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租賃合同協議書模板

土地租賃合同協議書模板

  出租人: (以下簡稱甲方)

  承租人: (以下簡稱乙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等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就乙方租用甲方東盟花卉博覽園場地從事花卉生產及經營事宜,雙方達成以下合同。

  一、 甲方同意將在東盟花卉博覽園_________號地塊出租給乙方,用於花卉生產及經營,或經甲方同意的其他行業。

  二、 租賃地塊四至界線

  東以 為界,南以 為界,西以 為界,北以 為界。具體座標見附圖。

  三、 面積

  本協議租賃土地面積共 畝( 平方米)。土地測量以四至道路中線為界。

  四、 租期

  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五、 租金

  1.租金按年度計算,每年每畝土地租金如下:

  (1)自XX年8月30日起至XX年2月28日為免租期;

  (2)自XX年3月1日起至XX年8月30日為租金優惠期,每畝租金為 元/年。

  (3)自XX年9月1日起,每畝租金基礎為 元/年,按每5年遞增10%。

  2.租金實行一年一付,先交後用制,每年於7月1 日前交納下一年度的租金,以現金或銀行支票為租金支付方式。

  3.乙方到期不能支付甲方足額租金的,則甲方按未交部分,每天收取千分之三的違約金.乙方超期60天不能足額繳清租金和違約金的,甲方有權收回土地,並限定乙方在30天內清理場地物產,超期不清理的物產歸甲方所有。

  六、 甲方權利和義務

  1.制訂有關治安、消防、衛生、用水、用電、物業、環保、經營管理等內容的各項規章制度並負責監督實施。這些規章制度作為本合同的附件,雙方共同遵守。

  2.協助各級行政管理機關對違反有關規定的乙方進行監督、教育、整頓,直至單方解除合同。

  3.按約定為乙方提供場地及相關配套設施和經營條件,保障乙方正常經營。

  4.除有明確約定外,不干涉乙方正常的生產經營活動。

  5.對園區進行管理,維護並改善園區的整體形象,包括:對經營品種的規劃和控制、功能區域的劃分、園區經營管理及質量控制;服務質量管理;營銷管理;形象設計;市場調研;公共關係協調;糾紛調解;人員培訓。

  6.對園區進行物業管理,並負責園區內的安全防範和經營設施的建設及維護,包括:建築物(包括公共區域及租賃場地)的管理及維修保養;對乙方裝修的審查和監督;水、電、氣、空調等裝置、管道、線路、設施及系統的管理、維修及保養;清潔管理;保安管理並負責園區的公共區域安全;消防管理;內外各種通道、道路、停車場的管理等。

  7.做好園區的整體廣告宣傳和策劃推廣工作,擴大園區的影響力和知名度。

  七、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1.履行合同約定的各項義務。

  2.具備合法的經營資格,並按照工商行政管理部門核准的經營範圍亮證照經營,做到自主經營、自負盈虧、自擔風險和責任。

  3.按照約定的用途開展生產經營活動,自覺遵守甲方制訂的各項規章制度及索票索證制度,服從甲方的監督管理、物業管理、推廣安排、促銷安排。

  4.按期支付租金並承擔因生產經營而產生的各項稅費。

  5.愛護併合理使用園區內的各項設施,如需改動應先徵得甲方書面同意,造成損壞的還應承擔修復或賠償責任。

  6.按照各級行政管理部門的規定,本著公平合理、誠實信用的原則合法經營,不得損害國家利益及其他經營者和消費者的合法權益,並承擔因違法經營造成的.一切後果。

  7.將場地轉租給第三人或與其他租戶交換場地的,應嚴格按照本合同有關條款辦理。

  8.按照甲方的要求提供有關本人或本企業的備案資料。

  9.整個園區內外及所有建築物外部(除乙方承租場地範圍內自有房屋內部)的廣告發布權歸甲方所有,未經甲方書面同意,乙方不得以任何形式進行廣告宣傳。

  10.負責租用土地內的規劃(須報園區統一審批)、建設和報建手續工作(乙方土地規劃設計要透過甲方稽核批准後方能建設)。

  11.租賃期間,乙方未經甲方書面同意不得擅自改變租賃土地的用途。

  12.乙方接受甲方的規劃調整(以不超過乙方租賃面積的10%為限),甲方的規劃調整需要佔用乙方租賃地塊的,乙方無條件退出需要佔用的土地。調整出的土地面積從調整之日起免計乙方租金。

  13.如違反規章制度或物業管理,接受甲方處罰。

  14.乙方負責保管好園區內自己的財物、養護本方的苗木。甲方不負責乙方租賃場地內財物及產品的保管責任。

  15.每月7日和21日,乙方親自到園區辦公室(南寧市江南區吳圩鎮淥村東盟花卉博覽園園區內)領取園區v釋出的有關通知、通告、文告或其他與乙方生產經營活動有關的紙質文字資料,逾期不領視同乙方預設簽收。

  八、其他條款

  1.乙方向甲方支付建設保證金每畝600元,乙方按時進場生產經營,並滿足下列協議條款後,於免租期滿之日起抵充乙方的租金,若不按要求開展經營活動的,保證金按以下有關條款進行處置。

  2.乙方還需向甲方支付合同保證金200元/畝,在合同解除並辦清所有清場手續後,由甲方以現金或支票方式無息退還給乙方。

  3.合同簽訂後乙方應立即對承租地進行規劃,報經甲方同意實施。合同簽訂後20天內,乙方必須進場建設。

  4.合同簽訂後100天內乙方必須在承租地內種植或有效利用場地達到承租土地的80%以上。

  5.如果在合同簽訂後180天內乙方種植面積達不到報請甲方批准規劃80%的,甲方有權收回未使用的土地,甲方退回已種植部分的建設保證金,其餘部分不退,用作補償甲方的租金損失;如果在合同簽訂後180天內種植面積達不到甲方批准規劃的20%的,甲方有權終止土地租賃合同,已經交納的保證金全額不退,用作補償甲方的租金損失。

  6. 乙方使用的水費、電費以及物業管理費按市場價執行。物業管理辦法由甲方依法律法規另行制定,雙方共同遵守。

  九、合同中止

  1.如因國家徵用該土地,徵地補償按國家有關規定執行。乙方租賃土地上附著物的補償歸乙方所有,其餘歸甲方或原土地主所有,本協議自行終止,雙方互不承擔責任。

  2.土地轉租。本協議簽訂之日起兩年內乙方不得轉租本地塊。兩年後,若乙方因本方原因需要轉租地塊的,必須向甲方申請辦理過戶手續,並由乙方交納相當於涉事地塊當年全年土地租金給甲方作為補償。違反此規定者視同乙方自動退租,甲方收回土地。

  3.本合同到期自然終止。

  十、解除條件及違約責任

  1.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有權解除合同,沒收保證金,乙方應按照租用土地當年租金的兩倍支付給甲方違約金。

  (1)未按約定的用途使用場地或逾期進場建設,經甲方兩次書面通知未改正的。

  (2)進行其他違法活動累計達兩次或被新聞媒體曝光造成惡劣影響的。

  (3)逾期60天未足額支付租金、違約金、保證金和水費、電費、物業費等費用的。

  (4)未經甲方書面同意,乙方累計100天未開展經營活動的。

  (5)生產經營期間讓土地荒廢半年以上的。

  (6)合同簽訂後180天內種植面積達不到20%的。

  (7)不接受甲方的日常管理累計達到三次的。

  2.甲方或乙方因自身原因需提前解除合同的,應提前90日書面通知對方,經協商一致後方可辦理解除租賃手續,並向對方支付相當於一年的租金作為違約金。因甲方自身原因提前解除合同的,應退回預收的未實際使用期間的租金,並退還保證金及按銀行當年利率為計算基數的利息。

  3.本合同到期或提前終止,乙方應在甲方規定的30天內清理場地物產並交回土地,逾期不交回土地及清理地面附著物的,乙方應按當年租金標準的兩倍向甲方支付違約金,不清理的物產歸甲方所有,甲方有權單方收回土地。

  十一、免責條款

  因不可抗力的原因(天災、國家政策不允許),使場地不能使用時,本合同自動解除,甲方退還乙方保證金,雙方互不承擔違約責任。

  十二、補充與附件

  雙方對合同內容的變更或補充應採用書面形式,並由雙方簽字蓋章作為合同附件,附件與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甲方單方面制訂的規章制度也作為本合同的附件。附件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規章制度的內容與合同約定相沖突的,以本合同為準,但國家法律、政策另有規定的除外。

  十三、本合同附件

  租賃地塊示意圖。

  十四、爭議解決辦法

  如一方對本合同產生爭議,雙方應友好協商解決,如協商不成,雙方同意向人民法院起訴。

  十五、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雙方各持兩份,自雙方法定代表人或指定代表簽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 乙方: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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