贍養老人協議書

贍養老人協議書

  導語:老敬老是中華民族的傳統美德,同時法律也賦予了子女贍養的義務。贍養老人子女分配法律如何規定?下面是小編整理的贍養老人協議書,歡迎閱讀及參考!

  篇一、贍養老人協議書

  贍養人:xxxx

  被贍養人:xxx,女,現年74歲,為被贍養人,被贍養人xxx為權利人,要求贍養人兒子必須履行,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絕,不折不扣的必須執行,否則我有權進入法律程式,提起訴訟。

  一、從本協議履行起,5家輪流每月一次從老大一家起順序排列,每一家對我好與壞我有權陳述。

  二、生活補貼,每人每月現金100元整。公曆5號前付現金到位,超出一天另加10元(另加部門10元不在其內)。

  三、每年新春佳節每人500元,農曆11月初10前必須到位,超一天另加100元(另加100元不在其內)。

  四、關於責任田地半畝權屬歸我xxx所有,任何人不得侵犯,去世後歸5家所有。

  五、劉福祥地對面有荒地一片,以上附屬物楊樹25棵歸我所有。

  六、我百年去世後,所辦後事在老大xxx家辦理,其餘4家每人支付500元給xxx為佔地皮錢。

  七、以上本協議生效後必須遵照履行,不得違約,誰違約本協議應罰款30000元(叄萬元)。

  贍養義務人:xxx

  20xx年xx月xx日

  篇二、贍養老人協議書

  贍養人:

  甲方:xxx 身份證:xxxxxxxxxxxxxxxxxx

  乙方:xxx 身份證:xxxxxxxxxxxxxxxxxx

  被贍養人:

  丙方:xxx 身份證:xxxxxxxxxxxxxxxxxx

  為維護丙方合法權益,切實保障丙方的晚年生活,甲、乙方和丙方簽訂如下贍養協議。

  第一條:甲、乙方的主要義務

  1、甲、乙方不分男女都有贍養丙方的義務,各甲、乙方應積極履行對丙方經濟供養、生活照料和精神慰藉的義務。

  2、甲、乙方不得要求丙方承擔不願意或力不能及的勞動。

  3、丙方的房產權、房屋租賃權和居住權受法律保護,未經丙方同意,甲、乙方子女不得強佔、出賣、出租、轉讓。

  4、丙方有權依法平均繼承父母遺產。

  5、甲、乙方應妥善安排好丙方的膳食結構,保證丙方吃飽、吃好。

  6、如丙方不能自行出行,甲、乙方應安排時間負責丙方出行,所需交通費由甲、乙方承擔。

  7、丙方生病,甲、乙方應及時給予醫治,並負責生活照料與護理。丙方日常檢查、就診、買藥由甲、乙方負責。丙方大病需住院治療的,應就近治療。丙方住院期間由各甲、乙方輪流護理,沒有時間或條件親自護理的,由當期甲、乙方聘請專人護理。

  8、丙方生活不能自理時,甲、乙方自行護理應每x個月輪換一次,由甲、乙方護理。個別甲、乙方不能親自照料丙方的,可以按照丙方的意願,請人代為照料,並及時支付所需費用。甲、乙方之間可以協商由其中一個甲、乙方護理,其他甲、乙方應支付相應的補助,補助的數額由甲、乙方共同協商。

  9、丙方體弱多病行走不便的,甲、乙方要及時給予醫治、照顧和精心看護,在精神上關心丙方,不得用粗暴蠻橫的語言對待丙方。

  10、甲、乙方每年要為丙方慶祝生日,宴會費用由全體甲、乙方共同承擔。慶祝期間甲、乙方儘可能創造輕鬆、愉悅的氣氛,不得談及傷害、侮辱丙方或其他甲、乙方的話題。

  第二條 贍養的方式、週期

  1、丙方單獨居住的,甲、乙方應主動上門贍養,各甲、乙方每x個月輪換一次。

  2、丙方同甲、乙方同住的,各甲、乙方按照長幼順序每x個月輪換一次,下一順序的甲、乙方負責上門接回丙方。

  第三條 贍養費及共同承擔的費用數額、給付方式、給付時間

  1、丙方單獨居住的,甲、乙方每月給付丙方贍養費x元。

  2、甲、乙方應以現金方式支付贍養費,甲、乙方應填好相應憑證,甲、乙方應對支付贍養費或共同分擔的費用承擔舉證責任。

  3、贍養費或共同承擔的費用,由甲、乙方承擔。丙方有醫療保險不能報銷的醫療、護理等費用,由丙方從存款中支取,不足部分,甲、乙方共同承擔。

  第四條 協議變更的條件和爭議的解決方法

  1、變更本協議應取得丙方、甲、乙方全部同意後方可變更、修改。

  2、甲、乙方在協商、調解的過程中,各甲、乙方應本著實事求是、求同存異、最有利於維護丙方利益的原則進行協商,妥善處理好爭議事宜。

  第五條 違約責任

  1、甲、乙方不得以放棄繼承權或其它理由,拒絕履行贍養義務。

  2、甲、乙方不履行贍養義務,丙方有要求甲、乙方給付贍養費的權利。

  3、因甲、乙方不履行本協議而產生的訴訟費、律師費、交通費、贍養期間的護理人員費用由違約的甲、乙方承擔。

  4、甲、乙方不盡贍養義務的,在繼承遺產時少分或不分。

  5、部分甲、乙方不履行義務,其他甲、乙方按照長幼順序由不盡贍養義務甲、乙方的下一順序甲、乙方繼續履行贍養協議約定的義務,任何甲、乙方不得以此作為自己不履行義務的理由。

  本協議共x頁,一式x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乙方、丙方各執x份。

  甲方(簽名):xxx 乙方(簽名):xxx 丙方(簽名):xxx

  xxxx年xx月xx日 xxxx年xx月xx日 xxxx年xx月xx日

  篇三、贍養老人協議書

  被贍養人姓名_____ 父親:———— 母親: ————

  贍養人姓名_____ 長子:—————— 次子:————

  為維護被贍養人合法權益,切實保障被贍養人的晚年生活,根據有關法律規定,贍養人和被贍養人簽訂如下養協議。

  第一條 贍養的基本原則

  1、贍養人不分男女都有贍養被贍養人的義務,各贍養人應積極履行對被贍養人經濟供養、生活照料和精神慰藉的義務。贍養人應尊重被贍養人的生活習慣、宗教信仰、隱私,禁止侮辱、誹謗、毆打、虐待和遺棄被贍養人。贍養人的配偶應當協助贍養人履行贍養義務,贍養人家庭成員應尊重、照顧被贍養人。被贍養人所需的各項贍養費用和物資由贍養人根據各自的經濟狀況協商負擔。

  2、被贍養人在身體健康、經濟條件允許的情況下,按照自願、量力的原則,給贍養人及家庭以幫助,酌情減輕贍養人的負擔。被贍養人在力所能及的情況下可以給予贍養人一定的幫助,但贍養人不得要求被贍養人承擔不願意或力不能及的勞動。

  3、被贍養人的房產權、房屋租賃權和居住權受法律保護,未經被贍養人同意或者授權,贍養人及其配偶、子女不得強佔、出賣、出租、轉讓或者拆除。經被贍養人同意由贍養人出資翻建的,應當明確被贍養人享有的產權和居住權。

  4、贍養人不得強行將有配偶的被贍養人分開贍養。贍養人應當尊重被贍養人的婚姻自由,被贍養人有權攜帶自有財產再婚;贍養人及其家庭成員不得以被贍養人的婚姻關係發生變化為由,強佔、分割、隱匿、損毀屬於被贍養人的房屋及其他財產,或者限制被贍養人對其所有財產的使用和處分。被贍養人再婚的,贍養人仍有贍養的義務,不得以此為藉口不盡贍養義務。

  5、被贍養人有權依法繼承配偶、父母、子女的遺產和接受遺贈。被贍養人的財產依法由被贍養人自主支配,贍養人及其配偶、子女不得向被贍養人強行索取。贍養人中經濟條件較好的,可以對被贍養人適當多增加贍養費,經濟條件較差的,在徵得被贍養人和其他贍養人同意的情況下可以適當減少贍養費。

  第二條:贍養人的主要義務

  1、贍養人應保證被贍養人每年添置兩套外衣、一套內衣、鞋帽等個人物品,所需費用由贍養人共同承擔。贍養人保證被贍養人的衣服、被褥乾淨、整潔,被贍養人單獨居住的由當期贍養人負責,被贍養人同贍養人共同居住的由同住贍養人負責。

  當期贍養人是指贍養人按照本協議輪流贍養、護理、照顧被贍養人,當輪到具體的贍養人時,該贍養人即為當期贍養人。

  2、贍養人應妥善安排好被贍養人的膳食結構,保證被贍養人吃飽、吃好,保證每週至少有一頓肉、魚、蛋以及新鮮蔬菜和水果等。食品的購買、烹飪和餐具的清洗,被贍養人單獨居住的,由當期贍養人負責;被贍養人同贍養人共同居住的,由同住贍養人負責。被贍養人對膳食有特殊要求的,應儘量滿足被贍養人的要求。被贍養人單獨居住自己負責購買、烹飪的,所需費用由贍養人共同承擔,在徵得被贍養人同意的情況下,贍養人可以提供糧食、蔬菜以及柴、米、油、鹽等實物。

  3、贍養人應為被贍養人提供安全、舒適、方便的居住場所以及其它生活用品。贍養人應當妥善安排被贍養人的住房,不得強迫被贍養人遷居條件低劣的房屋。被贍養人單獨居住的,如房屋損毀,贍養人應負責及時維修,確保被贍養人的住所不破、不漏,衛生整潔,費用由贍養人共同承擔。如被贍養人租賃房屋居住的,房租由贍養人共同承擔。因房屋拆遷被贍養人沒有居住房屋的,被贍養人可以選擇到任何贍養人家居住。被贍養人的拆遷補償款任何贍養人不得截留、侵佔。

  4、如被贍養人不能自行出行,贍養人應安排時間負責被贍養人出行,所需交通費由當期贍養人承擔。被贍養人單獨居住時所需的水、電、煤等日常必須費用由各贍養人承擔。被贍養人生活用品、個人用品的更換、維修費用由各贍養人共同承擔。

  5、被贍養人生病,贍養人應及時給予醫治,並負責生活照料與護理。被贍養人日常檢查、就診、買藥由當期贍養人或同住贍養人負責,就近購買。被贍養人大病需住院治療的,應就近治療。被贍養人住院期間由各贍養人輪流護理,沒有時間或條件親自護理的,由當期贍養人聘請專人護理。

  6、被贍養人生活不能自理時,贍養人自行護理的,每 個月輪換一次,由當期贍養人護理。個別贍養人不能親自照料被贍養人的,可以按照被贍養人的意願,請人代為照料,並及時支付所需費用。贍養人之間可以協商由其中一個贍養人護理,其他贍養人應支付相應的補助,補助的數額由贍養人共同協商。

  7、被贍養人體弱多病行走不便的,贍養人要及時給予醫治、照顧和精心看護,在精神上關心被贍養人,不得用粗暴蠻橫的語言對待被贍養人。

  8、贍養人每年要為被贍養人慶祝生日,宴會費用由全體贍養人共同承擔。慶祝期間贍養人儘可能創造輕鬆、愉悅的氣氛,不得談及傷害、侮辱被贍養人或其他贍養人的話題。

  9、贍養人有義務根據被贍養人的意願代耕、代種、收割被贍養人的責任田、承包田、自留地,照管被贍養人的林木和牲畜等,收益歸被贍養人所有。被贍養人可以對提供勞務的贍養人給予適當補助。

  10、贍養人有義務按照被贍養人的要求代為繳納各種費用,接送物品、郵件。贍養人有義務按照被贍養人的要求管理其他事務,其他贍養人不得干涉。

  第三條 贍養的方式、週期

  1、被贍養人單獨居住的,贍養人應主動上門贍養,各贍養人每 個月輪換一次。

  2、被贍養人同贍養人同住的,各贍養人按照長幼順序每 個月輪換一次,下一順序的贍養人負責上門接回被贍養人。

  第四條 贍養費及共同承擔的費用數額、給付方式、給付時間

  1、被贍養人單獨居住的,贍養人每月給付被贍養人贍養費 元。

  2、贍養人應以現金方式支付贍養費,贍養人應填好相應憑證,贍養人應對支付贍養費或共同分擔的費用承擔舉證責任。

  3、贍養費或共同承擔的費用,由贍養人承擔。如被贍養人有退休工資或其他收入的,贍養費或共同承擔的費用從被贍養人的.退休工資或其他收入中優先支取,具體由當期贍養人、同住贍養人或預定的監護人、被贍養人委託的人負責支取。

  被贍養人有醫療保險的,從醫療保險或醫療保險卡中支取,醫療保險不能報銷的或被贍養人無力支付的醫療、護理等費用,由贍養人共同承擔。被贍養人同意從存款或其他財產中支取的,在保留喪葬費用的前提下,贍養人可以從中支取,不足部分,贍養人共同承擔。

  4、贍養協議的內容,根據實際情況和當地經濟社會發展狀況進行調整;贍養人單獨居住的,贍養費標準按照當地物價上漲幅度每二年浮動一次,並不低於當期贍養人家庭成員生活標準或當地最低生活標準(以兩者高者為標準)。

  第五條 屬於全體贍養人共同分攤的費用

  1、被贍養人的衣、食、住、行、醫療等費用。

  2、被贍養人單獨生活發生的水、電、煤等生活費用。

  3、被贍養人生日宴會費用。

  4、喪葬費用等被贍養人花費的其他需要共同分攤的費用。

  第六條 被贍養人的喪葬費用分擔和遺產繼承

  1、被贍養人去世後,贍養人應按照國家的有關規定辦理喪事,喪葬費用從被贍養人的遺產中支取,不足部分由贍養人共同承擔。

  2、贍養人應遵守國家關於喪葬的有關規定,不得鋪張浪費。個別贍養人在未同其他贍養人協商的情況下,超過正常標準辦理喪事的,所花費的費用,由責任人自行承擔。正常標準範圍內所支出的合理費用,贍養人共同承擔。

  3、被贍養人去世後,被贍養人的遺產有遺囑的按遺囑執行。沒有遺囑的按照《繼承法》的規定繼承。被贍養人的個人物品、金銀首飾等遺產可以由贍養人透過競價的方式獲得,所得款項按照《繼承法》的規定繼承。

  第七條 協議變更的條件和爭議的解決方法

  1、變更本協議應取得被贍養人、贍養人全部同意後方可變更、修改。

  2、因履行本協議出現糾紛的,贍養人各方應友好協商;協商不成的,可以請求村民委員會等調解組織調解;調解不成的,由被贍養人、贍養人向被贍養人居住地人民法院起訴。

  3、贍養人在協商、調解的過程中,各贍養人應本著實事求是、求同存異、最有利於維護被贍養人利益的原則進行協商,妥善處理好爭議事宜。

  第八條違約責任

  1、贍養人不得以放棄繼承權、被贍養人婚姻關係變化或其它理由,拒絕履行贍養義務。

  2、贍養人不履行贍養義務,被贍養人有要求贍養人給付贍養費的權利。

  3、贍養人不履行給付贍養費、共同分擔費用的,除了支付贍養費、共同分擔的費用外,還應按照應當繳納的贍養費、共同分擔的費用數額的每日1%支付違約金。因贍養人不履行本協議而產生的訴訟費、律師費、交通費、贍養期間的護理人員費用由違約的贍養人承擔。

  4、贍養人不盡贍養義務的,在繼承遺產時少分或不分。

  5、部分贍養人不履行義務,其他贍養人按照長幼順序由不盡贍養義務贍養人的下一順序贍養人繼續履行贍養協議約定的義務,任何贍養人不得以此作為自己不履行義務的理由。

  6、本協議贍養人共同委託 村民委會監督執行。

  7、本協議共3頁,一式 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贍養人、被贍養人、協議履行監督人、村(居)民委會各執一份。

  被贍養人

  父親: 母親:

  贍養人 協助贍養人

  長子: 配偶:

  次子: 配偶:

  協議簽訂時間: 年 月 日

  協議簽訂地點:

  篇四、贍養老人協議書

  被贍養人(60週歲以上的公民 ):

  男(女), 歲,住址:

  男(女), 歲,住址:

  贍 養 人(被贍養人的子女以及其他依法負有贍養義務的人):

  男(女), 歲,住址:

  男(女), 歲,住址:

  為了維護老年人合法權益,弘揚中華民族尊老、養老傳統美德,落實老有所依的中國傳統,促進家庭和睦、和諧,根據《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老年人權益保障法》、《婚姻 法》、的有關有關規定,贍養人和被贍養人簽訂贍養協議如下:

  一、贍養內容

  1、被贍養人與贍養人共同生活的,被贍養人的生活水平不得低於家庭成員生活水平。對無經濟 收入的被贍養人,根據其實際需要和贍養人的實際支付能力,贍養人每月(可按年一次付清)付給被贍養人零用錢 元。

  2、被贍養人系單獨居住且無固定收的,贍養人每年(可按月平均)付給每位被贍養人現金 元,糧食 公斤,食油 公斤,燃料,以及其它日常生活用品,贍養標準 不低於贍養人家庭生活水平。交付糧油時間應在夏收、秋收後的每一個月。隨著生活水平的提高,贍養人應相應提高贍養標準。

  3、被贍養人生病,贍養人應及時給予醫治,並負責生活照料與護理。被贍養人無力支付的醫療、護理和照料費用,由贍養人承擔。

  4、被贍養人生活不能自理時,由贍養人護理。贍養人不能親自照料被贍養人的,可以按照被贍養人的意願,請人代為照料或者送養老機構,並及時支付所需費用。

  5、實行醫療保險的地方,贍養人為無經濟收的被贍養人交付醫療保險和養老保險費。

  6、贍養人應為被贍養人提供安全、舒適、方便的居住場所以及衣物、被褥等其它生活用品。被贍養人的房屋 被損,贍養人應負責及時維修,確保被贍養人的住所不破、不漏,衛生整潔。

  7、贍養人有義務根據被贍養人的意願代耕代種被贍養人的承包田,收益歸被贍養人所有。

  8、在做好物質贍養(衣、食、住、醫等)的同時,贍養人應盡力滿足被贍養人文化、娛樂等方面的需求,保證老年人生活充實、精神愉快。

  被贍養人的身體和生活狀況,給予被贍養人生活上的照料,精神上的慰藉。

  9、贍養人不得以放棄繼承 權、被贍養人的婚姻關係變化或其它理由,拒絕發行贍養義務,也不得強行將有配偶的被贍養人分開贍養。

  10、被贍養人去世後,贍養人要按照有關規定辦理喪葬,喪葬費用由贍養人承擔。

  11、未經被贍養人同意,贍養人不得侵佔或私分被贍養人的財產 及其它合法收入。

  12、贍養人的配偶協助贍養人履行贍養義務。各項贍養費用和物資由贍養人根據各自的經濟狀況協商負擔。

  13、被贍養人在身體健康、經濟條件允許的情況下,按照自願量力的原則,給贍養人及家庭以幫助,酌情減輕贍養人的負擔。

  14、其它(贍養人與被贍養人之間的特殊約定)

  (1)

  (2)

  (3)

  二、附則

  1、本協議時效為永久性,贍養人必須切實遵守全部,贍養關係不存在時為自然終止日。

  2、贍養人不發行本協議約定義務的,願意接受依法強制執行。

  3、本協議由村(居)委會監督執行。

  4、本協議可經司法公證。

  5、本協議未盡事項參照《中華人民共和車老年人權益保障法》。

  6、本協議一式三份,贍養人(多位贍養人可影印留存)、被贍養人、村(居)委會各執一份。

  贍養人: (簽字或蓋章)

  被贍養人: (簽字或蓋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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