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留地轉讓的協議書(精選8篇)

自留地轉讓的協議書

  自留地轉讓的協議書(精選8篇)

  在社會一步步向前發展的今天,很多情況下我們需要用到協議書,簽訂協議書可以使雙方受到法律的保護。協議書到底怎麼寫才合適呢?以下是小編幫大家整理的自留地轉讓的協議書(精選8篇),供大家參考借鑑,希望可以幫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自留地轉讓的協議書1

  轉讓方(以下簡稱甲方):

  受讓方(以下簡稱乙方):

  甲乙雙方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農村土地承包法》和《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流轉管理辦法》等有關法律法規和國家有關政策的規定,本著依法、自願、有償的原則,經雙方協商一致,就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轉讓事宜,訂立本合同。

  一、轉讓標的

  甲方將其承包經營的位於 鄉(鎮) 村 組 畝土地的承包經營權轉讓給乙方從事(主營專案)

  生產經營。

  地塊

  名稱 坐落(四至) 地塊數(塊) 面積(畝) 質量等級

  (肥力水平) 備註

  二、轉讓期限

  轉讓的土地承包經營權年限為 年,即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轉讓期限不得超過承包期的剩餘年限)。

  三、轉讓費

  轉讓土地承包經營權的轉讓金為 元。對甲方實際投入資金和人力改造該地塊的補償金為 元(沒有補償金時可填寫為零元)。

  四、支付方式和時間

  乙方採取下列第 種方式和時間支付轉讓金和補償金:

  1、乙方採用現金方式支付轉讓金和補償金(無補償金時可劃去),支付的時間和方式為 。(為 年 月 日前一次或多次付清)

  2、乙方採用實物方式支付轉讓金和補償金(無補償金時可劃去),實物為 。支付的時間和方式為 。(為 年 月 日前一次或多次付清)

  五、承包經營權轉讓土地的交付時間和方式

  甲方應於 年 月 日前將轉讓土地交付乙方。交付方式為 。(雙方須提請所在地鄉(鎮)人民政府農村土地承包管理部門、發包方、雙方指定的第三者中的任一方鑑證,乙方應向甲方出具乙方簽名的轉讓土地交付收據)

  六、承包經營權轉讓和使用的特別約定

  1、甲方轉讓土地承包經營權須經發包方同意,並由甲方辦理轉讓認可手續,在合同生效後終止與發包方的承包關係。

  2、甲方交付的轉讓土地必須符合雙方約定的標準。

  3、乙方依據合同獲得土地承包經營權後須與發包方確立新的承包關係,辦理有關手續。

  4、乙方獲得土地承包經營權後,承包期內依法享有該土地的使用、經營決策、產品處置和收益等權利。

  5、乙方獲得土地承包經營權後,必須按土地畝數承擔規定的費用和其他義務。

  6、乙方必須管好用好承包土地,保護地力,不得掠奪性經營,並負責保護好承包土地上的林木、排灌設施等國家和集體財產。

  7、乙方不得改變土地的農業用途。

  8、其他約定:

  七、違約責任

  1、甲乙雙方在合同生效後應本著誠信的原則嚴格履行合同義務。如一方當事人違約,應向守約一方支付違約金。違約金的數額為 。

  2、如果違約金尚不足以彌補守約方經濟損失時,違約方應在違約金之外增加支付賠償金。賠償金的具體數額依具體損失情況確定。

  八、爭議條款

  因本合同的訂立、效力、履行、變更及終止等發生爭議時,甲乙雙方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按下列第 種方式解決:

  1、提請村民委員會、鄉(鎮)人民政府、農業承包合同管理機關調解;

  2、提請 仲裁委員會仲裁;

  3、向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九、生效條件

  甲乙雙方約定,本合同須經雙方簽字並經轉讓承包經營權土地的所在地鄉(鎮)人民政府農村經營管理機構鑑證、備案後生效。

  十、其他條款

  本合同未盡事宜,可經雙方協商一致簽定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本合同一式四份,由甲乙雙方、發包方和鑑證單位各執一份。

  甲方:(簽章) 乙方:(簽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身份證號: 法定代表人身份證號:

  住址: 住址:

  簽約日期: 年 月 日

  鑑證單位(簽章):

  自留地轉讓的協議書2

  甲方;

  乙方;

  經甲、乙雙方友好協商,甲方同意將甲方 畝地轉讓給乙方。並達成以下規定;

  一、轉讓土地四至;東至 為界,西至 為界 南致 為界,北至 為界。

  二、轉讓土地面積;

  甲方轉讓給乙方的土地面積為畝。

  三、轉讓金額;

  本次轉讓金額按每畝()計算,共計 元 整,作為徵地補償費。由乙方一次性付給甲方。

  四、其他規定;

  1、乙方在付清協議規定款項後,所取得的土地所有權自行轉讓給他人,甲方不得干預。

  2、若乙方需要辦理土地所有權手續時,甲方須無條件協助辦理,並不再向乙方收取其他任何費用。

  3、若國家或政府等其他部門佔用該地塊時,由於乙方已經付給甲方徵地補償費,所以因土地所得的一切補償費及其他收入全部歸乙方所有,與甲方無關。

  五、轉讓期限

  由於本次轉讓,乙方已一次性付給甲方土地補償費,因此,轉讓期限永久。

  六、違約責任;

  甲方非法干預乙方生產經營,擅自變更或單方解除合同,給乙方造成損失的,由甲方賠償乙方雙倍損失。

  七、本協議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持一份。本協議自甲、乙雙方簽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

  乙方;

  公證人:

  年 月 日

  自留地轉讓的協議書3

  出賣方:(簡稱:甲方)代表人:

  購買方: (簡稱:乙方) (簡稱:丙方)代表人:

  為了互惠、互利、平等原則,經甲、乙、丙三方反覆協商,甲方自願將本社土地 現達成買賣合同如下:

  一、甲方將本社土地 畝賣給乙方億有,每畝價額為 元(大寫:萬元正)。

  二、付款辦法:

  乙方一次性付給甲方60%的土地款,付丙方一次性40%的土地款。

  三、甲、丙方出賣土地四至界限:

  東至:

  南至:

  西至:

  北至:

  四、甲、丙方將土地出賣給乙方後,乙方在所買的土地上有 自主經營權,甲丙方不得以任何 理由干涉乙方自主經營權。

  如甲、丙方阻止、干擾乙方自主經營,造成後果由甲、丙方 承擔全部責任。

  五、違約責任:

  甲、乙、丙方任何一方違約,則按賣價總金額的兩倍賠償對方。

  六、本合同經甲、乙、丙三雙自願達成,無任何欺哄行為。系甲、乙、丙三方的真實意思表示,永不翻悔,經甲、乙、丙三方簽字捺印後生效。

  七、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丙三方各執一份。

  甲方

  代表人:

  乙方

  代表人:

  丙方

  代表人:

  年 月 日

  自留地轉讓的協議書4

  甲方:________________身份證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身份證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經甲乙雙方根據合同法等相關規定。公平合理,相互自願的前提下,雙方簽訂以下協議。

  一、地塊概況

  該地塊位於________區,集體土地證號為:________________,土地使用權人:____________,使用權面積為________平方米,地類(用途):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該宗地四至: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注:該宗土地是由____________轉讓給____________所有,現將該宗土地轉讓給____________所有。)

  二、轉讓方式

  1、甲方把該地塊轉讓給乙方,土地轉讓總價為人民幣________元整(¥:________________元整),乙方將房屋轉讓款________次性付給甲方(以銀行打款憑條為證)。

  2、甲方確保該宗土地轉讓前無任何糾紛,無任何建築物。

  3、甲方負責提供相關依據並配合乙方辦理相關建房手續和證件。

  4、如乙方要求過戶,甲方應提供所有相關手續,過戶費用由乙方支付。如因甲方原因不能辦理過戶手續,甲方應退還所有購買土地的轉讓款,並且賠償乙方按轉讓款的總額________/每日計算。

  5、甲方需把原政府規劃的安置協議,規劃許可證,集體使用證,身份證影印件等證件交給乙方,以便辦理相關手續。

  6、甲方積極幫助乙方解決有關土地手續辦理事宜,該宗土地轉讓後產權由乙方所有。

  三、其他事宜

  1、本協議未盡事宜,須經雙方協商解決,並簽訂相應的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協議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執行過程中發生矛盾、爭議,經協商無效時,提請法院裁決。

  3、本協議經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本協議一式________份,甲乙各執________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_______

  聯絡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聯絡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自留地轉讓的協議書5

  甲方:杜__

  乙方:深州市__

  乙方購買深州市火車站廣場西北角的東面兩間地皮,經甲乙雙方協商同意,特定如下條款:

  一、土地坐落位置:深州市火車站廣場西北角的東面(即桃源大街面),京九小區大門口的北側最南頭兩間地皮7.2米為南北寬,東西長從桃源大街建築紅線向西量___米(排號49號、50號),佔地面積 ___平方米。當乙方交清全部地款後,乙方建造房屋或圈建圍牆時寸土不得多佔,否則每多佔壹平方米土地按貳萬元計算賠償給甲方。

  二、自本合同簽定之日起,甲方負責在 0個月內將此塊土地的地面臨建清理乾淨,之後乙方兩年零6個月按深州市城建部門的總體規劃要求將房屋建造完工(否則一切經濟損失由乙方自行負擔)。乙方將此地塊的房屋全部完工後,甲方協助乙方統一辦理土地過戶手續。在辦理土地使用權過戶手續當中,甲、乙雙方的一切稅、費全部由乙方負擔,甲方概不承擔。

  三、此塊土地價格為陸拾萬元整,此陸拾萬元整指甲方淨剩。

  四、付款辦法:簽定本合同的同時,乙方向甲方交定金叄拾萬元整,剩餘叄拾萬元整,不管任何情況和理由,乙方必須在__年 2月 日前全部付清(永遠以收據的款額為準),否則前者交款全部作廢,為甲方的損失費,不予退還,甲方有權將此塊土地另行安排。

  五、在乙方未付清土地款之前,該塊土地產權仍歸甲方所有,乙方不得使用,否則一切經濟損失、刑事責任均由乙方全部承擔。

  六、東至桃源大街,西至:五米寬的南北小道,南至:京九小區大門口,北至:甲方地。

  七、本合同雙方簽字、按手印即行生效。

  八、本合同一式三份,甲方兩份,乙方一份。

  甲方:

  乙方:

  簽定日期:__年__月__日

  自留地轉讓的協議書6

  甲方:漢,現年____歲,生於____月____日,家住縣____鎮____村____組,身份證號碼:____。

  乙方:漢,現年____歲,生於____月____日,家住縣____鎮____村____組,身份證號碼:____。

  甲、乙方經協商,就甲方位於____村____組(小地名____)的____平方米農村土地轉讓給乙方一事,達成如下協議。

  1、甲方將其合法擁有的土地共____(其中靠寬____米,至向外延伸____米)的經營使用權永久轉讓給乙方。此塊土地的具體四界為以____為參照,上至____,左抵____,右至____。

  2、甲方保證此塊土在轉讓之前的.經營使用權合法屬於甲方,且無任何糾紛及債務抵押,否則由此給乙方造成的損失,甲方應承擔一切損失。

  3、乙方的轉讓金支付按照每平米____萬元。甲方在支付轉讓金是,乙方應立即將該土地實際交付乙方,同時繫於該土地的一切權利也一併移轉給甲方。在以後因國家政策等原因應續簽承包使用合同時,甲方必須就相關簽訂事宜協助配合乙方辦理。

  4、今後乙方需要甲方協助辦理在該土地上建房等相關的事宜時,甲方均不得拒絕、推諉、拖延等,否則必須支付該轉讓金雙倍違約金給乙方,並且賠償乙方相應的損失。

  5、甲方向乙方承諾,現轉讓的土地屬於基本用地以外的土地,如出現第三人追索的事宜等,需雙倍支付乙方給付的土地轉讓金及賠償相關損失。

  6、甲方應為乙方提供必要雨水汙水的排出場地和必要的通行道路。

  7、本協議簽定後,乙方先支付萬元給甲方。餘款在甲方協助乙方辦理好相關轉讓手續後,乙方一次性全部付清。

  8、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村民委員會存檔一份。自簽定之日起生效。

  9、未盡事宜,由甲乙雙方本著實事求是的原則協商處理。

  甲方: 乙方: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村委會主任:

  年 月 日

  見證人簽字:

  年 月 日

  自留地轉讓的協議書7

  轉讓方(即承包方、流出方,以下簡稱甲方):

  1、農村集體:

  戶代表數: 戶

  2、負責人: 職務:

  3、負責人身份證號碼:

  受讓方(即受讓方、流入方,以下簡稱乙方):

  1、單位:

  2、法定代表人:

  3、單位地址:

  4、法人居民身份證號碼:

  為了明晰產權,辦理林權過戶手續,甲乙雙方經平等協商,本著公開、公平、公正和誠實信用的原則,對不宜採取家庭承包方式的荒山荒地,透過公開協商方式,按照法定程式,依據《農村土地承包法》、《森林法》、《民法通則》、《合同法》等有關法律、法規和規章的規定,特訂立本轉讓補充合同。

  一、荒山荒地名稱、坐落、面積和用途

  荒山荒地名稱:(小地名)。合同標的為荒山荒地承包經營權(是指荒山荒地的佔有、使用、收益和依法處分權)。

  坐落:

  面積: 畝(大寫)

  四至界限為:

  東至:

  南至:

  西至:

  北至:

  詳細四至界限見本合同附件1

  的附圖。

  用途:本合同轉讓的荒山荒地必須用於林業生產,未經縣級以上

  林業行政主管部門依法批准,不得改變林地用途、用於非林建設。

  二、流轉方式、期限和承包費及支付方式、時間

  以轉讓方式承包,承包期 年,從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日止。

  承包費經雙方商議確定為:每畝每年計 元,共畝,應支付承包費合計 元(大寫: )。承包費每年支付一次,一次支付 元,每年承包費必須於 月日以前支付。

  三、甲乙雙方的權利和義務

  (一)甲方的權利。

  1、發包的荒山荒地屬本集體所有。

  2、依照合同約定收取承包費。

  3、依照法律法規規章和政策監督、指導乙方依照承包合同約定的

  用途合理利用荒山荒地,制止非法損害承包地的行為。

  4、執行___林地利用總體規劃,辦理徵收、徵用、佔用的補償事宜。

  5、法律、法規、規章規定的其它權利。

  (二)甲方的義務。

  1、於本合同生效之日交付權屬清楚、未設定擔保的荒山荒地(法律規定保護的珍貴、瀕危、稀有、有益的野生動物、植物和地下礦藏、埋藏物除外),及時向縣林業行政主管部門申請權屬變更登記,並幫助乙方申領林權證;第三人對本承包地主張權利的,由甲方負責處理,並不得影響乙方的權利。

  2、尊重乙方的生產經營自主權,不干涉乙方依法進行正常的生產經營活動。

  3、維護乙方承包的荒山荒地的佔有、使用、收益權及承包經營權的依法流轉權,承包後所種植的林木所有權;

  4、承包期內,不得非法變更、解除承包合同和收回承包地。

  5、法律、法規、規章規定的其它義務。

  (三)乙方的權利。

  1、於本合同生效之日接受荒山荒地(法律規定保護的珍貴、瀕危、稀有、有益的野生動物、植物和地下礦藏、埋藏物除外),在甲方的配合、幫助下向縣級以上林業行政主管部門申領林權證。

  2、對承包的荒山荒地依法享有佔有、使用、收益權,依法登記取得林權證書後,其承包經營權可以依法轉讓、出租、入股、抵押或者以其它方式流轉;正常的生產經營活動不受干涉。

  3、對承包期內非法變更、解除承包合同、收回承包地的行為進行抗辯,依法行使損害賠償請求權。

  4、享受國家有關扶持、優惠政策;承包經營地被依法徵收、徵用、

  佔用的,有權依法獲得相應的補償。

  5、法律、法規、規章規定的其它權利。

  (四)乙方的義務。

  1、維持承包荒山荒地的林業用途,未經有權的林業行政主管部門依法批准,不得改變林地用途、用於非林建設。

  2、依法保護和合理利用承包地。不斷加大對承包土地的投入,提高其生產能力,提升其使用價值,依約推進開發利用進度;不自行或准許他人在承包地內開荒、採石、取土、建窯等,不進行破壞性、掠奪式開發、經營,不給林地造成永久性損害;採伐林木應有計劃地依法進行;制止在野外違章用火行為,一旦發生森林火災和病蟲害、林木盜伐事件,應積極採取措施,並及時向有關部門報告。

  3、服從、支援林地利用總體規劃,接受甲方依法進行的監督和指導。

  4、法律、法規、規章規定的其它義務。

  四、合同期內荒山荒地及荒山荒地開發後資源收益的處置:

  五、合同期滿時,荒山荒地及荒山荒地開發後資源資產的處置:

  六、違約責任

  甲乙雙方在合同生效後,應當善意履行合同,如一方當事人不履行合同義務或者履行義務不符合規定且無免責事由的,應向守約方支付違約金 元(大寫:);若造成損失的,應當採取補救措施,履行減損義務,承擔賠償責任,是否繼續履行合同由守約方決定。

  七、合同的變更和解除

  (一)以下條件成就時,可以變更或解除承包合同:

  1、經雙方協商一致且不損害國家、集體和社會公共利益;

  2、發生不可抗力以致部分或完全不能履行合同義務;

  3、乙方主動放棄承包期或喪失承包經營能力且自願要求的。

  (二)以下條件成就時,應當變更或解除承包合同:

  1、乙方不依照合同交付承包費;

  2、乙方破壞性、掠奪性經營,或拋荒,或擅自改變林地用途,經甲方制止無效的;

  3、承包林地部分或全部依法轉為其他建設用地;

  4、一方違約致使承包合同無法履行或已無履行必要;

  5、承包合同期限屆滿。

  變更或解除承包合同應提前60天書面通知對方,若使一方遭受損失的,應由責任方賠償損失。

  八、爭議的解決

  本承包合同履行發生爭議時,甲乙雙方可協商解決,也可以提請村民委員會、鎮人民政府調解;若當事人不願協商、調解或協商、調解不成的,可向林地承包仲裁機構申請仲裁,也可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訴。

  九、其他事項

  1、本承包合同自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成立,經勐烈鎮人民政府鑑證後生效,不因甲方承辦人或負責人及乙方代表人的變更而影響法律效力。

  2、本合同未盡事宜,雙方協商制定補充協議,依法訂立的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 乙方: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自留地轉讓的協議書8

  甲方名稱:乙方名稱:

  (承包方)(受讓方)

  地 址: 地 址:

  為了規範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流轉行為,維護流轉雙方當事人合法權益,促進農業和農村經濟發展,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農村土地承包法》、《中華人民共和國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流轉管理辦法》等有關法律法規和政策規定,本著自願互利、公正平等的原則,經甲乙雙方協商,訂立如下土地承包經營權流轉合同:

  一、土地承包經營權流轉方式:甲方採用__方式將其承包的土地流轉給乙方經營。

  二、流轉土地用途:乙方不得改變流轉土地農業用途,用於非農生產,合同雙方約定:____

  三、流轉的期限和起止日期:合同雙方約定,土地承包經營權流轉期限為_年,從_年_月_日起,至_年_月_ 日止。

  四、流轉土地的種類、位臵、面積、等級:甲方將承包的耕地(荒地、林地及其他土地)_ 畝流轉給乙方,該土地具體位臵(名稱、四至)。(可具體列表說明,並附土地現狀平面圖)。

  五、流轉價款及支付方式、時間:合同雙方約定,土地流轉費用以現金(實物)支付。乙方每年(時間,或一次性)

  支付甲方_元/畝,(或實物_公斤/畝),合計_元(或實物_公斤)。

  六、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一)權利:按照合同規定收取土地流轉費,按照合同約定到期收回流轉的土地。

  (二)義務:協助乙方按合同行使土地經營權,幫助調解乙方和其它承包戶之間發生的用水、用電等方面的糾紛,不得干預乙方正常的生產經營活動。

  七、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一)權利:在受讓的土地上,具有生產經營權。

  (二)義務:在國家法律、法規和政策允許範圍內,從事生產經營活動,按照合同規定按時足額交納土地流轉費,對流轉土地不得擅自改變用途,不得使其荒蕪,對流轉的耕地(荒地、林地等)進行有效保護。

  八、合同的變更和解除:有下情況之一者,本合同可以變更或解除:

  (一)經當事人雙方協商一致,又不損害國家、集體和個人利益的;

  (二)訂立合同所依據的政策發生重大調整和變化的;

  (三)一方違約,使合同無法履行的;

  (四)乙方喪失經營能力使合同不能履行的;

  (五)因不可抗力使合同無法履行的。

  九、違約責任:

  (一)甲方非法干預乙方生產經營,擅自變更或解除合同,給乙方造成損失的,由甲方賠償乙方損失。

  (二)乙方違背合同規定,給甲方造成損失的由乙方承擔賠償責任。

  (三)乙方有下列情況之一者,甲方有權收回土地經營權:不按合同規定用途使用土地的;荒蕪土地、破壞地上附著物的;不按時交納土地流轉費的。

  十、合同糾紛的解決方式:甲乙雙方因履行流轉合同發生糾紛,先由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由村民委員會或鄉(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等調解解決。不同意調解或調解無效的,雙方協商向縣級農村土地承包糾紛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訴。不服仲裁決定的,可在收到裁決書之日起30日內向人民法院起訴。

  十一、其他約定事項:

  (一)本合同一式四份,甲方、乙方及原發包方各一份,鄉鎮農村土地承包合同管理機構一份。自甲、乙雙方簽字或蓋章之日起生效。如果是耕地轉讓合同或專業生產經營專案流轉合同,應以原發包方同意之日起生效。

  (二)合同甲、乙雙方約定的其他事項

  (三)本合同未盡事宜,由甲乙雙方共同協商,達成一致意見,形成書面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簽字:(受讓方) 乙方簽字:(承包方)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村集體經濟組織或村委會批准或備案意見(蓋章):

  _年_月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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