購車指標轉讓協議書

購車指標轉讓協議書

  鑑於擁有北京市個人小客車購車指標,在平等自願的基礎上,經甲、乙雙方友好協商,現達成如下協議(以下簡稱出售方為甲方,購買方為乙方)。

  一、甲方保證擁有的'車輛購車指標具有合法性、真實性、有效性,並積極配合乙方辦理相關事宜。

  二、甲方出售乙方北京市購買車輛指標為永久性,期間如身份證到有效期甲方應積極為乙方更換證件,以保證乙方的正常使用。

  三、購車後車輛雖在甲方名下,但甲乙雙方一致確認該車所有權使用權等均屬於乙方,甲方保證其個人及利害關係人不得對此車輛主張任何權利,附加任何義務。

  四、自簽訂協議之日起,該指標購買車輛發生一切風險和責任承擔與甲方沒有任何關係,均由乙方承擔。

  五、甲方於 年 月 日,交於乙方二代身份證,甲方願意將本人身份證提供使用,使用期間不得做其他任何用途,期間如身份證丟失甲方需積極補辦。

  六、本協議一式兩份雙方簽字生效,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 乙方:

  身份證號碼:身份號碼:

  電話: 電話:

  日期: 日期:

最近訪問