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註冊會計師《經濟法》考試模擬題及答案

2017註冊會計師《經濟法》考試模擬題及答案

  一、單項選擇題

  1.根據《個人獨資企業法》的規定,下列表述中,正確的是()。

  A.個人獨資企業沒有獨立承擔民事責任的能力

  B.個人獨資企業不能以自己的名義從事民事活動

  C.個人獨資企業具有法人資格

  D.個人獨資企業對企業債務承擔有限責任

  2.林某以個人財產出資設立一個人獨資企業,聘請陳某管理該企業事務。林某病故後,因企業負債較多,林某的妻子作為惟一繼承人明確表示不願繼承該企業,該企業只得解散。根據《個人獨資企業法》的規定,關於該企業清算人的下列表述中,正確的是()。

  A.由陳某進行清算

  B.由林某的妻子進行清算

  C.由債權人進行清算

  D.由債權人申請法院指定清算人進行清算

  3.張某於2003年3月設立乙個人獨資企業。2003年5月,乙企業與甲公司簽訂一份買賣合同,根據合同約定,乙企業應於2003年8月15日前支付給甲公司貨款15萬元,但乙企業一直未支付該款項。2004年1月乙企業解散。2006年5月1日,甲公司要求張某償還上述15萬元債務,遭到張某的拒絕。根據《個人獨資企業法》的規定,下列表述中,正確的是()。

  A.因乙企業已經解散,甲公司的債權已經消滅

  B.甲公司可以要求張某以其個人財產承擔l5萬元的債務

  C.甲公司請求張某償還債務已超過訴訟時效,其請求不能得到支援

  D.甲公司請求張某償還債務的期限應於2006年1月屆滿

  4.根據《合夥企業法》的規定,合夥協議未約定合夥利潤分配和虧損分擔比例的,合夥人之間分配利潤和分擔虧損的原則是()。

  A.按各合夥人的實繳出資比例分配和分擔

  B.按各合夥人貢獻大小分配和分擔

  C.在全體合夥人之間平均分配和分擔

  D.由各合夥人協商決定如何分配和分擔

  5.根據《合夥企業法》的規定,合夥協議未約定合夥利潤分配和虧損分擔比例的,經合夥人協商不成的,合夥人之間分配利潤和分擔虧損的原則是()。

  A.按各合夥人的實繳出資比例分配和分擔

  B.按各合夥人貢獻大小分配和分擔

  C.在全體合夥人之間平均分配和分擔

  D.由人民法院決定如何分配和分擔

  6.甲、乙、丙擬設立醬通合夥企業,出資比例為

  4:4:2。合夥協議約定的利潤分配和虧損分擔的下列表述中,不符合《合夥企業法》規定的是()。

  A.按4:4:2的比例分配損益

  B.在合夥人之間平均分配損益

  C.按3:3:4的比例分配損益

  D.利潤按3:3:4的比例分配,虧損由丙承擔

  7.甲、乙、丙、丁擬設立一個普通合夥企業,其合夥協議約定的下列條款中,不符合合夥企業法律制度規定的是()。

  A.甲、乙、丙、丁的出資比例為4:3:2:1

  B.合夥企業事務委託甲、乙兩人執行

  C.乙、丙只以其各自的出資額為限對企業債務承擔責任

  D.對合夥企業事項作出決議實行全體合夥人一致透過的表決辦法

  8.下列有關普通合夥企業合夥事務執行的表述中,符合《合夥企業法》規定的是()。

  A.合夥人執行合夥企業事務享有同等的權利

  B.合夥人可以自營與合夥企業相競爭的業務

  C.不執行合夥企業事務的合夥人無權查閱合夥企業會計賬簿

  D.聘用非合夥人擔任經營管理人員的,其在被聘用期間具有合夥人資格

  9.根據《合夥企業法》的規定,下列關於普通合夥企業合夥事務執行的表述中,不正確的是()。

  A.合夥人為法人的,由其委派的代表執行合夥企業的事務

  B.合夥人可以同他人合作經營與本合夥企業相競爭的事務

  C.合夥人不得自營與本合夥企業相競爭的業務

  D.經全體合夥人一致同意,合夥人可同本合夥企業進行交易

  10.甲為普通合夥企業的合夥人,乙為甲個人債務的債權人,當甲的個人財產不足以清償乙的債務時,根據合夥企業法律制度的規定,乙可以行使的權利是()。

  A.代位行使甲在合夥企業中的權利

  B.依法請求人民法院強制執行甲在合夥企業中的財產份額用於清償

  C.自行接管甲在合夥企業中的財產份額

  D.以對甲的債權抵銷其對合夥企業的債務

  11.根據《合夥企業法》的規定,下列各項中,不屬於普通合夥人當然退夥情形的是()。

  A.合夥人喪失償債能力

  B.合夥人被宣告死亡

  C.合夥人在合夥企業中的全部財產份額被人民法院強制執行

  D.合夥人未履行出資義務

  12.下列有關有限合夥企業設立條件的表述中,不符合《合夥企業法》規定的是()。

  A.有限合夥企業至少應當有一個普通合夥人

  B.有限合夥企業名稱中應當標明“特殊普通合夥”字樣

  C.有限合夥人可以用智慧財產權作價出資

  D.有限合夥企業登記事項中應載明有限合夥人的姓名或名稱

  13.李某為一有限合夥企業中的有限合夥人。根據《合夥企業法》的規定,李某的下列行為中,不符合規定的是()。

  A.對企業的經營管理提出建議

  B.對外代表有限合夥企業

  C.參與決定普通合夥人入夥

  D.依法為本企業提供擔保

  14.甲、乙、丙、丁4人組成一個運輸有限合夥企業,合夥協議規定甲、乙為普通合夥人,丙、丁為有限合夥人。某日,丁為合夥企業運送石材,路遇法院拍賣房屋,丁想替合夥企業競買該房,於是以合夥企業的名義將石材質押給徐某,借得20萬元,競買了房子。根據《合夥企業法》的規定,徐某的債權若得不到實現,下列表述中,正確的是()。

  A.應當要求丁承擔清償責任

  B.應當要求甲、乙、丙、丁承擔連帶清償責任

  C.應當要求甲、乙承擔連帶清償責任

  D.應當要求甲、乙、丁承擔連帶清償責任

  15.2008年3月,劉、關、張三人分別出資2萬元、2萬元、1萬元設立甲普通合夥企業,並約定按出資比例分配和分擔損益。8月,甲合夥企業為乙企業的借款提供擔保;l2月因乙企業無償債能力,甲合夥企業承擔保證責任,為乙企業支付l萬元。12月底,劉提出退夥要求,關、張同意,經結算,甲合夥企業淨資產3萬元。根據《合夥企業法》的規定,應退還劉的財產數額是()。

  A.2萬元

  B.1.2萬元

  C.1萬元

  D.0.8萬元

  16.2007年1月,甲、乙、丙投資設立一個普通合夥企業。2008年7月,甲因車禍去世,其妻子成為惟一繼承人。合夥協議對合夥人資格取得或喪失未作約定。根據《合夥企業法》的規定,下列選項中,正確的是()。

  A.合夥企業無須向戊退還甲在合夥企業中的財產份額

  B.戊依法自動取得普通合夥人的資格

  C.經乙、丙一致同意,戊取得普通合夥人的資格

  D.只能由合夥企業向戊退還甲在合夥企業中的財產份額

  二、多項選擇題

  1.根據個人獨資企業法律制度的規定,下列關於個人獨資企業設立條件的表述中,正確的有()。

  A.投資人只能是自然人

  B.投資人可以家庭共有財產作為個人出資

  c.須有企業章程

  D.有符合規定的法定最低註冊資本

  2.根據個人獨資企業法律制度的規定,下列關於個人獨資企業法律特徵的表述中,正確的有()。

  A.個人獨資企業雖然不具有法人資格,但具有獨立承擔民事責任的能力

  B.個人獨資企業是由一個自然人投資的企業,並且自然人只能是中國公民

  C.個人獨資企業的投資人對企業的債務承擔無限責任

  D.個人獨資企業是獨立的民事主體,可以自己的名義從事民事活動

  3.萬某因出國留學將自己的個人獨資企業委託陳某管理,並授權陳某在5萬元以內的開支和50萬元以內的交易可自行決定。假設第三人對此授權不知情,則陳某在受託期間實施的下列行為中,屬於法律禁止或無效的有()。

  A.未經萬某同意與某公司簽訂交易額為100萬元的合同

  B.未經萬某同意將自己的房屋以l萬元出售給本企業

  C.未經萬某同意向某電視臺支付廣告費8萬元

  D.未經萬某同意將企業的商標有償轉讓

  4.甲、乙、丙共同出資設立一個普通合夥企業,在合夥企業存續期間,甲擬以其在合夥企業中的財產份額出質借款。根據合夥企業法律制度的規定,下列表述中正確的有()。

  A.無須經乙、丙同意,甲可以出質

  B.經乙、丙同意,甲可以出質

  C.未經乙、丙同意,甲私自出質的,其行為無效

  D.未經乙、丙同意,甲私自出質給善意第三人造成損失的,由甲承擔賠償責任

  5.根據合夥企業法律制度的規定,下列各項中,除合夥協議另有約定外,應當由全體合夥人一致同意才能作出決議的有()。

  A.修改合夥協議

  B.改變合夥企業名稱

  C.處分合夥企業的不動產

  D.吸收新的合夥人

  6.甲、乙、丙投資設立一個普通合夥企業,甲被推舉為合夥事務執行人,乙、丙授權甲在3萬元以內的開支及30萬元內的業務可以自行決定。根據合夥企業法律制度的規定,甲在任職期間內實施的下列行為中,屬於法律禁止或無效的有()。

  A.自行決定向善意的A公司支付廣告費5萬元

  B.未經乙、丙同意,與善意的B公司簽訂50萬元的合同

  C.未經乙、丙同意,將自有房屋以1萬元租給合夥企業

  D.與其妻子一道經營與合夥企業相同的業務

  7.根據合夥企業法律制度的規定,下列關於普通合夥企業合夥人權利和義務的表述中,符合法律規定的有()。

  A.合夥人對執行合夥事務享有同等的權利

  B.合夥人可以查閱企業會計賬簿

  C.合夥人可以自營與本企業相競爭的業務

  D.執行企業事務的合夥人可以自行決定是否向其他合夥人報告企業經營狀況

  8.甲、乙、丙三人各自出資l0萬元、6萬元、4萬元設立普通合夥企業。因經營管理不善,對丁負債10萬元,丙遂提出退夥,並拿出1萬元由甲、乙代為償還對丁的債務。如合夥企業財產不能清償丁的債務,根據合夥企業法律制度的規定,下列表述中,正確的有()。

  A.丁可以分別向甲、乙、丙要求償還5萬元、3萬元、2萬元

  B.丁只能要求丙償還1萬元,其餘部分向甲、乙追償

  C.丁可以只向甲或只向乙要求償還全部10萬元,但不能要求丙單獨償還l0萬元

  D.丁可以向甲、乙、丙中任何一人要求償還10萬元

  9.根據合夥企業法律制度的規定,下列各項中,屬於普通合夥人當然退夥的情形有()。

  A.合夥人未履行出資義務

  B.合夥人個人喪失償債能力

  C.合夥人故意給合夥企業造成損失

  D.合夥人被依法宣告死亡

  10.根據合夥企業法律制度的規定,下列各項中,屬於有限合夥人當然退夥的`情形有()。

  A.作為有限合夥人的自然人死亡

  B.有限合夥人個人喪失償債能力

  C.有限合夥人在合夥企業中的全部財產份額被人民法院強制執行

  D.作為有限合夥人的自然人在有限合夥企業存續期間喪失民事行為能力

  11.根據合夥企業法律制度的規定,下列情形中,經其他合夥人一致同意,可以決議將其除名的有()。

  A.普通合夥人甲在執行事務中有貪合夥企業財產的行為

  B.普通合夥人乙未履行出資義務

  C.普通合夥人丙個人喪失償債能力

  D.普通合夥人丁參加了另一同類營業的合夥組織

  12.普通合夥人甲因病身亡,其繼承人只有乙(具備完全民事行為能力)。根據合夥企業法律制度的規定,下列表述中,正確的有()。

  A.乙可以要求退還甲在合夥企業的財產份額

  B.乙只能要求退還甲在合夥企業的財產份額

  C.乙因繼承而當然成為合夥企業的普通合夥人

  D.經其他合夥人同意,乙因繼承而成為合夥企業的普通合夥人

  1 3.甲是普通合夥企業的合夥人,因飛機失事死亡,其子乙12歲。根據合夥企業法律制度的規定,下列表述中,正確的有()。

  A.乙因繼承當然成為合夥企業的普通合夥人

  B.乙只能要求分割甲在合夥企業的財產份額

  C.經其他合夥人同意,乙可以成為有限合夥人,普通合夥企業依法轉為有限合夥企業

  D.全體合夥人未能一致同意的,合夥企業應當將被繼承合夥人的財產份額退還該繼承人

  14.根據合夥企業法律制度的規定,有限合夥企業的下列事項中,除合夥協議另有約定外,應當經全體合夥人一致同意的有()。

  A.有限合夥人按照合夥協議的約定向合夥人以外的人轉讓其在合夥企業中的全部或者部分財產份額

  B.普通合夥人之間轉讓其在合夥企業中的全部或者部分財產份額

  C.有限合夥企業的普通合夥人轉變為有限合夥人

  D.有限合夥企業的有限合夥人轉變為普通合夥人

  15.根據合夥企業法律制度的規定,當有限合夥企業的財產不足以清償其債務時,下列人員中,應對有限合夥企業的債務承擔無限連帶責任的有()。

  A.有限合夥企業債務發生後新入夥的有限合夥人

  B.有限合夥企業債務發生後退夥的有限合夥人

  C.有限合夥企業債務發生後新入夥的普通合夥人

  D.不參加執行有限合夥企業事務的普通合夥人

  16.甲、乙、丙、丁擬設立一個有限合夥企業,合夥協議中約定了如下內容,其中符合合夥企業法律制度規定的有()。

  A.甲僅以出資額為限對企業債務承擔責任,同時被推舉為合夥事務執行人

  B.乙為有限合夥人,乙在合夥企業存續期間不得從事同本合夥企業相競爭的業務

  C.丙以其勞務出資,為普通合夥人,其出資份額經各合夥人商定為5萬元,丙在合夥企業存續期間可以同本合夥企業進行交易

  D.經全體合夥人同意,有限合夥人可以全部轉為普通合夥人,普通合夥人也可以全部轉為有限合夥人。

  參考答案及解析見下頁

  一、單項選擇題

  1.【答案】A

  【解析】個人獨資企業不具有法人資格,也無獨立承擔民事責任的能力。但個人獨資企業是獨立的民事主體,可以自己的名義從事民事活動。

  2.【答案】D

  【解析】個人獨資企業解散時,由投資人自行清算或者由債權人申請人民法院指定清算人進行清算。

  3.【答案】B

  【解析】(1)債權人甲公司對債務人乙企業的訴訟時效期間為2003年8月15日-2005年8月15日,由於乙企業於2004年1月解散,債權人甲公司只能找投資人張某;(2)債權人甲公司應當自乙企業解散之日起5年內找張某,否則其債權消滅;(3)只要債權人甲公司在2009年1月前找張某,張某就應當承擔清償責任。在本題中,甲公司在2006年5月1日要求張某承擔清償責任,張某拒絕,則甲公司可以對張某提起訴訟,訴訟時效期間為2006年5月1日-2008年5月1日。

  4.【答案】D

  【解析】合夥協議未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確的,由合夥人協商決定;協商不成的,由合夥人按照實繳出資比例分配、分擔;無法確定出資比例的,由合夥人平均分配、分擔。

  5.【答案】A

  【解析】合夥協議未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確的,由合夥人協商決定;協商不成的,由合夥人按照實繳出資比例分配、分擔;無法確定出資比例的,由合夥人平均分配、分擔。

  6.【答案】D

  【解析】(1)選項ABC:合夥企業屬於契約式企業,其損益分配比例由合夥協議自由約定,與出資比例無關;(2)選項D:普通合夥企業的合夥協議不得約定將全部利潤分配給部分合夥人或者由部分合夥人承擔全部虧損。

  7.【答案】C

  【解析】(1)選項A:普通合夥企業合夥人的出資比例由合夥協議自由約定;(2)選項8:普通合夥企業的合夥協議可以約定委託一個或者數個合夥人執行企業事務,但有限合夥企業只能由普通合夥人執行企業事務,有限合夥人不得執行企業事務;(3)選項C:普通合夥企業由所有的合夥人對所有的合夥企業債務承擔無限連帶責任,合夥協議不得約定將全部利潤分配給部分合夥人或者由部分合夥人承擔全部虧損;(4)選項D:合夥人對合夥企業有關事項作出決議,按照合夥協議約定的表決辦法辦理;合夥協議未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確的,實行合夥人一人一票並經全體合夥人過半數透過的表決辦法;《合夥企業法》對合夥企業的表決辦法另有規定的,從其規定。

  8.【答案】A

  【解析】(1)選項A:在普通合夥企業中,各合夥人無論其出資多少,都有權平等享有執行合夥企業事務的權利;(2)選項B:普通合夥人不得自營或者同他人合作經營與本合夥企業相競爭的業務;(3)選項C:合夥人有權查閱合夥企業會計賬簿等財務資料;(4)選項D:合夥企業聘用的合夥人以外的經營管理人員屬於“非合夥人”,無需對企業債務承擔無限連帶責任。

  9.【答案】B

  【解析】(1)選項BC:普通合夥人絕對不得自營或者同他人合作經營與本合夥企業相競爭的業務;(2)選項D:除合夥協議另有約定或者經全體合夥人一致同意外,普通合夥人不得同本合夥企業進行交易。

  10.【答案】B

  【解析】(1)選項AD:合夥人發生與合夥企業無關的債務,相關債權人不得以其債權抵銷其對合夥企業的債務;也不得代位行使合夥人在合夥企業中的權利;(2)選項B:合夥人的自有財產不足清償其與合夥企業無關的債務的,該合夥人可以以其從合夥企業中分取的收益用於清償;債權人也可以依法請求人民法院強制執行該合夥人在合夥企業中的財產份額用於清償。

  11.【答案】D

  【解析】選項D屬於“除名”。

  12.【答案】B

  【解析】(1)選項A:有限合夥企業至少應當有1個普通合夥人和1個有限合夥人;(2)選項B:有限合夥企業名稱中應當標明“有限合夥”字樣;(3)選項C:有限合夥人不得以勞務出資。

  13.【答案】B

  【解析】(1)選項ACD:不視為執行合夥企業事務;(2)選項B:有限合夥人不執行合夥事務,不得對外代表有限合夥企業。

  14.【答案】D

  【解析】(1)甲、乙為普通合夥人,應當對合夥企業的所有債務承擔無限連帶責任;(2)第三人有理由相信有限合夥人(丁)為普通合夥人並與其交易的,該有限合夥人對該筆交易承擔與普通合夥人同樣的責任。

  15.【答案】B

  【解析】合夥人退夥,其他合夥人應當與該退夥人按照“退夥時”的合夥企業財產狀況進行結算,退還退夥人的財產份額。因此劉某在退夥時應退還的財產數額為3×2/5=1.2(萬元)。

  16.【答案】C

  【解析】(1)選項BC:繼承人具備完全民事行為能力的,按照合夥協議的約定或者經全體合夥人一致同意,可以取得普通合夥人資格;(2)選項AD:普通合夥人死亡,繼承人不願意成為合夥人或者繼承人未取得合夥協議約定的合夥人資格時,合夥企業應當向合夥人的繼承人退還被繼承合夥人的財產份額。

  二、多項選擇題

  1.【答案】AB

  【解析】選項CD:企業章程和法定的最低註冊資本在《個人獨資企業法》中未明確規定。

  2.【答案】BCD

  【解析】個人獨資企業不具有法人資格,也無獨立承擔民事責任的能力。但個人獨資企業是獨立的民事主體,可以自己的名義從事民事活動。

  3.【答案】BD

  【解析】(1)選項AC涉及的行為有效:投資人對受託人職權的限制,不得對抗善意第三人;(2)選項BD:未經投資人同意,受託人不得同本企業進行交易或者將企業商標轉讓。

  4.【答案】BED

  【解析】合夥人以其在合夥企業中的財產份額出質的,須經其他合夥人一致同意;未經其他合夥人一致同意,其行為無效,由此給善意第三人造成損失的,由行為人依法承擔賠償責任。

  5.【答案】ABCD

  【解析】(1)選項A:修改或者補充合夥協議,應當經全體合夥人一致同意;但是,合夥協議另有約定的除外;(2)選項D:新合夥人入夥,除合夥協議另有約定外,應當經全體合夥人一致同意,並依法訂立書面入夥協議。

  6.【答案】CD

  【解析】(1)選項AB:合夥企業對合夥人執行合夥企業事務以及對外代表合夥企業權利的限制,不得對抗不知情的善意第三人;(2)選項C:除合夥協議另有約定或者經全體合夥人同意外,普通合夥人不得同本合夥企業進行交易;(3)選項D:普通合夥人不得自營或者同他人合作經營與本合夥企業相競爭的業務。

  7.【答案】AB

  【解析】(1)選項A:合夥人無論出資多少,都有權平等享有執行合夥企業事務的權利;(2)選項B:合夥人有權查閱合夥企業會計賬簿等財務資料;(3)選項C:普通合夥人不得自營或者同他人合作經營與本合夥企業相競爭的業務;(4)選項D:合夥事務執行人“有義務”(而非自行決定)向不參加執行事務的合夥人報告企業經營狀況和財務狀況。

  8.【答案】AD

  【解析】(1)選項AD:債權人可以根據自己的清償利益,請求全體合夥人中的一人或者數人承擔全部清償責任,也可以按照自己確定的比例向各合夥人分別追索;(2)選項BC:普通合夥人丙應當對其退夥前的企業債務l0萬元承擔無限連帶責任。

  9.【答案】BD

  【解析】(1)選項AC應當除名;(2)選項B:普通合夥人喪失償債能力,當然退夥;有限合夥人喪失償債能力,無須退夥。

  10.【答案】AC

  【解析】(1)選項B:有限合夥人個人喪失償債能力與是否退夥無關;(2)選項D:作為有限合夥人的自然人在有限合夥企業存續期間喪失民事行為能力的,其他合夥人不得因此要求其退夥。

  11.【答案】ABD

  【解析】選項C屬於當然退夥,選項AD屬於執行合夥事務時不正當行為。

  12.【答案】AD

  【解析】繼承人具備完全民事行為能力的,按照合夥協議的約定或者經全體合夥人一致同意,

  從繼承開始之日起,取得普通合夥人資格。

  13.【答案】CD

  【解析】(1)選項A:繼承人為無民事行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為能力人的,不可能取得普通合夥人資格;(2)選項BCD:普通合夥人的繼承人為無民事行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為能力人的,經全體合夥人一致同意,可以依法成為有限合夥人,醬通合夥企業依法轉為有限合夥企業。全體合夥人未能一致同意的,合夥企業應當將被繼承合夥人的財產份額退還該繼承人。

  14.【答案】CD

  【解析】選項CD:除合夥協議另有約定外,普通合夥人轉變為有限合夥人,或者有限合夥人轉變為普通合夥人,應當經全體合夥人一致同意。

  15.【答案】CD

  【解析】(1)選項A:新入夥的有限合夥人對入夥前有限合夥企業的債務,以其認繳的出資額為限承擔責任,不承擔無限連帶責任;(2)選項B:有限合夥人退夥後,對基於其退夥前的原因發生的有限合夥企業債務,以其退夥時從有限合夥企業中取同的財產承擔責任,不承擔無限連帶責任;(3)選項C:新入夥的普通合夥人對入夥前合夥企業的債務承擔無限連帶責任;(4)選項D:有限合夥企業的普通合夥人,不論是否執行企業事務,均對企業債務承擔無限連帶責任。

  16.【答案】BC

  【解析】(1)選項A:甲僅以出資額為限對企業債務承擔責任,說明其為有限合夥人,就不能再執行合夥事務;(2)選項B:有限合夥人可以自營或者同他人合作經營與本有限合夥企業相競爭的業務,但是,合夥協議另有約定的除外;(3)選項C:普通合夥人可以勞務出資,合夥人以勞務出資的,其評估辦法由全體合夥人協商確定,並在合夥協議中載明;除合夥協議另有約定或者經全體合夥人一致同意外,普通合夥人不得同本合夥企業進行交易;(4)選項D:有限合夥企業至少應當有1個普通合夥人和l個有限合夥人。

最近訪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