賠償直至交公安消防機關處理。

  此協議經甲乙雙方同意,由乙方保留協議全文,甲方只留存簽字頁及協議樣本壹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蓋章: 乙方簽名:

  身份證號:

  代表人: 聯絡電話:

  房間號: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裝修施工安全協議書4

  甲方: (以下簡稱甲方)

  乙方: (以下簡稱乙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條例"的精神,以及XX市公安局、上級機關對安全防範工作的要求,為確保甲方實施安全防範制度和保證乙方在施工中的安全,甲、乙雙方特簽定如下協議:

  一、乙方應在施工前將施工方案,工程審批表報甲方安保部審批後由乙方報市消防局審批。經批准後方可進行施工,未經批准不得施工。

  二、乙方在施工前應到甲方保安部辦理人員出入證件和交納制證費用。

  三、乙方在施工前應到甲方保安部簽定施工安全保證書,並將其張貼在施工現場大門外側。

  四、乙方人員出入甲方區域,應按指定路線行走。施工中不得穿行大堂和其它樓層,進出大廈需走員工通道,主動出示證件接受甲方安保人員檢查,禁止混用證件,無證件人員不得進入甲方區域。

  五、乙方施工物品出入甲方管理區域應經甲方安保部批准。並執甲方證明方可出入,無甲方證明不予放行。

  六、乙方施工人員應在規定地點操作施工,未經批准不得進入其它場所,乙方施工人員不得乖坐、使用客梯。

  七、嚴禁在施工現場吸菸。嚴禁私自拉設臨時電線,接電源必須由正式電工按規範操作。未經甲方工程部、保安部批准不得自行使用大功率用電裝置(大於500W)。

  八、施工現場動用明火,必須到甲方保安部辦"動火證",接受查驗證件,操作人員必須有正式操作證。動火現場必須有安全防火措施。同時施工現場必須配備滅火器材。

  九、施工中使用易燃易爆及化學物品,必須經甲方保安部批准後方可攜入甲方建築內,並設專用存放地點及專人看管。

  十、施工現場不得存有廢料、垃圾等,不得圈佔、堵塞消防設施和通道,不得隨便拆卸移動消防設施。如噴灑、報警系統等。

  十一、乙方施工人員必須愛護甲方設施、公物,如乙方損壞甲方物品除照價賠償外,處以五至十倍罰款。

  十二、乙方人員不得將現金、貴重物品帶入甲方區域,出現丟失責任自負。

  十三、乙方人員不得與客戶發生爭吵,自覺維護甲方聲譽。

  十四、凡違反上述規定之一的處以壹百元至伍仟元罰款,凡造成重大損失或事故的報公安消防機關依法追究肇事者刑事責任。

  本協議自簽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 乙方:

  20 年 月 日 20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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