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業安全培訓協議書

企業安全培訓協議書

  協議規定了相互之間的必須履行的義務和應當享有的權利。 是當事人經過平等協商達成一致意思後訂立的。下面請看小編帶來的企業安全培訓協議書!

  企業安全培訓協議書【1】

  甲方(學生): 友好提示: 乙方:xxxx美術培訓中心

  甲方應具有完全的民事行為能力。無民事行為能力的甲方學習時應經過 監護人的同意。

  在簽署本協議之前,請甲方或代理人仔細閱讀本協議各條款,如有疑問 請及時諮詢。 甲方或代理人在簽署本協議後即視為完全理解並同意接受本協議的全 部條款。

  為了加強XXX班安全管理,增強雙方安全意識,預防和減少安全事 故的發生,明確XXX班和學生或學生監護人在學生安全學習的責、權、 利,及時妥善處理學生安全意外事故,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法》、《未成 年人保護法》、《預防未成年人犯罪法》和《民法通則》的有關規定,本著平等 自願的原則,特簽訂如下協議:

  一、學校(乙方)權利與義務

  ⑴學校應當根據美術培訓課程安排,保質保量的完成教學大綱要求。

  ⑵學校定期聘請專職老師,對學生開展安全教育,學校指派管理人員具體負 責學生安全工作,加強學生安全管理。 ⑶學校不得使學生在危及人身安全,健康的校舍或其他教育教學設施中活 動,學校安排學生參與集會、文化娛樂、實踐等集體活動,應當有利於學生的健 康成長,防止發生人身安全事故。 ⑷學校老師處理學生安全工作,及時瞭解學生中出現的各種問題和矛盾。 ⑸學校在學生進入美術培訓班後為學生購買人身保險。(險種及保額等在後 面另附詳細說明)

  二、學生家長或監護人權利與義務

  ⑴一旦學生出現意外安全事故,學生家長或監護人有權瞭解事實真相,依法 確定責任,依責有權享有法定權利。

  1 ⑵學生有權在學校接受安全知識教育, 學生家長或監護人有權瞭解學生在校 教育情況、安全情況等,有權向學校提出有關學生在校教育、學生安全教育管理 的意見和建議。 ⑶學生家長或監護人應積極與學校配合,教育學生不得有曠課、夜不歸宿、 打架鬥毆、辱罵他人、強行向他人索要財物、偷竊、故意毀壞財物,參與或 者變相等嚴重違反美術培訓學校規定,違反社會公德及違法犯罪的不良行 為。 ⑷學生有事、有病需要請假的,必須向學生管理人員請假;一旦接到學校反 映學生有無故曠課或夜不歸宿行為時,學生家長或監護人應高度重視,主動配合 學校及時查詢,或者公安機關等部門請求幫助。

  三、違紀責任

  出現以下安全事故,由學校承擔違約責任: ⑴學生在校期間,因學校提供的校舍和其它教育設施引發的安全事故;

  ⑵學生在校期間, 因管理人員或任課教師擅離職守而出現的安全管理責任事 故; ⑶學生參加學校組織的集會、文化娛樂、實踐等集體活動期間,因學校組織 責任引發的安全事故; ⑷學生在校期間,因學校安全保衛、防火防盜等嚴重責任事故引發的學生事 故; 出現以下事故,由學生家長或監護人承擔違約責任: ⑴學生在放學後或正常節假日在校外出現的`安全事故; ⑵學生違反校紀校規,不服從學校統一管理引發的安全事故; ⑶學生非因教師、學校的教學、教育管理的過錯原因引起的自殺,受他人教 唆、脅迫、引誘從事違法犯罪活動導致的安全事故; ⑷學生自身不小心或有特異體質未告知學校等原因引發的安全事故和患病 未及時治療的傷亡事故。 ⑸學生在正常生活、娛樂活動中,因意外導致學生之間出現的安全事故; ⑹學生教學、生活等設施改造活動中,因施工單位原因造成的安全事故。四、免責條款:

  因颱風、龍捲風、暴雨、洪水、地震等不可抗力引發的安全 事故,由政府的統一領導下具體解決。

  五、其他:

  ⑴本協議未盡事宜甲乙雙方另行商議解決, 協商不成的則按照國家有關規定 執行。 ⑵協議執行過程中如有爭議經協商不能解決的, 則交由乙方所在地人民法院 審理。 ⑶本協議書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自雙方簽字或蓋章之日起生效。 ⑷合同有效期為: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

  甲方(學生): 監護人: 年 月 日 乙 方:xxxx美術培訓中心 責任人: 年 月 日

  企業安全培訓協議書【2】

  甲方(學生): 乙方:xx教育培訓中心 友好提示:

  ? 甲方應具有完全的民事行為能力。無民事行為能力的甲方學習時應經過監護人的同意。 ? 在簽署本協議之前,請甲方或代理人仔細閱讀本協議各條款,如有疑問請及時諮詢。 ? 甲方或代理人在簽署本協議後即視為完全理解並同意接受本協議的全部條款。

  為了加強星華教育培訓中心安全管理,增強雙方安全意識,預防和減少安全事故的發生,明確星華教育培訓中心和學生或學生監護人在學生安全學習的責、權、利,及時妥善處理學生安全意外事故,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法》、《未成年人保護法》、《預防未成年人犯罪法》和《民法通則》的有關規定,本著平等自願的原則,特簽訂如下協議:

  一、學校(乙方)權利與義務

  ⑴學校應當根據培訓課程安排,保質保量的完成教學大綱要求。

  ⑵學校定期聘請專職老師,對學生開展安全教育,學校指派管理人員具體負責學生安全工作,加強學生安全管理。

  ⑶學校不得使學生在危及人身安全,健康的校舍或其他教育教學設施中活動,學校安排學生參與集會、文化娛樂、實踐等集體活動,應當有利於學生的健康成長,防止發生人身安全事故。 ⑷學校老師處理學生安全工作,及時瞭解學生中出現的各種問題和矛盾。

  二、學生家長或監護人權利與義務

  ⑴一旦學生出現意外安全事故,學生家長或監護人有權瞭解事實真相,依法確定責任,依責有權享有法定權利。

  ⑵學生有權在學校接受安全知識教育,學生家長或監護人有權瞭解學生在校教育情況、安全情況等,有權向學校提出有關學生在校教育、學生安全教育管理的意見和建議。

  ⑶學生家長或監護人應積極與學校配合,教育學生不得有曠課、夜不歸宿、打架鬥毆、辱罵他人、強行向他人索要財物、偷竊、故意毀壞財物,參與或者變相等嚴重違反培訓中心規定,違反社會公德及違法犯罪的不良行為。

  ⑷學生有事、有病需要請假的,必須向學生管理人員請假;一旦接到學校反映學生有無故曠課或夜不歸宿行為時,學生家長或監護人應高度重視,主動配合學校及時查詢,或者公安機關等部門請求幫助。

  三、違紀責任

  出現以下安全事故,由學校承擔違約責任:

  ⑴學生在校期間,因學校提供的校舍和其它教育設施引發的安全事故;

  ⑵學生在校期間,因管理人員或任課教師擅離職守而出現的安全管理責任事故;

  ⑶學生參加學校組織的集會、文化娛樂、實踐等集體活動期間,因學校組織責任引發的安全事故; ⑷學生在校期間,因學校安全保衛、防火防盜等嚴重責任事故引發的學生事故;

  出現以下事故,由學生家長或監護人承擔違約責任:

  ⑴學生在放學後或正常節假日在校外出現的安全事故;

  ⑵學生違反校紀校規,不服從學校統一管理引發的安全事故;

  ⑶學生非因教師、學校的教學、教育管理的過錯原因引起的自殺,受他人教唆、脅迫、引誘從事違法犯罪活動導致的安全事故;

  ⑷學生自身不小心或有特異體質未告知學校等原因引發的安全事故和患病未及時治療的傷亡事故。 ⑸學生在正常生活、娛樂活動中,因意外導致學生之間出現的安全事故;

  ⑹學生教學、生活等設施改造活動中,因施工單位原因造成的安全事故。

  四、免責條款:因颱風、龍捲風、暴雨、洪水、地震等不可抗力引發的安全事故,由政府的統一領導下具體解決。

  五、其他:

  ⑴本協議未盡事宜甲乙雙方另行商議解決,協商不成的則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執行。

  ⑵協議執行過程中如有爭議經協商不能解決的,則交由乙方所在地人民法院審理。

  ⑶本協議書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自雙方簽字或蓋章之日起生效。

  ⑷合同有效期為: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

  甲方(學生): 乙 方:XX教育培訓中心 監護人: 責任人: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企業安全培訓協議書【3】

  上海泛亞潛力紙業有限公司 (甲方) 甲

  立協單位: 以下簡稱 方 培訓單位: (乙方) 乙

  應乙方的工作需要,向甲方提出安排員工在甲方的工作場所進行培訓。為了安全有效實施培訓,根據國家有關規定,明確雙方的責任,為共同做好安全工作。雙方在簽訂培訓合同的同時,簽訂本協議。

  一.培訓專案:

  1.培訓專案名稱:

  2.培訓專案內容:

  3.培訓活動範圍:

  4.培訓的方式:

  二.培訓專案期限:

  自 年 月 日起開始至 年 月 日止。

  三.甲方應負安全職責:

  1.甲方對乙方培訓人員有講解本公司各項規章制度、進行培訓前教育的義務。 2.甲方有權對乙方培訓人員實行安全監督、檢查,發現違反安全方面的問題,有權向乙方提出要求對相關人員進行教育、制止、罰款,甚至停止其培訓並限期離廠,由此造成的一切後果由乙方承擔。甲方指派 協助聯絡有關安全事宜。 3.根據培訓專案內容,甲方現場負責部門應對乙方做好現場安全的交底。如各類危險源的分佈情況、培訓區域附近建築物或工作場所的特點、性質,並辦理有關培訓手續。

  4.甲方相關人員不得擅自變更培訓的內容和活動區域,不得擅自調動乙方人員從事培訓合同內容以外的工作。

  5.乙方在培訓期間發生工傷事故,需甲方協助搶救時,甲方有盡力協助的義務,但所涉及的費用均由乙方承擔。

  6.其它

  四.培訓單位(乙方)應負安全職責:

  1.乙方應根據國家勞動保護法規規定的要求組織培訓。

  2.乙方在培訓專案進行前,必須到安全科辦理全體培訓人員登記手續,領取出入證。 3.乙方有責任向所屬人員進行安全教育,並且在培訓中有專人檢查。

  4.乙方在培訓中必須嚴格遵守甲方的保衛、消防、安全的有關規定,違者按甲方的有關規定處理。

  5.乙方人員進入甲方作業區域必須遵守甲方的各項規定,並接受甲方的監督。未經甲方同意,不得擅自進入甲方作業區域、不得擅自動用甲方裝置、工具,如有違反,按甲方有關規定處理。

  6.乙方指定 負責專案的安全工作。

  7.乙方培訓前確認培訓現場處於安全狀態,在培訓過程中發生傷亡事故均由乙方負責。

  8.乙方在培訓中遇到危險作業(起重、動用明火、易燃易爆、廠內機動車、臨時用

  電等)事先應向甲方(培訓專案主管部門)提出申請,辦理作業審批手續,落實安全防範措施後方可作業。特種作業人員,必須經過專業培訓,持證上崗。

  9.乙方對危險性較大的培訓專案,在培訓前應開展事故預想活動,制定有效的安全措施。

  10.乙方在培訓期間因違章所發生的任何事故和造成的雙方損失,均由乙方負責。 11.其它 五.本協議的各項規定適用於立協雙方,如遇有同國家有關法規不符者按國家有關

  規定執行。

  六.本協議經雙方簽字蓋章有效,作為合同正本的附件一式四份,甲乙雙方各二份。 七.本協議與培訓合同正本同日生效。

  甲 方 乙 方

  單位 (蓋章) 單位 (蓋章)

  代表 (簽名) 代表 (簽名)

  安全科 (簽名) 安全科 (簽名)

  地址 地址

  電話 電話

  二O 年 月 日

  企業安全培訓協議書【4】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輔導中心)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學員)

  依據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甲、乙雙方在平等、自願的基礎上經協商,就培訓期間學員與培訓機構間的相關安全問題達成以下協議:

  第一條 參加培訓的學生要嚴格遵守培訓班的管理,不違背培訓班的具體管理制度。

  第二條 乙方在培訓期間,未經甲方允許不得私自下河洗澡以及在馬路上玩耍嬉戲。如私自下河洗澡或在馬路上玩耍嬉戲者,所導致的一切後果均由乙方自行負責。

  第三條 在培訓期間,因不可抗力所引發的事故(如地震,洪災等),培訓班協同參加培訓的學生互不承擔責任,所導致的損失,分別由雙方各自負責。

  第四條 在每天上課及放學期間,不允許乙方打架鬥毆。上課期間,乙方若打架鬥毆,由老師調解,若放學後打架鬥毆造成傷害責任自負。

  第五條 在培訓班學習是經過家長和學生自願選擇報名的,上課時間過半之後,因乙方自身原因終止上課,概不退款;如因個人原因中途退出培訓,培訓中心將不予以退還所交學費。

  第六條 參加培訓的學生在補習期間(以上課時間為準),甲方必須對其安全負責。

  第七條 乙方年齡在12歲以下,家長必須每天接、送其來上課。

  第八條 乙方在學習期間必須嚴格遵守上課時間,如有遲到曠課現象,概不補課,亦不退費,如遇特殊情況不能上課,須由家長向任課老師打電話請假,並以簡訊形式發至老師手機,所缺課程可在課後補上。

  第九條 爭議解決

  1. 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爭議,雙方可協商一致後訂立補充協議。

  2. 雙方協商不能解決的,可向_____________________(一個雙方都認可的機構,具有權威性)申請調解。

  3. 經調解仍未達成一致的,甲、乙雙方可透過仲裁、司法途徑解決。

  第九條 本合同未盡事宜,按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和管理部門的規定辦理。

  第十條 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合同自雙方簽字生效。

  合同有效期為:自合同簽訂之日____月____日起至本期補課期滿____月____日止 注:本合同最終解釋權歸領先暑期培訓中心解釋

  學生(學生家長)簽字: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 XX暑期培訓中心: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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