辦理涉外協議離婚的當事人應出具的證件及證明材料

辦理涉外協議離婚的當事人應出具的證件及證明材料

  辦理涉外協議離婚的當事人應當出具下列證件和證明材料:

  一、中國公民

  1.本人的戶口本、身份證;

  2.本人的結婚證;

  3.雙方當事人共同簽署的離婚協議書。

  二、香港居民、澳門居民、臺灣居民、華僑、外國人

  1.本人的結婚證;

  2.雙方當事人共同簽署的離婚協議書;

  3.本人身份證;

  4.香港居民、澳門居民、臺灣居民出具本人的有效通行證;

  5.華僑、外國人出具本人的有效護照。

  對於涉外協議離婚,離婚協議書應當載明雙方當事人自願離婚的意思表示以及對子女撫養、財產分割及債務處理等事項協商一致的意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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