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建系統安全生產管理目標責任書(精選23篇)

住建系統安全生產管理目標責任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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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住建系統安全生產管理目標責任書1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目的。為規範公司安全生產管理,保障員工人身和企業財產的安全,根據相關規定,結合本公司實際情況,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條安全生產管理原則。安全生產管理,必須堅持“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管生產必須管安全,誰主管誰負責”的原則。

  第三條本制度由公司安全委員會辦公室負責解釋,適用於公司所有部門和職員。

  第二章安全生產責任制

  第四條不斷建立和完善安全生產責任制,明確各級、各類人員應負的崗位責任。

  第五條企業安全生產委員會是企業安全生產的組織領導機構,由企業領導和有關部門的主要負責人組成,其日常事務由安全生產委員會辦公室負責處理。安全生產委員會的主要職責是全面負責企業安全生產管理工作,研究制訂安全生產技術措施和勞動保護計劃,實施安全生產檢查和監督,調查處理安全事故等工作。

  第六條企業總經理所承擔的安全生產職責包括以下六條。

  1.遵守國家、省、市和管理區的有關安全生產的法律、法規和規章制度,對本企業的安全生產、勞動保護工作負全面領導責任。

  2.建立、健全安全生產管理機構和安全生產管理制度。

  3.總經理的任期目標要有安全生產內容,把安全管理納入企業管理工作計劃。每年應從固定資產更新和技術改造資金中提取一定的安全技術改造資金,用於安全專案。

  4.積極改善勞動條件,消除事故隱患,使生產符合安全技術標準和工業衛生要求。

  5.負責對本企業發生的重傷、死亡事故的調查、分析和處理,認真落實整改措施和做好善後處理工作。

  6.結合本企業的生產技術特點,組織有關安全管理人員制定各種安全管理制度,相關制度主要包括:職工安全生產守則、安全生產宣傳教育制度、安全生產檢查制度、安全生產獎懲制度、工傷事故管理制度、化學物品管理制度、安全技術檔案(包括職工安全教育檔案、事故檔案、裝置檔案、事故隱患整改檔案等)管理制度等。

  第七條各部門經理所承擔的安全生產職責包括以下九條。

  1.組織、指導、督促本部門遵守安全生產的法律、法規和安全生產的規章制度。

  2.制訂本部門的安全生產管理制度和安全生產計劃,並組織落實。

  3.建立、健全安全生產管理網路,合理安排本部門安全生產管理職責和安全生產管理人員。

  4.定期召開本部門的安全生產管理人員會議。

  5.組織本部門開展安全生產宣傳教育活動。

  6.建立本部門安全責任制、安全教育、安全檢查、安全獎懲等制度以及各工種的安全操作規程,並督促實施。

  7.組織安全檢查,定期巡查本部門的安全生產狀況並督促部門對存在的隱患進行整改。

  8.協助和參與企業職工傷亡事故的登記、統計、報告、調查、分析和處理工作。

  9.定期向安全生產負責人反映和彙報本部門的安全生產工作,完成安全生產任務。

  第八條公司基層員工所承擔的安全生產職責共包括以下四條。

  1.積極參加企業組織的安全生產知識的學習活動,增強安全生產觀念和意識。

  2.嚴格按照操作規程作業,遵守勞動紀律和企業的規章制度。

  3.正確使用勞動保護用品。

  4.及時向企業有關負責人反映安全生產中存在的問題。

  第三章安全生產目標管理

  第九條企業以追求“零事故”為目標,具體專案包括以下六條。

  1.不發生人身重傷及以上事故。

  2.不發生有責任的電網事故。

  3.不發生重大裝置事故,重大火災事故。

  4.不發生生產性重大交通事故。

  5.無對社會造成嚴重影響的事故,無“五誤”事故及人員責任事故。

  6.不發生因違反排程紀律而造成的事故。

  第十條為實現上述安全生產目標,企業實行三級管理體制。各級的管理目標如下所示。

  1.公司不發生人身重傷,杜絕人身死亡和重大裝置損壞。

  2.部門控制一類障礙和人身輕傷,不發生重傷和責任事故,杜絕違章指揮和負同等責任以上的重大交通事故。

  3.生產班組控制異常,不發生障礙和輕傷,杜絕一切違章作業。

  第四章安全教育與培訓

  第十一條本企業總經理、部門經理以及各安全負責人必須接受相關的安全培訓教育。

  第十二條本企業新招員工上崗前必須進行車間、班組安全知識教育。員工在企業內調換工作崗位或離崗半年以上重新上崗者,應進行相應的車間或班組安全教育。

  第十三條企業必須對全體職工進行安全培訓教育,應將安全生產法規、安全操作規程、勞動紀律作為安全教育的重要內容。

  第十四條對從事鍋爐、壓力容器、電梯、電氣、起重、焊接、車輛駕駛、杆線作業等特殊工種人員,必須進行專業安全技術培訓,經有關部門嚴格考核並取得合格操作證(執照)後,才能獨立操作。對特殊工種的在崗人員,必須進行經常性的安全教育。

  第十五條各類安全教育合格證按規定複審,逾期不復審,合格證無效。其特種作業人員的操作資格證書,每兩年由發證單位複審一次。

  第五章安全生產活動

  第十六條安全生產第一責任者在每月月末主持召開一次安全分析會,總結本月安全生產情況,分析事故教訓及安全管理中存在的薄弱環節,研究採取預防事故的對策,提出下月安全生產工作的重點及要求。

  第十七條各部門每月初,根據公司安全生產要求,由各部門自行組織安排開展一天的安全生產日活動。

  第十八條各班組每星期一安排本週的安全生產活動,時間不少於半小時,活動內容主要總結上週本班組安全生產情況和執行各項規程制度情況,通報忽視安全的現象以及近段時間下發的各類事故,傳達領導指示和會議紀要等。同時,針對本週即將進行的主要工作,提出相應的安全措施及要求。

  第十九條積極開展“職業健康安全管理體系”認證工作。結合實際綜合應用“安全性評價”,“危險點分析”等方法,對企業和工作現場的安全狀況進行科學分析,風險評價,找出薄弱環節和事故隱患,及時採取防範措施。

  第六章安全生產檢查

  第二十條企業必須建立和健全安全生產檢查制度。部門安全生產檢查每月一次,班組安全生產檢查每週一次。第二十一條企業應組織生產崗位檢查、日常安全檢查、專業性安全生產檢查。

  第二十二條生產崗位安全檢查,主要由職工每天操作前,對自己操作的裝置或者將要進行的工作進行自檢,確認安全可靠後再進行操作。內容如下。

  1.裝置的安全狀態是否完好,安全防護裝置是否有效。

  2.規定的安全措施是否落實。

  3.所用的裝置、工具是否符合安全規定。

  4.作業場地以及物品的堆放是否符合安全規範。

  5.個人防護用品、用具是否準備齊全、可靠。

  6.操作要領、操作規程是否明確。

  第二十三條日常安全生產檢查,主要由各部門負責人負責,其必須深入生產現場巡視和檢查安全生產情況,檢查的主要內容包括以下幾項。

  1.是否有員工反映安全生產存在的問題。

  2.員工是否遵守勞動紀律和安全生產操作規程。

  3.生產場所是否符合安全生產要求。

  4.安全通道及安全疏散門是否暢通。

  第二十四條專業性安全生產檢查,主要由企業每年對電梯、電氣裝置、機械裝置、危險物品、消防設施、運輸車輛、防塵防毒、防暑降溫、廚房、集體宿舍等,分別進行檢查。

  第七章安全獎勵與處罰

  第二十五條公司的安全生產工作應每年總結一次,由公司安全生產委員會辦公室組織評選安全生產先進集體和先進個人。

  第二十六條安全生產先進集體的基本條件。

  1.認真貫徹“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方針,遵守有關安全生產的法律法規和企業安全生產管理制度。

  2.安全生產機構健全,人員配備合理,能有效地開展工作。

  3.嚴格執行各項安全生產規章制度,開展經常性的安全生產教育活動,不斷增強職工的安全意識和提高職工的自我保護能力。

  4.加強安全生產檢查,及時整改事故隱患和消除塵毒危害,積極改善勞動條件。

  5.連續三年以上無責任性職工死亡和重傷事故,交通事故也逐年減少,安全生產工作成績顯著。

  第二十七條安全生產先進個人的條件。

  1.遵守安全生產各項規章制度,遵守各項操作規程,遵守勞動紀律,保障生產安全。

  2.積極學習安全生產知識,不斷提高安全意識和自我保護能力。

  3.堅決反對違反安全生產規定的行為,糾正和制止違章作業、違章指揮。

  第二十八條對安全生產有特殊貢獻的,給予特別獎勵。

  第二十九條發生重大事故或死亡事故(含交通事故)的,對事故部門給予扣發工資總額的處罰,並追究部門領導人的責任。

  第三十條凡發生事故,要按有關規定報告。如有瞞報、虛報、漏報或故意延遲不報的,除責成補報外,對事故部門給予扣發工資總額的處罰,並追究責任者的責任,對觸及法律的,追究其法律責任。

  第三十一條對事故責任人視情節給予批評教育、經濟處罰、行政處分,觸及法律的,由國家相關部門追究其法律責任。

  第三十二條對部門扣發工資總額的處罰,最高不超過××%;對職工個人的處罰,最高不超過一年的生產性獎金總額(不含應賠償款項),可並處行政處分。

  第三十三條由於各種意外(含人為的)因素造成人員傷亡和裝置損毀,使正常生產受到破壞的情況均為本企業安全事故,安全事故可劃分為工傷事故、裝置(建築)損毀事故、交通事故三種(車輛、駕駛員、交通事故等制度由行政部參照本規定另行制定,並組織實施)。

  第三十四條發生的無人員傷亡生產事故,按經濟損失程度分級。

  1.一般事故:經濟損失不足500元的事故。

  2.大事故:經濟損失等於或大於501元,小於3000元的事故。

  3.重大事故:經濟損失等於或大於3001元,小於10000元的事故。

  4.特大事故:經濟損失等於或大於10001元的事故。

  第三十五條發生事故的部門必須按照事故處理程式進行事故處理。

  1.事故現場人員應立即搶救傷員,保護現場,如因搶救傷員和防止事態擴大,需要移動現場物件時,必須做出標識,詳細記錄、拍照或繪製事故現場圖。

  2.立即向部門主管部門(領導)和公司辦公室報告。

  3.開展事故調查,分析事故原因。公司辦公室接到事故報告後,應迅速指示有關部門進行調查。輕傷或一般事故在15天內,重傷以上事故或大事故以上在10天內向有關部門報送《事故調查報告書》。事故調查處理過程應接受工會組織的監督。

  4.制定整改防範措施。

  5.對事故責任者作出適當的處理。

  6.以事故通報和事故分析會等形式教育職工。

  第三十六條無人員傷亡的交通事故。

  1.公司機動車輛發生交通事故後,駕駛員和有關人員必須協助交管部門進行事故調查、分析,參加事故處理。事故責任人及時向辦公室報告,大事故或死亡事故應即時報告。事後,需補寫“事故經過”的書面報告。肇事司機應

  在兩天內寫出書面報告交給部門領導。部門應在5天內將肇事司機報告隨本部門報告一併送交辦公室備案。

  2.對員工駕車肇事,應根據公安部門裁定的經濟損失數額的20%對事故責任者進行處罰,處罰款項原則上由肇事個人到財務部繳納。處罰的最高款額以不超過上年度公司人均生產性獎金總額(基數按1.0計)為限。

  3.凡未經交管部門裁決而私下協商解決賠償的事故,如公司的經濟損失超過保險公司規定免賠額的,其超出部分由肇事司機自負。

  4.擅自挪用車輛辦私事而發生交通事故的,按第2款規定加倍處罰;可視情節給予扣發一年以內的獎金或並全廠通報。

  5.凡因私事經主管領導同意借用公車而發生事故的,參照第2款處理。

  6.發生事故隱瞞不報(超時限兩天屬瞞報),每次加扣當事人三個月以內的20%工資。

  7.開“帶病車”,或將車輛交給無證人員或未經行政部門批准駕駛公司車輛的人駕駛,每次扣兩個月10%的工資。第三十七條事故原因查清後,如果各有關方面對於事故的分析和事故責任者的處理不能取得一致意見時,人力資源部有權提出結論性意見,交由單位及主管部門處理。

  第三十八條在調查處理事故中,對翫忽職守、濫用職權、徇私舞弊者,應追究其行政責任,觸及刑法的,追究刑事責任。

  第三十九條各級部門領導或有關幹部、職工在其職責範圍內,不履行或不正確履行自己應盡的職責,有如下行為之一併造成事故的,按翫忽職守論處。

  1.不執行有關規章制度、條例、規程的或自行其事的。

  2.對可能造成重大傷亡的險情和隱患,不採取措施或措施採取不力的。

  3.不接受主管部門的管理和監督,不聽取合理意見,主觀武斷,不顧他人安危,強令他人違章作業的。

  4.對安全生產工作漫不經心,馬虎草率,麻痺大意的。

  5.對安全生產不檢查、不督促、不指導,放任自流的。

  6.延誤裝、修安全防護裝置或不裝、修安全防護裝置的。

  7.違反操作規程冒險作業或擅離崗位或對作業漫不經心的。

  8.擅自移動動有“危險禁動”標誌的裝置、機器、開關、電閘、訊號等。

  9.不服指揮和勸告,進行違章作業的。

  10.工作組織或單項作業組織有嚴重錯誤的。

  第八章附則

  第四十條本制度由公司辦公室負責制定、修訂、完善和廢止,交總經理審批後生效。

  第四十一條本制度自發文之日起執行。公司以前制定的有關制度、規定等若有與本制度相牴觸的,按本制度相關規定執行。

  住建系統安全生產管理目標責任書2

  為加強我礦安全生產管理工作,層層落實安全生產管理責任,確保我礦生產建設安全順利地進行,特對礦井總工程師制訂安全生產管理目標責任書如下:

  1、認真貫徹執行黨和國家的安全生產方針、法律、法規、技術政策和上級有關安全生產的各項指示和決定,以及有關技術管理制度、規定,對礦井安全工作負技術責任。

  2、對分管“一通三防”和防治水安全工作全面負責,掌握礦井通風瓦斯情況和水患情況,及時排查事故隱患,並對“一通三防”質量達標、技措資金使用負責。同時負責頂板管理的技術工作。

  3、在組織編制本礦的生產建設發展規劃、科研革新、採掘方案時,必須同時編制安全技術措施工程計劃和五大災害預防和處理計劃,報上級批准後組織實施。

  4、負責選擇合理安全、高立高效的採煤方法和先進實用,安全有效的巷道支護方式;合理開拓部署、最佳化巷道佈置,簡化系統,減少環節,改善井巷維護,完善安全生產系統;制訂合理的採掘接替方案,符合開採程式和準備次序,為正規生產、安全開採創造條件。

  5、負責組織編審採掘作業規程和各項安全技術措施,並負責按規定組織複審,時時負責檢查這些設計、規程和措施的執行情況。

  6、負責完善礦井通風供電、排水、提升、防塵、注漿和瓦斯抽放系統,配齊“一通三防”安全裝備和機電運輸各項安全保護設施,並正常使用,提高礦井抗災能力。

  7、負責全礦業務保安工作,嚴格技術把關。從技術上消除事故隱患,防止重大事故,按規定建立健全“三圖”有關的圖紙圖件等技術資料,並做到收集整理、填繪和編報;組織搞好地質預報、巷道貫通預報、水情水害預報、防突預測預報、支護質量和頂板動態監測。

  8、負責礦井安全培訓技術工作。

  9、在發生重大事故時,必須趕赴現場搶救和處理,並按礦井災害處理計劃或臨時制定的救災計劃,協助礦長正確指揮,防止災情擴大。透水、瓦斯突出等事故的搶救工作完畢後,親自組織有關人員檢查現場,作出詳細記錄,積累資料、分析原因、總結經驗教訓。同時,負責領導井下滅火和火區啟封工作。

  10、組織參加安全檢查及工程質量驗收,對檢查出來的重大隱患和關鍵問題要立即組織制訂整改技術方案和安全技術措施。

  11、對上級管理部門要求報送的圖紙、報表及時編制報送,並對上級部門下達的各類檔案及時組織貫徹學習和落實。

  住建系統安全生產管理目標責任書3

  第一章公司概況

  廣西崇左安東物流有限公司成立於20xx年04月,註冊資金為壹仟萬元人民幣,經營範圍是:道路貨物運輸,大型物件運輸。法定代表人:劉斌。

  第二章安全生產責任制度

  總則

  安全生產是關係到國家、企業和人民群眾生命財產的大事,為了加強機動車和駕駛員的安全管理,消除各種隱患,防止行車事故的發生,提高運輸的經濟效益和社會效益。根據本公司的運輸工作實際情況,制定本制度。本公司屬下各運輸安全管理部門及所有從事道路貨物運輸人員都必須嚴格遵守本制度。

  細則

  一、管理機構及工作職責

  公司安全生產第一責任人:劉斌。職務:總經理

  主要工作職責是:

  1、宣傳和貫徹政府頒佈的安全法規、條例、規定,組織各項活動、技術培訓。

  2、根據上級要求和企業實際制訂的安全工作計劃和有關管理措施,修訂本公司安全管理規章制度和安全考核標準並組織實施。

  3、組織召開安全會議,總結、分析各階段的安全生產情況,並針對存在問題制定相應的防範措施。

  第二責任人:劉銘。職務:車隊隊長

  主要工作職責是:

  1、佈置和檢查公司各部門工作人員的安全學習。

  2、負責駕駛員的安全考核、培訓及安全獎罰,參與公司重大生產、交通事故的調處及善後工作。

  3、負責機動車和駕駛員的建檔管理以及有關牌證的換髮、年檢審業務的組織、管理事項,並做好有關資料的收集、統計和各階段工作總結。

  4、培訓駕駛員掌握汽車基本原理,及對交通事故有一定的分析水平和現場處理能力。

  駕駛員的崗位職責:

  1、遵守交通法規和操作程式,抵制違章行為,維護交通秩序,確保安全行車。

  2、積極參加各項學習活動,提高安全行車意識和技術水平。

  3、嚴格執行公司安全管理規章制度,遵守勞動紀律,服從指揮,按時、按質完成運輸任務。

  4、遵守車輛管理和保修制度,自覺做好車輛“三清例保”工作,保持車輛、輪胎、附屬裝備、

  5、熟悉車輛效能、熟練駕駛技術,學習先進經驗,掌握行車規律。

  6、服從安全管理人員(負責人)的指揮和檢查,接受上級佈署的有關任務和培訓。

  第三章安全生產業務操作規程

  貨物運輸的流程:

  一、貨物裝載:

  1、貨物要堆碼整齊,捆紮牢固,關好車門。不超高、寬、重,保證運輸全程安全。

  2、裝載時防止貨物混雜、撒漏、破損。

  3、防雨防潮,需遮篷布的必須嚴密綁紮牢固,嚴防車輛行駛途中鬆動和甩物造成人員傷害和貨物損失。

  二、貨物運輸:

  1、在運貨過程中嚴格遵守交通規則,嚴禁盲目開車、文明駕駛,嚴禁酒後駕車,要確保貨物及駕駛員的安全。

  2、注意行車安全,文明行車,不疲勞駕駛,防止因為違規或違章發生交通事故。

  3、按指定路線行駛,在定點加油站加油。

  4、保證按期交貨。

  三、貨物解除安裝:

  1、當到達貨物的目的地時,觀察和服從指揮選擇最佳的停車位置。

  2、車輛停穩熄火後方可卸貨。

  3、卸貨時注意貨車周圍的行人和卸貨人員的安全。

  4、與收貨人(收貨單位)核對貨物清楚簽收貨物與財務結算後返回。

  大型物件運輸的流程:

  1、司機接到裝貨通知後,立即趕赴到指定廠家業務部,請求驗車裝貨。廠商驗明車號後,開啟發貨單。司機持發貨單到倉庫進行裝車,裝車時,司機應核對其所裝產品名、規格、數量是否與發貨單一致。司機拉貨出廠時需立即向本公司有關部門電話報告,報告的時間、品種、數量需準確。部門人員將司機的電話報告做好紀錄,以作為運輸進度控制的依據。

  2、裝車時,承運雙方要當場對裝運的貨物品名、規格、數量進行清點核對。司機應檢查發現有不符合規定或危及安全運輸的不得起運。由於包裝輕度破損,短時間修復調換有困難,託運人堅持裝車起運的,經雙方同意,並做好紀錄和簽名蓋章後,方可裝運,其後果由託運人負責。

  3、運輸時,司機在運輸過程中嚴格遵守交通規則,嚴禁盲目開車、超速駕駛、嚴禁酒後開車、要確保貨物及駕駛員本人的安全、防止貨物在運輸過程中發生散落或丟失。防止因為違規或違章行駛發生交通事故,延誤交貨時間。在外遇特殊情況或意外發生事故,不論何時何地,都必須馬上通知公司領導或公司管理人員。司機必須嚴格遵守公安、交通部門所頒發的一切條例規定,嚴格按照機動車駕駛操作規程行車,嚴禁將車交給無駕證和非本公司人員駕駛,運輸過程中做好《車輛行駛日記》。

  4、卸貨時,司機和收貨方負責人應在場交接,收貨負責人檢查貨物品名、規格、數量無誤後應同意承運人將車上貨物卸下。如發現貨損貨缺,雙方交接人員做好紀錄並籤認,經雙方共同查明情況、分清責任的,由收貨人在運費結算憑證上批註清楚、貨損賠償由責任方負責,作為結算運費的依據。收貨人不得因貨物有損壞、有誤差拒絕收貨。

  5、卸貨完畢,收貨方負責人在承運方持有的運費結算憑證上簽字,司機攜帶運費憑證單到收貨方財務部進行本次貨物運輸運費的結算。司機向公司部門報告運輸任務安全完成後返回。

  第四章應急預案及事故處理

  一、發生交通事故後、肇事駕駛員應迅速報告交警部門和公司負責人,在處理機關人員未到達前,應主動做好事故後果的搶救工作及保護好現場。

  二、公司負責人接到事故資訊後應該立即派員前往現場協助處理,對重大事故還要會同公司其他負責人做好善後工作。

  三、肇事駕駛員在處理事故現場後在四十八小時內應寫出書面檢查報送公司相關責任人。

  四、對肇事駕駛員應根據其事故性質、責任和認識、表現,按照有關規定給予批評、警告、吊證及追究賠償處理。

  第五章安全生產監督檢查制度

  1、出車前和收車後要對車輛進行全面檢查,檢查範圍包括油箱、剎車、發動機、輪胎等。要做到一日三檢。

  2、駕駛員對車輛做定期保養,並送到專業維修中心(廠)做定期維護。

  3、單位負責人定期詢問駕駛員的休息時間,防止疲勞駕駛。

  4、定期抽查駕駛員對交通法規、法則的掌握度,對檢查不合格的人員加強培訓。

  5、定期跟車送貨,瞭解駕駛員在貨物運輸過程中的操作情況。

  第六章駕駛員和車輛安全生產管理制度

  一、駕駛員的管理

  1、將駕駛員資訊登記在冊,檢查駕駛員證件的真實性。

  2、定期檢查駕駛員的相關駕駛證件,確保證件做定期審驗。

  3、定期與駕駛員進行座談,瞭解情況。

  4、牢固樹立駕駛員安全生產、安全駕駛的思想,做到不盲目開車、不違章開車、不疲勞開車、不超載、不超速。

  二、車輛管理

  1、將每輛車的資訊登記在冊。

  2、定期做車輛的維護:

  (1)車輛維護的原則。車輛維護貫徹“預防為主、強制維護”的原則。保持車容整潔,裝備完好,及時發現和消除故障、隱患,防止車輛早期損壞。

  (2)車輛維護的方式。車輛維護作業,包括清潔、檢查、補給、潤滑、緊固、調整等,除主要總成發生故障必須解體時,不得對其進行解體。

  (3)車輛維護的類別及作業範圍。車輛的維護分為日常維護、一級維護、二級維護等。維護主要作業範圍如下:

  日常維護:是日常性作業,由駕駛員負責執行。其作業中心內容是清潔、補給安全檢視。二極維護:由專業維修工負責執行。以檢查、調整為主,並拆檢輪胎,進行輪胎換位。季節性維護可結合定期維護進行。

  車輛二級維護前進行的檢測診斷和技術評定,根據結果,確定附加作業或小修專案,結合二級維護一併進行。

  強制維護:車輛的維護必須遵守交通運輸管理部門規定的行駛里程或間隔時間、按期強制執行。各級維護作業專案和週期的規定,必須根據車輛結構效能、使用條件、故障規律、配件質量及經濟效果等情況綜合考慮。

  住建系統安全生產管理目標責任書4

  一、安全生產和崗位責任制

  1、認真學習貫徹國家及行業主管部門關道路運輸、安全生產的法律法規及相關規定,全面負責安全生產工作。

  2、負責和協助有關部門對安全生產事故的上報、調查、責任認定及處理決定等事宜。

  3、負責對單位安全生產情況的監督檢查。

  4、認真學習貫徹《道路交通安全法》、《道路運輸條例》等國家及行業主管部門關於道路運輸安全生產的法律法規,文明駕駛,安全行車。

  5、協助安檢員管理所駕車輛的證照,按時參加車輛年檢、綜合性能檢測、二級維護、年度審驗及投保業務。

  二、安全生產操作規程

  1、駕駛員不帶情緒開車,保證行車安全。

  2、駕駛員對車輛的日常維護應做到:

  (1)保持“四清”,即保持機油、空氣、燃油濾清器和蓄電池的清潔。

  (2)保持車容整潔。

  3、駕駛人員連續駕駛時間不得超過4小時。駕駛員一次連續駕駛4小時應休息20分鐘以上,24小時內實際駕駛車輛時間累計不得超過8小時。

  三、安全生產監督檢查制度

  1、做好出車前、停車後的準備、檢查工作,確保行車安全,發現隱患要及時修復後方可出車。

  2、嚴格按規定進行裝貨,並做好途中檢查工作。

  3、檢查駕駛員是否帶病或疲勞開車,是否違反安全生產操作規程。

  4、檢查消防設施是否安全有效。

  5、建立安全生產獎懲制度。

  四、從業人員安全管理制度

  1、從業人員的資格及聘用。

  (1)駕駛員應有與駕駛車型相適應的駕駛證、相應類別的從業資格證。

  (2)從業務人員須經相應培訓考試合格持有有效合格證件方可上崗。

  (3)單位與聘用人員簽訂聘用合同前須向道路運輸管理機構和公安部門查詢擬聘用從業人員相關情況,簽訂聘用合同後應在從業人員資格證上加蓋單位公章。

  (4)不與沒有固定住所或住所、患有嚴重疾病、休息時間得不到保證的從業人員簽訂聘用合同。

  2、本單位從業人員應參加單位組織的例會和教育培訓活動,不斷提高安全生產思想認識和安全操作水平。

  五、安全例會制度

  1、單位負責人每月召開一次安全例會。

  2、例會內容:

  (1)傳達國家省市及主管部門關於安全生產的形式,會議,檔案精神;

  (2)對本單位的安全隱患進行通報,分析,安排相應的整改措施;

  (3)、佈置下階段安全生產工作。

  3、會議由安檢員負責記錄,會議記錄要妥善保管。

  六、安全培訓和教育學習制度

  1、安全培訓和教育學習工作由單位負責人負責組織。

  2、安全培訓和教育學習由安檢員,全體駕駛員等相關人員參加,實行簽到制,請假人員事後必須補課。

  3、安全培訓和教育學習的內容:

  (1)安全生產法,道路交通安全法,消防法,道路運輸條例等法律法規;

  (2)事故應急處理及現場自救知識;

  4、安全培訓和教育學習由安檢員負責記錄,對學習資料,培訓講義,試卷及考核資料進行歸檔儲存。

  七、車輛、設施、裝置安全管理制度

  1、購置車輛應選擇符合國家技術標準的規範產品,積極推廣使用高效能,低能耗,安全係數高的車輛產品。

  2、車輛必須在公安部門辦理登記手續並領取合法行駛證,號牌,在運管部門辦理合法營運證照方能正式營運。

  3、嚴禁任何人對車輛改裝。

  4、建立營運車輛技術檔案,包括購車發票、登記證、行駛證、營運證、年檢記錄、綜合性能檢測記錄、二級維護記錄、修理記錄、事故記錄等。

  八、道路交通事故處理應急預案(重點)

  1、發生交通事故,當事人應立即進行自救,並報警。電話:122(交警)、119(消防)、120(急救),應簡明講清事故地點、傷亡、損失等情況,以及事故對周圍環境的危害程度,保護現場,搶救傷員,保護貨物財產並通報運輸經營者與保險公司。

  2、保護好自身的安全,積極配合交警、消防等部門進行救護並做好各項善後工作。

  3、發生亡人及重大影響的道路運輸事故,應在6小時內報告當地交通主管部門。

  住建系統安全生產管理目標責任書5

  總則

  (一)目的:為加強全員安全生產意識,充分貫徹“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安全方針,落實各項安全管理措施,保證生產經營正常進行,根據國家有關法令、法規,結合公司的實際情況,特制訂本制度。

  (二)適用範圍:本制度適用於生產經營的安全管理。

  安全生產責任制

  (一)安全生產組織機構

  1、設立安全生產委員會,由總經理任主任委員,由生產副總經理任副主任委員。

  2、公司安全生產委員會委員,由各部門負責人、車間負責人組成。

  3、公司安全工程師任專職安全生產管理員,各部門及車間設立兼職安全生產管理員。

  4、綜合辦公室為管理安全生產的職能部門。

  (二)安全職責

  一、總經理安全職責

  (1)總經理是公司安全生產的第一責任人,全面負責本公司的安全生產管理工作。

  (2)貫徹執行國家有關安全生產的法律、法規和規章制度,對本公司的安全生產、勞動保護工作負全面領導責任。

  (3)積極改善勞動條件,消除事故隱患,組織制訂、修改、審批安全生產和勞動條件改善規劃,使生產經營符合安全技術標準和行業要求。

  (4)建立健全安全生產管理機構和安全生產管理人員,組織安全管理人員制訂安全生產管理制度及實施細則。支援安全部門工作,對安全生產工作有突出貢獻者給予獎勵,對失職者或事故責任者給予懲罰。

  (5)認真執行國家有關規定,合理使用安全費用。

  (6)參加或組織重大傷亡事故及重大經濟損失事故的調查、分析和處理,認真落實整改措施並做好善後處理工作。

  二、生產副總經理安全職責

  (1)堅持“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方針和“管生產必須管安全”的原則,在計劃、佈置、檢查、總結、評比生產工作的同時要計劃、佈置、檢查、總結、評比安全工作。

  (2)定期研究安全生產狀況,及時解決有關安全的重大問題,及時消除安全生產事故隱患。

  (3)認真組織好各類安全大檢查及專業性的安全檢查,確保安全生產,對查出的安全事故隱患採取措施及時進行整改。

  (4)參加重大傷亡事故及重大經濟損失事故的調查和處理。

  三、綜合辦公室安全職責

  (1)綜合辦公室作為安全生產管理的職能部門,協助總經理貫徹執行勞動安全管理制度,組織公司安全生產管理委員會委員對公司安全生產現場管理情況進行定期檢查。對存在的安全隱患責令責任部門及時整改,並跟蹤驗證。

  (2)負責公司新員工的安全教育培訓工作。

  (3)負責公司安全文書檔案的管理,做好防火工作。

  (4)負責工傷員工的社保索賠支付事宜。

  (5)負責所屬員工的崗位安全教育及所轄車輛的年審工作管理。

  (6)負責公司安全消防設施的管理。

  四、安全生產管理員安全職責

  (1)協助領導貫徹執行安全生產、勞動保護的相關制度和法規,及時向車間領導和有關部門反應安全生產中存在的問題,提交安全生產工作的建議。

  (2)開展安全生產宣傳教育工作,總結安全生產的先進經驗,對新工人和換崗工人進行上崗前的安全教育。

  (3)經常進行現場檢查,發現問題及時解決,遇有險情有權暫停作業,並立即報告公司領導解決。

  (4)參加新添或自制機械裝置的驗收工作,不符合安全衛生要求的不準使用。

  (5)協助領導組織安全檢查,制定技術措施計劃和事故隱患整改計劃,並督促實施。

  五、裝置部安全職責

  (1)組織下屬員工文明生產,嚴格控制加班加點,確保安全生產。

  (2)負責下屬員工崗位安全教育工作,加強員工安全操作規程執行的監督檢查。

  (3)負責編制、審查本部門安全技術規程、安全操作規程。

  (4)協助綜合辦公室對本部門員工的安全教育和考核。

  (5)加強易燃易爆物品的領取、使用、管理,防止火災發生。

  (6)負責新投產的裝置包括自制裝置,符合安全技術要求。

  (7)負責本部門特種裝置等操作人員的培訓。

  (8)對本部門發生的安全事故進行調查分析並提出處理建議和整改措施。

  (9)參加安全生產檢查,對本部門存在的安全隱患及時整改。

  (10)負責本部門區域內的消防器材的使用保管。

  (11)負責全廠的電氣、機械、起重、鍋爐、壓力容器、環境保護等裝置的安全管理,保證安全附件齊全、靈敏,按照安全技術規範定期進行檢查和檢驗,使全部裝置保持良好狀態。

  六、生產車間安全職責

  (1)認真貫徹執行國家和公司有關安全生產方針、政策、法令、制度,對員工在生產過程中的安全與健康負直接責任。

  (2)在計劃、佈置、檢查、總結、評比生產工作時,必須同時把安全工作貫徹到每個具體環節中,做到安全生產經常化、制度化、具體化、標準化。

  (3)負責組織本車間的員工安全教育,對新員工、調崗人員進行崗位安全教育後,方可上崗,並做好相關原始記錄。

  (4)堅持安全值班制,每月至少進行一次全面性的安全檢查,召開一次安全例會,對檢查出的事故隱患要及時組織整改。對本車間無法整改的應及時報綜合辦公室,由綜合辦公室負責組織有關部門進行整改。

  (5)按照公司安全生產目標,編制安全技術措施,負責組織實施,不斷改善勞動條件。

  (6)發生工傷事故時,要立即組織搶救,保護現場及時上報並負責查詢原因,採取防止事故重複發生的措施,對安全生產有貢獻或事故的責任者,提出獎懲意見。

  七、班組長安全職責

  (1)對班組的安全生產負全面責任,對所轄範圍內的員工安全教育負責。

  (2)堅持“安全第一”的方針,帶領全班做到把安全放在首位,決不做任何違章的事。

  (3)貫徹執行各項規章制度、安全生產操作規程,領導班組安全開展工作。

  (4)堅持開展日常性安全檢查,做到班前有佈置,班中有檢查,班後有總結。發現隱患,必須及時處理或上報車間領導解決。

  (5)開展日常性安全教育,組織班組員工學習安全生產操作規程和安全制度,教育職工遵章守紀。

  (6)發生事故要立即組織搶救,並立即報告上級和保護現場,配合上級做好事故檢查分析,不隱瞞、不掩蓋,如實報告事實真相。

  八、一線員工安全職責

  (1)認真學習和嚴格遵守各項規章制度、勞動紀律,不違章作業,並勸阻制止他人違章作業。

  (2)精心操作,做好各項紀錄,交接班必須交接安全生產情況,交班要為接班創造安全生產的良好條件。

  (3)正確分析,判斷和處理各種事故苗頭,把事故消滅在萌芽狀態。發生事故,要果斷正確處理,及時如實地向上級報告,嚴格保護現場,做好詳細記錄。

  (4)作業前認真做好安全檢查工作,發現異常情況,及時處理和報告。

  (5)加強裝置維護,保持作業現場整潔,搞好文明生產。

  (6)上崗必須按規定著裝,妥善保管、正確使用各種防護用品和消防器材。

  (7)積極參加各種安全活動。

  (8)有權拒絕違章作業的指令。

  九、技術部安全職責

  (1)負責公司產品質量改進、新產品開發的設計和實施中的安全和環境因素管理。

  (2)負責推廣新技術、新工藝、新材料中的安全生產管理。

  (3)負責下屬員工的安全生產管理。

  (4)協助綜合辦公室對本部門員工的安全教育和考核。

  (5)加強易燃物品、危險化學品的領放和使用管理,防止火災發生。

  (6)負責本部門區域內的消防器材的使用保管。

  (7)負責下屬員工崗位安全教育工作,加強員工安全操作規程執行的監督檢查。

  十、倉庫安全職責

  (1)負責制訂倉庫安全管理的規章制度,負責倉儲物品和危險品的安全管理。

  (2)負責倉庫物品的整齊堆放,保持安全通道暢通。

  (3)負責下屬員工崗位安全教育工作,加強員工安全操作規程執行的監督檢查,並對特種裝置操作人員加強培訓。

  (4)加強易燃、易爆物品的發放、儲存管理工作,防止火災發生。

  (5)負責本部門區域內的消防器材的使用保管。

  (6)負責下屬員工崗位安全教育工作,加強員工安全操作規程執行的監督檢查。並對特種裝置操作人員加強培訓。

  十一、財務部安全職責

  (1)按規定標準支付防護用品、保健食品、防暑用品等費用。

  (2)按時支付員工勞動保險費用。

  (3)按照國家規定負責員工安全教育費的支付。

  (4)負責下屬員工的崗位安全教育。

  十二、銷售部安全職責

  負責下屬員工的崗位安全教育。

  (一)考核辦法

  1、本公司各級領導和員工如不履行國家有關安全生產政策和規定,不遵守公司制定的安全生產規章制度,以致造成安全事故者,根據情節輕重分別給予口頭警告、書面警告並處以50—1000元的罰款,直至開除,觸犯法律的將送司法機關處理。

  2、當月發生一般及以下安全事故者,扣除責任人和部門主管績效成績10分/人次,發生一般以上事故者,責任人和部門主管當月績效考核成績取消並取消當年度晉級資格。

  安全生產會議制度

  為了加強部門之間安全工作的溝通,及時瞭解公司的安全狀態,推進安全管理,特對安全生產會議要求如下:

  (一)職責

  1、綜合管理辦公室負責召開本公司的安全會議。

  2、各車間、部門定期召開安全生產例會。

  3、安委會負責召開每季度末安全會議及年度總結、表彰大會。

  (二)安全會議組織

  1、安全生產會議是協調和處理公司生產組織過程中存在的問題,確保生產計劃順利實施的主要形式。因此,為了保障生產資訊流的暢通,安全生產會議必須及時召開,並形成會議記錄,需要時向有關部門、單位和公司領導傳遞,並對存在的問題及時協調處理。

  2、公司安全生產會議每月召開一次,各車間根據具體情況每週召開一次,並形成會議記錄備查。

  3、公司安全生產例會由綜合辦公室組織召開,地點根據具體情況確定,具體時間在召開會議前臨時通知。參加會議的人員一般有:公司總經理、公司生產副總經理、各車間部門等有關負責人和專職安全員,並根據有關情況對與會人員按需要隨時增減。

  4、各車間安全生產會議召開時間、地點和人員由各車間自定。

  5、公司安全生產會議採用到會人員簽名制,對無故不參加會議者,按公司有關規定進行處罰。

  6、公司安全生產會議參加人員應是本車間、本部門的主要負責人或主管生產的領導,必須熟悉本車間、本部門的生產情況,不得隨意安排他人替代參加會議。

  7、公司安全生產會議召開時間原則上為當月十五日,若節假日順延一天,具體時間以綜合辦公室通知或電話通知為準。

  8、各車間安全生產會議的組織形式可參照公司安全生產會議的組織形式進行。

  9、當公司發生重大事故或突發性事故時必須及時召開會議。

  (三)會議內容

  1、總結和分析近期的安全生產形勢,各部門提出已經發現或隱藏的安全隱患,並針對隱患做出具體的安排和部署。

  2、傳達貫徹上級有關安全工作的檔案、會議精神和指示。

  3、研究和決定對各項安全責任事故的處理以及對有關責任人的處理意見。按“四不放過”原則認真分析,吸取教訓,制定防範措施。

  4、研究決定對各項安全有功及年度安全先進部門和先進個人的表彰。

  5、公司安全會議由綜合辦公室負責組織,安全員做好記錄。安全會議之後,安全員將會議精神和會議紀要下發和張貼,並跟蹤瞭解重大安全措施的執行情況。

  6、部門每週進行的生產例會,由各車間主任做好會議記錄並儲存。

  住建系統安全生產管理目標責任書6

  第一條目的

  為了進一步提高公司安全管理水平和工作效率,貫徹落實“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綜合治理”的安全方針,建立強有力的安全生產經營指揮系統和良好的安全會議持序,隨時對公司的安全動態管理進行分析和指導,經公司安全委員會決定,在公司實行安全會議管理制度,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條適用範圍

  公司所有生產安全會議

  第三條職責

  1、總經理負責主持召開公司級安全會議、重特大事故相關會議。

  2、安全部負責公司級安全生產會議的召集、記錄和管理,並對各部、室的安全生產會議和現場安全生產會議進行監督。

  3、各部門負責人負責本部門的安全生產會議的召集、記錄和管理,並對所屬班組的安全生產會議進行監督。

  4、各班組長負責本班組安全生產會議的召集、記錄和管理。

  第四條會議分類

  1、公司級安全會議:公司或公司指派職能部門組織召開的安全會議。包括安全部會議,安全生產監督、環保部門在本公司的工作會議等。

  2、部門、班組級的安全會議:部門、班組組織召開的安全會議。包括部門、班組的安全例會,事故報告會等。

  3、班組級安全會議:班組級召開的安全會議。包括例會,事故分析會等。

  第五條會議內容

  1、公司級安全會議內容包括:集中學習新的安全生產法規、條例,總結前期安全工作任務,上級主管部的指示傳達,重大事故案例分析、佈置和落實安全生產工作,通報違紀違章等。

  2、部門、班組級安全會議內容包括:集中學習新的、安全生產法規、條例、公司規章制度,總結部門、班組前期

  安全工作,安排下期部門、班組安全工作任務,公司最新指示,事故案例分析等。

  3、班組級安全會議內容包括:集中學習新的安全生產法規、條例、公司規章制度、規定,公司最新指示,事故案例分析等。

  4、一般安全生產會議內容包括:學習、貫徹安全生產政策法規、標準、檔案精神;佈置、落實安全生產工作;通報違紀違章等。

  5、安全事故會議內容:調查事故原因、落實整改措施、處理責任者、教育相關人員。

  6、緊急會議:針對緊急任務、事情進行安全工作佈置。

  第六條會議形式

  1、公司級安全會議由總經理主持召開,安全部記錄每月不少於一次。

  2、各部門安全會議由各部門負責人主持召開,一般由召集人記錄,每月不少於一次。

  3、生產班組安全會議由各單位班組長主持召開,由主持人作記錄,每月不少於一次。

  4、緊急會議根據實際情況由相關部門負責人主持召開。

  第七條會議要求

  1、會議要求講求實效,主持人要在會前充分準備,確定議題,提出意見。

  2、發言和交換意見要內容具體,語言簡明扼要。

  3、會議內容要有記錄,形成決議的問題要有相關部門迅速付諸實施。

  4、會議組織單位應邀請相關安全管理人員列席參加安全工作會議。

  5、公司安全部、各部門、班組、班組應定期組織安全生產例會。公司安全委員會每季度召開一次安全生產例會,部門、班組每月召開一次,班組每週召開一次,部門、班組和班組的安全工作例會可以和其他會議和並召開。

  6、會議主持人由管生產的人員擔任。公司及安全會議和排程會議主持人由生產副總經理擔任,部門、班組級安全會議主持人由分管領導擔任,班組級安全會議主持人由班組長擔任。

  7、安全部、各部門、班組級個班組應做好各自召集的安全生產會議的記錄。

  8、參會人員應準時到會,因有事不能倒會的(或不能準時到會)應提前向會議組織部門請假。會議組織人員應在召開前5分鐘到達會議地點,與會人員應在開會前3-5分鐘到達會議地點。

  住建系統安全生產管理目標責任書7

  一、總則

  為了保護公司員工在工作過程中的安全和健康,促進公司經營活動能夠順利的開展下去,根據有關勞動保護的法令、法規等有關規定,結合公司實際情況,制定本規定。

  公司所有員工必須樹立“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安全生產方針,實現公司的安全生產和文明生產。

  外出作業員工的績效考核與安全生產和文明施工行為直接嚴格掛鉤,必須嚴格按照本安全制度的要求執行。

  二、高處作業人員要求

  1、相關技術人員必須掌握高空作業工種專業技術及規程。

  2、凡參加高處作業的人員應進行體格檢查,經醫生診斷患有不宜從事高處作業病症的人員不得參加高處作業。

  3、從事高空作業的人員必須持有高空作業操作證,並嚴禁高空操作人員在精神不佳、熬夜或酒後、身體不適等情況下作業。

  4、高處作業時防護用品要穿戴整齊,必須將衣袖、褲腳紮緊,需佩戴安全帽,穿軟底防滑鞋,嚴禁赤腳或穿高跟鞋、拖鞋進入施工現場,高處作業不準穿硬底鞋或帶釘易滑的鞋靴(女同志需將頭髮放進安全帽內,不得穿裙子)。 2米以上登高作業,須繫好安全帶,安全帶應掛在上方的牢固可靠處,懸掛端長度不大於1m。

  5、新入職員工,必須經過公司安全培訓,經考核合格後方可上崗。

  6、作業人員初次上崗前,須由部門經理或小組長對其進行安全技術交底。

  7、作業人員需定期對所有的登高工具和安全工具(如安全帽、安全帶、梯子等)進行檢查,確保安全可靠。嚴禁冒險作業。

  8、高處作業人員應佩帶工具包,所有的工具、零件、材料必須裝入工具包。運送裝置時須使用專用保險繩,並對保險繩定期檢查,發現有安全隱患時及時報廢;登高時手中嚴禁拿物件,並必須從指定路線上下;傳遞物品時嚴禁拋擲,嚴禁高處向底處拋擲材料、工具及雜物。

  9、高處作業人員不得在無遮攔處休息,防止墜落。

  10、非相關技術人員不得攀登高處,登高參觀的人員應由專人陪同,並嚴格遵守有關安全規定。

  三、高處作業環境要求

  1、遇四級以上強風、大雨、雷電、雪霧等惡劣天氣,應停止露天高處作業。

  2、特殊高處作業應與地面設聯絡訊號或通訊裝置,並由專人負責。

  3、在夜間或光線不足的地方進行高處作業必須設定足夠的照明設施,否則禁止施工。

  4、在氣溫高於35度進行露天作業時,應給技術支援人員配備防暑降溫藥及飲料。

  5、高處作業點的物件不得隨便移動,施工材料應放置在牢靠的地方或用鐵絲扣牢並有防止墜落的措施。

  四、安全文明施工要求

  1、進入施工現場,需戴好安全帽,穿公司統一工作服,著防滑鞋。

  2、在與司機配合過程中,要確保相互通訊順暢,在司機啟動塔機操作前,確保塔上人員均處於安全位置。當人員處於或者可能處於塔機執行的不安全位置時,嚴禁塔機啟動。

  3、進行接線操作時,需切斷電源開關,並經測試確保無電時方可操作;駕駛室內安裝操作時,需按下塔吊急停開關,防止塔吊誤動作。

  4、嚴禁私自為專案部開動塔機,併為工地吊裝物品。

  5、在塔上行走過程中,需繫上安全帶,嚴禁在沒有安全防護情況下,在塔上行走。

  6、在進行裝置安裝過程中,需要塔機司機配合,不得隨意開動塔機,不得隨意觸動塔機按鈕。

  住建系統安全生產管理目標責任書8

  目的:制定裝置安全管理制度,要求各部門必須堅持“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方針;必須堅持裝置――生產全過程的系統管理方式;必須堅持不斷更新改造,提高安全技術水平的原則;能及時有效地消除裝置執行過程中的不安全因素,確保公司財產和人身安全。

  範圍:公司所有裝置。

  職責:公司所有部門及所有崗位員工

  規程:

  1、裝置選購

  1.1必須堅持“安全高於一切”的裝置選購原則,要求做到裝置執行中,在能保證自身安全的同時,確保操作工和環境的安全。

  1. 2裝置管理人員應根據本企業工藝生產特點、工藝要求廣泛蒐集資訊(包括:國際、國內本行業的生產技術水平,裝置安全可靠程度、價格、售後服務等),經過論證提出初步意見報總經理批准實施。

  1.3安裝、除錯、驗收、建立檔案等。

  2、裝置使用前的管理工作

  2.1制定安全操作規程。

  2.2制定裝置維護保養責任制。

  2.3安裝安全防護裝置。

  2.4員工培訓:內容包括裝置原理、結構、操作方法、安全注意事項、維護保養知識等,經考核合格後,方可持證上崗。

  3、裝置使用中的管理工作

  3.1嚴格執行《裝置安全管理制度》,由公司主管領導和裝置管理人員負責檢查落實。

  3.2裝置操作工人須每天對自己所使用的機器做好日常保養工作。生產過程中裝置發生故障應及時給予排除。

  3.3為了便於操作工日常維護保養,由裝置管理人員、工程技術人員共同確定裝置“點檢”位置和技術要求,由部門經理和裝置管理人員負責檢查實施。

  3.4預檢預修,是確保裝置正常運轉,避免發生事故的有效措施。裝置管理人員根據裝置零件的使用壽命,預先制定出安全檢修週期和檢修內容,落實專人負責實施。將裝置故障消滅在萌芽狀態,確保裝置從本質上的安全性。

  4、裝置維護保養制度

  4.1裝置執行與維護堅持“裝置專人負責,共同管理”的原則精心養護,保證裝置安全,負責人調離,立即配備新人。

  4.2操作人員要做好以下工作:

  4.2.1自覺愛護裝置,嚴格遵守操作規程,不得違章操作。

  4.2.2裝置、管線、閥門做到不滲不漏。

  4.2.3做好裝置經常性的潤滑、緊固、防腐等工作。

  4.2.4裝置要定期更換,強制保養,保持技狀況良好。

  4.2.5建立裝置保養日誌,做好裝置的執行、維護、養護記錄。

  4.2.6保持裝置清潔,場所窗明地淨,環境衛生好

  5、裝置檢查制度

  5.1生產部裝置維修人員,每兩週對生產裝置進行檢查一次,並將檢查結果進行記錄。

  5.2每半年由使用部門組織維修人員,根據生產需要和裝置實際運轉狀況,制定裝置大修計劃。裝置大修前必須計劃修理工時,完工時間,準備配件材料及維修所需工具等。

  5.3裝置大修完工後,必須進行質量檢查的驗收,並上作好記錄。

  5.4每年定期由公司主管領導、裝置管理人員、部門經理、維修人員負責,按照事先規定的專案、內容進行檢查打分,評定出是否完好、能否繼續使用,提出對責任人的處理意見和改進措施等。

  6、裝置更新改造及報廢的管理工作

  6.1裝置報廢的基本原則:

  6.1.1國家或行業規定需要淘汰的裝置。

  6.1.2裝置己過正常使用年限或經正常磨損後達不到要求。

  6.1.3裝置發生操作意外事故,造成無法修復或修復不合算。

  6.1.4裝置使用時間不長,但有更合理更經濟先進的裝置或在生產使用時需要更換的。

  6.1.5從安全、精度、效率等方面,已落後於本行業的平均水平。

  符合以上情況的裝置均可按照裝置報廢規程申請報廢。

  6.2裝置報廢手續

  6.2.1)由裝置使用部門提出報廢申請,經技部確認並簽署意見。

  6.2.2由使用部門負責人填寫報廢申請單上交技部稽核,經副總經理批准、移交財務部辦理報廢結算手續。

  6.3.裝置改造的基本要求

  6.3.1經過技術論證後,採取新技術、新材料、新的零部件就可以提高裝置的綜合安全技術水平,經濟上也是合算的。

  6.3.2裝置改造要持謹慎負責的態度,不能輕易蠻幹,必須按照申請、論證、批准的基本程式執行。

  7、嚴格執行裝置管理過程中的記錄制度

  建立裝置技術管理檔案,記載裝置一生全過程的狀態。按照裝置選購,裝置維護保養、檢修、更新改造、報廢處理等程式執行。每個環節的責任人都要填寫規定的管理表格記錄,負責人和主管領導簽名確認,存檔儲存。

  住建系統安全生產管理目標責任書9

  一、總則

  第一條為加強公司生產工作的勞動保護、改善勞動條件,保護勞動者在生產過程中的安全和健康,促進公司事業的發展,根據有關勞動保護的法令、法規等有關規定,結合公司的實際情況制訂本規定。

  第二條公司的安全生產工作必須貫徹"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方針,貫徹執行總經理(法定代表人)負責制,各級領導要堅持"管生產必須管安全"的原則,生產要服從安全的需要,實現安全生產和文明生產。

  第三條對在安全生產方面有突出貢獻的團體和個人要給予獎勵,對違反安全生產製度和操作規程造成事故的責任者,要給予嚴肅處理,觸及刑律的,交由司法機關論處。

  二、機構與職貢

  第四條公司安全生產委員會(以下簡稱安委會)是公司安全生產的組織領導機構,由公司領導和有關部門的主要負責人組成。其主要職責是:全面負責公司安全生產管理工作,研究制訂安全生產技術措施和勞動保護計劃,實施安全生產檢查和監督,調查處理事故等工作。安委會的日常事務由安全生產委員會辦公室(以下簡稱安委辦)負責處理。

  第五條公司下屬生產單位必須成立安全生產領導小組,負責對本單位的職工進行安全生產教育,制訂安全生產實施細則和操作規程。實施安全生產監督檢查,貫徹執行安委會的各項安全指令,確保生產安全。安全生產小組組長由各單位的領導提任,並按規定配備專(兼)職安全生產管理人員。各機樓(房)、生產班組要選配一名不脫產的安全員。

  第六條安全生產主要責任人的劃分:單位行政第一把手是本單位安全生產的第一責任人,分管生產的領導和專(兼)職安全生產管理員是本單位安全生產的主要責任人。

  第七條各級工程師和技術人員在稽核、批准技術計劃、方案、圖紙及其他各種技術檔案時,必須保證安全技術和勞動衛生技術運用的準確性。

  第八條各職能部門必須在本職業務範圍內做好安全生產的各項工作。

  第九條公司安全生產專職管理幹部職責:

  1 協助領導貫徹執行勞動保護法令、制度,綜合管理日常安全生產工作。

  2 彙總和審查安全生產措施計劃,並督促有關部門切實按期執行。

  3 制定、修訂安全生產管理制度,並對這些制度的貫徹執行情況進行監督檢查。

  4 組織開展安全生產大檢查。經常深入現場指導生產中的勞動保護工作。遇有特別緊急的不安全情況時,有權指令停止生產,並立即報告領導研究處理。

  5 總結和推廣安全生產的先進經驗,協助有關部門搞好安全生產的宣傳教育和專業培訓。

  6 參加審查新建、改建、擴建、大修工程的設計檔案和工程驗收及試運轉工作。

  7 參加傷亡事故的調查和處理,負責傷亡事故的統計、分析和報告,協助有關部門提出防止事故的措施,並督促其按時實現。

  8 根據有關規定,制定本單位的勞動防護用品、保健食品發放標準,並監督執行。

  9 組織有關部門研究制定防止職業危害的措施,並監督執行。

  10 對上級的指示和基層的情況上傳下達,做好資訊反饋工作。

  第十條各生產單位專(兼)職安全生產管理員要協助本單位領導貫徹執行勞動保護法規和安全生產管理制度,處理本單位安全生產日常事務和安全生產檢查監督工作。

  第十一條各機樓(房),生產班組安全員要經常檢查、督促本機樓(房)、班組人員遵守安全生產製度和操作規程。做好裝置、工具等安全檢查、保養工作。及時向上級報告本機樓(房)、班組的安全生產情況。做好原始資料的登記和保管工作。

  第十二條職工在生產、工作中要認真學習和執行安全技術操作規程,遵守各項規章制度。愛護生產裝置和安全防護裝置、設施及勞動保護用品。發現不安全情況,及時報告領導,迅速予以排除。

  三、教育與培訓

  第十三條對新職工、臨時工、民工、實習人員,必須先進行安全生產的三級教育(即生產單位、機樓(房)或班組、生產崗位)才能準其進入操作崗位。對改變工種的工人,必需重新進行安全教育才能上崗。

  第十四條對從事鍋爐、壓力容器、電梯、電氣、起重、焊接、車輛駕駛、杆線作業卜易燃易爆等特殊工種人員,必須進行專業安全技術培訓,經有關部門嚴格考核並取得合格操作證(執照)後,才能準其獨立操作。對特殊工種的在崗人員,必須進行經常性的安全教育。

  四、裝置、工程建設、勞動場所

  第十五條各種裝置和儀器不得超負荷和帶病執行,並要做到正確使用,經常維護,定期檢修,不符合安全要求的陳舊裝置,應有計劃地更新和改造。

  第十六條電氣裝置和線路應符合國家有關安全規定。電氣裝置應有可熔保險和漏電保護,絕緣必須良好,並有可靠的接地或接零保護措施;產生大量蒸氣、腐蝕性氣體或粉塵的工作場所,應使用密閉型電氣裝置;有易燃易爆危險的工作場所,應配備防爆型電氣裝置;潮

  溼場所和移動式的電氣裝置,應採用安全電壓。電氣裝置必須符合相應防護等級的安全技術要求。

  第十七條引進國外裝置時,對國內不能配套的安全附件,必需同時引進,引進的安全附件應符合我國的安全要求。

  第十八條凡新建、改建、擴建、遷建生產場地以及技術改造工程,都必需安排勞動保護設施的建設,並要與主體工程同時設計、同時施工、同時投產(簡稱三同時)。

  第十九條工程建設主管部門在組織工程設計和竣工驗收時,應提出勞動保護設施的設計方案,完成情況和質量評價報告,經同級勞資、衛生、保衛等部門和工會組織審查驗收,並簽名蓋章後,方可施工、投產。末經以上部門同意而強行施工、投產的,要追究有關人員的責任。

  第二十條勞動場所佈局要合理,保持清潔、整齊。有毒有害的作業,必須有防護設施。

  第二十一條生產用房、建築物必須堅固、安全;通道平坦、暢順,要有足夠的光線;為生產所設的坑、壕、池、走臺、升降口等有危險的處所,必需有安全設施和明顯的安全標誌。

  第二十二條有高溫、低溫、潮溼、雷電、靜電等危險的勞動場所,必須採取相應的有效防護措施。

  第二十三條僱請外單位人員在公司的場地進行施工作業時,主管單位應加強管理,必要時實行工作票制度。對違反作業規定並造成公司財產損失者,須索賠並嚴加處理。

  第二十四條、被僱請的施工人員需進人機樓、機房施工作業時,須到保衛部辦理《出入許可證》需明火作業者還須填寫(公司臨時動火作業申請表卜辦理相關手續。

  五、電信線路

  第二十五條電信線路的設計、施工和維護,應符合郵電部安全技術規定。凡從事電信線路施工和維護等工作人員,均要嚴格執行《電信線路安全技術操作規程》。

  第二十六條電信線路施工單位必須按照安全施工程式組織施工。對架空線路、天線、地下及平底電纜、地下管道等電信施工工程及施工環境都必須相應採取安全防護措施。施工工具和儀表要合格、靈敏、安全、可靠。高空作業工具和防護用品,必須由專業生產廠家和管理部門提供,並經常檢查,定期鑑定。

  第二十七條電信線路維護要嚴防觸電、高空墜落和倒杆事故,線路維護前一定要先檢查線杆根基牢固狀況,對電路驗電確認安全後,方準操作。操作中要嚴密注意電力線對通訊線和操作安全的影響,嚴格按照操作規程作業。不準聘用或留用退休職工擔任線路架設工作。

  六、易燃、易爆物品

  第二十八條易燃、易爆物品的運輸、貯存、使用、廢品處理等,必須設有防火、防爆設施,嚴格執行安全操作守則和定員定量定品種的安全規定。

  第二十九條易燃、易爆物品的使用地和貯存點,要嚴禁煙火,要嚴格消除可能發生火種的一切隱患。檢查裝置需要動用明火時,必須採取妥善的防護措施,並經有關領導批准,在專人監護下進行。

  七、電梯

  第三十條簽訂電梯訂貨、安裝、維修保養合同時,須遵市勞動部門規定的有關安全要求。

  第三十一條新購的電梯必須是取得國家有關許可證並在勞動部門備案的單位設計、生產的產品。電梯銷售商須設立有(經勞動局備案認可的)維修保養點或正式委託保養點。

  第三十二條電梯的使用必須取得勞動部門頒發的(電梯使用合格證兒

  第三十三條工程部門辦理新安裝電梯移交時,除應移交有關檔案、說明書等資料以外,還須告訴接受單位有關電梯的維修、檢測和年審等事宜。

  第三十四條負責管理電梯的單位,要切實加強電梯的管理、使用和維修、保養、年審等工作。發現隱患要立即消除,嚴禁電梯帶隱患執行。

  第三十五條確需聘請外單位人員安裝、維修、檢測屯梯時,被僱請的單位必須是勞動部門安全認可的單位。

  第三十六條電梯管理單位須將電梯的維修、檢測、年審和執行情況等資料影印副本報公司安委辦備案。

  八、個人防護用品和職此危害的預防與治療

  第三十七條根據工作性質和勞動條例,為職工配備或發放個人防護用品,各單位必須教育職工正確使用防護用品,不懂得防護用品用途和效能的,不準上崗操作。

  第三十八條努力做好防塵、防毒、防輻射、防暑降溫工作和防噪音工程,進行經常性的衛生監測,對超過國家衛生標準的有毒有害作業點,應進行技術改造或採取衛生防護措施,不斷改善勞動條件,按規定發放保健食品補貼,提高有毒有害作業人員的健康水平。

  第三十九條對從事有毒有害作業人員,要實行每年一次定期職業體檢制度。對確診為職業病的患者,應立即上報公司人事部,由人事部或公司安委會視情況調整工作崗位,並及時作出治療或療養的決定。

  第四十條禁止中小學生和年齡不滿18歲的.青少年從事有毒有害生產勞動。禁止安排女職工在懷孕期、哺乳期從事影響胎兒、嬰兒健康的有毒有害作業。

  九、檢查和整改

  第四十一條堅持定期或不定期的安全生產檢查制度。公司安委會組織全公司的檢查,每年不少於二次;各生產單位每季檢查不少於一次;各機樓(房)和生產班組應實行班前班後檢查制度;特殊工種和裝置的操作者應進行每天檢查。

  第四十一條發現不安全隱患,必須及時整改,如本單位不能進行整改的要立即報告安委辦統一安排整改。

  住建系統安全生產管理目標責任書10

  1.根據生產計劃,預算生產材料,稽核生產製單,安排加工廠生產,跟進質量監控,流程追蹤,並根據生產負荷的分析核定交貨期,協調工廠與各部門均衡生產,確保生產任務的按時保質保量的完成。

  2.進行各項生產工作的安排,對訂單生產工藝,技術資料、投產前的檢查與核對。

  3.對外加工訂單的貨期、品質有較強的掌控能力,及時對生產異常做出反應,發現問題及時追蹤,並提出合理建議。

  4.解決和處理生產過程中出現的異常情況和突發事件,並及時與上級領導進行彙報。

  5.負責員工的培訓和培養及相關工作指導;

  6.貫徹落實安全生產方針政策,組織安全生產檢驗,杜絕工廠的生產安全事故;

  7.完成公司領導交辦的其他任務。

  住建系統安全生產管理目標責任書11

  1、參與生產運營體系的規劃與建設,並負責組織落實;

  2、負責生產管理制度的制(修)訂、執行督導與檢查改善;

  3、負責生產運營指標制定、重點工作計劃統籌,分解、跟蹤與評價改進;

  4、負責組織生產能力規劃與調整、資源配置、產能瓶頸分析與最佳化;

  5、負責場地、人員、裝置等生產資源的統籌規劃、調整;

  6、負責製造成本控制,制定並跟蹤落實生產過程降本增效工作計劃;

  7、負責生產資料庫的建立,開展系統性分析運用;

  8、負責重大訂單產供銷、區域工廠產能聯動與協調;

  9、負責生產管理人才隊伍的資格認證制度並組織落實培養計劃。

  住建系統安全生產管理目標責任書12

  1、認真貫徹執行相關安全、環境、職業健康安全法律、法規和其他政策要求,定期組織分析安全生產情況,及時研究解決安全生產問題,領導安全部門開展工作。

  2、監督、檢查安全生產責任制度的實施和落實情況。

  3、協助經理管理專案部的安全生產、環境、職業健康安全等工作,做好專案部召開生產、安全會議的準備工作,對會議決議事項負責組織貫徹實施,並對實施情況進行監督。

  4、負責制定、稽核安全生產管理制度和安全技術操作規程及安全生產計劃,稽核重大專案安全技術措施,並督促落實。

  5、負責專案部及分包工段、班組責任人的安全教育培訓及宣傳工作。審定安全生產考核指標,並對實施情況進行監督。

  6、組織安全、環境、職業健康安全檢查,發現重大隱患,組織有關人員現場研究整改措施,並對整改情況進行監督。

  7、認真聽取員工的建議,保證專案部安全生產保障體系的有效進行。

  8、稽核專案部重大風險清單和安全生產事故應急救援預案。

  9、發生工傷事故,現場指揮,及時向經理報告,並按規定上報,組織員工做好搶救和善後工作,支援、配合事故安全調查組工作,提出對事故責任者的處理意見。

  住建系統安全生產管理目標責任書13

  為使公司安全生產檔案管理制度化、規範化、科學化,使得每次安全生產檢查能夠有確切可以查閱的資料和記錄,充分發揮各項安全記錄檔案在安全生產中的重要作用,根據國家相關規定,結合公司實際情況,特制定本制度。

  安全檔案管理目標及內容:

  1、 安全管理各項臺賬要有專門的存放地點,並由專門人員進行管理。

  2、 要對檔案的內容、份數、標題等逐一核對,如發現不符應及時向上級報告。

  3、 應及時送交領導,不要擠壓。

  4、 應及時登記編號、分類整理並存檔,做好詳細記錄。

  5、 儲存時,要保持檔案的完整性。

  6、 需上報的檔案必須經過負責人及法人的稽核、簽字批准後方可上報,檔案上必須詳細寫明檔案標題、主送單位、經辦人等。

  7、 存檔人員應及時分類整理、存檔,並統計編號、編制目錄等,以方便查閱。

  8、 存檔時,要求把檔案的批覆、正本、底稿、主件、附件收集齊全,保持檔案、材料的完整性。

  9、 傳閱檔案應嚴格遵守傳閱範圍和詳細規定,不得將有密級檔案帶回家裡閱讀或隨身攜帶到公共場所。

  10、 借閱時要明確責任人借閱時間和歸還時間。借閱人必須做好保密工作,不得翻印和影印,不能轉借他人。

  11、 對於不具備存檔和存查價值的檔案應填寫《檔案銷燬清單》,經安全科長批准後,可以銷燬。

  住建系統安全生產管理目標責任書14

  隨著公路建設事業的發展,公路施工機械裝置大量增加,機械化程度不斷提高,機械裝置使用保養和修理等環節的技術安全工作非常重要,只有遵守操作規程,操作方法按規定保養,才能延長機械使用壽命,提高工作率,利用率,取得交好的經濟效益,因此特制定本制度。

  1、全體機械車輛操作人員必須認真學習《道路交通管理法規》、安全法規及操作規程,牢固樹立安全第一的思想。

  2、設定安全檢查員,經常對機械車輛操作人員進行檢查,及時糾正違規違章等不良現象。

  3、要求操作人員在機車裝置執行前,必須對各自駕駛的裝置制動,轉向等重要部位進行全面認真的檢查,保證正常執行。

  4、按照機車裝置的保養規程,定期進行例保和一、二、三級保養、保持機車裝置清潔,防腐除垢,堅固、潤滑、調整等工作,充分提高完好率。

  5、嚴禁無證開車、酒後開車、開疲勞車、開故障車、駕駛室超員等不良現象,發現後,嚴格處罰,調換工作,以上行為若發生交通事故或其他事故,一切費用及後果由操作人員負責。

  住建系統安全生產管理目標責任書15

  一、嚴格遵守安全生產法律法規及工作規範,嚴肅安全生產操作規程,落實各項安全生產工作制度,組織開展安全生產活動和安全知識學習,提高全員安全生產意識。

  二、對道路運輸駕駛人員要求做到“八不”。即:“不超載超限、不超速行車、不強行超車、不開帶病車、不開情緒車、不開急躁車、不開冒險車、不酒後開車”。保證精力充沛,謹慎駕駛,嚴格遵守道路交通規則和交通運輸法規,連續駕駛時間不超過4小時。

  三、做好危險路段記錄並積極採取應對,特別是山區道路行車安全,要做到“一慢、二看、三透過”。夜間(晚22時至6時),車輛不在達不到夜間行車安全通行要求的3級以下(含3級)山區路段營運。

  四、嚴格按照經營許可的事項和範圍從事經營活動,未經運管部門同意,不得擅自從事班車客運。

  五、保持車輛良好技術狀況,不擅自改裝營運車輛。

  六、做到三不違:不違反勞動紀律,不違章指揮,不違反操作規程。

  七、發生事故時,應立即停車、保護現場、及時報警、搶救傷員和旅客財產,協助事故調查。

  八、採取必要措施,防止旅客財物遺失。

  住建系統安全生產管理目標責任書16

  一、認真貫徹執行“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方針,遵守國家法律法規和安全生產操作規程,守法經營,落實各級交通主管部門的安全生產管理規定,組織學習安全生產知識,最大限度地控制和減少道路交通事故的發生。

  二、公司法定代表人負責經營許可範圍內的安全生產工作,是安全生產第一責任人,對安全生產工作負總責。各部門負責人具體負責本部門的安全生產工作。公司設立專職的安全員1人,負責安全生產事故的處理、分析、彙總、報告等工作。

  三、聘請符合道路運輸經營資格的駕駛人員,並與駕駛員簽訂安全生產責任書,將責任書內容分解到每個工作環節和工作崗位,職責明確,責任分清,層層落實安全生產責任制。

  四、積極參與各項安全生產活動,設立安全生產專項經費,制定安全生產獎懲制度,保證安全生產工作的開展。

  五、落實事故處理“四不放過”的原則,即:事故原因不查清不放過;事故責任者沒處理不放過;整改措施不落實不放過;教訓不吸取不放過。

  六、建立營運車輛維護、檢修工作制度,督促車輛按時做好綜合性能檢測及二級維護,確保車輛技術狀況良好。

  七、安全生產和日趟檢機構人員名單。

  住建系統安全生產管理目標責任書17

  一、崗位安全管理制度

  建立健全崗位安全管理制度,是規範職工在生產活動中站標準崗、幹標準活、減少或避免危險因素、實現安全生產的重要措施之一。崗位安全管理制度主要有:崗位安全職責、交接班制度、安全確認制度、安全活動日製度、裝置點檢制度、防火制度、地下礦山出入井掛牌制度等。

  (一)崗位安全職責

  (1)嚴格遵守安全生產法律、法規和標準,安全生產規章制度、勞動紀律以及其他各項規章制度,不得擅自脫崗、離崗、串崗。

  (2)認真執行安全技術操作規程,不違章作業,拒絕違章指揮。發現違章作業、冒險蠻幹的行為,要立即制止;發現隱患,自己能處理的自己及時處理,不能處理的問題要立即報告班組長或有關領導。若隱患危及自身安全時,可立即停止工作,撤離到安全地點。

  (3)愛崗敬業,應熟知本崗位生產工藝、機械裝置的技術性能、安全操作規程,會使用、維護裝置,並能處理常見故障。

  (4)機械裝置實行專人專機,除特殊情況外,不得任意轉借他人操作。特種作業人員必須持證上崗。

  (5)認真檢查本崗位的裝置、工具和作業地點,發現問題及時處理,並向班組長彙報,在裝置檢查時要設定明顯的檢修標誌牌。

  (6)認真做好機械裝置的維護保養工作,使裝置處於良好狀態。

  (7)嚴格執行交接班制度,認真履行交接程式,填寫好各種記錄,交接班必須在崗位上進行。

  (8)團結互助,積極參與事故搶險救災,搶救傷員。

  (9)按時參加班組安全活動。

  (10)不準帶病作業。

  (11)關心愛護新工人,指導新工人進行安全生產。

  (二)交接班制度

  交班人應提前半小時做好交班準備,接班人應提前15分鐘到達交班現場做好準備。接班人未按時到達,交班人不能離崗。交班人在交班前,應將生產現場和裝置執行狀況填寫好,做好交接班記錄;清點好材料、工具和備件;做好生產現場衛生。準備交接班。交班人應交如下內容:

  (1)本崗位生產及安全情況;

  (2)存在的問題;

  (3)其他有關應說明的事項;

  (4)填寫好交接班記錄。

  接班人應和交班人一起在工作現場交接班。接班人在聽取了交班人員的情況介紹後,應對裝置進行啟動試車,確認裝置正常和現場環境良好後,向交班人瞭解上一班安全情況和下一班應注意的事項。

  交接班實現“五不交”:

  (1)生產裝置執行情況不清不交;

  (2)機械裝置潤滑不良不交;

  (3)工具擺放不整潔、數量不清不交;

  (4)事故隱患和裝置故障未排除不交;

  (5)記錄填寫不清不交。交接班經雙方認可一致,並在交接班記錄本上簽字後,交班人方可離崗。

  (三)出入井制度

  (1)出入井者,必須遵守出入井掛牌登記制度,入井時先登記後入井,出井時先出井後登記。

  (2)凡飲酒、精神失常、視覺不清、聽覺不靈者或有其他生理缺陷而不宜下井者,嚴禁下井。

  (3)勞動保護用品穿戴不整齊、不規範者,不準下井。

  (4)下井後應走人行道,注意來往車輛,不準把工具和材料堆放在軌道上。

  (5)井下人員不得在井內乘坐非載人車輛。

  (6)禁止一人在井下放炮和作業,不準一人進入偏僻地段和危險區。

  (7)作業前應瞭解清楚爆破時間、地點、警戒範圍,在爆破前必須撤離危險區域。

  (8)愛護安全生產設施、安全裝置、安全警示標誌牌;嚴禁觸動非本人的裝置;特種作業人員必須持證上崗。

  (9)嚴格遵守安全技術操作規程和各項安全生產規章制度,不違章作業,不冒險蠻幹,發生事故和未遂事故及時上報。

  (10)工作前應首先“敲幫問頂”,工作中隨時檢查,發現頂、幫鬆動或落石,應立即撤離到安全地點,並設定警戒和照明標誌。

  (11)如遇突然停電時,應立即停止工作,退到安全的地點。

  (12)不準在井下生火取暖、大聲喧譁、打鬧、睡覺和串崗。

  (四)安全確認制

  安全確認制是指操作者在操作前,對自己操作的裝置、設施技術狀況和工作現場進行認定,確認安全可靠後,進行準確操作。

  (1)操作確認制。個人在操作或控制某個物件之前,應認定該操作不會引起人員傷害和連鎖性有害反應或他人不知道的關聯動作,工作環境的有害因素確實已經排除。非連續工作崗位或非連續工作時間,每日上班時首先檢查確認裝置狀況是否完好,環境是否安全,下班離崗前檢查本崗位生產狀況是否完好、有無事故隱患,尤其是作業現場是否有片幫冒頂、透水的危險。

  (2)聯絡確認制。是指由兩人或兩人以上,在不同地點協同進行作業時,必須透過電話、訊號、聲響等方式進行聯絡,避免一方操作對另一方產生傷害,如一方在檢修,另一方誤送電,導致檢修人員發生觸電事故或裝置動作發生機械傷害事故。

  (3)行走確認制。無論是在露天還是在井下,行人都應沿著規定的人行道行走。前進時要注意前方是否有坑、溝、溜井、障礙物等,頂板是否有浮石,是否有冒頂的危險,聲光、訊號等標誌是否正常,在拐彎或穿過電機車軌道時,應前、後、左、右看清楚,確認安全後方可前進。遇到危險情況要避讓,並及時處理、報告。嚴禁人員為抄近路而跨越鐵路軌道、運輸機皮帶、坑、溝、溜井等。

  (五)點檢制度

  點檢制度是指操作工人每班對生產裝置按點檢卡進行檢查的制度。檢查力方法是透過人的感官、簡單的工具以及安裝在裝置上的儀表及訊號標誌(壓力錶、溫度表、電流表、電壓表、油壓表、氣壓表等),對裝置規定的部位按預先設定的週期和技術標準進行詳細的檢查、診斷。其目的是及時發現問題,採取相應的措施,消除或減少故障的發生,預防帶病作業,避免人員及裝置事故。

  (六)班組安全活動制度

  班組安全活動制度,是指班組透過開展內容豐富、形式多樣的安全活動,以此提高職工安全素質和安全生產技能,激發職工搞好安全生產的積極性。班組安全活動的主要形式有:每天班前會講安全注意事項、班後小結安全工作、每週一的安全活動日、事故現場分析會、班組安全競賽、提安全合理化建議、辦安全黑板報、出安全專刊或安全簡報等多種形式的安全活

  二、安全生產檢查制度

  安全生產檢查制度,是指各級領導和工段技術人員以及崗位生產工人,定期或不定期對生產系統進行全面檢查的一項制度。安全生產檢查制度是礦山企業安全生產管理工作的一項重要內容,其目的是透過檢查,瞭解各部門、各車間的安全生產管理情況,發現生產現場人的不安全行為,物的不安全狀態,管理上的缺陷,以及不安全的工作環境等,以利採取措施,及時解決和糾正,防止傷亡事故和職業病的發生。

  (一)安全生產檢查的方式

  1.定期檢查

  定期安全生產檢查,是指有計劃、有組織、有目的地進行安全生產檢查。檢查的週期根據礦山企業的實際情況確定。一般為:集團公司一次/半年、礦一次/季、車間一次/月、工段一次/周。

  2.經常性安全生產檢查

  經常性安全生產檢查是指個別的、日常性的、巡視性的檢查。這種檢查一般是在施工生產過程中、現場大型生產裝置檢修,作業工作面有嚴重的危險因素等情況下進行。

  3.季節性及節假日前安全生產檢查

  這種檢查是指標對季節性氣候條件的變化,按以前發生事故的規律對易引發事故的潛在危險重點進行檢查。如防汛、防凍、防中暑、防雷電、防煤氣中毒等檢查。由於節假日(春節、元旦、國慶節、五一節等)前後,是事故多發期,因此,進行有針對性的安全生產檢查。

  4.專業性安全生產檢查

  專業性(專項)安全檢查是指標對某個專項問題,如施工生產、大型裝置、設施、作業現場的生產條件等,存在的普遍性安全隱患進行檢查。

  5.綜合性安全生產檢查

  綜合性安全生產檢查一般是指礦組織安全專業部門及有關部門對下屬單位進行的全面綜合性的安全生產大檢查。

  (二)安全生產檢查的主要內容

  (1)查領導。是否認真貫徹執行黨和國家的各項安全生產法律、法規;在組織生產時是否認真執行國家規定的“五同時”(即在計劃、佈置、檢查、總結、評比生產的同時計劃、佈置、檢查、總結、評比安全工作);在組織、指揮生產時,是否有違章指揮行為;當安全與生產發生矛盾時,是否把安全生產放在第一位;對安全檢查查出的隱患是否及時整改等。

  (2)查工人。是否熟知本崗位“三大規程”(即技術規程、安全操作規程、裝置檢修規程)的內容;安全生產的操作技能水平高低狀況;生產現場安全、文明生產情況等。

  (3)檢查電氣裝置是否完好,電氣線路和裝置的安裝是否符合規範要求;電工安全用具是否符合規程規定;電氣裸露裝置是否採取絕緣、屏護或間距,以及防止觸及或過分接近帶電體的防護措施;是否採取防止短路、接地等預防電氣事故的安全措施。

  (4)檢查機械裝置、鍋爐、壓力容器裝置的防護裝置、保險裝置是否完好;裝置是否按規定的要求安裝、裝置的技術性能狀況是否良好、能否正常執行、有無超負荷執行作業等情況。

  (5)檢查露天礦邊坡穩定狀況,作業現場是否有危險因素。

  (6)檢查井下巷道、支護是否符合要求;頂板是否穩固;通風裝置、設施是否完好;通風質量是否良好,瓦斯、粉塵濃度是否達標等。

  (7)建築施工場地的檢查。建築施工場地是否按規定設定圍牆和鐵柵門,設定安全標誌牌;工地現場的洞、溝等是否填平,是否有防護設施;腳手架的搭設和安全網或防護擋板等的設定是否符合規定要求;建築使用的起重機械裝置是否保持完好,鋼絲繩、離合器、制動器、保險裝置、安全防護裝置等是否良好。

  (8)礦內機動車輛檢查的主要內容有:

  ①轉向裝置、制動裝置、傳動裝置是否符合技術要求。

  ②車輛的前後燈光是否齊全,亮度是否良好。

  ③各連線部位是否有鬆動現象

  ④輪胎氣壓是否符合規定。

  ⑤車輛的各潤滑點是否注入潤滑油。

  (9)廠房內工作環境檢查的主要內容有:

  ①廠房內照明是否良好。

  ②廠房內的溫度、溼度是否達標。

  ③廠房內通風是否良好。

  ④特種作業地點是否懸掛安全警示牌。

  ⑤廠房內安全通道是否符合規定的寬度。

  ⑥危險通道是否設定安全防護欄杆。

  ⑦有易燃易爆物品的地點,是否制定了防火防爆安全措施,並備有各種消防器材(如火火器、沙袋、蓄水池等)。

  三、隱患整改制度

  隱患整改是消除現場危險因素、確保安全生產的重要一環。各級透過安全檢查,查出的隱患按照“四定”(定專案、定措施、定整改時間、定責任人)、“三不交”(班組能整改的不交工段,工段能整改的不交車間,車間能整改的不交礦)的原則,進行整改。

  四、安全教育制度

  安全教育是為了增強職工的安全意識,提高職工的安全綜合素質,為保障安全生產奠定基礎。安全教育的形式分為以下幾種:

  (1)對新人礦的職工進行“三級”(礦、車間、班組)安全教育。

  (2)特種作業人員的培訓教育。

  (3)調換工種人員的安全教育。

  (4)復工安全教育。

  (5)外來實習代培人員的安全教育。

  (6)外單位調入礦內人員的安全教育。

  (7)全員每季進行一次再培訓的安全教育。

  五、勞動保護用品發放管理制度

  勞動保護用品是保護職工在生產勞動過程中的安全與健康所必需的一種防護用品,因此,礦山安全法》、《安全生產法》,以及勞動部的相關法規對職工勞動保護用品作了明確規定,礦山企業應按照法律、法規的標準,結合本企業的實際情況,制定勞動保護用品發放管理制度。

  六、裝置管理制度

  裝置是礦山企業獲得經濟效益的主要生產工具,因此,礦山企業必須制定詳細的裝置管理制度。裝置管理制度的主要內容如下:

  (1)購買新裝置的要求。

  (2)新裝置的安裝規定。

  (3)裝置操作規範。

  (4)裝置使用期限。

  (5)裝置的更新。

  (6)裝置大、中、小修及日常維修的時間及技術要求。

  七、安全生產獎懲制度

  安全生產獎懲制度,是調動各級組織、激勵個人搞好安全生產的一項極為重要的措施。因此,礦山企業應重獎那些安全生產搞得好的單位和個人,對重生產、輕安全,不能正確處理安全與生產的關係,對事故時有發生的單位及個人應予以重罰,以教育廣大職工提高遵章守紀、按章辦事的自覺性,促進安全生產。

  住建系統安全生產管理目標責任書18

  為了規範XX煤礦安全管理工作,防止煤礦安全生產事故發生,根據《煤礦安全生產基本條件規定》、《煤礦安全規程》等有關規定,制定本制度。

  一、市級、縣級煤炭管理部門要針對煤炭行業安全管理制定中、長期規劃。並積極引進、推廣使用

  二、市煤炭管理部門每季度要組織一次以“一通三防”為重點的安全檢查,檢查結果要有記錄,並在全市進行通報。縣級煤炭管理部門每月要組織一次“一通三防”安全檢查,檢查結果要有記錄。

  三、市煤炭管理部門要組織安排好每年的礦井瓦斯鑑定和煤的自燃傾向性及爆炸性鑑定工作,縣級煤炭管理部門要積極支援和協助市煤炭管理部門工作。

  四、市、縣兩級煤炭管理部門要對本地區礦井是否進行瓦斯抽放進行科學界定,並積極指導符合抽放條件的礦井進行瓦斯抽放。

  五、市煤炭管理部門要對各煤礦“一通三防”管理機構人員及“一通三防”從業人員進行培訓。

  六、市煤炭管理部門負責全市煤礦監控網路系統的統一管理、維護、監督和控制。各縣級煤炭管理部門負責本區域煤礦網路監控系統及裝置的日常執行和維護,及時向市煤炭管理部門反映網路故障,協調技術人員和煤礦處理各種障。

  七、市煤炭管理部門要對縣級煤炭管理部門的“一通三防”管理工作給予支援並督促、檢查指導縣級煤炭管理部門的工作。

  八、安全措施上報、審批制度:

  上報市局措施的種類:火區啟封措施;改變全礦井通風系統時,編制的通風設計及安全措施;《煤礦安全規程》第112條規定的串聯風措施。以上措施由縣(市、區)煤炭管理部門初審後,上報市煤炭管理部門審批。其它“一通三防”安全措施由縣(市、區)煤炭管理部門審批。

  批覆時限:市煤炭管理部門接到縣(市、區)煤炭管理部門報來的措施後,15日內批覆完畢。

  九、市級煤炭管理部門每半年與上級業務部門聯絡,對本市煤炭行業的瓦檢器、風表等安全檢測儀器進行校驗、強檢。並組織、協調、指導縣級煤炭管理部門對所屬區域煤礦的甲烷感測器按規定進行校驗。

  十、市、縣兩級煤炭管理部門要積極主動地幫助、指導煤炭企業解決管理中的各種安全技術問題。

  十一、各煤礦必須成立安全管理機構,負責本礦井的安全管理工作及從業人員安全知識的培訓、教育工作。

  十二、為便於掌握事故、隱患等情況,以便及時採取針對性措施,規定事故上報制度:

  上報事故種類:發生火災事故、瓦斯燃燒與爆炸事故(無論有無人員傷亡)、有害氣體中毒、缺氧窒息及其它原因引起的傷亡事故。

  上報程式:鄉鎮煤礦及縣(市、區)屬國有地方煤礦在發生事故後要立即彙報縣(市、區)煤炭管理部門和鄉鎮政府及鄰近救護隊,縣(市、區)煤炭管理部門接到彙報後,要及時趕赴現場,同時向市煤炭管理部門彙報,救護隊接到彙報後,要彙報、請示市煤炭管理部門,以便採取行動;市直屬煤礦,要立即彙報市煤炭管理部門,由市煤炭管理部門會同市救護隊到現場共同進行處理。事故處理結束後,由縣(市、區)煤炭管理部門或市直屬煤礦向市煤炭管理部門上報事故材料,市局對材料存檔。對事故隱瞞不報,按隱瞞事故處理。

  十三、各煤礦要建立管理記錄,各級煤炭管理部門進行安全檢查時,一併檢查。記錄名稱如下:礦井測風記錄、瓦斯檢查記錄、巷道貫通記錄、排放瓦斯記錄、反風設施檢查記錄、清掃煤塵記錄、自燃發火記錄。

  十四、為更好的進行以風定產,規定測風制度如下:

  (一)、各礦井要有專、兼職的測風員。

  (二)、每10天進行一次全面測風。

  (三)、在礦井的主要風巷中,均應建立測風站,測風站內懸掛測風記錄板。

  (四)、要有測風記錄。

  十五、為規範瓦斯檢查工作,制定如下瓦斯檢查制度:

  (一)、礦長、礦安全、技術負責人及通風管理人員入井必須攜帶瓦斯檢測儀,瓦斯檢查員必須攜帶光學瓦斯檢測儀。

  (二)、電工作業時,必須有瓦斯檢查員在場檢查瓦斯情況。

  (三)、礦井檢查瓦斯的範圍包括:所有采掘工作面、硐室、使用中的機電裝置的設定地點、有人作業的地點、總迴風道、密閉、擋風牆。檢查的內容包括:GH4、、CO2、CO濃度、溫度及通風設施的完好情況。

  (四)、採、掘工作面的瓦斯濃度檢查次數規定:

  低瓦斯礦井中,每班至少檢查2次CH4濃度,高瓦斯礦井中每班至少檢查3次。

  有雙突危險的採掘工作面和瓦斯湧出較大,變化異常的採掘工作面,必須有專人經常檢查瓦斯(CH4)。

  採、掘工作面CO2濃度應每班至少檢查2次;有煤(巖)與CO2突出危險的採、掘工作面,CO2湧出量較大,變化異常的採、掘工作面,必須經常檢查CO2濃度。本班未進行工作的採、掘工作面,CH4和CO2應每班至少檢查1次;可能湧出或積聚CH4或CO2的硐室和巷道應每班至少檢查1次。瓦斯檢查人員必須執行瓦斯巡迴檢查和請示報告制度,並認真填寫瓦斯檢查手冊、瓦斯牌板、瓦斯記錄,檢查結果必須“三對號”(瓦斯檢查手冊、瓦斯牌板、瓦斯記錄填寫結果必須一致)。

  住建系統安全生產管理目標責任書19

  1目的

  貫徹“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方針,增強員工的安全意識和安全防護能力,減少傷亡事故的發生,確保生產順利進行。

  2適用範圍

  本規定適用於公司下屬生產單位。

  3安全生產教育

  3.1每年由生產單位自行組織對員工專門進行一次安全知識培訓。

  3.2特種作業人員必須透過專業技術培訓,並取得崗位操作證後,方可上崗。

  3.3新進公司的員工必須接受安全培訓教育,經考核合格後方能上崗。

  3.4安全教育培訓主要內容是:國家和地方有關安全生產的方針、政策、法規、標準和公司安全規章制度、規範、操作規程等。

  3.5生產單位必須建立員工的安全教育培訓檔案。沒有接受安全教育培訓的員工,不得在生產現場從事作業或管理活動。

  3.6公司辦公室對生產單位安全教育培訓情況進行監督檢查。發現沒有履行安全教育培訓規定的,將追究單位負責人的責任。

  4安全管理小組

  4.1生產單位必須成立安全管理小組,單位負責人任小組組長。

  4.2安全管理小組職責:

  4.2.1對各本單位的安全工作進行檢查、評價。

  4.2.2落實公司有關安全管理的各項制度、措施。

  4.2.3有權對有關安全措施及有關安全管理的制度進行審定。

  4.2.4組織召開安全工作會議,對違反安全規定的行為進行採取處理措施。

  5安全生產檢查

  5.1按國家和地方有關安全生產的方針、政策、法規、標準和公司安全規章制度、規範、操作規程進行。

  5.2定期檢查:每月組織一次安全大檢查,由安全管理小組組長主持,安全管理小組成員參加。

  5.3經常性檢查

  5.3.1班組進行班前、班後崗位安全檢查。

  5.3.2安全員及各班組兼職安全人員進行巡迴檢查。

  5.3.3各級管理人員在檢查生產的同時檢查安全。

  5.4自檢、互檢、交接檢

  5.4.1自檢:班組作業前、後對自身的作業環境和工作程式進行進行安全檢查,及時消除不安全隱患。

  5.4.2互檢:交叉作業時,班組之間相互檢查監督,共同遵章守紀。

  5.4.3交接檢:上道工序完成的設施移交下道工序前,由上道工序班組進行自檢明確人無誤時方能移交下道工序班組;下道工序班組在使用前,應同上道工序班組共同進行安全檢查驗收,確認無誤後,下道工序班組方可使用。

  5.5發現隱患的部位,可視問題的嚴重程度簽發隱患整改通知單,限期整改。

  5.6定期檢查及專項檢查要有檢查記錄,並對整改情況進行檢查驗證。

  6安全管理

  6.1下列能夠引起人身及火災、爆炸事故的直接因素,都必須列入管理物件:

  6.1.1各類機械裝置,手動、電動工具,電路、電力設施,堆置物、建築物,油庫、倉庫等。

  6.1.2易爆炸物,如鍋爐、壓力容器、火藥、炸藥等。

  6.1.3強酸、強鹼及亞硝酸鈉等有腐蝕、有毒有害的化學物質。

  6.1.4與地面位置相差較大的作業如登高、高溫、熱蒸汽、超低溫物體等。

  6.2重點部位的管理

  6.2.1要求對存有危險作業部位(工段)、不安全狀態(因素)和國家、行業有規定的防範物件進行掛牌警示、作安全標誌、劃重點防護區或安全警戒區,並建立重點部位檔案。

  6.2.2重點防護區、警戒區內不得從事以下活動:

  a)任何單位或個人不得存放雜物、施工、攜帶火種。

  b)在警戒區域附近實施明火作業或爆破作業前,必須通知安全員,做好安全防護工作後才能進行。

  c)機動車輛在警戒區域不得超速行駛與停留,人員不得在警戒線內逗留;

  d)警戒區域內,未經分管領導允許並由專門人員陪同不得到現場參觀。

  6.2.3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破壞、移動、摘除警示和安全標記。

  6.3個人及裝置的管理

  6.3.1生產個人有接受安全知識培訓和教育的義務。

  6.3.2生產個人應遵守安全生產的各項管理,遵守有關裝置及工藝的安全操作規程和有毒、有害物等的管理規定。

  6.3.3生產個人應做好個人安全防護措施,特種作業必須持證上崗。

  6.3.4裝置管理部門應制定裝置技術操作規程,並確保這些操作規程得到有效實施和執行。

  6.3.5裝置管理及使用部門應制定對機械裝置的定期維護、保養和檢修制度,檢修應包括影響裝置及安全的所有部位、部件、各種儀器儀表等。

  6.3.6對裝置的檢修情況應形成記錄,存檔備查。

  6.4消防安全

  6.4.1對存有火災隱患的地點、部位、場所,必須建立消防安全管理制度,明確責任,設定防火標誌或標語,並配備消防器材、器具。

  6.4.2應建立明火作業及安全用電制度。電器線路除專業人員外其他人嚴禁亂搭亂接。從事電氣焊、烘烤作業時,應做好周圍的防護措施。

  6.4.3使用、貯存易燃、易爆化學物品應按其效能安全使用、貯存,並嚴格管理。

  6.4.4所有倉庫內貯存物品應分類、分垛、分堆存放並留出間隔和通道,庫內必須保持清潔,倉庫內嚴禁吸菸,嚴禁使用明火。

  6.4.5消防器材的管理維護要責任到人,經常檢查、維修和保養,保證完整、效能良好。

  6.4.6水防器材應每一年、乾粉滅火器每半年進行一次質量標準檢查,並做好記錄。

  6.4.7消防器材應按規定放置,除檢驗救災用於滅火外,嚴禁亂動、挪作他用。

  6.4.8生產單位負責對本單位所有消防器材的管理、維護、檢查、保養。

  7班前安全活動制度

  7.1全體員工必須自覺遵守國家政策、法令、遵守安全生產各項制度。加強組織紀律性,服從管理。

  7.2班前班組長要對員工進行安全思想和安全知識教育,加強自我安全保護意識和對他人人身安全的防護意識。

  7.3各班組長根據員工身體狀況分配生產任務。特種作業人員生病不得從事特種作業。

  7.4作業人員有權拒絕執行違章指揮命令。

  7.5嚴禁不瞭解本工種安全操作規程的員工和未持證上崗證的特種作業人員進入生產現場作業。

  7.6進入現場作業必須執行自檢、互檢、交接檢制度。遵守安全操作規程,聽從指揮,杜絕違章指揮、違章作業、違反勞動紀律行為。

  8安全責任目標管理

  8.1生產單位必須與公司簽訂安全責任書,按責任中安全管理目標,細化分解,並於各部門及生產車間簽訂安全目標責任書。

  8.2安全目標責任書必須明確事故指標、安全指標和安全生產達到的標準,及獎罰硬指標。

  9安全管理考核

  9.1為確保安全生產無事故,生產現場達到安全文明衛生標準,按安全管理目標對生產單位管理人員每半年進行一次考核。

  9.2考核成績納入個人工作業績並與個人工資掛鉤。

  住建系統安全生產管理目標責任書20

  1、總則

  為了規範排程班安全生產管理,夯實排程班安全基礎,為宣城電網安全執行提供排程保障,制定本制度。

  2 、排程執行

  2.1排程值班

  2.1.1值班主值是當值的領導者,對本值電網安全執行、倒閘操作、工作許可、事故處理、無功電壓、經濟執行負完全責任,副值應配合主值完成電網監視、倒閘操作、工作許可、負荷管理、無功電壓管理及事故處理。值班排程員應堅守崗位,及時準確的處理電網執行中發生的各種事情,保證電網安全執行。

  2.1.2值班排程員進行排程操作時(包括排程操作指令票操作和口令操作)應一人操作、一人監護,特別複雜的重大操作應雙重監護,操作前應核對現場實際執行方式、分析負荷平衡情況、無功電壓執行情況和合解環潮流情況,重大操作還應進行危險點分析和事故預想。

  2.1.3值班排程員應對電網實時情況進行危險點分析,制定預控措施,並進行事故預想。

  2.1.4值班排程員應及時做好值班記錄、事故處理記錄、拉限電記錄、危險點分析、事故預想等各項記錄。

  2.1.5嚴格執行三公排程的有關制度,保護電力市場各方利益。

  2.1.6排程員值班應按經批准的值班表執行,特殊情況需調整班次,須經排程班長同意。

  2.2交接班

  2.2.1交班者應為下一班做好一切準備工作,接班者應提前10到15分鐘到班,接班前4小時內不得喝酒。

  2.2.2處理事故或進行重要得倒閘操作時,不得進行交接班,待處理事故或倒閘操作暫告一段落後方可進行交接班。

  2.2.3交接班時應對下列事項進行交接:

  2.2.3.1系統及各變電站的執行方式,執行有關注意事項及規定;

  2.2.3.2系統負荷、電壓及無功補償情況;

  2.2.3.3已執行的和待執行的調令票份數(包括口頭命令);

  2.2.3.4裝置檢修工作報告情況及檢修工作申請單執行情況;

  2.2.3.5繼電保護裝置投停及定值變更情況;

  2.2.3.6事故、異常執行、裝置缺陷情況;

  2.2.3.7拉、限電情況及用電指標;

  2.2.3.8電網存在的危險點及預控措施等。

  2.2.4交接班時應做好的下列記錄:

  2.2.4.1交接班記錄;

  2.2.4.2排程執行值班記錄、事故處理記錄、拉限電記錄等口令項數統計;

  2.2.4.3危險點分析記錄(接班值接班後立即做)。

  2.3排程聯絡彙報

  2.3.1值班排程員在值班期間受安徽省調值班排程員的指揮,負責正確執行省調值班排程員的執行、操作和事故處理指令;省調管轄、許可範圍內裝置異常故障時及時彙報省調,華東網調管轄裝置異常故障時,也應及時彙報省調。

  2.3.2值班排程員在其管轄範圍內的排程聯絡物件為:各縣(配)調值班排程員、各變電站站長、值長或主值班員,線路工區和修試工區的工作聯絡人,電力使用者指定的電氣聯絡人,聯絡人名單需經公司或工區批准或排程協議約定。

  2.3.3當電網實際情況需要時,地調值班排程員有權直接與縣(配)調管轄的變電所進行排程業務聯絡和釋出排程指令。

  2.3.4各級值班排程員及執行值班人員在業務聯絡、釋出和接受排程指令時,必須先互報單位、姓名,使用統一排程術語、操作術語,嚴格執行發令、複誦、回報、錄音記錄制度。

  2.3.5各單位領導向執行人員釋出的指令,如涉及地調值班排程員的業務許可權時,必須得到地調值班排程員的同意後才能執行(但在現場事故處理規程內已有規定者除外)。

  2.3.6地調與各執行單位之間的排程電話是電網統一排程的重要手段,非排程業務不得佔用,排程業務聯絡必須使用自動錄音電話,排程電話出現異常時應立即彙報所領導處理,只能使用非自動錄音電話或手機進行排程業務聯絡時,也應事先彙報所領導、排程班長。

  2.3.7發生重大裝置缺陷、故障、電網發生事故或重要裝置跳閘時應及時彙報公司分管生產的總經理、總工程師、排程所領導、生產部、安全部主任、排程班長,裝置故障缺陷及時通知裝置維護部門處理,負荷變化情況、使用者停產生產變動情況應及時書面通知方式。

  2.4排程操作指令票

  2.4.1除有關規程規定可以使用口令操作外,所有排程操作均應使用排程操作指令票。

  2.4.2正常排程操作指令票由操作前一日白班副值擬定、主值初審,晚班主值複審、副值預發;新裝置啟動等特別重大操作提前兩日白班擬定、初審,晚班複審、預發,班長應對特別重大操作進行稽核;臨時操作應由副值擬定、主值初審,班長複審。

  2.4.3排程操作票的填寫應按典型排程操作指令票規定的精神進行,應由計算機開票打印出來,不得有錯誤,已預到現場的排程操作票因方式變化等原因需進行兩處及以下的改動時應註明原因,並及時通知。

  住建系統安全生產管理目標責任書21

  1﹑目的:

  建立獎勵、懲罰方法

  2﹑範圍:

  全體員工

  3﹑責任者:

  安全部

  4﹑程式:

  4.1獎勵

  4.1.1對認真執行上級安全生產方針政策,公司頒佈的各項安全生產製度,防止事故發生和職業病危害作出貢獻的車間、部門、個人,有下列情況之一的,給予適當獎勵:

  4.1.1.1.對安全生產有所發明創造、合理化建議被採用有明顯的效果者。

  4.1.1.2.制止違章指揮、制止違章作業避免事故發生者。

  4.1.1.3.及時發現或消除重大事故隱患,避免重大事故發生者。

  4.1.1.4.對搶險救災有功者。

  4.1.1.5.積極參加公司、部門組織的各種形式的安全生產活動,被評為先進車間、部門、班組、個人。

  4.1.1.6.被評為省、市、局、總公司的安全生產積極分子給予表彰和獎勵。

  4.1.1.7.對消防、安全工作和其它方面做出特殊貢獻者。

  4.2獎勵程式

  4.2.1安全生產先進班組和個人,由車間(部門)彙總材料上報部長稽核後報安全部,經稽核後報公司安全生產領導小組透過。

  4.2.2先進車間、部門、科室由安全部門提出意見,交公司安全生產小組討論,稽核透過。

  4.2.3對4.1有關人員和單位的獎勵,有車間和部門提出,經安全部門審查,抱公司領導批准。

  4.3懲罰有下列情形之一者應予懲罰:

  4.3.1事故責任者。

  4.3.2違章指揮或強令職工冒險作業導致事故發生者。

  4.3.3違章違紀,情節嚴重,性質惡劣者。

  4.3.4破壞或偽造事故現場隱瞞或謊報事故者。

  4.3.5事故發生後,不採取措施,導致事故擴大或重複事故發生者。

  4.3.6對堅持原則,認真維護各項安全生產工作制度人員打擊報復者。

  4.3.7其它各種違反安全生產規章制度造成嚴重後果者。

  4.3.8對提出的整改意見有條件整改而拖延整改的責任人。

  4.3.9擅自挪用消防器材、損壞消防器材者。

  4.4懲罰型別

  4.4.1經濟處罰根據危害程度和損失情況、責任大小,可處以罰款20-500元、賠償損失的3-50%、降低工資、扣除獎金、沒收押金。

  4.4.2行政處罰根據危害程度和損失情況、責任大小可處以警告、辭退警告、降職、降級、留用檢視、辭退、開除。

  4.43性質特別嚴重、情節惡劣,觸犯刑律者,追究法律責任。

  4.5處罰程式

  4.5.1經濟處罰由有關部門提出,報分管付總經理批准後執行。

  4.5.2行政處罰由有關部門提出,按公司有關規定參照任命程式,報有關領導批准後執行。

  住建系統安全生產管理目標責任書22

  第一條 為了加強團隊安全生產管理

  保障企業生產安全、穩定及員工在生產過程中的生命財產安全,根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標準,以及行業和公司相關安全生產、安全保衛檔案精神,結合本團隊安全生產實際情況,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條 堅持科學管理

  有效消除和制止生產過程中危及員工生命和企業財產安全的隱患和行為。當生產和安全發生矛盾時,生產要服從安全。

  第三條 明確團隊安全工作的組織

  (一)團隊長是團隊安全生產第一責任人,全面負責本團隊的安全工作,做好部署、檢查、控制、考核等工作,確保上級各項安全管理規章制度和要求在本團隊的貫徹執行。

  (二)團隊應設1名兼職安全員,協助團隊長全面開展團隊安全管理工作。安全員不在時,團隊長要明確代管人員。團隊長不在時,安全員有權安排本團隊員工完成與安全有關的工作。

  (三)團隊要建立包括團隊長在內的各崗位人員安全生產責任制,明確全員安全生產職責。

  第四條 安全教育與宣傳。

  團隊要制定安全培訓計劃,對新員工進行安全教育;按時召開安全例會,組織團隊人員認真學習安全技術、規章制度等;每次安全教育要有教育記錄,且記錄詳細、整潔。

  第五條、消防安全管理

  1、有健全的消防組織,有必要的消防裝置,有嚴格的防火制度。

  2、團隊成員要牢記“五知三會”內容,即:一知本崗位火災危險性;二知本崗位的防火措施和防火安全制度;三知本企業的防火負責人、消防專(兼)職人員的姓名及電話;四知火警電話“119”;五知滅火的基本方法和措施。三會:一會打火警電話;二會使用各種滅火器材;三會逃生自救。

  3、嚴格落實阜陽捲菸廠“安全檢查”、“消防安全管理”、“三同時管理”、“危險化學品”等管理制度。

  4、認真抓好安保各基層隊伍建設和管理。

  5、加強廠重點部位檢查巡視。發現重大隱患問題時,應第一時間報責任人進行相關處理。

  6、加強“兩煙”倉庫防火管理,嚴格車輛和特種作業人員管理。

  第六條 團隊安全生產管理的主要內容

  1、安全用電,做到人來電開,人走電關,每天最後一個離開辦公室的人必須對各處電器進行檢查,關閉。

  2、科學使用本團隊內的各類裝置管理、安全用電管理、消防控制中心安全管理、消防車輛安全管理。

  第七條 治安保衛、綜合治理目標管理。

  維護好團隊內部治安秩序,搞好內部治安綜合治理,妥善處理好突發事件;教育員工遠離邪教組織和性質的組織。

  第八條 安全檢查內容。

  明確檢查的週期,每次由安全第一責任人負責組織本團隊安全員及相關人員對本團隊進行系統的安全檢查。對檢查中所發現的或團隊成員反映的安全隱患,做到“三落實”(即:負責整改的人員和部門要落實,整改的措施要落實,整改的時限要落實)。

  第九條 處罰和獎勵

  (一)對於違反團隊安全管理制度的員工予以考核,對造成安全事故的員工予以處罰。

  (二)對於發現並及時上報安全隱患,有效預防了重大安全事故發生的員工予以獎勵。

  住建系統安全生產管理目標責任書23

  為促進安全生產管理,及時發現和解除事故隱患,保障職工在生產勞動過程中生命安全與健康,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保護法》和有關安全生產法律、法規,特制訂本制度。

  一、安全生產檢查內容:

  具體內容如下:

  查領導、查制度、查措施、查隱患、查組織、查教育培訓、查事故處理。

  二、安全生產檢查標準:

  所有檢查都以公司市建設工程施工現場文明安全施工五個標準,公司現場安全生產、文明施工管理規定及施工現場建立達標管理辦法為依據。

  三、安全生產檢查的方法

  1、定期安全生產檢查。

  2、專業安全生產檢查。

  3、季節性安全生產檢查。

  4、特殊性安全生產檢查。

  四、安全生產檢查實施:

  1、定期安全生產檢查分為日檢查、周檢查、月檢查、季度檢查。

  (1)、日檢查:專案安全員每天對施工現場進行安全巡視檢查。填寫日檢表

  (2)、周檢查:每週由專案經理負責組織本專案文明施工各相關人員參加,對現場進行一次安全生產檢查。填寫《不符合糾正通知單》

  (3)、月檢查:每半月由專案經理負責組織本專案文明施工各相關人員參加,對現場進行一次安全生產檢查。填寫《市施工現場檢查評分紀錄表》及《不符合糾正通知單》

  (4)、季度檢查:由公司安全監管部組織,公司文明施工檢查小組成員參加,對各單位進行安全生產、文明施工達標驗收檢查。填寫《市施工現場檢查評分紀錄表》及《不符合糾正通知單》。

  2、專業性檢查:由公司組織專業人員,對現場進行安全防護、用電安全、機械安全、消防安全專項檢查。《填寫不符合糾正通知單》

  3、季節性安全生產檢查

  由主管領導組織,安全監管部及相關部門參加。具體內容如下:冬季安全生產檢查、雨季安全生產檢查。《填寫不符合糾正通知單》

  4、特殊性檢查:由各級領導帶隊,相關部門參加,在元旦、春節、五。一、十。一等特殊節假日,對施工現場進行安全、消防等措施落實情況的檢查。《填寫不符合糾正通知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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