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電氣安全規章制度(精選27篇)

2022年電氣安全規章制度

  在電氣工程操作中,一個操作順序的顛倒或漏掉一個其中的操作專案,都可能會導致人員傷亡、裝置損毀、大面積停電等嚴重的事故,造成嚴重的不良後果,甚至是嚴重的社會影響。下面是小編精心整理的2022年電氣安全規章制度(精選27篇),歡迎大家借鑑與參考,希望對大家有所幫助。

  2022年電氣安全規章制度1

  在電氣安全方面電工作業人員應熟記並自覺地履行以下各項職責:

  (1) 無證不準上崗操作;如果發現非電工人員從事電氣操作,應及時制止,並報告領導。

  (2) 嚴格遵守有關安全法規、規程和制度,不得違章作業。

  (3) 對管轄區電氣裝置和線路的安全負責。

  (4) 認真做好巡視、檢查和消除隱患的工作,並及時、準確地填寫工作記錄和規定的表格。

  (5) 架設臨時線路和進行其他危險作業時,應完備審批手續,否則應拒絕施工。

  (6) 積極宣傳電氣安全知識,有權制止違章作業和拒絕違章指揮。

  2022年電氣安全規章制度2

  一、公司礦燈由機電隊統一管理發放,要做到帳、卡、物三對照。

  二、職工領出礦燈後,要隨身攜帶、不準隨便放置或倒置,不準用燈線提燈,不準敲打和碰撞,不準拆卸零件和開啟燈頭。

  三、嚴禁將礦燈私自拿出礦外、送人、聽收音機和室內照明等非生產使用。嚴禁用礦燈放炮。

  四、私自將礦燈送人和無故丟失、無故損壞者照價賠償。因公或事故損壞者,經安檢部門和隊證明方可酌情處理。

  五、燈牌不準轉借他人。燈牌丟失,應立即與充電房聯絡,由隊開出證明方可補發。

  六、私自開啟燈鎖、閉鎖螺絲和燈頭,造成礦燈損壞者,按損壞程度賠償。

  七、升井後,應立即將礦燈交充電房。超過兩小時不交者,燈房人員有權查問;超過六小時者,要向礦排程室彙報。長期不交造成礦燈損壞、不能繼續充電者,照價賠償。

  2022年電氣安全規章制度3

  為了切實做好學校安全用電工作,防止觸電事故的發生,使電力更好地為師生學習和生活服務,特制定本制度。

  1、安全用電,人人有責。自覺遵守安全用電規章制度,維護學校的用電設施,是每一個師生義務。

  2、安裝、維修應找電工,嚴禁在辦公室、教室等場所私拉亂接電線。

  3、廚房用電由承包人負擔電費。

  4、禁止非專業人員,私自開啟配電箱。

  5、教職工、學生離開辦公室、教室前要注意關閉用電器,節約用電。

  6、禁止在吊燈的導線上懸掛任何物品。

  7、電線斷落不要靠近,要派人看守,並及時找電工處理。

  8、學校用電線路專人維護。

  9、遠端教育接收站、計算機網路教室、多媒體教室、教師辦公室、行政辦、總務處、教導處、廚房等由有關人員負責用電安全,出現安全事故相關人員賠償損失。

  10、發現電線短路起火時,要先切斷附近的總電源,不準用水潑。

  11、學校發電供電期間,教職工應自覺拔下冰箱插頭,同時嚴禁使用其它大功率電器。(如:電熨斗、電飯鍋、取暖器)

  2022年電氣安全規章制度4

  安全用電,確保學校全體師生生命、財產安全、維護正常教學秩序,建立文明校園是我校精神文明建設和治安綜合治理的重點之一,要牢固地樹立“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思想,為了規範用電,杜絕事故發生,特制定用電制度如下:

  一、每月校(班)會對學生進行一次安全防火、用電、交通安全常識的教育,提高學生用電安全意識,做到警鐘長鳴。

  二、利用牆報、紅領巾廣播站、宣傳欄、圖片等宣傳用電安全、自救自護知識。

  三、認真注意用電安全,做到節約用電,人離斷電源。各教研室由組長負責管理;各班由各班主任負責;各室由各室負責人負責。

  四、全校大掃除,學生搞衛生、抹光管、電制、風扇時一定要先斷電源,要關電閘,防止事故發生。

  五、電視機、投影機、電腦等要有專人保管使用。

  六、使用電視機、投影機、錄影機、電腦要先培訓,學會後方可使用。

  七、臨時用電,不能亂拉亂搭。

  八、不能超負荷用電。

  九、開學前,學期結束,學校安全小組成員要巡視一週,發現用電問題,找出整治方法,並責成有關人員即負責。

  十、學校嚴格執行制度。如由個人原因或管理不到位,引發事故,造成財產損失,除照價賠償外,追究當事人責任。各分管負責人一併追究責任。

  2022年電氣安全規章制度5

  為了進一步加強學校的用電管理,確保師生的人身安全,提高教職工的安全用電意識,特制定安全用電管理規定。防止觸電事故的發生,使電力更好地為師生學習和生活服務,希望老師和同學們切實加強安全意識,不違章用電,共同營造一個安全、舒適的工作和學習氛圍。

  1、辦公室、教室用電必須做到人走燈滅,責任到人,杜絕浪費電能,控制長明燈,嚴禁在教室和辦公室使用電爐、微波爐等家用電器。

  2、嚴禁在空調,燈具、電扇、電視、配電箱等電器上懸掛覆蓋飾品等易燃物品。多媒體裝置、照明燈、飲水機等使用完後應及時關閉電源,避免引起火災。

  3、教室安全用電由班主任負責管理,電器裝置的使用,必須由老師親自操作,嚴禁學生開關電器和拆卸教室的電器接線、開關、插座等。

  4、嚴禁用溼布擦洗電器,以防止意外事故發生。

  5、凡電器或線路出現問題,必須立即停止使用並及時報告學校總務處或電工,嚴禁自行處置。

  6、凡使學校電源的使用者,統一用電錶記量,任何人不得私自動用電錶和接線,並對自己電錶,表箱負有保護責任,發現有撬箱,毀表等竅電行為的,一經查出,嚴肅處理。

  7、要愛護學校用電設施,不得故意損壞。家屬應對子女負責,班主任要經常對學生進行用電安全教育。

  8、學校每學期不定時對各班電器的使用,管理等情況進行檢查、評比。凡是出現電器破損、多媒體電教裝置零件遺失或人為造成損壞的均由各班負責賠償。

  2022年電氣安全規章制度6

  一、安全用電、節約用水人人有責。

  二、水電安全工作是小學的重要工作,水電工要嚴格按規範要求操作,保證正常的水電執行,維護正常的教學和生活秩序。

  三、未經小學同意,不準隨便接線接管,確保線路管道暢通。

  四、各種水電設施、裝置要經常檢查、維修保養。

  五、遇管道阻塞,水籠頭破損,水管破裂,電燈損壞,路燈不亮,要及時維修。

  六、遇停電、停水等情況,要採取應急措施,保證食堂等部門及時供應上水電。

  七、若發生緊急情況,不能急時排除故障,必須做好安全防範措施,掛上警示號牌,確保安全。

  八、安裝和維修電器裝置線路,必須由電工按《電力裝置技術規範》進行操作,安裝接電時需向用電管理部門申請,經稽核批准後由電工負責施工。

  九、因工作需要必須架設臨時用電線路的,應由使用部門用電管理部門提出申請,經審查批准後方可安裝,安裝的臨時電氣線路必須符合電器安裝規範的有關規定,保證安全用電,用後及時拆除。

  十、臨時電器線路使用期間,由使用部門監督,電工負責維護,操作人員停止使用時必須及時切斷電源,臨時電器線路限期使用,最多不得超過一週,確需延期使用的必須辦理延期審批手續,否則由電工按期拆除。

  十一、非電工人員嚴禁拆裝、挪移臨時電氣線路,否則造成事故的,由使用部門負責人與肇事者承擔全部責任。

  十二、電器裝置的操作人員,必須嚴格遵守安全操作規程,並定期對裝置進行檢查、維護,及時發現問題及時報告,由專業人員負責維修,工作結束後必須切斷電源,做到人走電斷。

  十三、每季度對電氣線路進行一次全面檢測、維修,並做好記錄。

  十四、明火作業管理

  1、禁止在具有火災、爆炸危險的場所使用明火。

  2、因特殊情況需要進行電、氣焊等明火作業的,動火部門和人員應當辦理《明火作業許可證》,許可中應註明動火級別、申請部門和動火部位、動火人及監護人、明火作業理由、現場實施安全措施狀況、動火時間和地點等內容。不得擅自變更明火作業的時間地點。

  2、明火作業現場應落實現場監護人,將施工區和使用區進行防火分隔,清除動火區域的易燃、可燃物,配置消防器材,專人監護,在確認無火災、爆炸危險後方可動火施工。

  3、進行電焊、氣焊等具有火災危險作業的特殊工種操作人員,必須持證上崗,並遵守消防安全規定,落實相應的消防安全措施。

  4、每天作業完畢,應清理作業現場,熄滅餘火和飛濺的火星,並及時切斷電源。保衛部門對清理完畢的現場進行檢查。

  5、未經批准私自動用明火的,保衛部門應責令其停止動火作業。

  十五、宿舍內嚴禁使用電褥子、電爐、電暖器等電熱裝置,嚴禁使用蠟燭、酒精爐、液化氣罐等。

  十六、教學樓、實驗室、圖書館、禮堂、宿舍樓、食堂等重要場所,嚴禁吸菸。

  十七、教學樓、實驗樓、圖書館等有外漏插座的用電部位,用後及時斷電,嚴禁帶電空載執行。

  十八、照明燈具要嚴格管理做到人走燈滅,嚴禁長明燈。

  2022年電氣安全規章制度7

  為了加強管理,做到安全用電,切實保障廣大師生的人生安全和財產不受損失,維護學校正常教學秩序,特制訂以下用電制度。

  1、學校各辦公室、宿舍、教室的用電裝置由學校總務處統一安裝,不準私自變更和增設,若確需變更或增設,須報請學校分管領導批准,由學校安排電工安裝,未經許可自行變更或增設的一經發現,罰款五十元,如造成觸電、失火等責任事故,當事人須承擔主要責任。

  2、不準使用電爐子、電飯鍋、電褥子等不直接服務於教學的電器裝置,一經發現除沒收電器外,同時給予一百元以上的經濟處罰。

  3、要節約用電,合理用電,教室大白天不能開燈,無人時應隨手切斷電源,確保人身和財產安全。

  4、教室裡的插座,僅供教學使用,不得私自插熱水器、充電器等其它電器,一經發現,用電器沒收並處以五十元的罰款。

  5、各功能教室的照明燈泡,如屬自然損壞,報宿舍管理員負責更換,線路發生故障須報管理員由學校電工維修,任何人不得私自更換燈泡和修整或變更電路。不準接用其它的一切電器,一經發現,除沒收電器處同時處以五十元的罰款。

  6、違反本制度造成公私財產損失的,應照價賠償,後果嚴重要追究當事者的刑事責任。

  以上規定望廣大師生員工自覺遵照執行。

  2022年電氣安全規章制度8

  安全用電、節約用電是醫院安全節能工作的重要組成部分,是醫院健康持續發展的必要保障,為加強管理,明確要求,規範各類用電行為,為保證安全用電,防止事故發生,特制定本安全節約用電管理制度,本制度適用於本醫院的所有用電活動。

  一、所有電路安裝、電器操作的人員,都必須經過專業培訓,考試合格後,才能上崗。

  接觸電源必須有可靠的絕緣措施,必須嚴格按照電工操作規程進行作業,作業時必須穿戴電工工作服,作業時不允許攜帶除工作用具的其它金屬類物品,任何無電工資質的人員不允許進行用電安裝、維修等作業,防止觸電事故的發生。

  二、安全用電必須堅持定期檢查制度,安全辦會同總務科和有關部門,每年組織1~2次全院用電安全檢查,各部門每月要進行一次檢查並上報檢查結果,總務科必須安排人員每天對重要用電場所進行巡查並記錄相關資料。

  三、每年請有防雷資質的機構對我院進行防雷檢測,並保持相關檢測報告,按要求對不安全隱患及時上報整改。

  四、醫院科室安全用電管理由醫院後勤總務部門負責,科室的所有電源線路的設計、施工、檢查、驗收、維護均由總務科統一辦理。未經總務科審批的用電專案,必須經總務科重新審查、驗收後,才能投入使用,否則,應無條件拆除。

  五、科室電源輸出線路一律由總務科組織施工,任何部門均不得自行接線接電。

  科室拖線板的領用必須報備總務科,並向總務科書面申請,總務科安排電工現場評估安全後方可使用,拖線板只能用了電腦、印表機等小型功率的用電裝置,拖線板採購必須是“三證”合格產品。

  六、科室內新增加大型裝置用電必須經本科室的分管領導同意,書面報備總務科,報備申請必須註明裝置電源容量和產品合格證,總務科安排有資質的電工進行現場評估安全後報分管領導同意,總務科統一安排有資質的電工進行用電作業。

  七、科室(病區)禁止使用電飯鍋、電磁爐、電水壺、取暖器等電容量超過的小家電。

  八、電源線路在設計時,必須充分考慮發展的需要,使電路有足夠的剩餘容量。

  對陳舊老化、超負荷的電源線路,必須有計劃地逐步更換。一時難於更換的,必須在確保安全的條件下,採取特別防護措施,否則,必須暫停使用。

  九、電源線路必須安裝可靠的保險裝置,並正確使用保險絲,確保用電安全。

  禁止使用銅線和其它非專用金屬線當保險絲使用,禁止使用“三無產品”。

  十、宿舍安裝或使用大容量的電器裝置,必須經總務科批准,擅自安裝或使用的予以沒收。凡電源線路容量不允許安裝使用大容量用電器的地方,一律禁止安裝使用。

  十一、所有用電場所必須執行“人走電關”的規定,人員離開用電場所或電器裝置不使用時,要關閉總電源。

  24小時用電的裝置,必須有專人值班,隨時掌握用電的安全情況。各行政科室、走廊等場所的照明裝置要根據醫院實際情況及時關閉,堅決杜絕“白晝燈”和“長明燈”現象。計算機、印表機、飲水機、空調、等電源由各部門負責人或指定負責人在下班後關閉電源,如後面的人要繼續使用,則誰用誰關掉。

  十二、電器在使用過程中,發生打火、異味、高熱、怪聲等異常情況時,必須立即停止操作,關閉電源,並及時找電工檢查、修理,確認能安全執行時,才能繼續使用。

  十三、科室裝修時,電源線路必須由總務科安排專業電工設計、施工,並充分考慮電源容量和線路安全,加裝漏電保護裝置,禁止私拉亂接電源線路。

  十四、電氣裝置周圍應與可燃物保持0.5m以上的間距,金屬外殼必須根據技術條件採取保護性接地或接零措施,接地電阻不宜超過4歐姆。

  十五、庫房內不準設定移動式照明燈具。

  照明燈具下方不準堆放物品,其垂直下方與儲存物品水平間距不得小於0.5米。庫房內敷設的配電線路,需穿金屬管或用非燃硬塑膠管保護。庫房應當在庫房外單獨安裝開關箱,保管人員離庫時,必須拉閘斷電。禁止使用不合規格的保險裝置。

  十六、任何部門和個人都必須嚴格遵守安全用電規則,嚴禁私拉亂接電源,嚴禁違章違規使用電器,嚴禁電源線路超負荷使用。對於違規違章用電的科室和個人,科室員工都有檢舉和監督的義務。

  十七、違反上述規定,根據情節按有關規定給予經濟處罰,違反規定造成人身傷亡和裝置、財產損失的,將根據“四不放過”原則追究責任,情節和損失程度給予罰款、賠償處分,直至移送司法機關追究其刑事責任。

  2022年電氣安全規章制度9

  一、電氣安全執行安全管理

  1、電氣操作人員必須嚴格執行《電業安全工作規程》的有關規定。

  2、根據本單位的實際情況和季節性特點,做好電氣安全防預和安全檢查工作,發現問題及時消除。

  3、現場要備有安全用具、防護器具和消防器材等,定期進行檢查維護保養。

  4、電氣裝置要有可靠的接地裝置,防雷防靜電設施必須完好,每年進行定期檢測。

  5、電氣作業人員必須經過專業培訓、考核合格,持有電工作業操作證的人員擔任。

  6、電氣人員上崗,應按規定穿戴好勞動防護用品和正確使用符合安全要求的電氣工具。

  7、變、配電所必須制定符全現場情況的執行規程,電氣值班人員的職責必須在現場執行中有明確規定。

  8、執行人員必須嚴格執行操作票、工作票制度、工作許可制度工作監護制度等。

  9、高壓裝置無論是否帶電,值班人員不得擔任移開或越過護欄進行工作,若需要必須移開時,須有人在現場監護,並符合裝置不停電的安全距離。

  10、雷雨天氣,需巡視室外高壓裝置時,巡視人員必須穿絕緣鞋,並不得靠近避雷裝置。

  11、在高壓裝置和大容量低壓總盤上倒閘操作及在帶電裝置附近工作時,須由兩人執行,並由技術熟練的人員擔當監護。

  12、供電單位預使用者聯絡進行有關電器倒閘操作時,值班人員須校對無誤,並將聯絡內容、時間和聯絡人姓名記錄在案。

  13、電爐變壓器的檢修工作應由值班電工負責,檢查線路、次數和檢查內容應在電氣巡迴檢查制度中明確規定。

  14、要定時抄錄電流、電壓、功率、變壓器上層油溫、冷卻系統各點溫度、油壓等內容,加強綜合分析。

  15、變壓器油冷卻系統的油壓,必須大於水冷系統的水壓0.05-0.1兆帕。

  二、電氣裝置檢修安全管理

  1、電器檢修必須執行電氣檢修工作票制度。工作票由指定簽發人簽發,經工作許可人許可,辦理工作遜克手續後方可作業。

  2、不準在電氣裝置、供電線路上帶電作業,停電後應在電源開關處加鎖和拆下熔斷器,同時掛上“禁止合閘,有人工作”等標識牌,工作未結束或未得到許可,不準任何人隨意拿掉標識牌或送電。

  3、必須帶電檢修時,應經主管電氣的工程技術負責人批准,並採取可靠的安全防範措施。作業人員和監護人員應由有帶電作業經驗的人員擔任。

  4、在停電線路和裝置上裝設接地線前,必須放電、驗電,確認無電後在工作地段兩側掛接地線,凡有可能送電倒停電裝置和線路工作地段的分支線,也要掛接地線。

  5、停電、放電、驗電和檢修作業,必須由負責人指派有實踐經驗的人員擔任監護。

  6、外線、杆、電纜檢修,在作業前必須進行全面檢查,確認符合規定後方可作業。

  7、在帶電裝置附近動火,火焰距帶電部位10kv以下的1.5m,10kv以上的3m。

  8、加設臨時線路要嚴格遵守有關規定辦理“臨時接線裝置申請單。

  9、更換熔斷器,耀眼個按照規定選用斷絲,不得隨意使用其他金屬絲代替。

  2022年電氣安全規章制度10

  為了確保師生學習、工作、生活的正常用水、用電、用氣安全,節約能源,保障學校教育教學工作的順利進行,特制定水電氣管理制度。

  1、學校水電氣由總務處統一管理,負責安裝、維修、督促、檢查。

  2、學校師生員工不得私自安裝水電氣的設施裝置,不得私拉亂接水電氣線路或管道。若確因學習、工作急需另行接線安燈,先請示分管領導,經其同意後,由總務處統一負責安裝。

  3、學校線路要規範安裝,做到定期檢查(學校每月集中檢查一次,總務處每週統一檢修一次,具體責任人每天檢查一次),做到發現問題及時處理,確保公共財物及師生的人身安全。

  4、因工作崗位調動,辦公室或教室調整,室內水電設施,必須保持完好無缺,由總務處專人驗收簽字;否則損失的水電設施,由原室教職工負責賠償。

  5、加強學校食堂用氣管理,責任到人,做到安全用氣。如違章用氣,造成自身或他人損失的,由違章者負責所有的責任。

  2022年電氣安全規章制度11

  1、目的作用

  加強對電氣裝置的管理,建立和完善各項制度章程,對日常的使用檢修工作進行規範,是確保電氣裝置安全、正常執行,防範各種事故發生,延長裝置使用壽命,保障生產順利進行的必要措施。為此,特制定本制度。

  2、管理職責

  2.1對電氣裝置的管理需要有科學的態度和嚴謹、認真、細緻的工作作風,因此機修車間要加強對配電室及電氣修理組的日常工作管理,使工作人員保持高度負責的工作狀態,完成各項工作任務。

  2.2由於電氣裝置的管理專業性很強,公司總師辦及裝置動力科應在專業技能上加強對工作的指導,特別是對關鍵、重要裝置的操作和檢修,更要經常深入到現場進行工作督導,防止意外事故發生。

  3、電氣裝置預防性試驗管理

  3.1凡新建、技改安裝的電氣裝置,必須經交接試驗合格,方可交付車間(部門)投入執行。

  3.2預防性試驗是檢查鑑定執行中供電裝置和高壓電氣裝置(電力變壓器、電力電纜、高壓配電裝置、高壓電機等)的絕緣效能、導線接頭的質量及電氣保護裝置動作的可靠靈敏程度,是確保電氣裝置安全執行的重要手段。

  3.3預防性試驗週期規定,原則上結合各車間(分廠)的電氣裝置大、中、小修進行,一年一次預防試驗工作,超週期不試驗,由裝置所在部門負責。

  3.4由裝置能源科編制預防性試驗規程、報表等,預防性試驗人員實施執行。

  3.5預防性試驗工作,由裝置主管部門統一歸口管理,其工作程式如下:

  3.5.1配電室高壓電氣,由機修車間提出計劃,直接與市供電部門聯絡試驗工作,計劃交裝置科備案。

  3.5.2各生產車間的高壓電氣,由裝置所屬部門提出計劃報裝置科稽核、備案,電氣副總批准,交機修車間負責試驗工作。試驗後,由機修車間提供試驗報告,試驗資料要準確可靠,交裝置科和裝置所屬部門歸檔備查。

  3.5.3裝置所屬車間應派出電工配合被試裝置進行拆裝線,並協助機修車間進行高壓試驗工作。

  3.6列入年度計劃的預防性試驗的高壓電氣裝置應做到不漏試,標準不得降低,嚴格按國家現行規定的規程執行。

  3.7電氣在預試過程中,若發現主要裝置的絕緣顯著降低或重大絕緣缺陷和擊穿時,應及時向主管領導彙報,組織分析及時搶修或更換,搶修或更換試驗合格後,方可投人執行。

  4、繼電保護裝置的整定、校驗

  4.1繼電保護裝置是電氣裝置安全執行的衛士,它可以排除或縮小故障的範圍,保護電力系統和裝置的安全執行。

  4.2各種高壓電氣裝置保護整定計算要正確,定值要合理,不能因鑑定不當造成保護樞動誤動或越級跳閘。

  4.3繼電保護裝置調整校驗動作要可靠,靈敏度要高,執行要正確,動作率必須達百分之百。

  4.4凡經整定的繼電保護裝置要加以鉛封,不準隨意亂動、亂調。

  4.5按照國家現行試驗標準,每年進行保護調整校驗。

  4.6投人執行中的繼電保護裝置,由配電值班人員或維護電工進行定時巡迴檢查,在執行日誌上,要詳細記錄保護裝置動作的次數和原因、訊號反映影響範圍。執行中出現誤動或越級跳閘時,值班人員應立即向車間彙報,車間應組織主管人員到現場檢查整定值及保護裝置,必要時重新調整,先做傳動試驗,找不出原因再做繼電器的解體檢查直至解決問題。

  5、電氣設施的防雷保護

  5.1建立和完善電氣設施的防雷保護設施,是防止雷電對電氣設施造成損壞的重要安全措施。

  5.2各變(配)電室必須具有防止直擊雷、感應雷及防止雷電波人侵的保護設施。防雷保護設施應做到先進合理,引數配合恰當,動作靈敏可靠。

  5.3隨著電網系統的逐步擴大,從設計上應不斷採用國內外先進防雷措施和裝置,提高全廠電網系統的耐雷水平。

  5.4要定期對防雷設施進行檢測,以保持其效能良好可靠。

  5.5全廠應於每年雷雨季節到來之前,以機修車間為主,裝置科參加,組成電氣防雷檢查組,對防雷設施進行監督檢查,在檢查中發現的問題應限期解決。

  6、絕緣油的管理

  6.1絕緣油的管理是一項有特殊要求、技術性很強的管理,管理好可以提高絕緣強度,延長電氣裝置的檢修週期,保證電氣裝置的安全正常執行。

  6.2執行中電氣裝置的絕緣油,必須符合國家頒發的試驗標準,凡不合格者,不得投人使用。

  6.3不同牌號的絕緣油一般不宜混合使用,必須混合使用時事前應做好混合試驗,符合下列要求,方准許投人使用:

  6.3.1混合油質不低於其中安定性較差的一種油質。

  6.3.2新油與執行中的油相混合時,其油質不應低於執行油之質量。

  6.4所有電氣裝置上變壓油,應每年進行一次取樣擊穿試驗,做簡化試驗,其簡化試驗專案包括閃點、酸、酸鹼反應(其結果報告應存人檔案),不合格者,必須立即處理或更換。

  6.5電氣值班人員對執行中的變壓器、電壓互感器、油開關等備應定期檢查(對公用設施,機修車間負責定期檢查)於規定油品和洩漏者,應向主管人員反映,及時處理。

  6.6對大型變壓器(1000KVA及以上的)每兩三年做一次油色譜分析。

  7、主要電氣裝置檢修

  7.1主要電氣裝置的`檢修週期,應損、腐蝕、老化等規律,安排檢修。

  7.2對主要電氣裝置應強調“檢”字,只有及時地檢查出問題及時排除,才能保障其強使用中的監控管理。

  7.3對於正在執行中的.裝置故障,在接到報告後,維修車間組織修復工作。對修理件,使裝置儘快執行。

  7.4對於按間隔週期定時定點檢修的裝置,應在檢修前三天通部門並按檢修內恢復工作狀態。

  7.5裝置在檢修過程應根據不同裝置的具體情況,按公司裝置動力科制定的檢修標準嚴格執行。

  8、雙票制度管理

  8.1為了確保安全停電、送電,對電力檢修作業,實行工作票及操作票制度。

  8.2電氣工作人員在高壓電氣裝置上進行安裝、檢修、調整和試驗等工作,必須遵照工作票的規定,履行工作票手續。

  8.3架空線路及電纜計劃停電檢修和試驗等工作,必須斷開電源開關時,施工負責人必須到廠總配電室履行工作票手續。

  8.4各車間電源進線開關及配電屏計劃停電檢修和試驗等工作,必須斷開一級電源開關時,車間電氣主管人員及施工負責人必須到廠總配電室履行工作票手續。

  8.5事故處理及消除嚴重裝置缺陷,屬於哪一個車間,該車間電氣主管人員或施工負責人應到廠總配電室履行工作票手續。

  8.6各車間如果計劃停電檢修或試驗等工作時,如不需斷開上一級電源的開關時,車間電氣主管人員應在本部門配電室履行工作票和操作票手續。

  8.7凡計劃停電檢修或試驗,以及事故處理等工作結束後,必須由原履行工作票手續人員到廠總配電室辦理覆電手續。

  9、關於避免觸電事故

  9.1嚴禁無電工證人員在電氣裝置上的工作。

  9.2嚴禁無經驗電工和未在工作地段兩段掛接地線的情況下在高壓電氣裝置上作業。同時,驗電和接地均需使用合格工具。

  9.3嚴禁約定時間停、送電,配電線路停電必須使用“停電區域圖”。

  9.4嚴禁無人監護,單人在高壓裝置上工作,施工前必須遵守懸掛標示牌和裝設遮欄的規定。

  9.5嚴禁不使用操作票進行倒閘操作(事故處理可不用操作票的操作應記入操作記錄本)。

  9.6嚴禁未經核對盲目操作(核對裝置名稱、編號、開關刀閘位置、操作模擬圖)。

  9.7嚴禁不按規定使用相應的安全工具進行操作。

  2022年電氣安全規章制度12

  為加強單位燃氣和電氣裝置的安全管理,制定本制度:

  一、單位消防工作職能部門每月召集電工對燃氣和電氣裝置進行檢查,並填寫檢查記錄。

  二、檢查主要有以下內容:

  1、裝置的使用情況,有無異常現象;

  2、熔斷器是否符合電氣裝置安全要求,有無用銅、鋁絲代替;

  3、是否存有違章安裝使用電焊機、電熱器具、照明器等現象;

  4、電氣裝置的接地、短路等保護裝置是否合格,是否存在超負荷執行的現象;

  5、檢查避雷器鏽蝕程度、有無裂紋,引線是否完全,觸點是否鬆動;

  6、檢查裝置靜電連線是否齊全、可靠。

  三、對檢查中發現的隱患,有關部門應按照《火災隱患整改制度》的要求落實整改措施。

  四、每半年應找專業部門對建築物、裝置的防雷、防靜電情況進行一次檢查、測試,並做好檢查記錄,出具測試報告。

  2022年電氣安全規章制度13

  1、公司內所有生產、倉儲等區域嚴禁煙火,不得任意吸菸動火。

  2、動火必須按照公司消防安全管理制度有關規定,嚴格執應火審批制度。

  3、臨時動火應向公司安委會書面申請辦理動火票,方可動火,並要有防範措施和專人管理、監督,配備相應的滅火器材,時間一般不超過24小時。

  4、固定動火必須經公司安委會審查同意,報經公司分管領導批准,辦理動火票,並明確動火防火人職責,採取有效安全防範措施,並配備相應滅火器材。

  5、動火作業前應清除動火點5米區域範圍內的易燃易爆危險品或作有效的安全隔離,未做到不得動火作業。

  6、動火作業完畢,必須對現場認真清理,消除餘火,確認安全後,方可離開現場。

  7、廠區、庫區、露天堆場周圍100米內禁止燃放煙花、爆竹,露天堆場周圍的雜草等易燃、可燃物應經常進行清除。

  8、倉庫、車間內不準使用火爐取暖,在廠區內使用時,應經公司安委會批准,同時必須做到“三定”,定位使用、定人負責、定安全措施。

  9、車間、過道內嚴禁存放各種油料、酒精等易燃易爆物品。

  10、對準許使用電爐的生產部門,在生產(工作)時,要有專人照看,不用時應及時切斷電源,電爐只能用於生產(工作)上,不準用於私人熱食品、燒開水。

  11、任何單位或個人不得在公司和臨時過渡房內擅自架設拉用臨時電路,特殊情況必須拉用臨時電路的,必須由使用單位提出書面報告,公司分管領導批准後,由公司裝置部專業電工拉線接電。

  12、一切固定的生產設施,應嚴格按照規範進行電氣線路的設計和施工,不得擅自更改。

  13、凡有自動化生產線上需特殊處理的臨時線路,應知會公司裝置部,一般應在隔天的白班恢復好固定線路,特殊情況可在維修日處理好,要求使用期超過一星期的,必須上報公司裝置部審批,不報者按違章論處。

  14、安裝電路必須持有電工操作證者方能安裝,無證者不準安裝電路。

  15、禁止使用電熱棒。

  16、配電線路、電氣裝置應保持清潔,配電箱(板)不得積塵,立式配電櫃周圍一米內不準堆放物品,應保持乾燥並掛牌專人管理。

  17、電氣裝置的導線、接點、開關不得有斷線、老化、裸露、破損,禁止使用不合格的保險裝置,電氣裝置嚴禁超荷執行,嚴禁在悶頂內敷設配電線路。

  18、配、發、變電房(室)內嚴禁存放各種油料、酒精等易燃易爆物品,嚴禁明火作業和使用電爐,房(室)內通風要保持良好。

  2022年電氣安全規章制度14

  1、工程開工前,必須編制施工用電方案,並向電工進行全面的安全技術交底。

  2、專案經理部應有專人管理暫設電氣工程,線路、裝置安裝後進行驗收,合格後方可送電。

  3、安裝、維護暫設電氣裝置,必須嚴格執行《建築市政施工暫設電氣用電管理規定》。

  4、對施工用電裝置必須定期進行檢查,各種檢查應記錄健全。

  5、現場使用手持電動工具及移動裝置,必須安裝漏電保護裝置。

  6、施工現場和車間的電閘,必須有箱、有門、有鎖,一閘一機,透過道路的電源線,必須穿管套,埋入土內,鐵電閘箱要接零。

  7、電工必須經過培訓、考核,經有關部門發給合格證才能上崗作業,非電工嚴禁拆改電氣裝置。

  8、任何人不得強行指令電工違章作業。

  9、施工用電實行五線制,保證首端有漏電保護器。

  10、分包使用電氣設施必須編寫用電計劃和制定用電管理責任,同時簽訂總分包責任合同,劃分用電責任,遵守總包用電規定。

  2022年電氣安全規章制度15

  第一條 所有電路安裝、電器操作、執行維護的人員,都必須經過專業培訓,體檢合格,考試合格後,持有電工證、入網證才能上崗。

  第二條 電工要按規定穿戴勞保用品,工作應認真負責,具有專業的安全生產,專業技術知識。

  第二條 建立健全電氣方面的技術檔案資料,如高壓分佈圖,低壓分佈圖,全廠架空線和電纜設定圖,接地網路,避雷裝置圖,以及電器裝置的技術狀況登記等資料。

  第三條 一切電器裝置必須接地可靠,使用手提移動電動器(如電鑽、電槍等),要戴絕緣手套或配備電器保護裝置手提移動電動器具,保護裝置由裝置處每季檢查一次,並做好檢查記錄。

  第四條 變電所、各控制室等應符合用電安全規定,非工作人員不準隨便進入。

  第五條 操作電器裝置應熟悉其效能和使用方法,不得任意開動電源裝置,嚴禁在電源裝置上放置物件。

  第六條 自己經常接觸和使用的配電箱、配電板、按鈕開關、插座以及導線等,必須保持完好、安全,不得有破損或將帶電部分裸露出來。

  第七條 操作電氣裝置應熟悉其效能和使用方法,不得隨意開動電源裝置,嚴禁在電源裝置上放置物件。

  第八條 電氣操作人員要保證電器裝置的整潔、完好,防止受朝,禁止用腳踢開關或用溼手板開關,更不能用金屬物觸及帶電的電器。

  第九條 打掃衛生、擦拭裝置時,嚴禁用水沖洗或用溼布擦拭電氣設施,以防發生短路和觸電事故。

  第十條 電器在使用過程中,發生打火、異味、高熱、怪聲等異常情況時,必須立即停止操作,關閉電源,並及時找電工檢查、修理,確認能安全執行時,才能繼續使用。

  第十一條 接觸電源必須有可靠的絕緣措施,並按規定嚴格進行檢查,防止觸電事故的發生。有高電壓的.場所、電線裸露的地方,應設立醒目的危險警示標誌,並採取有效的隔離措施,防止電擊事故發生。室外的電氣設施,必須定期清理周圍的雜草樹林,防止引發事故。

  第十二條 電氣發生事故,應立即切斷電源,採取有效措施,及時報告裝置動力科、安全環保科等相關科室,以便進行事故調查,分析和處理。

  第十三條 一般禁止使用臨時線。必須使用時,應經相關安全和技術部門批准。臨時線路應按有關安全規定安裝好,不得隨便亂拉亂拽,還應在規定時間內拆除。

  第十四條 工作時兩人工作,互為監護人,不得一人單獨工作。學會緊急就護法,特別觸電急救,人工呼吸,擠壓心臟心肺復甦法。

  第十五條 高壓倒閘操作要填寫倒閘操作票,低壓停送電需中控通知後填寫書面記錄,通知人,時間,停送電部位。

  第十六條 任何人發現有違反本規定的情況,應立即制止,經糾正後才能恢復作業。各類作業人員有權拒絕違章指揮和強令冒險作業。

  2022年電氣安全規章制度16

  第一章、用電安全的技術措施

  第一條:電器裝置安裝規則:

  1、根據供電局和市政總公司的有關檔案規定,在安裝電器裝置中必須使用三相五線制來取代三相四線制,工作零線與保護零線分開使用。

  2、必須採用兩級以上漏電開關,保護第一級漏電電流〈100毫安,動作時間〈0.1秒;第二級漏電電流〈動作時間〈0.1秒〉。

  3、保護零線或保護接地線時,其線路上不準裝有刀閘、熔斷器並多處做有重接地,所有的電器裝置外殼和人身所接觸到的金屬結構上都必須採取保護接零或保護接地。

  4、在同一個供電系統中堅決不允許採用一部分保護接零,而另一部分接地保護。

  第二條:在停線路上工作防觸電的技術措施:

  在停電發線路上工作防觸電的技術措施:

  在停電線路上工作防止觸電的基本安全技術措施;

  A 停電 B 驗電 C掛接地線

  即“三措”,如沒有招待以上過程安全技術措施的線路,論是否有電均應視為帶電線路。

  一、停電:

  線路停電工作須拉開以下斷路裝置:

  1、與已停電工作的線路交叉的線路,如:停電施工的線路;在此線路上面且需栓線或掛線時,則該線路的斷路裝置應拉開停電;

  2、斷開危及線路,停電作業的並行和同杆並架線路的開關和刀閘;

  3、斷開有可能反回低壓電源的開關和刀閘;

  4、與停電工作的線路同杆的路燈線和非電源的低壓線也應停電,確實不能停電的,應採取防止觸電措施;

  5、注意防止誤停、漏停電源拉開刀閘,就檢查刀閘,開變位裝置、拉開開關、油閘應檢查,“切”、“入”或“通”、“送”,標誌位置並採取防止誤動措施,如加鎖、栓單位把把等,跌落保險管應拉下,斷合重複保險器,應將正負管完全斷開;

  6、線上路施工人員自行斷開的開關或刀閘跌落保險器的上處應懸掛“禁止合閘”線路上有人工作的標誌牌,操作完後應將標誌牌取下,電纜頭杆掛有“電纜在試驗中,禁止攀登”標誌牌時不許在本杆上作業;

  二、驗電:

  1、在停電線路工作地段裝接地線前要先驗電,驗明線路確已無電壓方可接地線。驗電時應戴絕緣手套並有專人監護,驗電時應使用相應電壓等級合格專用的驗電器,驗電使用前應有自行檢驗;

  2、同杆架設的多層線路驗電時應先驗低壓後驗高壓,先驗下層後驗上層;

  3、聯絡開關、刀閘、自動空氣開關檢修時,應在兩側驗電在同一停電工作範圍無鄰近的平行交叉的帶電線路時,經驗電掛好第一組地線後,其它地線掛接時可不再驗電;

  4、驗電時發現有電或其它疑問應查明原因。

  三、掛接地線:

  1、線路驗明無電信後在工作負責人的監護下由熟練工人掛第一組地線,拆除最後一組地線也應在工作負責人監護下由熟練工人進行;

  2、掛拆地線時,工作人員應使用合格的絕緣杆或專用絕緣繩,地線不許碰觸人體,在電纜及電容器上掛地線時應放電;

  3、掛地執行緒序應先接接地線端,後接導線端,多層線路掛地線時,先掛低壓後掛高壓,先掛“地”後掛“頭”,先掛下層後掛上層,拆地線時與上述程式相反。

  四、輔助保安線:

  1、輔助保安線由卡子及短路線組成,用吞防止小發電,低壓反電源及感應電,輔助保安線應由多股軟銅線組成截面不小於10平方毫米;

  2、當工作線路上有感應電壓時,應在工作地點加掛輔助保安線;

  3、配電線路停電工作在主地線附近本杆或想念杆無地線時,應加掛輔助保安線,防上返電源;

  4、高壓停電工作穿越本杆的低壓線時,應先將輔助保安線封掛在低壓線上,高壓可不另掛,下杆時拆除;

  5、掛輔助保安執行緒序,先掛地、後掛頭,用於防止感應電時應接好地端後接導線端,拆時與上述程式相反;

  6、嚴禁用輔助保安線或其它導線代替25平方毫米的主地線。

  7、輔助保安線由個人保管,工作中隨掛隨拆。

  第二章 安全防護用品的作用與管理

  第三條 裝置執行檢修人員用安全防護用品有:工作手套、絕緣鞋、長袖工作服、電工所使用的工具等。

  第四條 安全防護用品設專人保管並負責監督檢查,保證其隨時處於備用狀態,防護用品應存放在清潔、乾燥、陰涼的專用櫃中。

  第五條 裝置執行人員及檢修人員要進行專業安全防護教育及安全防護用品使用訓練。

  第三章、高空作業的一般規定

  第六條:高空作業時不許無關人員在工作地點下面停留或透過。進入現場工作人員應戴安全帽,上下層交叉作業時工作應錯開,或設不影響下層作業的安全防護措施。

  第七條:在屋頂、杆塔架設、導線或無防護欄的腳手架上等高處作業是必須使用安全帶或安全繩。

  第八條:高空作業應使用工具袋或繩索傳遞工具,傳遞材料或裝置時不得用上下拋擲方法。

  2022年電氣安全規章制度17

  一、目的

  為了加強公司對電氣裝置設施操作、維護、檢修工作,開展對電源系統安全可靠性分析和風險評估,以及防爆電氣裝置、線路檢查和維護管理,特制定本制度。

  二、電氣裝置設施操作、維護、檢修安全規定

  (一)電氣裝置操作安全規定

  1、電氣裝置操作人員必須經過安全技術培訓、考核,並持證操作。

  2、電氣裝置設施的操作人員要嚴格遵守公司電氣裝置管理制度和操作規程。

  3、電氣裝置如遇跳閘時,應查明原因,排除故障後再合閘,不得強行送電。

  4、電氣裝置啟動後,應檢查各電氣儀表,待電流表指標穩定正常後,方可正式工作。

  5、如遇電氣失火時,應先切斷電源,用四氯化碳和乾粉滅火器進行撲滅。禁止用水及其他液體滅火器進行滅火。

  6、發生人體觸電時,應立即切斷電源,然後用人工呼吸法緊急搶救。但在未切斷電源之前,不得與觸電者直接接觸,以免再次發生觸電。

  7、所有接電裝置應接地良好,接地電阻不得大於有關規定,電氣裝置不應有漏點現象。

  (二)電氣裝置維護安全規定

  1、電氣裝置應保持清潔,及時清掃其表面的粉塵,定期新增軸承潤滑劑,裝置周圍應保持良好的通風散熱條件。無妨礙安全執行的雜物。值班及操作人員應密切監視各種安全儀表,並經常檢查裝置外殼的表面溫度。當儀表的顯示超過警戒線或裝置表面溫度超過允許值時,應採取相應措施使其恢復正常。

  2、執行中如發生下列情況,操作人員應採取緊急措施,並立即上報。

  (1)電氣裝置發出異常響聲或異常氣味。

  (2)負載電流突然超過允許值。

  (3)電氣裝置及線路突然出現高溫或冒煙。

  (4)電氣裝置連線部件鬆動或冒火花。

  (5)裝置殼罩破損。

  3、經驗收合格投入執行的電氣聯鎖及其他安全保護裝置,不得任意更改或拆除。如確需更改應報公司安全技術負責人批准後方能進行。電氣裝置的保護開關因故障跳閘(或熔絲熔斷)應查明原因並消除故障後,方能投入執行。保護開關及保護繼電器動作電流的調整部件,不得任意撥動,更換熔絲應按設計規定的額定電流更換,不應改用其他規格的熔絲。

  4、公司防爆區域電氣裝置不得任意拆除、新增。由於技術改造需要拆除、新增或更改電氣裝置時,應由公司安全技術負責人批准。

  5、僅在發生事故或停電時才使用的備用電源裝置,及各種事故報警訊號裝置,應定期試執行,確保始終處於完好狀態。

  6、防雷接地裝置每年雷雨季節前應全面檢測一次,防靜電導除裝置及安全工作接地裝置每年乾燥季節應全面檢測一次,發現不合格應立即處理。

  (三)電氣檢修安全規定

  1、所有的電氣檢修工都必須經過嚴格的技術培訓和安全培訓,合格後持證上崗,無證人員嚴禁上崗。

  2、電氣檢修工要隨身攜帶完好的電氣工具和儀表,電壓等級符合要求。

  3、每班工作前都必須認真聽取前一班對各裝置的執行情況的彙報,瞭解掌握工作面所有裝置的現有狀態。

  4、維修電氣裝置時必須佩戴絕緣保護用具,嚴格執行停送電制度,停送電要有專人負責,檢修開關所控制裝置時,此開關要停電並懸掛“有人工作,禁止合閘”牌,並有專人看管,嚴格執行公司停送電管理規定。公司防爆區域內的電氣裝置檢修,必須經分析在周圍20米範圍以內的可燃氣體合格時,才準開啟電氣裝置,並且在切斷電後用同等級電筆測試,確認無誤後,進行放電,而後才可進行全面的維修,維修完確實無誤後,才可送電。

  5、嚴禁帶電移動、拆接、搬遷和檢修電氣裝置及線路。

  6、所有電纜不準有明火接頭、破口、漏電現象,電纜如出現破口,應採用與熱補有同等效能的冷補後,才允許送電。

  7、所有電氣裝置嚴禁明火操作,電氣裝置檢修時,對防爆面要妥善保護,不得砸壞,保證防爆面的光潔度和防爆效能,並塗防鏽漆油或凡士林油,要適量均勻。

  8、在檢修電氣裝置時,要同時檢查電氣裝置的完好和隔爆效能,做到每臺裝置達到完好標準和防爆要求。

  9、任何一種繼電保護裝置失靈時,電氣裝置不得投入執行。

  10、所有電氣裝置都必須滿足防爆要求,並達到完好標準後,方可投入執行。

  11、需要更換電纜或重新做電纜頭時,首先要停電並且閉鎖開關必須對所更換的,電纜進行絕緣搖測,在做頭完畢後,檢查電纜的接線絕緣阻值,必須達到完好標準。

  12、電纜的接線符合完好標準,同時遮蔽線要可靠接地,決不允許接線鬆動,發熱和損壞芯線,接線柱損壞要及時更換,接線完畢檢查確認無誤後才可執行。

  13、照明不得無故缺少和隨意取下,不得任意移動和臨時吊掛,照明系統完全接好後方可送電,照明燈發生故障應及時更換,不得將故障的照明燈繼續連在系統中,不得帶電拆裝照明燈及接線。

  14、檢修電氣裝置至少必須兩人以上,一人操作,一人監護。停送電嚴格執行公司停送電管理規定。

  三、電源系統安全可靠性分析和風險評估要求

  電源系統的安全性是指電網短時間內的抗干擾能力,即在事故情況下電網可持續供電的能力。電力系統的可靠性是指長時間、連續正常供電的機率,屬於電網規劃的範疇。

  生產技術部和電儀車間要從電壓波動、電氣裝置老化和質量問題、過電壓、絕緣強度不夠、電纜絕緣老化發生相間短路、繼電保護誤動作、自動安全裝置問題等常見的電氣事故,對公司電源系統進行安全可靠性分析和風險評估,制定切實可行的防範措施,加強裝置維護人員的專業素質培訓,確保公司電源系統安全可靠。

  四、防爆電氣裝置、線路檢查和維護管理安全要求

  1、防爆電器裝置應由經過培訓考核合格人員操作、使用、維護和保養。

  2、防爆電器裝置應按製造廠規定的使用技術條件執行。

  3、裝置上的保護、閉鎖、監視、指示裝置等不得任意拆除,應保持其完整、靈敏、可靠性。

  4、防爆電器裝置應保持其外殼及環境的清潔。

  5、裝置執行時應具有良好的通風散熱條件,檢查外殼表面溫度,不得超過產品規定的最高溫度和溫升的規定;

  6、裝置執行時不應受外力損傷,應無傾斜和部件摩擦現象,聲音正常,振動值不得超過規定。

  7、執行中應經常檢查電機軸承表面溫度,保持規定的油量,溫度不得超過規定;

  8、外殼各部位固定螺絲不得鬆動。

  9、裝置的外殼應無裂紋和有損防爆效能的機械變形現象。電纜進線裝置應封閉可靠,不使用的線孔應用厚度不小於2mm的鋼板密封。

  10、檢查防爆照明燈具是否按規定保持其防爆結構及保護罩完整性,檢查燈具表面溫度不得超過產品規定值。

  11、各類防爆電機不允許頻繁啟動。

  12、電器裝置執行時發生下列情況,操作人員可採取緊急措施停機,並通知專業維修人員進行檢查和處理。

  (1)負載電流突然超過規定值或確認斷相執行狀態時。

  (2)電機或開關突然出現高溫或冒煙時。

  (3)電機或其他裝置因部件鬆動發生摩擦產生響聲或冒火星。

  (4)機械負載出嚴重故障或危及電器安全。

  10、裝置執行操作人員對日常執行維護和日常檢查中發現的異常現象應及時通知電器維修人員處理,並將發生的問題和事故做詳細記錄。

  11、控制儀表、檢測儀表、電訊等裝置,保護裝置是否符合防爆安全要求和是否齊全完好,靈敏可靠,有無其它缺陷。

  12、在爆炸危險場所中禁止帶電檢修電器裝置和線路,禁止約時停、送電,並應在斷電處掛上“有人工作,禁止合閘”的警告牌。

  2022年電氣安全規章制度18

  一、為搞好電氣裝置試驗,公司建立電器試驗室,各工程處(廠)成立電氣試驗組,配有負責電氣試驗的技術人員,配備具有一定文化技術水平的試驗人員,裝備相適應的儀器、試驗裝置等。

  二、電氣試驗必須執行“煤礦電氣試驗規程”,和水電部“電氣裝置交結和預防性試驗標準”、“電氣裝置安裝工程施工及驗收規範”等國家有關規程。

  三、公司電氣試驗室負責本系統35KV及以上電氣裝置試驗工作,以及各單位委託的電氣試驗專案;各處(廠)電氣試驗組負責6KV及以下電器裝置的檢查、檢修、調整試驗工作。

  四、電氣試驗工作,要根據編制批准的試驗計劃實施,試驗後要進行驗收,並辦理必要的手續。

  五、要加強電氣試驗工作的技術管理,建立健全主要裝置歷年來試驗資料和檔案,掌握裝置效能變化的趨勢,不斷提高試驗技術水平。

  六、對新安裝的電氣裝置,必須按新安裝交接試驗標準進行,並寫出詳細的試驗報告,交使用單位。

  七、電器裝置如變壓器、電動機、開關、電纜等在投入執行前必須按規定做檢查、測試、調整和電氣試驗。

  八、每年冬季,避雷器要退出執行,每年雨季三月一日前對防雷電設施,接地裝置進行預防性試驗,合格後方準投入執行,定期對輸電線路進行巡線檢查,排除故障隱患。

  九、井下電氣試驗的安全措施,應嚴格按“煤礦安全規程”的有關規定執行,井下防爆電氣裝置檢驗調整工作結束後,需經防爆員檢查簽字後方可下井投入使用,井下三大保護嚴格按“煤礦井下檢漏繼電器安裝、執行、維護與檢修細則”,“礦井保護接地裝置的安裝、檢查測定工作細則”和“礦井低壓電網短路保護裝置的整定細則”進行,繼電保護定值不經主管電氣工程技術人員批准,不得任意更改。

  十、電器裝置使用的絕緣油,要進行定期試驗、化驗,按“煤礦電氣試驗規程進行”,油斷路器多次跳閘和故障後,應取油試驗。

  2022年電氣安全規章制度19

  為了搞好機電安全質量標準化工作,促進文明生產,確實做到“科學管理、事事規範、件件標準”對裝置使用單位執行“誰使用、誰維護、誰包機、誰負責”的規定,特對井下裝置貼掛標識做統一規定:

  一、標識類別:

  裝置包機牌、五小電器包機牌、電纜去向牌、防爆合格證,各種圖、牌板。

  二、標識內容:

  (一)裝置包機牌:安裝地點,使用時間,使用單位,包機人,規格型號,電壓、容量,負荷名稱,短路電流,裝置編號,整定電流。

  (二)五小電器包機牌:名稱,編號,使用單位,包機人。

  (三)電纜去向牌:來自,去向,型號,規格,編號,長度,電壓,單位,包機人。

  (四)防爆合格證:名稱,編號,檢驗員,發證日期。

  三、領取:

  (一)包機牌在裝置、五小電器、電纜下井安裝後,經機電管理部防爆檢員驗收合格後,由裝置使用單位機電隊長到機電管理部防爆組領取並簽字。

  (二)防爆合格證在裝置入井前經防爆檢查員驗收合格後,由防爆檢查員負責填寫、貼上合格證,蓋章生效。

  四、貼掛標準:

  (一)巷道:

  各綜採、綜掘、硐室內應按標準掛有配電系統圖,五制一規程牌板,配電系統圖應隨裝置變更而更改。

  (二)包機牌:

  1、 一般機電裝置(80開關、120開關、315開關、綜保開關等)。

  包機牌統一貼在開關手把的上方。

  2、 移變:

  包機牌統一貼在低壓開關行人側。

  3、 絞車電機、溜子電機、風機電機:

  包機牌統一貼在電護罩前側面上。

  4、 綜掘機、採煤機:

  包機牌統一貼在控制開關面上。

  5、 五小電器:(二通、三通、四通、電鈴、雙按、三按等)

  負機牌統一貼在電器左側中間。

  (三)電纜去向牌:

  電纜沿線每隔一定距離,在拐彎外或分支點以及連線不同直徑的接線盒兩端都應有電纜去向牌。

  (四)防爆合格證:

  1、防爆合格證貼在裝置、五小下面防爆大蓋內中間處。

  2、各類電機的防爆合格證貼在接線盒上蓋內中間處。

  3、防爆燈防爆合格證貼在上蓋接線盒上面。

  4、饋電開關、風機專用開關、防爆證應貼在開關上腔蓋中間處。

  5、高壓聯結器防爆合格證貼在處殼中間處。

  五、要求:

  (一)填寫字跡要工整、規範,不得有漏項、不得塗改。

  (二)裝置移交或包機人變更後,包機單位應及時更換包機牌(不能超過二天)。

  (三)包機牌如有破損,各包機單位應及時領取更換。

  (四)包機牌、去向牌統一在每年的更換一次。

  (五)發現包機牌、去向牌破損、塗改未按規定更換、填寫,每臺(次)罰款20元。發現防爆合格證塗改,未按規定貼掛,每臺(次)罰款50元。

  2022年電氣安全規章制度20

  一、認真執行煤礦“三大規程”和上級有關安全生產的方針、政策、指令、規定和要求。做好電氣裝置的安裝、檢修工作,對所分管的電氣裝置的合理安全執行負責。

  二、認真做好電氣裝置的檢修、安裝工作,嚴格按規程施工,保證質量,保證臺臺裝置符合完好標準。

  三、自覺管好、維護好分管裝置和供電線路,做到裝置安裝使用二臺成片、三臺成線,電纜吊掛符合電纜管理規定。

  四、承包範圍內的電氣裝置完好率達到90%以上,小型電氣合格率達95%以上,消滅失爆。

  五、井下供電做到“三無”、“四有”、“二齊”、“三全”、“三堅持”。

  六、加強採掘電氣裝置管理,做到安裝拆除,有記載,維護、執行有記錄,供電線路、裝置有圖表,三大保護有資料、記錄,合理準確。

  七、定期檢查、校驗、測定有關技術資料,嚴格遵守各項規章制度,杜絕“三違”。

  八、重大檢修、安裝工程必須有專項設計和施工安全技術措施,並經審批、傳達後方可工作。

  九、按時完成生產任務,堅持增產節約、降低材料、電力消耗,認真做好拆除、回收、修舊利廢工作。

  十、杜絕“三違”。積極參加安全學習和業務技術培訓,提高自我保安能力和業務水平,消滅重大電氣事故和人身傷亡事故。

  2022年電氣安全規章制度21

  為加強煤礦電氣試驗工作,規範電氣試驗的管理,保障煤礦電氣裝置安全執行,特制定楊村煤礦電氣試驗管理制度。

  1.電氣試驗組負責電氣裝置規程規定的絕緣效能試驗、盤用儀表試驗及繼電保護試驗,參加大型裝置的技術測定,負責全礦高壓電氣裝置、高壓電纜的電氣試驗工作(需要外委試驗的除外)。

  2.電氣試驗室每年應編制切實可行的電氣試驗計劃,並報礦主管部門審批方可負責執行。

  3.電氣試驗人員必須有電工基礎理論知識,對礦試驗的各種電氣裝置必須熟悉其結構、效能、基本原理和使用維護常識,有較強的責任心。

  4.對計劃外的試驗,試驗前2天應由委託單位向機電科提出申請,待申請批准後方可試驗。對無試驗申請者,一律不予試驗(緊急情況除外)。

  5.所有6kV及電氣裝置,未經試驗合格,嚴禁投入執行,否則機電科有權做出處罰。

  6.對於正常執行中的電氣裝置可根據日常使用單位的意見做定期的調整和試驗,試驗結果上報機電科。

  7.嚴格按照原煤炭部制定的《煤礦電氣試驗規程》執行。對於各種試驗要詳細填寫試驗報告,主要裝置要建立健全試驗資料和檔案,並交機電科存檔。

  2022年電氣安全規章制度22

  1、使用單位要制定帶式輸送機的月度檢修計劃並按照計劃嚴格執行。

  2、使用單位配備足夠的檢修人員並在規定的時間內進行檢修,檢修後檢修人員要按照要求認真填寫檢修記錄。

  3、機電科管理人員及區隊長每週對膠帶機進行一次全面的檢查;膠帶機檢修人員每天應對裝置進行一次全面的檢查維護,膠帶機司機班中應對所操作維護的裝置進行不少於兩次的巡迴檢查。

  4、裝置操作維護人員應對機電裝置的完好情況、保護使用情況、安全設施使用情況等進行全面檢查,發現問題及時處理,處理不了的及時彙報。

  5、膠帶輸送機開關整定值應嚴格按照機電科給定設計執行,檢修維護人員每天應檢查一次保護使用情況,嚴禁私自改動保護整定值。

  6、膠帶輸送機開關的保護齊全完善,設定規範,嚴禁甩保護或保護裝置失靈未處理好而強行開機執行。

  7、帶式輸送機必須配備具有堆煤、防跑偏、防打滑、溫度、煙霧報警等功能的綜合保護裝置。每班交接班時進行檢查試驗,保證各保護裝置完好齊全、動作靈敏可靠。保護裝置的檢查試驗和校驗要有詳細記錄。

  8、驅動裝置外露部分、滾筒等轉動部位必須有完好的防護罩或防護欄,儲帶倉架全長段安裝有整齊美觀的防護網,每班檢查一次其完好情況。

  9、經常檢查清掃器的磨損狀況,確保清掃器有足夠的寬度、長度和接觸面。

  10、膠帶接頭要保持完整、牢靠。每班都要做認真檢查,發現刮壞、拉叉、皮帶扣脫落的接頭應及時修補,嚴重影響安全執行時必須割除並重新做接頭。

  11、根據巷道變化情況,檢修人員要及時調整膠帶機安裝情況,保證機身及中間架結構完整無嚴重變形,連線可靠,螺栓緊固,平直穩固,坡度變化處中間架過渡平緩;巷道底板不平整不能保證中間架水平時,H架支腿只能採用可調節支腿,或採用木墩較方正的物體支墊牢穩,不得用多層木板、煤塊、碴塊支墊。

  2022年電氣安全規章制度23

  為了井下能夠安全生產,電氣管理規範,特制定本制度:

  一、無論在井下任何地方查出嚴重失爆(包括五小電器)、明火操作,扣款1000元,一般失爆扣200元。

  二、必須按規定使用風電、瓦斯電閉鎖裝置,而且該裝置必須靈敏可靠,否則停產處理,並處以1000元罰款。

  三、必須堅持在礦規定的時間內試驗漏電保護,並做好記錄,否則按嚴重違章論處。漏電保護應保持靈敏可靠,否則按重大事故論處。

  四、對各級開關的過載、短路保護(或電動機綜合保護)不按規定值整定扣100元,私自甩掉短路、漏電保護扣1000元,使用非保險絲代替保險絲的扣200元。

  五、不按設計使用電氣裝置或使用不符合設計要求的電纜扣責任人200元,並必須在限定時間內更換。

  六、無論在井下任何地方查出電纜“雞爪子”、“羊尾巴”、明接頭,每處扣1000元。

  七、電纜使用鐵絲吊掛每處扣款20元,私剁電纜頭一個扣50元,電纜懸掛不合格或缺電纜鉤一處扣10元,本布羅電纜、通訊線、監測監控線或光纜懸掛不合格、扭花一處扣款100元。

  八、對偷剁電纜者,一經發現按事故處理,按所剁電纜原價的3倍扣款,並上報保衛部追究其刑事責任。

  九、電纜不合格接頭或破口(橡套電纜露出芯線或遮蔽電纜露出遮蔽層),每處扣款1000元。

  十、開關裝置閉鎖裝置起不到作用者扣款200元,防爆裝置無防爆合格證扣200元,防爆合格證過期扣200元,按規定應設區域性接地極而未設或接地極不合格一處扣300元。

  十一、電工未持證上崗,電工工具不全或使用不符合電器電壓等級的驗電筆者按違章論處。

  2022年電氣安全規章制度24

  1、目的

  為了加強公司供、用電裝置檢修安全管理,保證職工在檢修中的安全和健康以及公司電網和裝置的正常執行,為公司生產提供穩定的電力供應,消除電力傷害人身事故,特制定本安全管理規定,要求自下發之日起嚴格按本規定執行。

  2、適應範圍

  本規定適用於唐山氯鹼有限責任公司供電裝置、用電裝置和拖動裝置檢修的安全措施和停送電管理。

  3、管理規定

  1)在變電所和電氣裝置上工作的一切人員(包括基建安裝人員)必須熟知和執行《電業安全工作規程》(發電廠和變電所電氣部分、電力線路部分),每年對電氣工作人員進行《電業安全工作規程》考試一次,經考試合格後方可上崗。因故間斷電氣工作連續三個月以上者必須重新學習《電業安全工作規程》,經考試合格後,方能恢復工作。值班電工做安全措施必須按《電業安全工作規程》中保證安全的組織措施和保證安全技術措施規定完成。

  2)在電氣裝置上檢修作業必須嚴格按《電業安全工作規程》規定執行,檢修前檢修工作負責人到變電所辦理檢修工作票,值班電工停電做好安全措施經專人確認後許可檢修時,檢修人員才進行檢修作業,要求值班電工必須現場監督,檢修電工在本班組管轄的電氣裝置上檢修作業時也認真執行,檢修工作人員檢修完工將工作票交回後方可允許送電。

  3)所有用電的機械裝置停止運轉檢修時,檢修負責人必須到提供電源的變電所和變電站辦理停電檢修工作票,值班電工停電做好檢修安全工作措施允許檢修後方能檢修,檢修前通知裝置所在化工崗位操作工,把轉換開關轉到停止位,化工崗位操作工現場指定要檢修的裝置,並現場監督檢修,檢修工作完成後,要清理完現場,檢修負責人才能將工作票交回,才允許送電。

  4)檢修電工要檢修正在運轉裝置的電動機和電氣裝置時,要經排程室和崗位工同意停車後,檢修負責人到變電所辦理檢修工作票,值班電工停電辦理工作票做好安全措施後許可檢修時方能檢修,化工崗位操作工現場指定要檢修的現場裝置,值班電工指定要檢修的變電所(站)裝置,並分別監督檢修。

  5)檢修電工要檢修停止運轉處於備用狀態裝置的電動機和電氣裝置時要經排程室和崗位工同意後,檢修負責人到變電所辦理檢修工作票,值班電工停電簽發工作票做好安全措施後許可檢修時方能檢修,化工崗位操作工現場指定要檢修的裝置,並現場監督檢修。

  6)檢修工作票除正常簽發人簽字外還要有電氣值班人員、檢修裝置崗位班長和檢修負責人簽字,並分別由電氣值班室、操作崗位值班室和檢修負責人留存,檢修完工後檢修負責人將檢修工作票交回後方可撤安全措施送電。

  7)所有停用或暫時不使用的用電裝置(不處於熱備用的裝置),裝置使用單位要即時到供電變電所辦理停電手續,電工接到停電要求立即辦理停電,並做好安全措施。

  2022年電氣安全規章制度25

  1、範圍:

  適用於本公司用電管理

  2、目的:

  建立用電安全規定

  3、執行程式:

  3.1、電氣執行安全:

  (1)電氣作業人員必須經醫生檢查身體,並證實確無妨礙電氣工作的疾病,經過專業培訓,考核合格,持有上級部門頒發的電工作業操作證,才能擔任電氣作業和電氣作業監護人工作。

  (2)電氣作業人員必須嚴格執行:《電力生產安全工作規定》。

  (3)一切電氣作業人員都必須熟悉觸電急救方法。

  (4)在易爆場所的電氣裝置和線路的執行,必須按《爆炸性環境防爆電氣裝置選用標準》執行。

  (5)電氣作業人員作業時,必須穿戴好勞動保護用品。

  (6)當電氣工作人員正在工作,尤其是在危險區域進行工作時,監護人員應隨時提醒,注意安全,禁止大聲怪叫,以免引起錯覺而引發事故。

  (7)做好經常性的電氣安全檢查工作,發現問題及時消除

  (8)現場要備有安全用具,防護器具和消防器材等,並定期檢查。

  (9)電氣裝置必須有可靠的接地(接零)裝置,防雷和防靜電設施必須完好,每年應定期檢測。

  3.2、接地裝置的規定:

  (1)接地電流大的接地裝置(500A以上)為5歐姆;接地電流小的接地裝置(500A以下)為10歐姆。

  (2)變電室露天部分的單位獨立避雷針為10歐姆。

  (3)裝有避雷線線路上的金屬及水泥電杆為10歐姆。

  (4)裝在架空線路引至變電所進線上管型避雷器為10歐姆。

  (5)保護配電線路變壓器用的避雷器為4歐姆。

  (6)易爆場所、庫房及車間避雷針為4歐姆。

  (7)保護接地裝置的接地電阻不得大於4歐姆。

  3.3、靜電接地的要求:

  (1)靜電接地的接地電阻,每處不宜超過10歐姆。

  (2)露天放置的管道(液體,氣體等)每隔20-25米應設感應雷接地,每處電阻值不宜超過10歐姆。

  (3)貯罐的四周應設閉合環型接地,接地電阻不超過10歐姆,罐體的接地點不應少於2處,接地點間距不得於大30米。

  3.4、防雷接地:

  (1)為保護建築物不受雷擊,應針對雷電的危害,分別對直擊雷、感應雷和架空線引進高電壓等採取防雷措施。

  (2)避雷裝置一般可採用避雷針、避雷器或架空避雷線。

  (3)為防止感應雷,應把屋內一切導體、金屬管道等可靠接地減小電阻使感應電荷迅速流入地中。

  (4)避雷針應由三部分組成:接閃器、引下線、接地裝置。

  (5)避雷針接地極的多少,應視接地電阻是否滿足要求,每極接地極之間的距離應保持3米,接地極應為帶狀接地。

  (6)為避免跨步電壓對人體的危害,接地極應埋在人員很少透過的地方且距被保護物應大於3米。

  (7)電氣裝置的接地裝置禁止與防雷接地合用。

  (8)避雷針的保護範圍,應根據建築物的大小和高度來決定安裝避雷針的高度和數目。

  (9)獨立避雷針,避雷線的接地電阻不宜超過10歐姆。

  (10)當氣候條件惡劣時,應停止戶外電氣作業,不得已而緊急搶修的應採取可靠的安全措施。

  (11)變電所必須制訂現場執行規程,值班人員的職責應在其中明確規定。

  (12)高壓裝置無論帶電與否,值班人員不得單人移開或超過遮欄進行工作,若必須移開遮欄時,必須有監護人員在場,並符合裝置不停電的距離。

  (13)執行人員必須嚴格執行操作票、工作票制度、工作許可證制度,工作監護制度、工作間斷轉移和終結制度。

  (14)在高壓裝置和大容量低壓總盤上倒閘操作及帶電裝置附近工作時,必須由兩人執行,並由技術熟練的人員擔任監護。

  (15)凡電氣裝置和線路無電應作有電看,嚴禁以手隨便觸控。

  (16)未經試驗合格的一切電氣安全用具禁止使用。

  (17)在墜落高度2米以上工作時,須辦好登高作業證並有相應的安全措施。

  (18)在帶電裝置附近動火,火焰距帶電部位10KV及以下為15米、10KV以上為30米。

  3.5、架設臨時電氣線路規定:

  (1)各部門需要鋪設臨時電氣線路,必須先填寫“臨時接線申請單”。

  (2)“臨時接線申請單”由部門負責人負責填寫,安裝人和使用保管人一定要本人親自簽字。

  (3)“臨時接線申請單”由安全環保部門批准,使用期限為一星期,超過一星期的,要辦理延期手續。

  (4)使用臨時線路一定要在“臨時接線申請單”規定的時間內使用,不得超時。

  (5)經審批同意鋪設的臨時電氣線路,應執行本廠“電器安全管理規定”中的有關規定。

  (6)臨時電氣線路應由持證電工架設安裝,電工憑“臨時接線申請單”施工,否則有權拒絕架設。

  (7)臨時電氣線路安裝完後,要經使用保管人驗收合格才能使用,在使用期限內,由使用保管人負責保管,使用保管人應經常檢查,發現問題請電工解決,他人不得亂動。安裝電工在使用期內每星期至少檢查一次。

  (8)經審批同意架設的臨時線路不應架設在可燃、易燃物的上方,與水管、蒸汽管、門窗等應有0.3米以上水平垂直距離,與道路交叉處離地高度不低於6米。架設在戶內離地高度不低於2.5米,戶外不低於3.5米。

  (9)臨時電氣線路到期後,由原安裝人拆除,嚴禁使用保管人私自拆除。

  3.6、移動電動工具安全管理規定:

  (1)移動電動工具包括:電風扇、排風扇、手電鑽、手提砂輪機、移動水泵、震搗器、電焊機等,以及其它類似的單相、三相流動使用的電器用具。

  (2)移動電動工具要求專人負責保管、維修及檢查,檢查內容有:電動工具本身有

  3.9、動力及照明檢修作業規程:

  (1)在檢修500V以下線路的各種電動機時,應採取下列措施:

  (a)拉開開關與斷路器,將電動機從線路電網中斷開。

  (b)待電動機完全停止後,在配電盤對應的開關操作柄上掛“有人工作,禁止合閘”的標示牌。

  (c)經測驗確證無電後,摘除輔助線路上的保險絲。

  (2)在靠近6KV及以上裝置作業時,須注意下列各項規定:

  (a)帶電體只允許在工作人員的任何一面,如兩面都有帶電體,禁止作業。

  (b)帶電體與工作人員的距離,無論伸手或揮動工具都不可小於0.7米。

  (3)在轉動的裝置旁工作時,應注意在轉動裝置與工作人員距離無論伸手及揮動工具都有不可小於0.7米。

  4.10、電氣安全用具有關規定:

  (1)絕緣手套每6個月試驗一次。

  (2)高壓絕緣手套的試驗電壓為8KV,持續時間為1分鐘。低壓絕緣手套的試驗電壓為25KV,持續時間為1分鐘。

  (3)絕緣靴每6個月試驗一次。

  (4)絕緣靴定期試驗電壓為15KV,持續時間為10分鐘。

  (5)高壓驗電筆每6個月試驗一次。6-10KV試驗電壓為40KV;20-35KV試驗電壓為105KV,時間為5分鐘。

  4.11、行車檢修規定:

  (1)檢修行車時,一定要由指定的梯口上車或用升降平臺。嚴禁走軌道、鋼樑等,如必須走鋼樑時,須有人警戒,由被修理行車的操作人員作監護,並應同時辦理許可證手續,採取必要的安全措施。

  (2)攜帶的檢修工具,必須放在工具袋內,大型工具須用繩子作上下傳遞。

  (3)傳遞工具物體時,防止碰撞在行車磨電道上。

  (4)不準由一臺行車向另一臺行車跨躍(指有兩臺行車的地方)。

  (5)工具使用完畢後,須檢點清楚,放入工具袋內隨人帶走。

  2022年電氣安全規章制度26

  1.電氣管理工作在機電副礦長和機電副總工程師的領導下由機電科負責。機電科電氣管理組負責電氣的具體管理工作。

  2.電氣管理組負責編制井下供電系統圖,圖紙依據現場的變化及時、準確地更改。

  3.繼電保護整定計算準確,按最遠點兩相短路電流校驗,整定值必須滿足《細則》規定的保護係數,達不到時,必須報機電科技術組稽核批准,方可安裝使用。

  4.電氣管理組對井下電氣管理情況不定時進行檢查,對發現的問題及時安排整改或進行處罰。

  5.嚴格執行拆搭火審批制度,對無申請隨意拆搭火的單位罰款50元,對隨便增加負荷造成保護係數達不到要求的,罰款100元,由此而造成事故的,嚴肅追究有關人員的責任。

  6.防爆裝置、電器杜絕失爆,井下供電應做到無雞爪子、羊尾巴、明接頭和電纜破口,否則每發現一處罰款100元。

  7.嚴禁擅自改變繼電保護定值或短接、甩掉保護不用,否則每處罰款100元。

  8.接地裝置的安裝符合規定和《接地細則》的要求,出現串聯接地每處罰50元。

  9.按規定對接地電網的接地電阻每季測定一次。新安裝的電氣裝置各絕緣電阻和接地電阻投入執行以前應進行測定。並做好記錄存檔。

  2022年電氣安全規章制度27

  1、裝置缺陷分為一般缺陷,重大缺陷和危急缺陷。

  (1)一般缺陷,指對安全經濟執行影響不大的裝置缺陷。

  (2)重大缺陷,指已威脅安全經濟執行或將發展為影響安全經濟執行但不會立即造成事故和裝置損壞的缺陷。

  (3)危急缺陷:指隨時可能發生裝置事故或人身事故的缺陷。

  2、裝置缺陷的發現:

  (1)及時發現裝置缺陷是供電營業所員工極其重要的工作內容。通常透過以下方法尋找和發現裝置的缺陷。

  ①工作人員巡視檢查裝置,學習規程,通報及上報批示對照裝置檢查。

  ②結合安全檢查,分析裝置的檢修、試驗、校驗和技術資料。

  ③上級部門檢查中指出的缺陷和修試中發現的缺陷。

  3、各供電營業所都要建立缺陷記錄本,內容包括髮現的時間、缺陷內容,處理意見和處理結果,並註明一般缺陷,重大缺陷和危急缺陷。

  4、處理缺陷應由所長統一安排,明確負責人員,對全體工作人員進行安全交底和技術交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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