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中《認真對待權利和義務》綜合測試題

高中《認真對待權利和義務》綜合測試題

  一、選擇題(每小題4分,共28分)

  1.下列社會關係中,不屬於民事法律關係的是( )

  A.買賣關係 B.師生關係

  C.借貸關係 D.共有關係

  【解析】選B。民事法律關係包括人身關係和財產關係,而師生關係既沒有財產關係,也不是民法調整的人身關係,故選B;其他選項都屬於民法調整的財產關係。

  2.我國民法調整的是公民之間、法人之間以及公民和法人之間的財產關係和人身關係。這裡的公民、法人應該是( )

  A.特殊主體 B.一般主體

  C.平等主體 D.財產主體

  【解析】選C。我國民法調整的是平等主體的公民之間、法人之間的關係,故答案選C。

  3.民事權利的實現,除了必須具備法律依據之外,很大程度上取決於( )

  A.民事行為能力 B.民事主體的內容

  C.民事客體的物件 D.人們的實際行動

  【解析】選D。加強民事立法,為公民維護權利提供了法律依據,但公民要真正實現自身權利,關鍵還是要增強依法維護權利的意識,自覺運用法律維護自己的合法權益。因此,答案選D。

  4.關於民事主體,下列判斷不正確的是( )

  A.民事權利能力是所有公民均具有的

  B.民事行為能力不是所有公民都具有的

  C.未成年人不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但所有成年人都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

  D.民事主體包括了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

  【解析】選C。並非所有成年人都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成年人在疾病或其他情況下,也可能喪失民事行為能力,故C項表述不正確。

  5.某企業老闆在招工時與工人所籤合同中印有“在受僱期間發生工傷或死亡,僱主概不負責”字樣,該行為主要違背了民法的_____原則。( )

  A.自願 B.平等

  C.等價有償 D.合法民事權益

  【解析】選C。在民事法律關係中,權利和義務既是相互對立的,也是相互聯絡的。二者通常是等價有償和對等互利的。受僱工人享有在受僱期間獲得勞動保障的權利,這同時也是企業老闆維護職工生命安全的義務,因此題中合同的規定違背了等價有償原則。

  6.在超市購物時,售貨員根據顧客的要求稱好商品的重量或包裝好商品等,然後顧客再付款給售貨員。對這一過程,下列表述不正確的是( )

  A.在這一過程中,超市的義務是交付商品,收取付款則是超市的權利

  B.超市和顧客的權利和義務是相互對應的

  C.超市和顧客既要履行一定的合同義務,也享有一定的合同權利

  D.在這一過程中,選擇商品是顧客的權利,付款多少也是顧客的權利

  【解析】選D。在超市購物時,選擇商品是顧客的權利,但根據商場規定付款則是義務,因此D項說法錯誤。

  7.根據民法通則的規定,如果法律沒有特別規定,普通的訴訟時效期間是( )

  A.1年 B.2年 C.5年 D.20年

  【解析】選B。我國民法通則規定,向人民法院請求保護民事權利的訴訟時效期間為2年。

  二、非選擇題(共22分)

  8.(11分)小將村的張某今年21歲,在本鎮的啤酒廠做臨時工,每月有800元的收入。為了上班方便,張某在鎮裡租了一間房。7月份,張某欲花600元錢從李某處買一臺舊彩電,此事遭到了其父母的強烈反對,但張某還是買了下來。同年10月,張某因車禍死亡。隨後,其父找到李某,認為他們之間的買賣無效,要求李某返還錢款,拿走彩電。

  (1)分析本案中買賣法律關係的構成要素。(5分)

  (2)張某向李某買舊彩電的行為是否有效?為什麼?(6分)

  【解析】本題考查民事法律關係的構成要素以及民事行為能力等。民事法律關係要素包括主體、客體和內容;張某是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的成年人,因此其買賣行為是有效的。

  答案:(1)本案中買賣法律關係的構成要素分別為:民事法律關係的`主體,張某和李某;民事法律關係的客體,雙方買賣的彩電;民事法律關係的內容,張某與李某之間的權利與義務關係。

  (2)此買賣行為完全有效。因為合同成立時張某已經是完全民事行為能力人,可以獨立實施民事法律行為,無須徵得其父母同意。張某車禍死亡是在買賣民事行為成立之後,這不影響他在此前所做出的民事法律行為的效力。

  9.(11分)小周的爸爸計劃暑假一家人到北京旅遊,報名參加了某旅行社組織的旅行團。後來由於小周所在的學校要進行暑假夏令營活動,小周的爸爸只好向旅行社表示不去了,但被拒絕。之後,該旅行社要求小周的爸爸支付相關費用,遭到拒絕後,將小周的爸爸告上了法庭。

  此案例告訴我們,在民事法律關係中,權利和義務的關係是怎樣的?

  【解析】本題主要考查民事法律關係中權利與義務的關係。權利與義務是既對立又統一的,不能把二者割裂。

  答案:在民事法律關係中,權利和義務既是相互對立的,也是相互聯絡的。往往一方的權利就是另一方的義務、一方的義務就是另一方的權利,二者通常是等價有償和對等互利的。

  小周的爸爸享有報名參加旅行的權利,但也同時應該履行維護旅行社權益的相關義務。在本案例中,因事不能參加旅行,小周的爸爸就應該向旅行社支付相關費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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